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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学;教育均衡;教师轮岗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由于受历史、政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学教育在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存在非均衡发展问题。中小学教育绝大部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最直接的后果是侵害了一部分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显然违背了我国义务教育法基本指导思想,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教师轮岗制(又称教师交流制或教师轮换制)正是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了遏制“择校热”,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它是指为了促进教师成长和教育均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其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教师,在不同学校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交流任教的制度。应该说,教师轮岗制的实施在平衡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等方面取得了部分预期效果,但是,其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轮岗制非国人创举,日本、韩国等国早已实施此制度数十年。但是,由于我们对这个“舶来品”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再加上教育非均衡问题的历史性以及我国国情的复杂性,我国教师轮岗制的实施状况的确有些不尽如人意。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
一项教育政策要得到有效执行,需要政策执行者具有较高的素养,能深刻领悟教育政策精神,切实担负起执行该项教育政策的责任。但在实际当中,政策执行者往往是利益关系人,当一项教育政策对其自身利益造成威胁时,这种内在的冲突往往使政策执行者阻碍政策的执行,从而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如:在对某市教师轮岗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优质学校的校长没有将真正的骨干教师交流出去,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将“挑大梁”的班主任或者学科教师留下,而将教学水平一般或者富余的学科教师交流出去。另外,一些被选派的轮岗教师也并非真心想帮助薄弱学校发展,而仅仅借机将这一政策当作捞取金钱的手段;还有一些被选派的轮岗教师根本不达标、也不对口,这也迫使薄弱学校不得不在接收轮岗教师上持一种“谨慎欢迎”的态度。
(二)轮岗教师存在后顾之忧
教育的生态环境是以教育为中心,对教育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制约和调控作用的多元的环境体系。稳定、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有利于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水平,一旦这种教育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对教师的心理、工作等带来影响,最终会影响教师教学水平的发挥。教师轮岗政策实施后,与之相连的轮岗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职称评聘问题、教师归属感问题等却没有配套的法律予以保障或没有得到快速而有效的解决,致使教师的教育生态环境恶化,部分教师由此产生忧虑和抵触心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显然违背了教师轮岗制的初衷。
二、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小学教师轮岗制未得到有效执行以及轮岗教师存在的后顾之忧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
(一)政策目标超出政策能力限度
教育政策的能力限度是指教育政策力所能及的范围和解决教育问题所能达到的程度。教育政策能力存在着限度,能否认识和把握教育政策的能力限度对教育政策的制订与选择、教育政策的执行以及政策的结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中小学教师轮岗制的最终目标是想通过教师轮岗政策来解决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但是,正如前面所谈到的,我国中小学教育出现的非均衡发展状况是由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扭转“”造成的专门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在教育投资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实施“重点学校”“精英型教育”等政策,经过20多年的“马太效应”式发展,最终造成了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非均衡现状。可见,我国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师资质量造成的。因此,想仅仅依靠教师轮岗这个单一政策来遏制“择校热”、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显然是不够的,这远远超出教师轮岗政策的能力限度。因此,要想最终实现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除了教师轮岗政策之外,还需要佐之以其他政策及保障措施。
(二)政策相关者利益冲突
一项教育政策之所以没能得到有效执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该项教育政策利益相关者维护各自利益所致。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他们的看法和做法是不相同的。教育行政部门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布局,校长则站在自己学校利益的角度来采取应对措施,教师则会考虑自己各方面福利待遇的得失。各自的利益交织在一起,使得情况变得复杂,进而导致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失真现象,最终导致该项教育政策不能被有效执行。另外,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制订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是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最为重要的根源。政策执行者通常身兼执行者和目标群体双重角色,他们经常处于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中。当某项政策给执行者带来利益上的损失,或使其面临更大的困难时,缺乏岗位责任意识或这种意识不强的执行者,为尽可能维护局部的乃至个体的自身利益,就会采取各种对策和行动,而使政策不能被有效执行。
(三)政策实施缺乏人文关怀
针对这样一项涉及众多人更的改革,政策实施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积极营造氛围,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观念,自觉自愿地参与轮岗;要注重轮岗的意义和效果,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政策实施者在实际工作中对轮岗教师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如:有些地方采用抓阄的方法来决定轮岗教师,抓到的教师必须去,缺乏对教师实际困难的考虑。这就使得轮岗的教师心灰意冷,即使勉强到了新单位,也谈不上什么工作热情,最终影响其教学水平的发挥。这样的轮岗很难达到政策的预期效果,同时也对政策的执行带来不少阻力。转(四)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纠偏不足
任何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阻力,使该项教育政策偏离原来方向执行。一个科学、完善的教育政策体系必然要有教育政策的监督、检查和纠偏机制。当一项教育政策没有得到正确、有效执行时,相关人员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进行纠偏,使其按照预定方向执行,最终实现政策目标。然而,我国一些地方的教师轮岗政策却缺少这样的监查纠偏机制。我们在调查时发现,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教师轮岗制时,对于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没有一套及时、有效的反馈纠偏机制,因而造成部分教师抵触情绪较为强烈,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例如:有些教师反映,自己已经完成了轮岗,可是职称评定时却并没有体现原来说的优先考虑;还有些教师反映,轮岗政策的确是实施了,可是原先承诺的与之相关的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却迟迟不能予以解决;等等。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教师轮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才能保证其取得预期效果,保证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专家调研和论证工作,完善政策体系
专家调研和论证是教育政策制订的前提性工作,对教育政策的制订、实施和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想提高教师轮岗政策的实效性,就需要组建一支研究教师轮岗政策的专家队伍,深入学校、深入基层,搞清问题形成的来龙去脉,并进行论证分析,最终形成一系列有价值、能够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成果,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其实,解决我国中小学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的根本在于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学教育的非均衡发展问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政策体系和一系列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中小学教育要均衡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在政策上思考定位。因此,推行教师轮岗制的地方政府应从完善政策体系出发,制订一系列与教师轮岗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如财政投资、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保障等政策措施。
(二)构建利益冲突消解机制,照顾各政策相关者利益
政策相关者为维护各自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不利于自身的政策,因而有必要构建利益冲突消解机制来补偿政策相关者的利益损失。利益冲突消解机制就是使得矛盾化解的各项措施。例如,针对重点学校的教师不愿去薄弱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给予其物质上的奖励;第二,在职称评定时,可以降低其评选条件;第三,到薄弱学校轮岗的教师在推先评优、培养选拔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第四,按照薄弱学校的交通、医疗等条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然后按其级别提供特殊津贴,当这些轮岗教师重新调回重点学校时,特殊津贴自动取消发放。
(三)畅通沟通渠道,注重以人为本
在教师轮岗政策实施过程中,政策执行者应该切实考虑每位轮岗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畅通沟通渠道。比如,可以建立教师轮岗信箱,使教师的意愿能够及时上达,将问题化解在摇篮里。另外,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中,执行者应该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避免采用非人性化的方式来应付上级领导交给的轮岗任务,避免教师将消极情绪带到课堂上。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日本的教师轮岗制除规定哪些教师必须轮岗外,对不应轮岗教师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任教不满3年的教师、57岁以上未满60岁的教师、妊娠或休产假期间的教师等。
(四)建立健全政策督查与纠偏机制
健全的政策督查、纠偏机制是教育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的保障环节,也是防止教育政策失真的重要手段。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往往会出现政策执行者错误解读现象;如果教育政策执行者与制订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那么教育政策的执行就会出现偏离政策目标的趋势。因此,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加强教育政策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保证民意上传渠道的畅通,是保证教师轮岗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
(五)统一法律规定,改革教师人事制度
考察公共关系教学对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意义,首先应该从两者的研究内容入手,寻找它们的共同区间,找到了这个区间,意义就显而易见了。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是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的。随着这门学科的发展,其研究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发展。概括地说,包括政府自身的结构、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的规律,具体地说,包括行政职能、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首长与领导群体、国家公务员、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法制、行政机关管理、行政管理的方法与技术、行政效率与改革等等。
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面极其广泛,但它不可能真正做到面面俱到。而公共关系学是研究组织与公众之间传播和沟通的行为、规律和方法的一门科学。它旨在通过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利用有效的传播和沟通手段,达成公众对组织的了解、认可与合作。公共关系学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应用性,这就决定了学习这门学科必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此,公共关系学所关心的内容恰恰是行政管理学所需要的,在行政管理学看来,公共关系学是一种极其有用的工具,行政管理学只需要提出需要的内容,公共关系学则根据需要去完成。所以,在管理类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就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了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就如同断了一臂。归纳起来,公共关系学使攻读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认识到公共关系在现代管理中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学习和理解公共关系管理的概念和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组织与公众沟通的过程、手段和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努力培养现代公共关系意识,完善自身的公共关系素质,提高实际公共关系能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运用到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去。
公共关系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中必不可少的核心课程之一,其理论部分是对行政管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其实务部分是行政管理学生所必备的技能。
对历时五个年头的“刘秋海事件”及事件背后的是非曲直,我们很难也无意于从道德上妄加评判,更不能以“成本—效益”范式的经济分析简单作结。但这一事件所暴露的司法机制内在的病理特征和司法“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的现状,却给整个法学界的深刻反思留足了广阔的空间。故此,如何超脱事件自身的局限,处理好“善后事宜”,就不仅仅是个人偏好问题,更多的是一份厚重的社会责任。正是基于这种“亡羊补牢”式的激励,本文试图对行政确认的可诉性进行粗浅分析,尽管该项工作的开展可能仅触及问题的冰山一角。
二、问题
“刘秋海系列案”中行政案件的处理是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界关注最多的焦点所在,而行政案件中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责任认定这一行政确认行为可否接受司法审查又是关涉一切问题的瓶颈。有关该问题的争论贯穿事件的终始,至今仍意见纷呈且意犹未尽。持肯定观点者主要从立法上的相互矛盾指陈问题,进而抱怨司法机关面对变动不居的现实缺乏应有的能动性和灵活性。其实,该意见背后蕴涵着对行政诉讼个性品质的深层曲解与误读。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模式的显著特征和内在机理在于其面临着如何调处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紧张关系,进而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的问题。为此,司法审查的焦点主要集中而且必须集中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当然,有关行政处罚也可适当触及合理性),并非通常理解的那种民事诉讼式的全面审查;持否定意见者则以为:既然原告方仅以公安机关扣车行为的合法性为标的提讼,法院也只能就此进行审查。况且,“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合法,不是其实施扣车行为的前提条件”。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该观点无疑有其一定的合理成份,但无法回避的致命弱点就是它狡黠地隐去了一个大写的前提:即,原告方是否具有行使诉权的自由选择空间。如果一方面限制甚至剥夺了原告对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责任认定行为的诉权,另一方面又说原告只对扣车行为提讼,司法机关也爱莫能助。这显然同医院对一身无分文而又身患绝症的病人说“你有选择死亡的自由”一样荒唐无聊。不难想见,假如原告方有选择余地的话,其还会不会只对行政强制措施这样的前提性从行为提讼,而对与自己权益有更大杀伤力的责任认定熟视无睹。故此,问题不在于司法机关如何审查,而在于立法机关自始是否给司法机关配置了适当的审查权限。换言之,公安机关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我们知道,认定行为是行政确认的一种重要形式。这样,问题似乎又可合乎逻辑地拓展为对行政确认可诉性的检讨与分析.三、分析
行政确认是一学理概念,我国台湾地区一般将其纳入“观念行为”或“表明行为”的范畴进行研究(张载宇《行政法要论》[M],台北,汉林出版社,1978·375)。在大陆,也有学者视其为—“准行政行为”,但行政法学界的通说常对其作如下表述:“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既有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进行辨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罗豪才《行政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184)行政确认权是国家行政权的有机组成部分,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管理的有效方式和手段。行政主体通过确认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来达到确认或否认相对方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行政目的。尽管行政确认不创设新的法律关系,但毕竟是严肃的法律行为,被确认对象一经法定行政主体的甄别和宣告,其状态就具有了不可抗拒的法律拘束力、确定力,除非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同时,行政确认本身并不直接处分相对方的权益,它一般只是为其他处分性行政行为的作出创造前提。所以,其只能间接地产生法律效果。行政确认这种“中性”或非处分性的特点,往往成为人们否定其作为行政救济对象的理由,如德国行政法理论就认为,“如果部分行为本身不完全具备最终影响时,它们作为一大程序的组成部分,不得单独引起昂贵的法律救济程序”(见《德国普通行政法》,[德]平特纳著,朱林译)。与此相左,我们认为,行政确认固然不具有直接处分性,但它直接确认了关涉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事实或法律关系,对其可诉性不能僵化地一概而论,作为一种有拘束力的具体行政行为,理应有条件地适用行政诉讼救济程序。理由如下:首先,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作为一种现代行政管理的科学模式被各国广泛应用于治安、民政、教育文卫、劳动、经济等诸多领域。但事实上,“政治哲学和权利学说历来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二律背反:权力是保障权利和自由必不可少的力量,但为了切实保障权利和自由又必须限制权力”。(程燎原、王人博:《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通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186—187)在我国行政执法领域,由于行政确认缺乏有效的规制,权力支配者出于私欲的冲动,常常越过理性的樊篱而滑入恣意的空间,违法行政确认行为俯首皆拾并成为现实中的常态——如违法医疗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权的滥用以及非法发放(或不发放)和评定(或不评定)学历证书等等。这种“法外现象”的大量存在,不仅影响了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更重要的是严重侵噬着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此,加强对行政确认权的监控势在必行。在权力制约的诸多方案中,“以权利制约权力”固然是一种最能体现权力最初来源以及充分昭示公民自身强大力量、激发其主体意识的有效制约模式,但因为“权利与权力不在同一天平上,不具有相同的权价,以权利制约权力,缺乏应有的力度,不具有可操作性。”(汪进元:《权利制约的理性思考与模式选择》[J],武汉:法学评论,1998(1)。)从这个层面讲,以“权力制约权力”才是一条可行的策略,这大约是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发生的现实基础——手无寸铁的公民,并不直接与庞大的行政权交锋,而是通过向法院,来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监督行政权之目的。故此,赋予利害关系人以诉权,仰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监督,不仅合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而且是从根本上改善并可望杜绝违法行政确认发生的有效途径。其次,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列举+概括+排除”的混合式立法例。尽管行政确认未被明确纳入所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但也并没明文禁止。2000年3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较之行政诉讼法,实质上以放宽原告资格标准的方式扩大了受案范围。《解释》第12条借用第三人的概念规定了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给行政确认的可诉性留下了一定的生存空间——与争议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依法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这里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涵盖了行政确认行为。其实,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甚至在司法实务当中已经肯定或变相肯定了部分行政确认的可诉性。举例说明:例一,国务院1991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作为一项行政法规,并未对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可诉性作任何否定性限制。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我们一直坚持认为,它无非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一个“怪胎”。其间向人们展示的司法
和行政联手,用“法”统辖社会时浓厚色彩是对法治原则和分权制衡民主理念的严重背离。故此,用观念考究,该文件实属无效。不过,既便在此通知中,也只是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服,不得提讼,并未否认责任认定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一并接受审查的可能性。例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有关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这里所谓的“对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处理”,究其实质是以裁决的形式表现出的行政确认行为。换言之,该条规定事实上是对行政确认可诉性的肯定回答。例三,倍受关注的“刘燕文诉北大案和田永诉北京科大案”,(两案中虽有许多理论问题值得探讨,但笔者认为,其中涉及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证明”这一确认行为的可诉性。详见,程雁雷《论司法审查对大学自治的有限介入》,[J],北京:行政法学研究,2000(2)和刘连泰《行政审判的能动性管窥:一个实证的分析》[J],北京:行政法学研究,2000(3)。)争议的焦点是校方应不应该履行自己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义务。而毕业证、学位证的功能正在于对行政相对人的学识、水平、某一经历进行确认是典型的行政确认的凭证。上述两个案件的审理表明,实践已超越了理论研究局限并走在了前面。再次,将行政确认纳入受案范围,也是树立司法权威的迫切要求。随着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格局初露端倪。而在“游戏规则”尚不健全的大背景下,不同利益间的冲突与碰撞不可避免地呈加剧趋势。于是,司法因在整合社会利益、吸纳不满情绪诸方面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受到人们前所未有的青睐。但是,司法在发挥改革“稳压器”的正面作用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腐败现象,致使公众的期望值与现实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司法公正成为“稀缺资源”。这样,人们又不得不着手对司法权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控制,甚至于“个案监督”这一“法治畸儿”也将呼之欲出。但是长期以来却收效甚微,问题的症结在于我们往往忽视了司法自身恰恰也是改革的重点对象这一现实,没有意识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也需要我们的精心培植与呵护,才能健康成长。既无财权,又无军权的弱小的司法在受到必要制约的前提下若没有足够的权力给养,势必萎缩为政治的婢女,其“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的美誉也永远只具符号意义——结果我们失去的就不仅仅是个案的公正!故此,我们必须跳出传统的思维怪圈,给司法一份应有的关爱。特别是立法机关应该给司法配置更多的权力资源。其中适时地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极富意义的重要一端。
四、说明
上文论述意在表明一个基本观点:行政确认具有可诉性。但还有必要作以下两点说明。
二十一世纪初期时事新闻多被列为高中政治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而当前高中政治必修课的基础知识中诸如认识论、辩证法、唯物论等均离不开现实生活中的各类时事新闻要素的有效融合。高中政治的日常学习相对而言更偏重于理论化,要求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思考能力以及理论联系现实的能力,对此,在对日常时事新闻的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适当地以课本的专业知识加以引导,尤其是在逐步积累深厚的时事新闻之后,在课堂上无论学生还是教师在解读和讲解高中政治的知识点时,就更能有的放矢。同样,学生在接触了大量的时事新闻并将其与课本知识糅合起来进行理解之后,其新闻敏感性、政治敏感性以及将课本知识与社会现实融合的能力等必然会迅速提升。为了保障学生对时事新闻的研究能力,教师可以在课前设置新闻五分钟播报和讨论时间。将学生按照政治课值日生的方式进行分组,上课初期学生不但需要对当前国内外的新闻进行播报,还需要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与课本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表达,其他学生可以作为点评方和辩论方。这种方式对学生知识、眼界、视野等都能有效扩展和提升,以及对学生注意力的吸引和对课堂气氛的有效调节等均有一定的促进效果。学生将理论和时事新闻之间进行融合之后,其思维能力、观察能力以及与其他学生进行辩论时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同样可以得到系统地提升。
二、转变课堂学习观念,合理安排新闻运用时间
(一)逐步开展主题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探索
学政治并不是闭门造车,也不是单纯学习理论知识,相对而言,政治应该是高于生活但同时与生活有极大的联系性的基础学科。在对政治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将具体的学习与生活巧妙地联系起来,不但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有利于将学生的思维从书本中脱离出来,逐渐将自身的视角从理论学习转移到社会生活中来。以近期比较火热的“青奥会”为例,“青奥会”本身与青少年的成长紧密相关,因此,与“青奥会”紧密相关的各类时事新闻均可以在课上以主题讨论会的形式来进行。但是在针对新闻话题展开分析之前,建议教师不要采用传统的教师挑选题,学生被动参与的方式,而应由学生根据时事的变化自行选择与课上内容讲解相关的话题作为材料。此种教学模式,将原本以如何应对答题的知识点固有化和模式化所带给学生的压力,从根本上进行了缓解,枯燥无味的教学开始因为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而变得更具有趣味性。
(二)巧妙设计课堂内容,融入时事新闻讨论
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融入同样需要巧妙构思,一般来说教师习惯性地在上课伊始的5分钟到10分钟内,或者在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将时事新闻融入进来与学生们进行探讨。但是从教学实践效果来看,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学生的思维还可能在教师所讲解的课程内容中,这时候带入时事新闻对于学生思维的迅速转变自然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建议教师将时事新闻作为课上讲解时重要的材料在课程中有选择性地进行融合。当学生带着疑问和新鲜感来面对课堂讲解的转变时,其对本课内容的总结、领悟和归纳等能力,自然会得到有效提升。
一、美国天然资源性产业和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上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时期,美国部分产业进入国际市场,生产率跃居世界各国之首,开始确立其全球制造业中心的地位,进而成为全球经济霸主。
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迈克尔•波特的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统计,在上世纪70年代初,列国际市场占有率前50位美国产业中,不仅有高度依赖天然资源的美国传统产业(如黄豆、大米、小麦、煤炭等),也有工业化社会的代表性产业,如飞机、电脑、电子管、有机化学品、办公事务机器等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显示美国优势产业的多样性。(注: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中文版),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页。)
至10多年后的1985年,从列入国际市场占有率前50位的美国产业来看,美国产业的优势产业格局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即天然资源性产业(如玉米、甜菜、烟草等)、技术与资本密集型产业(如飞机、医疗设备等)依然并存。与70年代初相比,美国与其他国家出口结构逐渐升级形成鲜明对照,在列入国际市场占有率前50位的美国产业中,以天然资源为主的产业从19个增加到了22个,天然资源性产业的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达到了24.2,远高于日本和德国。(注: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中文版),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498页。)
1985年以来,美国经济最大的变化是增长强劲,由此美国重新恢复了经济强国的信心。2000年美国商品贸易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额的12%,市场占有率高于这一比率的商品有43类(见表1),这些商品相对于其他美国出口商品而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这些商品占美国当年全部出口的64.8%。在43类商品中,属于以天然资源为主的产业有8个。
表12000年美国43类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商品
SITC商品类名顺序世界市场
占有率(%)
263棉花148.4
598其他混合的化工产品242.5
222大豆、花生342.1
792航空器及其零件436.8
714引擎及其零件532.1
774医疗用电器设备630.2
874测量分析用仪器729.2
723建筑用机器及零件828.0
122烟草925.0
541药品1024.5
041小麦1124.0
728工业用加工机械及零件1222.1
784汽车零件、附属品及其他1321.9
251纸浆1420.9
625橡胶轮胎、内胎及其他1520.5
081饲料、豆粕、植物油渣1620.3
713内燃机及其零件1720.0
743鼓风机、压缩机、离心机等1819.1
582酚醛、聚酯等重合物1918.9
892报刊杂志、票证等印刷品2018.8
011食用动物肉2118.5
699锁、装璜用和家具用金属饰品2218.0
741加热用或冷却用设备及零件2317.7
776真空管、晶体管、集成电路2417.4
511碳氢化合物及其诱导体2517.3转898乐器、音像纪录媒介2617.1
752自动数据处理设备2716.9
745其他非电动式机械和工具2816.8
759751、752的附属品和零件2916.6
744起重等搬运物品用机械3016.5
736金属加工机械及零件3116.2
893其他人造塑料制品3216.1
772电路开关、连接设备3315.3
057水果3414.2
773电缆、绝缘材料等输电设备3513.5
583聚乙烯等诱导体3613.4
651纺织纱线3713.0
778其他电气设备3812.8
749轴承等非电动式机械的零件3912.4
782货车及特种车辆4012.4
771变压器、整流器等电气元件4112.1
515有机化合物4212.1
514谷氨酸、糖精等氮化合物4312.1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联合国《2000国际贸易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需要指出的是,迈克尔•波特使用的是“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4位和5位分类的数据。由于联合国《国际贸易统计年鉴》自1994年起只公布3位分类的数据,根据这一数据计算出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普遍低于迈克尔•波特计算的结果,因此表1不能简单与上述70年代初和1985年数据相比。尽管如此,表1说明,在当今美国的竞争优势中形成的优势产业仍然集中于天然资源性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
表1与美国1985年数据相比,竞争力突显的是:SITC263;竞争力增强的是:122、541、774;竞争力基本保持不变的是:222、792、874;竞争力下降的是:651;竞争力丧失的是:321的煤和焦炭、241的原木,这两类产业曾经是1985年美国的优势产业。
在表1中,有14类商品(即598、874、728、784、713、743、582、741、744、736、778、772、749、782)是美国、日本和德国三国共有的,都是三国各自的竞争力较强的产业。美国在这14类商品中有11类商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高于日本和德国。这说明,美国这一世界头号经济强国是建立在比日本和德国更广泛、竞争力更强大的产业群基础之上的。
二、美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与服务业在许多国家中的经济地位不断上升一样,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当今,一国的国际经济地位的确立和提升不权通过货物贸易,而且还通过服务贸易来实现;一国竞争优势不仅体现在能否形成竞争力强的制造业,还体现在能否形成竞争力强的服务业。
与日本和德国相比,在美国的竞争优势中形成的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要强大得多。美国不仅是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也是最大的服务贸易进口国。2000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2908.8亿美元,占全球的19.7%,进口额达2170.7亿美元,占全球的14.5%,并实现738.1亿美元的盈余。
从表2可以看出,美国在服务贸易中的许多项目上如旅游服务、政府服务和大部分其他民间服务贸易有很强的竞争力,这导致服务贸易整体上出口大于进口。根据表2,美国在四个服务贸易大类中最具竞争力的是“运输与旅游以外的民间服务贸易”,在这类服务贸易中,依据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前五大服务贸易领域依次是文化与娱乐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等使用费(技术贸易)。
表22000年美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单位:10亿美元;%
出口进口进出口收支竞争
力指数转输服务50.9565.27-14.32-12.3
旅游服务97.4566.8530.6018.6
政府服务贸易18.7716.012.767.9
运输与旅游以外的民间服务贸易123.7168.9454.7728.4
电讯服务4.095.80-1.7117.3
建筑服务5.260.424.8485.2
保险服务2.419.20-6.79-58.5
金融服务17.044.4912.5558.3
计算机与信息服务4.901.043.8665.0
专利等使用费38.0316.1021.9340.5
其他商业服务45.5631.7613.8017.8
文化与娱乐服务6.420.136.2996.0
合计290.88217.0773.8114.5
竞争力指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100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收支统计年鉴2001》的数据计算。
文化和娱乐服务
美国历史虽短,但却在舞蹈、音乐、电影、戏剧等领域为人类贡献了许多老少咸宜、长盛不衰的作品,例如充满想象力的现代舞蹈、为各国儿童带来欢乐的迪斯尼乐园及相关产品、“好莱坞”电影”等无不风靡世界。美国文化和娱乐服务在世界的传播,不仅给美国带来了滚滚财源(例如好莱坞电影在全球的票房收入占到全世界电影票房收入的80%以上),而且通过这种文化输出,美国的竞争优势更巩固也更丰富。
建筑服务
以钢铁为中心的产业革命推动了美国建筑工程学的发展,电梯和钢筋混凝土的发明,导致出现了美国首创的建筑形式——摩天大楼,它被认为体现了美国精神。以后,美国始终依靠先进的设计理念和高科技,始终站在世界建筑的前沿。目前,美国有世界最大的建筑工程事务所,汇集了世界各国顶尖的建筑大师(如贝聿铭等)。近年各国普遍重视城市建设和城市形象,许多国家的城市都出资让美国人设计其标志性建筑(如上海的金茂大厦、东京的国际论坛广场等)或整个街区。
计算机与信息服务
上世纪4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上第一台台式电子计算机、第一只半导体晶体管、第一块集成电路都诞生在美国,因此美国一直是世界信息技术的领导者。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动了美国本国以及各国对信息服务的巨大需求。从80年代开始,美国的信息服务业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率,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美国政府也对增强本国信息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予以特别的关注,在GATT以及后来的WTO等的多边谈判中,美国一直为本国信息服务业突破各种限制进行不懈的努力。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中最大的门类是计算机专业服务,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计算机系统集成、用户专用程序设计和专业咨询与培训,美国在这三方面的实力都是世界最强的。
金融服务
与国际金融历史悠久的欧洲国家银行相比,美国银行的海外扩张起步较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霸主地位的确立,美国银行的国际金融活动才在各方面领先于欧洲的发达国家,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取得绝对的竞争优势。在WTO的多边谈判中,美国利用其金融服务贸易的优势地位,一方面逼迫其他国家按照美国的要求开发金融市场,为本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寻找利润源开辟道路,另一方面又注重保护自己的金融市场。例如1995年7月正是由于美国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开发程度不够美国的要价,拒绝给所有成员方最惠国待遇,并单方面退出《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定》,导致这一协定在当时只能成为一个临时性协定。在美国的服务贸易中,金融服务贸易的增长尤其迅速,1986年至2000年,美国的金融服务贸易额从51.6亿美元增长至215.3亿美元。(注:TheAnnualReportofTheCouncilofEconomicAdvisers,CEA,WashingtonD.C(2002.2).)专利等使用费(技术贸易)在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形态向着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的方向演进。一国技术贸易地位的提高,不仅可以改善该国的贸易条件,而且还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高效益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使该国在国际分工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并反过来进一步促进本国的技术进步。从宏观上看,美国的科技与经济实现了这种良性循环。美国技术贸易的发展离不开其知识产权制度的成熟。在20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为了“复兴美国”,出台了被称之为“偏袒专利权”的政策(ProPatentPolicy),主要内容是扩大专利的权利范围,既重视专利使用费的费率,又提高了侵权赔偿费。这一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美国保持其技术上的竞争优势。
在表2中,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还有旅游服务,这一项目主要包括国际观光和教育服务两项内容。其中美国的教育服务的竞争力远高于旅游业,因为虽然有世界各国的游客光顾美国,但也有大量美国人前往世界各国旅游。而美国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以其自由竞争的学术氛围吸引着世界各国的留学生,每年在美国各类高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超过50万人,在美外国留学生远远多于去国外留学的美国人。美国2000年教育服务出口达102亿8700万美元,这一金额超过了美国传统出口商品小麦和玉米的总和,而教育的进口则只有21亿4000万美元。
IMF并没有公布在表2中的“其他商业服务”的详细分类数据,根据该统计项目的含义,它类似于OECD服务贸易统计中的“专业服务贸易”。但OECD的这项分类统计并不健全,美国只有部分分类数据。表3反映了美国部分“专业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状况,可以发现,美国在这一领域具有竞争力的是法律、会计、审计以及咨询服务,这也是与人们的常识相吻合的。
表32000年美国专业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单位:10亿美元;%
出口进口进出口收支竞争
力指数
法律、会计、审计以及咨询4.912.242.6737.3
广告与市场调查0.410.76-0.35-29.9
研究与开发
工程设计
农业与采矿业的指导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3.972.201.7728.7
企业内服务贸易28.9422.446.5012.7
合计39.0128.4210.5915.7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StatisticsonInternationalTradeinServices2001》的数据计算。
运输服务、保险服务和广告与市场调查是美国为数不多的缺乏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可能与在美国的外国服务商竞争力更强,并从美国本国服务商那里夺得许多市场份额有关。
三、美国竞争优势要义
虽然每个国家国情各不相同,各国竞争优势也各有差异,但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总是由一些因素组成的。迈克尔•波特认为,一国产业的竞争优势由四个基本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支持性产业及相关产业的表现、企业战略及竞争者)和两个附加因素(机遇和政府行为)。限于篇幅,这里集中从知识与技术型人力资源、企业竞争环境、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与企业战略四个方面来论述美国的竞争优势,笔者认为,这四个方面都会在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提升一国产业的竞争力。
知识与技术型人力资源
通常,人们的收入水平与所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或所掌握技术难易程度的高低成正比,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与其收入水平成正比。因此高素质人才不仅有助于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也会增加相关的需求。
美国能够保持科技和经济领先地位,主要受益于美国一贯重视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自80年代初以来,几任总统都宣称要成为“教育总统”,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培训和吸收人才。随着全民、终身教育的深入开展,美国正迈向群众性知识社会。美国重视教育的标志之一是不断增加教育投资,美国教育投入已从1989年的3530亿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6350亿美元,教育投资已占美国GDP的7%以上,在发达国家名列前茅。克林顿总统提出,跨入21世纪后,每个小学教室都要与世界联网,大学升学率要达到25%,以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美国抓住一切机会大力引进人才也是美国独特的竞争优势。迄今在美国的留学生达491万,大约占全球留学生总数的1/3。半个多世纪以来,美国核武器和核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问世应用和日新月异,“阿波罗”登月计划的实施和航天技术大发展等等,都是在移居美国的科学家们的参与甚至主导下完成的。2001年美国政府又出台了《加强21世纪美国竞争力法》,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吸纳那些拥有专业技术和技能的、在美国工作但不申请居留的外国人,人才范围涵盖科技、法律、艺术等广泛领域。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美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多、最优势的科技人才,依靠这一大批顶尖的人才,美国人获得诺贝尔奖最多,美国科学家在世界主要科技文献上发表的论文最多,美国公民在国内外获得的专利最多。
企业竞争环境
美国产业是在相互竞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绝大多数产业都面临激烈的国内竞争。美国是世界上反垄断政策的发源国,对市场垄断、企业兼并和市场统一定价的做法限制严格。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的反垄断立法以及实践活动适应了世界经济变化的需要。里根执政时期以来,美国实施反垄断政策时更多地考虑到美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地位,把企业兼并看成是增强美国国际竞争力的手段,因而对企业的兼并采取了容忍的态度。在这一时期,美国司法部不再对那些操纵价格、分割市场但没有公开协议的垄断进行追究。司法部当时还撤销了对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的诉讼,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达成了和解。(注:张德霖:《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实践与国外法律规范》,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194~197页。)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反垄断政策继续延续上述趋势,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被认为美国50多年来最大的反托拉斯案——诉微软垄断案。(注:2001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地方法院法官在前一年6月作出的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但维持有关微软有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判决。2002年11月,美国司法部和微软达成协议,联邦法院迅速批准了这一解决方案。)从微软一案可以看出,进入新经济时代,美国实施反垄断政策进一步重视维护美国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因为在新经济时代,单纯用分拆企业来破除垄断并不能保持和提高一国的竞争力。
企业技术创新环境
美国技术创新的主角是私人企业。2000年全美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中企业占72.9%,政府部门占27.1%。经历了70年代研究与开发相对停滞的时期以后,最近20多年以来,美国的私人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私人企业的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从1985年以前的0.8%左右上升到2000年的1.8%,发明专利数也由90年代初的每年不到10万件增加到2000年的超过15万件。(注:TheAnnualReportofTheCouncilofEconomicAdvisers,CEA,WashingtonD.C(2002.2).)
美国企业的科学技术活动与美国的国防建设紧密相连是美国支撑其经济强国的竞争优势之一。从40年代的原子能计划到70年代的“阿波罗”登月计划,庞大的国防相关计划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客观的研发经费,更重要的是为企业提供了提升技术竞争力的机会。国防工业的发展带来的技术进步进一步促进了其他制造业的发展,当今美国的优势产业或多或少与美国国防有关,如飞机制造业、IT产品制造业和电讯服务业等。
此外,美国人不断进取的冒险精神、大型风险投资公司和NASDAQ市场等融资渠道的存在也是推动美国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方面。
企业战略
美国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要素流动的好处,通过对外投资和吸引海外投资在全球范围进行资源配置,这一战略可以说是一种“全球要素组合型发展战略”。(注:张幼文:《当代国家优势——要素培育与全球规划》,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版,第208~222页。)美国既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对外投资国,也是最大的引资国(2002年除外),在许多行业都拥有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美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比任何国家都强。美国公司现在在全球具有战略意义的地方建立了大约2.3万个多数控股或少数控股的分公司。多数国外分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向当地市场生产和销售商品和服务。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在海外生产的产品中,约60%在当地销售,约30%返销到美国。(注:[美]《外交》2001年5、6月号。)美国跨国公司的实力决定了它对国内外政治经济的巨大影响,美国跨国公司不仅是当代美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是其竞争力的主要来源。
近年美国经济的成功还要归功于80年代以来的企业大刀阔斧的重组和精简。在美国,企业出资人利益更受重视,这有别于德国更重视企业的社会效益和日本更重视企业员工的利益。美国的做法好处是企业可以避免陷于重重利益冲突而不能自拔从而争得时间上的主动,但容易造成大量企业倒闭和大批裁员的现象。
四、小结——兼论经济强国竞争优势的共性
当今世界经济波诡云谲,一国不进则退,各国无不为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并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争得一席之地而全力以赴。一国部分竞争优势是该国所特有的,比如美国拥有包括广袤富饶的土地、世界首屈一批的军事强国地位等的“硬力量”,包括移民国家的开放度、美元牢固的国际货币地位、文化和意识形态对其他国家的吸引力,以及控制国际规则和机制的能力等的“软力量”,都是其他国家所欠缺的竞争优势。尽管如此,对美国等经济强国的分析也表明这些国家竞争优势在许多方面是相同的。
第一,实施既有竞争又有规制的市场经济制度。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通过竞争,可以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使资源优化组合,提高经济的效率。但竞争具有两重性,没有约束的竞争反过来又会破坏竞争。经济强国长期的实践表明,完善的市场经济除了应该提倡自由竞争、保护竞争以外,还要规范竞争,使得竞争公平、有序、良性。给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让企业在这一环境中实现有序竞争和良性竞争是这些国家提高竞争力和保持较高竞争力的基础条件之一,也是这些国家走向强国的起点。
第二,重视科学教育的作用,发展知识经济,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大多数经济强国的战后竞争优势更多的并不是来自天然的恩赐,而是通过本国不懈的努力和创造而形成的。在开放经济的环境下,初级生产要素供给越来越丰富,因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小。一国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创造性地发展高级生产要素,在能在国家间竞争中脱颖而出。经济强国的当代经济发展走的都不是大量消耗资源的粗放经济道路,而是走依靠建立在包括发达的科学教育、科学的决策和严格的管理在内的高级生产要素基础之上的高效集约经济道路而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