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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工作报告

监事工作报告

监事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200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09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09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在2009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09年1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责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报告》和《××*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2、200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对2009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公司于200××年××月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元,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元,实际余额为××××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元,原因系:(1)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元,尚未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金;(2)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元。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0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关于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公司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设备,转让价款××万元,该项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大楼,从事出售索道票、各类旅游商品及部分办公用地。该项交易租金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3)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索道配件,合同预算分别为××元和××元,需支付的手费××××元和××××元,本期支付预付款××××元。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8人座单线循环脱开式抱索器吊箱索道,报告期内向××××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元,其中包括100万元费。上述交易按市场定价,交易公平、合理。

(4)根据公司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电服务协议,××××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服务,报告期内共支付水电费××元。报告期内××××投资有限公司租用本公司大巴车,共向本公司支付租车款××××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一年来,我县联社监事会在*银监分局、*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大力协助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全体监事会成员的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开展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加强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机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监督约束机制的的规范性,我县联社监事会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监督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

在全年的工作中,我县联社监事会严格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及《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会议规则》、《监事长工作职责》和《监事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并建立健全监事会运行机制。*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议*次、稽核工作例会*次,对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稽核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建立了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同时,监事会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约束机制。*年,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监事会积极督促和协助联社业务部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项,其中新制定*项,修订*项,为规范操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我县信用社内控管理制度已日趋完善,基本覆盖了所有业务品种和风险控制点。

(二)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增强规范操作意识

稽核部门是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主要平台。*年度,监事会通过加强稽核管理,组织领导稽核部门实施大量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确保农村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内控管理制度在我县信用社贯彻执行。一年来,我县信用社无安全责任性事故和经济刑事案件发生,信用社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充实稽核队伍,加强稽核管理。为了强化稽核监督,今年3月,从基层社选拔了*名年轻的业务骨干充实稽核队伍,壮大稽核力量。并通过制订工作计划、分片管理、召开例会、听取工作汇报、指导稽核业务和把握工作重点等方式,加强了稽核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加大稽核处罚力度,规范信用社职工的操作行为,增强规范操作意识。*年度,稽核部门累计开展现场检查*社次,比去年增加*社次。其中,常规检查*社次,专项检查*项*社次。累计实施稽核处罚*人次,罚款*元。三是指导稽核部门探索新的监督方式。一年来,通过充分发挥稽核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利用现有的计算机技术条件,开展非现场检查*项,较好地弥补了现场检查的不足,提高了稽核工作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联社的稽核监督工作水平,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加强操作风险防范

开展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本年度我县联社一项中心工作。

监事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银监会十三条工作意见;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办公室设在稽核科。三是组织开展操作风险管理调研,对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调查和讨论,并形成书面报告。

监事会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一是*月*日,组织*人对*个营业网点库存现金及往来资金进行突击检查。二是各基层信用社由信用社主任亲自带队,以网点交叉、人员交叉等方式全面开展自查。三是*月*日至*日,组织稽核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全区信用社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把此项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中,如开展内控制度清理、存款真实性专项检查、安全检查等。

监事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仅在*月*日库存现金及往来资金突击检查中就处罚处理了*人,其中行政处分*人,稽核罚款*人,书面检查*人。

(四)监督经营管理活动,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我县联社监事会坚持做到“分工不分家,监督不旁观,参与不干预,互补不拆台”,积极参与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组织原则,维护理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相互团结。监事会根据政策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理事会、经营班子的经营方针和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完成监事会负责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向经营班子提交各种工作报告及意见书。监事会有效地利用稽核部门,对我县每个信用社、每个营业网点的经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了稽核检查,并提交各种工作报告及意见书。全年监事会向经营班子提交工作报告*份,工作意见书*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是积极参加有关经营管理会议,并发表意见。对联社理事会、经营班子在经营活动中有关重要事项、重大决策的会议,监事会积极参加,并发表意见,并做到参与不干预。全年监事会派员共列席理事会会议*次,贷款审批会会议*余次以及其他工作会议*次。

四是认真审查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12月初,监事会精心制定了《*年度会计决算真实性检查方案》,并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各信用社年度决算报表进行了同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会计决算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五是妥善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做到互补不拆台。监事会一方面对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信用社健康开展。

二、下年度工作打算

*年,我县联社监事会将紧紧围绕“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二)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三)加大稽核检查力度,促进规范操作。

监事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一、重视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根据州质监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参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对《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并书写学习笔记1.5万余字;积极参加了国家认监委在长沙市举办的“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培训班”和自治区质监局在奎屯市举办的“北疆片企业标准体系理论建设培训班”,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认证相关要求和企业标准化基本内容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学习;又参加了州直党工委举办的“自治州党内统计工作培训班”,通过以上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今年,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能够明辨是非,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当时正在长沙市学习,学习完毕后,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及到城乡共建村队开展的维稳宣教工作,踊跃向“民族团结互助基金”捐款100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日常工作中,同志能够自觉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做到讲政治,自觉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讲原则,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拿原则做交易;讲纪律,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讲大局,自觉维护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局党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坚持正面引导,切实发挥党员的先进表率作用。

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支委职责同志作为局党总支组织委员,在局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两不误,从不计个人得失,始终以单位利益、组织利益为重,履行好单位和组织赋予的每一项工作职责。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直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按局党组和局总支要求,及时检查和督促各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积极指导各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和十六字发展要求,提出具体发展培养意见,使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顺利开展;能够认真做好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交党费,做好党组织各项统计上报工作;能够发挥局党组织与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单位中,使团组织充分发挥出青年突击队作用,单位团总支多次被评为“团建先进集体”;在今年局党总支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的“公推直选”工作中,积极做好换届工作中文件整理及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了局党总支及下属各党支部到期换届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

三、敬职敬业、求真务实,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指导工作,严把入口关,按要求、保质量的考察、申报、公示,并积极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发展对象的民主测评和谈话工作,一年来,经过培养发展考察,有3名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3名培养对象发展为积极分子,扩大了局党组织的战斗力,增强了局党组织的核心力,也为局党组织增添了新鲜的血液。

(二)党建宣传工作。局党组织承担着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宣传并执行和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的职责。为做好党建宣传工作,还积极协助局党总支宣传委员做好了日常学习宣传工作,兼任着局党总支电化教育员和党建信息员工作。积极做好了党员电化教育片的领取、登记、发放和播放工作,按计划要求保证了全年不少于12次的电化教育,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内容对全体党员进行了电教;在各项党建顺利开展的同时,积极做好了党建信息工作的报送工作,共计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10余篇。通过以上工作,有力宣传了州质监局的党建工作,加强了党组织间交流,开拓了党建工作思路。

(三)党建档案和党建信息管理软件工作。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党建相关档案资料也越来越多。为了使档案资料在党建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做到分类整理党建资料,逐一归档,新资料及时入档,使党建资料整齐、规范。积极做好了党建信息管理软件中的56名党员和13入党申请人的信息更新完善工作、并及时将统计信息上报州直党工委。今年,州质监局党组织被上级党组织确定为党建工作免考核单位。

(四)党费收交工作。按期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按照州直党工委要求,每季度按期将收交党费足额上交州直党工委,局党总支年初即将53名党员党费收缴数额上报州直工委,每季度及时通知各党支部收缴党费,并负责老干党支部党费的收交,确保了质监局党员党费按期足额上交,全年累计向州直党工委上缴党费3929.3元。(五)积极做好党报刊收发工作。为保证局党总支每名党员能够及时阅读到州直党工委订阅的报纸和杂志,同志承担了州局党总支所有党报和党刊的收取、登记和发放工作,及时将党建文汇等报刊发送到各党支部。

(六)认真做好党组织交办的党建考核工作。今年,又被抽调到州直党工委,参加对全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在两周的考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纪律,规范考核,圆满完成负责的考核工作内容。

(七)积极做好党建工作观摩准备工作。,州直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在州质监局召开,作为四家观摩单位之一,由负责积极与州电视系,拍摄了“筑基、铸魂”州质监党建工作专题片,在观摩会上,又对州质监局的党建工作及材料向观摩的120余名州直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讲解。(八)全力做好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在做好各项党建工作的同时,同志还顺利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

监事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1 新版管理办法概述

    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4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号令,将法律层级由规范性文件提升为部门规章。2011年5月4日卫生部签发了再次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以卫生部第81号部令颁布,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管理办法》共分8章67条,包括总则、职责、报告与处置、重点监测、评价与控制、信息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与2004年版相比,除了在原有6章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外,还新增了2个章节的内容,即药品重点监测和信息管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了省以下监管部门和监测机构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置,强化了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置要求,引入重点监测制度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研究,强化了药品生产企业在报告和监测工作中的作用等[1]。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也较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均适用此办法,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报告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适用范围可以看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是哪个部门的孤立工作,其职责贯穿了政府管理部门、监测技术机构、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相关单位。

    2 《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首先依赖于对该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笔者参与了该办法的制定和培训,希望通过以下重点内容的解读使广大读者对新法规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2.1 职责

    《管理办法》第3章明确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根据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为全国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主管单位,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行使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一些具体职能也将由卫生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如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和政策,联合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等。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和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职能。近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步入快车道,尤其是医改相关政策文件的,使我国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迅速向基层延伸。截至2011年,全国333个地市均成立了专门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指定了专人开展监测工作。体系的扩展迫切需要法规的支持,新版《管理办法》明确赋予了市县级监测机构报告的收集、审核、评价、上报以及严重不良反应和群体事件调查等职能,不但为基层开展工作奠定了法规基础,也为基层监测机构的进一步完善埋下伏笔。

    2.2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

    《管理办法》的第2章进一步规范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置,这也是修订篇幅最大的部分,由原来的10条增加至26条。新办法共明确了4类不良反应报告形式,即不良反应的个例报告、群体报告、境外报告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对各类型报告的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表格式、报告程序和时限等也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1.1 个例报告 通常所说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指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个例报告,是由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提交至监测机构的。与原法规相比,取消了“逐级报告制度”的说法,因为逐级报告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报告的时效性,不利于报告的及时评价与处置。根据新报告系统的设置,基层报告单位在线提交报告表后,将直接传送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服务器上,各级监测机构在权限范围内均可查看、评价、分析报表,因此新报告系统实现的是“网络直报、分级管理”的模式。

    2.1.2 群体报告 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本次修订将原法规中的“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统一更改为“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明确了因药品质量、用药差错或不良反应等引起的群体不良事件均须报告,将不良反应扩大至药物警戒范畴。群体事件的报告要求快速,报告单位发现或获知群体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必要时“越级报告”;对事件的调查要求高效,因此直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同时体现了多方协作的管理模式,即除管理部门外,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均需要开展相应的调查或应对处置工作,以期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事件原因、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2.1.3 境外报告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境外报告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均是针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报告收集、评价和风险管理意识,将原先形式简单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更改为国际标准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要求企业对收到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定期汇总分析,进行全面的药品安全性评估,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发挥了生产企业不同于医疗机构的监测职责,同时也体现了监测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新趋势。

    2.1.4 报告的处置 处置是指对报告的核实、评价和调查。为提高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加大不良反应信息的可利用率,对于不良反应监测资料,相关监测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都有责任进行核实、评价及调查。尤其是死亡病例和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监测机构必须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为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评价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一手资料。同时明确了监管部门、监测机构和报告单位在调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细化了调查程序,使相关部门在调查工作中将有法可依,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2 药品重点监测

    引入了药品重点监测的概念,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管理办法》第4章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应该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开展重点监测,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要求企业对其他药品开展重点监测。药品重点监测实际上是借用了国际上已有的主动监测的理念,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监测活动,全面收集患者用药后的安全性信息,旨在进一步了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发生特征、严重程度等,为药品风险控制提供更加科学依据。开展药品重点监测,一方面可以督导企业积极参与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弥补上市前安全性研究的局限性和自发报告系统存在的先天性不足,提升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水平。有关药品重点监测的详细指南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中。

    2.3 评价与控制

    随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监测工作的重心已由报告的收集过渡到对报告资料的评价和风险控制中来。《管理办法》第5章对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开展以品种为基础的评价工作进行了规定,要求国家和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收到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信号挖掘和评价,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对监测机构一直以来所承担的核心技术工作给予了准确的诠释。

    此外,还明确了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采取的药品风险控制措施。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测技术机构的分析评价结果,在职责范围内对存在安全性问题的药品可采取责令修改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责令召回药品、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措施。报告单位也可依据相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治患者、暂停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措施。

    2.4 信息管理

    随着报告数量的增长,报告单位对监测数据的反馈呼声日益加大,监测机构间如何共享信息也成为突出的问题,医患人员和公众对药品安全性信息的需求更是有增无减。全方位、多层次、多途径的信息、反馈和共享机制已是当前形式下及未来发展趋势中的必不可少的。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新增了有关信息、反馈、共享的条款,并单列成章。确定了各级监管部门、监测机构信息的权限和内容,增加了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鼓励报告单位之间共享不良反应信息。虽然条款的规定还较为原则,但与原法规相比已有了很大进步,兼顾了当前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未来工作的发展趋势,为今后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奠定了基础,也必将对推动信息公开、增进信息交流、保障公众知情权起到积极的作用。

    2.5 法律责任

    《管理办法》第7章对报告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违反本办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对于执法主体,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罚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医疗机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并向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对于违规情形,根据报告单位的职责不同,药品生产企业所列出的违规情形最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所列违规情形内容基本相同。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以及罚款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3条,规定法定报告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时,要承担赔偿责任。此“相关规定”是指《民法通则》、《产品质量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药品损害赔偿的规定。

    3 新版《管理办法》对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的指导意义

    中药是我国民族医药学发展中的瑰宝,也正是因为中药的特殊性,其不良反应监测开展情况更能体现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水平。《管理办法》虽然对中药的监测没有提出特殊的要求,但是新法规的实施必将推动和促进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

监事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有资料显示,在全球每年患者死亡病例中,约1/3是由药品不良反应(adr)所致;在我国每年5000多万住院病人中,有250多万人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其中大量相同或相近的反应重复发生,可见用药过程中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是相当频繁的。今年,鱼腥草、亮菌甲素(齐二药)、克林霉素注射液(欣弗)等不良反应事件的相继发生,特别是“齐二药”、“欣弗”事件,是当初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案件及时报告才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使众多患者逃过一劫。因此,强化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工作刻不容缓。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从20xx年开始启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在建立的33家adr监测单位中有18家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药品生产企业、9家药品经营企业,这些adr监测机构都配备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同时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机构。各监测单位在明确职责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逐步确定并完善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建立健全了adr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的组织构架,为adr监测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充分发挥了医疗机构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突出作用,保证了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良性运行,使我市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在完成计划指标的同时,数量逐年提高。其中:20xx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例,20xx年36例,20xx年87例,20xx年204例。

二、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机构报告adr数量和质量有待于提高。目前,我市大多患者处方用药是经医师处方得到的,adr报告也都来源于医疗机构。由此可见,医疗机构不仅是诊断、治疗疾病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adr产生和防治的主要场所,还是adr监测与报告的主要场所。医疗机构报告的adr病例显然与实际上发生的adr数量相差很远。一方面医疗机构考虑自身利益,担心报告adr带来负面影响,让患者误会是医院的治疗水平有问题。另一方面医生把adr混同于医疗事故,以为adr就是医疗事故或者用药失误,害怕卷入医疗诉讼而在报告时顾虑重重,怕惹火上身,或者错误地认为出现了adr就表示医师的医疗水平差,因此,发生了adr也不愿报告。我市只有**市第一人民医院1家医疗机构通过电子报表报告adr,其它医疗机构不是没有微机,就是没有连接网络,目前各医疗机构的不良反应报告都是由各县(市)局、分局、**区由市局安监科负责将医疗机构纸报adr用电子报表上报。在医疗机构adr纸报表中,不使用规范性语言,填写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给电子报表和adr关联性评价带来难度。

2、认识不到位。许多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虽然开展了adr报告和监测工作,但对于大多数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来说,adr报告和监测工作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单位负责人、医护人员、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甚至包括有些专业人员对adr缺乏正确认识,对其危害性了解不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认为,adr是用药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没必要投入人力、物力去开展这项工作,对上级的要求也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还有的认为,adr是临床用药错误所致,怕影响单位的名誉和经济效益,以致不敢或不愿积极主动地搜集、分析、上报本单位发生的adr。

3、配备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责任心不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监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展adr监测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adr报告和监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业基础扎实的人员来承担。一些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领导对此不够重视,将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当作一般的事务性工作,让一些非专业人员或对相关知识一知半解的人员从事专(兼)职adr工作。随着adr监测工作开展广度和深度的增加,这些人员难以完成这一使命。

4、把adr混同于药品质量问题。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必然存在adr。有的医务人员、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对adr事件是否是由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能肯定,怕闹笑话而不敢报告。因此,被通报了adr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adr报告人员一定要及时上报,把adr与药品质量问题正确区分开来,提高大家对adr的敏感度和上报意识。

5、药品生产企业报告adr的积极性不高。药品生产企业不愿报告adr报告是由于医药代表在医院做临床时,只注重药品的销售情况,而不去了解药品的adr发生情况,这是医药代表不懂药品的相关知识,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原因,没有医药代表对药品发生adr的了解反馈给企业,企业也就不知道在临床上发生了adr,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即使知道药品发生了adr,也不愿报告,一是 怕影响此种药品的销售,二是怕引起患者的索赔和纠缠。

6、药品经营企业对报告adr认识不足。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不愿报告adr的原因,一是药品批发企业adr报告专(兼)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二是药品批发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adr报告这类小事;三是药品零售企业的驻店药师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药品零售企业对非处方药的销售量很大,驻店药师应多询问患者服用药品的感受,及时将患者服用药品出现的adr及时报告上去。

7、adr报告的范围小。从20xx年至20xx年所上报的报告中,基本全部是化学药品发生的adr,只有6例疫苗发生的adr,没有一例是中药或中成药发生的adr,不是中药或中成药没有adr发生,而是发生了adr没有上报,这也是我们的中成药在药品说明书上几乎没有标注adr的缘故。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监测管理办法》,大力宣传adr的危害性及监测报告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认识,引起他们的重视,让他们认识到adr报告和监测是一项体现社会效益的工作,明确开展adr报告和监测是自身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开展adr报告和监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强化监管,健全机构。我们应经常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adr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adr报告和监测意识,增强其责任感,并着重在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提供支持。由于adr报告和监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科学客观地分析和评价收到的adr信息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而adr的确认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分析与评价,这就更需要既拥有丰富知识又有强烈责任心的人才来担当重任。因此大力培养相关人才,我们责无旁贷。可以通过印发adr相关知识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以及鼓励自学等形式培养人才。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掌握adr报告和监测网络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落实等细节,并着力分析和解决adr报告和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辖区内adr报告和监测情况,并对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督导,完善报告adr制度和程序。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组建专业人员组成的adr监测小组,负责adr监测的相关事宜,建立adr监测报告制度,制定adr报告程序。

4、强化“可疑就报”的原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实施adr监测与报告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adr信号,以便正确应对。因此,尽管报告的adr可能没有详尽的因果关系可供判断,但只要认定某种药物确实会产生adr,做到“可疑就报”,相信随着信息的日积月累,必定会从中发现许多规律性的东西。监测adr、评价药品与adr的因果关系是研究adr发生规律、减少adr的重要环节。但是,这需要大量adr原始报告的积累,这些报告是发现adr信号、寻找adr规律的基础。adr因果关系固然重要,但过分强调因果关系,尤其在报告之前就强调因果关系,势必会限制报告的数量和速度,很可能导致原始报告的积累不足,反而使得adr因果关系难以确定。

5、扩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范围。在现有的专(兼)职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扩大监测网络的范围,现有的监测网络只局限于市、县级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建立了adr报告专(兼)人员,在此基础上把药品零售企业、林业局、镇医疗机构、诊所也建立adr报告专(兼)职人员,对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提高报告adr的范围。

6、加强药师与患者的沟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师与患者之间良好的沟通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访问等方式,药师可以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真实感受,发现可能被忽视的adr。通过沟通,药师还能使患者正确认识药物的不良反应,促进患者进行自我监测和报告。需要强调的是,药师应注意交流的技巧和方法,在获得有关细节和减少报告偏差的同时,尊重患者,为患者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