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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采购工作计划

医药采购工作计划

医药采购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药品采购;管理模式;模式建立

一、对重点部门与重点岗位的分析

药品管理任务开展阶段要协调好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在分配任务时考虑全面因素。多个部门共同配合,对药品的采购环节进行监管,保障医疗服务的完成质量。药品采购监管部门与岗位职责如下。

1、对管理部门和岗位的分析

管理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期间对药品的采购现状会有初步了解,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所制定的管理计划更具有可行性,同时也是管理部门工作体系完善的方法。会针对药品的质量与生产日期进行重点管理,新类型的药品在采购环节中要充分考虑是否能够达到建设目标,采购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业务科室有私自采购药品现象,存在采购审批不合理现象,特别是对新药采购申请资料的审核不够严格,药品采购计划审核不够严格。再次是对药品采购与使用情况也没能进行定期的检查、考核和督察,对药品采购发票缺乏准确审核,有提前或拖后支付货款现象。

2、对采购部门和岗位的分析

药品采购部门没能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具体的统计、分析,拟订的采购计划不合理,存在私自采购药品或超计划采购药品的现象。药品采购目录拟订缺乏合理性,对新品种药物的采购申请资料查询和初审不够严格;药品采购发票核对不准确,没能按物价政策及时调整药品零售价格,故意拖延验收;药品库存报表不准确,未能及时准确上报、反馈药品采购、验收情况等。

3、对使用部门和岗位的分析

在药品使用方面,处方医师没能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规定、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规范使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具处方时存在超范围、超剂量开方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各科主任未能按规定程序进行新药申请,优化新药引进,保证临床用药的先进性,防止出现药品临床非法促销现象和有处方权的医师接受药品经销商回扣的行为。

二、采取的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

有关于药品采购的相关制度要及时完善,以采购阶段常见的问题为改进依据,完善并补充现有的管理体系。药品管理是在法律法规约束下进行的,由管理部门负责向基层落实,开展时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情况,也要及时改进,以免影响到药品行业发展。医院单位也要加快管理制度的完善速度,在各科室确定管理形式,并指派负责人对药品的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为工作任务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工作任务的划分要科学合理,观察是否会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控制控制药品采购对实现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有很大的帮助。各部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也要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工作上的交流沟通,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制度落实不彻底的现象。

2、建立合理的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管理

确定采购计划后首先要与管理部门相互沟通,确定最佳的采购方案,审批报告得到批准后可以进行接下来的采购计划。采购数量要结合使用消耗量来进行计算,采购后进行对账处理,这样更有助于节省资金使用,使采购环节更合理的进行。采购过程中执行采购目录,公开采购流程,限制采购权限,进一步理顺药品采购、验收、使用、分析、考核等各个环节,实行逐级审批。制定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台帐,确定各项工作责任人。采购有审批,论证有记录,管理有分析,并把药品的采购与使用与考核挂钩。

3、建立监管机制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通过监管体系完善来促进药品的使用更科学合理,采购管理模式要根据药品行业发展现状及时的更新进步,为接下来所进行的药品使用管理计划创造有利条件。需要使用药品时要严格的填写记录表,以免影响到后续的审核,对于药品的使用监管要定期进行,观察资料中所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使用标注,发现不合理的现象更要及时采取解决措施,避免问题在药品采购与使用环节再次发生。药剂科每月统计金额排序前15位的药品和使用该药品排序前15位的科室、医师;每月还在门诊随机抽取500张处方,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分析评价。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卫生部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标准,并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进行分析评价,在院内通报不合理处方和评价结果,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个人及时进行干预。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与行风建设,与奖金发放挂钩。

4、加大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印发法律法规手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培养医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尤其是对采购和使用等重点岗位,明确纪律要求,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廉洁意识。建立医德医风档案,纳入年终考核,纪检人员参加与药品目录修订和引进新药的讨论,并定期对讨论,审批等资料进行抽查,针对异常用药情况,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讨论及时解决,保障真正实现有效、安全、经济、合理用药。

三、对违反规定的处置

在药品采购、使用过程中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初犯者由本院纪检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违反者写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其奖金;第三次违反者对责任人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一次申告待岗。超过三次者责令其待岗学习,延迟该医师的职称晋升和进修,并不得参与评优。还要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期满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四、新模式运行后的成效

1、药品采购更规范

以前药品采购是由药剂科制订计划经领导审批后直接向定点供应的医药公司购买。现在实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卫生采购中心平台进行招标,再由协管公司供货,接受中心监督,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直接采购的弊端。更换新品种时每一个品种均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上讨论投票,避免了盲目追求高、新、贵的问题,确保质优价廉的药品进入医院,切实降低了药品的成本,降低了药品消费比例,减轻患者的负担。

2、药品使用更合理

制度完善后,明确了奖惩办法,避免了临床非法促销和不合理用药。临床医师用药谨慎了,各科室严格按制度执行,特别是在抗菌药物应用上,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规范使用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三级管理使用。全面规范了临床用药秩序,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优化流程、加强管理,药品结构趋于合理。临床用药合理规范,一些不良反应多,临床长期不用的药品品种被淘汰,临床需要疗效确切的专科用药被引进。

结语: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应用新的管理模式,避免了药品采购、使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提高了用药质量,保障了用药安全,降低了药品成本,在药品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参考文献:

医药采购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降低药品价格为目标,以药品统一竞价采购为手段,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我县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使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原则;

(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合理低价与信誉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品进行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实现全县范围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同质同价”,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

四、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工作的领导,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理顺药品购进渠道,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监督组、*县药品备案采购审核组、*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工作。

(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监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

(二)*县药品备案采购审核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实行备案采购,严格控制备案采购药品的价格和质量,防止临床促销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对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进行审核,决定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是否采购。

(三)*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

*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副局长周荣瑜任管理中心主任,成员由合管办、药监局、卫生局各抽调1人组成,全面负责全县的药品配送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协调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之间的关系,督促医疗机构定期支付药款,对中选企业的药品供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品配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药品采购合理,杜绝药品过期现象发生;三是对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对各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合同的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是全面负责药品配送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五是完成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竞价方法

(一)制定药品目录与价格标准

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对药品价格进行调研,掌握现行药品市场价格,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实际情况,制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价格标准(现行市场价格平均值)》。*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每年开展一次调研,同时调整一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价格标准(现行市场价格平均值)》。

(二)竞价报名程序

1.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向各药品经销企业发出《*县药品统一竞价邀请函(复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参加竞价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药品进行报价。竞价企业提供资料及要求如下。

参加竞价的企业须提供的资料: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邀请函(复函);

(2)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

(4)《税务登记证》;

(5)*年企业全年销售额,《*年企业实际纳税申报表》;

(6)《企业代码证》;

(7)*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保证金保函;

(8)供货企业药品质量保证书;

(9)供货企业服务承诺书;

(10)药品报价目录表;

(11)企业GSP达标情况说明资料。

资料要求:

(1)竞价文件分“正本”和“副本”,一式二份。副本与正本之条款必须一致。正本交竞价组织单位,副本由竞价企业备查;

(2)填写竞价文件必须用中文。竞价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并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填写不得缺项;

(3)竞价企业不得对竞价文件进行修改,如对文件有质疑或发现有明显错误,应当以正式函件在竞价截止日期前向竞价组织单位提出,竞价企业对填写错误的地方进行修改时,不得使用涂改液、涂划、刀刮、粘贴,只能用划线更正法,被修改的地方必须由竞价文件签署人盖章或签字;

(4)竞价企业提供的文件原则上使用原件,不能使用原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价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复印件必须清晰,所提供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应可看清年检标记有效期),文件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谈判人自负。

2.竞价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加竞价谈判。

3.竞价企业参加竞价时缴纳报名费、标书成本费及其它资料费500元、竞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现金)。公司中选后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中选公司每年支付药品采购总金额的1%为药品配送管理中心业务费。

竞价企业保证金在竞价企业收到《落选通知书》后两日内如数退还竞价人,不支付利息。若竞价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退还:

(1)在竞价截止日到公布中选企业前自行撤标的;

(2)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不按要求履行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

(3)隐瞒真实情况、进行欺骗性竞价的;

(4)互相串通、合谋、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价的;

(5)现场故意哄抬或恶意压低药价,干扰竞价活动的;

(6)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中选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促使中选企业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而设立的,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

(1)违背药品质量保证书规定质量标准和服务承诺;

(2)只供给大的、近的、条件好的医院;不送小的、远的、条件差的医院;

(3)只供给药品数量多,利润好的品种;不送数量少,利润低的品种;

(4)不按时、按计划、按价、按质供货;

(5)弄虚作假,未经甲方、丙方同意,私自调换中选药品厂牌的。

(三)审核药品经营企业资格

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对供货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的企业须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的药品生产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4.*年度销售总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以纳税申报表为据)。

如发现有恶意竞价,扰乱竞价秩序,竞价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四)报价评分

参与竞价企业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填报药品价格(参考配送要求、付款办法、医疗机构远近,配送规模大小综合考虑进行报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密封,封口写明日期,并加盖竞价企业的公章。竞价企业在提交竞价文件后,发现所竞价文件有误,可于投送截止日期前对报送文件进行更正,更正文件的封装同《药品报价目录》。将竞价企业的每种药品报价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价格标准(现行市场价格平均值)》进行对比计分。计分标准为:每个品种总分10分,每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记0.5分,低于市场平均价格20%以下、等于或高于平均单价的品种不得分,未报价的品种不得分。将所有品种得分相加为参加竞价企业的竞价得分,前五名进入综合评审。

(五)综合评审

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从药品备案采购审核组15名成员中随机抽7名组成综合评审组对五家预选企业的信誉承诺、服务质量、供货能力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为:

1.以*年企业年销售额和纳税申报表(工商、税务部门证明资料)为据,每销售30万元记1分(整数记分、不足30万元不得分,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不计分),满分100分;

2.企业注册资金每100万元人民币计20分,满分100分。整数记分、不足100万元不得分,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不计分;

3.评审组对竞价企业信誉、承诺服务、供货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得分为该预选企业得分。

所得分数与竞价评分相加为预选企业的最后得分,得分最高的前三家企业为中选企业。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领导组向中选企业发出《中选通知》,向落选企业发出《落选通知》,中选企业需在5日内与*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协议书》、《供货企业履约保证书》、《供货企业药品质量保证书》,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向各定点医疗机构配送药品。

全县分三个片区,由三家供货企业抽签决定供货区域。中选企业必须无条件满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需求,年度内供货不得少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计划(包括品种和数量)的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药款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定期支付药款。

(六)全程监督

由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合管办联合成立监督组对竞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配送办法

(一)配送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的所有药品(精神类药品、品、中草药除外)全部纳入统一配送的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需采购的药品只要通用名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相同的药品必须统一竞价采购,不得以规格、产地、含量、包装、商品名等不同为由拒绝采购该药品。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药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一律从中选公司采购,从中选公司采购的药品的发票、随货同行单不必经药品配送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医疗机构可直接验收入库。

(二)配送办法

1.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5日、15日、25日前将采购计划传真上报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经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审核后提交中选企业,中选企业接到采购计划后,特殊及急救药品在3个工作日内、普通药品在10个工作日内配送到医疗机构,药品直接配送到村卫生室;

2.各医疗机构必须按时填报药品采购、配送执行情况月报表。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药品配送管理中心有权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如出现迟报、所报数据失真、失实,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在3日内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

3.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药品配送工作负完全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配送工作。

(三)备案采购

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外的药品实行备案采购,备案采购程序如下:

1.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填写申请表,药品采购人员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药品配送管理中心;

2.药品配送管理中心每月从15名药品配送审核组成员中随机抽取7名成员对申请的药品进行评审,确定申请药品是否需要采购。评审结果书面通知申请的医疗机构;

3.批准同意采购的药品首先在中选企业采购,中选企业没有的方可从其他企业采购,并将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报送*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签章确认。

七、相关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和药品配送管理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统一配送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二)药品配送管理中心在对各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有权查阅各医疗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各医疗机构必须配合、支持。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年终履职考核定为不合格。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从其它公司购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药品,购进未实行备案的药品以及未经药品配送管理中心在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上签章确认的备案药品,无论品种多少、金额大小,一律视为私自采购。私自采购的次数以药品配送管理中心未签字盖章的发票张数计算。私自采购一次,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连续出现两次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年终履职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医疗机构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对私自购进的药品一律不得付款。违规付款一次,不论金额大小,责任人年终履职考核定为不合格。违规付款的次数以付款凭证的张数计算,出现一张,视为一次。财务人员能提出证据证明是被迫付款的可免除其责任。

(五)药品配送管理中心年终把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执行情况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履职考核。连续两年定为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由县卫生局提请有关部门就地免职;连续两年定为不合格的一般职工,由医疗机构调离本岗位,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六)定点医疗机构未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竞价采购药款支付办法》付款,延期按每日1‰的标准交纳滞纳金到*县药品配送管理中心,其中50%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七)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对因盲目报送计划而造成药品过期、报废的损失,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实物负责人、计划填报人共同承担。

(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上报村级卫生室所需药品。

医药采购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院;药品;应付账款;核算;监督

医院应付账款是医院购买药品、化学试剂等材料暂未付款而欠供应商的账项,即供应商允许医院在购货后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的一种形式。供应商利用这种方式促销,而对医院来说延期付款则等于向供应商借用资金购进商品,可以满足短期的资金需要。随着医院应付账款金额的不断增加,怎样在保证医院正常周转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负债,加强应付账款的核算与监督,成为财务人员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医院药品应付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医院规定药品供应商和化学试剂供应商将药品、化学试剂送到药剂科库房,4个月后,在货物用完的情况下才能支付货款,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应付账款。由于应付账款的大量存在,使得医院对应付账款的管理一旦放松,便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货已到药库,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不入库直接发放出库

药品已经送到药库,由于多种原因,对方供应商没有及时开具正规发票。但是,临床又急需使用该药品,于是药库收到药品、化学试剂后不入库,不计入应付账款,直接就先将药品发放到药房,供临床使用,从而出现了药品库存为负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

2.药库人员不拒绝供应商不按照药剂科计划数多送的药品

医院药剂科一般付款给供应商都是整月货款支付,此方法有利有弊,利是账目清楚,弊是供应商知道这一特征后,在一个月结账的前几天,供应商会提前送货,不按计划数供货,想提前一个月回款。这样,付款时资金流出量就会大大增加,不利于医院财务资金的周转,降低了医院资金的周转率。

3.采购人员和药库工作人员应付账款管理意识不强

结算日前,药剂科药库的药剂人员由于没有应付账款管理的意识。仍然大量生成采购计划,以便减少多次的重复劳动,从而产生了高库存、低周转的现象,或者,为了帮助药品推销商完成其工作量的需要,积压库存,制造大采购计划数,从而使应付账款数额大幅增加。

4.应付账款支付时未经药剂科的财务人员审核

在给供应商付款时,在单据不全时,也能提前支付,但不冲减应付账款账面数,形成实际应付账款数与实际欠款金额不符,不利于领导统筹安排资金。

5.供应商信息维护不及时

由于供应商非常多,经常挂账与冲账,将A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挂到B供应商的账户下,使账目核对产生了很大的困难。

二、医院药品应付账款管理的改进方法

1.认真执行“货到票到”制度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时,规定货到发票到,减少人为的货到发票不及时到的现象。例如,规定货到但是发票未到,视同药品、化学试剂未到。如是临床急需药品,由药库人员根据实际药品入库情况,填写“临时入库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由采购人员按照上次采购单价,进行临时入库处理,等到正式发票来时,再冲回,并且规定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2.严格控制药品计划采购并入库,会计审核确认应付账款

药品由供应商送到医院药剂科后,由药库人员履行验货手续并签字,然后将发票交给采购人员,录入HIS系统,最后,再由财务人员审核发票,加强复核,监督其入库的供货单位、数量、金额是否正确,防止错误录入或重复入账,确认正确后,才能正式记入应付账款。对于供应商未按采购计划数私自提前送货的,不予录入医院HIS系统,一律不增加其公司的药品应付账款数,从而杜绝供应商的不正当行为。

3.加强药库人员和采购人员的素质和应付账款管理观念

由药库人员按照HIS系统设定的药品上下限,自动生成一个星期内需要的数量的计划单,在保证临床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采购数量,达到“合理库存、高供应率、高速周转”的目的,制定库存周转率的控制指标,杜绝月末结账前的异常大数量的采购计划和人情计划的产生,引导药品采购人员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行采购。形成药库人员生成计划,采购人员调整计划数,财务人员审核,药剂科科长批准执行的一套互相监督的流程,更好地控制库存,以便减少应付账款的不必要增加。

4.加强财务人员对应付账款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应付账款信息管理

药剂科对供应商提供的“三证一照”,即“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GMP证书和营业执照”进行严格审核后,建立详细的供货单位信息表。供应商如果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等内容发生变动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新的三证一照,药剂科及时更改以上信息,以防止财务人员记录应付账款时记串账户,增加核对应付账款和调整账户的工作量。

(2)加强付款结算流程的管理

规定每月固定日期为付款结算日,药剂科每次支付药品、化学试剂款项时,必须经药库药剂人员核对发票与送货单、入库单是否一致,并签字后转给药库财务人员审核,对应月份的应付账款金额无误后,送给院领导审批后才能付款。款项必须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或转账支票支付,不得开具现金支票给个人,确保款项付至供货单位预留的账户与开户银行。如果供货单位要求委托付款,一定要有书面委托函,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及供货单位盖章确认。对于开具的应付票据,及时通知供货单位,并要求供货单位业务员在票据存根联亲自签字后取走,以确保资金安全。利用EXCEL表建立应付账款工作簿,每月结账后更新一次。付款结算时在应付账款工作簿上进行记录,实时反映每次付款金额和未付款余额,这样既可防止多付和串记也可清晰反映每月进货的结算进度,使应付账款的结算与勾销同步进行。

(3)加强与供货单位的应付账款的对账工作

为了减轻与各供货单位核对账务的工作量,平时工作就要做细致,付款时,对每月付款明细账标注上付款日期,给需要付款明细账的收款单位提供明细对账单,明细对账单上有入库日期、发票日期、付款日期、发票号码、药品名称、规格、单位、生产厂商、数量、进价单价、金额、生产批号等内容。对于业务量大的供货公司要求每个季度进行账务核对,业务量较小的供货单位要求半年进行一次应付账款的账务核对,以便及时发现差错,进行调整,确保应付账款的准确性。

三、结语

应付账款是医院的一项短期负债,因为金额大、风险小、无利息的优点,利用应付账款形成的资金可以解决医院的短期资金需要,但是,也应该考虑到医院的信用,不能盲目增加应付账款数额。加强对医院应付账款的管理,可以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各种财务分析结果,便于合理调配医院资金,加速医院资金的周转。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403.

医药采购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在药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药品、材料的购进,保障了医院物资供应,满足了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在新的一年里,药库将根据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努力做好药库各项工作,以下是2020年药库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药事管理

认真执行药事管理相关制度,开展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日常工作,收集临床用药意见及新药申请,加大力度监督检查本院药品的合理使用及采购情况,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商讨本院新进或者淘汰的药品,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二、药品采购管理

1、 认真执行国家基药政策,按照山东省药品采购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做好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采购员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网上采购药品,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东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的药品。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新标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2、对我院及村卫生室上报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进行收集、审核、汇总、集中发送网上采购订单、对配送到位的药品验收、入库并分发至药房及村卫生室,做好村卫生室的药品代购、分发工作。

3、建立药品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对送达的药品及时验收,并在 24 小时内完成网上入库确认工作。对生产厂家、品规、剂型等与采购订单不符和或者质量、有效期、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验收人员要拒绝接受。

4、 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及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五专”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采购及使用的安全性。

三、药品储存和质量管理

围绕《医院物资管理办法》,对库存药品做到分类定位,按照“高危药品”、“急救药品”、“麻精药品”、“包装相似”等分别设立标签,整齐存放,定期统计药品的用量。药库的温湿度对药品的质量也至关重要。每日上午 9 时左右监测并记录一次药库温度、湿度,根据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降温、除湿等调控措施以保障药品的质量,并做好记录。

四、临床贵重药品使用管理

了解医院工作动态,及时合理地控制药占比。杜绝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药库要进行总量控制。

五、医用耗材采购管理

为加强我院医用耗材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配备,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减轻患者不合理负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我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本办法采购医用耗材,同时,要对采购过程中的各个流程、环节及时在公示栏内公示。

医药采购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药品;医疗机构;招标采购;问题;对策

近年来,“药价虚高”、“医务人员收取回扣”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生产企业药品的虚高定价到销售环节的层层加价,患者和政府的沉重负担,药品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国家体改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这是促进我国医药经济和卫生事业步入良性发展的新举措,经过多年的试点工作,药品招标采购取得了喜人的成效,但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想的目标。

一、医疗机构药品招标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1)招标主体不明确,政企不分。有些地区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虽然明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实际管理和决策的却是政府有关部门。采购领导机构招标药品经销企业,各医疗机构招标药品。这就使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只能在药品招标采购领导机构确定的经销商范围内选择药品,这样不仅使医疗机构丧失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地位,而且还增加了药品招标采购的环节。(2)采购用药计划不合理,不使用中标品种,落标品种难购买。医疗机构的采购计划不是根据临床用量、库存情况和减轻患者的药品费用的原则制定,而是根据医院利益制定一些价高、利润大的药品,特别是一些新药、特药。有些医院不使用中标品种,而是以非中标品种来替代中标品种。据统计,有近30%的医院存在着标外采购的现象,其标外采购的药品品种可达其总采购量的40%以上,金额占其药品总采购金额的50%。对于部分临床用量少、价格便宜、疗效确切而又属必备药品,因为无人投标或是落标,商家无利可图而不供货,致使这些品种渐渐从市场上消失,影响临床治疗。(3)价格虚降,患者得不到实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来降低药价,仅仅涉及到从药品生产厂家,医药公司到医院这一区间的价格,其降低幅度有限;某些临床医生为利益所驱,不愿意使用低价药,而是选择价格高,利润大的药品。(4)评标标准不科学,评标过程不公平。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多,评标标准不科学,公平性较差。有的在招标中,没有发挥药品价格这一主要评标标准的作用,低价不中标,价高反而中标;有的评标只看价格高低,至于投标方是否通过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同品种相比谁优谁劣则考虑不多,置药品质量于不顾会使一些质量上乘、信誉好的厂家在招标中因成本高而失去机会,造成大企业竞争不过小企业,小企业竞争不过不规范企业,知名品牌竞争不过一般产品的现象。

二、解决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招标主体作用。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它所提供的信息和反映的意志是招标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因此医疗机构必须向招标经办方提供详细、真实、准确的药品采购资料。并依据本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编制本机构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厂家和采购数量等,以提高投标方计算投标价格的准确性。(2)取消不合理收费,简化办理程序。中标服务可由卫生、医院、物价等部门按投标费用预算,订立合理的收费标准。另外,还可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进行药品招投标采购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体现药品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和规范的原则,将来可在一定条件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医药信息数据中心,在全行业范围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第三方机构,在电子网络平台上组织招标采购。(3)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补偿机制。一是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行药品分开核算,逐步把药房从医疗机构中分离出来,推向市场,并支持平价药店在市场上竞争;二是政府增加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三是提高医疗收费价格,制定出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收费标准: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依靠市场竞争使价格趋于合理的设想是不现实的,只有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与国家价格政策结合起来,并不断进行调整,才能逐步使药品价格趋于合理。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虽然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相信通过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主体作用,简化办事程序,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等措施,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会步入良性发展,纠正药品购销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解决药价虚高,减轻社会和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使“阳光工程”真正的阳光起来。

参考文献

[1]华平,温志兴.药品招投标采购中存在问题的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