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家共有7口人,上有年近七旬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下有正在上小学的独生女,是典型的1+2家庭,因此双方的父母都要照顾。***的父母没有退休金,在生活上并不算宽裕,但***与他的妻子还是相亲、相敬、相爱,真诚相处,建立起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老人、夫妻、小孩一家人和睦相处,幸福美满;按一般人的状况来说,这样的一个家庭,作为妻子要各方面协调好是非常困难的,可是***的爱人张芯却有着吃苦耐劳的精神,把小家庭安排的井井有条。

在家中,夫妻二人互敬互爱,一有时间,***总是抽出时间做一些洗衣等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妻子更能体会丈夫的工作苦处,家中的大小事务基本全包,从无怨言。斗转星移9个寒暑,二人携手相伴,从没红过一次脸,从没斗过一次嘴。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在我们家中同样表现得更细致入微。***的母亲身患多种疾病,曾住院治疗多次(近三年来,每年平均要住院3次),需要长期用药。***与妻子多年来往返医院不知跑了多少趟。老母到了冬天便会发作气管炎,***便购置了"氧立得"、为母亲缓解呼吸困难等症状。今年母亲因病需在县医院手术,这段日子,一方面要筹措住院费用问题,另一方面,要服侍手术后的母亲,整个这些都是妻子一人给承担过去,住院期间,白天除上班、家里做饭、洗衣;晚上还要到医院护理。有一次,因为太累,张芯趴在婆母的床头睡着了,同病房的都夸她是个好媳妇,妻子却总是说:"这是应该的"。经过20多天的精心服侍,母亲平安出院。十几年来,虽然替母亲看病花费许多,使***家庭经济状况拮据,但他们无怨无悔。

健康的家庭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和延续下去,***一家从来不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妻子张芯是独生女,两人的独生女已经8岁了,按照计划生育条例还可以生一个孩子,但是他们坚持"男女都一样,还是生一个好"。***一家曾被市总工会评为"先进文明职工"。***与妻子始终把对孩子的教育放在第一位,在学习之余,让她看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书籍,使她从小能够树立一种健康的意识。在一至二年级4学期中,均被评为"三好学生",在2004年6月份举行的"全市少儿书画比赛"中,获得优秀奖。

作为一名**局的部门负责人,***同志深知如果没有妻子的帮助,工作起来是不会顺利的。***所从事的线务工作是特殊的工种,属于长期的外勤作业,很少有时间做家务、带孩子和照顾老人。说不上是家庭重担吧,但起码也算的上是家庭琐事,所有这些都被妻子处理的井井有条。在妻子张芯的帮助下,***的工作完成的较为出色,多次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和业务能手。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有人问,家是什么?我认为家是一份责任,家是彼此的真诚相待,家是温暖的港湾。因为有了温馨的家,生命中的每一个日子,都有美丽。____x的家是一个大家庭,有善良勤劳的爸爸妈妈,还有活泼可爱的一双儿女。在家里始终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等积级向上的氛围。也坚持百善孝为先原则来要求自己,并由此来教育她的孩子。

一、爱国守法、诚实信用

全家人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改革开放,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家人遵纪守法,慎诺守信是该家庭的传统美德,也是邻里和社会公认的优良品质,他的家庭是一个积极、文明、进取向上的家庭。

作为龙口村一名村民,工作中勤勤恳恳,坚持原则,把村里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完成,较好地支持和配合村里的各项工作,曾多次获得镇政府表彰。她还积极开展文化活动,组建一支广场舞队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同时渲染了新年气氛、丰富大众生活。

在这个家庭里,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夫妻俩遇到事情一起商量,遇到困难一起解决,生活上共同照顾双方老人,事业上互扶互持,二人互相理解、尊重、关心、支持,从来没有因生活琐事而吵架。在对待邻里关系上,全家人能够善待左邻右舍,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邻里关系亲如弟兄,情同手足。

在对待长辈方面,她坚持正直做事,友善对待老人。平时对长辈嘘寒问暖,关心她们的生活起居。每次全家人一起吃饭时,总是把好吃的菜往父母碗里夹,让她们多吃点。上街时,也会惦记着给老人添置新衣服、新鞋子。为了让他们身体健康,她经常会买些水果、钙片、等营养品,让老人增加营养、滋补身体。有空时,她还会带着孩子和父母一起散步、聊天。家里有些重活,都要自己干,不让老人累着。前年,她婆婆的腰摔伤了,需要在床上静躺三个月。毎天早上她都要给老人梳头,晚上帮老人洗脚、擦身子,帮她翻身。为了不让婆婆寂寞,还经常陪她聊些开心的事情,还让孩子给她唱歌,婆媳俩感情就像母女关系。她觉得为人子女者做这些都是应该的,老人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很多很多,我们做小辈的也要尽心尽力地关心、爱护老人。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孝敬公公婆婆

我叫于x,今年42岁,是房山区大安山乡的一个普通的村民。初中毕业后,便在村里务农。十几年前,嫁给了同村的青年杨x。婚后,我们一直和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我们同住在一个院里、同吃一锅饭。公公婆婆岁数都大了,他们一辈子过的很不容易,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随着改革开放,给农村带来了勃勃生机,我们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越来越红火,但我没有因为生活好了而嫌弃我的公公婆婆,是他们给了我丈夫生命,抚养他长大成人,是他们带他步入社会,教他怎样做人。

我觉得: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码的标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孝敬父母的心。我不仅仅把这种良知埋在了心里,更重要的是落实在了行动上。十年前夏季的一个傍晚,雨哗哗的下个不停,我正在厨房吃饭,突然听到我的丈夫焦急地喊:“你快来看看呀,咱妈这是怎么了?”我立即放下饭碗,奔到婆婆的房间,看到婆婆倒在床边,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用右手指着身体的左侧,原来她的左半个身子已经不能动了。我没有再多想,立刻撑起雨伞,找了辆出租车,把婆婆送到了医院,楼上楼下拿药、输液,一直忙到下半夜一点多钟,直到婆婆的病情稳定下来,这才喘了一口气。婆婆被确诊为脑血栓,自此之后,需要长期的用药维持。婆婆不能再做家务活了,家里的活我全包了,做饭、收拾屋子、种地、养猪……每月还要为婆婆买药,我的生活不但忙碌了许多,更是一下子显得拮据了许多,但我毫无怨言,我觉得我这样做是对的,我觉得生活的很充实。

公公原来是大安山煤矿的一名工人,身体一直很瘦,但却没发现有什么疾病。退休后,帮着照顾婆婆、照顾家里,我的负担减轻了许多。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一次,公公在外出砍柴火时,不慎从树上摔了下来,造成了大腿骨折,不能下地行走,只能躺在床上。这下我就更忙碌了,要照顾有脑血栓的婆婆,要照顾受伤在床的公公,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要照顾外出干活挣钱养家的丈夫。有时,真感觉自己像陀螺一样在转,撂下这件事,接着就是那件事。但我没有牢骚满腹,没有叫苦连天。看着公公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转,看着婆婆在我的照顾下一点点行动自如,看着孩子们在我的照顾下渐渐长大,看着丈夫在我上午照顾下露出了笑容,我欣慰,我欢喜。但上天似乎总是不眷顾我这样的人,公公的摔伤逐渐好转了,已经基本上能依靠拐杖下地行走了,可这时,更为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公公感觉有些发烧,没精神,懒得抬头,懒得说话,开始时,大家以为是感冒了,服用了一些治感冒的药,可两、三天后未见好转。我和丈夫觉得不对劲,便找车带公公到良乡医院就诊。诊断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公公被确诊为肺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我求医生尽全力抢救,丈夫回去酬钱,我则一直守在医院,拿药、输液、喂饭、接尿、擦洗身子……但终究未能挽救公公的生命。二十多天后,公公离开了我们。

常言道:“顺者为孝”,老人上了岁数,唠唠叨叨是经常的。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和丈夫说,不要和老人计较小节;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要告诉孩子们,不要和爷爷、奶奶顶嘴,虽然爷爷、奶奶说的有些话我们不爱听,但他们绝无恶意,我们要耐心听,等听完后再作解释,这样就会化解某些误会。所以结婚十几年来,我们婆媳关系一直很融洽,从没红过脸、吵过架。好心就有好报,我对公婆的精心照料,同时也换取了公婆对儿孙的疼爱,对我的信任与牵挂。

二、孝敬亲生父母

在农村有这样的一种说法,那就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意思是说姑娘出嫁以后,就是婆家的人了,不用再管自己娘家的事了,也不需要再管娘家的事了,如果再管娘家的事,反而是多事儿,是不好了。可我不这样认为,就是我国的宪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子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女儿也要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不是说出嫁以后就可以不管了。

我的哥哥和弟弟一直工作在外,并在那里安家、取妻、生子。父母过不惯住楼房的生活,总感觉憋闷,缺少了能聊到一起的朋友。因此,没有随哥哥、弟弟一起生活,而是独自生活在农村的老家,和我家住的不远。我不放心父母,每天都去看看他们,看看他们精神好不好,身体是否不舒服,有没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家里做了什么不常吃的饭菜,我都叫父母过来一起吃,或者是给父母端一些过去,让他们尝尝。

八年前,母亲突发心肌梗,撒手离开了我们。这下便只剩下父亲孤单的一个人。哥哥和弟弟把父亲接到了门头沟,和他们一起居住。但父亲仍旧是不习惯,又一人回到了家中。这次,我便主动担起了照顾父亲的责任。开始时,天天去看看父亲,时常帮父亲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做做饭,让孩子逗逗父亲开心,使父亲不感觉到孤独。后来,干脆让父亲和我们一起吃饭,晚上,我让自己的孩子和父亲一起住,和父亲做伴。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城镇户籍(不含自然村)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兖矿集团、鲁南自行车总厂所属的城市低保家庭,因行政区划调整,原凫山街道划转北宿镇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经济开发区)的城镇户籍家庭。

(二)申报条件:凡户籍在城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人均收入低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9000元的确定为低收入家庭),均可向属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社区设置不到位的,可向属地镇街申请。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提交的材料

(一)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证明信》;

(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家庭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夫妇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上需提交结婚证);

(四)现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年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五)廉租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三、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

(一)保障方式: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二)补贴标准:一口人家庭保障20平方米;两口人家庭人均保障17平方米;三口人以上家庭人均保障15平方米。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性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的,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月租金1.5元,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5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廉租住房,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月租金1.0元,租赁补贴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4.0元。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适用范围为保障面积以内,超过规定保障面积部分按4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租金。保障面积核算方式以享受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与自有房屋面积的差额计算。

四、工作流程和方法步骤

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从起到止,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宣传工作。

(二)村居、镇街申请、审核、上报阶段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书面申请;村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就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家庭,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所在镇、街道审核。

(2)镇街自接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由镇街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房管局。

(三)市房管局审批、确认阶段

市房管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由市房管局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确定保障方式及保障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具体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政府形象,事关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各镇街、社区和市住房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深入宣传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廉租住房分配的对象

廉租住房分配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市城市常住户口;

(二)申请家庭为市城市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廉租住房分配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先无房后有房、先低保户后低保边缘户的原则。

(三)民政供养的孤老家庭,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孤老家庭和孤儿,不安置廉租住房。

三、廉租住房分配方式

(一)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分配指标落实到户。

(二)分配楼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首先由保障对象抽取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摇号,确定分配楼号。

(三)因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家庭,不实行摇号,可优先照顾安排楼号,并予以公示。

四、家庭人口和住房面积的核定

(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人口的核定,以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人口或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为准。

(二)下列住房核定为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

1.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3.家庭成员在申请前已转让不满3年的自用住房;

4.已购买待入住的商品房;

5.动迁待安置或动迁已得到货币补偿的住房。

五、廉租住房分配操作程序

(一)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通过所在社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街道组织社区入户走访调查核实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社区填写《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承租廉租住房申请;

2.《市城市居民低保金领取证》或《市城镇低保边缘户救助证》;

3.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材料,由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认证盖章(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协议及有关证明);

4.家庭全部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认证盖章);

5.如需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交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和人身份证。

(二)初审

街道办事处收到社区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退回。对材料齐备的,采取入户走访、查档取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经调查核实后,由街道办事处填写《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完成初审并签字盖章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三)复审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会同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材料退回街道办事处并说明理由;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在街道、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报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审批。

(四)审批

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建立住房档案。

(五)对审批通过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分配。

(六)廉租住房产权人与承租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廉租住房使用和管理

(一)廉租住房属公有产权,只租不售,承租人只有承租权、使用权,没有处理权、继承权。廉租住房的使用权不得上市交易。

(二)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负责廉租住房产权管理;兴隆台房地产管理处和双台子房地产管理处分别负责所在区内廉租住房维修养护和租金收缴管理;廉租住房物业管理纳入所在住宅小区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三)承租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交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无房户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元;有房户,对其中按无房面积计算的部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元,对其中按原有住房面积计算的部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租金标准以后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关费用。

(四)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廉租住房,不得改变住房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廉租住房不得装修。

(五)承租人违反《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由租赁方取消其承租资格,限期1个月内退出。逾期不退出的,租赁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每年对承租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承租廉租住房家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承租廉租住房资格,限期退出。

1.承租家庭已被取消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资格的;

2.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住房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5.申请人擅自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