首页 > 文章中心 > 经济发展理论

经济发展理论范文精选

经济发展理论

经济发展理论范文第1篇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新认识。

传统的认识是: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起一统天下的公有制,才算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并且我们就是按照这样的观点来行动的。

但是,这样的观点未必正确,未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于光远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社会主义者确有消灭私有制的愿望,却没有把私有制彻底消灭干净的事实。之后他又鲜明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还说:“马恩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①

我很赞成于光远先生的这一论点,只是我同他的论述不完全一样。我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消灭私有制。为什么不能消灭呢?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所以原来的认识必须修正。

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修正。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当然包括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也包括多种形式的私有制,更包括公有私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没有私有制就谈不上是多种所有制。这当然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大的发展。然而十五大报告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再怎么长,也总归是一个暂短的过程,一百年不行,两三百年总行了吧!那么,初级阶段结束后怎样呢?我的看法是: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公有私有共同发展。不能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一下子就要变成公有制的一统天下。

为什么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呢?一个基本的根据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当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至今我们还看不到可以用别的什么体制代替市场经济体制。以往我们采用和试行过的计划经济,因为它彻底失败了,才改行市场经济的。而体制上的市场经济概念,理论上即商品经济概念。由于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是不同的所有者交换产品、交换劳动的经济,因而它的微观基础必然是和必须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者。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必须以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为基础,市场经济只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二者要相互适应才行。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商品交换的,它也排斥竞争,并且难以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实行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才能促进专业化和协作化的发展,促进不同主体间各种各样的交换,促进竞争,促进发展。这当然不是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永存。就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说,它们都是历史的,它们既有生就有死,都不会是万岁,并且都是在发展和变化着的。它们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公有私有并存,并不是说其具体形式不再变化和发展,而只是说现在还看不到也不清楚将来用什么别的形式可以代替它们。反正不?茉倩毓防锤阋酝侵旨苹锰逯坪凸兄埔煌程煜铝恕H绻腥嘶挂敲锤悖厝环⑸返拇蟮雇恕?赡苈?绝对不会。

如果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是公有与私有并存,那必然发生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因为资本主义也是既有私有制也有公有制,它并不是全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我现在形成的观点是: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历史来看,除了原始公社这个人类社会初期的历史时期以外,迄今为止,所有社会都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不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公有与私有并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不是单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以及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我们观察和判断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特征,不仅要看到它们是不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更重要是看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什么所有制。根据这个分析方法,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不就区别开来了吗?

(二)对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

如果前一个问题谈论的是未来,那么本问题要论证的则是过去。它们都与现实中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特别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着一种内在的、逻辑的关系。我坚决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五十年代消灭私有制经济是对的,现在允许并鼓励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也是对的。这纯属风派观点,而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观点。但仅仅这样论述是不够的。

对于五十年代中期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评价是高度赞扬的,这毫不奇怪。到了八十年代初,由于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已经有新的实践了,一些问题看得更清楚了,评价自然就稍稍客观了。在中央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当然还是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缺点和偏差,如对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处理不适当,以及整个运动过急、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等等。在当时来说已经不错了,能成为集体的观点为许多人接受也是一种前进。但敝两袢眨飧銎兰坌胁恍小⒐徊还荒?

由于在这之后又有了二十来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特别是经过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教育和启发,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把许多事情联系在一起,重新认识。这样,我形成的新看法是:五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绝不仅仅是搞的早了、急了、快了,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不适当,等等,而是根本就不应当那么搞。不搞反而更好。我的理由如下:

1.不搞对资改造,中国同样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当时公有经济发展很快,国有制在改造前已经占据了主体和领导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在改造前的1952年,在全部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已经占到了52.8%;在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占到了80.8%。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例如:冶金、机械、金融、铁路,以及一些大的矿山、工厂,几乎全部为国家所有,私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棉纺工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等。这样,不采取消灭私有制的政策,而采取共同发展的政策,公有经济的比重也能占到绝对优势。

2.当时进行改造的理论依据是:“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社会主义经济比较起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一种先进的经济成分,而是一种落后的经济成分了,并且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对立的。”“必须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代替它。”改造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理论观点和判断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直到现在还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个时候就落后了吗?可以认为,这些说词、论点,全部是为了要进行改造而制造出来的。即使拿到现在来说,也未必正确。大家知道,当时刘少奇同志就不是这种观点。例如他说“剥削有功”,对资本主义“不要限制”,“让资本家存在和发展几十年”等等。现在看来,他的观点更正确。如果按照少奇同志的观点,也许就不会进行一场对资改造运动。

3.如果不进行那场急风暴雨式的对资改造,中国经济的发展肯定比现在要好得多,我们也用不着再进行调整政策,重新允许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延续下来岂不更好!要知道,采取群众运动的办法变革生产关系,是大伤元气的。且不说资本家是“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即使是安排了他们的工作,也很难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时中国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生产技术、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并没有现在这样大。而我们却在一段时间内只搞这种变革生产关系的斗争,而不集中力量向自然开战,这样才把时间耽误,差距扩大。所以我觉得对于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采取否定的态度,重新认识。有些事情是时间越远越能看得清楚。我们要把必然性和事情的对否区别开来。在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在当时那种指导思想下,中国必然要进行那样一场对资改造运动。但必然性不等于正确性,是否正确,则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来判断。如果我们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而不是用唯心主义的“一大二公”标准来判断,我觉得完全可以说搞错了。

4.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不论是五十年代,还是现在,中国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多了,而是发展还很不够。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德国等西欧大陆那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中国更应当是处于资本主义还极不发展的时期。如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话,那时历史提出的任务应当是把封建主义消灭干净,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不是象我们所做的那样,在封建主义的东西没有消灭干净,资本主义所允许的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的情况下,就采取过急行动,而要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绝种。正因为这个总的判断的失误,所以当时我们所采取的行动,究竟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值得重新思考了。正因为私有制经济在不该被消灭的时候被人为地消灭了,所以当它被消灭后又不断地再冒出来,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新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既可以看成是对那时错误行动的纠正,也可以看成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还要继续发展的必然性的补课。

5.资本主义经济本身就是商品经济,并且是比小商品经济更高的现代商品经济。而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地并不很多,广大农村基本上还是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在这个情况下实行对资改造,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实际上就是阻断商品经济的发展,用排斥商品经济的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从这个具体目标看,确实是做到了,并且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做得还好,没有引起大的震动。但是,否定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的效果怎样呢?不能否认,国家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也取得一些成就,例如卫星上天,原子弹爆炸等等,但是,一统天下的公有制由于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却搞得市场上物资匮乏,连人民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满足不了,而不得不靠发票证来维持供应,城镇居民理发、洗澡、做衣服都得排队,这是符合实际的基本判断吗?且不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不久就出现三年困难,全国饿死两三千万人。这局面,不能说与消灭资本主义、否定商品经济没有一点关系吧!

我的这些观点,当然带有“事后诸葛亮”性质,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只能如此。

(三)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现在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这也是一个新的判断,与以前我们老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要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它”,完全不同。但我不是否定这种生产关系内部仍然存在种种矛盾,更不否认这种所有制的历史性质。我只是说,这种生产关系直到现在仍然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仍然具有活力,仍然有众多的人愿意投资,采取这种形式,仍然是新的生产力的增长点。全世界都是如此。去年,我在某一刊物上看到一位在美国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胡学华写给朱镕基总理的信中说:“美国几乎没有国有企业,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可见国企多少和国家强大与否没有关系。一个万能的无所不包的政府必然是一个低效率的政府。”因此他建议政府加快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速度,让民营经济去占领,等等。这位留学生的言外之意是:美国经济发达、科学技术先进,完全是靠资本主义私有制搞上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现在还是效率很高的所有制形式。

最近我们还看到日本《经济学人》发表的题为《21世纪型资本主义》的文章讲,18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开始以自律性的运动,在历史上展现了自己巨大身影。19世纪它经历了成长、成熟和衰退的阶段。20世纪是力图克服古典资本主义的脆弱性,发展的社会经济体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21世纪则是“新资本主义”显露头角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无论是市场要素,还是技术要素,还是企业要素,都出现了决定性变化。这篇文章的作者为立教大学教授斋藤精一郎。他的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可以研究。但它至少说明了这样一点: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在调整、变化。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出现了严重阻碍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尖锐矛盾的情况的话,那么,似乎可以说,经过不断的调整,它反而出现了还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我的看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当事人,由于他们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有一定的知识,因而也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自觉调整生产关系,探索私有制的实现形式。经过调整后,尽管它还是资本主义,但同一百多年前那种野蛮的、残酷剥削工人的少年时期、不成熟时期的资本主义,已经大不一样了。这里可以指出这样三点变化:

一是由于工人群众长期不断的斗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调整,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矛盾是不是可以说缓和了呢?例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缩短了劳动时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最低工资制、科学管理,以及推行员工持股制等,工人的工作状况、收入水平可以说是大为改善了;

二是三十年代大危机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奉行凯恩斯主义,加大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和干预,加大财政支出,放宽信贷等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使经济危机这个资本主义痼疾得到一定的缓解,加上“联合的资本家”更加对科学技术的重视,使科学技术得到极大的提高和应用,并使资本家不再重视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而主要是占有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

三是在企业制度方面,由私人独资、合伙为主,逐渐过渡到股份制的公司制为主,使资本主义下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相对的缓和。现代的公司制,按我的看法,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私人所有,而是在私人所有基础上的混合所有,它已经是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所有。

不知可不可以说,现代资本主义还属于资本主义的壮年时期、成熟时期,它以前的病治好了,它的毛病也改了许多。因而它还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走到很快就要死亡的暮年。

中国现实中的个体、私营经济等私有制经济,严格说它们都是新生的,重新出现的。在发展阶段上它们还处于原始阶段,初期积累资本时期,正在成长的年龄段,还很不成熟。原始阶段那些易发的毛病,例如欺行霸市,假冒伪劣,残酷剥削工人,偷税漏税,稍微有点钱就摆阔气,胡花乱用等,都有。但是它活力强,适应市场,机制灵活,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活力源,这是不能否认的。经过一段的积累和发展以后,只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治理,它们原先那些毛病大都是可以克服的。它们也要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自己的素质。它们也会调整和改善自己的生产关系,提高企业组织水平。这些年来,我国原来私营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比重大大提高,就是有力的证明。象温州等地,开始时的假冒伪劣已得到扼制,产品和服务质量大为提高,并且创出许多名牌产品。说中国私有制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认为是有大量的事实作为根据的,是用不着怀疑的。世界如此,中国更是如此。

(四)如何正确理解马恩所说的“消灭私有制”

这个问题同上面的问题直接关联。也是当前极“左”派反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一个核心的理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实是这样讲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因此,极“左”派引用这句话来反对中国搞私有化是对的,但他们用来反对发展私有制经济则是错的。为什么?这就涉及到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消灭私有制”了。对这个问题,我想讲两点看法。

1.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是从根本上讲的,并且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充分暴露,当时已经看出它严重地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讲的。其出发点是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这从《共产党宣言》中曾经热情歌颂“资本主义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也可以从他们对奴隶主所有制代替原始公社所有制,曾经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加以肯定中得到证明。就是说,他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生产力论者,一切以生产力作为判断标准。当他们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重重,严重地阻碍生产力发展时,才说这句话的。他们当时并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一些弊病得到了治疗,仍然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样一些现实情况。2.马恩在讲“消灭私有制”的时候,还讲过许多必备的条件。特别是马克思讲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②以及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讲的:“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但是,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因此,即使根据他们的论述,当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生产力的增长点、经济的活力源的时候,难道不应当允许和鼓励它们继续存在和发展吗?

这并不是说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错了,而是说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正确理解,灵活运用。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也要发展马克思主义。现在我们党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这里还想提出一个看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断调整和改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通过相互学习、渗透、趋同化,也许将来用不着来一个消灭和剥夺的运动,就会自然地改变和演变为社会所有制,或其它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更高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员工持股制的推行,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化,我觉得似乎可以说,我们已经看到一点这种端倪了。这当然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过程,现在谁也说不准确。消灭私有制是必然的,但采取的形式、步骤、方法,有可能会同以往的设想不一样。

(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私有经济是优势互补关系

这是我们与传统观点不同的一个重要观点。五十年代对资改造时的一个理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尖锐对立的,不消灭私有制,公有制就得不到发展,即二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与现在的极“左”派观点不同。极“左”派是说,私营经济发展快了、多了,会引起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化,使社会主义中国发生质变。我们说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优势互补的关系,协作、合作的关系,当然也是竞争的关系。

过去我们对竞争的看法是非常片面的,总以为竞争就是无政府状态,竞争就是大鱼吃小鱼,把许多坏的东西都加在竞争的头上,资本主义头上。其实,竞争是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在市场经济下,竞争,特别是无限制的竞争,才能产生最佳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低的价格,出现最好的质量,才能使优胜劣汰机制充分地发挥作用。有竞争才能促进相互学习,促进技术进步,促进人们向上、向前,促进生气勃勃。说得具体一点,这些年来我国彩电行业的发展,就是依赖了无限制的竞争。微波炉的技术进步,也是依赖竞争。私营经济是不怕竞争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要依赖竞争。只有垄断才会产生保守、停滞。现在美国法院对微软的判决也说明这点,其精神实质很值得我们思考。这里我还想进一步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私有制经济同公有制一起,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它们生产产品,提供服务,也是在满足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它们发展壮大了,对国家提供的税收会更多。他们也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邓小平同志讲,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富,共同富。根据我最近几年的考察,哪个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了,快了,哪个地方经济发展也快,人民生活改善也快。所以我一再宣传这样的观点:发展民、私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增强地方实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藏富于民的必然选择。增强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既要依靠公有制的发展,也要依靠私有制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经济是完全依赖市场生存的。将来我国进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资本会更多地进来,我们也要走出去。我国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会成为我国外贸进出口生力军。

现在我国国有经济正处在深化企业改革,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调整宏观结构的过程之中,国有制的职能要重新界定。调整结构的实质意味着国有企业要从一些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而必然是国退民进。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企业的并购、破产和财产关系的重新组合,也必然要让一部分富余职工下岗。客观形势要求我们把国有企业改革同发展民私营经济结合起来,个体、私营经济应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必然会出现相互控股、参股、租赁、承包、委托经营等,更加紧密的合作。不久前我在北京参加一个“国企、民企合作与发展研讨会”,介绍的一个典型就是河南省平顶山国有高压电器厂与私营企业实行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公司,促进了生产。这些难道不也是优势互补、协作互助吗?

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以后,我看西部的开发也要走一条新路,既要依靠国家的投资,更要依靠民间的投资,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以及公有、私有、国家、地方,海外、内部共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依靠市场机制来动员社会上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在观念上抛弃公有、私有相互对立的旧观念,树立公有、私有优势互补,协作、合作、共同发展的新观念。

(六)业主的经营管理是创造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

这里所说的私营企业主(家),包括两种身份的人:出资者,即所有者,在现实的企业治理结构中,主要指的是董事和董事长,包括股票持有者;另一部分为私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前者我们过去在教科书中称为资本家,后者称为资方人,经营者。实际上二者不完全一样:前者是雇主,后者是高级打工者。只是在我国现实中,由于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以两种身份又往往是合一的。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两权应当分离,才能过渡为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得清清楚楚。他甚至说: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③因此,他们的收入是不一样的。如果出资者是业主自己,他又从事经营管理,那么他就是二重身份,他获得工资,是熟练劳动的报酬,经营管理的回报;而他获得的利润,则是剩余价值。如果他仅仅是经营者,那么,他则获得管理和监督劳动工资。董事、监事的报酬,来源于剩余价值的分割。这是私营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研究其性质时应当有所区别。但这些都已经是常识了。我在这里所以要讲这些,无非是要强调,私营企业主(家)的劳动,是比一般工人的劳动能创造更多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而过去,我们对这一点是很不重视的,一说是资本家,往往把这个称谓同剥削者等同起来。这是不对的。

资本家有没有剥削呢?只要有雇佣劳动关系,就存在剥削。因为工人只获得劳动报酬—工资。工资是可变资本,工资以外的剩余部分,则为资本的所有者获得,属于剩余价值。

但是,剩余价值部分并不全是剥削所得。如果我们承认私营企业主(家)的劳动是复杂劳动、熟练劳动的话,那么,必须承认,剩余价值部分中,有相当的部分是业主自己创造的。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或新经济下,在科技含量高的民私营企业,业主的收入中绝大部分是他们自己的复杂劳动所得。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认为管理是第二生产力。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应当给以高度的重视和评价。

经济发展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贸易理论技术制度WTO后发优势

1新贸易理论对技术的探讨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基本上都属于静态分析,即假定一国的要素禀赋、技术水平与消费偏好等变量固定不变。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结构变化,经济学家开始用新的方法分析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贸易结构,形成了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代表者之一克鲁格曼,首先脱离李嘉图、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用高度抽象但近似弗龙和赫崎的模型,假定只有劳动和资本两种要素,生产新产品的国家获得福利,利润率提高,资本向获利高的地方(发达国家)流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差距加大。一旦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一部分得到技术的国家用低成本劳动创造较高的收益,资本因此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流动,改善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缩小了差距。但是,模型所说的资本向创新技术国家还是向转移技术国家流动是不确定的。这个模型只能说明技术创新可能给双方都带来收益,但如何确定趋势,没有进一步研究或说明,不足以说明后发展国家一定能够或在什么约束下能够受益或赶上产品创新的国家。其次,克鲁格曼从李嘉图模型开始,假定每个国家之间的要素不同———技术含量不同,各自在市场中有自己的地位。技术领先国家开放贸易,后发展国家“赶超”上来,消除了“技术优先”者保持其技术领先的程度。新贸易理论中的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虽然给发展中国家的后来居上提供了一些理论依据,但是,除了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外,许多国家在技术、教育、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如印度),却没有对改变产品和产业结构产生明显影响。

那么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际的技术进行学习和消化以求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并不是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在当今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的过程中享受到技术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呢?

也许产品周期贸易理论能给我们做出一定的解释。这种理论指出,发达国家开发创新产品首先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后者在进口这些产品并逐渐占有这些产品的生产,而发达国家继续开发并生产更新的产品,周而复始。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发展中国家技术的模仿对自身比较优势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提升上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更容易注意到技术过时的速度较快,从而减少对学习活动的投资。技术模仿在短期内的经济增长反而会强化技术模仿的惰性。更进一步,发达国家促进创新的政策反过来将阻碍发展中国家的赶超过程。

此时,制度作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因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制度因素的重要性

2.1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特征

虽然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因素有许多,如各种生产要素的禀赋和积累,但历史经验表明,没有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有再多的生产要素及其积累的国家都有可能是低产出与低经济福利的国家,从而使其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局面。

G·阿尔蒙特、P·鲍尔在研究20世纪的政治制度发展中发现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政治力量的强弱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社会经济越是发达的国家,政治力量的作用越是弱小;而社会经济越不发达的国家,其政治力量的作用越是强大。因此,发展中国家想要发展经济,在国际贸易中提升自己的比较优势,必须进行制度上的改革,以避免制度性的贫困。

2.2技术与制度之争

关于技术和制度哪一个因素能更好的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贸易获益,经济学界历来有争论。在中国,杨小凯、林毅夫关于技术模仿与制度模仿的争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实质上,他们双方观点的交锋点是发展中国家要取得贸易上的比较优势,应该走技术模仿道路还是制度模仿道路。

杨小凯制度模仿论的主要观点是,以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模仿是发展中国家的“后发劣势”,且认为在进行较为容易的技术模仿之前,要先完成较难的制度模仿。林毅夫技术模仿论的主要观点是,作为后发优势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的技术模仿,是后发国后来居上的主要依据,后发国通过技术模仿,促进生产要素的积累(特别是资本积累)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最终达成经济发展,上层建筑必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而发展。

我们认识到,所有的观点都直接或者是间接的指出了制度在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这里我们并不关注技术还是制度谁更重要,我们需要讨论的是制度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发展国际贸易中地位如何,即制度到底怎样影响着技术的形成,又如何促成后发优势及比较优势的生成。

2.3制度外生及其优势

现代化研究的理论表明,就整体而言,先发国家由于没有先例和经验可循,其制度变迁方式以制度创新为主,多为内生的,而对于后发国家来说,大可以结合切身实际情况,大量借鉴先发国在制度变迁中的经验教训,其制度的生成多为外生的。但是这种制度生成方式并不是全盘的复制先发国的制度,也不排斥必要的制度创新。

我们将发展中国家,即后发国在制度上模仿发达国家的这种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合法的“搭便车”现象。这种制度上的搭便车由于制度本身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存在着巨大的有益的能动作用,体现在这种制度模仿不仅能成为发展中国家制度变迁的巨大推动力量,同时又不会阻碍发达国家的制度创新。不同于技术模仿的是,发达国家往往愿意帮助和鼓励这种制度模仿的生成,以形成制度上的规模效应,从而有效的减少不同制度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摩擦,从而减少交易的成本,提高贸易利润。

2.4发展中国家的制度模仿

加入WTO正是中国对WTO规则制度的模仿过程。WTO首先属于一种多变贸易体制。而所谓贸易体制,就是国与国之间彼此发展经贸联系的某种制度性安排。而WTO这个贸易体制完全是由各成员之间达成的一系列多变协议,既赋予各成员参与全球贸易及贸易规则制订的权利,又赋予各成员国政府相应的义务。中国加入WTO,就是要履行其成员国义务,争取其成员国权利,前提就是承认并接受它的制度安排,在统一的制度框架内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往来。这么做无疑是有好处的。

3制度模仿的方式问题

无疑,发展中国家要发展经济、推进国际贸易,必然要对制度进行改革。因为是后发国,因而可以借鉴制度的规模效应考虑制度改革的方向。事实上,这种制度上的改革更多的是一种制度上的模仿。而我们需要探讨的是,这样的模仿究竟是以何种方式进行呢?其进行的方式对一国的贸易水平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又是如何呢?

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它的变迁是受众多因素共同影响和制约的过程。因而成功的制度变迁往往是渐进的、摸索的,那种激进的、认为制度可以决定一切而盲目的陷入主观主义和制度决定论的观点往往最终被事实证明是错误的,“休克疗法”在俄罗斯的失败正是很好的例证。

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实现对于发达国家的赶超,人为地扶持众多违背本国比较优势的产业。而为了支撑这些不具备自身能力的产业,政府就必须制订各种管制措施对经济体系进行强有力地干预:政府对管制措施的设计服从于一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可以想象,这种制度上的不合理安排只会继续在长期内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产业结构不易优化,缩小经济发展的空间,恶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

中国渐进式的制度改革初期,只知道以往计划经济的道路不能再走了,但仍然不知道改革究竟往何处去,走的是与先发国相似的制度创新的路子,改革的代价是巨大的。如今,在全球化的开放条件下,制度的变迁不再是一个缓慢的、自发演进的过程,中国加入WTO等强制性的制度模仿过程正好说明制度模仿也可以是渐进和激进交织的过程。甚至还有学者提出,入世意味着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终结。

应该说,不论是激进式的制度模仿还是渐进式的制度模仿,终究还是一种方式,并不是目的。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旦条件成熟,采取快速的制度模仿也是可能的。正如中国的改革开放的道路,不仅仅有技术后发优势的发挥,也包括制度后发优势的发挥,当然还包括资本、劳动、经济结构等多方面的后发优势的积累和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制度模仿发挥了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体现在贸易上,不仅仅形成了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价格机制,对外贸易战略也从极端的内向型经济逐渐发展成为开放的贸易自由化战略;不仅仅在企业内部逐渐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人们的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公平意识及民主和法治意识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些都为改革开放、贸易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制度上的不断完善,才能促使对外贸易的氛围不断完善,我国的产业结构的升级才能有强有力的保障。

4综述

总之,我们认为,由于后发优势的存在,发展中国家必须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不仅仅在技术上不断地学习创新,更要在制度的借鉴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上取长补短,这样的“追赶”才能后来居上。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这和全盘的西化是决然不同的。

入世使我国的经济与世界经济紧密结合,受国际通行惯例的制约更加明显,这既是我国技术学习、制度改革的压力,也是动力。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技术和制度的学习和借鉴是全方位的、大规模的,但是它们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只是手段和过程。

技术和制度的学习模仿并不排斥创新,它们的发展有利于贸易的进步,反之,贸易的发展促进技术的交流和制度的完善。这就要求发展中国家在整体的宏观上做出有利于技术和制度从模仿到创新的战略安排。例如完善促进知识积累与技术进步的制度基础,构建不同层面的促进知识积累、技术进步与创新的运行机制。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将私人成本、社会成本和私人利益、社会利益相一致,最大化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而使创新活动成为内在的持续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赵伟.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现实问题〔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经济发展理论范文第3篇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新认识。

传统的认识是: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起一统天下的公有制,才算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并且我们就是按照这样的观点来行动的。

但是,这样的观点未必正确,未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于光远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社会主义者确有消灭私有制的愿望,却没有把私有制彻底消灭干净的事实。之后他又鲜明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还说:“马恩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①

我很赞成于光远先生的这一论点,只是我同他的论述不完全一样。我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消灭私有制。为什么不能消灭呢?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所以原来的认识必须修正。

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修正。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当然包括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也包括多种形式的私有制,更包括公有私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没有私有制就谈不上是多种所有制。这当然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大的发展。然而十五大报告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再怎么长,也总归是一个暂短的过程,一百年不行,两三百年总行了吧!那么,初级阶段结束后怎样呢?我的看法是: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公有私有共同发展。不能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一下子就要变成公有制的一统天下。

为什么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呢?一个基本的根据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当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至今我们还看不到可以用别的什么体制代替市场经济体制。以往我们采用和试行过的计划经济,因为它彻底失败了,才改行市场经济的。而体制上的市场经济概念,理论上即商品经济概念。由于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是不同的所有者交换产品、交换劳动的经济,因而它的微观基础必然是和必须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者。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必须以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为基础,市场经济只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二者要相互适应才行。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商品交换的,它也排斥竞争,并且难以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实行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才能促进专业化和协作化的发展,促进不同主体间各种各样的交换,促进竞争,促进发展。这当然不是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永存。就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说,它们都是历史的,它们既有生就有死,都不会是万岁,并且都是在发展和变化着的。它们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公有私有并存,并不是说其具体形式不再变化和发展,而只是说现在还看不到也不清楚将来用什么别的形式可以代替它们。反正不能再回过头来搞以往那种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了。如果有人还要那么搞,必然发生历史的大倒退。可能吗?绝对不会。

如果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是公有与私有并存,那必然发生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因为资本主义也是既有私有制也有公有制,它并不是全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我现在形成的观点是: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历史来看,除了原始公社这个人类社会初期的历史时期以外,迄今为止,所有社会都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不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公有与私有并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不是单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以及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我们观察和判断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特征,不仅要看到它们是不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更重要是看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什么所有制。根据这个分析方法,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不就区别开来了吗?

(二)对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

如果前一个问题谈论的是未来,那么本问题要论证的则是过去。它们都与现实中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特别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着一种内在的、逻辑的关系。我坚决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五十年代消灭私有制经济是对的,现在允许并鼓励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也是对的。这纯属风派观点,而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观点。但仅仅这样论述是不够的。

对于五十年代中期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评价是高度赞扬的,这毫不奇怪。到了八十年代初,由于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已经有新的实践了,一些问题看得更清楚了,评价自然就稍稍客观了。在中央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当然还是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缺点和偏差,如对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处理不适当,以及整个运动过急、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等等。在当时来说已经不错了,能成为集体的观点为许多人接受也是一种前进。但时至今日,这个评价行不行、够不够呢?

由于在这之后又有了二十来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特别是经过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教育和启发,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把许多事情联系在一起,重新认识。这样,我形成的新看法是:五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绝不仅仅是搞的早了、急了、快了,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不适当,等等,而是根本就不应当那么搞。不搞反而更好。我的理由如下:

1.不搞对资改造,中国同样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当时公有经济发展很快,国有制在改造前已经占据了主体和领导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在改造前的1952年,在全部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已经占到了52.8%;在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占到了80.8%。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例如:冶金、机械、金融、铁路,以及一些大的矿山、工厂,几乎全部为国家所有,私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棉纺工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等。这样,不采取消灭私有制的政策,而采取共同发展的政策,公有经济的比重也能占到绝对优势。

2.当时进行改造的理论依据是:“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社会主义经济比较起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一种先进的经济成分,而是一种落后的经济成分了,并且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对立的。”“必须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代替它。”改造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理论观点和判断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直到现在还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个时候就落后了吗?可以认为,这些说词、论点,全部是为了要进行改造而制造出来的。即使拿到现在来说,也未必正确。大家知道,当时刘少奇同志就不是这种观点。例如他说“剥削有功”,对资本主义“不要限制”,“让资本家存在和发展几十年”等等。现在看来,他的观点更正确。如果按照少奇同志的观点,也许就不会进行一场对资改造运动。

3.如果不进行那场急风暴雨式的对资改造,中国经济的发展肯定比现在要好得多,我们也用不着再进行调整政策,重新允许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延续下来岂不更好!要知道,采取群众运动的办法变革生产关系,是大伤元气的。且不说资本家是“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即使是安排了他们的工作,也很难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时中国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生产技术、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并没有现在这样大。而我们却在一段时间内只搞这种变革生产关系的斗争,而不集中力量向自然开战,这样才把时间耽误,差距扩大。所以我觉得对于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采取否定的态度,重新认识。有些事情是时间越远越能看得清楚。我们要把必然性和事情的对否区别开来。在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在当时那种指导思想下,中国必然要进行那样一场对资改造运动。但必然性不等于正确性,是否正确,则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来判断。如果我们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而不是用唯心主义的“一大二公”标准来判断,我觉得完全可以说搞错了。

4.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不论是五十年代,还是现在,中国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多了,而是发展还很不够。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德国等西欧大陆那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中国更应当是处于资本主义还极不发展的时期。如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话,那时历史提出的任务应当是把封建主义消灭干净,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不是象我们所做的那样,在封建主义的东西没有消灭干净,资本主义所允许的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的情况下,就采取过急行动,而要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绝种。正因为这个总的判断的失误,所以当时我们所采取的行动,究竟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值得重新思考了。正因为私有制经济在不该被消灭的时候被人为地消灭了,所以当它被消灭后又不断地再冒出来,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重新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既可以看成是对那时错误行动的纠正,也可以看成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还要继续发展的必然性的补课。

5.资本主义经济本身就是商品经济,并且是比小商品经济更高的现代商品经济。而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地并不很多,广大农村基本上还是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在这个情况下实行对资改造,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实际上就是阻断商品经济的发展,用排斥商品经济的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从这个具体目标看,确实是做到了,并且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做得还好,没有引起大的震动。但是,否定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的效果怎样呢?不能否认,国家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也取得一些成就,例如卫星上天,原子弹爆炸等等,但是,一统天下的公有制由于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却搞得市场上物资匮乏,连人民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满足不了,而不得不靠发票证来维持供应,城镇居民理发、洗澡、做衣服都得排队,这是符合实际的基本判断吗?且不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不久就出现三年困难,全国饿死两三千万人。这局面,不能说与消灭资本主义、否定商品经济没有一点关系吧!

我的这些观点,当然带有“事后诸葛亮”性质,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只能如此。

(三)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现在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这也是一个新的判断,与以前我们老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要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它”,完全不同。但我不是否定这种生产关系内部仍然存在种种矛盾,更不否认这种所有制的历史性质。我只是说,这种生产关系直到现在仍然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仍然具有活力,仍然有众多的人愿意投资,采取这种形式,仍然是新的生产力的增长点。全世界都是如此。去年,我在某一刊物上看到一位在美国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胡学华写给朱镕基总理的信中说:“美国几乎没有国有企业,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可见国企多少和国家强大与否没有关系。一个万能的无所不包的政府必然是一个低效率的政府。”因此他建议政府加快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速度,让民营经济去占领,等等。这位留学生的言外之意是:美国经济发达、科学技术先进,完全是靠资本主义私有制搞上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现在还是效率很高的所有制形式。

最近我们还看到日本《经济学人》发表的题为《21世纪型资本主义》的文章讲,18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开始以自律性的运动,在历史上展现了自己巨大身影。19世纪它经历了成长、成熟和衰退的阶段。20世纪是力图克服古典资本主义的脆弱性,发展的社会经济体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21世纪则是“新资本主义”显露头角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无论是市场要素,还是技术要素,还是企业要素,都出现了决定性变化。这篇文章的作者为立教大学教授斋藤精一郎。他的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可以研究。但它至少说明了这样一点: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在调整、变化。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出现了严重阻碍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尖锐矛盾的情况的话,那么,似乎可以说,经过不断的调整,它反而出现了还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我的看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当事人,由于他们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有一定的知识,因而也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自觉调整生产关系,探索私有制的实现形式。经过调整后,尽管它还是资本主义,但同一百多年前那种野蛮的、残酷剥削工人的少年时期、不成熟时期的资本主义,已经大不一样了。这里可以指出这样三点变化:

一是由于工人群众长期不断的斗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调整,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矛盾是不是可以说缓和了呢?例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缩短了劳动时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最低工资制、科学管理,以及推行员工持股制等,工人的工作状况、收入水平可以说是大为改善了;

二是三十年代大危机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奉行凯恩斯主义,加大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和干预,加大财政支出,放宽信贷等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使经济危机这个资本主义痼疾得到一定的缓解,加上“联合的资本家”更加对科学技术的重视,使科学技术得到极大的提高和应用,并使资本家不再重视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而主要是占有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

三是在企业制度方面,由私人独资、合伙为主,逐渐过渡到股份制的公司制为主,使资本主义下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相对的缓和。现代的公司制,按我的看法,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私人所有,而是在私人所有基础上的混合所有,它已经是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所有。

不知可不可以说,现代资本主义还属于资本主义的壮年时期、成熟时期,它以前的病治好了,它的毛病也改了许多。因而它还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走到很快就要死亡的暮年。

中国现实中的个体、私营经济等私有制经济,严格说它们都是新生的,重新出现的。在发展阶段上它们还处于原始阶段,初期积累资本时期,正在成长的年龄段,还很不成熟。原始阶段那些易发的毛病,例如欺行霸市,假冒伪劣,残酷剥削工人,偷税漏税,稍微有点钱就摆阔气,胡花乱用等,都有。但是它活力强,适应市场,机制灵活,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活力源,这是不能否认的。经过一段的积累和发展以后,只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治理,它们原先那些毛病大都是可以克服的。它们也要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自己的素质。它们也会调整和改善自己的生产关系,提高企业组织水平。这些年来,我国原来私营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比重大大提高,就是有力的证明。象温州等地,开始时的假冒伪劣已得到扼制,产品和服务质量大为提高,并且创出许多名牌产品。说中国私有制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认为是有大量的事实作为根据的,是用不着怀疑的。世界如此,中国更是如此。

(四)如何正确理解马恩所说的“消灭私有制”

这个问题同上面的问题直接关联。也是当前极“左”派反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一个核心的理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实是这样讲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因此,极“左”派引用这句话来反对中国搞私有化是对的,但他们用来反对发展私有制经济则是错的。为什么?这就涉及到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消灭私有制”了。对这个问题,我想讲两点看法。

1.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是从根本上讲的,并且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充分暴露,当时已经看出它严重地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讲的。其出发点是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这从《共产党宣言》中曾经热情歌颂“资本主义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也可以从他们对奴隶主所有制代替原始公社所有制,曾经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加以肯定中得到证明。就是说,他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生产力论者,一切以生产力作为判断标准。当他们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重重,严重地阻碍生产力发展时,才说这句话的。他们当时并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一些弊病得到了治疗,仍然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样一些现实情况。2.马恩在讲“消灭私有制”的时候,还讲过许多必备的条件。特别是马克思讲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②以及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讲的:“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但是,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因此,即使根据他们的论述,当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生产力的增长点、经济的活力源的时候,难道不应当允许和鼓励它们继续存在和发展吗?

这并不是说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错了,而是说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正确理解,灵活运用。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也要发展马克思主义。现在我们党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这里还想提出一个看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断调整和改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通过相互学习、渗透、趋同化,也许将来用不着来一个消灭和剥夺的运动,就会自然地改变和演变为社会所有制,或其它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更高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员工持股制的推行,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化,我觉得似乎可以说,我们已经看到一点这种端倪了。这当然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过程,现在谁也说不准确。消灭私有制是必然的,但采取的形式、步骤、方法,有可能会同以往的设想不一样。

(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私有经济是优势互补关系

这是我们与传统观点不同的一个重要观点。五十年代对资改造时的一个理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尖锐对立的,不消灭私有制,公有制就得不到发展,即二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与现在的极“左”派观点不同。极“左”派是说,私营经济发展快了、多了,会引起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化,使社会主义中国发生质变。我们说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优势互补的关系,协作、合作的关系,当然也是竞争的关系。

过去我们对竞争的看法是非常片面的,总以为竞争就是无政府状态,竞争就是大鱼吃小鱼,把许多坏的东西都加在竞争的头上,资本主义头上。其实,竞争是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在市场经济下,竞争,特别是无限制的竞争,才能产生最佳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低的价格,出现最好的质量,才能使优胜劣汰机制充分地发挥作用。有竞争才能促进相互学习,促进技术进步,促进人们向上、向前,促进生气勃勃。说得具体一点,这些年来我国彩电行业的发展,就是依赖了无限制的竞争。微波炉的技术进步,也是依赖竞争。私营经济是不怕竞争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要依赖竞争。只有垄断才会产生保守、停滞。现在美国法院对微软的判决也说明这点,其精神实质很值得我们思考。这里我还想进一步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私有制经济同公有制一起,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它们生产产品,提供服务,也是在满足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它们发展壮大了,对国家提供的税收会更多。他们也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邓小平同志讲,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富,共同富。根据我最近几年的考察,哪个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了,快了,哪个地方经济发展也快,人民生活改善也快。所以我一再宣传这样的观点:发展民、私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增强地方实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藏富于民的必然选择。增强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既要依靠公有制的发展,也要依靠私有制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经济是完全依赖市场生存的。将来我国进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资本会更多地进来,我们也要走出去。我国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会成为我国外贸进出口生力军。

现在我国国有经济正处在深化企业改革,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调整宏观结构的过程之中,国有制的职能要重新界定。调整结构的实质意味着国有企业要从一些竞争性领域退出来,而必然是国退民进。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企业的并购、破产和财产关系的重新组合,也必然要让一部分富余职工下岗。客观形势要求我们把国有企业改革同发展民私营经济结合起来,个体、私营经济应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必然会出现相互控股、参股、租赁、承包、委托经营等,更加紧密的合作。不久前我在北京参加一个“国企、民企合作与发展研讨会”,介绍的一个典型就是河南省平顶山国有高压电器厂与私营企业实行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公司,促进了生产。这些难道不也是优势互补、协作互助吗?

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以后,我看西部的开发也要走一条新路,既要依靠国家的投资,更要依靠民间的投资,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以及公有、私有、国家、地方,海外、内部共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依靠市场机制来动员社会上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在观念上抛弃公有、私有相互对立的旧观念,树立公有、私有优势互补,协作、合作、共同发展的新观念。

(六)业主的经营管理是创造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

这里所说的私营企业主(家),包括两种身份的人:出资者,即所有者,在现实的企业治理结构中,主要指的是董事和董事长,包括股票持有者;另一部分为私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前者我们过去在教科书中称为资本家,后者称为资方人,经营者。实际上二者不完全一样:前者是雇主,后者是高级打工者。只是在我国现实中,由于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以两种身份又往往是合一的。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两权应当分离,才能过渡为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得清清楚楚。他甚至说: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③因此,他们的收入是不一样的。如果出资者是业主自己,他又从事经营管理,那么他就是二重身份,他获得工资,是熟练劳动的报酬,经营管理的回报;而他获得的利润,则是剩余价值。如果他仅仅是经营者,那么,他则获得管理和监督劳动工资。董事、监事的报酬,来源于剩余价值的分割。这是私营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研究其性质时应当有所区别。但这些都已经是常识了。我在这里所以要讲这些,无非是要强调,私营企业主(家)的劳动,是比一般工人的劳动能创造更多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而过去,我们对这一点是很不重视的,一说是资本家,往往把这个称谓同剥削者等同起来。这是不对的。

资本家有没有剥削呢?只要有雇佣劳动关系,就存在剥削。因为工人只获得劳动报酬—工资。工资是可变资本,工资以外的剩余部分,则为资本的所有者获得,属于剩余价值。

但是,剩余价值部分并不全是剥削所得。如果我们承认私营企业主(家)的劳动是复杂劳动、熟练劳动的话,那么,必须承认,剩余价值部分中,有相当的部分是业主自己创造的。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或新经济下,在科技含量高的民私营企业,业主的收入中绝大部分是他们自己的复杂劳动所得。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认为管理是第二生产力。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应当给以高度的重视和评价。

在我国现实中,我还没有看到和听到有专靠剪息票过活的那种资本家。所有的资本所有者都是从事复杂劳动的业主。他们的素质未必都很高,但他们差不多都是兢兢业业,没日没夜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也没有星期天、休息日,想各种办法把企业搞好。有一些甚至是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专家学者。他们创造的价值更多更大。他们的收入中,除了工资以外,利润分红虽是按资分配,但其中也有他们自己创造的价值。

经济发展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特质/主动/非均衡/台阶式/耗散结构/“四有”新人

【正文】

中国面向21世纪的主要问题是发展。邓小平经济发展理论,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基础之上,融入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背景中,是对经济发展理论的创新。

一、立足国情的主动选择

一种西方的经济发展理论认为,从经济发展的类型看,有“内生型”和“外生型”。内生型是指某一民族或国家的现代化是其内部因素促成的自然发生过程;外生型是指某一民族或国家的发展是被动式的、由外部刺激引发的,或者是由外部力量直接促成的。美国哈佛大学的亚历山大·格申克龙就认为:相对落后本身可以有助于发展,由于可以依靠发达国家的技术,今天的发展中国家能够比1780—1850年间的英国或西欧增长得更快。[1]国内也有学者认为,“从历史上看,中国的现代化运动起于对外国资本主义刺激和挑战的回应”,“中国的现代化一开始就具有被动抉择的特征。”[2]

在《邓小平文选》中,我们可以看到邓小平对当代中国主动地推进经济发展的反复论证。邓小平认为,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是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人民,积极吸取历史教训,主动迎接现实挑战的必然选择。他多次谈到,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史,是遭受资本主义侵略,日益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资本主义列强欺负我们的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中国经济落伍了。现在我们获得了独立和发展,而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关键是要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战略。邓小平在阐述中国现代化发展战略时再三提起历史上落后挨打的教训,并不是出于单纯防御性的考虑,而是以此激发全国人民加快经济发展的爱国热情。他说,要懂得一些历史,这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精神动力,“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3]

中国主动式的经济发展,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更是为了振兴中华民族,使中国在世界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是一个政治、人口大国,但经济上还是一个弱国,这同我国的地位不相称。邓小平认为,认识落后,是为了激励我们奋发图强。新中国主动进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集中力量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就是着眼于振兴中华民族,以便对人类做出较大贡献。邓小平强调,中国经济越发展,世界和平就越靠得住;中国现代化越是不断推进,我们就越能在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促进世界发展方面有所作为。他指出,到下个世纪中叶中国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不仅会给中国人民带来共同富裕,而且会给占世界总人口3/4的发展中国家走出一条新路,向全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这才是中国经济发展对人类的最大贡献。“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不是民族利己主义,恰恰是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国际主义。在实现中国跨世纪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本国又放眼世界,把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联系了起来,把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同世界社会主义命运和人类的前途联系起来,将爱国主义上升到更高的理性阶段,充分展现了当代中国主动寻求经济发展的昂扬姿态和恢弘气势,这是其他经济发展理论所不具备的品格和特质。

在一些西方学者看来,发展中国家传统势力强大,社会内部因素无力促成经济发展的发端,只有依靠西方文明的传播和输入才能启动其经济发展。邓小平完全不是如是观。他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不仅不是被动式的,而且也不是由外国促成的。他在多次重要谈话中都有力地阐明了,中国只有依靠内在的力量和积极性实现经济发展,中国的经济发展不能建立在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上,他说:“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清醒地看到这是一件艰巨的事情,但是是能够做到的。首先是我们有全党的团结,全国人民的团结。我们的人民是勤劳的人民,有着艰苦奋斗的传统……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又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有丰富的资源,加上利用世界的先进技术,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可能的。”[4]

世界上确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是依赖发达国家而取得了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成功,但这不适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不适合中国,邓小平对此作了透彻的分析。他说,过去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有些发达的大国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资金、技术方面支持了它们,又由于它们劳动力工资低,其廉价产品在一定时期的国际市场上比较容易钻空子,加上这些国家和地区比较小,现代化比较容易实现。而中国这样社会主义大国的情况与之不同,不可能走这种完全借助外国实现经济发展的“捷径”,“要发展主要靠自力更生,实行开放政策能吸收外国资金和技术作为我们社会主义的补充。”[5]他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篇著名谈话中详细分析了我们实现四化目标的四条根据之后,就肯定地宣布:“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基础”。[6](P.233—234)这就是说,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内生”式的,而不是“外生”式的。

对比分析邓小平的经济发展观和西方传统发展观,其主要区别不是在于发展中国家要不要实行对外开放,要不要吸引外来资金和技术,而在于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是立足本国,还是依赖外国,是主动迎接现实的挑战,还是一种“被动的抉择”。邓小平总结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经验和规律,又深入揭示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具体国情,从全球发展的高度认识到,当今世界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要发展,都要学习别的民族和国家的长处,学习别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从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初(1978、1979年)的谈话看,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是他这两年反复阐述的一个话题。既要立足本国,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实现经济发展,又要引进外国先进成果以加速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这就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辩证法,也是邓小平经济发展理论的一个显著特质。

二、发展的创新模式

1986年,邓小平在同新西兰总统朗伊的谈话中谈到了中国经济的非均衡发展。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又说:“对这个政策有一些人感到不那么顺眼,我们的做法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拿事实来说话。”[3](P.155)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中国经济,呈现出一个持续发展的势头。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地区地波浪式推进发展是一个显著的特点。正是这种非均衡的发展模式,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经济面貌,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社会主义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我们过去提倡的缩小差别和均衡发展政策的结果并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困。正是邓小平所说的这种“平均发展”,严重地压抑了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使经济发展丧失生机和活力,使我们长期陷入“贫困——平均发展——贫困”的怪圈。早在1978年12月13日,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所举行的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在这篇著名讲话中,紧接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还有一段更富有哲理的话:“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4](P.152)这就是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思想,其意义绝不仅限于消费的分配领域,而是与中国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都有关的一个重要理论和政策,是经济发展理论的一个创新。

非均衡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竞争机制的经济运行常态。20多年来非均衡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是对人们在旧体制下长期持有的“平均发展”观念的一个突破。建国以后,从1956—1976年的20年间我们奉行了一个“平均发展”的思路,收入分配逐渐趋向平均,地区经济发展逐渐拉向平均。为平衡地区经济发展的“三线建设”,所得有限,所失巨大,并且是造成20世纪60年代以后中国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拉开差距的一个内在原因。

早在1943年,经济学家罗丹在他的论文《东欧和东南欧的工业化问题》中,就提出过对落后地区的工业化要进行大规模投资的论点,即所谓的“大推进理论”。“大推进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要有一定规模的投资,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它的根本缺陷是:首先,忽视了发展中国家正是资本缺乏的国家,如果非要等到积累了大规模的资本再进行投资发展经济的话,发展中国家将永远没有希望发展起来;其次,如果发展中国家勉强凑够了一部分资金(如通过举借外债),在很多行业同时进行大规模的投资,由于基础设施投资期限长,后续投资可能不足,造成工程无限期拖长或半途下马,尤其是由于形成生产能力有一个较长的时滞,容易产生通货膨胀;再次,忽视了实物资本的投资还需要技术、管理和劳动者素质等多种因素的配合,而这些因素在短期内难以有更多提高。20世纪70年代,伊朗的巴列维王朝在美国的支持下,为了迅速实现现代化,进行了雄心勃勃的大规模均衡“大推进”投资,结果决策失误,物价飞涨,工程停顿,人民怨声载道,不久被霍梅尼政权取代。中国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也是非常类似这种平均主义“大推进”式的均衡发展模式,导致有限资源的大规模平均投入,投资失控,比例失调,被迫进行了五年调整。[6]邓小平的非均衡发展模式正是在对这样一种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史的总结中提出来的。

发展是非均衡趋向均衡的过程。非均衡发展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首先是沿海地区资源,而后是中西部地区资源,使经济发展逐步趋近所谓均衡。改革开放以来,非均衡发展的大政策、大思路,使中国经济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它是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和企业先行发展、先行致富所产生的强烈示范效应,使大批地区、企业和个人争相效仿,从而使整个中国经济发展浪潮,一浪又一浪地向前推进。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普里高津的耗散结构论认为,在远离平衡状态的开放系统中,由于与外界不断进行能量及分子交换,有可能从“无序”走向“有序”,“非平均是有序之源”。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这个耗散结构,就必须把传统的共同贫穷的社会主义推向远离平衡的非线性区,使其处于一种十分不稳定的状态,为出现新的共同富裕的耗散结构提供可能。1956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7]邓小平不仅从哲学和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了同耗散结构论创始人普里高津的命题相同的结论,而且把没有在经济建设中实行的辩证法思想成功地运用于中国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创造出辉煌的业绩。如果没有邓小平经济发展理论这一重大创新,中国恐怕至今还在“同步富裕”的梦魇中挣扎。在沿海地区成为强大的经济增长极后,产业要升级换代,市场要拓展,增长的动力传递到了中西部地区。中央做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正是邓小平非均衡——均衡经济发展理论在新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

市场经济是一种被资本分离开的生产和消费通过市场来实现其统一性的经济形态。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润,这就决定了市场经济中生产与消费的总体平衡必须通过阶段性的不平衡运动即间歇性的周期经济波动来推动。邓小平认为,经济发展不仅要从非均衡向均衡的横向展开,而且从纵深上要呈现“台阶式”上升。他把中国经济发展比喻为台阶,要一步一步地往上跳,在某一个阶段,抓住时机,加速搞几年,跳上一个新台阶;跳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治理,尔后继续前进。他说:“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当然,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求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3](P.375)

但是,跳跃式发展很容易使人想起20世纪50年代末的“”。1958—1959年两年“”,中国工业生产提高了110%,结果是伤筋动骨,花了五年的时间调整才慢慢恢复元气。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也是一个飞跃,1984—1988年的5年间,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1.7%,出现了经济“过热”,治理整顿花了三年时间。这两个“飞跃”是否有相似之处?邓小平对此进行了分析并作了否定的回答:后五年的加速发展尽管也带来一些问题,但与“”的问题性质不同,所取得的成绩则是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新台阶。

邓小平的发展理论认为,能发展就尽量搞快些,出了问题再整顿,这比四平八稳,不出问题的低速度要好,“台阶式”发展是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他还把这种考虑的根据归纳为三条:一是出了问题再整顿,只要这个问题没有伤筋动骨,就不会回落到起点上去,而是站到一个新的起点,登上一个新台阶;二是经济上了新台阶,手头上的东西多了,出了问题也好解决;三是不出问题的低速度要出大问题,而这样的问题,不只是经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既然“台阶式”发展模式是对客观经济规律的正确反映,那么无论从解决就业,消除贫困,还是从调整结构,压缩泡沫来看,目前中国经济走出困境的惟一出路是加快发展。绝不能因为一时的“萧条”就认为中国经济已进入停滞阶段。中国是一个人口增长速度快于工业化发展速度的发展中国家,已经遇到和将要遇到的许多问题都是没有先例的。现在经济学界一般热衷谈论的凯恩斯政策,实际上是两条:一是增加政府投资,二是改变社会预期。两者相比,增加投入不过是手段,社会预期才是理论分析的基本点。[8]但在运用西方经济分析工具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基本国情。如果只是注重增加政府投资,而忽视了其他方面政策对社会预期消极影响的话,经济还是难以启动,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从启动社会预期,实现经济新一轮跳跃式发展来说,我们必须加深领会和进一步强调邓小平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

三、发展本质的全新揭示

现代经济发展史,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发展史表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获得长期高速增长,其内在的推动力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微电子、生物工程、新型材料和航天技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不仅直接带动了产业部门的高度发展,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化。可以说,人类面临的21世纪,高新技术产业是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也是中国跨世纪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因为经济文化落后,要摆脱传统状态,只要照搬发达国家早期发展战略就行了。这种发展模式的特点就是以GNP的高速增长为目标。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逊显然也是过分强调了科学技术发展条件的特殊性,他认为:“先进技术是适应先进国家的特殊条件——如高工资,资本相对于劳动比较充裕,大量熟练的技术人员等——而被发展起来的。这些条件在比较贫困的国家并不普遍存在。”在他看来,阻碍穷国前进的文化和经济障碍成百上千,穷国只有跟在发达国家后面亦步亦趋,而不可能发展和运用高新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1](P.1377—1378)

其实,对一般性和特殊性的任何一方面的过分强调都会出现偏差。在中国人民建设最困难的时期就提出过: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6](P.480—481)谙熟辩证法的邓小平更是从一般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角度,对国情作了透彻的分析,十分坚定地指出,中国现在固然还很穷,但是,“中国要发展,离开科学不行”。[3](P.183)又说:“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4](P.86)他敏锐地观察了世界科技发展的大趋势,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必须发展高科技尤为关注,强调这是反映一个民族的能力,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他指出:“现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发展一日千里,中国不能安于落后,必须一开始就参与这个领域的发展”,“过去也好,今天也好,将来也好,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3](P.279)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强调说:“我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近一二十年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得多快啊!高科技领域的一个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发展。我们自己这几年,离开科学技术能增长得这么快吗?要提倡科学,靠科学才有希望。”[3](P.377—378)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综合进化的过程,单纯的经济增长将人类社会引向了“有增长而无发展”的歧途。无论是W·A·刘易斯、J·H·伯克等人的“结构主义发展理论”,还是保罗·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理论”,或是萨米尔·阿明的“国际依附理论”以及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论”等等,都存在着一个假设前提:发展的本质是纯经济过程,是GNP的增长。这一观念的重大缺陷在于,它以物为中心,在发展实践中指向客体一极,不仅忽视了人作为发展主体的地位,忽视了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经济文化的内在联系,而且这一发展观以其“指标体系”和示范效应来宣传“西方中心论”,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并且以西方经济学为蓝本来构建发展经济学的框架。

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国学者就发展问题进行了跨地域、跨学科研究,于是一种“综合发展观”应运而生。1983年,法国经济学家、哲学家F·佩鲁在《新发展观》一书中认为,新的发展观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经济发展只是手段,发展的目的是社会和人的需要,而且这种需要,不仅仅是物质需要,还包括与各民族的价值及传统一致的社会、文化和精神的需要。持综合发展观的未来学家们也提出应“以满足人的需要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从而变“发展=经济+社会”为“发展=社会+人”。但这里说的“人”还是西方现代化中的“单向度的人”或“经济人”。

近10年来,实验经济学及经济心理学的发展已对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假说提出了质疑。他们观察到无论何种流派的观点,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描述都未能跳出利益最大化假设的框框。然而人的行为是复杂的,人们掌握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在一时段内总是有限的;需求是多层次、多向度的,人的价值也应该是多维度的,既包含市场价值,也包含人文价值。因此,人们实际经济行为在许多场合下并非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这就相应地应该用非最优化方法来描述和分析更为普遍、更加复杂的非完全理性行为。这无疑是发展理论的一个进展。

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也把人作为发展的目的,强调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经济发展必须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要,并推动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趋向公平、合理。但同时他又强调,人还是实现目的的手段。他不仅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而且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这一发展理论的命题,都特别强调了“第一生产力”中和实现四化的关键因素——人、人的素质。1986年4月19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知名人士时谈到:“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四化建设的实现要靠知识、靠人才”。[5](P.350)同年11月,他进一步对这种人作了质的规定:“过去我们打败国民党用美国装备武装起来的几百万现代化军队,就靠这一条。那时我们没有飞机,没有大炮,主要是靠人。所以我说,人的因素重要,不是指普通的人,而是指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3](P.190)他明确指出,我们的目标是“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我们提出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3](P.205)“要特别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下两代,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一定不能让我们的青少年作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那绝对不行。”[3](P.111)这些论述不仅抓住了发展的关键,而且也深刻地揭示了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和发展的最终目的。这里所提到的现代化的人、人才等等,都是全新的概念,从而赋予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以新的特质。它发挥了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所说的“全面发展的人”的思想,汲取了当年在写《农业合作化高潮》一书按语时论述的“新人”的合理因素。可见,邓小平的发展理论不仅描画了中国21世纪的发展蓝图,而且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把人的现代化即培育“四有”新人提升为发展的本质。这一理论创新,是对只见物不见人的经济发展观的否定,也是对西方现代化中“单向度的人”或“经济人”的超越,从而使我们能够走上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萨缪尔逊,诺德豪斯.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1380.

[2]杨耕.从到邓小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中的两个里程碑[J].教学与研究,1999(10):6.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11.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谱[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284.

[6]苏星.新中国经济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394—455.

经济发展理论范文第5篇

20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了所有制结构多样化、利益主体多样化、投资结构多样化、空间结构多样化、产业结构多样化的局面。我国地域辽阔,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程度、经济的历史发展水平、经济基础等差异很大,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如何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诱导、协调各区域经济健康发展,逐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变得愈来愈迫切。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无疑对制定正确的跨世纪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政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简介[1]

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量的变化和质的飞跃使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近现代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按不同的划分标准提出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2.1李斯特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841年,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以生产部门的发展状况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①未开化阶段;②畜牧阶段;③农业阶段;④农工业阶段;⑤农工商阶段。

2.2胡佛———费雪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949年,在论文《区域经济增长研究》中,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埃德加.胡佛与约瑟夫.费雪从产业结构和制度背景出发,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①自给自足经济阶段;②乡村工业崛起阶段;③农村生产结构转换阶段;④工业化阶段;⑤服务业输出阶段(成熟阶段)。

2.3罗斯托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960年,在《经济成长的阶段———非共产党宣言》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W.W.罗斯托以主导产业、制造结构和人类的追求目标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六个阶段:①传统社会阶段;②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③起飞阶段;④向成熟推进阶段;⑤高额消费时代阶段;⑥追求生活质量阶段。

2.4弗里得曼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966年,在专著《区域发展政策》中,美国区域发展和区域规划专家弗里得曼提出了中心—理论,以空间结构、产业特征和制度背景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四个阶段:①前工业阶段;②过渡阶段;③工业阶段;④后工业阶段。

2.5阿明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20世纪70年代,在“中心—”理论的基础上,埃及经济学家萨米尔•阿明提出,在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国的发展要经历三个阶段:①殖民主义阶段;②进口替代工业化阶段;③“”国经济真正走上自力更生道路阶段。

2.6蒋清海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我国学者蒋清海博士结合以上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各种划分标准及理论,以制度因素、产业结构、空间结构和总量水平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四个阶段:①传统经济阶段;②工业化初级阶段;③全面工业化阶段;④后工业化阶段。他认为,制度因素是划分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背景性标准;产业结构是判别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标准,一般用工业化程度(制造业或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和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及主导产业类别来表示;空间结构是标示区域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于其他经济发展阶段划分的标志,一般用城市化水平、城市首位度及城市规模分布类型来表示;总量水平是测量经济发展高度的标准,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及其人均量来标示。笔者认为,蒋清海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综合考虑了多种反映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质的特征的主要因素,客观地、准确地把握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及其所采用的指标体系比较适合当前我国现状,但在指标体系中,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2.6.1产业结构。一定的经济结构对应着一定的产业结构,一定的产业结构对应着一定的从业人员比例,因此,在产业结构的工业化程度方面,应将工业产业比重与从业人员比例结合起来,采用工业化系数[2]来进一步量化工业化程度。

2.6.2空间结构。地区空间结构态势与地区城市化水平、城市体系、城市规模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中国20年的改革开放,实现了世人瞩目的经济快速增长,这种快速增长的过程,实际上是区域空间变化的过程,更是大城市的平面不断扩张和功能不断完善、中小城市数目不断增加的过程,城市化过程是地区空间结构变化的主要方面,从国际上看,区域经济越发达,城市也就越发达,城市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化水平及其结构是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量化指标。在城市化水平量化指标方面,我们认为应注重如下三点:

(1)不仅应考虑非农业人口、市镇人口比例,还应考虑城市工业规模系数[3];工业规模系数=(各区域城市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城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各区域城市数占全国城市数的比重;

(2)不仅应考虑城市首位度,还应考虑首位城市人口集中度;

(3)不仅应考虑城市规模分布类型,还应考虑城市体系,城市密度,城市人口平均规模。

2.6.3总量水平。除了GDP、人均GDP,消费结构外,还应考虑人均收入水平、支出水平以及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可以反映一国、一地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的富裕程度与生活水平。一般而言,恩格尔系数越小,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越高;恩格尔系数越大,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越低。

3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政府为了实现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和整体繁荣,采取了非均衡的倾斜性经济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深受“梯度理论”的影响———从区域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特点出发,主张按梯度依次开发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从“六五”到“八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但由于东、中、西部地区自然条件与经济基础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潜力呈现出由高到低的梯度序列。下面我们以东部的首都北京、广东、中部地带的湖北及西部的西藏为例,以蒋清海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四个阶段为出发点,来分析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现状。

3.1产业结构

3.1.1从产业构成看。从1990年到1996年,京、粤、鄂、藏占主导地位的分别是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1996年,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5.2∶42.3∶52.5;14.4∶50.2∶35.2;4.1∶45.3∶30.8;41.9∶17.6∶40.5,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20.2∶49.0∶30.8。

3.1.2从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看。1996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为50.5∶23.5∶26.0,而京、粤、鄂、藏分别为10.9∶38.3∶50.7;39.7∶28.0∶32.2;50.1∶21.9∶28.0;76.2∶4.8∶19.0,4省区中从业人员比重最大的除北京为第三产业外,其余均为第一产业。

3.1.3从工业化程度看。1990—1996年,全国的工业化系数为0.09→0.10→0.12.北京市的工业化系数为0.24→0.18→0.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逐年下降,其根本原因是第三产业产值及从业人员比例已超过了第二产业值及从业人员比例,并占主导地位。从1990年到1996年,广东工业化系数为0.11→0.18→0.14,工业化程度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湖北与全国水平持平,而西藏工业化水平很低。

3.1.4从主导产业看。1990—1996年,北京市已逐渐从建筑、化工、交通运输设备向电子信息、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转变;广东省为家用电器制造、化纤、塑料、保健饮品,日用五金等。湖北省主导产业为钢铁、冶金、轻纺、机械制造及化工、服装。西藏主导产业为农牧业及民族手工业。

3.2空间结构

3.2.1城市化水平。全国的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3.28%,北京、广东、湖北三省区分别高出平均水平40.85、6.08和2.13个百分点,而西藏则低9.51个百分点。从城市工业规模系数来看,广东省为11.1,城市规模最大,反映该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高,同时也意味着该区城市的生存、发展和辐射能力很高,能有效地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而湖北城市工业规模系数仅为3.9,是广东的35%,反映出湖北的城市化水平还未能有效地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2.2城市体系。①城市数目与等级结构。1996年,广东城市数为54个,湖北为35个,西藏为2个,分别为全国城市总数的8.2%、5.3%和0.3%。西藏缺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等城市。3个地区都是中小城市占绝大多数,呈现出规模等级不完整的城市体系(见表4)。②城市平均规模非常接近全国平均水平31.4万,规模偏小。西藏城市人口为7.0万,城市规模小,经济实力低。③湖北省城市首位度为5.2,相应的首位城市人口集中度也高,武汉市城市人口占全省城市人口的32.3%,说明湖北是典型的首位城市体系。广东和西藏的首位度分别为4.2和4.6,首位城市人口集中度分别为19.5%和25.4%,说明广东和西藏的首位度也有所偏高,3个地区为了使城市规模等级结构趋于完善,须选择区位条件好的中等城市,使其较快地发展成为大城市,更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3.2.2城市密度。1996年,全国平均城市服务半径为60.1km。广东平均每3,294km2便有一座城市,城市服务半径为32.4km。湖北平均每5,311km2有一座城市,城市服务半径为41.1km,属于城市分布密集的省份。西藏无论从城市密度和服务半径来看,则明显属于城市稀疏的省份。

3.2.3城市空间组合。从地区内部来看,湖北和广东城市空间分布也极不平衡。湖北省城市多分布在江汉平原和武汉———黄石一带,广东省城市以珠江三角洲和沿海一带最为密集。近年来,随着香港的回归,以香港、深圳、珠海、广州为中心的区域城市群业已形成,成为广东省区域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

3.3经济发展总量及人均水平

3.3.1GDP。京、粤、鄂、藏4个地区GDP总量分别为全国GDP的2.35%、9.50%、4.33%和0.09%,人均GDP分别为全国的67.0%、168.9%、90.0%和48.5%。

3.3.2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北京和广东城镇居民分别为7,339和8,166元,分别为全国的0.9和2.4倍,京、粤、鄂、藏居民农村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分别为3,562、3,183、1,863、1,35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0.85、1.65、0.97、0.70倍。

3.3.3人均生活费支出。京、粤、鄂、藏4区城镇居民分别为5,730、6,736、3,714、4,537元。人均食品支出分别为2,672、3,187、1,731、2,592元。农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分别为1,193、1,333、974、50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4.75%、150%、109.8%、56.0%。

3.3.4居民恩格尔系数。京、粤、鄂城镇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7、2个百分点,西藏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北京和广东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9、4.8个百分点。湖北和西藏则高出3.8、8.8个百分点。

3.3.5消费结构。北京市居民营养和穿着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明显增长。广东省居民逐渐转向耐用消费品和追求文化娱乐等方面,并追求生活质量。湖北省居民正逐步由基本消费品转向耐用消费品和文化教育、劳务服务上,并呈现消费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西藏自治区居民的消费结构正逐渐走向序列优化,基本生存费用份额有所下降,居住、日用品、服务性支出份额均有大幅度上升。

综观以上4个地区产业结构、空间结构及经济发展总量和人均水平,可以看出,北京市区域经济处于全面工业化向后工业化演变阶段,广东省处于全面工业化阶段,湖北省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全面工业化过渡阶段,而西藏自治区尚处于传统经济向工业化初期演变阶段。

4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有关问题的思考

(1)总体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全面工业化转型阶段,地区差异很大,基本呈“橄榄型”的态势,既有象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正迈向后工业化阶段,又有象西藏、贵州等局部地区处于传统经济向工业化初期演变阶段,大多数省份则处于第二、第三区域经济发展阶段。从地理分布看,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处于全面工业化阶段,中部大多数省份处于工来化初期向全面工业化过渡阶段,而西部内陆省份则多处于传统经济向工业化初期转型阶段。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从东部沿海,到中部、西部地带呈现高梯度向低梯度序列变化的特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