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做好“四对照四查找”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监狱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内外监狱系统先进单位的经验,认真查找我狱在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对照监狱工作实际,认真查找监狱发展目标、发展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等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认真查找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做好“四查四对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分析。

做到“四明确一承诺”

明确整改项目。针对前一阶段查找的问题,真正抓住制约和影响本监狱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群众最急、最盼、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抓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际国内监管形势,保持监狱工作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措施,列出整改项目,扎扎实实抓好整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既有解决突出问题的近期目标,又有促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中长期安排。对于群众期待、条件具备,在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列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对于需要较长时间、经过各方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对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每一个存在问题都有具体的整改方法和保障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整改方案切实可行,每一个问题都有一项或几项解决措施。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结合领导班子的分工,把整改任务立项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单位领导负责、有相关科室承担、有具体人员落实。设立规范的整改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公布整改方案并作出公开承诺。在广泛吸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使整改方案充分体现民情民意。在监狱办公区公式栏内将整改事项进行公示,并作出公开承诺,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推动“五个创新一个为民”

推动服务创新,在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管理创新,在监狱管理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推动思路创新,在罪犯教育方式方法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理念创新,在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学术创新,在提高监狱管理理论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思想政治、领导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执法为民的素质和能力。

明确“六个抓落实”推动监狱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抓落实,必须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抓落实,必须坚定信心,振奋精神;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浪潮和世界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信息化、法治化高速发展,监狱警察的职业危机感、执法风险意识空前强化。从当前实际工作来看,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狱警察职业技能培训,明晰执法职责,加快监管硬件设施及前沿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监狱执法运行机制则成为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保障。监狱系统有必要通过完善制度,用法治的思维来规避监狱警察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监狱警察法律风险规避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世界经济文化交流频繁,加之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监狱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和专政力量,日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监狱面临着政治、法律、道德等各方面的风险。监狱警察,面临着特殊职业的挑战和考验,其职业要求及社会责任在社会期望中被放大,与之同时被放大的还有监狱警察的职业风险。因而,探索监狱警察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找出风险点,并行之有效办法去防范化解,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当前摆在监狱警察面前的一个紧迫任务。

一、当前监狱警察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监狱警察作为一种职业,原本应与普通职业一样,是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能够稳定从事并赖以生存的工作。但监狱警察所面临的是罪犯,从事的是监狱管理、执行刑罚、对罪犯教育改造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其职业与一般职业的区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与科技得到长足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结构正发生着巨大变革。与此同时,罪犯犯罪形式和犯罪结构也正朝着多样化、多极化的方向发展,一些新型犯罪类型、犯罪手段开始显现。监狱押犯结构不断恶化,狱情形势日益严峻,监狱警察对罪犯教育管理的压力与日俱增,既要加强罪犯监管改造工作,又要时刻防范罪犯的自伤、自残、自杀、脱逃、行凶、哄监闹事、暴力袭警、恶意维权等违法违纪、甚至重新犯罪行为。复杂多极的国际国内形势与国家综合治理任务对监狱这一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无论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其标准、期许、实效都前所未有。监狱为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近年来采取了一些包括改扩建、信息化建设、定向招警、培养公职律师等一系列手段,监狱警察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但与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种种局面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监狱警察法律风险。从当前的局势来看,监狱警察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刑事责任风险、国家赔偿追偿风险、行政责任风险,三类风险中又以行政责任风险为最。

(一) 刑事责任风险

监狱警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面临的刑事责任风险是指监狱警察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所必须面对的风险。其中既包括普通人的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也包括国家公职人员特定主体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等。关乎监狱警察常见刑事处罚罪名主要有五类,一类是诸如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滥用职权型犯罪;二类是诸如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玩忽职守型犯罪;三类是诸如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徇私舞弊型犯罪;四类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斡旋受贿罪等贪污贿赂型犯罪;五类是其他类型犯罪。

监狱警察刑事执法风险来有的自于因执法不当对罪犯、对他人权利造成了重大损害,有的来自于因个人工作失误给社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中造成了较大影响,有的来自于个人人身修养不够、党性不高以致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等等。“十八大”之后,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国家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空前。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职业群体,监狱警察需要切实加强自身修养,筑牢刑法红线,绝不碰触。

(二) 国家赔偿追偿风险

监狱警察面临的国家赔偿追偿风险主要是指是指监狱警察在履职过程中因其自身不当的职务行为对罪犯、其他自然人、法人的权利或财产造成损失,面临受害人对单位提起国家赔偿后,单位对责任民警进一步追偿的风险。一般来讲,监狱警察正常履行职务,如果在履职过程中给他人、国家造成损失,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的,后果由国家承担。但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是合法合理职务行为个人才免责,如果其行为超出了职务行为本身的范畴,则可能就不构成职务行为,其后果就需要自己承担。即便是职务行为,但违反了业务规则或者明显超过普罗大众公认的必要限度,给受害者造成损失,其当事民警则有可能在单位国家赔偿后被追偿的可能,一般承担了国家赔偿追偿风险往往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风险及行政责任风险。可见,监狱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并非免死铁券,只有纯正的、合法合理的职务行为才受国家保护,监狱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三) 行政责任风险

监狱警察是一个特种职业,行政责任风险是其面临的最大风险。总体来讲是指监狱警察在工作中因违反相关纪律规定或出现工作失误受到行政处理的风险。目前,约束监狱警察行为规范的除了《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外,还有诸多的条例、法规、规章。而监狱民警可能受到的行政责任及处理有通报批评、待岗学习、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对监狱警察来讲,看似环环紧箍咒、枷锁满天飞,实则是法治和社会进步的必然。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经之路,作为政府本身,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普通民众,法无禁止皆可为。因此,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更要严格约束自己,用好党内法规、行政制度促进社会建设,监狱警察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而不添乱。

二、监狱警察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监狱警察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其风险的特定性

监狱是国家的刑法执行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器。法律赋予监狱警察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权利。这种管理者权利是法定的,法律决定了监狱警察在身份上与罪犯分子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执行者与被执行者的关系。作为被专政对象的罪犯,为逃避处罚会想尽各种办法与监狱警察作斗争。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角色注定产生尖锐的对立,监狱警察永远处在这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风险在所难免。

(二)体制不健全是监狱警察法律风险的一把枷锁

1、现行法律、法规对监狱机关及其民警的权利保护与对罪犯的权利保护不对等。与公安民警相比,监狱民警在制度上、法律上缺乏充分的国家保障。监狱法规定,监狱不但要对罪犯进行惩罚,还要对罪犯改造,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但对罪犯如何惩罚、如何教育、如何考评等却没有统一标准,监狱民警无法可依。我们知道,从法理上来讲,法律是用来治理社会和维护统治的,它总是要顺应时展和反映民众一般的社会道德规范的,这和马克思主义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差不多。因此,在法律界一直有一种说法叫做:“法律一旦制定,就宣告落后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叫做“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而在立法上,我们的法律却不能像民众的生活方式、道德规范一样随时地在发生变化,虽然每年都有各种位阶的法律、法规、规章、法的解释等为法律打上补丁,但也难掩法律落后于社会发展这一特定的社会事实。现行监狱法制定于1994年,2012年小幅修订。面对当前我国更加开放、包容、繁荣、富强的国情来讲,显然已经与时展有不少差距了。在监狱司法实务中,监狱民警责任大、压力大、工作强度大,一旦出现监管事件,无论是体制缺陷还是监管缺位,首先问责的就是监狱民警。由于缺乏上位法的规范指引,各监狱管理部门在实践中为强化监狱管理,便各行其道,制定出诸多的管理规定。加之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各项规定出现相互冲突甚至违反上位法的现象,执行困难。各项制度、规定对监狱民警全方位、无死角的规定与考核,尤其是对一线值班民警和包组民警缺乏制度上的合法保护,相反对罪犯权利却过分强调、过分保护。罪犯一旦出现自杀、自伤、自残等非理性行为,面对罪犯及其家属的恶意维权,基于社会舆论压力,为了息事宁人,部分单位不得不非理性使用兜底条款,将民警“一网打尽”,当事民警含冤受罚却无处诉说。罪犯走极端、民警来买单,其后果是罪犯欲望愈来愈高、要求愈来愈多、改造上讲价钱、恶意维权、顶撞民警。这样一来,原本处于被专政对象的罪犯愈加嚣张跋扈,处于管理者身份的监狱警察却沦为监狱体制下的弱势群体。让执法者无法可执而又不得不执的现象,对监狱警察而言,实在是“难为无米之炊”。

2、监狱机构设置有待优化,直接从事一线罪犯管理的警力尚待加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监狱首要任务。一方面,监狱应该回归本心,惩罚犯罪分子,实现法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直接或间接实现国家的社会治理功能。另一方面,监狱还应当改造罪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的人,这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体现人人为人,人为人人的社会大同理想。监狱的工作重心都应当围绕“惩罚”、“改造”四字方针进行,其警力和人才配置都应该向直接从事一线监管改造的岗位倾斜,但在实际运行中部分单位落实却不够理想,或明或暗搞变通,监狱机构设置不科学,呈现倒金字塔形,头重脚轻,指挥的人多,做事的人少,监狱的人力资源优势发挥不够全面和彻底,基层警力不足、民警压力过大,客观上给监管埋下了隐患。

3、有待理顺的工作机制加重了民警执法负担。在监狱工作中,我们往往会发现各部门要求报送的表格、总结、方案繁多,但许多报表内容大同小异,缺乏有效整合的现象。一些工作要求在经过各级监狱管理机关后,被层层加码。各项检查、督查大多仅侧重于文字资料是否完善,疏于对监狱工作核心内容罪犯教育管理质量的考评,处于基层一线的民警成天被各类繁多的报表、记录等文字工作所累。监狱机关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工作协调,直接降低了民警工作效率。作为刑法执行机关,基于刑事司法的严谨性,我们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自然要注重执法工作的严禁、科学性,但也要像公文写作一样,敢于删繁就简,去粗取精,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轻基层民警负担,将民警这一块好钢直接用在教育改造罪犯的这把刀刃上。

(三)执法环境与国家、社会对监狱工作的高要求不匹配,为监狱警察法律风险埋下了隐患

1、监狱技防力量投入不足,监管硬件设施、设备落后。向科技要警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一方面,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化社会正在加速,人口红利正逐渐丧失,用人成本的增加迫使革新科学技术,用科学解决人力的短缺;另一方面,社会发展的加速和国内外文化交流、融合,使得民众对政府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期许、挑战、要求。但由于诸多历史原因,部分监狱监管设施投入依然不足,技防落后,执法环境恶劣。近年来,虽然部分监狱经过改扩建,监管设施、设备得到改善,但要么苦于经费、要么苦于技术,或多或少还存在硬件设施落后状况,远远落后于时代前沿技术,监狱人防依然占据着监管的核心地位。

2、警力配备不足,民警长期超时、超体力劳动。监狱基层一线民警长期工作在超负荷的状态下,违背人的生理规律,超时、超体力劳动。极限负荷使民警体力严重透支,带来的不仅仅是监管隐患,更多的还有民警身体的伤害。

3、长期封闭、缺乏与社会交流。由于外界缺乏对监狱工作的了解,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把极少数民警个人的行为当成整个监狱的行为,把部分监狱的瑕疵当成整个监狱系统的瑕疵,监狱改造人光明的一面完全被瑕疵遮盖,缺乏支持与理解。

4、监狱医院医疗设备不足,设施落后,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民警职业防护欠缺。由于监狱工作枯燥、乏味的特殊环境,加之监狱民警待遇与社会医疗机构及企业还有较大差距,在工作机制上又缺乏有效激励措施,导致监狱在引进优秀医务人员时出现困难,常常出现零报考的窘境,监狱医院呈现大病看不了,小病不愿看的现象。伴随而来的是与日俱增的罪犯外诊就医。认真梳理我们不难发现,许多脱逃、伤人、自杀等恶性罪犯监管事件无不与罪犯脱离监管场所,外诊就医有关。同时,监狱对直接从事罪犯教育管理的一线民警缺乏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尤其是医务民警及直接管理病残罪犯、精神病犯的民警,有被传染感病及受到人身伤害的可能。

(四)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监狱警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总体来讲,随着每年新招录监狱警察血液的流入,监狱系统逐步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监狱警察队伍总体素质有所提高,能基本适应新形势下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监狱工作要求,但差距依然存在,主要是监狱警察的后续教育与执法能力培养脱节,日常培训课时过少,培训科目单一,重复课程多,实用技能培训欠缺,导致很多时候培训大多流于形式。因一线警力配备的不足,监狱警察工作负荷较重,“职业倦怠”问题突出,时间一久,易导致民警风险意思下降,警惕性降低,履职中存在精力不集中的情况,面对突发事件失职渎职的可能性增大。

三、有效化解监狱警察法律风险的对策措施

(一)加快监狱硬件设施的换代升级,改善执法环境,将隐患杜绝在门外

监狱硬件设施的好坏是衡量一个监狱综合力量的重要标准,其科技含量直接决定其监管能力。监狱应当迅速完成硬件设施的换代升级,加快前沿安防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办公系统,简化办公程序,用科技武装监狱,提升监管设施的科技含量,改善监狱民警工作环境,将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的监管民警从繁杂的机械事务中解放出来,改变值班模式,减轻民警监管压力,进而减少工作风险。

(二)完善体制机制、以法治的思维治监

将监狱工作推上法治轨道是未来监狱工作继续努力的方向,细化各项管理制度,明晰考核标准,让民警有法可依、有法可执,确保权利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将规避责任与加强监管、杜绝隐患结合起来,二者不可偏废其一。加快监狱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民警日常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条件和程序,做到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并且突出可操作性。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加强监狱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那些顽固犯、累犯、危险犯、老年犯,尤其是那些多次违规、屡教不改、顶撞民警的罪犯制定切实可行、震慑效果好的约束手段、惩戒、处罚措施。对于罪犯的正常死亡、自伤、自残、自杀、脱逃、打架斗殴、暴力袭警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民警职责,区分权责,避免因制度不明晰给民警带来执法上的风险。

(三)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警务督察,强化执法监督,不仅是监狱管理机关对监狱民警严格执法、认真履职的监督,也是对监狱民警的保护及罪犯合法权益的保障。对那些顶风违法、违纪,触碰红线的行为绝不姑息,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监狱环境。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权、物权等各项权力,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实行敏感部门、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保障执法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民警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通报,及时处理,防微杜渐。把业务运行中的偏差和违纪苗头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做到“关口前移”,防止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民警风险意识

监狱系统有必要定期对监狱警察进行警体技能培训,尤其是实用格斗防身技能,枪支使用技能,警械具使用等技能,必要时对民警进行驾驶技能、专项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增强民警执法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民警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为民警自学创造条件,出台激励措施鼓励民警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结合实践经验,提升学历。鼓励青年民警创新,将所学知识用于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对有创新成果的民警给予有激发其创新动力的奖励。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大家好!

实施监狱体制改革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监狱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实现监狱工作新跨越的重大机遇,同时,对于促进我监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具体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监狱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我监区将切实做好如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监狱体制改革,对于监狱切实履行刑罚执行职能和实现改造人的宗旨,让监狱心无旁骛地改造人、将人改造好,对于践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按照监狱法的定位,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理应实现全额财政拨款。监狱法已经明确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监狱实行监企合一的体制,生产收入与监狱经费直接挂钩,监狱的国家机关色彩被浓厚的企业属性冲淡,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受到影响和弱化。监企分开,客观上要求以全额财政拨款保证监狱回归国家机关的本位,同时尽量按经济的规律去经营剥离出来的企业。

在总结5年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做出部署。20**年6月,司法部召开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监狱体制改革正式全面铺开。从20**年起,在全国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20**年11月份以来,按照省厅局的部署要求,我监有效推进了体制改革。“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全面实行,监狱工作全面加强,改造人已经凸显为监狱工作的第一位任务,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按照监狱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以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为目标,以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劳动等多种改造手段,强化心理矫治,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大力推进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一方面,全面开展监狱体制改革,将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夯实坚实的体制基础

通过监狱体制改革,将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努力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确保罪犯监管改造质量。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大致可以用“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四句话概括。全额保障,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狱经费保障制度,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就是要建立和规范监狱和监狱企业运行机制,实现监企分开。收支分开,就是要建立监狱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分开运行机制,实现收支分开。规范运行,就是要推进新体制机制协调有序运转,真正做到在新的监狱体制下规范运行。坚持“首要标准”,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第一位,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使命。全面推进监狱体制改革为特色的新时期监狱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

另一方面,监狱体制改革的要义就是要实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建立监狱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强化监狱刑罚职能

实行经费全额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监狱卸掉经济包袱,改善监狱的安全稳定、监管设施,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逐步扭转在过去体制下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生产、轻改造,重监管、轻教育的倾向,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一旦实现经费全额保障,监狱就可以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不再办社会,监狱和监狱企业按各自的规律运行,广大监狱的人民警察特别是监狱领导干部不再像过去那样花费主要时间和精力搞生产经营,而是可以心无旁骛地致力于监管、教育、改造工作,更好的履行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责。

二、创新举措,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面对我监监狱体制改革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去应对、去解决,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监狱体制改革,确保监狱体制改革、监企分离后监狱、企业持续、良性发展的实现。

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要妥善做好人的工作,变排斥为支持、化阻力为动力,确保监狱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监狱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是:“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是监企分开,难点也是监企分开。之所以这样说,主要原因是现有的监狱企业从监狱分离出去形成新的现代企业后,监狱现有的在职、退养工人的如何安置,如何使他们的利益不受到影响,成为在监狱体制改革中要解决好的首要问题。为此,要组织干工、离退休老同志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改革的大政方针、目的、意义和性质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耐心细致的解释,同时广泛听取并征求干工群众对监企分离后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意见和建议,把企业和工人利益问题放在监企分离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要以党的十七大“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的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做好人的工作:在干警队伍建设上,要充分考虑如何用活用好激励机制,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干警,使干警感受组织关怀激励而积极向上、乐于进取;在监管职能单一化后要不断加大监管硬件设施的投入,使广大一线干警逐步从繁重的监管工作中解放出来。与此同时,积极做好规范干警津补贴工作,使国家财政对监狱工作“全额拨款”的政策真正惠及干警、温暖干警,从而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热情去恪尽职守、去爱岗敬业,为搞好监管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作贡献、尽努力;要认真倾听他们合理意见和建议,尽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得到保障,让他们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成果、看到改革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转变观念和认识,最终从思想上认同和接受监狱体制改革,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排斥为支持,化阻力为动力,监企分离工作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二要正确认识监企分开

监狱企业是改造罪犯工作的组成部分,监狱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为监狱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岗位,为改造罪犯服务,不同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企业,但也要讲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在改革实践中认真坚持,严格按照规定精神推进监企分开,坚决防止把监企分开等同于一般的政企分开,简单地一分了之。要按照“职能上分开,工作上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狱和企业的各自职责,创新监狱和企业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监狱管理。要改革和完善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警察队伍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管理严密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规范监狱企业运行。要建立健全监狱企业工作制度,加强对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保值增值。规范监企关系,就是要通过明确领导体制,实现领导交叉任职,完善监企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保证监企平稳有序运行。三是规范收支分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规范监企财务收支管理。规范人员管理,就是要按要求规范对各类人员的管理。要努力通过“三个规范”,积极建立监狱和监狱企业相对独立、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统一领导、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公正、连接、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

三要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监狱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涉及到监狱工作模式、管理方法的调整,必须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我监区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抓住关键不疏漏。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矛盾,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并结合监狱体制改革,统筹抓好监狱安全稳定、罪犯改造、公正文明执法等各项工作,确保在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改革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创特色、见成效,真正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同时,为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还将一步明改革纪律,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监狱党委在改革中进行的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要坚决服从和支持。对不服从组织调配,教育无效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擅离职守或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从严进行查处。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挪用、侵吞监狱和公司的财产和资金,劳务接单、机床营销及各类应收账款等行为。

三、集聚精神,集合力量,团结和带领广大干警确保体制改革的圆满完成

㈠坚决贯彻上级决定

《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号文件,为监狱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是指导监狱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省监狱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江苏省监狱体制改革方案》和《江苏省监狱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监狱工作特点,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实施办法,是监狱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得到省局批准的《江苏省苏州监狱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上符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下切苏州监狱的实际,是我监区实施改革的依据。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定,严格执行这些文件规定,坚持规定对作不走样,绝不偏离正确的改革方向。

㈡坚决执行监狱部署

监区党支部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提出了“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力实现监狱工作在新平台上的新提升”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升监狱的本质安全、更好地落实“改造人”的宗旨、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大力提升民警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争当监狱工作的排头兵、积极推进监狱“二次创业”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对于加快我监的体制改革具体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我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监狱关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切实抓好监区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为实现体制改革的圆满完成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基建维修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狱建筑(土建)项目的维修与管理;监狱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项目施工验收及结算;迁建工程后续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迁建项目规划备案、工程质保验收及质保金拨付、农民工保证金返还、迁建项目后评价自评工作等迁建工程后续工作事宜。

2014年基建维修办公室全体同志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领导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以“高、新、强、和、优、美”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安全、高效、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扬“爱岗敬业、团结互助、吃苦奉献、争创一流”的女监精神,一年来,安全高效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回顾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监狱党委工作部署,强化科室职能管理。一年来,基建维修办公室做到“一个前提谋规划、两个目标促效益、三大措施带队伍、四项控制抓管理”,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女犯的监管使用特点,依据监狱实际需求前瞻性的对工作进行科学规划,明确保障监狱建筑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和监狱投资效益最大化目标,强化精神指引、制度齐全、廉政建设三项队伍管理措施,做好基建维修办公室工作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监狱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施工安全。基建办公室严格按照监狱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学习监狱关于外来人员在狱内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只要有施工的地方就有监管人员的视线,保证了外来施工人员在狱内的监管安全。

(三)发扬女监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做好本职工作。基建维修办公室共有五名同志,有的同志身体不好;有的同志家中孩子小无人照顾,老人身体不好;有的同志为我单位双职工,家庭照顾不上。基建维修维修办公室不等不靠、用于担当,克服人员少、任务多、责任重的现状,舍小家、顾大家, 在工作中本着无私奉献、忘我投入,以积极阳光的心态,恪尽职守、积极主动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在电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钢结构井道施工工作,减少狱内施工日历,采取了严格审查施工设计图纸,合理优化工期,对关键路线的关键工作提前解决,各工序压差施工等措施,保证施工进度。同时积极协调狱政等部门办理了重点时段施工手续,每名同志加班加点的做好外来人员狱内施工质量和安全控制,办公室每名人员每月夜班不少于10个,周六周日轮流到监狱进行加班,保证每天的施工时间。

(四)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完成情况:

基建维修办公室按照年初监狱制定的亮点工程建设内容和监狱实际需求,在充分保证安全的前提上,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顺利安全的完成了以下工程建设内容:

(1)会见楼电梯设备采购安装与电梯井道施工的招

标、合同签订、施工及验收结算事宜。---亮点工程

(2)太阳能配套屋面钢结构及泵房工程招标、合同签

订、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亮点工程

(3)行政区道路完善工程考察、谈判、合同签订、施

工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重点工作

(4)雷锋像安装工程的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工作。

(5)会见楼三层设备科库房隔断工程和办公楼局部房

间布局调整工程的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工作。

(6)指挥中心北侧自行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签订、

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

(7)狱内教学楼前篮球场建设工程的合同签订、施工

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

(8)1#习艺楼东侧板房扩建工程和4#习艺楼东侧生产

板房建设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

(9)指挥中心雨棚完善工程招标、合同签订、施工及

竣工验收结算事宜。

(10)会见楼三层法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合同签订、

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

(11)指挥中心三层财务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竣工验

收结算事宜。

(12)办公楼前绿化带扩建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

(13)武警连廊装饰装修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工作。

(14)行政区鸽子养殖舍项目和武警养殖场房建设。

(15)车间连廊井盖制作安装及狱内井子完善项目。

(16)外管大门二层更衣室改造项、备勤楼屋面加设

落水管、会见楼一层卫生间改造工程及竣工验收结算。

(17)罪犯伙房检测隔离室改造及工具室改造项目施

工及竣工验收结算。

(18)集训楼会议室扩建工程招标、合同签订、施工

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隔音门比价采购安装项目。

(19)监舍楼晾衣间及库房改造工程招标、合同签订、

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

(20)1#监舍楼三层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合同

签订、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事宜。

2、迁建工程后续工作办理事宜

(1)、基建维修办公室协调办理剩余各总包分包单位工程款支付事宜、工程验收事宜。

(2)基建维修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办理总包、分包、设备材料供货商等工程质保验收及质保金拨付事宜。现已经完成总包单位质保验收事宜,4家总包单位质保金及总包服务费已经办理完成。完成20余家分包工程质保验收及质保金拨付事宜,完成20多家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质保验收及质保金拨付事宜。---重点工作

(3)按照合同要求,协调各单位按照质保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质保维修。

(4)初步完成迁建工程后评价自评报告,对我狱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进行自评价,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使评价工作努力达到省局要求的进一步完善监狱系统已建工程、改进在建项目、指导待建项目的目标。---重点工作

(5)办理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协调高新区规划区、设计院、勘察院、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完善迁建项目施工图纸联合审查和联合审查,办理工程规划备案事宜。---重点工作

(6)办理农民工保证金退还事宜。---重点工作

(7)配合协调办理剩余工程审计工作。

(8)完成省局评选的《监狱综合管沟创新应用》、《钛合金可伸缩会见通道创新应用》的科技成果鉴定事宜。

3、监狱建筑内容管理维修工作

基建维修办公室承担着全监狱19个单体建筑及室外道路、广场等建筑内容的管理维修工作。全年完成2000多项维修工作。

二、 工作计划

展望新的一年,基建维修办公室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领导的指导下,将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团结互助、吃苦奉献、争创一流”的女监精神,以阳光的心态,积极主动的完成好新的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强化学习、提高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党的会议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方针政策的学习。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加强基建维修

服务,提高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本着“安全、高效、优质、节约”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定岗、定位、定则管理,形成按制度管理、制度运行、用制度规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管理职能,完成好维修管理工作。

监狱作风建设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监狱设计;标准;重要性;科学性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4.224

0 导言

监狱作为我国建筑体系的重要分支,由于其用途与使用范围的特殊性,使得监狱建筑与其他建筑类型在功能、结构等方面有着较为显著地不同。新中国以来,受到传统建筑理论以及监狱运行管理方式的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监狱建筑的特殊性以及保密性缺乏必要的认知,社会各群体,对于监狱开发建设活动也存在着一定的`区。由司法部担纲主编,设计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实施的《监狱设计标准》,已于2003年2月1日开始施行。通过十多年的应用和研究,《监狱设计标准》为我们制定监狱布局调整规划,促进监狱设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大各级政府对监狱设计的投资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监狱设计标准》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的第一部国家标准,也是从古到今我国监狱设计的第一部国家标准,是我国监狱设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 监狱建筑在设计时应注意抗震几个问题

1.1 新建迁建监狱在选址上要更科学合理

《监狱建设标准》第3章第15条中对选址已有明确的规定“新建监狱建设选址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震活动性质,结合劳动改造需要,选择地址条件较好、地势较高的地段;新建监狱严禁选在可能发生自然灾害且足以危及监狱安全的地区“。但具体选址仍要慎之又慎,不仅是社会因素、成本因素,更应注重防灾减震。在选址前应请正规专业地质勘察公司对地质地貌进行认真勘察,对选址方案进行多次反复论证对比,选择最佳方案。

1.2 监狱建筑单体体型设计应尽量规则

监狱建筑体型涵盖了监狱建筑结构中平面形状以及空间结构等两种基本类型。监狱平面形状结构凭借自身的结构优势,其抗震能力与稳定性相较于其他建筑结构有着极大的提升。空间结构在抗震性能方面则表现出一定的劣势,尤其是监狱建筑结构中的刚度部位一旦发生形变就容易造成功能性损伤。基于这种情况,在对监狱建筑进行单体体型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建筑平面与空间结构在形状、规则方面的简洁程度,使用矩形、圆形以及方形等基本图形结构,全面提升监狱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同时尽量控制凹凸形状建筑单体体型的出现,保持建筑结构的完整性,与对称性,使得整个建筑结构的受力负荷分布合理,杜绝刚度不对称等现象的出现。

1.3 监狱建筑单体平面布置设计力求均匀对称

监狱建筑单体结构在进行平面布置的过程中,为了保证相关建筑的实用性,确保空间区域功能的有效发挥,建筑规划人员在平面布置阶段,需要立足于监狱运行管理过程中对于空间的使用需求,对建筑内部柱子之间的距离、内部墙体的设置、空间活动面积范围、楼梯通道位置、房间数量等进行规划布局,并对布局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与标注。以监狱建筑单体结构平面设计为起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建筑结构整体的抗震能力,由于科学高效的设计以及对内部建筑结构的合理分布,使得平面布局工作能够对监狱建筑结构的刚度、对称性进行优化,最大程度的避免扭转反应的出现。同时监狱建筑单体平面设置,能够进一步增强建筑的完整性,为后续施工开发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参考,推动监狱建筑开发活动的有序进行。

1.4 监狱建筑单体竖向布置设计应上下贯通

监狱建筑单体在竖向布局的过程中,要努力保证建筑物在垂直方向上,楼层开发质量与刚度分布实现良性衔接,增强单体建筑结构的抗震能力。为了保证竖向布置设计在垂直方向上的贯通性,需要技术人员将相邻楼层的施工质量与刚度差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建筑突变情况的出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满足监狱建筑内部不同空间的功能使用需求,以及有效应对相邻楼层墙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对称情况,柱子不对齐、墙体不连贯等情况,这些情况的出行,使得地震发生时,地震波传播受到阻碍,进而引发建筑结构损伤。从实际情况来看,监狱建筑内部建筑结构的不对称性、不均匀性等情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扭转作用的危害性,历次地震发生过程中,地震波在传递过程中建筑物刚度变化过大,导致建筑结构的损伤,对建筑物的实用性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2 消防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消防设计不规范

为了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造成鉴于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露天生产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达标,界区与界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也不足。有的甚至为了降低工程造价,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生产车间里的疏散通道狭窄,宽度不到要求。这类问题在成黑丝监狱单位请款较为严重。

2.2 监区建筑单体在强化防逃措施的同时,忽略了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按照《监狱狱政警戒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几乎所有监区建筑单体对外门、窗,均设置了坚固的防护铁栅栏,以防止罪犯脱逃,而且消防通道专用疏散门也被牢牢锁死,这无疑形成了安全疏散的不畅。牺牲应有的消防设施,其实剥夺了服刑人员的防逃生权利。一旦发生火灾,罪犯难以逃生,也给火灾扑救造成了困难。过于片面强调监管安全,尽管可以确保鉴于尽可能少地发生脱逃事件,但在一定的意义上可能是反科学的。

2.3 将生产车间设置在监舍楼内,留下了先天的火灾隐患

目前全国监狱布局调整已进入尾声,在新建、迁建或改扩建监狱过程中,防逃成为监狱安全的首要选择,这就不可避免的使监狱加大了对所有服刑人员的监控措施,表现为一些监狱将密集型加工生产车间设置在监舍楼里,监舍楼、车间合为一体,服刑人员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活涌占浔谎顾醯姆浅O列。除了易产生各种心理上的障碍和抵触情绪外,也留下了先天的火灾隐患。

2.4 监区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在建筑耐火等级低,服刑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我国监狱普遍存在对消防安全认识上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有的监狱为了控制建筑成本,在如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以及密集型可燃加工车间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建筑耐火等级进行了降低。

2.5 缺少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由于监狱的独立性和封闭性,特别是位于偏僻地区的农村监狱单位,当地市政消防给水管网难以到达监狱。现在新建、迁建或改扩建的监狱也很少考虑消防用水,有的监狱连一个室外消火栓也没有。更不要说设置消防蓄水池。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有的不及时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无法正常使用,成为摆设,应付平常的安全检查。

2.6 服刑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绝大多数无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我国的大部分监区建筑单体,如监舍楼、教学楼、劳务加工厂房等,都未设置有自备电源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这些场所都是服刑人员密集的地方,都应具有较高等级的供电。

2.7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一是监狱消防安全意识淡化薄弱。有的同志认为,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主要职能是惩罚和改造罪犯,只要监狱不发生重特大监管事故就行了,至于火灾,发生的概率在很小,因此消防安全意识淡化薄弱。造成消防投入少,管理也往往不到位。在从事火灾危险性大的作业岗位上,虽然监狱方采取种种措施,但有些服刑人员蓄意破坏,可能制造突入其来的火灾事故,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难度。

3 监狱建筑设计中色彩的应用和注意事项

3.1 要突出主题

监狱建筑物中使用的各类色彩要与建筑物的用途、功能相适应,也需要与施工行为相呼应。现阶段监狱建筑的使用功能较为类似,不同监狱建筑结构的功能差异相对较小,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监狱装饰的过程中,将色彩引入到建筑设计之中,增强建筑自身的美观性。

3.2 兼顾美化环境

建筑色彩要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不但要追求外形视觉方面的美感,还需要从色彩方面入手,给人带来审美上的愉悦性。在旧式监狱建筑单体施工过程中,除了色彩之外,还需要与监狱周围环境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协调。通过这种方式,最大程度的发掘建筑美化潜力。

3.3 强调和谐统一

所有鉴于建筑单体的建造主要使用对象为服刑人员及民警,满足他们的衣、食、用、行的空间,所有建筑物都是围绕“他们“这个主题来活动的,那么如何构筑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呢?关键的一条便是通过合理的色彩搭配做到总体上协调、又有变化,可以整体上是一个风格,也可以每个区形成统一的风格。

4 监狱建筑设计的安全性问题

监狱建筑的特殊性,要求监狱需要承担起惩罚、控制看押以及隔离等功能,为了避免监狱在押人员越狱情况的发生,监狱建筑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从安全性入手,减少看押人员逃脱的机率。为了提升监狱建筑的安全性,可以从AB门防尾随系统出发,对监狱各项通道进行科学集中管理,将人员防备、技术防备等管理模式进行融合,提升监狱整体的防范能力。同时对监狱各围墙的高度进行合理处理,保证围墙高度满足监狱的使用需求。对监狱的外窗进行金属防护栏的安装,在安装过程中,需要将监狱消防需求与安全需求进行融合,在保证监狱灭火消防工作需求的同时,确保监狱建筑整体的安全性,充分发挥监狱在看押活动中的作用。

5 监狱建筑设计的适用性与标准化

监狱的安全性特点要求其功能使用便捷,利于监管,具备适用性。一些监狱的劳动改造用房和伙房在设计上存在过于注重建筑造型的现象,形成视线死角,影响了监狱建筑的适用性。山东女子监狱的伙房设计,为矩形大空间,屋顶天棚采光,中间为干警巡视通道,四周用玻璃隔断出犯人的劳动区域,既不影响劳动改造又不影响监控。中度戒备监狱罪犯生活用房多为4~6层,每间寝室一般关押12人,功能房除警察用房、谈话室以外,还有图书阅览室、储藏室、休娱大厅兼餐室、盥洗室、卫生间、晾晒间等,形成标准化特点。高度戒备监狱常采用组团式的监管布局,并根据关押犯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如在建的江苏龙潭监狱按危害等级划分为组团等级,并按同寝室夹控模式再次细分关押规模,而且在押罪犯还将根据改造表现实行动态调整,在不同等级组团之间流动分押。

6 监狱设计的信息化与环保生态

新时期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监狱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以安防为重点,集监控监听、门禁、报警联动、对讲及自动化指挥等为一体,除监控应急指挥中心以外,在罪犯用房的各个楼层均设有监控台。为避免技术失误和技防错误的发生,在监舍楼寝室隔离门等重点部位上,除电动锁以外有些监狱还增设人工锁来加强控制。监狱的生态化特点体现在创造适宜的环境,改善监狱的冰冷形象,利于长刑期罪犯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改造,由于安防的需要,监区内的绿化景观多结合体训场做简单的行列式草坪布置,略显单调;在罪犯用房内部,则可以通过布置在押人员的书画作品、亲情图片,集体饲养小动物来引导罪犯的改造情绪。

7 监狱建筑的文化性

监狱建筑中的文化属性在于帮助在押人员获得更多机会,进行自我检讨,尊重其人格。为了充分发掘监狱建筑中的文化优势,施工人员可以从建筑结构布局、室内空间设置、环境优化等几个层面出发,构建起更为丰富、更为积极向上的监狱文化。基于这一考量,江苏省苏州监狱充分利用园林建筑等建筑手法,在监狱建筑中营造出江南水乡的文化意境;江西省赣州监狱在建设过程中,将客家文化引入到监狱文化建设之中,将客家文化中的语言名词对监狱建筑、道路进行命名。

8 结束语

中国监狱建筑的设计工作在今后的发展中一定要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敢于超越国界,在世界范围内吸取经验和教训,了解世界各国监狱建筑发展的进程,最后落脚在中国的国情和监狱的需要上,才能加速科学化的探求,并使之融入世界监狱建筑发展事业中,提升我国监狱工作科学化的速度,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建筑在世界监狱建筑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要努力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经济适用、结构牢固的现代化文明监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