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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制度

收支制度

收支制度范文第1篇

一、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各国的财政收支划分都必须建立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准确界定之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解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本质即是在于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是,实践中出现的甘肃兰州“牛肉面限价令”和贵阳某区政府的西红柿救“柿”事件都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而我国目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市场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建立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基础之上的市场机制,用价格信号诱导,调节社会生产和消费,协调供求关系以及人们日常的经济活动,成为自动协调经济运行的神奇的“看不见的手”。但是,市场存在天生的缺陷,那就是市场会失灵。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失灵的情况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就需要介入。

但是,如何界定政府在介入时的职能,就成为了一个难题。政府的职能可分为收入分配职能、资源配置、稳定和发展经济等三方面。但之三种职能的优先次序在不同的国家会有差异。例如,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经济已较发达,更重要的是强调稳定的职能,而在我国,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应置于首要地位,然后顺次为资源配置,稳定和发展经济职能。

缘于上述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必然是缺陷财政,也即公共财政必须是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前提。而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财政应该优先发挥收入分配的职能,特别是在再分配领域,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以有效弥补追求效率的市场存在的天然缺陷。其次,稳定经济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是公共财政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也必须建立在这种认识基础之上。

二、充分考虑我国非典型市场经济的国情

考虑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还必须关注我国的经济国情,那就是非典型市场经济。我国作为非典型市场经济国家,具有三大特征:

首先是体制转轨。我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开始市场化改革的,改革采取了渐进策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意味着属于非公有制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职责需要转移出来,也意味着政府体制改革需要逐步进行,转变为只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活动,还意味着既得利益的丧失,而由此引发的多种利益集团的博弈造成了体制转轨难度的增大,因此,非典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更多的智慧。

第二是发展中大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需要更多地依靠内部力量,发展经济。如何培育国内市场,实现内外均衡,需要转变改革以来选择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同样是一个大难题。

第三是文明古国。长期的农业社会现实,决定了我国文化必然植根于农业社会背景。我国农业社会的许多特征依然存在,而农业社会不同于市场经济所依托的商业社会,如何在二者之间找到均衡点,或者寻找到对应于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的社会治理良方,就成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难点,也成为我国非典型市场经济的一大特征。

非典型市场经济的国情提醒着我们,市场化的改革并不意味着我们步入的市场经济和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一模一样。因此,在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照搬或移植的做法行不通。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也不可能照搬或移植国外的现成经验。例如,在支出责任的划分方面,就必须考虑基层政府面对的“三农”问题的压力,中央政府以及地方上级政府有责任来共同承担此部分责任。再如,我国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改进还必须考虑政府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同步问题,很难完全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收支划分体制改革方面一步到位。

三、改革财政收支划分制度的建议

根据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以及我国非典型市场经济的国情,笔者建议我国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职责。

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职责,应当遵循分职治事与受益范围的原则。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

根据上述原则,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在明确了中央事权范围之后,还需要对中央与地方共同参与的事项予以明确,地方上下级政府的事权的划分也需要依据各地的情况进行区分,例如,民族自治地区的事权划分和非自治省份内部的情况应该有所区别。

2.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长期以来,不少人强调以事权定财权,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在此理念指导之下,在财政收支划分上强调在赋予地方政府事权职责的同时,应该允许地方享有较大的税收立法权。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应当慎提。毕竟,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自力有限,更重要的是,在地方政府财政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和地方政府间财政税收不当竞争问题严重的情况下,特别需要强调中央对地方的强力预算控制。否则,完全套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来解决我国的财政分权和收支划分问题,很容易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加剧地方政府的税收恶性竞争和过度投资竞争等现象。

因此,笔者主张,要淡化“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提法,以“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表述代之,强调在合理划分事权的基础上,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由中央为地方政府或者地方上级政府为下级政府提供财政资金,解决地方政府的财力不足问题。所以,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并非是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权,而是应当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应当以实现各级财政收支平衡以及各地区基本财政服务水平相当为目标。要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对标准收入、标准支出的测算更科学、准确,最大限度的考虑地区间成本差异因素,建立更加完善的补助制度。通过一般性补助,即税收返还弥补正常情况下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差额;通过专项拨款补助,对于特别地区和特殊行业等给予财政支持,以保证地区发展平衡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此外,还应设立临时性的补助,在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时,用于弥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不足。

收支制度范文第2篇

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企业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企业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3、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企业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企业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也可以确定两个或多个审批人员,他们各自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笔者认为这种审批程序不很合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董事会或职代会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收支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部属高校;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5-0053-06

一、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收支制度改革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财政管理体制运作方式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在两步利改税、分税制改革和工商税制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基础上,我国开始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框架为基础的公共收支改革。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的要求。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又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或国库单一账户改革,是指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一种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资金的运行进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率。它是涉及整个财政管理的基础性改革,贯穿于预算执行的全过程,是国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教育部及其所属高校作为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改革计划执行新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试点工作。2002年7月17日,教育部及其所属5所高校成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07年7月1日,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8年1月10日,《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国库集中收缴财政资金改革的开始。

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收缴和支付改革(以下简称:收支改革),是国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收缴管理改革

部属高校的资金收入可以分为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两个部分。目前,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方式是通过应缴财政专户全额上缴,财政返还高校非税收入的方式是原数下拨资金至高校的银行存款账户。应税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暂时不上缴财政。2008年1月10日,教育部财务司下发的《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财政部为部属高校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用于收缴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费和培训费等非税收入,并实行日终零余额管理《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二条、第三条。。该《暂行办法》的出台是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收缴改革的重要标志,目的是对这部分资金从取得到划入国库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监控。《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收缴环节的减少简化,提高系统工作效率,有利于避免“乱收费”和截留、坐支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2.支出管理改革

2002年7月17日,根据《财政部关于确认2002年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财库[2002]41号)的要求,明确指出教育部和所属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华东)2002年财政性资金,除了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按原渠道支付部分外,其余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2007年7月1日,部属高校的国家财政性预算内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支出改革经过初步试点直至全面推行,已将财政实拨的全部资金改为额度控制,取消了部属高校财政实拨资金形成的现金流入。这种集中支付制度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在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直接支付受到严格的控制,财政授权支付也要编制用款计划,按计划下拨用款额度,用款的随意性受到了严格的约束。支出管理改革避免了资金分散拨付形成的大量资金滞留在部属高校的局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从制度上减少腐败发生的诱因。

二、收支改革对部属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部属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财务管理实践必然受到收支改革的影响。综观从收支改革试点至今全面推行阶段,随着收支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运用历史和发展的分析方法,部属高校财务管理所受影响可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

1.现金管理职责逐渐弱化

改革后,部属高校的中央教育经费拨款支付方式由实拨资金全部改为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笔者经过实地调研,搜集整理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天津大学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际执行当中的有关财务数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5年4月8日,教育司函[2005]77号了《关于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8所部属高校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成为教育部所属的第二批试点单位。2007年总收支规模约5.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教育经费拨款约占总支出的2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度财务决算》。,全部为财政授权支付。天津大学

2002年7月17日,财库[2002]41号了《财政部关于确认2002年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指出天津大学为教育部所属高校第一批试点单位。2007年收支规模约1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教育经费拨款约为40%,除“985计划”的资金是实拨资金外,国库集中支付金额占总支出的29%左右,其中2007年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只有约600万元的基建项目,其余款项为财政授权支付。由此可见,在以上两所部属高校,2007年底国库集中支付额度占总支出达到25%以上,减少了相应比例的现金流入量及流出量,由此现金管理的规模随之缩小。

从收入角度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投资在高等院校的比例逐渐下降,原有的国家包办高等教育的单一体制和模式已被打破,高等学校的办学资金来源已转变为“财、税、费、产、社、基、科、贷、息”九个渠道筹措经费的新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2002―2004年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资金来源结构(见表1)说明,属于非税收入主要内容的学费和杂费一项在总收入中占比逐年递增,至2004年已经超过30%。如果《暂行办法》开始执行,也将减少部属高校范围内这部分非税收入对应的现金流入量。

为了保证高校教育事业的正常开展,非税收入收缴之后需要及时返还。目前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方式是通过应缴财政专户全额上缴,财政返还高校非税收入的方式是原数下拨资金至高校的银行存款账户。按照《暂行办法》,非税收入上缴改为零余额实时管理方式,返还方式虽未确定,但将来也有可能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额度下拨。如此一来,也将减少这部分非税收入对应的现金流出量。

此外,从部属高校的事业单位的性质来看,应税收入中的服务性收费实际上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财政拨款购置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益,遵循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收支改革“收支两条线”的思路,这部分收费将来也有理由纳入国库,并入一般预算体系管理。

2.支出控制力度逐渐加强

(1)财政部对拨款所需预算指标的控制原则是: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支付。根据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求,每一条预算指标都应做如下三方面的区分: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款、类、项、目的支出功能分类;按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实拨资金分类;金额的确定按部门预算批复前、部门预算批复后分类。从2007年起,预算指标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新科目执行。预算指标进一步细化,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支出的控制力度。

(2)在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环节,预算单位必须提出申请,连同相关材料报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签署意见,并报上级主管单位汇总后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最后审核通过后,签发财政直接支付指令。在财政资金授权支付环节,预算单位在额度内下达支付指令,财政监察专员办实时监控资金使用量和资金流向,银行审核支付令的金额是否在相应预算科目的用款额度范围内。在年终结余资金管理环节,财政部于年末将直接支付计划注销,银行将授权支付额度注销,下年度分月按比例恢复下达计划或额度。

三、收支改革实践问题分析

目前,《暂行办法》尚处讨论阶段,未付诸实施,因此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收支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支出改革方面,不过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入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也有可能面临一些潜在问题。

1.改革制度与其他制度相容性有待协调

(1)高校会计核算面临双重要求。从1998年开始,高校已经全面取消了预算内、预算外分别核算的模式,实行综合预算财务管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大收大支”的预算管理模式和“收支两条线”的核算管理模式。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并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区分预算内、预算外的资金,区别不同的类、款、项、目等资金渠道进行核算。在实践工作中,高校会计核算既要满足改革的要求,又要满足两个制度的规定。跨年度特殊业务一旦发生(比如:利用学校自有资金和财政资金合资购置了一项固定资产,第二年因质量问题需要退回),会涉及两个会计年度的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和预算额度的调整,还涉及相应款项的退回和支付额度的冲正。对于此类业务如何在符合双重要求标准的前提下进行操作,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2)预算管理体制本身不够完善。目前,高校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国家预算管理还属于粗放型。加上预算科目设置不够合理,预算准备的时间不充分,预算审批的质量不高。学校内部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预算准备资料不详细,造成预算执行随意性很大,为财务管理带来了许多隐患。

(3)部属高校向二级核算单位进行资金划转存在障碍。首先,按照财政有关规定:“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不得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目前,在某些部属高校,后勤服务部门或后勤集团仍然属于二级核算单位,其收支须纳入学校统一预算。按照上述规定既然不得由零余额账户划转,高校只能动用自有资金向这些单位进行划转用于支付服务报酬或维持二级核算单位的正常运转。其次,目前部属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参差不齐,有些部属高校的后勤集团已经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其账户户名仍为高校名称,高校在购买后勤集团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时,若运用零余额划转相应资金,表面上则会显示为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对于这一做法是否合规,目前尚无政策性文件确定。再次,《暂行办法》实施之后,财政收支管理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对于运用自有资金向二级核算单位进行商品和劳务的对价给付或政策性补贴发放的部属高校,如果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采用额度返还方式且上述规定不加细化或调整,高校的自有资金则有可能规模缩减,或者出现高校不得已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其他社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弊端是,一方面后勤部门为高校提供具有质量保证和售后支持的商品或服务的途径有可能受到阻碍,高校后勤部门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是提高了高校向社会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

2.收支改革制度本身有待完善

(1)财政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的额度拨付方式没有完全实现。目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部属高校的实际工作中,授权支付比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直接支付的资金相对很少,发生笔数也非常少。这种现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向

参见《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说明》:“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现阶段实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授权预算单位分散支付为辅的资金拨付方式,比较适应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和提高支付效率的要求。”是不相符的。

(2)财政授权额度到账不及时。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年初:一是新年度用款计划批复晚,造成财政授权额度下达晚;二是上年结余额度返回时间也较晚。银行的财政授权额度从总行传递到底层业务支行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3)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偏晚,形成归还垫款的现象。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高校的专项支出计划下达比较晚,致使预算、用款额度的下达也相对迟缓。为了不影响高校正常工作的连续性、工期等,在额度未到的情况下,实际上许多专项在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款项到位之前已经开始实施,由此产生了财政资金的归垫问题。

(4)支付结算和拨款手续繁杂,支付结算手段不能完全满足改革的需要。在进行日常国库集中支付的授权支付的操作中,会计人员每办理一笔授权支付业务都要明确该笔业务的类、款、项分类,准确填写12位码的授权支付令。拨款手续和财政直接支付的手续比授权支付更加复杂。

(5)《暂行办法》有待在讨论和实践中加以完善。按照现稿《暂行办法》的规定,非税收入上缴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作量大幅增加的现象,需要部属高校和银行适应和磨合。此外,目前某些部属高校的贷款本息偿还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非税收入,非税收入上缴后本息偿还的资金来源和及时性也需明确。

四、部属高校财政资金收支制度改革深化策略

收支改革既能在宏观层面上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又能在微观领域促进部属高校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部属高校应该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变求改,完善制度,积极配合,落实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增强收支改革的积极作用。

1.提高对收支改革的认识

(1)认清财政性资金的性质。收支改革的主要对象是财政性资金。履行职责管理公共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同时,财政部等政府部门代表公众享有对财政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利。部属高校的性质决定其成立目的主要是代行政府的职能,在市场调节无效的公共教育事业领域为社会提供服务,其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筹集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资源并且科学运用这些资源助其社会职能的实现。部属院校作为事业单位,在为社会提供准公共产品时,需要使用财政资金,同时接受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2)财务管理的重心转向预算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财政年度预算和执行结果都要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法定增长水平,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随着国家倾斜性资金的大量投入,部属高校的办学经费将相对日渐充足,筹资紧迫性将减弱。同时,财务管理的重心将转向大量教育经费的支出管理。一方面,公共财政资金大量投入,部属高校办学项目、科研项目众多,不同的委托主体对资金的财务管理要求各不相同,对资金支出分类管理工作和保障效率、安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收支改革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预算的指标管理、追加和调整方面规定得愈发细化严格,在事后、事中,甚至事前都有控制的前提下,部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使用财政资金。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部属高校总支出比例的不断提高,财政对资金使用的刚性要求越来越强,并将促进部属高校预算管理各方面工作水平的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重心转向预算管理。

2.完善收支改革制度

(1)加强国库直接支付方式的主导地位。工资统发,即工资等个人收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放,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人员经费在部属高校支出中的比例逐年上升,某些文科类院校的人员经费支出可以占总支出的25%。工资统发的实施,将使国库直接支付的资金比例超过授权支付,这将正确体现改革的管理方向。实现工资统发促进高校工资数据更加透明,便于各方面的监督、检查;有助于加强人员编制管理,统一工资发放内容和标准,监控发放数据避免超标准发放,保障了不同单位间的待遇公平,可以遏制部门和单位“三乱”现象。实现工资统发可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支出业务,加大对预算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有助于消灭“小金库”等腐败现象。

目前,随着个人所得税的实名制管理,各个部属高校逐渐统一了个人费用的发放时间,为工资统发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教育部对部属高校定员定岗工作的要求,各高校正在核实正式人员编制。财政部门的工资统发系统经过多次改造和升级,工资统发专业队伍已经建立。海南大学等地方院校已经实行了工资统发,部属高校也已基本具备推广条件,在部属高校实行工资统发,将使收支改革走向深入。

(2)建立预拨和快速追加等制度。财政资金归垫问题产生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可以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项目,而这些项目都是有预算计划的,也就是说只有预算内的项目支出才会导致财政资金的归垫问题的发生。2005年财政部就已经对用款计划管理进行了重大调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要求:每年12月1日前报送下一年基本支出1―5月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第一季度用款计划。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这些用款计划如果能够在下一年的1月1日,保证预算单位能够使用是最理想的结果。可是由于体制问题,用款计划实际批复的时间,一般在下一年2月的中下旬甚至更晚。年末结余额度返还也要在下一年2月初才能使用。建立相应的用款计划预拨制度、快速追加制度,可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及时性,避免归垫问题的发生。

(3)通过建立安全高效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监控体系,实现监督、控制自动化等功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加强对于具体工作的再认识,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管理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合并各类工作流程。积极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等辅助管理工具,科学的设置关键控制点,建立财、库、银、校一体化的安全准确的快速网络软件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达到节约资源,提高办公效率的目的。

(4)建立完善的反馈和指导体系。改革总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准确也会延缓问题的解决。建立完善的反馈体系,可以让领导者及时了解工作的状况,控制协调整体工作;可以让具体工作者及时与相关环节沟通,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完善的指导体系是指建立问题的快速解决体系,改革工作评价体系以及改进方案的制订、实施体系。

3.推进配套制度改革

从整体改革方案来看,收支制度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及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都是预算管理整体改革的一部分。收支制度改革中的财政用款计划的编制和监督执行可以认为是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的改革。我国目前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原有的许多法律法规需要修订。随着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还要建立新的法律法规。这些工作都是为了适应目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客观需要。根据改革的需要,财政部预算司已经出版了《部门预算编制指南―2008年》。书中明确了2008年预算编制的思路、原则和具体的做法,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与改革、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等规定进行了讲解,推出了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改革试行方案。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正在修改和讨论之中,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将更加倾向于权责发生制。随着修订后的《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票据法》等许多法律法规的逐渐推出,法律制度的不协调将会改变。

4.积极配合收支改革

(1)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方面。部属高校要领会收支改革的精神,科学预测支出用款情况,认真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严格按规定流程、指定用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资金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严肃性,避免预算的随意性,体现预算的超前性。另一方面,部属高校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探索和建立校内预算管理体系。部属高校应遵循以下原则构建合理的内部预算管理体系:“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统一领导与自主决策相结合;构建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只有内部具有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对外拥有强大的预算管理功能,才能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而使财务管理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多方调动、积极主动地配合收支改革。

(2)多渠道提高财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部属高校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大家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起来。要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请示工作,寻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组织开展银行、高校财务人员的业务交流。实现内部协调、外部顺畅,从人力资源上保障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工作在部属高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薛萃.国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与管理制度改革实用手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7.

[2] 财政部国库司.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执行培训讲解[R].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3.

[3] 王雍君.国库改革与政府现金管理[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

[4] 张志晖.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事业财会,2006,(6):58-60.

[5] 邹长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湖南社会科学,2005,(3):86-89.

[6] 柏斯魁.教育部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情况和建议[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4,(5):24-26.

[7] 孙广平.完善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建议[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4,(9):31-32.

[8] 应益华.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刍议[J]. 财会月刊(理论),2005,(11):52-53.

[9] 赵炳起.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的高校财务管理问题探析[J]. 事业财会,2006,(4):8-11.

[10]高茵,郑莉.高校投资结构与经费来源分析[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6,(8):99-102.

A Study on Treasury Centralized Receipts and Payments System Reform

――From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Activities in Universities Directly under MOE

LIU Jing-wei

(Financial Dept.,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29, China)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the content summary of treasury centralized receipts and payments system reform,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forecasts the affects of reform to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activities in universities directly under MOE., concludes the main practice problems in the progress of reform, and then probes the strategies which will help to further reform in universities directly under MOE.

[WTHZ]Key words:

收支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收支分类;预算管理;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0-0100-02

收支分类指的是在财务分类上将类别、项目明晰化,在收支分类改革下,具体科目设置以及分类体系均有所变化,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监管力度将极大增强,我国财政信息管理力度也会不断加大。收支分类的改良是我国财政部门在长期运行下的重要决策,通过对预算监督的强化及对预算支出的更优管理,将政府部门各项收入清晰、完整地反映出来,同时将政府部门的职能规划、活动直观、详细的反映。收支分类规范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必将明显改善我国政府职能的落实,促使预算管理合理化,对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发展添砖加瓦。

一、收支分类的内容

(一)收入分类

收入分类包含普通收入,如社保收入、基金收入、预算(包含预算外)收入等,均属于政府收入范畴。将收支明确分类可明确政府在经济收入上的各项来源,合理调整新增收入,有利于财政部门的分析统计。

(二)支出功能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包含预算下政府部门的总体支出,将预算外资金也包含其中。支出功能分类是按照支出项目所属功能进行分类的,将传统按照支出部门分类的方式替代,令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得以直观并且集中的反映。

(三)支出经济分类

这一分类指的是将政府部门在各项经济支出上的具体用途及性质加以分类,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资金的花费,属于直接对资金进行管理的一项分类方式。

二、收支分类制度优化的作用

(一)预算管理更为准确

在归类方面,改良后的收支分类体系将分类设定为分级、统一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各部门职能状态合理的展现,让信息达到公开状态,对于我国理财民主化、透明化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效果。在收支分类要求下,账目反映能够通过支出经济及支出功能两方面完成,这种双重反映下政府部门对财务收支明细将更为清晰,为政府预算提供依据。同时,在某些特殊类别的管理方面,其管理者发生了变化,例如政府收支分类中加入了社保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在财政资金的总体规划架构上更为明确。这样一来,国家对财政统计管理力度更强,也能够为财政结构调整与收支总量控制提供可靠信息。

(二)明确政府预算范畴

政府在收支分类上的变革能够让财政管理在架构上更为明确,将政府收入的来源全方位反映,并将来源类型标明。在收支分类改革下,新标准更适合我国现有国情,将政府收入合理分类,如分为贷款转贷、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社会保险收入、基金收入、债务收入等,在分类上相对于传统模式更为细致,在预算收入范围上有了更明确界定。换言之,在收治分类调整下,政府预算收入更明确的将范围界定,将所有发生的预算收支包含进政府预算领域,明确界定政府预算轮廓。收支分类的这一举措让预算控制更为具体,更适合于我国当前发展状态需求。

(三)有效避免财务信息失真

对于政府而言,在预算编制上通常金额较大,若没有有效、合理的分类收支明细可能出现财务信息失真现象。我国现有预算编制在细化程度上并不高,改良后的收支分类规范设定了12个大类科目,将资金明细项目提升至90多个,进一步加强了对预算的细化管理。相对于传统状态而言,细化后的规范能够更明确、全面的将预算反映,对财务的控制力度显著加强。

三、收支分类规范下管理优化策略

(一)重视人员管理

首先,强化管理收支分类人员从业资格,这样可从根源上保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一名专业且合格的收支分类管理人员其专业知识与实践基础必须扎实与严格。同时,收支分类行业也应该确保每位通过审计考核的人员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为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他们亦需接受相关考核,只有拥有资格证书才能有参与财务管理工作的权利。其次,需对内部审计技术职称考试予以建立健全,这样可保证收支分类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收支分类人员的优质不仅体现在其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管理方面的知识。因此在收支分类技术职称考试中均应将上述内容涵盖在内,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获取证书,才能确保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高质量。然后,强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收支分类管理人员必须对职业道德规范予以建立健全,确立道德标准,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后使道德修养获得提升,并通过不同渠道、方式以及途径开展职业道德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结果的公正与客观性。最后增加后续教育。可邀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对各种新技术与新知识予以掌握。而后为部门人员提供考察或者培训机会,开展后续教育,可每年进行多次。要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同时知识宽度要大,以开阔人员眼界,对经验予以交流。此外,人员还需采用自学形式对自身业务素质予以提升,只有大量对知识予以积累才能从根本上增强自身理论知识水平与专业操作技能。

(二)加强收支分类监督与指导

在收支分类工作中,统筹管理者有重要作用,为确保收支分类质量需将领导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于统筹管理者的要求为不仅要具备综合业务能力,还要具备专业经验,因此水平与能力对于收支分类质量有着直接影响。统筹管理者不仅要做好各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工作,还应该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此外,政府或企业还需对书面化质量控制单予以建立,以明确划分各个人员的目标、职责以及相应惩处措施等,进而对收支分类工作人员的质控意识予以培养,使其在工作中更加主动与积极。

除内部管理外,收支分类管理还需实施外部监督方式,通过第三方核查收支分类是否明确,同时对存在变动的项目予以管理评价,找出收支分类调整后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外部评价通常由收支分类机构外部的检查小组开展,主要检查内容为内部审计质量保证项目,人员来源通常为管理咨询单位、组织内部其他人员或者机构、其他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开展外部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对收支分类机构的操作质量予以评价,继而为财政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保障,避免由于对收支分类信息的不了解造成财务管理上的疏漏。

(三)强化内部审计职业组织的管理力度与职责要求

以企事业单位为例,只有促使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权与管理权合为一体,才可基于宏观层面促使内部审计控制主体得以形成。当前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若企业规模较大,其董事会均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在于对企业内部监督予以决策管理,不会涉及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起监督作用。内部审计部门在报告工作时其上级管理部门为董事会或者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很高,可随时审计各个部门或者工作人员,甚至董事长和股东。若审计部门提出了建议或者意见,被审计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将其落实到位。在西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之所以成效显著,离不开内部审计组织的权威性、地位高以及独立性。

(四)权责发生制

在现如今预算控制中,最好能够采用权责发生制及收付实现制两者综合管理部分项目。在支出资金方面,可实现一方面在权责发生制下按照债券或是政府产权增加,另一方面通过收付实现制规划为预算支出。若存在长期投资下的项目收入,可规划为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债券或产权减少及收付实现制下的预算增加。对于外债的收回或借入,也可按照权责发生制下的债务支出或债务收入,及收付实现制下的债务支出或债务收入。这样一来,在双基础制管理下债务的变动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将政府部门资金支出类别加以统计,有利于支出功能分类的改善。

(五)预算公开化管理

在公共财政建设体系中,预算的公开化、阳光化属于重要环节,要求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将自身在财务上的规划与实际情况向社会大众公开,以达到共同监管的效果。收支分类管理上的变动让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更为清晰,各项目明细可清楚罗列,在公开化管理下能够有效避免群众意志被官员意志替代,可显著降低资金浪费及暗箱操作几率。在收支分类更为明确的管理下,预算的执行不再像传统管理中那样具有一定随意性,各部门的职能活动中方向、结构及总量均有所反映,尤其在财政支出领域,在具体用途及项目上能够更条理化地面向大众,保障预算内容及预算决策的真实性与透明性。

四、结语

本文着重研究了收支分类的作用及收支分类规范下财务管理的优化策略,认识到收支分类管理是目前我国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财政预算、支出的有效管理办法,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财政管理举措。收支分类的改革属于国家发展进程下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高效、民主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推动举措。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收支分类的完善并非单纯制度上的改革可决定,还需各管理者在观念上及自身责任意识上不断提升,同时加强社会多方面的支持、理解与协作,让收支分类体系的作用切实发挥,提升我国财务管理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周伟峰.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预算会计工作的影响――基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23):

106-107.

[2] 赵蕾.从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评价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改革[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1,(44):126-127.

收支制度范文第5篇

1、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如何管好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简单地说就是十二个字:民主理财,建章建制,依规办事。当前,着重抓好五项工作的落实。

①使用统一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到乡镇农经站购领票据,并严格执行票据的购领、使用、缴销制度。各项集体资金收入必须由村财务联络员开具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白条收据和其他收据收费,严禁不开票收钱。

②严格收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资金和收入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在3日内全额缴存乡镇集体资金专户,并在当月按票款同行的原则,到乡镇农村会计中心结算清楚,严禁瞒报、拒报收入、坐收坐支,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村级平时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这方面是有教训的,今年年初,我市东乡片某村支部书记兼报帐员,将出售林场款,制种保存金等6万多元挪用无法归还,现外出不知去向。

③规范支出凭证。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发票或符合要求的合法票据,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帐,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放过:“即原始凭证要求不齐全不放过;不是正规发票不放过;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放过;单据未经相关人员审批的不放过;违反有关财务制度开支标准的不放过。

④严格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村财务开支要坚持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加强监管,强化责任的原则。具体审批权限:①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在集体授权的限额开支之内,由村委主任审批;②未经研究决定的开支,视各村实际,原则上300元以内由村委主任审批,300元以上需经支村两委研究后,由村委主任审批。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批钱,更不要当报帐员。

⑤村组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决定,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2、落实村级财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资格管理,凭证上岗。村级财务联络员必须经过市农经局或财政局的业务培训,乡镇组织考核,取得由省农经局核发的农村财会人员《会计证》才能上岗。原则上市乡农经部门对村财务联络员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从业资格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要强化培训。连续两年不合格者要取消报账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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