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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实务论文

保险实务论文

保险实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博弈论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独立性

一、引言

2007年,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从美国开始爆发,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对各国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产生消极影响,使世界经济面临近60年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一时间,金融海啸、违约风险、信用危机等词汇受到广泛关注。在这个背景下,在审计领域,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审计风险的控制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开始对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制度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现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起源于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中的经典“委托―”理论在独立审计发展过程中一直占据着核心地位: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或股东大会)聘请审计师,对公司的经营者(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经营者的业绩发表真实、公允的意见。从理论上来说,基于“委托―”理论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似乎不存在制度缺陷。但是,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治理层界线模糊,“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面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财务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损,无法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

国内外的若干重大财务造假和舞弊案件均表明,除了上市公司主观动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损是导致舞弊发生的重要原因。2002年,在美国相继爆出安然、世通、施乐等重大财务丑闻之后,美国纽约大学的会计学教授Joshua Ronen指出现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中存在固有缺陷,他提出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简称FSI),替换现有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从根本上增强审计师的独立性。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上市公司不再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舞弊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承保金额、免赔额和保险费率,再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这种制度安排从源头上切断了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二、相关文献回顾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审计理论领域尚属于新生事物,但有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研究方兴未艾,国内外不少学者对制度的设计和推行进行了探讨。国外的研究以Joshua Ronen教授为代表,有关的研究主要是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特征和执行的基本程序等的分析。以保险公司对投保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作为起点,Joshua Ronen(2002)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的具体程序细分为七个步骤,包括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评估、保险公司递交投保建议书、股东大会决定投保金额、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公司进行审计、保险公司根据审计结果决定是否承保和承保金额、投保公司披露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进行赔偿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改变了现行审计制度中的委托关系,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针对审计失职和财务舞弊的制度。

国内学者主要从理论层面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张婷、余玉苗(2005)从契约设计的角度分析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有效性。王利,张中明(2009)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的风险评估问题进行了研究。吕先锫等(2007)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进行了博弈分析,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多元委托关系中各方的行为选择及效用函数作了研究。

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放宽有关博弈的假设,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时考虑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有限重复博弈,在此基础上分析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设计上的可行性。

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博弈分析

本文博弈分析的思路按照Joshua Ronen教授设计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程序展开,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参与主体: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大会、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之前,上市公司管理层首先进行策略的选择,即管理层选择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或者不舞弊,假定管理层进行财务舞弊的概率为P1,则不进行财务舞弊的概论为(1-P1);接着由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风险进行评估。本文认为,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能力不可预计,因此,保险公司的评估也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风险评估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二是风险评估失败,不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假设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获得成功的概论为P2,则风险评估失败的概论为(1-P2)。至这一阶段,上市公司管理层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之后,将出现四种状态。其中A结点表示保险公司评估出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将拒绝上市公司承保或者降低承保金额、大幅度提高保险费;B结点表示保险公司未能评估出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将与上市公司签订较低的保费合同;C结点表示上市公司未出现财务舞弊,保险公司评估成功,将对投保的上市公司给予较低的保费合同;D结点表示上市公司虽然不存在舞弊行为,但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失败,将拒绝承保或者大幅提高保险费。若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则博弈至此结束,本文重点分析保险公司继续承保的情况。显然,A、C两个结点是较为理想的状态,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能够被保险公司监测到,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上述的四种状态下,假设保险公司均继续承保,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保险公司向投保的上市公司递交投保建议书并由股东大会发表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后,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假设保险公司制定的低额保费为L,高额保费为H;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权益为E;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舞弊,则管理层获益S,股东相应损失S;若上市公司不舞弊,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均获益为0;上市公司通过保险公司间接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F;保险公司对应低额保费的赔偿额度为CL,对应高额保费的赔偿额度为CH,显然H>L且CH>CL,而且从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目的来看,收取的保费差额应大于赔偿额度的差额,即H上式中,将保险公司的期望收益对P2求导,整理得:

这个结果的含义是保险公司的单位风险评估水平提高之后获得的收益增加值。可见,在合同规定了高额保费、低额保费以及对应的赔偿额度时,保险公司提高其风险评估水平所获得的收益增加就成为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概论P1的函数。当上市公司完全不舞弊时,保险公司获得最大的边际收益增加值,此时保险公司增强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的评估能力的动机最强;而当上市公司肯定进行财务舞弊时,保险公司反而获得最小的边际收益增加值,增强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评估能力的动机最弱。可见,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并不能对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起到牵制作用。

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后,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虽然在制度设计上,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被切断,事务所的独立性得到增强,但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出发,如果上市公司存在舞弊行为,一旦被审计师发现并向市场上传递有关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信号,那么管理层的声誉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并继续投保,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仍然具有与事务所合谋的动机。假设管理层与事务所合谋需向事务所支付T,事务所由于合谋而造成的声誉损失及其他外部惩戒为R,则在前述博弈的基础上,会计师事务所获得的期望收益为:

E(Audit)=P1(T+F-R)+(1-P1)F

整理得:E(Audit)=F+P1(T-R)。若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与事务所的合谋,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则可以固定地获得大小等于F的审计费用。从事务所期望收益的计算结果可知,要使事务所参与与舞弊上市公司的合谋,则至少要使P1(T-R)>0,这意味着,即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希望在制度上切断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联系,但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事务所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获得的合谋收入足够大,由此带来的损失足够小而且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概论不等于0,事务所就会选择与上市公司合谋。可见,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身并不足以完全使事务所保持独立,事务所的违规成本不高,使其仍然具有串谋的动机,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同样需要外部监管来解决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的问题。

下面考虑这个博弈的均衡路径。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博弈是一个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保险公司不可能知道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是否进行了财务舞弊,只是了解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可能进行舞弊或不舞弊。根据前面的分析,若存在外部监管措施,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所受到的惩罚足够大,使得R远大于合谋收益T,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在博弈中就不会采取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谋的策略,而选择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发表审计意见之后,上市公司是否进行财务舞弊的情况就会成为完全信息,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审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来判断自身的风险评估是否正确。在下一次进行重复博弈时,保险公司就可以根据前一次审计师的审计结果来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舞弊的动机,从而更合理地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承保或制定出对应的保险费率。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若在前一次审计中进行了财务舞弊,则这种行为必定会被审计师发现,舞弊行为披露之后,管理层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看,管理层会选择不舞弊;若在前一次审计中未进行财务舞弊,则在下一次审计中有进行舞弊的动机,但管理层若进行了财务舞弊,由于上市公司与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是有限重复博弈,继续重复博弈又会使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被审计师发现,管理层会受到惩罚,从而在下一次博弈中选择不舞弊。可见,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完全独立、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的前提下,经过有限重复博弈,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的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达到均衡,即上市公司选择不舞弊、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成功、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但这个均衡成立有一个外在前提条件,即存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贿赂的惩戒成本较大。本文采取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分析的结果与吕先锫等人(2007)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虽然切断了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联系,但是不能有效阻止两者在审计过程中的合谋。要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有效运行必须从外部监管上采取措施,外部监管要给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一种进行舞弊则后果严重的信号,事务所的合谋行为一旦被发现,声誉损失和其他惩戒对其而言将是极大的打击,因而事务所的独立性才能得到充分的保证,这三者之间的有限重复博弈才能达到均衡。

四、研究结论与展望

通过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的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三方博弈,可以看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并不能通过制度设计而自发地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如果完全没有外部监管,从理性的经济人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舞弊,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选择与上市公司合谋。前面的分析指出,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对上市公司是否进行财务舞弊并没有牵制作用,因此,保险公司倾向于拒绝承保或者收取高额保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将逐渐失去作用。可见,外部监管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尤其在我国。我国证券市场较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完善程度更低、法制水平较不健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更需要外部监管力量的引导,而不能一开始就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进行调节。此外,由于在首次博弈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并不能牵制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舞弊行为,从保险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提高风险评估水平的角度出发,保险公司可以将首次签订保险合同时的风险评估外包给其他专业风险评估机构,一方面可以提高评估的准确程度,另一方面,因为保险公司缺乏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直接动力,保险公司可以减少这方面的资金投入。综上所述,本文设计了我国实施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框架,如图2所示。

在我国推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应该分阶段,采取渐进式的思路进行推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不能一开始就完全借助市场的力量来推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因此,在推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初期,政府设置的外部监管需要发挥监督管制作用,对接受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上市公司和其关联的事务所、保险公司进行政策上的牵制和引导,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真正起到强化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作用。而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市场机制作用下,不存在舞弊动机、财务信息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接受这种制度安排,因为可以向证券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反之,存在舞弊动机、财务信息质量低的上市公司若接受制度安排,则会向市场传递消极的信号,在重复博弈中自然被市场淘汰。因此,在外部监管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激发上市公司管理层自觉杜绝舞弊,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内在动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对比现行的审计制度,确实具有显著的优点,但也有其局限性,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法律、外部机构监管等措施,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婷、余玉苗: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契约设计及其有效性[J].经济评论,2005(3).

[2] 吕先锫、李明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的博弈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2).

[3] 王利、张中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风险评估问题研究[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

[4] 易琮: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解决审计独立性的新思路[A].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资料[C].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5] 谢识予: 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保险实务论文范文第2篇

一、交强险实施前后保险业产险业务经营成果对比分析

1.数据来源。

为避免个别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受偶然因素的影响,本文特收集了交强险实施前后整个保险业1999―2007年产险业务收入及业务毛利的财务数据,并据以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

2.交强险实施前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说明。

根据理论和实际经验,我们将产险保费收入看成自变量,产险业务毛利看成因变量,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并根据交强险实施前(1999―2005)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数据,得出模型为:

Y^=0.440165X+274280.9086

根据这些数据,我们进一步分析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可以发现: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9908,正相关特性十分显著。此外,我们还计算出回归模型的判定系数为0.9817,这说明在交强险实施前只有1.83%的概率属于随机因素来影响产险业务毛利,因此所建立的这条回归线是合适的。

3.交强险实施前后保险业产险业务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

一方面,由产险业务毛利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交强险实施前产险业务毛利的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2.75%,而在交强险实施后,2006年产险业务毛利的年增长率为27.78%,2007年这一比率更是达到了37.04%;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根据2007年产险保费收入的实际数据,按照上文所得的回归模型来预测2007年产险业务毛利的话,其预测数为9067608万元,这也明显低于2007年保险业产险业务毛利的实际数9772660万元。因此,从上述两方面的分析来看,交强险实施后保险业产险业务毛利出现了非常增长,我们认为这种非常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偏高(这一结论将在下文费率影响因素分析中加以利用)。

二、交强险的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

由于交强险本身的独特性,其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交强险的实施强化了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不仅将商业保险公司带入了交强险这一服务领域,同时为公司的其他业务产品开拓了市场。我国交强险实施以来商业保险公司的实际投保数据表明,投保人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后,如果要购买其他商业险种,90%以上会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出单。另一方面,由于交强险具有社会救助的性质,其条款、费率水平由监管机构统一制定,各商业保险公司统一使用,国家又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实行“无盈无亏”的原则,加上对交强险的赔付是“无过错”的责任范围,这样势必导致商业保险公司运行成本的增加,从而加大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交强险的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这种复杂影响也对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

1.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永恒主题,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对自身业绩的评价又片面地追求规模的扩张和当期的经营利润,从而忽略了业务盈利性和风险性的平衡(胡宏兵,2007)。然而,按照上文分析知,由于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公司受理交强险业务会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还是与受理传统产险业务一样,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不注意业务审批,不注重对风险的控制和衡量的话,势必会加大保险期限内的出险频率,从而增大赔付率,影响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乃至导致整个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因此,从风险价值管理来看,要从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并在理赔的各个环节做好应对措施,防止风险的产生和恶化:在受理每笔交强险业务以前做出风险评价,尽可能地防止赔付的发生;公司业绩考核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要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具有引导作用,使其能够体现商业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有利于形成对风险进行全员、全过程、全范围管理的理念;为交强险业务制定新的理赔流程,进一步完善核损管理模式并加强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消除投保人潜在的道德风险问题。

2.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这决定了商业保险公司资产具有明显的负债性,将这种负债性结合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所受理的产险业务实际来看,还具有短期性,从而要求商业保险公司的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戴成峰,2007)。然而如前文所述,对交强险业务的赔付是“无过错”的责任范围,这样一来交强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于其他产险业务来说更高。因此,从资产负债管理来看,商业保险公司应重新分析公司整体的业务结构,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风险状况和实力来配置投资资产:充分考虑交强险业务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其平均偿还期,在此基础上考虑其对公司整体业务负债的影响,根据资产分配原则合理配置投资资产;在注重投资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保障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同时,要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着力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

3.从有关产险费率制定的精算模型的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考虑到影响产险费率水平特别是车险费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投保人的历史索赔次数或是历史索赔金额的大小,然而交强险业务是一项具有较高经营风险(主要是赔付风险)的业务,并且具有强制性,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受理交强险业务,由此我们认为,交强险业务费率水平的影响因素不能单一地看作是历史索赔次数或者是历史索赔金额的大小,应该是多因素决定某项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再以风险的大小来决定费率的高低。因此,从费率制定的影响因素来看,商业保险公司应对交强险费率的制定建立一个风险影响因子库,在受理交强险业务前进行风险评价,以风险水平来确定费率水平。下面对我们所提出的这种费率决定机制做具体说明:

可行性说明。我们所提出的这一费率决定机制的主要思想是根据交强险业务的不同风险水平决定不同的费率水平,而这一思想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不同费率水平的法定可能性。根据前文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所得结论:目前我国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偏高,这为交强险业务制定不同费率水平提供了法定可能空间。如果投保人风险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他/她的投保费率水平将收敛于法定最高费率水平,反之,则收敛于一个较低的费率水平。

风险水平影响因子库的建立。这种由不同的因子影响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再由风险水平来决定费率水平的思想,明显比由单一因素来决定费率水平更合理、公平。影响因子的选取对于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可能有一定的差异,但大体上都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子:

(1)投保人历史索赔次数,这是现有车险费率水平决定模型中考虑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另外,从实际经验来看,以投保人历史索赔次数来作为衡量交强险业务风险水平的一个影响因子肯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投保人历史索赔金额,仅以投保人的历史索赔次数来考虑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明显是不合理的,也缺乏公平性,所以我们认为以投保人历史索赔金额来修正风险水平是必要的。

(3)投保人驾龄或车辆使用年限,单从投保人历史索赔情况来衡量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还是缺少说服力,同时也不能体现公平原则,所以我们将投保人驾龄或车辆使用年限作为交强险业务风险水平的一个影响因子,用来评价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

风险水平决定费率水平的方法。这种费率水平计量模型建立的瓶颈在于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法将前文所讨论的各风险水平影响因子赋予一个权重,以期能够准确合理地计量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这尚需要更多基础数据的支持和业内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在能够合理计量风险水平后,我们可以根据现有的车险费率奖惩系统,改进其中的负二项模型或二元风险模型,尽可能地准确计算费率大小。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我国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数据的对比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我国现行交强险费率水平偏高。随后根据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特性,分析其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影响,其别提出了交强险费率制定的影响因素。在分析交强险费率影响因素时,我们结合前文对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数据对比分析所得的结论,提出了按照交强险业务的不同风险水平决定不同的费率水平的思想。这对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受理交强险业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商业保险公司虽然不能拒绝受理这一业务,但是可以根据个别投保人风险水平的不同,按照合理的方法制定差别的费率。此外,本文的研究对建立交强险费率的精算模型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保险实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保险行业文化;保险企业文化;诚信;践行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一、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诚信体系建设

我国保险业经过30多年突飞猛进的发展,资本实力与市场规模都达到了世界水平。截止2012年保费规模已达1.54万亿,总资产达到7.35万亿,保险机构也已从1978年恢复国内业务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家,发展到现在有保险公司148家、保险中介机构2532家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5家,保险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全行业呈现出业务增长与效益提高、科学发展与风险防范、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行业进步与服务大局、营造环境与夯实基础协调统一的良好局面,在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与中国经济一样为世界所注目。

伴随着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保险机构数量的大量增加,保险行业也初步形成了行业的文化和价值理念,保险文化从完全垄断时期的单一文化向多元文化发展。在中国保监会的倡导下,行业逐渐形成了“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积极向上、艰苦奋斗,诚信规范、合规经营,和谐发展、合作共赢”的保险行业文化。中国保监会“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构筑诚信为本的行业价值观,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扶危济困”的互助文化,倡导“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主体作用,监管机构引导监督,行业组织协调推动,共同构筑以诚信为核心的行业价值观,因为只有诚信才能体现保险互济互助的本质内涵,体现保险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

保险行业文化来源于企业文化,是保险企业文化的集中与概括,一方面行业文化对保险企业的文化产生着重大影响,对企业文化具有规范、制约、引导的作用,另一方面,各个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断总结、积累的具有不同特色的企业文化反作用于行业文化,丰富和发展行业文化,积极地推进行业文化向更高层迈进。

二、保险企业是保险行业文化的载体

在保险行业文化建设中,保险企业文化建设是关键,保险企业应作为保险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站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上,着眼未来,以行业文化的最新诠释及标准重新审视、检讨和改进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保证企业文化建设投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的企业文化,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行业文化建设的内容。

保险企业文化同时也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经营策略的集中体现,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之魂,具有导向、激励和凝聚作用。这些年来,各个保险经营主体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并融合其经营理念,建立了各自的企业文化,各个保险企业在价值观上都把“诚信”作为企业安身立命和长远发展之基,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都加强“以服务客户为核心”的保险企业品牌建设,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等作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贯穿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因此说,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离开了保险企业的践行,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本。

三、保险企业文化建设关键在践行

考量企业文化的关键在于行为与表述是否一致。要求保险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或文字表述要和深刻的内涵相统一,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不仅容易停留在表层,更容易在半空中你来我往、高谈阔论。企业宣言、高峰论坛等等,无论声势多大,多么吸引眼球,都只是企业文化表层的浮土,保险文化必须言行一致地从实际出发,从管理的客观水平和客观要求出发,反映保险文化发展规律,同时努力付诸于实践,并切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否则企业文化便成了“空中楼阁”和“形似而神不似的幌子”。笔者认为,践行诚信文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践性,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原则。一是践行保险诚信文化,必须从经营管理的细节抓起。从业务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抓起,从业务流程的设计、服务标准的制定、业务发展计划的下达、业务经营过程的考核、争议的处理等等全面抓起,做到契约诚信、信息不对称时诚信、充分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诚信。二是践行保险诚信文化,必须强调执行力、建立执行的机制。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经营效益好时就搞一点所谓的企业文化活动、效益差时少搞甚至不搞,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缺乏一种持久的动力和发展后劲。“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说一套、做一套”。老百姓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不高,说到底是这个行业或者说各保险公司在诚信文化建设的落实上差距很大,责任心往往停留在口头上、口号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行动上,或者每一个从业人员的行动上。三是践行保险诚信文化,必须在经营管理中给予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保险诚信文化是保险企业长治久安之道,是企业高管层的最大责任,在制定业务发展计划就要充分考虑企业长远的发展,把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起来,让全体员工准确掌握企业文化的内涵,积极践行企业诚信文化,形成全员认同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务指标的下达与考核中,不能仅停留在眼前的规模、效益上,而是要充分体现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二)强化失信惩罚机制的原则。从行业监管的角度来看,要研究建立由保险法律制度、市场监管、信用评价和标准化体系组成的保险诚信监督评价体系,促进市场主体行为逐步规范。提高失信成本,严肃惩处失信的保险企业和保险中介机构,建立严格保险市场退出机制,以维护保险业的整体诚信,使失信者无法承受失信的代价。

从保险企业的角度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严格落实行业禁入和“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征信系统、评级机构等社会资源,强化对保险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加大惩处力度,使失信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员工无利可图。防范和治理失信,仅仅靠道德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才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保险市场信用秩序。

保险实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银行保险; 范围经济; 二次成本函数

一、引言

中国银行保险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走过了10多个年头,它的发展历程也是大起大落。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对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管理,各大银行对保险公司的投资都在逐步退出。自2000年平安人寿推出银行保险产品以来,拉开了中国银行保险业务高速发展的序幕,2009年11月,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进程,截至2010年底,全国通过银行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为3 505.79亿元,占同期全国机构总保费收入的71.29%。

银行保险的飞速发展自然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但毕竟银行保险发展历史不长,国内理论界学者更多的只是通过对西方银行保险发展历史的梳理,总结出银行保险的基本阶段、银行保险发展的基本组织形态、银行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等。本文将结合范围经济的涵义选取多家保险公司包括银行保险在内的各项指标数据,选择合适的成本函数模型后再利用EViews软件中的模型来估计函数具体形式,通过具体数据代入成本函数具体形式中对范围经济程度进行计算来取得结论,其中包括了样本保险公司总体范围经济程度的计算,还有各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的计算。

二、文献回顾

国外对保险业有关范围经济的研究不是很多,Kellner和Mathewson(1983)应用Cobb-Douglas成本函数研究加拿大保险业的范围经济发现部分加拿大寿险企业存在范围经济。Yuengert (1993)、Grace 和Timme(1992)利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Generalized Translog cost function,GTCF)研究了美国1987年寿险公司范围经济的情况,但没有找到存在范围经济的证据。Meador,Ryan和Schellhorn(1998)使用超越对数成本函数(Translog cost function,TCF)研究了美国1990—1995年寿险公司的范围经济情况,研究发现,美国1990—1995年分散化提供多种产品的寿险公司要比那些采取集中化战略的寿险公司效率要高。

袁成(2009)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银行保险带来的范围经济,并在剖析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应着力进行银行保险的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以及合作模式深化的对策建议。同样,刘颖、周延(2009)也从经济学理论的制度变迁、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由此带来的协同效益角度来分析银行保险发展的动因。黄薇(2007)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基于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对中国保险业范围经济做过实证研究的人,但是结果只显示了寿险业总体呈现较为明显的范围经济现象而财险业整体范围经济并不明显。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未有学者在文献中对个别保险机构银行保险业务的特定产出范围经济进行探索和研究。

三、数据选择与实证分析

(一)样本指标数据的选择

银行保险业务分为财险与寿险,而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寿险公司中的银行保险业务。本文选取了5家中国保险公司在2006—2008年的数据①,其中包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②,具体基础数据如 表1(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2007—2009年)),本文的所有计算过程基于使用EViews5.0软件。

本文衡量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效益,将保险公司总成本TC定义为:TC=(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保单红利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业务管理费-摊回分保费用)

具体公式为:

TC=?琢0+■?琢iYi+■■■?琢ijYiYj+?茁1P+■?茁2P2+■?酌iYiP+?着

(1)

因为在第三产业中,服务是一种无形的商品,银行保险是金融自由化下的一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所以本文视银行保险业务为一种产出,银行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就是产出值,所以公式(1)中Y1、Y2分别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银行保险业务的产出(即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个人直销渠道的个险业务产出。P代表投入价格,具体值为保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总保费收入,表示劳动力与固定资产支出的平均价格,因为大多数保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中会把固定资产折旧、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归入业务及管理费用,所以选用业务及管理费用可以反映出人力资本投入量和固定资产成本支出。?琢0是常数项,?琢i,?茁i,?酌i均为变量的系数。

(二)面板数据模型估计

面板数据模型选用的是混合估计模型(Pooled Regression Model)。从时间上看,如果不同个体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从截面上看,如果不同截面之间也不存在显著性差异,那么就可以直接把面板数据混合在一起用一般最小二乘法(OLS)估计参数了。通过建立面板数据(panel data)工作文件,将2006—2008年三年的5家保险公司的4个变量数据命名并输入,在EViews中将Y1Y2、Y21、Y22、P2、Y1P、Y2P分别定义为Y12、Y11、Y22、P11、Q11、Q21。本文所使用的某一公司各变量如表2。

使用5家保险公司的上述数据,利用混合估计模型估计二次多产出成本函数,估计出来的结果如表3。

所以相应成本函数具体表达式应为:

TC=-91 243.16+5.662637Y1-7.570408Y2-7.01*10-7Y21

-1.76*10-6Y22+2.75*10-6Y1Y2+3 509 974P-11 099 725P2

-32.53666Y1P+54.91633Y2P

其中,R2=0.999,SSEr=1.06*1010,调整R2=0.999,F值=2079.164,说明模型拟合的效果非常好。成本函数中的交叉乘积项能够表示两种产出之间的成本互补性,也就是说如果交叉乘积项为负值,说明两种产出的联合生产具有成本互补性,原因在于不同产出间共同的要素投入与资源共享,否则是互为成本替代,由估计结果可以看出5家保险公司总体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与个人渠道销售的个险业务产出乘积项为正值,说明本文研究的5家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与个险业务之间没有呈现成本互补性。

(三)范围经济系数衡量

现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例,当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产出为均值时,即Y1=1 001 033万,Y2=284 833万,P=0.126667时得出:

TC{Y1,0}=1 015 723.91,TC{0,Y2}=-142 502.61,TC{Y1,Y2}=1 482 056.33,由于本文只选择了2个产出变量,所以

GSOE=PSSOCE(1)=PSSOEC(2)

=■=-0.4108

可见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产出均值处的GSOE、PSSOEC都小于0,可以得出在均值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范围不经济,以及太平人寿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存在范围不经济,银行保险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不存在成本互补效益。

同样的方法,根据另外4家保险公司的均值和成本函数可以得出全部的范围经济系数值如表4。

由表4可以看出太平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3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值等于总体范围经济值GSOE均小于0,说明这3家公司不存在范围经济且各自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也不存在范围经济,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不存在成本互补效益。相反的,合众人寿和民生人寿的GSOE均大于0,代表这两家保险公司存在总体范围经济且银保业务产出存在特定产出范围经济,这两家公司的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存在着成本互补效益。

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求出其他产出水平上的范围经济状况,如表5和图1。

由表5和图1可以得出:(1)合众人寿在均值产出的60%~120%的PSSOEC值均大于0,说明在这个区间上该公司存在着范围经济,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与个险业务产出之间存在着成本互补;民生人寿的范围经济区间为90%~120%;新华人寿只在产出为均值的80%时才存在着范围经济;而太平人寿和泰康人寿在均值的60%~140%范围中均不存在范围经济。(2)合众人寿银行保险业务产出均值约为195 511万元,而当产出为156 408万元时的范围经济系数比均值处大,说明在现基础条件下产出达到156 408万元时合众人寿还继续扩大银保业务产出的话会造成范围经济效益的降低;同样的,民生人寿在现基础条件下当银保业务产出为173 010(即均值的90%)时范围经济效益最大。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在众多成本函数中根据各自优缺点、运算操作优劣势的综合情况,选择运用二次成本函数方法,对中国5家保险公司2006—2008年总体范围经济和银行保险业务的范围经济程度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选取了5家保险公司样本3年的4项指标数据,结果表明5家保险公司整体的银行保险业务不存在特定产出范围经济,但是本文也指出了太平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3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特定产出范围经济值等于总体范围经济值GSOE均小于0,说明这3家公司不存在范围经济且各自的银行保险业务产出也不存在范围经济,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不存在成本互补效益;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GSOE均大于0,代表这两家保险公司存在总体范围经济且银保业务产出存在特定产出范围经济,银保业务与其他个险业务之间存在着成本互补效益,并且还指出了各自的范围经济效益的产出区间。

(二)建议

今后若有对银行保险范围经济有兴趣的学者,首先,本文建议在数据上要搜集尽量多的保险机构的各项指标数据,以免在模型估计的时候由于数据的限制而导致过大的偏差。其次,在EViews估计模型的选择上,本文建议通过F检验和Hausman检验来判定选择个体固定效益模型、混合估计模型和时间固定效益模型,选择合适的模型能够使成本函数的参数更加精确;再者,本文也建议以后在此类实证研究之前先对银行保险进行系统性基础论述,解释银行保险的基础性问题而不是跟其他文献一样只对银行保险的趋势、模式、组织形态等抽象概念做文章。最后,建议研究此类课题的学者要时刻关注银行保险的最新动态,在银监会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之后,各大银行纷纷参股保险公司,例如交通银行入股中保康联人寿,建设银行参股幸福人寿等等,银行与保险的合作也从最原始的销售协议模式逐渐过渡到战略联盟模式,所以今后对于中国保险行业各保险机构范围经济程度的研究可以在以上几个方面做改进和完善,对此类课题的研究还具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中国从引入并经营银行保险业务到现在已有十余载,黄薇(2007)在中国保险业范围经济内涵的理论基础上,首次运用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构建保险业范围经济的模型,实证分析了中国保险机构范围经济的情况。本文虽不确定是否是首次运用二次成本函数对中国部分保险机构的银行保险业务进行范围经济的实证研究,但对于在银行保险业务实证文献稀缺的中国而言至少是有重大意义的。

【参考文献】

[1] 刘颖,周延.银行保险发展的经济学动因及模式选择[J].金融纵横,2009(8).

[2] 袁成.银行保险的经济学解释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9(19).

[3] 黄薇.中国保险业范围经济的实证研究——基于广义超越对数成本函数的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11).

保险实务论文范文第5篇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对财务风险进行合理准确的评估可以为企业的管理经营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财务风险的实质是企业负债经营所产生的风险,而负债经营也正是保险公司经营最大的特性。相对于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经营具有周期短、波动大等显著特点,其负债结构主要属于流动负债,投资策略多为短期投资,因此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近年来,自然灾害和财险事故的频发,高风险和高额度的承保,资金运用的不完善以及经营管理的缺陷使得财险公司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因此,准确的预测财险公司财务风险状况,及时发现相关财务指标及财务状况的异常,对于财险公司稳健运作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对财险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还未建立明确的评价标准,《保险业监管指标》只规定了部分指标的控制范围值,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和财务风险度量体系,缺乏对财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量化研究。近年来,不少经济学者提出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指标系统以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目前,实务中仍采用传统的财务风险评估模型,如柳媛(2007)提出使用EVA业绩评价法,对财险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进行了综合评价。吴贤(2008)将动态财务分析模型用于非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分析。刘洪渭、何建敏、丁德臣(2009)针对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不足,从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两个方面,尝试提出了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全面风险预警初始指标体系。从国内研究状况看,我国对财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度量分析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从国外的研究状况来看,一些方法和模型在评估财务风险上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但是也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方法和模型多立足于对财务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分析,没有将综合财务风险数量化。

    二、理论模型

    目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评估度量研究中,几乎没有考虑财险公司财务风险的突变性。本文将根据财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这一特性,以突变理论为基础,引入突变模型,对财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度量奠定理论基础。为确定基于突变理论的财险公司财务风险度量模型中的控制变量a、b、c、d,本文采用可拓学方法计算各指标对上层所属指标的隶属度,从而选取模型所需的指标体系,并利用隶属度的大小对指标进行排序,根据其顺序确定控制变量a、b、c、d。

    (一)突变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数理模型

    突变理论这一用语最初由英国学者齐曼(Zeeman)提出,之后在1972年被法国数学家雷力·托姆(Thom R)应用于其著作《结构稳定性与形态发生学》,用以解决社会现象中所存在的不连续变化过程。所谓突变就是指系统对平滑变化的外部条件的突如其来做出相应的反应而产生的突发变化。突变理论用形象而精确的数学模型来描述事物的连续性中断的质变过程,包括初等突变理论和非初等突变理论,通常提到的突变理论是指初等突变理论。初等突变理论中,造成突变产生的连续变化因素被称为控制变量,可能出现突变的量被称为状态变量。

    托姆在其突变理论中的分类定理中指出,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存在的大量不连续现象可以用某些特定的几何图形来描绘。其中控制变量个数不超过5个的一共有11种突变类型,而发生在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在四个因子控制下的初等突变,概括起来只有7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折叠突变模型、尖点突变模型、燕尾突变模型、蝴蝶突变模型、双曲脐点突变模型、椭圆脐点突变模型和抛物脐点突变模型。各类型的状态变量和控制变量数目如表1所示。

    每一种类型的突变模型都由一个特定的势能函数决定,突变过程的全貌则可由对应的平衡曲面加以描述,对应的势能函数如下:

    

    

    

    

    通过归一公式可将系统内各控制变量不同的质态转化为同一质态,即转化为状态变量x所表示的质态,然后根据所得到的状态变量的值进行评价。状态变量的取值需要根据控制变量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若同一层次的控制变量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即可以相互弥补不足,那么状态变量取各控制变量对应的状态变量的平均值;若同一层次的控制变量为“非互补”关系,即它们之间即不可以互相弥补不足,也不可以相互替代,那么控制变量对应状态变量中的最小值为“瓶颈”,应选择最小值作为状态变量的值。

    三、模型的构建与财务风险的度量

    本文选取了我国保险行业中52家财险公司(包含外资财险公司)作为评价分析的样本,剔除异常值以及没有连续五年数据的公司样本后,最后选取22家公司作为建模样本。所有数据来源于2006-2010年的《中国保险年鉴》。由于篇幅受限,模型构建只对其中一家财险公司进行详细的过程描述,本文对所有样本财险公司排序按字母表顺序,因此选取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后文中简称安联保险公司)为模型构建的演示样本公司。

    (一)模型构建的思路

    基于突变理论的财险公司财务风险度量模型主要是将由可拓识别出的财务指标,通过突变级数法来实现风险评价。具体思路如下:

    1.建立财险公司财务风险评价指标库。构建一个包含三个层次的财务指标库,原始数据仅需第三层指标的数据。这一包含三层指标的指标库将成为各公司指标选取的来源以及用以实现突变级数法的支架。

    2.确定各层次的突变类型,并用可拓识别方法从指标库选取各公司相应的指标体系。为了符合突变级数法的基本原理,要先确定各组指标所属的突变类型,由于初等突变模型中状态变量下的控制变量少于或等于4个,因此,各层指标不应超过四个。在确定所需指标数量之后,采用可拓识别方法计算各指标的隶属度,根据隶属程度确定每一个公司被选取的相应的指标体系,并按大小进行排序,以对应突变级数中所需的控制变量a、b、c、d(a>b>c>d)。

    3.修正原始财务指标数据。根据突变级数法的需要,控制变量需要介于0到1之间,因此在确定第三层评价指标的控制变量时,需要对待评价年份原始财务数据进行修正,

    

    

    4.利用突变级数法对各财险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价。根据突变级数法中的归一公式,对修正后的数值进行类推计算,先计算第三层指标控制变量的突变级数,得出的级数作为上一层指标的控制变量,以层层递进的取级数方法得到各财险公司最终的财务风险度量值。

    5.选取阈值对样本中所有的财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状况进行等级划分。根据最终的财务风险度量值 ,用聚类分析对所有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将财务风险分为Ⅰ级(偏大)、Ⅱ级(适中)和Ⅲ级(偏小)三个等级,进而判断样本中各财险公司财务风险所属的等级。

    (二)财险公司财务风险指标的物元识别

    为了提高财务数据处理效率,本文综合至今为止学者们对财险公司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时所用到的指标体系里的所有财务指标,形成了一个有效性高、完整性高、科学性强的指标库,本文将从这个指标库筛选所需的财务指标。详细的财险公司财务指标库见表2。

    根据可拓学中的物元识别方法可以计算得出各下层指标对上层所属指标的关联度,由于篇幅受限,文中只列出对演示样本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可拓识别的结果,详见表3。

    

    (三)基于突变理论的财险公司财务风险度量模型

    根据安联保险公司所有财务指标的关联值,即隶属度,可以确定本文财务风险度量模型所需的指标体系,如表3所示。进一步根据第三层指标的隶属度大小对指标进行排序,可得确定控制变量位置后的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本文对2009年22家财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度量,因此选取2009年各公司的财务指标数据作为原始数据,再根据线性比例变换法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正,以使得财务指标可以符合控制变量介于0~1之间的要求。以安联保险公司为例,对原始财务数据进行修正,使其范围控制在0~1之间。再根据图1中安联保险公司基于突变理论的财务风险度量指标体系,将修正后的财务指标数值对应到控制变量a、b、c、d中,进而利用突变级数法的归一公式,计算第三层指标控制变量的突变级数,突变级数为所属同一上层指标的各控制变量归一化数值的平均值,得出的级数作为上一层指标的控制变量,以层层递进的取级数方法得到各财险公司最终的财务风险度量值。表4~表5为对安联保险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取级数运算的结果。最终得到安联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度量值为0.952 769。

    

    用同样于对安联保险公司财务指标层层取级数的方法,可以得到选取的22家样本财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度量值。再通过聚类分析可得各公司所属的风险等级,详见表7。

    

    四、结论

    从以上22家样本财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度量结果来看,利宝互助和中华联合2家公司的财务风险属于Ⅰ级偏大,东京海上等6家公司的财务风险属于Ⅱ级适中,安联等14家公司的财务风险属于Ⅲ级偏小。值得注意的是,各公司的财务风险等级是相对的。其中在财务风险等级属于Ⅰ级偏大的2家财险公司中,利宝互助由于其盈利能力五个指标中的净利润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四个指标均为2009年22家财险公司中相对应指标的最小值,使得其盈利性指标值总体处于最低位置,盈利能力的不足造成其公司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其他公司较大;而中华联合由于其偿付能力指标中的资本充足率、自由资本率和流动比率以及资产结构指标中的速动资产与固定资产之比、股东权益比率均为2009年22家财险公司中相对应指标的最小值,且偿付能力指标中的资产负债率为2009年22家财险公司中相对应指标的最大值,使其偿付能力相对来说较弱,资产结构的合理性较差,这些均是造成其公司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其他公司较大的主要原因。财务风险属于Ⅱ级适中的6家财险公司各指标相对属于Ⅲ级财务风险偏小的公司,各类指标没有极大的差距,但是参照《保险业监管指标》中对财险公司某些财务指标的规定,可以看出部分指标尚未达标,影响了其财务风险的评估。综上,结合本文的度量结果与2009年各公司的整体财务指标情况来看,度量结果与实际情况很大程度是相符的,说明本文构建的财务风险度量模型具有一定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