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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案例分析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经法规;教学设计

1.财经法规课程目标设计

1.1 总体目标

通过财经法规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会计活动中常见的法律制度,使学生在会计业务活动中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操作原则;拓展学生的思维和视野,培养学生的分析运用能力,熟练运用会计职业岗位群所要求的经济法律制度;从容应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培养学生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

1.2 知识目标

(1)知道会计法律制度相关知识;(2)了解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3)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相关知识;(4)了解财政法律制度相关知识;(5)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1.3 能力目标

(1)通过完成会计机构设置、记账、岗位设置、会计工作交接,学生能运用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能正确进行会计业务工作。(2)通过完成开立账户,填制票据及背书和付款,正确办理各类支付结算及解决结算中出现的问题,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地进行支付结算,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3)通过对主要税种、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办理纳税申报、胜任税务、税务登记的工作。

2.财经法规课程教学单元项目设计

2.1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与工作管理体制。能力目标:能进行三种制度和三种管理体制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按照效力从高到低将不同类型的会计法建制度结构图;可展示的结果:法律层次机构图;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类法建立法律层次结构图,以结构图以及分类依据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力目标:能分析会计核算的过程及其监督;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流程分析判断,确定会计核算过程的正确性;可展示的结果: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说明;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岗位设置、交接工作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原则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分组模拟设置会计机构;可展示的结果:机构模拟设置图。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能力目标:能熟练进行支付结算;知识目标:掌握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支付结算据操作练习;可展示的结果: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现金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的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银行结算帐户。能力目标:会进行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知识目标:掌握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案例分析结论;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的模拟操作,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票据结算方式。能力目标:能进行票据的办理;知识目标:掌握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据办理;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3 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常识。能力目标:能进行税收分类、区别税法的构成要素;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的概念、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通过对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考核内容与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建议的正确与否打分。

(2)主要税种。能力目标:能正确计算5种主要税种;知识目标:会进行5种主要税种的计算;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分别计算5种税种;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3)税收征管。能力目标:会进行税务登记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税担保、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程序;知识目标:掌握税务登记的时限、手续和相关规定了解发票的种类;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税务登记表已填制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登记簿;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2.4 财政法律制度

(1)预算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了解国家预算法律制度;知识目标: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管理的职权程序;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进行政府采购;知识目标: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能力目标:会进行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的操作;知识目标:掌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方式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5 会计职业道德

(1)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能力目标:会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的内容、建设;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1.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2.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寻找理论与实践恰当结合点的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而税收筹划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在这门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其必然性。但由于案例教学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对税收筹划课堂教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课前准备、案例引入、课堂提问、案例讨论和深化归纳或演绎一般理论与知识等五个方面入手,对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进行研究,并提出进行课堂设计时应符合相应的要求,来实现税收筹划理论知识教学与实践知识教学的有效融合。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当代大学教育的重要目标,而案例教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和方法。税收筹划作为一门凸现现实应用性的新兴边缘学科,做好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是提高税收筹划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在税收筹划课程课堂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或个人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实现合理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一种自主理财行为。税收筹划课程是财政、税收、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的重要实践课程之一,其所具备的以下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该课程中采用有其必然性。

(一)实践性强。税收筹划课程是指导纳税人如何在合法前提下降低自身税负的课程,与每一个企业、甚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教学目的并不是停留在教会学生掌握书上的理论知识,而是侧重于活学活用,即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生活中的案例,注重于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性高。税收筹划课程知识点多,内容丰富且繁杂,需要综合运用税收制度、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法等多门课程的知识。如果采用传统的讲授方式,枯燥地讲解,不但学生不能接受,浪费课上宝贵时间,而且也不利于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三)内容更新频繁。税收筹划课程的基础是现行税制。从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税收制度是高度动态变化的,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最新税收制度,以及制度对企业与个人的影响。如果能够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将极大地提高课堂效率。

二、合理的课堂设计是案例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税收筹划课程属于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税收筹划实践在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但在远离税收筹划实践的高校课堂中,能将实践与相关理论很好结合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案例教学方式的采用、发展与完善。

案例教学在税收筹划教学活动中虽可发挥其注重税收筹划实践和提高学生分析具体涉税问题的能力,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案例教学的缺陷。由于案例教学是通过具体的有限的案例进行,而不是通过理论推导与演绎进行知识传授,所以学生往往会发生知识的“过度化概括”这一问题,而学生又不自知。所谓案例教学的“过度化概括”是指学生通过某一或某几个有吸引力的案例对概念或者原理做出概括,这种通过个别案例概括的知识在整体知识框架中不具有普适性和科学性,往往发生对知识的片面理解、狭窄概括,甚至错误认识。

在税收筹划教学实践中,由于案例教学固有的容易使学生发生“过度化概括”的缺陷,对税收筹划课堂教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通过合理设计课堂教学过程,将案例教学的优势和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优势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提高税收筹划教学的质量和改善教学效果。

三、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具体实施

从税收筹划教学实践看,传统的理论讲解或许对于知识的概括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浓厚,感性认识也并不强,而利用税收筹划实践中长期积累下来的经典案例和各国的实践案例,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而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的合理设计。

(一)注重课前准备工作。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是课堂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案例教学活动中,教师发挥着领导案例讨论过程的作用。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经历和感悟,还要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情景复杂性的过程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所以,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就必须要细化。同时,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的活跃思维极有可能提出各种棘手的问题,因此无论多么细化的准备工作都不为过。

一般说,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工作分教师和学生两部分。教师的准备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熟悉案例,找出案例中的关键性问题。2、判断所选案例是只存在一种分析方法还是存在其他的分析方法。如果只有一种分析方法,那么就可以依此方法组织教学;如果不只一种,就应该设计相应的方法帮助学生形成对案例的严密的逻辑分析方法。3、预先估计一下课堂上是否能够展开真正的讨论或者讨论中是否会出现一种观点占上风的现象。如果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不能展开讨论,就要从案例中的某些材料出发激发起学生的思维;如果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就要想办法扭转,扮演起与学生观点相对立的角色。4、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预设引导案例讨论的问题和课堂规划,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热情。如果案例对学生来说过于复杂,就要设计较多的问题加以引导:如果不是太复杂,就要更多地督促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参与。5、根据上述准备,写出简单的组织教学的教案。这类教案与一般教案不同,主要反映的是教师打算如何组织教学,设计了哪些问题来引导学生讨论等。

学生的准备工作是由学生在案例教学中扮演的角色所要求的。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不仅要对案例提出个人的分析意见而且需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服老师和同学,所以课前的思考与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不仅要提前阅读案例材料,而且要根据即将学习的税收筹划的理论和概念构建自己的案例分析思路,做好课堂讨论的准备。

(二)精化案例引入方式。案例的引入是案例教学中的关键环节。鉴于税收筹划的经典案例较多,所以在挑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开拓了学生的思维之后,随着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入,更重要的是引入目前实践活动中的新设案例,必要的情况下,教师自己设计新的案例,以激发学生讨论的积极性。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是通过向学生发放文字材料、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呈现案例;教师或学生用语言描述案例等方式展示案例。案例在引入时,教师应在教学中尽可能详尽地分析案例所处的经济环境,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同时还要介绍本次案例讨论的具体要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将本案例的预设框架作简单的介绍,以免学生在案例讨论的环节上离题太远,以免案例讨论目标的迷失和讨论时间的失控。

案例教学的采用使得课堂教学缩短了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环境的差距,精心设计的案例特别有助于这一特点的发挥。所以,借助税收筹划理论的实践运用,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需要不断积累案例,对案例进行整理与规划,甚至对案例进行必要的修改,凸现每一个案例的特点,以便其更能反映某一知识点的运用,便于课堂教学的使用。

(三)优化课堂实施方法。提问是案例教学活动中组织和控制课堂教学的重要手段。好的提问能够把学生带入“问题情境”,有助于提高学生运用有价值的信息分析案例和进行创造性思维,也有助于教师不断调控教学程序进而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

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之中,教师应立即设疑问难,要求学生剖析解惑。教师的设疑不宜将所有的问题一次全盘抛出,而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环环相扣,达到“循序渐进”的目的。否则学生难免产生厌烦情绪,失去“探究”的信心。教师设疑后,不能放任自流,主要有两个基本任务:一是巡回检查,了解学生自主探究的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并对学生探究的进程等进行“微观调控”;二是指导学法,如指导学生选择分析问题的角度、理解知识的内在联系、学习相关的税收法规、系统地阐述问题,等等。这就为后一阶段的讨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活动中的提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提问的内容应该对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启发性。问题的设计应该具有趣味性和预见性,要符合学生思维的特点。2、提问的结构应该具有关联性。案例教学的提问要尽可能集中在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点上,以利于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同时,组织一连串课堂提问,构成一个指向明确、思路清晰、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能够打开学生思路的“问题链”。3、提问的方式要多样化。通过直问、曲问、反问、激问、引问、追问等方式,将案例教学引向深入。

围绕案例的各种提问在税收筹划案例教学中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课堂内容的组织上,而且在学生讨论发生过度发散的问题时,提问还可以发挥促使讨论回归主题、揭示各种困惑、链接相关理论的作用。

(四)强化案例讨论效果。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体部分。从实践中看,案例教学这些功效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案例讨论的深入而展开,所以强化案例讨论在案例教学中举足轻重。课堂案例讨论分为两个阶段:

1、组织小组讨论——群体合作探究阶段。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获得了个人关于案例问题的见解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这一阶段应鼓励每个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认识和见解,主要目的在于挖掘群体的潜能,培养合作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小组讨论的效益,小组的规模应以4~6人为最佳,成员轮流担任组长,组长负责协调关系、记录讨论内容。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找出关键论点,相互之间的关系和问题;考虑备选的解决方案、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决定采取的措施。可以允许意见、见解有冲突、纷争,无须达成共识。在这一阶段,强调学生的合作精神,通过合作拓宽学生的思维广度、空间。

2、组织班级交流——自主学习互补阶段。班级交流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全班所有学生积极参与的活动,是小组讨论的延续与深入,主要任务是解决小组讨论阶段遗留的有争议的问题。这一阶段学生可以进一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这一阶段教师要特别把握讨论应沿着预期的轨道运行,围绕税收筹划这一主题,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同时,应引导学生更多地思考不同税种之间的相互影响,防止出现不同税种此消彼长,降低税收筹划效果的情况。

在这两个阶段的讨论中,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引导讨论的方向而不是内容本身。在案例教学中,老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师,不要在案例讨论时插入“专家”的建议或事实。重要的是让学生们表达各种观点和想法。学生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看法、知识和经验来评价和分析案例。在讨论中要强调讨论语言的术语化、讨论形式的文明化和讨论方法的灵活化,有效地将案例分析融入讨论过程中,达到通过讨论加深理解程度、增强分析能力的目的。

(五)深化归纳或演绎一般知识和理论。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步骤是归纳或演绎理论知识的阶段,这使得案例教学回归到教学的基本层面上来了。在这个阶段教师进行总结评价,学生在教师的总结评价过程中得到认知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情感的升华、能力的提高。一是对案例本身所蕴涵的税收筹划规律或原理进行总结和归纳,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经验与能力,并点明这一理论或知识点在税收筹划课程框架中的位置,对该理论要进行详实地阐述,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用传统的合乎逻辑的演绎对一般知识做出抽象化概括,对案例教学起到“点睛”的作用;二是对学生在讨论阶段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对讨论中积极发言的同学给以肯定;对有独特见解的同学给予表扬;对学生在自主探究中暴露出来的典型思维(正确的或错误的)给予合理的评价。

四、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要求

完善的课堂设计是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前提条件,为使税收筹划案例教学课堂设计尽善尽美,必须使整个课堂设计满足以下要求:

(一)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传统的课堂教学。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缺乏对概念、原理等概括化知识的批判性分析能力的培养;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某些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对于税收筹划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实施要与整体税收学和财务管理学的教学环境相配合。要使案例教学充分发挥其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不但教学案例本身质量要高,还要求教师具备相当广泛的知识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技巧,并需要占用相当多的精力和时间。这就需要课时安排上兼顾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并能在教学设施上创造条件。如果学校能够提供模拟仿真的环境,或在实际经济部门,如工商企业、税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一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教学的效果会更好。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范文第3篇

一、主要做法

(一)以查促管,积极促进征管基础精细化管理

1、建立征管建议制度。税务稽查的根本目的是”外查内促”,针对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建议税务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指导,相互制约的格局。为此,我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征管建议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人员对查处的案件都要进行认真剖析,发现税收征管特别是行业税收管理上的一些薄弱环节,以及征管部门平常不易发现的一些深层次的潜在问题,及时通过《征管建议书》或重大案情通报等形式向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征管措施的稽查建议,促进管理部门加强税源控管。比如,针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存在漏洞,提出了加强项目管理和以票控税的稽查建议,针对金融保险行业建议管理部门加强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以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等,管理部门采纳建议后,通过完善征管措施,有效地堵住了税收漏洞,从而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对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促进作用。

2、健全征、管、查协调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每季一次)召开由分管领导、稽查、征收、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上季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税收问题、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多方面的稽查信息;以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思路,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确保稽查、管理的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征、管、查”信息资料传递制度,设置了统一的信息传递程序,使纳税申报资料、税收征管资料、税务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相互传递,真正保证了税务稽查与各环节的衔接,更好地发挥了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和谐发展。

3、认真落实涉税案件公告制度。近几年,我局加大涉税案件公告公示工作的力度,对涉税违法大案、要案,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及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产生震摄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如对申庄房地产公司偷税案、五建公司偷税案、红太阳超市偷税案等大要案处理、处罚情况进行公告,对进一步宣传稽查成果,树立地税稽查形象,扩大社会影响面,提高纳税人的税法自觉遵从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加强查后的跟踪管理。一是对每户企业实施检查后,检查人员都要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制作《征求意见书》,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被查单位,辅导企业及时调整账务,并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企业改进工作。二是实行稽查回访,查后上门回访听意见,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稽查执法服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财务核算水平,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和沟通,融洽了稽查和纳税人的关系,营造良好和谐的纳税秩序。

5、加大专顶检查工作力度。根据省局专顶检查工作安排,我局有针对性选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等征管薄弱的行业实施专项检查,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同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及规律性,涉税违法行为及征管问题、政策缺陷,及时反馈给税政、征管等部门,总结归纳出规律性、典型性问题,编写行业检查指南提供给稽查和税源管理部门作为工作参考,增强稽查和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由点及面,对行业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分类召开行业税案分析会、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高整治效果,促进行业规范管理,标本兼治,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以查促查,努力提高稽查工作效能

1、重视案例分析工作,提高检查人员的稽查技巧。定期组织大要案分析会,重点研究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逃税以及制售假发票等案件的新手法、新动向,认真汇总、深入分析涉税违法行为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办案经验、技巧,形成查处方法指导办案;不断探索涉税违法犯罪的规律、作案的特点,同时剖析我们征收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发现疏漏,举一反三,研讨新形势下的偷漏税新动向,对检查中暴露出带普遍性的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稽查人员的敏感性,同时研究发案的规律和作案手段,总结案件查处中的力量组织、办案策略、案情动态、政策处理等方面的稽查思路新方法和新突破,努力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2、开展稽查案件复查工作,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水平。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稽查中执法不当或者违法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每年都要组织人员对全市的稽查案件进行复查和案卷评审工作,对实施稽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定性处理及其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案卷归档管理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认真复查和评审,将复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并列入绩效管理考核。通过开展稽查案件复查和案卷的相互评审工作,有利于发现并纠正案件查处过程中不足的地方,使全市稽查案件在程序上、实体上更加合法,档案管理更加规范,从而切实提高了稽查人员的办案水平。

3、坚持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税务稽查的审理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审理工作,使案件查处能够做到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稽查文书、统一工作标准。因此,我局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案件及时移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通过集体审理,确保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得当,促进稽查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年稽查案件不出现败诉的案例。

4、强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一是通过全面运行规范化文本,严格按照《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工作职责进行操作,统一使用规范化的表证单书,从而使税务稽查程序更加规范,实体更加规范,档案管理更加规范,稽查质量有显著的提高,稽查工作过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强化稽查系统内部考核机制,根椐市局和省局稽查局目标考核内容,完善、健全以考核稽查质量、程序和实体规范为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加强对各县(市)稽查局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巩固稽查成果。我局高度重视案件执行工作,办案人员从案件查处开始,就要求密切关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涉案人员转移资金和财产,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欠税公告、停发发票等方法,加大清欠力度,同时,充分运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保证税务处理与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提高入库率。近二年入库率都达到了97%以上,并压缩老欠80余万元,从而切实提高了案件查处效率。

6、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稽查人员综合素质。一流目标的实现要以一流的技能为基础。我局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学习中采取集中学与自学、”请进来”与”走出去”、稽查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对干部进行了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培养稽查复合型人才。5月份举办了一期稽查局长、业务骨干参加的稽查模块上线培训,8月份分别举办了稽查业务培训班和案例分析会,9月份在杨州举办了一期包括各县(市)分管领导、稽查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的稽查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进一步开阔了稽查人员的工作思路,更新了知识,掌握了查帐和办案技巧,增强了做好新时期税务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从而使文明执法的能力得到了加强。

二、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以查促管的工作理念。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从上到下对税务稽查都侧重在惩处职能上,却对税务稽查的监督和教育职能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考核指标的确定上,一般都注重稽查案件件数,查补税款数额及对查补税款(罚款)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移送率等几率的考核,但真正使稽查工作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税收征管,切实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作用还没有完全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主要表现在没有相关的考核措施和目标,以查促管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把稽查工作放在地税的整体工作中去考虑,使稽查工作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税收征管,要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以查促管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操作的目的、程序、具体内容、实施步骤、量化指标、组织领导、考核办法等等,形成制度化。

(二)要进一步落实稽查建议制度。虽然稽查建议制度已经实行,但还不够细化,在部门配合、建议内容、建议形式和要求、文书格式、反馈方式和时限,传递程序、限改期限等方面缺少详细的规定,深度广度还不够,还应加以完善。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高管人员;实物福利;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162-02

目前,企业吸引和留住高管人员办法通常是给予其一定的实物福利,比如为其购买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品。这种一次性较大金额的奖励与分成若干期奖励(递延奖励)相比,因更有利于稳定高管队伍,保持企业竞争力,在实务中多被企业采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其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及第十条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获得实物福利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这一方面如果不考虑纳税筹划问题,就会使高管人员在得到实物福利的同时,也负担了较重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在某些时候也很有可能会增加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因此,在高管人员实物分配方面,企业很有必要与高管人员协作开展纳税筹划,规避涉税风险。在此,我们仅以轿车和住房两项常见的实物福利加以分析,本文暂不考虑相关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及资金时间价值对个人及企业的税收影响。

一、以轿车作为实物福利的纳税筹划分析

例:2008年初,某企业为留住企业高管人员实行奖励措施。企业拟购买了一辆价值30万元的轿车奖励企业高管人员李某。该企业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假定轿车折旧年限为4年,按直线法计算折旧(为计算简便,暂不考虑残值因素),公司适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以选择(假定李某每月工资5 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1 600元)。

(一)三种方案介绍

方案一:公司直接购买轿车将车辆的所有权办到了李某的个人名下,以奖励的方式直接发放。

方案二:由李某写具借条后向企业借钱30万元,由李某自行购置轿车。同时,企业以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在5年内按每年6万元将30万元分别支付给李某,李某每年再以该项奖金分次偿还企业借款30万元。

方案三:由公司购买车辆作为办公用车,按固定资产处理,并指定归李某专人使用,油耗及修理费由李某个人负担。李某工作满5年后企业将该轿车以奖励的方式无偿赠予李某。

(二)三种方案下李某及企业负担的税收情况分析

1.方案一中李某及企业应承担的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前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是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的,对于个人取得前述实物福利,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李某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第一步: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每月工资=5 000+300 000÷5÷12=10 000(元),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说明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

第二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个人所得税=(10 000×20%-375)×5×12=97 500(元)。

第三步:分析结果。

方案一中企业因不需额外承担税款,故税款为0元;个人承担税款97 500元;合计税款为97 500元。

2.方案二中李某及企业应承担的税款

第一步:确定每年末奖金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60 000÷12=5 000(元),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说明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第二步:计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款。

5年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0 000×15%-125)×5=44 375(元)。

第三步:计算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5 000-1 600)×15-125] ×60=23 100(元)

第四部: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44375+23100=67475(元)

第五步:分析结果。

方案二中企业不需额外承担税款,税款为0元;个人承担税款67 475元;合计税款为67 475元。

3.方案三中李某及企业应承担的税款

(1)李某应负担税款的计算

由于2008年购车时轿车产权属于企业,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个人只是拥有使用权,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到2013年,此时企业将该轿车以年末奖励方式无偿赠予李某(假定5年后轿车公允价值为150 000元),则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150 000÷12=12 500(元),说明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元。

第二步:计算年末奖励应纳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个人所得税=150 000×20%-375=29 625(元)。

第三步: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 000-1 600)×15-125] ×60=23 100(元)

第四步: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9 625+23 100=52 725(元)

(2)企业应负担税款的计算

企业支付购买轿车的支出300 000元,由于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处理,此时轿车的折旧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年折旧额为300 000元;则5年合计可减少企业所得税75000元(300 000元×25%)。到2013年,企业将该轿车以年末奖励方式无偿赠予李某,应视同销售处理,由于轿车公允价值远低于原值,故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

(3)分析结果

方案三种个人和企业合计税款为-22 275元(52 725元-7 5000元)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方案三是一个双赢方案,个人及企业均能达到明显的节税效果,其次是方案二,再次是方案一。

二、以住房作为实物福利的纳税筹划分析

同样的分配方案是否也可以在住房实物福利上采用呢?我们仍以李某及其公司为例试做分析。

例:2008年初,某企业为留住企业高管人员实行奖励措施。企业拟准备购买一套300 000元的住房奖励企业高管人员李某。该企业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假定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按直线法计算折旧(为计算简便,暂不考虑残值因素),公司适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以选择。(假定李某每月工资5 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1 600元)

(一)三种方案介绍

方案一:公司直接购买住房将所有权办到了李某的个人名下,以奖励的方式直接发放。

方案二:由李某写具借条后向企业借钱300 000元,由李某购置住房,产权证由企业保管,李某在任期内不能辞职。同时,企业以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在5年内按每年60 000元将300 000元分别支付给李某,李某每年再以该项奖金分次偿还企业借款。

方案三:企业将购买的300 000元住房先作为办公用房,做固定资产处理,无偿提供给李某使用。李某工作满5年后企业将该住房以奖励的方式赠予李某。假定该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不考虑残值。由于房地产的上涨因素,假定5年后该住房的公允价值为500 000元。

(二)三种方案下李某及企业负担的税收情况分析

1.方案一中李某及企业应承担的税款

由于计算过程同上,不再累述,双方合计税款为97 500元。

2.方案二中李某及企业应承担的税款

由于计算过程同上,不再累述,双方合计税款为67 475元。

3.方案三中李某及企业应承担的税款

(1)李某应负担税款的计算

当年及其后五年,李某无偿使用公司房产,在实务中税务机关往往不予征税。(但严格的从税法分析,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将其并入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暂不予以考虑);李某工作满5年后,企业将该住房以年末奖励的方式赠予李某,李某应该按年末取得一次性奖励方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500 000÷12=41 667(元),查表说明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3 375。

第二步:计算年末奖励应纳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个人所得税款=500 000×30%-3 375=146 625(元)。

第三步:计算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5000-1600)×15-125] ×60=23100(元)

第四步: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46625+23100=169725(元)

(2)企业应负担税款的计算

方案三中企业应承担的税款计算如下:

第一,企业购置房产可以按规定计提折旧,5年共计提折旧75 000元(300 000÷20×5),可抵减企业所得税18 750元(75 000×25%)。

第二,李某工作5年后,企业将房产以奖励方式赠给李某。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企业应纳营业税10 000元[(500 000-300 000)×5%]。

第三,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 000元(10 000×10%)。

第四,应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的赠与如果不属于直系亲属赠与或公益性赠与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旧房产需出具评估机构提供的旧房产的评估价格,假定评估机构出具该房产的评估价格为400 000元,则土地增值税包括转让收入500 000元,扣除项目411 000元(400 000+10 000+1 000),增值额89 000元(500 000-411 000),增值率21.65%(89 000÷411 000),应纳土地增值税26 700元(89 000×30%),

第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应纳企业所得税:(500 000-300 000÷20×5)×25%=106 250(元)。

企业以上5项合计税款:10 000+1 000+26 700+106 250-18 750=125 200 (元)

(3)分析结果

方案三中个人和企业合计税款为294925元(169725+125 200),如果再将免费使用公司房产的个人所得税考虑进去,个人税负会更重。

(三)结论

税收管理案例分析范文第5篇

Sun Shuping;Shao Juanjuan

(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岛 266555)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Qingdao 266555,China)

摘要: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地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本文通过对实际案例进行剖析,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从设立期间、经营期间收入和研发费用方面,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阐述了筹划在企业理财中的重要作用。

Abstract: Tax planning is a key component of 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It can reduce the tax burden on business and contributes to optimizing resource alloca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can execute effectively national macro-control and increase state revenue. Analyzing from the actual cases, the article appreciates that tax planning could act an important role in an enterprise about profit and losses in the year operation really start and management period by preferential tax policy.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现状分析 税收筹划 问题

Key words: new high-tech enterprises;status analysis;tax planning;issue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9-0129-02

1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现状分析

1.1 我国采取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

1.1.1 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2 营业税方面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1.3 费用扣除方面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社会力量资助科研机构研发费用可税前抵扣。

1.2 税收政策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足

1.2.1 缺乏系统性我国现有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是通过对一些基本税收法规中某些条款的修订、补充而形成的,难以形成全面的把握。

1.2.2 优惠环节对象有偏差现行税收优惠把重点放在企业所得税上,忽视了事前的扶持。对未取得收益的创新行为未给予优惠,不利于鼓励科技创新。

1.2.3 税收优惠区域化严重缺乏总体上的产业导向,出现同一技术水平项目在高新区内外税负不同,从而有悖于税收公平原则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初衷。1.2.4 优惠方式偏重直接优惠没有从税基方面优惠,如加速折旧、加大费用开支、延期纳税、亏损结转等,而是基本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定额减免,削弱了企业研制和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

2.1 企业在设立时的税收方案企业要充分把握好政策,做好企业前期的投资工作。比如,某公司准备成立一家电子信息技术公司,属高新技术企业,预计该企业年应税所得平均在3000万元,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该公司若考虑将公司设立在深圳和上海浦东新区境内,可以享受国家的“两免三减半”政策。其税额为3000*25%*50%=375(万元),该高新技术企业前5年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125(3000*15%*5-375*3)万元。所以该企业应考虑设立地址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2.2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间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大多数后续技术服务收入也作为了产品价格的一部分。正确的区分兼营与混合销售并利用好税法对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有关政策,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值得注意的。

2.2.1 案例:接上例,该电子信息技术公司打算主营一款电子收款机的生产、销售,同时负责机器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另外还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配套软件的设计、开发和改良业务。该公司一般按总价与客户签订合同,在业务完成后,一并开具货物销售发票结算货款。为便于开拓市场,该公司的机器基本按照成本价销售,主要收入来自软件设计、安装和调试收入。假定该公司2011年度销售额为10000万元(其中,电子收款机销售收入5500万元。软件设计收入4000万元、安装、调试收入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4800万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

若公司不考虑税收筹划,该公司的销售状况是增值税混合销售,其混合销售比例高达45%,税负较高。其中增值税:10000/(1+17%)×17%-4800/(1+17%)×17%=755.56;营业税金及附加:755.56×(7%+3%)=75.56;所得税:[10000/(1+17%)-4800/(1+17%)-75.56]×15%=768.67;税费合计:755.56+75.56+768.67=1599.79;综合税负率:1599.79/10000×100%=16.00%。

2.2.2 筹划方案:企业可以根据产品和服务特点考虑以下几种方案。

方案1:变更主营。该公司若考虑选择税率较低的收入作为主营,则税负会比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下低。比如更改合同将电子收款机销售额调整为4700万元,将软件设计和安装业务收入调整为5300万元。则变更后只需缴纳营业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税费合计为1247.5。可见,方案1比筹划前节税352.29万元。但现实中税务部门坚持的原则是优先按照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管理,一般不予变更主营业务。因此,有时可能会遇到障碍。

方案2:设立子公司。将软件开发、设计部门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这样会有一部分收入不按增值税高税率来征收。母公司的主营业务年销售额为6000万元(电子收款机销售5500万元和安装、调试收入500万元),将软件开发、设计收入4000万元作为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服务业进行营业税纳税申报。则母子公司分别计算的税额再加上所得税共计1130.03万元。可见,方案2比目前方案节税469.76万元。

方案3:兼营营业税劳务。其实与方案2一致,都是将部分收入尽量以较低的税率来征收。如果不考虑因分设公司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二者是相同的。

方案4:取得软件企业资质。根据财税[2008]92号文件规定:嵌入式软件销售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企业符合嵌入式软件产品的特点以及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定的有关规定,且软、硬件收入分别核算,确定的软件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硬件销售收入6000万元。这样在分别核算硬、软件增值税的基础上扣除即征即退的部分,就是企业所需缴纳的,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4000/(1+17%)×(17%-3%)=478.63,负担税金合计1007.82万元,可见,方案4比目前方案节税591.97万元(1599.79-1007.82)。企业应重视有关资质的取得,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若按政策仍处于所得税减免期间的,在剩余的年度内仍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税收收益。

综上所述,方案4为最优方案,企业实际纳税最少、综合税负最低。

2.3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方面的税收筹划这类企业众多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占用比例较高,国家为此出台优惠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3.1 案例:某科技型企业,2010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营业成本4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150万元)。2011年1月该项目研发成功并形成一项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假定每年年末,未扣除该项无形资产摊销前的税前利润均为100万元。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率为25%,无风险报酬率为10%。

2.3.2 筹划分析:企业根据上述法规,对因选择费用化或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分析,但要区分是否处于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期两种情况下:

①如果处于减免税期间。假定上例企业为新办软件企业,2010年为第1个获利年度,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优惠。

予以费用化处理的纳税情况:2010-2011年,企业处于免税期:2012-2014年,企业处于减半征收期,每年缴纳所得税款(100-0×150%)×12.5%=12.50万元;2015-2020年,每年缴纳所得税(100-0×150%)×25%=25.00万元。

予以资本化处理的纳税情况:2010-2011年,缴纳所得税为0;2012-2014年,企业处于减半征收期,每年缴纳所得税(100-15×150%)×12.5%=9.69万元;2015-2020年,每年缴纳所得税19.38万元。这种方式下比费用化少缴纳所得税款42.15万元。

②如果出于非减免税期间,则税率为25%。

予以费用化处理的纳税情况: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1000-400-(50+150)×150%),缴纳所得税款75万元;2011-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100-0×150%),每年缴纳所得税款25万元(100×25%)。

予以资本化处理的纳税情况: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525万元(1000-400-50×150%),缴纳所得税款131.25万元;2011-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77.5万元(100-15×150%);每年缴纳所得税款19.38万元。

2.3.3 筹划结论①在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期间,对研发费用采用费用化与资本化处理方法,比较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相等。但由于减免税的存在,采用资本化处理方式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②企业处于非减免税优惠期间时,虽然两种处理方式在比较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款总额经计算皆相等,但是费用化方式下,2010年为企业增加现金流量56.25万元(131.25-75),尽管在以后年度与资本化方式下相比稍有逊色,但由于时间价值的作用,最终能够由此计算的现值净收益为21.73万元{(131.25+77.5*(P/A,10%,10))-(75+25*(P/A,10%,10))}。

3高新技术企业在筹划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企业在理财活动中不要忽视税收筹划。其实我认为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归结于财务管理的管理范畴,因为财务管理是企业对资金筹集、投资和分配的规划安排,而在管理过程中都涉及到的税收。从实质上来说,税收筹划的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展开的。首先,任何一个筹划方案的设计、选择和对收益成本的审核等,都离不开财务决策手段的运用,必须考虑其可行性分析。其次,在确定筹划方案后,对其实施进行有效的财务控制,适时做出调整。因此合理筹划所得税是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财务管理水平,高新技术企业在理财活动中不要忽视。

参考文献:

[1]李嘉明,王延省.浅析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税收策略选择[J].科技管理研究,2007,27(9).

[2]林加德.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4).

[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M].税务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