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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廉的对象和时间

(一)述廉的对象为各乡镇、区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领导干部述廉工作每年年底前开展一次。

三、述廉的内容和形式

(一)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规定为基本依据。区纪委每年11月10日前对领导干部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确定述廉内容,应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要注意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影响比较大的问题作为述廉的重点内容。必要时,可以事先就述廉内容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

(二)述廉采取两种形式进行。①公开宣读述廉报告。即通过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公开宣读述廉报告,可以与党政“一把手”年度述职工作结合进行;②公开张贴述廉报告。即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开张贴述廉报告。

1、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必须在乡(镇)村两级干部大会上宣读报告,同时将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

2、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本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述廉,有下属单位的,应吸收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单位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在公开栏中张贴。

3、领导干部述廉时,各级党组织可以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本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党风和行风监督员、领导干部居住社区的居民代表或者其他方面的群众代表参加。

四、述廉的工作程序

(一)撰写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根据当年的述廉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并写出述廉报告。述廉报告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撰写。撰写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地回答述廉内容要求说明的事项,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述廉会议。述廉会议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召开,会前应向区纪委报告,区纪委可派员参加。会后,即可将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述廉报告一并在政务公开栏中张贴。

领导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述廉的,由党组织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廉报告。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述廉会议结束后或述廉报告公开张贴后,应认真听取和收集与会者或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和廉洁从政情况的意见。收集意见可采取填写测评表、设置意见箱、开设电子信箱以及民主评议等不同方式进行。收集意见工作以各级党组织为主,区纪委参与。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应及时如实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

(四)报告述廉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应于每年年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领导干部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廉报告,统一上报区委、区纪委。

五、述廉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述廉工作由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纪委(纪检组)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实行述廉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当年的述廉内容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应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参加述廉会议的人员知晓,以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对述廉时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或者本人述廉报告的有关内容与事实有重大出入,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区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上述问题的处理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述廉会议的人员公布。

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客观公正地考核市级机关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表现和实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办发[2003]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市级机关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对象

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内容

(一)述职内容

领导班子述职重点内容:

1、领导班子根据部门工作职责,从哪些方面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两个率先”的情况;

2、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3、如何提高创造力、执行力,增强全局观念,科学决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地履行职责的;

4、执行民主集中制,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团结协作的情况;

5、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发扬民主,坚持条件和程序选人用人的情况;

6、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完成的情况。

领导干部述职重点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以及学以致用的情况;

2、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决议的情况;

3、坚持立党为公,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4、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

5、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关系,积极在班子中发挥作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情况;

6、坚持“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的情况。

(二)述廉内容

领导班子述廉重点内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已考核);

3、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

4、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情况。

领导干部述廉重点内容(见附件)。

三、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方式和程序

年度考核、述职述廉,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共同派出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二是由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组织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具体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需要确定。

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按以下程序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述述职述廉的内容要求,认真总结回顾,实事求是,简明扼要(2500字左右)。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要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提请班子集体研究,班子其他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事先印发征求下属单位的意见,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也可以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或通过内部局域网进行公示,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或问题,要说清说透,既肯定成绩,又不隐瞒缺点和错误,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2、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各部门(单位)组织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会议,参会对象一般为本部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人少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人员参加,也可邀请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在领导干部分别宣读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后,发放《民主测评表》(表样见附件),进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的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自行组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的部门(单位)负责《民主测评表》的发放、回收,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统计汇总;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考核工作组参加会议的,考核组负责《民主测评表》的回收、统计。

3、个别谈话。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考核工作组进行年度考核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后要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领导班子的运转情况,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廉洁从政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考核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4、材料报送。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向市委专题报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及整改意见,并抄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述职述廉材料(各一式二份),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5、情况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由党委(党组)通过书面通知、个别谈话或民主生活会形式反馈给领导干部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个别反馈的,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要在**年2月底前结束。各部门(单位)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的具体时间,请提前3—5天分别告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

2、交流、调动到现任岗位和担任现职不满半年的领导干部,要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参加民主测评。本年度参加脱产学习、病休等超过半年以上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与担任县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年度考核时,不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按要求填写和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

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参加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区管领导干部。

三、基本方式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

四、主要内容

1、思想作风情况。包括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2、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和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等;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重视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党委(党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有关内容。述职述廉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其中。

五、工作程序

认真按照“自我总结、公开内容、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五个步骤有序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在正式报告前,区直单位“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区联系领导审核同意,其他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

2、公布述职述廉内容。党委(党组)应加强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协商确定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的具体时间,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将参与述职述廉的对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规定通知与会人员。

3、召开会议。述职述廉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由领导干部本人向与会人员报告,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述职述廉的,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职述廉报告。乡镇、街道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有关领导和本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区直单位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有关领导和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4、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收集意见过程中,要给与会人员留有足够的时间发表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

5、整改落实。党委(党组)有关领导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凡不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整改情况,由党组织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凡是署名反映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当事人反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于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和领导干部本人在大会上的述职述廉报告(原稿),分别抄送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4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组织领导

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三、述廉对象及时间安排

向区纪委全会述廉的对象是: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区纪委按照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述廉评议具体时间和次数,述廉对象在同一职务任期内至少述廉1次。

四、述廉内容

述廉内容是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基本依据,重点报告个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每次述廉时可结合实际增加有关内容。

五、方法步骤

(一)确定对象。述廉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由区纪委确定,并提前将相关事项通知述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述廉对象要认真准备述廉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区纪委。

(二)征求意见。述廉对象确定后,应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深入其所在地区、单位,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述廉大会前,以预备会形式向区纪委委员通报前期工作,下发征求意见表,收集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对述廉报告进行审核。

(三)大会述廉。召开区纪委全委会,听取述廉报告。纪委委员可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问题,要求述廉对象予以说明。召开述廉大会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并邀请部分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参加。

(四)组织评议。区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评议、质询,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五)情况反馈。对评议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区纪委向述廉对象进行反馈。

(六)督促整改。述廉对象要就述廉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向区纪委写出专题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由区纪委督促限期整改和解决。

六、等次确定

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等次评定标准为:优秀票数占有效票85%以上为优秀;良好以上票数占有效票75%以上为良好;一般以上票数占有效票60%以上为一般;一般以上票数占有效票在60%以下为较差。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优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良好:比较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一般:基本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较差: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不能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有不廉洁问题反映,经核查属实,本人和管辖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七、结果运用

工会干部述责述廉报告范文第5篇

以来,区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上一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的要求,先后三次安排14个区级部门和14个镇的28名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占全区应述廉述效对象的38%。在推行述廉述效制度中,我们突出监督制约这一主题,紧扣履职守廉两个重点,严把三个关口,注重四个结合,缜密组织,积极实施,使述廉述效对象受到触动,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纪委委员监督作用得到发挥,有力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把好三个关口,确保规范运行

1、把好察廉关,夯实述廉述效基础。我们把会前察廉作为落实述廉述效制度的基础环节来抓。一是遴选述廉述效对象。确定述廉述效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首先是干部任职情况。原则上党政“一把手”在届内至少进行1次述廉述效。任职时间长的和即将离职的先述;其次是选择群众关注度高、涉及民生领域广泛的要害部门。对财政、民政、建设、计生、发展计划等权力集中单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快的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届内提前安排述廉述效,次数不局限于1次;再次是从抓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象。对群众反映较多、行风不正或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及时安排专题述廉述效。区安监局连续两年政风行风评议列倒数三名,群众反响较大,去年,我们及时安排该局局长述廉述效。二是深入廉政走访。为了确保述廉述效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述廉述效对象确定后,由区纪委委员带队,抽调基层纪检干部,组成若干个廉政走访组,深入述廉述效对象所在单位,采取听、查、测、访等方法全面了解其履职守廉情况。“听”,就是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个别谈话,认真倾听干部群众对述廉述效对象的反映和评价,谈话面不得少于机关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60%。“查”,就是查阅述廉述效对象在运用决策权、人事权、财经权等方面的文书档案,调阅其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的文字资料,包括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和办理群众等。“测”,就是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对述廉述效对象履职守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访”就是深入述廉述效对象的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村组进行走访,了解干部廉勤情况。走访考察的重点是查找述廉述效对象存在的问题。走访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专题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常委会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提出修正、充实的意见,交由考察组继续完善。对个别考察工作不细致、查找问题针对性不强,甚至走了过场的,重新考察。去年下半年述廉述效时,就有三个考察组进行了二次考察。三是严审述廉述效报告。述廉述效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述廉述效6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撰写述廉述效报告。述廉述效报告必须突出既述廉又述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述廉围绕履职进行,把述廉述职有机统一;述廉述效报告必须突出查找问题。对“唱功不唱过”、“避重就轻”或者问题找得不准的述廉述效报告,区纪委审核不能过关。今年10名述廉述效对象的报告,最多的修改达7次之多才定稿;述廉述效报告必须突出整改措施。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措施。

2、把好评廉关,发挥监督教育作用。我们把会议评廉作为落实述廉述效制度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高质量准备,高标准开会。每次述廉述效大会前,区纪委提出述廉述效大会方案,报区委审定。在廉政走访的基础上,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阅读述廉述效报告,通报走访情况,广泛征求意见。每次述廉述效大会都邀请市纪委领导、区级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各镇、区级各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 书记、纪检组长列席。高规格、大范围的会议引起了述廉述效对象和全体与会人员的高度重视,述廉述效工作的成效大为增加。二是当会质询坦诚布公。每位述廉述效对象大会述廉后,要接受纪委委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当场质询。质询的问题大都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应比较强烈、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均与述廉述效对象本人和所在系统行业密切相关,角度不同,内容各异,有些还相当尖锐,使得一些述廉述效对象语塞汗颜,但正因如此才真正触动了述廉述效对象的思想灵魂,促其主体、责任、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三是现场公开测评结果。质询结束后,由与会的纪委委员根据述廉述效对象报告、质询及廉政走访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无记名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这种做法,增强了评廉工作的力度,不但给每位述廉述效对象以极大震撼,也在全体与会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使大家受到了一定教育。

3、把好督廉关,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我们把会后督廉作为落实述廉述效制度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反馈情况,对照整改。述廉述效大会后,我们及时将廉政走访和纪委委员、社会各界所提意见建议归纳整理,经纪委常委会审查把关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述廉述效对象,要求在本单位班子会上予以通报,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一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区纪委,同时要求将述廉述效报告在本单位和系统内进行公示。二是回访检查,督促整改。根据述廉述效对象所报整改报告,纪委适时进行回访检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予以警示训诫。去年述廉述效回访,我们发现阳平镇抗震救灾资金款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于是对该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警示训诫。三是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述廉述效对象需要整改的事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去年以来,述廉述效对象纳入台帐管理的问题共235个,现已整改销号221个,还有14个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正在整改。通过以上措施,有效避免和防止了一述了之,保证了述廉述效成效。

二、坚持四个结合,注重完善提高

一是把述廉述效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为了使廉政走访组和纪委委员全面掌握述廉述效对象履职守廉情况,我们把述廉述效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要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时,把纪委确定的述廉述效人员作为主要审计对象提前进行审计。在述廉述效大会前,由区审计局给廉政走访组和全体纪委委员通报述廉述效对象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使考察组能够准确核廉,使纪委委员在民主测评时能够客观、公正、公平测廉。

二是把述廉述效与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相结合。为了把述廉述效过程变成促进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过程,去年以来,我们对全区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两次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并将述廉述效对象的考试成绩向廉政走访组和全体纪委委员进行通报,作为核廉和测廉依据。

三是把区本级述廉与基层站所述廉相结合。今年,根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区本级开展区级部门和镇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的基础上,还在磻溪镇和区工商分局基层站所积极开展述廉述勤试点。上半年,磻溪镇3个站办所负责人向区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组干部、服务对象述廉述勤,服务对象代表对他们进行了点评,参会人员对述廉述勤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为了强化对村“两委班子”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正探索谋划把述廉述效制度向村级延伸,使其在更广的层面上显现功效。

四是把述廉述效评议与领导干部的考察任用相结合。述廉述效大会后,区纪委将测评结果及时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并装入本人档案,从而形成监督合力,促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职守廉。

三、把握制度立意,力求取得实效

我们紧紧把握制度立意,不断深化完善,力求取得四个方面的功效:

一是彰显监督制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既是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的难点。推行党政“一把手”述廉述效制度,变个体监督为集体监督、局部监督为全面监督、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通过廉政走访、情况通报、质询评议和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和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有效破解了“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难、下级监督软”的问题。在述廉述效的整个过程中,我们注意充分利用人大、政协、审计和新闻媒体等监督力量,形成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合力。去年以来我区开展的3次述廉述效,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34条,述廉述效对象最多的14条,最少的6条。这些意见建议涉及述廉述效对象履职守廉的方方面面,既有尖锐的批评,也有诚恳的希望和提醒,不管数量还是质量,都是过去无法比拟的。参加今年述廉述效大会的一名区人大代表,会后激动地对区纪委领导讲:我无所顾忌提的意见,原以为组织不会采信,没有想到意见不但被采纳,还被提到会上进行了质询,看来这次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动真格了,我们这些来自基层的代表都非常满意。

二是强化履职守廉。“要想台上不流汗,台下先得认真干”。我们通过深入廉政走访、多渠道核廉、现场不讲情面质询、公开测评结果、媒体曝光,使党政“一把手”普遍感觉到了压力。压力就是动力。述廉述效制度推行以来,我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主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桥镇查办案件工作一直比较滞后。该镇党委书记述廉述效后,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件查办工作,从人员充实、经费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镇纪委。截至目前,该镇已自办案件2件,实现了基层办案的突破。区卫生局局长根据述廉反馈意见,亲自抓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试点,确保了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及卫生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