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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总结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范文第1篇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性质、职能

单位地址

*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同时挂*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是*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定额补助),是*省水路交通的行业主管机关,法规授权行使水路运输、航道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全省水路客、货运输和航道、港口、水运工业、水运科技、通讯导航、政策法规的规划、制订、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等,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全省水运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和服务。

*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系*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养路费开支)。主要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业务培训及资质管理;组织全省重点公路、水运交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事故争端等工作。

*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北二楼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招聘的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招聘的对象范围为*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情况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其中*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2名、*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1名。具体岗位见《*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24∶00时止。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报名、上传照片、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报考信息表按照*省人事厅11月15日《关于*年下半年*省政府序列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

本部门本次招聘需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反馈,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询。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通过初审和缴费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具体比例见后),由*省交通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由*省交通厅将该岗位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取消或调减的情况,*年12月10日由*省交通厅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年1月13日前到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网上所缴费用。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参加了本次招聘两处及以上考试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事业单位实际,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分别为:监督工程师岗位1∶3,船舶验船师岗位1∶2。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仅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便于考生复习,报考者可根据需要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自愿购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3、笔试时间。定于*年12月23日在成都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年12月15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李欣荣同志,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于*年1月23日在*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年1月28日前登录*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年1月3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3、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交通厅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4、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年2月19日由*省交通厅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试资格复审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直接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只有1人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该招聘岗位取消。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交通厅于*年3月11日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省交通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交通厅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其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省交通厅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其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交通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省交通厅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站上公告,并同时公告通过公示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范文第2篇

一、公开考聘的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考聘计划,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0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教育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4职位不限户籍)。

(二)计生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1、01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02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03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护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牛集水管所、官田水管所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前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24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2、考生须持本人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考生出具未婚证明)和本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3、按相关规定收取考务费2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递减或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9日—2010年7月1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7月24日。

2、面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加分规定

(一)本次考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有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7分。

3、本县内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依据。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未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九、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十、聘 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选岗对象。选岗分别由教育局、计划生育局根据编制情况制定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原则上按综合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的方法施行。

(二)选岗程序

1、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确定,选岗前张榜公布。岗位分两个系列:

教育系列01、02职位;

计生系列01、02、03职位;

报考相应职位考生参加选取相应系列的岗位。

2、选岗人员分系列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教育系列中两个职位名次相同人员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例:01、02职位第一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然后01、02职位第二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依次类推……)。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补选。

选岗后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XX年〕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大方县人事劳动和劳动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大方县教育局:0857—5250785

大方县计生局:0857—5221888

大方县水利局:0857-5251960

监督电话: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范文第3篇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10个 (详见《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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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范文第4篇

一、实施范围

区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根据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的;

(二)具有与岗位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

(四)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同时又是我区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

(五)符合国家政策性安置的;

(六)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

(七)因保密需要不宜公开招聘或特殊专业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的;

(八)根据有关规定在系统内进行岗位交流或竞争上岗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应面向社会。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四、招聘组织

区人事局是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区人事局与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共同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和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可以成立招聘工作组织,其成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本部门、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一般情况下,区人事局也可以直接授权事业单位进行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区直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的招聘方案,报区人事局审批后实施。局(街道)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经区人事局审批后实施。

(二)招聘信息。招聘广告原则上在市级新闻媒体。具体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办法、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时间及内容范围等在区政府网上。

(三)公开报名。现场或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形成竞争比例时,进行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准予报名。

(五)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技能。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工勤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操作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具体权重比例在制定招聘方案时确定。

(六)考核和体检。依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对考核对象,用人单位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招聘部门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得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原有工作单位的,可同时办理调转手续。

六、纪律监督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

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问题的,视情节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这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年到**年,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职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使参加培训的职工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各类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年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年以建筑、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年以机械、冶金、建材、电力、道路交通等行业的企业职工为重点。通过培训,到**年底,力争使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经培训考试达到合格。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曹和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确定名单)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培训范围。**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以外的企业单位其他各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

四、培训和考试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该教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二是与光盘配套的书本资料)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进行培训。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增加职工必须了解和掌握的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内容。

培训方式: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各系统和各单位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培训主要以企业为单位,通过组织职工观看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学习配套教材的形式进行;各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培训形式结合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占70%),行业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占30%)。

考试方式:按照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统一提供试卷,设定专门考场,组织对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闭卷考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重新考试一次;仍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培训计划。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制订出三年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十天内,报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

(二)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向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报名。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报送的培训计划和报名情况,统一向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办公室报送并征订培训教材。

(三)培训、考试及发证。每年的5月至11月,为职工培训、考试的阶段。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统一安排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考试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将职工的电子档案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称、单位名称、从事工种、身份证号码、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报送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上报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有工种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总结表彰。每年底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培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总结表彰办法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宣传和发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