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地、有系统地搜集、记录、整理有关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信息和资料,分析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情况,了解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环境污染处理行业投资决策或营销决策提供客观的、正确的资料。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包含的内容有: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环境调查,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调查;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基本状况的调查,主要包括市场规范,总体需求量,市场的动向,同行业的市场分布占有率等;有销售可能性调查,包括现有和潜在用户的人数及需求量,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本企业竞争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扩大销售的可能性和具体途径等;还包括对环境污染处理行业消费者及消费需求、企业产品、产品价格、影响销售的社会和自然因素、销售渠道等开展调查。客户可根据自身要求研究最终的调研大纲。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采用直接调查与间接调查两种研究方法:

1)直接调查法。通过对主要区域的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国内外主要厂商、贸易商、下游需求厂商以及相关机构进行直接的电话交流与深度访谈,获取环境污染处理行业相关产品市场中的原始数据与资料。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所谓毒地,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

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北京广渠门15号地块原来就是一家化工厂,入市拍卖成为2009年的北京地王,经修复后建起豪宅。

毒地开发的背景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退二进三”计划。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之中,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劣势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二环路),进入城市边缘(三环路);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这一计划使产生于50多年前“”时期的众多高污染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大量毒地亦随之被暴露于城市的阳光之下。 由于其地理位置往往优越便利,几乎所有的地块都被开发。其中,有不少毒地未经治理,就被“正常使用”。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仅是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就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自2004年以来,毒地开发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陆续被曝光。2004年4月,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原是北京一家农药厂。

2006年7月,位于苏州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家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20亩毒地,导致六名筑路工人挖土时昏迷。

2007年春节前,武汉赫山地块施工中,有工人中毒被紧急送往医院获救。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

然而,见光的毒地属极少数,更多毒地在政府和居民毫不知情之下,仍悄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而毒地对人体的危害,往往需要十年、数十年才会显现。美国原为工业废弃物垃圾场的拉夫运河,在1953年被填埋覆盖后开发成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24年后的1977年,当地居民频频发生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直肠出血等病症,经调查后才真相大白。

中国面对毒地这一新污染问题,目前既缺乏搬迁前强制性的污染评估程序,又缺乏事发后谁污染谁负责的处理机制,大体呈现“哪里出事、治理哪里”的被动应对状态。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毒地的潜在风险也大大加剧,因此,对全国已存并新增的毒地的真实状况,包括面积、污染程度、治理情况、开发再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通过立法、经济和环境治理等手段解决隐忧,已然刻不容缓。

——编者

上篇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没有修复的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而修复越往后拖延,投入的修复资金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毒地凶猛

进入5月,北京东五环外朝阳区管庄乡,康泉新城二期工程工地上,挖掘机轰鸣作响,尘土飞扬。

现场一个被挖开的大坑足有20米深,负责土方挖掘储运的一位工程人士称,“还要再深挖7米,预计两个月后,土方挖掘工程完工。”从深坑中挖出的土,一度被直接堆放在工地上,散发出难闻气味。受到侵害的邻近施工人员与康泉新城二期施工方协商后,后者才将土方运走。

这块场地为铁道部所属防腐枕木厂原址,七八年前该厂迁走,之后这块土地闲置。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247号文件《关于调配朝阳区建国路八里桥南1号部分土地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建设的函》,2011年1月,该地块从市政用地调整为经济适用房居住用地,由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下称国家公务员住宅中心)承接,为各部委公务员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

枕木防腐厂在此生产30余年,其间需大量使用防腐蚀、抗老化的化学品,多种有机污染物经年不息地慢慢渗入地表土、深层土、地下水,直至更深、更远处。

对此,多个工程队仅知道,在建的是一个高层住宅楼小区,下设四层地库。除了少数相关人士,鲜有人知晓这个埋藏在土地深处的秘密。

两个版本的调查报告

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中心承接此地块后,一些专家曾受邀对该场地进行前期调查。2011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中国环科院)出具了一份公开环评报告,评价了该场地的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和噪声排放的现状。在水文地质方面,报告仅称,该区域地下水属重碳酸钙、碳酸镁型水,污染较为严重。

但这份环评报告只字未提该地块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历史用地和原址环境也未着一字。其后公示的版本亦是如此。

然而,《财经》记者获得的另一份同样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所做的《康泉新城二期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初步调查报告》(下称《初步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环科院在2011年3月21日、23日、24日分别对该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采集取样分析,结果发现土壤中的污染物超标严重,主要为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这种碳氢化合物种类繁多,大部分具有较强的致癌性和致突变性。

《初步调查报告》显示,从康泉新城二期场地土壤样本中,共检出超过“北京市场地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污染物种类19种。其中,主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包括苯并[a]芘、苯并[a]蒽、菲(PHE)等,最大超标倍数甚至超过千倍。其他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也在三、四百倍。

多环芳烃多具有致癌毒性,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其中,苯并[α]芘更被视为高致癌物。

此外,该地块由于土壤与地下水的相互渗透与系统循环,地下水的污染也较为严重。

《初步调查报告》还指出,此地块需要修复的总土方量为12万立方米。一位参与该项目修复的专家对此表示怀疑,“需要修复的土方量怎么可能就10多万方?那片场地面积的修复,远不止这个数字。”

《初步调查报告》称,这一场地0-7米深度为最严重污染,到达12米深度时,污染物还有超标,按其公布的修复面积1.32万平方米粗略计算,修复土方量应超过15万立方米。

据这位专家称,目前该地块污染土壤的处理几近结束,而地下水修复工程尚未完成。

城市毒地涌现

康泉新城二期污染的土方量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惊人,比其面积更大、修复更难的地块不胜枚举。

“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北京南三环有一片化工厂、农药厂聚集地,这片场地有多少做过调查,做过土壤修复?而今这片土地早已纳入住宅或商业开发了。”北京一位参与多起修复项目的专家称。

2001年,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随着〔2001〕98号文而逐渐增加力度,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韩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噪声污染事故、放射源、辐射污染事故等)及其衍生造成的突发性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1.4.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重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由市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污染事故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四级预警、四级响应,对重大突发事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1.4.2平战结合,预防为主

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1.4.3系统联动,科学应对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的重要作用。

1.5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预测和判断

近几年,我市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但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韩城市是以煤炭、冶金、电力、建材、石油、化工、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氯气自来水公司等高危行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由于其因管理不善或生产设备故障发生异常性排放、爆炸等事故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其中,水污染事故将直接威胁城区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以及地下水资源。大气污染将直接作用于范围(依据污染物性质而定)较广的周边群众,易出现群体性接触、中毒反应或人员伤亡情况(特别是一些如焦炉煤气等特殊性有毒气体)。危险固体废物污染将直接威胁水源及地下水资源和群众身体健康。

交通运输过程中,突发事故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可能对周边土壤、饮用水源、植被及人群造成直接影响。

放射源泄露、遗失造成污染损害。

生态安全事故。

1.6术语解释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根据事故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因污染事故性质复杂,突发性强,变化较快,影响范围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已经成为了影响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

1.7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7.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7.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7.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7.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组织机构

2.1.1.1领导机构

成立韩城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

**

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我市环境应急预警机制

(2)统一协调较大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在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做好辖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和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同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

2.1.1.2指挥机构

分四级设置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指挥系统。事故发生,即自动生成韩城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紧急响应、救援。

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由主管市长担任总指挥,政府办主任、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预案涉及部门领导组成,涉案企业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列席。

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危机源系统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2.1.1.3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境安全股)

电话:**

办公室主任:**民环保局局长(兼)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协调组织贯彻执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市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协调、督促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4)按照市政府同意安排和部署,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习活动

(5)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并即使提出报告和建议。传达、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指令

2.1.2组织机构职责

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2.2快速反应力量

2.2.1环境保护局

负责本辖区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并在市政府直接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报告,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请求**市环保局支援。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环保局,并根据上级的安排和指示,做好相关的防治工作。

2.2.2政府办

组织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并加强督办。

2.2.3监察局

监察环境突发事件的原因,并追究其责任。对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工作不力或应及时采取措施而未认真执行任务的,造成环境事故扩大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纪检监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监察;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武装部

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结合环境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组织预备役力量或者请求军区部队支援,确保环境突发事件现场的救护保障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2.2.5电力局

依据现场事故的发展情况,做好电力安全的保障。为处理应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所需的电力资源。

2.2.6卫生局

组织本系统相关医疗机构,结合环境污染特性,确定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机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及相应应急准备措施、医疗队伍、设备、药物、车辆等,为现场医疗救治提供必要保障。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区域防疫工作。

2.2.7**局

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所需,提供警力数量、布控方案、行动措施;交警部门提供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保障;消防部门提供现场救护处置、防控保障。必要时,要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司法调查处理。

2.2.8经贸局

负责对各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其安全防护措施的日常管理,为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2.2.9水务局

做好日常涉及水源地、河道等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得力措施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水资源的污染,保护好群众所需的水资源安全,为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突发事件涉及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技术服务。

2.2.10林业局

根据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制定林业保护方面防治生态破坏等应急措施,并予以实施。提供事故涉及林业方面生态保护的技术支持,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服务。

2.2.11乡企局

根据环境突发事件的地点方位,及时做好涉邻企业的安全防护和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2.2.12交通局及时处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和相关信息保送工作,并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处理的交通保障工作。

2.2.13安监局

负责市域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处理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安全问题,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2.2.14建设局

按照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质,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所需,协助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2.215民政局

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群众安抚和救济工作。

2.216广电局

负责对环境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护、防治、处理等方面的图文摄像记录,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及时报道相关信息。

2.2.17农业局

根据环境突发事件的破坏程度,制定农业方面防治污染的应急措施,并予以实施。提供事故涉及农业方面的技术支持,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服务。

2.2.18气象局

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可*的气象数据及气象技术保障。

2.2.19企事业单位

发生事故的单位发生引发环境安全事故时,要早发现、速处理、快上报,并为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物资、人力保障。

2.2.20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龙门示范区管委会

负责做好事故影响区域群众宣传教育、安抚工作,并做好紧急情况下组织疏散、救治工作。

3预测、预警

3.1预测

结合日常工作,韩城市环保局将对环保举报中心**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情况(24小时),环境监测部门日常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实行定期报告。环境监察部门日常监督监察情况(重点源每月二次),生产装置异常报告情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12小时内报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日常指挥机构,日常组织机构按照分级原则分别报送局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府主管领导。

3.2预警

指挥中心在得到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同时向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发出出警指令,相关人员要求30分钟内组织完毕,出警。

当可能出现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时,环保局将分别启动II级、I级预警,预警信息立即报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领导小组按照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预警公告。同时,预案涉及的所有部门作好应急响应准备。

当可能出现较大、一般污染事故时,我局将分别启动IV级、III级预警,预警信息1小时内报局领导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并在系统内预警公告,事故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好预警及响应工作。

预警级别按照污染事故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预案响应等级分为四级。事故发生,即自动生成韩城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污染情况启动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救援。

一级,二级响应

指挥中心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组织所有应急力量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人员各尽其职、救援工作灵活开展;

根据危机情况,在技术支撑下科学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指挥中心与应急领导小组要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级、四级响应,指挥机构按照预案要求调度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曼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因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存在不可预见、作用时间较长、容易衍生发展的特点,指挥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将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

4.2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

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必须建立报告制度。一般和较大污染事故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管理,按照程序报事故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后,报领导小组及政府相关部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报领导小组后,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报**市环保部门;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报市政府、**市环保局、省级环保局外,还需报国家环保总局。

事故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内上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直接派人等方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等初步情况。

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如果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范围涉及到区域外时,必须立即形成信息报告连同预警信息报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要求,通报相关省、市、县。

如果污染事故涉及到外事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迅速通报市政府,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4.3响应程序

4.3.1一般、较大污染事故响应程序

第一步,环保举报中心接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警后,立即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汇报,并通知各应急小组30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同时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事故处理指挥中心即时成立。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环境监察大队由大队长带领环境监察人员立即执行环境监察联动程序,快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指挥中心。

应急监测组由监测站站长带领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原因、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科学数据。

技术咨询组由环保局分管局长带领有关专家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提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见。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按照有关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消解、处置工作及采取其它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环境监测组制定详细跟踪监测计划,随时调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综合协调组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速报。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综合协调组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确报。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4.3.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响应

第一步,环保举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即时成立,预案即时展开。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出警。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环保局所属的环境监察大队立即执行环境监察联动程序,由大队长带领环境监察人员快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工作,并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指挥中心。

应急监测组在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的带领下携带相应应急咨询资料同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原因、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污染物种类、性质、控制方法及防护、处理意见。并定期应急监测简报。

技术咨询组由环保局分管局长负责,迅速召集有关专家到达事故现场,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污染现状、污染趋势。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立即组织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事故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并在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污染源进行紧急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

现场监测组立即执行紧急监测预案,增加监测人员、设备,调整监测频次、范围,并启动化学品应急分析预测系统,根据不同污染物性质、浓度、毒理、作用范围进行预测分析,对事故出现后,污染源周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急人员进出现场的要求、群众的疏散范围和路线等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技术咨询组根据现场技术力量需要,随时增加专家组组成人员。

如污染事故有继续扩散趋势,指挥机构必须及时通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科学检测、预测的基础上,按照污染物性质,划定需转移群众的范围及转移方向,依*地方各级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

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和各自的职责,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投入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四步,污染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将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结束。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进行或同时进行。

4.3.3扩大应急

当污染事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或因事故衍生问题造成重大社会不稳定事态,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将根据事态发展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预警信息,同时可向市政府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请求援助。

4.4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作好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道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就事故预警信息、事故救援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事故认定意见、应急处理结束等信息进行新闻。新闻稿件统一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必要时,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信息。

4.5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察组连续跟踪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应急工作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根据现场专家组的科学结论及相应监测意见,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后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同时监测部门提供跟踪性监测。环境监察部门对现场进行看护。

5.1.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相应技术支撑部门的科学依据,对事故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依据行政调解程序进行。

5.1.3根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故进行通报。

5.2调查和总结

现场监察组根据调查情况形成现场事故调查报告。

环境监测组根据监测情况形成完整检测分析报告。

技术咨询组根据专家结论及监测意见形成污染事故认定报告。

以上三份报告报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各组报告,形成完整事故应急处理报告,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审定后,按照程序上报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环境应急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确保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的联络畅通。

6.2现场应急装备保障

各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确保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3人力资源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对辖区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4其它保障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需要相应的气象条件以及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技术鉴定作支撑,因此需要相关部门的保障。

协调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6.5演习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江苏常州化工企业旧址土壤修复,引发“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事件”,目前仍在发酵。环保部、国家卫计委和江苏省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2016年4月25日,调查组公布阶段性调查结果:常州外国语学校(下称常外)区域大气环境,与常州其他区域无明显差异,土壤及地下水监测还在开展中;学校卫生、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卫生符合要求,未发生传染病等疾病的流行和暴发。

该校学生家长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多名环保领域专家,包括参与涉事地块修复工程验收的专家质疑的是,该地块修复方案与工程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而社会舆论则表示担忧身边是否存在类似的土地。

环保业内人士保守估计,中国污染场地数量在50万块以上,五分之一的企业搬迁场地有不同程度污染,有的污染深度多达十几米。这些土地将要或者已经变成了住房、商业区、城市绿地等。

据悉,《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土十条”),已经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将逐渐明朗。 学校邻地休而不复

60多岁的胥建伟,几乎是常州环境事件中最繁忙的人,一天要接听几十通电话,应付多达上万条的微博回复,前后接受过几十家媒体采访。家对面的肯德基,成为了他的固定会客场所。

高中毕业后,胥建伟在常隆化工公司的农药厂工作30多年,于2013年退休。“我本来负责生产调度,却常常被厂里派去偷排污水。”胥建伟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在管道封堵前,常隆农药厂每年偷排的污水高达数十万吨。

还在工作期间,胥建伟便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农药厂偷排污水,后者要求其提供详细的举报资料,他未能提供,举报屡屡不了了之。后来,他便在微博上举报。

直到2016年4月17日,央视曝光常州外国语学校新址污染事件,称该校493名学生检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症状,个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该校区地下水、空气均检出污染物。

胥建伟工作过的工厂旧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与原华达化工厂、常宇化工公司毗邻。2011年6月,三家工厂完成搬迁,26.2公顷的遗留场地,成为当地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工程实施与验收、规划开发的对象。几十年高污染作业,再加上企业常年“跑、冒、滴、漏”,这块土地已成“毒地”。

常隆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里,以氯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污染物为主,萘、茚并芘等多环芳烃以及汞、铅、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普遍超标严重。

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在地下水中浓度超标9万多倍,土壤中超标7万多倍。这些物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可引发急性中毒。

与常隆地块一路之隔、不足百米处,便是常外新校区北门。2015年9月,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此时,对面常隆地块正进行土壤修复。

根据常州市的规划,常隆地块原计划在修复后用于商业开发。2011年3月至5月,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委托原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对地块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常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较重”,要求“必须对污染场地实施修复”。

两年后,常隆地块的修复方案制定。2014年3月,修复工程立项,整个工程投资预算近4亿元,修复工程方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方案的设计指导单位为常州市环境科学院。

该地块是常州市第二个(农药类污染)实施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修复的项目。据常州市环保局官网介绍,该项目还于2014年入选环保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备选项目。按照2013年国务院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于当年开展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多数为城市搬迁厂区的场地治理,入选者将获得一定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常隆地块最早的修复方案是,将污染场地地下6米以上的污染土壤挖出,经处置后,作为水泥厂原料资源化利用;地下6米以下,未达到修复目标的污染土壤采取隔离的措施;污染地下水修复,采用将化学氧化剂通过注入井,引入地下水含水层的技术路线。按此方案,修复工作应在2015年6月完成。

但公开资料显示,该地下水修复工程招标工作于2015年8月才结束,至事发,地下水修复工程还未开展。

2015年12月,修复方仅对三个重点污染区域土地进行了试挖,挖出的污染土壤暂存在堆场未运走。当月中旬后,常外的家长们相继发现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的学生不断增加,家长们怀疑问题出在路对面的修复工程上。

学生家长陈美(化名)告诉《财经》记者,“且不论他们在挖土时是否操作规范,数十万立方米有毒的土,就堆在离孩子们不足百米的地方,而且还不让知情,让人怎么接受?”

常州市环境科学院院长徐圃青的解释是,由于承接污染土壤的水泥厂产能受限,无法正常接收常隆场地的土方。

之后,常州市政府将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拟变更为绿化及公共设施用地。今年1月,常州环境科学研究院建议,修复采用整体覆土封盖。

《财经》记者向常州环科院询问修复方案调整的原因,并询问原修复方案的内容与制定依据,对方未给予答复。而对于修复方案的评价,联合调查组与常州市政府均尚未发表结论。 “救火式”修复受质疑

4月25日,常州市政府消息称,初步调查发现:常隆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新北区监管部门对地块修复的监管工作不到位。

两个月前,常隆地块的修复工程刚通过专家组的验收。一名参与修复工程验收的专家对《财经》记者表示,工程验收是按照《调整方案》,经勘察工程现场,听取验收单位的汇报后通过的,“从验收材料看,修复结果完成了调整方案的任务,但是具体工程实施中是否违规操作,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2013年9月下发的建设报告表审批意见显示,修复工程要建设一座1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密闭大棚用作堆场及分选场地,大棚内会配备换风设备,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在修复过程中,这座钢结构密闭大棚并未建设。徐圃青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常隆地块在修复的过程中,承建方和施工方本应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封闭操作,结果却露天作业,相关环境风险没有把控。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按照正常步骤严格作业,不会出现环境污染。如覆土方案能否奏效,要看有没有按计划覆土一米并多层压实,“常隆地块的修复工作中肯定出了问题”。

由常州市环保局、新北区环保局、黑牡丹建设投资公司、江苏上田环境修复公司、常州环科院等参与的验收会上,专家组三名成员签字通过验收。专家验收意见显示:工程实施程序规范,完成了既定修复任务,达到了土壤修复技术方案调整报告的相关要求,专家组建议通过验收。“从目前出现的情况看,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肯定是出现了问题,施工没按要求操作,工程监理也未尽其职。”上述与会专家称,至于验收过程,专家组是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的,究竟这块地还是否具有污染性,要看调查组的最终调查结果,才能定论,“如果严格按照修复方案来执行,常隆地块肯定是会得到很好地修复的”。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看法不同。他认为,常隆地块修复,采用异位修复法,容易导致集于地下的有毒污染物在修复时,会完全暴露出来。

这块土壤修复场地的位置和施工也受到质疑。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冬季刮北风,学校却建在修复场地的南边;施工方案提到“覆土施工采取分区延伸方式,逐步铺开”,他指着学生家长提供的航拍视频截图说,按照方案应该是挖一块,治好了,再挖下一块。从截图看并未按照这样的方案执行。

常隆地块整个修复工程,在不到两年内完成,而前期的污染场地调查,两个月就完成,着实有些赶时间,被喻为“救火式”的土壤修复。

陈同斌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究竟需要多少时间(修复)?如果全部焚烧,65万方污染土壤在几个月内肯定烧不完。对于污染土壤来说,水泥窑虽然能够处理污染土,但是处理能力是很有限的。”

国内土壤修复项目大多采用转移后,置换新土的方式。置换下来的土壤有的并未真正修复,去向也鲜为人知。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短工期、低投入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土壤修复。

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5年9月,土壤修复项目工期多于500天的仅占12.6%,200天以下的项目占比达到66.7%,普遍呈现“短工期”的特点。

各方都希望土壤修复工程能立竿见影,事实上,对于规模较大的土壤修复工程,无论采用何种修复技术和工程方案,都不可能很快。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专家谢剑曾公开表示,污染严重的“毒地”修复往往需要五年到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其中,对场地的调查至关重要,占修复时间很大一部分。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宋昕在一次学术会议上称,他所参与的美国一块污染场地的治理,仅前期调查就花了16年,在此基础上获得的土质、水文地质、关键污染物数据为不同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提供充足、可靠的支持。

可见,前期调查的数据准确性与调查的方法比后期治理、样品分析的影响都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杜晓明曾表示,中国的治理方与开发方往往不重视前期的调查,“今天把污染场地交给你,让你调查,恨不得明天就拿出结果来,后天就要盖房了”。

对于一个有上百万方污染土壤的污染场地,即便是采用最简单的异位填埋(将污染土壤挖走填埋)方法,用30吨的大卡车运走就得拉四五万趟,仅运输这些土壤也许就得花一年时间。如果采用其他修复技术,更不可能在两年时间内完成。“土壤修复是很花时间的,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陈同斌称。

因为救急,高技术含量的土壤修复几成“土方工程”,将土一换了之,而治本的生物修复技术很少被采用。多位受访专家透露,国内已实施的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案例,多以异位修复为主,主要采用焚烧、危废填埋等处理处置技术,虽然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场地污染问题,但修复工程能耗高、资源消耗量大、产生二次污染、土壤资源功能丧失,而且具有较高的环境风险隐患。 “毒地”知多少?

“常州外国语学校环境事件”让公众直观感受到,污染场地“毒性很猛”。究竟还有多少类似的“毒地潜伏”?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详细家底。可能也没有机构能给出污染场地的数量信息。

业内专家只能根据工业总量和发展阶段、重污染企业数量来预测。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研究员张俊丽曾表示,五分之一的企业搬迁场地都有污染,呈现出污染范围广、面积大、成分深的情况,有的场地污染深度甚至多达十几米。据张俊丽保守估计,中国污染场地的数量在50万块以上。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中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在2014年公布数据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此次,并未公布更具体的污染地块数据。

此次事发地江苏,已有的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已经关闭化工企业6000余家,未来大部分将用作居住和商业,急需有效修复。

现在,环保部门仍不能掌握江苏到底有多少处污染场地,江苏环保厅摸排发现400多处大型污染场地,具体准确的数字、这些场地有多大、分别是什么类型的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因为各地信息公开政策不同、行业技术标准不同,现在还是未知数。

土壤修复的上层设计也未搭建完成――国内没有专门针对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2012年,由环保部牵头,九个部门共同起草,当时的草案叫“土壤环境保护法”。2014年12月份,正式移交给全国人大环资委,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相应的起草小组来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初步拟于今年内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明年将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完成审议。“目前土壤修复的相关法规不健全,现有的环境评价方案也不适合土壤修复领域。”高胜达说。现有的环境评价报告,重点在新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较少考虑现有环境对新建项目的影响。比如,常州外国语学校建设的环境评价报告,重点就放在了学校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而不是土壤修复场地对学校的影响。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摘要:

该文初步介绍了我国工业污染土壤修复的现状与市场、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市场的各参与主体和我国土壤修复企业的状况,详细分析了土壤修复项目的成本与收益,从经济价值方面讨论了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最后提出了土壤修复市场良性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工业污染土壤修复;收益;成本;经济价值

随着我国近30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环境污染已从显性的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发展成为隐性的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已广泛地被国民所关注。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已成为各届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十”更是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能源节约、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污染(水、大气、土壤)治理等统一为“生态文明”的概念,并且对它的重视上升到空前的高度。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城市规划用地采取“退二进三”,对工业污染场地的再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系列文件《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1]、国家环保部(原环保总局)于2004年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对于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外迁工业区域,要尽快制定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勘探、监测方案,对施工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调查,确定清理工作计划和土壤功能恢复实施方案,尽快消除土壤环境污染”,国家环保部的污染场地管理系列文件(征求意见稿)等为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近期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国发[2016]31号)[2]更是将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上升到了空前的高度,如此多的政策驱动着污染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本文从另一角度土壤修复市场的价值驱动讨论了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

1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现状与市场

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最先受到重视,其根本原因是“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大量环境危害和健康风险问题。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崛起,导致大中城市出现了大量的工业企业搬迁行动,在对企业迁出土地进行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的危害也逐步地显现出来。在工业污染场地方面,可分为污染企业工业用地以及工业废弃地等类型,以工业废弃地的污染影响最为明显。按最低技术成本估算,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资金需求下限最低1.06万亿,而上限达到9.50万亿[3]。表1给出了我国土壤修复潜在市场容量的预测情况。[表中小括号内的数据为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公顷(hm2)后的数值”]根据中国环境年鉴,我国关停转迁的企业数量从2001年的6611家快速增长到2008年的22488家,增速为每年1984家,共计约10万家。经过多年的尝试与探索,我国北京、重庆、广州、上海以及江浙等地陆续完成数十个污染场地的调查与修复工作,总投资额近百亿。预计近几年内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市场规模可达数百乃至千亿元级别[4]。2015年全国土壤修复项目合同签约额达到21.28亿,比2014年的12.74亿元增长了67%,土壤修复市场发展势头迅猛[5]。据中国产业信息网,预计从2014年至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6856亿元,市场修复资金预测情况见图1。

2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市场各参与主体

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市场各参与主体包括:污染土壤修复出资方(原工业生产企业,政府,PPP模式和地产开发商等)、调查评估企业、分析检测企业、修复方案设计企业、修复工程实施企业、修复环境监理企业以及修复验收单位。污染土壤修复出资方负责整个污染场地的调查评估、分析检测、修复方案设计、修复工程的实施,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各个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将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作按预期到环保局备案,以达到再开发利用的要求。调查评估企业负责组织调查场地污染物来源、场地环境调查布点,利用分析检测企业给出的土壤中污染物的分析数据通过场地概念模型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物的迁移情况详细精确地分析污染范围及深度。分析检测企业按检测方案设计的污染物指标分析各指标的浓度。修复方案设计企业根据调查评估企业的评估报告设计出修复工程的实施方案,确定修复范围以及各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修复工程实施企业按修复设计方案进行污染土壤的修复工程,以期达到预期的效果。修复环境监理企业负责监督修复工程实施企业的施工方案与设计方案的一致性以及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及扰民。修复验收单位负责对修复工程效果进行验收,以期达到再开发利用的要求。

3我国土壤修复企业的状况

《2014—2019年中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分析及投资趋势预测报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土壤修复企业已达300多家。土壤修复产业链从上至下包括:前期的调查评估、中期的咨询和修复,以及后期的验收工作。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既有综合性企业,也有专注于修复咨询、技术支持、调查评估、修复工程、第三方检测,甚至学术研究、地质矿山、土壤肥料、土方工程和植物营养等某一方面的企业和机构。土壤修复行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有环保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的环保事业单位,环保企业中多为大型国有企业或有地方背景的民营企业,而外资企业则通过合资路径积极进入国内市场。从企业规模上看,规模相对较大、工程经验丰富的企业较少,除了已上市的湖南永清环保(注册资本2亿元,国企)外,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注册资本500万,国企)、北京金隅红树林(注册资本500万,国企)、江苏大地益源(注册资本5000万,民企)以及中节能大地等属于该领域规模较大的企业,其他企业均规模较小并缺少项目经验;而除以上本土企业外,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如美国ESD和日本同和)凭借其技术与经验优势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从区域分布上来看,各地区的资金充裕情况首先决定了其土壤修复项目的多寡,如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浙江和湖北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开展的土壤修复项目数量基本位于前列,可见经济发达及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城市其土壤修复项目也较为密集。表2汇总了2013年公布的16个土壤修复项目中标企业及修复资金情况。

4工业污染土壤修复的价值

驱动对一块已被污染的场地进行的污染土壤修复,由于政策性的驱动,该场地需进行修复。场地修复的出资方受资金和对修复市场的不甚了解,实施过程进展缓慢。随着土壤修复市场相关标准、法律和法规的逐渐完善,项目开展筹集资金的多样化以及投资风险可控性的增强,必将引导资本进入土壤修复市场,从而引领污染土壤修复市场的蓬勃发展[6]。GP=P-C(1)P=∑Pi(2)C=∑Ci(3)上述各式中:GP为项目利润;P为项目收益;C为项目成本;Pi为项目子收益;Ci为项目子成本。项目收益包括:资产销售P1(销售实体产品所有权)、使用收费P2(通过特定的服务收费)、授权收费P3(知识产权授权使用)、服务收费P4、租赁收费(暂时性排他使用权授权)、经济收费P5(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和效果收费P6(提供服务效果价值收费)等。项目成本包括:场地调查风险评估费用C1、分析检测费用C2、修复方案设计费用C3、修复工程实施费用C4、修复工程实施环境监理费用C5以及修复工程竣工验收费用C。其中项目成本中耗资最大的是修复工程实施费用。工程实施前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分析检测做得越详细,修复工程的污染面积及污染深度就越小,修复工程的土方量就越小,即随着C1和C2投入的加大(凭借调查的详细程度和经验判断有无必要加大,加大后是否能够减少土方量),C4是呈几何级别的降低,相应的C3、C5和C6亦呈算术级别的降低。项目收益中各个子收益与其成本投入密不可分,整个修复工程做得好,为其各个子收益的预期提供了保证并降低了出资方的风险。项目出资方依其收益与成本的平衡合理地选取项目实施的整个程序,做到工程合理合规,技术可行,政策可行,外加考虑整个实施周期的时间成本和大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造成的舆情,做好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有序地推动土壤修复市场向着政府、民众、出资方以及参与单位多者共赢的方向良性发展,从而以价值驱动整个土壤修复产业的蓬勃发展。

5结语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所处的位置仍是产业成长的起步阶段,人员、技术和装备仍处在初期阶段,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还处在试验阶段,土壤修复的标准[7]与法规也处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当前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而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已经达到30%以上。从各届政府的工作报告及“十”的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环保产业的发展越来越支持。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重要阶段,工业用地的搬迁再利用势必加快土壤修复产业的快速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势必导致政府环保决策更加关注民生,对污染土地的再开发利用不断提出新的环保要求。政策驱动、价值驱动,多方合力,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就不再是一纸空文。土壤修复产业是一项新产业,其发展过程必须解决技术力量的提升,科技人才的培养,装备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完善[8]等几个环节的问题,为环保从业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环保从业企业面临着挑战。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A].2012-11-27.

[2]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A].2015-08-03.[3]2016年中国环保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EB/OL].中国产业信息网,[2016-04-15].

[4]黄润秋.迎接环保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春天[EB/OL].中国环境保护网,[2016-06-30].

[5]候宇轩,盘雨宏.2016—2020年中国土壤修复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DB/OL].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投资咨询网,[2016-06-13].

[6]袁建霞,张薇,董瑜,等.土壤污染修复国际发展态势分析:国际科学技术前沿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36-78.

[7]徐应明.污染土壤修复、诊断与标准体系建立的探讨[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7,26(2):4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