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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知识管理范文精选

建筑知识管理

建筑知识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知识管理建筑企业博客策略分析

1.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决定着企业的价值,对知识的管理将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知识管理(KnowledgeManagement,KM)应该是企业有意识采取的一种战略,它保证能够在最需要的时间将最需要的知识传送给最需要的人,这样可以帮助人们共享知识,并进而将之通过不同的方式付诸实践,最终达到提高企业业绩的目的。在今天激烈竞争的环境中,KM有助于企业整合自身知识,实现知识流程化;使企业能够快速地对外界进行响应,提高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扩大知识利用的程度与范围,增强创新能力和商务智能;打破原有管理等级边界,拓展组织发展的空间。

今年1月份,NewCommForum在美国的California召开了第一届有关博客在企业中应用的学术会议,并在今年的欧洲以及纽约还将召开类似的会议。博客不仅在新闻传播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在企业的KM领域也日益得到广泛应用。

2问题的提出

2.1中国建筑企业的特点和面临的挑战

建筑企业又称建筑施工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有着不同的特点:在产品方面,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多样性、体积庞大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在生产方面,建筑产品生产具有流动性、周期较长、单件性、露天高空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较低以及协作关系复杂的特点;在管理方面,建筑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利润载体和业务核心,采取承包为主的经营方式以及现场管理为主的生产组织方式。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当前的商业环境,我国建筑企业目前还存在着诸多挑战。

2.1.1回归企业信息化理念

企业信息化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接受,但是,由于薄弱的管理基础,技术人员主导的信息化历程,部门各自为政的系统建设,计划经济下的思维惯性与市场经济下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信息化理念的不和谐,导致整个中国建筑企业信息化呈现出重技术与功能、轻管理与需求,重局部与眼前、轻整体与长远,重硬件与网络、轻软件与数据,重系统与开发、轻人才与应用等不良特征。其根本原因在于历史和体制滋生的不合理的企业信息化理念,以及在新经济时代竞争、客户和变化所带来的巨大挑战。要改变这一理念,就是要变革“技术导向”为“知识导向”,从企业运营管理出发,梳理并设计企业的KM架构,使企业的知识能够充分积累、共享和传播,在此基础上设计企业信息技术结构,从而使企业信息化从IT企业解决方案的技术迷宫回归到企业家的经营管理常识。

2.1.2改进企业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企业在交易准则下,富有创新性地形成、改变或利用规则形成的最有利于企业自身的一系列契约关系,是解决企业运作方法的问题,其核心是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的KM问题。在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密切结合的今天,数字信息流改变了企业的工作方式,以及跨越企业边界进行商务活动的方式,如何将知识、技术与人更好地结合起来,打破企业原有的传统模式,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将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正如管理学家德鲁克所言,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的竞争。现有信息网络技术已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使虚拟企业、商业联盟和网络化集成建造成为现实。

2.1.3建立学习型企业

学习型企业,是知识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竞争趋势的必然产物。建立学习型企业,并不仅仅是给员工提供更多的正规学习培训机会,而是要通过自我超越、团队学习、改善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发展领导力和系统思考的能力,全面开发人的才能;并在企业业务过程中不断学习,促进知识的创造,组织的变革、创新和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其实质就是尊重人才和尊重知识,注重“软环境”。这要求建筑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先有产品和服务,然后建立产生产品和服务的机制,最终目标是营造出有利于建筑企业发展的经营环境。

2.2KM的关键问题

中国建筑企业面临的挑战实质上是通过KM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彻底实施KM,就必须在以人为基础的方法和技术型方法与工具之间找到适当、有效的组合与平衡并解决三个关键问题:隐性知识的传播、知识的共享和知识的存储,这就为知识博客带来的契机。

3知识博客策略

Blog,是Weblog(网络日志)的缩略语。源于1998年美国,流行于2000年,2002年被引入中国。在美国,Blog这一单词已固定下来,并把写Blog的人称为Blogger,写Blog的行为称为Blogging,国内普遍将其翻译成“博客”,是指个人或团体将每天的事件、意见和信息等到Web上。博客的出现,标志着互联网从“信息共享”开始向“思想共享”和“知识共享”转变,国外有人也将其称为Internet2.0。

国际上,博客已得到充分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如Cisco,Microsoft,IBM,Intel,Nokia等)已经将博客以及类似博客的软件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实际上,博客是一种非正式的知识生产方式,在知识共享和帮助实现企业目标上发挥着独到的作用,具有巨大的KM潜力,用博客提炼企业的核心知识将成为热潮。用来支持KM的博客,我们称之为knowledgelogging,或者k-Blogging,中文也可翻译为知识博客,它是现有大规模使用的KM解决方案的一种廉价高效的替代品。下文将从管理和信息技术两个角度上对知识博客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策略进行分析。

4基于管理角度的策略分析

4.1管理方式

传统的KM是分割式管理,满足分类存储的需要,往往具有割裂的感觉,比如项目合同放一块,项目资料放一块,项目专家放在另一个系统等等。而知识博客是整体式管理,能够为学习和理解事物提供完整的细节和历史背景,不仅提供重要的资料,而且也提供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人物的观点倾向。因此,知识博客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广泛,适合于学习。

4.2KM的实施者

传统的KM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因此满足官僚组织自上而下的控制的需要往往摆在重要的位置。下层雇员对KM的需求往往被忽视。而知识博客是能够自下而上发展,即使在没有高层的参与下,往往也可以实现。但是,高层的推动会促进这一过程。因此,知识博客适合于学习型组织的分权式管理。

4.3知识的提供机制

传统的KM是组织的激励机制驱动组织的雇员提供知识,即需要KM的软的方面的配合。激励机制缺失或者扭曲,导致这种系统成了无水之池或者充满信息垃圾。输入无效率,是任何这种KM系统面临的问题。而知识博客是很大程度上依靠网络效应和声誉机制。网络效应让参与其中的人都有受益。快速的信息传播和声誉机制则激励参与者不断贡献,并且这个贡献可以获得声誉,从而相对于一种产权激励。因此,知识博客依靠网络效应和声誉机制,制裁机制相对较弱。

4.4提供的学习材料

传统的KM提供的学习材料往往与人相隔离,时过境迁,变成一种“技术性知识”,制度性知识缺失。学到死的知识,难以学到活的智慧。组织面对面的团队学习往往需要很高的组织成本。只提供学习材料,但不提供学习本身。而知识博客是将这些学习材料与人物观点和学习过程相联系,学习技术性知识的同时也学习了制度性知识。并且在这个过程构建彼此的信任和关系,而这些成为组织竞争力之一。提供学习材料,也提供学习,构建组织的关系资本。因此,知识博客在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实现KM。

4.5适合的管理范式

知识博客往往是与扁平化管理相适应,鼓励平等管理,能够代表真正的员工需要,不一定与管理层的利益相冲突。因此,知识博客能将静态的KM和动态的KM相结合,带来组织范式的转变,扁平化、平等化、学习化和网络化是相互伴随的过程。但与命令-支配型组织存在一定的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管理层对于保密、控制的担忧。

5基于信息技术角度的策略分析

根据弗朗霍夫(Fraunhofer)的KM参考模型,KM的核心流程可以分为产生知识、储存知识、传递知识和应用知识四种。下文将以此为线索,就博客的常用技术对建筑企业的知识博客策略作技术上的分析,见图1。

5.1知识的产生

知识的产生是指新的思想和见解的产生,或认识到某些新事物。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和单件性,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形形色色,一个工程一个样,企业员工要不断面临新变化解决新问题。这意味着企业员工必须要从内外环境中不断发现、学习和创新来产生新的知识。

RSS(ReallySimpleSyndication)是一种基于XML的Blogs内容聚合阅读器,通过使用RSS,企业员工不用登录网站就可以快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来自企业内和外的知识。

基于Internet技术,通过构建企业知识博客门户,可以实现知识的统一归类和集成。并且,通过此门户,企业既可以向内部员工统一灌输必备的知识(例如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进度计划等),也可以对外推介、汇告或建立知识联盟。

群集是指企业员工可以按照兴趣或工作岗位建立博客群。同一群集可以通过快速沟通和交流促进知识的创新(如支持头脑风暴法等)。

由于“零进入壁垒”(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零距离)的特性,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双向互动、超文本链接、动态更新、覆盖范围广等优势,使企业员工能够将工作过程、思路经历、思想精华、闪现的灵感等进行及时记录和。

采用非正式HTML文档,企业员工能够离开日常工作环境,随时随地,借助任何一个网页浏览器或移动设备,没有惯有条件和文档格式(可以是文本、图片、视频等)约束个人的观点和想法,更容易产生新的知识,也能将隐性知识很好地体现在文档中。

5.2知识的存储

知识的存储是指将知识储存在文件中需要用额外信息(元数据)标明以便检索。建筑生产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知识的标准化积累、动态更新和高效检索非常重要。

对XML标准化的支持,既可以实现分布式存储也为基于语义网络的知识自动获取和交换提供可能。

使用评论构建评注系统,可以向非正式文档持续添加评注数据和元数据,随着各种评注在系统中的逐渐增多,注解者之所以进行评注的原因也就随之增加。由于评注文本和它的理论基础(元数据)在逻辑上都与核心文档紧密相连,因此,评注能够增加文档的语义内涵。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核心文档前期协调所花的代价;另一方面,也可以自动地对知识进行动态更新。

完全的个人化支持为自动编制动态黄页提供了可能,通过元数据,可以直接找到拥有相关知识的人。

5.3知识的传递

知识的传递是指找到正确的收件人,即将合适的知识传递到合适的人手中。随着完成项目的逐渐增多,建筑企业也将积累越来越多的知识财富,但是,目前很多的建筑企业要么就是让这些财富“沉睡”在档案库里,要么就是关注于将这些财富进行“过分”预结构化后存于数据库中,结果是降低了传递效力,缩小了传递范围并且还导致了知识的丢失。KM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将准确的知识在准确的时间传送给准确的人,因此,知识的传递非常重要。

首先,参见图2,在基于Internet的知识博客环境中,一个个知识博客个体(如A、B和C)是网络中的一个个节点。在具有超级连接的HTML文档和TrackBack(也称反链接或引用通告)的支持下,任意个体A可以通过获取B的知识而同时认识了C,并且A也可以引用B的知识加以扩展深化并通告B。个体之间不是孤立的,任何一个个体同时兼当了知识的传者和受者身份。因此,在获取某一个体知识的同时也就能够获取相关领域的其他个体的知识,相当于打开了一个通往无数个门的“门厅”。这样,任何一个知识博客个体都可以衍生出开放的“知识共同体”,并且一个知识共同体还能通过知识化合作用而不断形成新的知识共同体。同时,知识博客环境、传统媒介和社会环境之间总是会不断发生交互作用。

其次,通过评注系统,企业中的任一授权员工都可以在同一核心文档中添加评注内容,对核心文档进行多角度地理解,有利于不同业务单元之间的或跨学科的知识传递,在较小程度上,也能够支持隐性知识从一个个体向另一个个体传递。

再者,对于一个成功的企业来说,不主张记录所有的知识,尤其对于隐性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找到拥有知识的人。因此,可以基于Internet技术创建企业知识博客门户,由于知识博客的个人化特性,能够自动或手工生成准确的员工黄页,通过访问黄页上的元数据(如个人简档、联系方式等),就可以找到拥有隐性知识的企业员工。此外,通过知识博客门户,可以将Blog进行系统整理归类,施行推荐机制,更加有利于知识的传递。

5.4知识的应用

知识的应用是指找到正确的资料和文件,使其便于将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建筑生产中,如何快速应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积累的大量案例、注意事项和经验总结等宝贵知识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进工艺和减少事故,是KM在建筑企业中增值能力的体现。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在检索知识时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知道搜索什么,并且熟悉具体、精确的检索字和元数据(例如类别、作者或创建日期);其二,不确切知道要搜索什么,只有通过广泛浏览,以便发现自己真正不知道什么。对于前者,可以通过基于关键字的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对于后者,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获取的知识也非常有限。由于知识博客完整的基于HTML的非正式文档,这就可以通过超级链接访问相关领域的知识共同体,以便检索到系统的知识,并且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语义网络,对知识进行动态准确地提取。基于XML的RSS也为知识的检索提供了一种内容聚合的工具。应用个人对核心文档的评价来支持建议系统,可以通过过滤掉不需要的文档从而提高搜索效率。

建筑知识管理范文第2篇

一、管理权限的界定

(一)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成立市规划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中心城区和全市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区的规划控制,依法对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各县(市)及南票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一经确定,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按法定程序报原审准机关批准。

(二)实行规划、土地、环保预审核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制度,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不允许办理任何建工手续;未编制规划及近期规划未作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用地和各种开工手续;未经环境评价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用地及开工建设手续。

(三)市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划分的原则,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

(四)连山城区范围内以及*港区、龙湾大街和锦葫路等主要干道两侧的临街建筑(含附属建筑)及阶段性设施,龙湾大街以西、海滨路以南区域内工程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建设审批和管理职能;其余区域工程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由连山区、龙港区按照行政管辖范围分别负责,并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与指导。

(五)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制,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地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将该区域的建设活动依法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基建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环保、消防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工审批手续。

(二)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应招标工程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搞虚假招标。各级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明招暗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其用于工程建设。

(五)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各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与管理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协调,严格履行办事程序,杜绝违规行为。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执行。1、基建计划未下达,规划部门不得颁发“两证”,未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一书两证”及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出让的未全额缴纳出让金的建设单位,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产权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二)建立并实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各级计划、规划、土地、环保、消防、城建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管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强化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及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建设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要采取联合执法及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全市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建设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严格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与减免。加强对市管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确需减免的,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四、审批管理与服务

建筑知识管理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是企业中最经常、最大量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实现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本文就新形势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进行了探讨。

1.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要点

首先,确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要明确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和质量检查制度。其次,要设置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控制点设置原则,主要视其对质量特征影响大小、危害程度以及质量保证的难度大小而定。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就是生产和检验、材料、零部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阶段。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是企业中最经常、最大量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实现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

2.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现实分析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主要特点是施工周期较短,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较广,项目多、杂,这些给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带来一定难度。然而,一个施工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是保证该项目为企业创造效益的最根本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是直接制约企业自身一些业务发展的。如何把我们负责建设的工程质量与企业的命运相联系,如何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是我们在新的建设现状下面临的新课题。实践证明,有效的工程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方法。

2.1质量控制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关系。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是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重要控制目标,这三个管理目标之间有着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以较少的投资,在预定的工期内,完成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指标的建设项目。然而,单纯的过高的质量要求会造成投资的加大和进度的延长;相反对质量要求过低,将会导致质量事故剧增,严重的也会拖延工期,造成投资费用增加,且对整个项目的产出质量造成严重后果。

2.2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主要因素。影响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因素很多,我们常说的五个大的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参与施工项目建设项目的人员主要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项目建设所用材料也种类繁多,有时受特殊环境制约甚至使用非标材料和设备;施工用机械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者的熟练程度;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者的管理思路、设计方安、施工组织等方式方法。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对策

针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监控的难点,控制应达到的效果是:全面、实时、有效。要实现这一控制目标,务必在控制过程中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控,并在控制过程中适时采取管理、组织、技术等方面措施。为减小由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质量偏差带来的损失,必须以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

3.1做好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开展前的质量监控工作。

3.1.1熟悉工序操作要点,通过工序分析掌握重点。

3.1.2检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重点在于人员是否各就其位、责任是否明确到人。务必要落实质量员及收料员人选,因为在实践中承包商出于节约管理费考虑,常会有质量员与施工员、材料员与收料员相替代的情况。但这两类工作责任常有相矛盾的地方,十分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实施。

3.1.3两个制度的建立,即材料样品制度与奖惩制度。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监控中人及材料因素的控制犹为重要,这些问题的控制难点就是面广量大,不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是难以达到预期控制效果的。

3.2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开展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工作。

3.2.1样板制度的落实。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中,往往不能通过设立控制点来超前控制工序质量,实践表明实行样板制度是很有效的措施。在大面积工序活动展开前,通过样板的质量检查、分析可起到下面4个作用:第一,通过分析可确定在以后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以后操作中实行重点控制;第二,可对操作者的素质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处理,减轻以后质量控制负担;第三,使操作者及检查者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了明确、直观的实物标准,做到人人心中有标准;四、避免因普遍性操作问题,而工序大面积展开引起大范围的返工。故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展开前要做的工作必须有样板工序产品的检查及验收工作,为杜绝大范围返工做出必要的工作;同时也对工序操作者的素质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3.2.2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力争掌握第一手资料,努力实现及时控制,对发生的问题务必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避免积重难返,避免大的返工损失。

3.2.3对承包商在建筑施工工程工序活动中的质量管理体系、样品制度、奖惩制度的实施情况监控。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从而确保建筑施工工程工序活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杜绝质量失控情况的发生。

3.3加大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完成后的质量监控工作。主要工作是:工序产品效果的评价以及产品质量隐患的全面排查,重点在于尽可能减少质量隐患的漏查。在检查过程中推行多级检查及交叉检查制度。多级检查制度即操作班组自检、质检员检查、下道工序操作者的核检、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交叉检查制度是工序产品完成后各操作班组相互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对于工序产品进行检查,这样有利于多角度、多视点检查问题。实践证明了两类检查制度的推行基本上实现了对建筑施工工程工序产品的全面检查,有力的解决了上文建筑施工工程工序质量控制难点提出的难题。

4.结语

施工项目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应该从影响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进行工程控制。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应该认真总结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控制的质量管理经验,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建设的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吴树壮;建筑工程现场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年S1期

[2]赵廷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06期

建筑知识管理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

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建筑知识管理范文第5篇

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提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如下:

一、实施程序

(一)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应当将注册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免费向申请人提供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申请表(见附表1、2、3、4)。

(二)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属于本注册机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注册机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或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及日期,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四)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注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五)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六)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执业药师在注册机构所在地区内变更执业单位的,持上述有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区的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七)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原注册机构。

(八)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九)注册机构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应在办公场所或在电子政务网上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其他要求

(一)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的,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条件中规定执业药师提交“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改为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时,不需要提交“执业单位证明”、“执业单位考核材料”。申请人拟在或所在执业单位应当在《执业药师首次(或再次)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

(四)注册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度执业药师注册统计年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当于每年2月底以前汇总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和统计办公室。

(五)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六)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正本原件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七)执业药师在药店营业时间内应在岗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并佩带有执业药师标识的胸牌。胸牌内容应包括:姓名、资格类型、注册证书编号、部门、一寸彩色照片等。执业药师因故离岗应挂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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