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目前,我镇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经营不规范、“黑气源”、“黑气站”等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遇制和防范燃气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快整治,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解决我镇燃气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狠抓以燃气经营站点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镇燃气经营站点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本镇燃气经营站点场所、设施,整治供应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施、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强化液化石油气气瓶全过程监管;全面排查居民用户、工商用户安全用气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扎实整改,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压降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本镇燃气安全有序运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XX任组长,人大副主席XX任副组长,城镇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XX交警中队、各村(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镇办,苏武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液化石油气安全

1.未经许可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的;

2.非法充装、瓶对瓶倒装液化气的;

3.充装和使用螺栓联接液化气钢瓶和达到报废年限液化气钢瓶;

4.充装和使用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液化气钢瓶的;

5.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的;

6.储存液化气钢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7.流动性经营、充装和隐蔽性的经营、充装的;

8作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专业技能培训或考战不合格,

无证上岗,不穿工作服的;

9.无安全事故应念预来和应急处突预案,无抢险救援物资和反恐防范器械,无定期组织演练的。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检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和宣传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二)应急办。

对城镇燃气行业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未达到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站点及储存场所,依法督促整改。

(三)城镇办。

配合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根据《XX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燃气经营站点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市场监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行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五)运管所。

负责对城镇燃气行业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

(六)XX派出所。

配合相关部门对城镇燃气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制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各村(居)委会。

配合开展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摸清本辖区内燃气经营情况,做到不瞒报漏报,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配合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发现违法充装行为(流动充装、非法倒装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各燃气经营站点在对经营场所、设施自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逐项、逐条对照核实,凡是能够在短期内进行整改的务必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内的燃气经营站点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和检查,督促经营站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制订出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督查阶段(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

由镇城镇办牵头,联合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运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对全镇燃气经营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三)整改和落实阶段(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20日)。

各燃气经营站点对自查自纠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督查督办,齐抓共管,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建立燃气经营站点保护长效机制(2020年7月20日2020年12月15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相应建立燃气经营站点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燃气经营站点保护工作和隐患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设施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燃气经营站点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打好以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切实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舆论,采取各种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提高经营者和用户的安全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实施部门联动。

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在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之间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突出密切配合,严查严处。

各相关部门要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我街制定的方案,由xx街道城管办及城管执法中队牵头,联合安监、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对全街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市场进行了联合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我街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街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x月x日上午召开专门动员会议,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职责分工,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紧跟部署,街道在朝阳社区前坪开展了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指导、督促广大居民按照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3、联合整治情况: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从燃气代充点场地、消防安全设施、燃气存储、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位于朝阳后街39号“澄海燃气朝阳供汽站”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属违法违规经营,同时,因该站区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无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计划、无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器过期等,朝阳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对涉事站区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书,并要求当事人将非法储存、买卖的液化气罐瓶全数退回至供应单位进行统一处理,朝阳工商所对该门店进行现场查封,xx月xx日立案,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xx元。

下一阶段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检查机制,强化其安全管理理念及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的办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点

(一)排查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瓶储站、灌装站、小区燃气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瓶储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居民区内建筑物占压、与其他地下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治理情况;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表等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经常性检修维护情况。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冻涨、地质沉降等原因导致的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系统排查。

(二)排查燃气运输,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情况。严格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运输行为的排查,检查运输车辆证照审核、遵章运行情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排查,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使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进行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燃气流向农村市场。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发放宣传单、进小区广播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三)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居民小区内瓶储站、楼内和地下管网安全运行进行排查;集中开展一次城区内供气小区入户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阀门、软管及两端接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具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情况。

(四)排查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燃气企业应急力量配备情况,保证有与企业性质相符的抢险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企业应急机制建立情况,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

三、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安全科科长李刚、县燃气管理中心主任杨廷文担任,成员由县燃气管理中心副职领导组成。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廷文兼任。

四、职责与分工

局安全科负责此次排查治理行动的协调工作;县燃气管理中心负责按此方案执行监督排查、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中旬前,组织各燃气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中旬-2021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管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管道维护工作的主要性

石油天燃气是国家主要的战略资源,石油天燃气管道维护工作事关国家动力保证和发展不变大局。《石油天燃气管道维护法》的执行,对进一步保证石油天燃气保送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动力安全具有主要意义和效果。我县是石油天燃气管道里程长、保送量大的主要区域,承当着向、等地的天燃气和制品油保送任务,各级相关部分和企业必然要站在保证国家动力安全、维护发展不变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管道维护工作的主要性,认真贯彻《石油天燃气管道维护法》,保证我县境内管道安全疏通。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具体贯实《管道维护法》为总抓手,以增强监管责任、疏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转次序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治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维护结合的准则,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律范维护和监管行为,切实保证石油天燃气管道的平稳运转,保证国家动力大动脉的安全疏通。

(二)总体目的:落实管道安全责任制,完善管道设备维护工作长效机制,疏通沟通渠道,增强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着力处理影响管道安全的突出问题,增强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布道育,保证动力安全。

三、管道近况及维护范围

(一)天燃气主管道。全县境内天燃气主管道总长75.077KM。其中包括:1、陕京二线输气管道。2005年8月建成通气,总长36.77KM,管径1016mm,管压10Mpa,年输气才能170亿立方米,路过辛庄乡、小作镇、石街市陉矿区(1公里)、孙庄乡。2、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年12月建成通气,长度38.3KM,与陕京二线基本并行,管径1016mm,管压10Mpa,年输气才能150亿立方米。路过辛庄乡、小作镇、南陉乡、孙庄乡。3、陕京三线输气管道支线,估计年12月建成。长度18.3KM,管径219mm,管压6.3Mpa,年输气才能3亿立方米。路过孙庄乡、威州镇、微水镇。4、陕京三线输气管道支线城区管网管道。管压0.4Mpa,管径325mm,路过微水镇、城区。

(二)制品油主管道。全县境内输油主管道总长42KM,2007年建成投用,管径355.6mm,管压12.5Mpa,年输油才能321万吨,路过吴家窑乡、南王庄乡、南障城镇。

四、首要职责及任务

(一)县管道维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管道维护等严重问题,组织批示应急救援工作。

(二)县管道维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把握全县辖区内管道近况,已建输油气管道建设结构、建设质量、维护范围、维护要求、安全运转、应急救援等状况,为管道维护和监管供应具体、精确的基本材料;指导监督各乡(镇)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实行管道维护任务;负责把握处置突发事情的具体状况;制订县石油天燃气管道突发事情应急预案。

(三)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备维护和监管负总责。各乡(镇)人民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负责制订本区域内石油天燃气管道突发事情应急预案并处置突发事情;依法查处风险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对沿线群众进行管道设备安全维护的宣布道育,并负责协调停决管道设备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的暂时用地等事项。

(四)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石油天燃气企业落实管道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运转安全防护办法,整治事故隐患,监督检查管道运转生产安全状况,组织或许参加管道设备事故抢险和事故救援工作,依照有关规则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县县政府受权的生产安全事故查询处置牵头组织工作,参加或共同有关部分对其他非生产安全事故的查询。

(五)县公安局:负责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管道安全防备工作,严厉治理,严厉监控;依法查处侵犯、毁坏、偷盗、哄抢等风险管道设备安全的行为;负责突发事情现场交通控制和维持现场次序,依据需求组织群众分散、避免次惹事故,组织消防部分参加管道设备安全事故的抢险、现场戒备和事故查询处置工作。

(六)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市门站以内管道燃气企业落实管道设备安全维护和运转工作,依法查处风险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会同安监、环保等部分对治理建设选线方案的审核;对符合城乡规划的,依法归入本地城乡规划。

(七)县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的行为。协调停决有关管道设备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的暂时用地。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施工时管道的安全,保证管道设备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道路的疏通等工作。

(九)县环保局:负责管道突发事情形成情况污染和生态风险区域及风险水平监测,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提出处置建议。

(十)县监察局:负责查处相关部分不实行管道维护职责的行为,参加管道突发事情的查询处置工作。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避免在管道安全维护范围内植树造林及栽种深根作物等风险管道设备安全的行为。

(十二)县水务局:负责协调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和有关部分做好水土坚持等工作。

(十三)县质监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能指导。

(十四)县消防大队:负责管道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的制订、抢险工作,参加事故查询工作。

(十五)石油天燃气管道运营企业:是管道生产安全的责任主体,是管道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自我约束、继续改良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厉执行管道设备运转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安全治理准则;设置分明的安全维护标记,装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设立并向社会抢修电话,执行24小时价班;制订应急预案,实时扫除、处置毛病和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指导。各相关乡(镇)县政府要依照《管道维护法》要求,明确主管部分,成立响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首要指导亲身抓,分担指导详细抓,坚持起“县政府指导、部分联动、地企结合、群众参加监督”的安全防护工作机制,的确增强对管道维护工作的组织指导,构成管道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维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按期研讨部署,协调停决工作中的严重问题,具体落实管道维护工作的各项办法,把管道维护工作做细、做实,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安全。

(二)严厉落实主体责任。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共同县政府和有关部分的监管,切实实行好管道维护和安全运转的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内部治理,加大技防和安保经费投入,切实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准则,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严厉防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真正坚持一支高本质的管道巡护队伍,加大力度,创新工作,完成有用的管道维护。

(三)增强沟通协调。各级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与有关部分和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实时沟通,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管道近况,把握已建输油气管道建设结构、建设质量、维护范围、维护要求、安全运转、应急救援等状况,为管道的维护监管供应具体、精确的基本材料。管道企业要自动向本地县政府汇报工作,提交管道隐患整治目次,亲密共同,实时处置影响管道安全的各类问题,一起做好管道安全维护工作。

(四)增强指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分要增强共同、通力协作、分工负责,构成合力,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管道维护工作的指导,采取有用办法,协助企业处理工作中呈现的实践坚苦和详细问题,坚持健全事故隐患排查管治准则、严重事故隐患申报准则和事故隐患排查管治责任制。对排查确认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制订完好改办法,做到责任、办法、资金、时间及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严重事故隐患排查管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查责任。要进一步增强管道安全信息化建设,坚持健全长途监控系统。完善安全结合督导工作机制,按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缘由,研讨探究监督治理工作办法和方法,切实把监督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严厉执行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导准则,对重点事情和问题较多的管段下发《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大力清算违章占压。针对违章占压触及面广、牵扯好处复杂、清算难度大的特点,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准则,有方案、有步调地清算违章占压。对人口密集、占压严厉、风险性大的占压点,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要与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一起研讨办法,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要积极探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主管部分牵头,企业亲密共同,集中清算整治违章占压的有用方法,彻底消除管道占压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执行新建占压申报准则。因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速,新的违章占压随时都能够发生。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要增强巡护,一旦发现新建违章占压,要实时申报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还抄报县、市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会同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采取切实有用办法,果断避免新建违章占压。

(七)杜绝第三方施工毁坏。在管道安全维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事前申报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责成施工单位制订管道安全维护方案,采取响应的维护办法。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24小时价班看管,保证不发生问题。管道沿线县政府和有关部分在规划审批项目,以及从事房屋、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施工时,要充分思索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触及管道安全,应约请安全监管部分和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参与项目审查。

(八)加大对毁坏管道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依照《管道维护法》规则,与公安、国土、安监等部分共同,积极采取有用办法保证管道设备安全,实时组织有关部分避免、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犯、毁坏、偷盗、哄抢管道设备和管道保送的石油、天燃气以及其他风险管道设备安全的行为。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两个主体的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职责,广泛发动群众,狠抓事故预防,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夏秋两季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活动”),检查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各类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我市百日整治活动由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及市属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相应成立百日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四、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10月20日。

五、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活动以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燃气、旅游和建设领域(包括市政工程维护)为重点,涉及各行业、企业和各社会单位。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一)消防安全方面。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机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特别是对我市在5-6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查出的严重火灾隐患,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火灾隐患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强制推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制度,提高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用性,检验消防系统的有效性。要组织好“乌洽会”、“国庆节”等节庆会展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集中整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司机、司乘、押运人员的管理,防止疲劳驾驶,杜绝人、车带“病”运行;针对客货运输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从业活动。加强危险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监控,加大路面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惩戒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

(三)煤矿安全方面。要对正常生产矿井、批准保留矿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技术改造矿井要严格审查许可证件和作业条件,坚决打击不顾条件盲目建井和以建井为名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督促各类煤矿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开展全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培训,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集中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坚决取缔非法从业单位,规范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

(五)燃气安全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市燃气管理条例》,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燃气设施的巡检、检测、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抢险预案;继续加强对民用燃气钢瓶市场的整治,加强对车用燃气钢瓶的管理和强制检测工作,坚决清理非法经营、运输燃气钢瓶的行为。

(六)旅游安全方面。督促旅游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加强对景区(点)游艺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加强对旅游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管理,确保游客交通安全。

(七)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夏秋两季期间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及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气伤害、机械伤害和急性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其他行业也要按照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排查和治理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要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

六、责任分工

(一)市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煤炭工业局、安监局、城市交通局、旅游局、建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旅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市经委、贸发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市级管辖范围内的百日整治工作。

(三)市属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四)各区(县)负责组织前述行业和单位以外的百日整治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各自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百日整治活动,保证整治活动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住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题研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落实监管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

(三)各区(县)、各部门既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又要通力合作,配合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在检查中发现职权范围外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对不立即处理可能引发重大恶性事故的隐患,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四)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百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集中整治的效果,巩固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