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1篇

一、实施对象

第二批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为:宿豫发〔*〕18号文件中所列的主要内容,主要公示近3年以来(*年1月1日起)的勤政廉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8月20日至8月22日)

1、宣传学习。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召开第二批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宿豫发〔*〕18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公示对象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纪党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先进事迹,对照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新闻媒体刊播公告。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宿豫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告。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勤廉公示主要内容及监督电话。同时,要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告。

3、业务培训。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实施对象所在乡镇(场)纪委书记、联络员和第二批先进性教育督导组成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3日至9月13日)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8月23日至8月25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和先进性教育督导组一起到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综合形成《“点题”公示内容反馈书》,向公示对象反馈群众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点题”的公示内容。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8月26日至8月28日)。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近3年来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按照责任制报告内容撰写今年以来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3、纪委、组织部审核述职述廉报告(8月29日至9月1日)。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由区委组织部对勤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区纪委常委会对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区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的,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述职述廉报告初稿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审核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4、公示、评议述职述廉报告(9月2日至9月13日)。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对外公示并组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群众进行评议。由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并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公示期间,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将利用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评议。班子评议主要是将述职述廉报告分别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评议。群众评议主要是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走访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访谈。

班子和群众评议情况,区勤廉公示办公室以《干部群众评议意见反馈书》形式分别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班子和群众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

(三)考核评定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

1、民意测评。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的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勤廉公示进行民意测评,区勤廉办派员参加,首先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宣读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然后由公示对象分别宣读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独立完成,测评表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要求,对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以《宿豫区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结果评定表》形式,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同时,根据领导班子和公示对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测评结果,结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相关情况,分别评定并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领导班子和公示对象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评定结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1、公示评定结果。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公示对象勤廉公示评定结果及落实责任制情况评定结果,并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公示对象本人反馈,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2、反馈整改意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和上级“点题”、班子和群众评议、组织审核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群众投诉反映以及公示对象本人在述职述廉报告中自我剖析等情况,综合梳理出需对公示对象提出整改的意见,书面通知公示对象就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总结剖析,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态度和时限,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勤廉公示办公室。

3、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满意”、“不满意”的领导干部,由区委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谈话情况要形成记录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不能如实讲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自查自纠,以及在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4、公示情况归入廉政档案。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以及公示评定结果和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组织协调

1、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宣传报道组、材料综合组、指导督查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对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指导督查组人员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督导组中抽调。

2、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区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助搞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规政策和免费师范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现面向2018届及往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2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细见附表《恩施州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计划表》。所有岗位计划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域内调剂使用,不受学校和学科岗位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30分止。集中报名结束后,免费师范生可以自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报名。

2.报名方式:集中报名期间,请有意向者通过招聘计划表确定的联系方式报名,或者12月29日下午在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招聘会现场到招聘工作人员处报名。

3.资格审查:2018届免费师范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免费师范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报名表》,交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核。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直接考核办法进行双向选择,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试。各招聘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规定等。

(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选按规定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拟聘用往届免费师范生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点击下载>>>

1.2018年恩施州专项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计划表.xls

2.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报名表.doc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3篇

谈谈上行文的审核把关 闫训立 (山东黄河河务局) [文摘] 本文分析了加强上行文审核把关的必要性,对文秘部门在上行文审核把关中应把握的重点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做好审核把关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公文 审核 把关 一、什么是上行文,上行文的用途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指下级机关、组织向其所属的上级机关、组织行文,也可以是向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上级部门行文,例如市级政府向具有领导关系的省级政府行文,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向具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国务院工作部门行文都是上行文。 上行文的文种有3类:“请示”、“报告”、“意见”。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意见”是2000年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增加的文种,作为上行文,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也可以报请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或批转。 二、对上行文审核把关的必要性 首先,省局领导同志对公文处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08年3月14日,袁崇仁局长在一份文件上批示“请办公室下决心抓一下公文的规范,避免出现差错”。4月23日,袁局长又批示“请办公室注意规范这方面的工作,要严格要求,经常指导”。7月30日,袁局长批示“在这方面要很好的把关,凡是不符行文规范的坚决退回”。省局领导在这样短的时间内3次对公文工作作出批示,足见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领导的要求贯彻到公文审核把关工作中去。 其次,从公文的定义来看,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个定义至少体现了公文2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具有法定效力,公文印发后,各级机关要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二是具有规范体式,包括纸张的规格,数字的写法、标点符点的用法都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正确使用。文稿审核是公文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人来审核和把关,公文的质量是很难保证的。再者,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更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如果一份上行文陈述不清,请示事项不明确、具体,往往会给上级机关批准、答复带来一定难度。如果该用请示的用了报告,或者格式不规范,被上级机关作退文处理,既耽误了时间,更有可能误事,给工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被动。 再次,从各单位上报省局的文件看,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文件不符合行文规则,有的文件不够规范,请示报告不分,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上报文件没标签发人等。有个别文件印制、装订不符合要求,甚至还有未加盖公章就报出的文件。综上所述,对上行文加强审核把关十分必要。 三、上行文审核把关中应注意的问题 《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1、是否确需行文   向上级机关行文,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工作中不能自行决定重大问题,需要上级机关批准的,如请求将河口模型建在东营市的请示;二是审批权限在上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如防洪工程建设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的批准,国有资产“非转经”手续等,都需要请求上级批准;三是例行的工作总结报告或领导安排上报的,前者如每年需要向上级报告防汛、防凌工作情况,后者如局领导研究决定上报的黄河三角洲考察报告、汶河流域考察报告等;四是上级有明确要求上报的,如2008年全河工作会议上黄委李国英主任要求委属各单位上报创新体系意见;五是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和意见,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利用东平湖作调蓄水库的意见等。 无论何种情况的上行文,都要认真审核其有无必要行文,也就是说向上级行文的理由是否充分,不能来文即核,核后即报。凡上级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的,就没有必要再行文请示。比如,关于单位购置配备工作用车问题,什么级别的单位、领导配备什么标准的车辆,上级规定的比较明确具体,如超标准购置车辆,就不要行文请示了;再如省局有规定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局属单位召开的专业性会议,那么市局召开有关会议也必要行文请省局领导参加。如果确需行文,还要考虑是书面行文还是采取其他方式,能用口头、电话、传真等解决问题的可不再行文。在这一点上审核人员要敢于负责,严格把住行文关。 2、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1)行文名义是否准确。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些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需以本单位的名义向上级机关行文,如向上级党委部门报送公文,需以本单位党组织的名义行文。对于请示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可以本单位部门的名义用便函直接报主管部门处理,但切不可用便函的形式直接向上级机关请示。 (2)文件形式是否妥当。一般上行文要用有红头、有发文字号和签发人、格式规范、齐全的正式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的单位不用正式文件,如向领导同志报告其交办事项用“呈阅件”、“参阅件”等,这种形式上级主管部门已多次要求禁用,应改用正式文件的形式。 3、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1)不越级行文,不横向请示。上行文的主送单位必须是与制发机关有隶属关系的直接上级机关。虽是上级机关但不是直接隶属关系的不应直接请示、报告,否则即成为越级行文,上级机关对越级行文原则上不予受理。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审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不应使用请示,正确的方法是使用“函”。例如黄河部门建设防汛指挥中心,其规划就需要地方规划部门批准,因河务部门与规划部门是不相隶属关系,应行函申请批准。 (2)不多头主送,不送领导同志个人。上行文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那就是制发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分开报送较妥。如内容涉及的其他单位,通常采用抄送的形式。除特殊情况上行文一般不应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更不能向有关领导多头分送。因为重要的事情领导们都要集体研究决定,送给领导同志个人,领导还是得交给秘书部门办理,这样就为领导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另外领导同志工作比较忙,事情比较多,文件送给个人,有时难免顾不看,这样岂不是“欲速而不达”。 (3)“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如果一个请示件的内容涉及多个问题、多个部门,既增加办理的难度,也影响办理的效率。请示一文一事,可以使公文内容集中,篇幅简短,便于公文办理,有利于提高效率。如同时请示多件事,必须是同一个问题密切相关的几个方面,也必须是上级机关能一次给予批复和解决的;否则,有几个问题就要写几个请示。 4、是否符合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 (1)选择和使用正确的文种,不可生造文种。但有的单位上报文件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不知道《办法》规定了什么文种,不了解上行文该用什么文种,而是像日常写应用文一样,竟然上报《关于解决燃油锅炉资金的申请》、《关于基建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等,说明其上报文件没有文种的概念,生编硬造文种。 (2)文种不可混用,该用请示的不能用报告,报告中不可夹代请示事项,也不可夹代建议事项,报告作为阅件,夹代请示事项往往得不到及时答复,容易误事;报告夹代建议事项不符合新《办法》的规定,向上级提出建议和意见要用“意见”这个文种。意见也不能与请示相混,意见是建议上级办什么、怎么办,并提出具体方案,供上级决策参考或批转;请示要求上级给什么,并说明理由,陈述用途,请求上级批准或答复。 (3)请示的事项要明确具体。请示的的语言要简捷、明了、准确、具体,提出的请求要合情合理,有依有据,以便上级机关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比如请示上级开展某项工程建设,就要简明扼要地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进行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清楚,并详细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设计划。如请求帮助解决所需资金,分项列出后要计算出总金额,给上级一个整体的概念。对请示的问题,如有不同的解决意见,要客观分析各自优缺点,提出明确的倾向性意见,便于领导决策参考。转报下级的请示,也要明确本单位的意见,不能将问题不负责任地上交。 (4)行文语气要得当。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报告情况,文风要平实,反映情况要客观,不可过多地堆砌修饰性用语。汇报工作不能只讲成绩,不说问题,有的虽然讲到了问题,但是蜻蜓点水,对问题有什么表现、程度如何、如何解决,没有深刻的分析。殊不知领导机关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对全局有指导意义的典型很重视,但对于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苗头性问题更加重视。因为只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促进工作的开展。 5、公文格式是否符合《办法》的规定 (1)组成部分有无遗漏。公文常用的组成部分有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等十几项,上行文中经常有忘了署上签发人的,公文的签发是公文发生效力的标志,《办法》规定,上行文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也就是由单位的“一把手”签发。请示类公文要在附注处标识联系人,联系电话;有的请示件没有标识,或者是标识的位置不规范。此外,还有上报的文件忘记加盖印章的。这都是组成部分不全的问题。 (2)公文组成部分标识是否规范。这方面的内容较多,如引用公文,正确的方法是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标题后用圆括号括起来。不可只引标题,或只引发文字号。文件中经常出现的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尽量少用“今年”、“明年 ”等词语, 年份要写完整 ,如:“2001年”,不可写成“01”年。文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一)”不加顿点或逗号,“1.”中使用圆点,不要写成顿号等等。 四、怎样做好上行文的审核把关

一是提高对文稿审核把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从大的方面讲,公文处理是为治黄中心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部治水新思路、黄委重要工作部署的及时传达贯彻,直接影响到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治黄事业的发展。从小的方面说,文件代表一个机关的形象,不仅反映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也反映出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政策水平。公文处理工作做得好,对于保证机关政令畅通、协调运转,推动机关工作规范化,促进机关工作上水平,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事文稿审核把关的同志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提到与治黄中心密切相关的高度,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自觉性,不遗余力地去把工作干好。 二要加强政治业务素质的学习,树立创公文“精品”的意识。文稿审核把关是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只有学好理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才能在审核把关中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此,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要潜心学习、钻研《办法》和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文种的适用范围、行文规则、公文格式等相关的公文业务知识要有深刻的理解,做到入心入脑,了然在胸,运用自如。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办文专家”。要舍得在文件的审核把关上倾注心血,做到锲而不舍,精雕细刻,精益求精,努力创公文精品,出精品公文。 三是树立文秘部门审核把关的权威。在文稿的审核把关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但解决问题要依靠业务部门。因为业务部门的干部是业务工作的内行,要虚心向他们请教,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但是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和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要坚持原则,做到该坚持的标准不能降低,该规范的格式不能迁就,该履行的程序不能简化,对收到的明显不符合拟文要求的文稿,要退回主办部门重新起草。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在领导身边工作,了解的情况多的优势,学会站在全局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修改文稿要努力争取充分体现领导的意图,这样审核修改的文稿才能让领导满意,让拟办部门佩服。文秘部门审核把关的权威性只有在坚持原则并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得到确立。 四是要有敬业、奉献、创新的精神。文稿审核把关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做好了领导很少表扬;把不住关出了问题,就要受批评。既然从事这项工作,就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勤奋工作,把工作干好。要坚决摈弃那种认为审核把关就是“管管标点符号的错误思想”,要把这项工作看成个人建功立业,施展才华的手段。审核把关工作非常辛苦、清苦,有时为改动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要斟酌半天,有些急文往往周未临下班才送来,加班加点也是常有的事,需要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任劳任怨,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禁得起诱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有创新的精神和勇气,结合工作实际,多思考、多钻研、多探索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原文发表于<现代文秘>2008年7期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4篇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一把手"。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别实行百分考核,即领导班子考核九项内容(80分),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八项内容(80分),民主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分别占20分、15分、10分、0分。

(一)对领导班子考核(80分)

1、年终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市直单位按照反腐败工作分工的牵头单位对牵头的工作要写出专题报告(10分)。(1)2003年1月25日前报告的记5分,不按时的扣2分,截止1月31日前未报告的不记分。(2)报告经党委讨论的记5分,未讨论的记3分。

2、常委会、党组(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10分)。专题研究3次以上的记10分(不包括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案件处理的汇报),少一次扣3分。

3、召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情况(5分)。(1)按时召开的记2分,不按时的扣1分,不召开的不记分。(2)对照检查问题的记2分,没有检查的不记分。(3)相互开展批评的记1分,未开展的不记分。

4、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特别是落实中、省纪委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情况。(8分)。落实"禁止违纪收取有关单位、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纠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从业规定经商、违反规定到企业报销费用、公款旅游、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等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未发生问题的记8分,每违反一项扣2分。

5、行风建设特别是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开展情况(15)。(1)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纠正,按时完成上级批办的反映本单位不正之风案件的记5分,未完成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2)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记4分,未亲自动员部署的扣1分。(3)民主评议行风参评单位进行了公开承诺的记2分,未承诺的扣1分。(4)行风评议取得"先进"以上的记4分,达标的记2分,不达标的不记分。

6、廉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8分)。(1)树立了本单位的"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记3分。(2)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的记3分。(3)警示教育有动员有部署有活动的记2分。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8分)。年内单位任用提拔干部未发生违纪问题的记8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

8、领导干部乘坐小汽车的有关规定得到落实(8分)。领导干部乘坐小汽车有关规定得到落实,发生问题纠正到位的记8分,未纠正的扣5分。

9、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问题和案件进行了责任追究(8分)。发生问题责任追究到位的记8分,应追究未追究的不记分。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考核(80分)

1、年终向纪委写出述廉报告情况(10分)。(1)2003年1月25日前报告的记5分,不按时报告的扣2分,截止1月31日前未报告的不记分。(2)按廉洁自律述廉报告要求报告的记5分,少一小项扣1分。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0分)。(1)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部署、有责任分解、有制度、有考核方案的记5分,每少一项扣1分。(2)分管单位未发生违纪问题的记5分。(3)下属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每有一人受到处分扣分管领导1分,下属单位每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发生违纪问题,除扣分管领导分外,还要扣单位主管领导1分。

3、批办群众来信来访和办理上级批办信件情况(10分)。(1)对群众来信来访有明确批示意见的,比例不低于总数25%的记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2)对上级党委、纪委批示要结果的件,认真批示办理的记5分,压着不批的每封扣1分,不按时限上报的每封扣1分。

4、在会议上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10分)。在综合性会议和分管部门会议上,专题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以上的记10分,每少一次扣2分。

5、落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安排工程、物资采购等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情况(10分)。未发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牟利的记10分,违反规定的不给分。

6、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及个人现金和有价证券落实情况(10分)。未发生的记10分,发生的扣10分。

7、执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的规定》情况(10分)。(1)按照规定向党组织或纪委进行大事报告的记5分,未报告的不给分。(2)未违反规定的记5分,违反四条禁令的不给分。

8、领导干部在乘车、使用通讯工具和报销话费、公款吃喝玩乐、出国境等方面廉洁自律情况(10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记10分,每违反一项规定扣2分。

三、考核办法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纪委组织实施。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由市纪委亲自考核,其他班子成员,由班子"一把手"和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考核,向市纪委写出考核报告。市纪委连同班子和一把手考核情况一并向市委写出报告。考核工作从2003年1月初开始,到2003年1月底结束。考核人员从市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抽调,组成6个考核组,每组由2名同志组成。每县(市、区)考核1天,市直单位考核半天。对各县(市、区)委、政府考核由市纪委领导带队,每县(市、区)考核1天。

2、考核采取听、看、访、评等方法。听,就是听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的汇报;看,即查看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的领导讲话、常委会记录;访,即进行一定范围的座谈和个别谈话,认真了解班子及成员述职的真实程度;评,即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打分结果计算方法是:民主测评得分=[(好票数×20)+(较好票数×15)+(一般票数×10)+(差票数×0)]÷总票数

3、通过综合分析各项考核指标,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的总体评价。其中被评为"好"的不得超过总数的50%。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将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单位考核公示报告范文第5篇

为了加强管理,充分调动农口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令畅通的政治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系总结农口多年来各项规章制度和经验所形成,是农口职工的行动准则,每个职工既有遵守的义务,又有监督的权力,做到有规必依,守规必严,违规必究。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做群众的表率。

本制度要求农口职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两个《条例》,坚持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基本路线,树立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思想,切实搞好各项配套服务工作,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以前农口制定的各项制度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紧急重大要事报告请示制度

(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

⒈报告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火灾、水灾、疫情、、重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故;

()农用设施严重损坏事件;

()本系统职工意外伤亡事故或职工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群体上访事件;

()其它需要请示的重大事项;

⒉报告时限

随发生随报告,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小时。

⒊报告程序

()报告责任人:报告工作由镇、站、所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因病住院或因事出差时,由单位副职或其委托人负责。特急事项,单位知情人在与单位负责人难以取得联系时,可直接先报告工委、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有关科室或局领导。

()报告方式:按规定时限先电话或口头报告,然后小时内将情况书面报机关党政办公室。

()报告递转:机关各科室收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递转分管领导直至一把手。重大事项由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批示转报市政府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要事请示事项

⒈请示范围

()镇、站、所向市属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事项;

()对外协调的重点事项;

()热点、难点问题;

()向下一级安排的重大事项;

()本单位将要出台的重大决策;

()与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事项;

()其它需要请示的重要事项。

⒉请示程序

请示程序一般为逐级请示。镇、站、所负责人向镇主管领导请示,镇主管领导向镇党、政一把手请示,镇党政一把手、局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向工委、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主管领导和一把手请示,副职向正职请示,下级向上级请示。

(三)报告请示纪律

⒈紧急重大工作必须及时将情况如实上报,严禁隐瞒不报或延误、迟报、漏报、虚报而影响工作和干扰公务。

⒉要事必须及时请示,防止自作主张擅自决策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

⒊凡违反报告请示纪律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实行“层次管理、下考一级”的原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职工出勤考核,全体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间不溜号,有事请假,并严格考勤。

第二条:职工有病需休病假时,必须有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书,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急诊患者,先看病后补交诊断证明书,职工有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条:病事假的批准权限为:股级单位领导不超过一天,科级单位及科室领导不超过两天,三天以上者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工委主要领导审批后组宣科备案,住院职工出院后将有关诊断证明及时报工委组宣科备案。科级干部请假(含离市出差),一律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到工委组宣科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公休假的职工,必须在休假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由基层单位签注意见报工委组宣科审核备案。

第五条:职工假满后应及时销假,若需要继续请假应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病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全年病事假超过十五天,扣发年终奖金;全年旷工超过天的不发年终奖金,旷工超过三十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职工考勤应每季度汇总并公布一次,各单位考勤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内报工委组宣科备案,填写考勤表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考勤员责任。

三、学习制度

第一条:工委、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各单位每周必须安排半天的职工学习时间。

第二条: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并及时向广大职工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工委、郊区办、农林局的指示精神,向职工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

第三条:学习要结合实际,由主要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务。

第四条:学习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办公室要制定出月学习计划。根据学习的进展情况,各单位要采取辅导、交流、竞赛、演讲等形式,以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科级干部要做好本单位、本科室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经常掌握和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向有关领导反映。职工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体验生活,向领导反映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六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农口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利用身边的人和事,加大宣传力度,以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各单位表彰奖励活动要及时同工委取得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改革和管理中所发生的变化,各单位要抓好自身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第八条:学习的目的要明确,全体职工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俭办事,要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要反贪污、反腐败、见义勇为。

四、门卫与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有条件的设立门卫。防火、防盗、防灾,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实行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没有设立门位的单位,职工夜间轮流职班,领导要带头值班。

第二条: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各种物质材料必须持出门证出门。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有权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核对检查,查出可疑物品时,有权扣留,并对可疑人员送交公安部门审查处理。禁止推销商及闲杂人员出入机关办公场所。

第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前,要将值班安排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

第四条:值班人员如不负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丢失者,按其价值—%处罚。

第五条: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设立门卫的单位做到每日清扫,保证楼内外及“三包”责任区内无杂物、纸屑及其它垃圾,厕所、垃圾斗(桶)等蚊蝇孳生的主要场所,要定期喷洒药物,同时还要管好种好单位院内的花草树木等。

第六条:单位的大小车辆是为本单位工作、生产服务的交通工具,要优先保证领导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办私事,司机不得出私车或拒绝出派车。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需用车辆的,必须前一天拿出用车计划,报办公室或车管领导同意,特殊情况下,单位领导可直接调用。

第八条:司机必须严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礼貌安全行车,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车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使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坚决杜绝违章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维修车辆需提前制订修理计划,经同意后方可修理或者购买配件,特殊情况下需维修,必须电话报管车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各单位的摩托车是外出开展业务工作的重要交通工具,要确定专人管理,必须持照行车,要严守交通规则,不得公车私骑办私事,更不能公车私存,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若发生事故和丢失等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私自出车者,违章罚款和损坏车辆的损失全由司机本人承担。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以上责任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以下责任者由司机本人承担经济损失的。直至追究司机责任。

第十二条:严禁司机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农口科级干部一律不准驾公车,若有违反规定驾车者,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车辆每晚必须停放在车库或单位院内,夜间不得停放在居民区或不安全的场所,否则,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司机应承担以内的责任,直至追究司机责任。

第十四条: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车辆,始终保持车辆清洁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司机必须保守秘密,确保车内公文包等物品安全,严禁查翻车内单位或他人的物品。

五、总务与文档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的办公用品和水、电、暖的管理,开水的供应,办公设施的配套均由总务人员负责。

第二条:办公用品购买要有计划,有批准、有验收,有发放登记制度。办公室财产要建立档案。

第三条:单位固定资产或专用器械、物品原则上不得私自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需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保管人因私使用或私自外借损坏者,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收文制度:

()门卫和文档员收到文函后,凡是在信封上标明具体收信人或某领导者,不得拆信,应将原件及时送达收件人。凡是没有标明收件人的函、信件和省市各单位来文,均由文档人员拆封登记,对照发文通知单清点并盖章;然后附公文处理卡分类登记,再送办公室阅拟。

()办公室主任或秘书要按领导分工提出初示意见,送领导拟办,领导应迅速批示。

()领导批示的文件要及时返回文档,由文档员递交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要求对来文在规定期限内拿出安排和处理意见,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领导和科室将文件阅办后,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

()借阅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密级文件不得复印外传,不得借于外人。

()文件传阅要有督办登记,科室或个人办完后要在督办登记册上注明办理情况并签名。

第五条:

发文制度:

()拟稿要主题明确,情况属实,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书面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数字统一。

()各单位办公室必须对公文进行认真核稿,并从有无发文的必要、行文格式、文件的内容措施、政策、文字等方面严把审核、签发关,原则上,文件必须经党、政一把手签发,一般业务性下发文,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副职方可签发,文件一经签发定稿,有关人员不得再行涂改。

()发文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草拟、打印。

()文件打印要准确、整洁、及时,并严格保密制度。

()用印、封发要准确并填写发文登记簿。

第六条:

档案管理制度:

()各部门撰制的文件都应将底稿与正式文件两份整理存档。

()凡应销毁的文件应及时登记入册,呈报领导审签后,由二人以上销毁。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年终要清退的应及时上交。

()借阅文件、案卷应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要严格管理,除单位一把手、主管干部人事领导、人事科长、劳资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劳资人员本人档案由本科室他人管理。人事档案一旦发现涂改,要从严追究责任。

第七条:

印章管理制度:

()凡单位在公务、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其它业务专用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备案的个人印章,均属单位印章。

()单位印章必须设立正式职工专人集中管理,建立用印登记制度,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再加盖公章,不得在空白表、信函、证卡上盖章。

()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

()单位印章如因机构变动(或残旧)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将原印章交上级机关封存、销毁。

六、会议制度

第一条:农口系统的会议不分大小和时间长短,必须要有会议记录,记清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发言人愿意等。

第二条:工委会、镇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郊区工作办、局务会、镇领导办公会每月召开两次,会议由党、政一把手主持或委托副职召开,研究解决本系统的重大问题。下属单位的职工会,每周召开一次,组织职工学习文件、报告及法律常识,并总结本周内工作,通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视工作情况安排确定。

第三条:会前要有充分准备,要求与会同志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意。第四条:各种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经会议研究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会议决议,要严守会议纪律,执行保密制度。

第五条:凡市、局会议,一律按通知范围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七、干部与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分配或调入到农口工作的人员(除有规定的例外)原则上必须在农村基层锻炼,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需用人时再从基层择优选用,农村基层工作的双职工,原则上市区安排一名。

第二条:因农村工作环境条件艰苦的特殊性,人事调出,必须严格把关,特别是大专以上的男性职工,坚持多进少出的原则。先由用人单位拿出意见报工委研究决定:调进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第一学历,并专业对口,否则不予调入。凡人事变动,必须经工委会研究。农村三镇从各站所借用人员,镇党委必须事先征求工委负责人的意见,并报工委组宣科审核备案。

第三条:工委对农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坚持每年考核一次。农口各单位每年对科级以下职工同样进行一次考核。除专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外,其他职工也要进行考核。对考核排名倒数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提出帮教意见,并由本人提出改正措施,连续两年无进步,要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四条:调动工作,必须当事人个人写出书面申请,主管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统一报工委组宣科提交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条:人事调动,考核、考查、鉴定、评优选先等一律由组宣科管理。特殊保密公务文件,可由组宣科直接把关。

第六条:三镇科级干部要纠正“走读”现象,一般除市区办事或开会外,一周要在镇上最少居住个晚上,一月最少下村、组、户的时间不少于天。

第七条:农口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对工委、郊区办召开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进展情况两周内上报工委办公室。

八、财务与国有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要把管好财务当作一项重要职责来抓。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财务人员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第二条:各单位要严格按专控制度办事,该办专控手续的一定要办,任何个人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库存现金要做到帐物相符,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收入现金必须当天送交银行,不能座支、截留。否则,如发生盗窃丢失,应由个人负责赔偿。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农口的项目资金由局计财科统管,按工程进度拨款,坚持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完成与实施。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在年初制定出本年度财务计划,每月按时编报会计报表。

第四条:对预算外资金要严格管理,预算外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中截留或挪用,各收费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同时要对收费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收费部门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均不能在多处银行开户,更不能设帐外帐或小金库,要加强对资金往来款项的管理,严防死帐、呆帐的发生。

第六条:采购、保管要分设,采购要有计划,有领导签字,不得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采购的物品必须由保管人员核对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验收后方可入库。有库存材料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制度,保管人员要凭出入库单发货或入库。库房半年盘点一次,同时造册上报局计财科。遇有盘盈盘亏,除报限额损耗外,超过定额部分由本单位查明原因,拿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对清理出来的积压物资,应配专人调剂处理,主动联系推销或修、配、改,尽量充分利用,减少损失。

第七条:要加强国有财产的管理,固定资产要帐物相符,不得随意变买或占为己有,更不能无偿给三产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使用,各单位领导应积极配合财务及保管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财产。

第八条:各单位要确定专人管理好经济实体,但凡单位房屋、场所的出租以及租费的多少,必须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向职工通报情况,避免暗箱操作。

九、考核评比制度

第一条: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并使其长期化、制度化,三镇党委、政府、局属各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年终评比的办法、评比时由考核委员会参加,先由个人自我总结,再由评委评审打分。

第二条: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委员会,根据单位大小一般由党政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主要任务是对本单位及部门群众的工作、政绩进行评比。

第三条:农口每年都要评选先进集体、优秀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为:()班子团结,战斗力强。()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工作任务。()驻镇挂村“三结合一目标”管理中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单位内部无违法乱纪现象。()必须是文明单位和计划生育好的单位。

优秀职工评选条件为:完成任务好,工作效率高,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作风扎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品质好,上进心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选为先进集体(但不影响专业性或单项先进):()完不成综合工作任务的。()单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大群访事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职工:()完不成任务的。()不接受组织安排工作任务的。()按规定时间不到岗位工作的。()年累计事假超过两周的,住院超过一个月的。()有损于单位经济利益及声誉的,经济手续不清,在职工、农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严格要求自己和不按程序办事,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不廉洁自律,发生事故或相互间打架闹事的。()违犯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犯有其它错误的。

十、农口系统工作人员守则

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⒉忠于职守,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守纪律,不徇私情,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树立全局观念,同兄弟单位主动配合,团结协作。反对纪律松驰,互相推诿和扯皮,支差应付的不良作风。

⒊调查研究,注重实际,实事求事的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防止偏听偏信和主观武断。

⒋热爱本职工作,办事要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究效率。

⒌服从组织分配,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廉洁奉公,坚持原则。

⒍精通业务,搞活生产,努力学习、推广科研、刻苦钻研。反对夸夸其谈,一知半解,不懂装懂的坏作风。

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⒏待人诚恳,严守机密,提高革命警惕,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不泄漏案情和工作机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十一、农口职工文明公约

⒈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穗,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⒉注重道德修养,正确区分善美、丑恶,光荣、耻辱、高尚、卑鄙、诚实、虚伪、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⒊注重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提倡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做到和气、文雅、谦逊、不讲粗话、脏话,不强词夺理,恶语伤人。

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而忘私,甘当公仆,不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和社会的利益,不损坏公物,不危害社会秩序。

⒌要努力搞好个人、家庭、工作场地和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肩、不破坏树木花草。

⒍注重职业道德、认真学习,提高素质,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⒎邻里和睦,家庭团结,不打架斗殴,不吸毒贩毒,不聚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