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担保书范文第1篇
搞好交通安全工作,增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制订机动车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必不可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参阅。
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1为加强车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行驶责任制,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保证车辆规范、合理使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车队实际情况,确保车队运输顺利地进行,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车队与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公司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认真学习汽车业务技术,认真学习公司和车队规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参加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参加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无故缺席。
4、认真检查行车运行情况,按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保养好车辆,做好对车辆的日常“例保”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做好行车中的“三勤、三检”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车辆不得带“病”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行车时保证旺盛的工作精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避免违章及责任事故的发生,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确保人身与车辆安全。
6、坚持车辆的保养制度,爱护车辆,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违法开车,严禁驾驶与准驾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7、严禁私自出车,不得擅自搭乘无关人员出车,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和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拒绝违章、违法驾驶指令,对他人违章、违法作业的行为勇于劝阻和制止。
8、在车辆运行中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违章超车,保证行车安全。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安全急救措施,防止势态扩大,立即抢救伤员,向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和车队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积极配合交警的处理工作。
10、本“责任书”由车队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__X
____年__月__日
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2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积极参加驾驶员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车辆存在故障时,不得接送学生。车辆按时进行年审。及时购买交强险。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六、对接送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机动车驾驶员各执一份。
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31、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驾驶车型的有效驾驶证、个人身份证,无犯罪证明及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确保安全行车,如违反交通规则(如冲红灯、不按线行车、超速、乱停乱放等),均由司机承担责任。
2、洁身自爱、无不良嗜好,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贩毒、聚众闹事等),均由司机自己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积极参加各项有益业务技能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4、遵守公司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5、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确保车辆、货物及证件齐全和完好。
6、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7、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8、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带徒弟),不得搭乘与公司无关人员,行车途中不得与搬运工聊天交谈,司机及搬运工注意扣好安全带,司机必须要求搬运工坐车时扣好安全带及做好一切安全事项的保障。
9、严禁乱停乱放,不得将车辆擅自停放于非公司指定处过夜。
10、严禁到非公司指定加油站点加油,或盗油倒卖。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车,和根据不同车型,严格执行不同的用油标准。)用油标准及规定行路线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11、严禁盗取或损坏运载货物,否则按价赔偿。
12、禁虚报、假报出车费用、车辆维修费用。
13、严禁利用公司车辆运载其它外单位或私人货物。
如违反上述所列明的1—13条规定必须受到严厉处罚,处罚根据其违反造成的恶果及影响程度而定,具体分为两种:①、罚款300元—1000元;②、口头警告与罚款或开除职位。
为加强对本公司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保障交通安全和公司车辆完好,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公司车辆由公司指定的驾驶员驾驶(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
二、驾驶员必须保证所驾驶的车辆车况良好,发生交通违章及时报办公室处理解决。
三、驾驶员随时接受公司车管人员对车辆的检查、询问,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
四、专职司机和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属个人责任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五、公司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定期保养及驾驶员考评工作。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分,公司及负责人各执一份。
责任人签字: 公司车管人签字:
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4为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定如下协议: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按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2.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不准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车辆按时进行年审。
3.驾驶人员接到单位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到办公室领取派车单,即可出车。
4、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交通违章。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超速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外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5.驾驶员如发生违章及事故,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情节、损失大小按单位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未经单位批准驾车的人员驾驶车辆发生违章及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6.凡驾驶人员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经济处罚及赔款(包括对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无证驾驶担保书范文第2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雇佣司机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雇佣司机协议书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1、因工作需要,担任司机工作。
2、负责开车、车辆保养、故障检查维修、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
三、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底工资1500元,营业额超出一万五千元的部分按10%提成。
四、乙方劳动纪律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机关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否则,按矿工论处,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先向领导请假。
2、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候命。
3、严格按规定定点停放车辆。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交通事故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驾驶员无责任的,不处罚;
驾驶员有责任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负担。
5、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6、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一年内3次的,由单位负责,超过3次由乙方负担全额罚款。
7、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不得擅自借与他人驾驶,如有发现,甲方立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未经同意私自出车的;3次以上车辆未定点停放的;
(3)不服从管理或泄露机关机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4)矿工3天以上的;
5、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或负伤,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资。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雇佣司机协议书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本合同有效日期年___月___日___至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出车须经甲方法人同意。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资___月。
第三条
乙方须按照交通安全有关法规,严格遵循安全驾驶规程,违章自负。工作期间不饮酒,驾驶时系好安全带,不接打手机,注意文明行车。车辆按时保养,有问题提前报告,注意保持车体清洁,甲方按年支付乙方车体清洁费(每月洗车至少四次)。
第四条
车辆燃油、保养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给予协助。
第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原则上与甲方同步,有特殊需要须提前请假。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甲方根据乙方劳动强度和完成任务实绩,年终适当给予乙方奖励元。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___月___日
雇佣司机协议书3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驾驶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车主)审核同意聘用乙方,(车主)牌照号新车辆驾驶员。
一、乙方(驾驶员)的权利和待遇:
1、甲方聘用乙方时间为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甲方和租赁方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自签定本协议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押金____元
;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如一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接触协议的1月内,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二、乙方工作职责:
1、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租赁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与租赁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2、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3、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电话费不贴。
8小时外和双休日、节假日也须服从租赁方调度安排按时出车。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遵守单位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租赁方单位的打扫卫生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租赁方单位其他有关工作。
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7、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时,同事交纳车辆行驶证、养路费、交强险保险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费、车辆保险卡等。
甲乙双方在解除协议时,乙方应如数交回以上手续。
9、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三、乙方安全行车责任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租赁方提供的交通法规教育和每月二次的安全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配合租赁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租赁方的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租赁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
以解决。
4、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
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5、积极配合甲方和租赁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6、聘用期内,乙方是该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车辆如发生大小交通事故、发生行车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除像保险公司索赔外)均由乙方承担。
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
1、应积极地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
2、按照租赁方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
3、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4、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驾驶员)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5、做好乙方(驾驶员)的管理。
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若甲方(车主)需要更换驾驶员,需租赁方同意。
6、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7、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或租赁者有权解除合同。
五、聘用协议提前通知解除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务、违反租赁方车辆有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B、租赁方与甲方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裁员;
C、驾驶员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D、甲方车辆因故决定停用或出售、报废的;
E、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大成协议的。
2.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协议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B、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或请假超过一周达3次以上的。
C、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为谢租赁方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到其偶尔、、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E、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发现达3次的;或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使用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的;
G、非工作时间内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的;
H、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协议的执行和解除。
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麦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七、协议期限届满,聘用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司机协议书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装载机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在雇佣期间,若因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的任何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三、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
四、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为:月工资元,发薪日应在下月份15日支付。
五、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准时上班,按照甲方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九、乙方必须按照装载机的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操作,如因违规操作造成乙方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及健康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工作范围之外,如果乙方外出,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间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雇佣司机协议书5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雇佣乙方为单位小车驾驶员,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每月底一次性付给乙方工资____元(通讯费、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县内出差费乙方自行承担),年底与办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津补贴待遇。年工资、福利、津补贴等控制在3万元之内。
(二)不超出半个月乙方报销一次应报销的费用。
(三)负责车子的保养、维修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随时掌握车辆性能、运行状态,保证运行良好,并负责提供车辆保养等事项的详细说明。
(二)负责保管车上的工具(含轮胎和文件货物等),如有丢失,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扣车等一切事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保证用车不误。
(五)未经政府领导允许,不得擅自修车,换零件,对车辆维护、维修期间,负责监督,保证质量。
(六)无特殊情况,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周围,本乡外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出动车辆。
(七)每天坚持对车辆进行卫生维护,保持整洁。
(八)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借车给别人,否则承担所有责任。
(九)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有关部门解决。
甲方:
无证驾驶担保书范文第3篇
一、责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方针,实现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保障交通安全。
二、责任内容
(一)、项目部责任:
1、对新进场驾驶员具备的资质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建立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驾驶员必须经安全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并定期复审有效。对新进场驾驶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统一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编号(车辆和驾驶员编号一致),发放上岗证。
3、充分利用安全日活动,定期组织或督促驾驶班组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每日班前安全讲话,督促和指导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巡视,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维修,排除故障,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5、不违章指挥。
6、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
(二)驾驶员责任: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安全。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派车单执行任务。
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及时向工区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5、做到文明礼貌,谨慎驾驶,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违章车、赌气车、英雄车。轻载车主动避让重载车,拐弯处行使不超过5km/h。
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车;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不得擅自开与证不符的车辆,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或交其他驾驶员驾驶;离开车辆时,要将电路开关钥匙取下,拉好手闸,锁好车门。
8、按照指定地点统一停放车辆,不在住宅区等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车、停车。
9、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项目部、工区等组织的“安全日”学习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
10、保证做到安全行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三、奖惩:
1、驾驶员全面履行安全行车职责,全年实现安全行车无事故,并根据驾驶员安全行车公里数、遵章守纪、盈利及完成指标等情况,经考核,年底奖励驾驶员 元。
2、发生道路伤亡和重大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驾驶员,除听从交通执法机关处罚外,保险公司经济赔偿索赔不足部分,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自行承担。
3、因违章造成不能正常出车,耽误工作的,将扣除个人当月工资的 %。
4、定期保养车辆,对因个人不爱护车辆、不按时保养造成车辆非正常修理发生的修理费,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的 %。
5、因违章造成的交通罚款,由驾驶员本人全部承担。
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监督责任不到位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自xxxx年 月 日至xxxx年xx月xx日,项目部与驾驶员各执一份。
无证驾驶担保书范文第4篇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保证自觉履行下列安全行车职责: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派车单执行任务。.
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向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
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将车交其他驾驶员驾驶,离开车辆时,要将电路开关钥匙取下,拉好手闸,锁好车门。
8、在院内按照指定地点统一停放车辆,不在住宅区等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车、停车。
9、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单位、(班组)“安全日”学习活动。
10、保证做到安全行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条 单位领导保证为驾驶员提供下列安全服务:
1、督促驾驶员做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维修,排除故障,使车况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事故隐患不排除,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2、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对驾驶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给予采纳。
3、不违章指挥。
第四条 驾驶员全面履行安全行车职责,全年实现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根据驾驶员安全行驶公里数,服务质量及盈利等情况,年底奖励驾驶员100-500元。
第五条 酒后驾车、将车交无照人驾驶,安全保卫科有权将其调离驾驶员岗位。如果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六条 单位领导违章指挥,驾驶员未加拒绝而开车造成事故,领导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经济损失由领导和驾驶员各按50%赔偿。
责任书有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无证驾驶担保书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保险责任;所有人;驾驶人
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在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存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两个重要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为行政责任,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入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承担。在目前的交强险条款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条款中,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有时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挂钩,有时又与交通事故责任相关联。目前的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对这三个“责任”的关系缺乏一个正确的制度安排,所以导致公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无过错赔偿责任缺乏正确的理解,对保险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无过错赔偿的补偿责任缺乏正确的理解,实有必要对保险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予以澄清。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是机动车责任保险中的核心词,无责任即无保险。然而责任保险中的责任不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赔偿责任。责任保险中的责任指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我国的交强险条款和机动车辆商业三者险条款中均将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进行规定。
民事责任的确定主体为法院。法官根据民事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结合案件的具体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民事责任的确定过程是法官根据事实进行推理的复杂过程,需要具备相当程度的法律理论基础。责任保险人只有在民事责任确定后才能够确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行政责任的确定主体为行政机关。行政责任的确定与行政处罚措施直接相关。行政责任不是责任保险的标的,责任保险不能转嫁行政责任。但是,我国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在规定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时,也规定保险人根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入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24条规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国太平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15条规定: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依据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或无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该事故责任即为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交强险条款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无责赔偿限额的“责”即指交通事故责任。
我国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关于责任的概念前后不统一,出现责任概念偷换的逻辑错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和限额外均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实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无过错责任,责任限额外实行过错责任。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即使无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将不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但是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驾驶人依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能够证明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故意导致时才可以免责,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能够证明受害人违章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驾驶人无交通事故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三者险的条款规定,将不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仅承担交强险中的无责赔付责任,其为有责赔付限额的20%。保险公司根据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决定是否承担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与责任保险的本质不符,这将导致即使法院判定被保险人无责(行政责任)也应向受害人赔偿时,被保险人无法从保险人处得以补偿。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
因为机动车本身不仅带来交通事故,而且给人们带来利益,因此驾驶机动车又被称之谓“被允许的危险”。一般来说,所从事业务的危险性越高,从事者的注意义务要求就越高。因为驾驶机动车本身给他人可能带来的危险,法律对机动车的驾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其行业上所要求的注意义务。所以,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中更侧重于对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的要求,用大量条款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驾驶人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将因为交通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惩罚。所以,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主要是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机动车的拥有和管理不必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一般不包括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除非存在其故意指使驾驶人违法驾驶、合谋等情况。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
交通事故导致民事赔偿责任产生后,我国的司法实践表明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司法实践表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理根据是受害人的损害后果是由驾驶人操纵机动车的行为所导致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拥有和管理的危险物所导致的。法律根据为《民法通则》第123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入、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根据上述法律,机动车导致受害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入。
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法释[1999]13号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3次会议法释[2000]38号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后,受害人依据上述《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单独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责任的财务能力较强,受害人单独起诉驾驶人的较为少见,但是受害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具有某些特殊关系或者基于特殊考虑时,受害人单独起诉驾驶人并获得胜诉的判例是存在的。有时即使受害人一并起诉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时,也存在法院判决驾驶人单独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同时,在确定驾驶人和所有人、管理人向受害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的判决生效后,法院可以依生效判决单独强制执行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财产,也可以连带执行。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交强险限额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赔偿的原则。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 123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没有对“机动车一方”进行明确的外延限定,所以目前对“机动车一方”较为普遍的理解为“机动车一方”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因此,交强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这种理解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如德国强制责任保险法将机动车所有人、保有人和驾驶入明确规定为“共同被保险人”。因此,受害人向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无论是否独立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无论机动车驾驶人是否被法院按照生效判决被强制执行财产,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保险人主张保险补偿。
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于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被保险人仅限于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不包括驾驶人,无论该驾驶人是否经过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允许驾驶车辆。但是,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因为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本身的行为产生,也可以因为其所允许的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产生。如上述题三所述,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因对机动车的所有和管理关系而承担无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一般来说,机动车本身不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只有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才可能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直接相关。因此,当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遭受损失时,无论驾驶人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行政责任,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需要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非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当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时,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有法定义务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尽管保险责任包括驾驶人给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本身不包括驾驶人。所以,在受害人单独向机动车驾驶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时,或者法院判决机动车驾驶人单独向受害人赔偿时,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的财产被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强制执行时,机动车驾驶人无权依据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向保险人主张保险补偿。保险人基于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对驾驶入无保险赔偿责任。
五、结论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产生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和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对受害人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作为责任保险的具体形式,以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但是,在具体条款设计中却将保险责任有时与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相联系,有时与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相关,在保险条款中出现了“责任”概念偷换的逻辑错误,不符合责任保险的特质。交通事故责任中驾驶人有事故责任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驾驶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无过错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尽管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有若干联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认定之间,无论是责任认定主体、责任构成要件等都有本质区别。目前的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将保险责任的确定部分依据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无疑是错误的。而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根据我国的法律,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判定机动车一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份证据,以及判定驾驶人是否应受行政处罚的证据。目前的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由保险公司根据一份证据(而非依据经过审判或者协商确定的民事责任)自行决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更属于制度错误,不符合责任保险的特性。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被保险人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但是,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仅限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权利的对象仅为驾驶人时,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存在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决,但是因为法院执行驾驶人的财产导致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没有实际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这有违人们对保险保障之期待。一般来说,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所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总是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密切关系,如家庭成员、同事、朋友、雇佣关系等,所以交强险中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视同“共同被保险人”。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一般希望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之保险功能覆盖其所允许的合法驾驶人。然而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依据不是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而是因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选择主张权利对象时的任意性,或者由于法院裁判或执行的原因不能将责任保险之保障功能惠及驾驶人,从而使人们对机动车三者险保障之功效表示怀疑和争议。
欲解决上述问题,宜将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保险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关联的条款予以修正,确定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由司法部门确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者由保险人、机动车一方和受害人达成协议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宜将被保险人的范围扩大至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所允许的驾驶人,这将实现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被保险人范围以及保险责任范围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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