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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范文第1篇

一、加强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和应急设施建设。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和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准确率;加强市域突发强降雨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完善旱情监测试点建设;优化大江大河重要河段洪水预报及洪水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和时效;加强地震台网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层森林防火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对气象、洪涝、干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动植物病虫害等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加快编制全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各区、各单位应急物资储备规模。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储备新形式,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品种齐备、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规划指导,在灾害易发和多发区域,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等空旷场地和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和应急指示牌,划定紧急疏散通道,建立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二、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联动和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立足基层、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方针,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防灾减灾,促进防灾减灾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要发展壮大各级防灾减灾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村)灾害信息员网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联动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志愿服务。要科学制订和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防灾减灾工作预案,加强灾害预警监测,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灾害巡查、巡访工作制度,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基层单位的综合减灾水平。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本区域、本单位、本系统的防灾减灾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安排有关项目和资金;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将防灾减灾工作资金纳入预算,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科学决策机制,为全市防灾减灾工作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合理化建议,对市级重大防灾减灾项目进行评审和评估,研究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思路,会商灾情发展趋势,评估灾害损失。

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城乡基层,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开展知识答题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宣传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抓好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关键环节,突出消防治安、生产安全、医疗救护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研讨和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基层干部群众对防灾减灾工作措施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和灾害易发地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全市大、中、小学校组织开设防灾减灾专题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专家讲座、宣传板报、应急演练等方式,讲授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防灾应急能力。

四、强化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主任,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订、协调指导等工作。市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各区人民政府是负责本辖区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辖区单位、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不断增强全社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要将防灾减灾工作作为本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纳入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各项防灾减灾工作措施的落实。

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范文第2篇

为吸取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震灾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地震局就加强震情监视和应急处置工作下发了紧急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了防震减灾相关体系建设,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当前地震灾害面临的新形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面对严峻的防灾工作形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当前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真正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不定期地播放、刊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特别是在“5.12”与“7.28”防震减灾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重点时段和活动中,市地震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震减灾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地震灾害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刊登防震减灾公益广告,编写和印制防震减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大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共同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要抓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阵地和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开设防震减灾专题讲座,增强广大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各中小学校要结合自然、地理等课程,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要在教育网站上链接相关防震减灾知识和视频宣传片。有条件的中学,可结合学生兴趣小组,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室,在地震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地震基础知识学习。完善现有地震台站设施和功能,充分发挥地震台站科普宣传作用,切实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培训,争创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三、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管理的各项体系建设,在原有的地震应急预案基础上,强化管理,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市地震局要切实做好全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和地震小区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监测设施和能力建设。要加强对我市地震台、各前兆观测点和宏观群测点的管理,确保信息节点24小时正常运行,准确传输相关数据,保证地震监测台站设施不受外界干扰,严厉打击破坏地震监测站的设备设施、房屋建筑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准确收集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分析会商,主动、及时地向上级报告信息,积极为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严防地震谣传、误传的发生。继续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兼职助理员等“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制订“三网一员”建设方案,制定和完善目标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配备防震减灾兼职助理员,形成健全的群测群防网络。强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将地震应急体系纳入全市抗灾防灾大体系统一规划、建设,重新修订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建立指挥平台,加强应急通信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实现与市应急平台对接,构建上下贯通、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

市住建委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在项目选址上,应尽量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在项目设计、审查上,要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在项目审批上,有关部门应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审批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市民政局要做好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积极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增加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适应性品种和数量。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网络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救灾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市房管中心要加强对社区的管理,指导各社区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宣传,组织社区每年开展2次地震宣传活动,努力丰富活动内容,切实提高防震减灾意识,积极组织社区参加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工作,全面推进示范社区建设。

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应急演练管理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坚持不懈地宣传教育、排查消除隐患、常规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安全工作,提高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结合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编制学校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改造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校舍加固改造、重建工程时间。

市财政局要在保证地震部门基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还应安排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群测群防、地震台站建设和运行等财政经常性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范文第3篇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中省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十分关心。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我市毗邻汶川特大地震余震发生区的实际,进一步深刻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扎实认真地落实防震减灾各项措施。

(一)将防震减灾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切实纳入到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计划中,要充分体现防震减灾工作内容。要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挥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地震科技攻关,增加地震设施手段。对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项目,从立项到经费安排方面要给予倾斜。要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测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大力推进实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程抗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场地抗震和结构抗震技术措施的落实,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救助工作水平。

(二)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制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市、县区都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完善宣传网络,加强阵地式宣传。要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法制观念和意识。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即将实施。各县区要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技之春宣传月、唐山地震纪念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防震避险知识教育。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中,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录音录像、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包括农村在内的广大群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帮助群众消除恐震心理,增强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每个县区要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并逐步推广。各级学校也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使广大学生能够掌握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避险知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加强新闻媒体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平台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三)不断强化防震减灾执法工作。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与监督,加强抗震设防的执法检查;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加大防震减灾相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健全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体系,坚持经常性研究防震减灾工作的会议制度,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目标考核,把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市、县区地震行政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明确职责。依据省地震局重新确定的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我市汉台、宁强、略阳、勉县、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八县区要重点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县区在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时研究单设,条件暂不成熟的可与科技等有关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牌子、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同时,各乡镇要确定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落实基层防震减灾日常工作,抓好“三网一员”建设,巩固群测群防工作基础。各县区、乡镇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要在6月底前分别报市地震局备案。要加强对地震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市、县区地震工作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防震减灾综合工作能力。

二、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测,积极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地震监测预测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要努力探索和揭示地震发生发展的规律,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能力。

(一)继续严密监视震情变化。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地震地质环境、地震地质构造及其活动规律和地震预警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措施,坚持重大异常速报制度,及时做好资料分析,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提高震情分析会商水平,确保各类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地震监测资料质量可靠,地震信息及时传递。要规范地震信息行为,积极探索逐步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的渠道,使群众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二)努力加快台网改造建设步伐。要按照“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前兆台网合理布设、基本实现地震烈度速报”的目标,将监测台网建设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强省、市、县区的沟通,统筹安排经费,进一步加密测震、强震、前兆台网密度,新增监测手段;加快实施**GPS监测项目;开展陕南地区跨断层流动监测。今明两年我市要建设完成12个强震观测台,7个测震台,5个A+级GPS测点,4个形变台,8个跨断层一级水准观测点,3个断层流体观测台,到20**年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区要建至少2个断层观测台,其他县至少应建1个断层观测台。要健全地震信息网络,建成市级区域台网中心和地震速报平台,以市地震信息节点为平台,建立全市防震减灾虚拟网络,实现与各县区及周边地震联防区、协防区的地震监测信息共享,确保信息传递快速、准确。要不断引进新的观测技术和方法,逐步形成空间、地表、地下相结合,覆盖全市、与周边地区互相联网的立体观测系统,不断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三)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技宣传网、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员”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群测群防投入力度,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要以地震宏观监测技能和科普知识宣传能力为重点,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培训,使其成为基层地震工作的重要力量,巩固防震减灾宣传的前沿阵地。

三、着力抓好地震灾害防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工作

地震灾害防御的根本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地震灾害损失主要是由建(构)筑物的倒塌破坏造成的。当前我市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普遍不高,汶川地震造成大量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学校医院、村镇房屋毁坏。为确保建筑物的防震安全,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必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行政监督,加强建筑物场地抗震和结构抗震的行政审核把关和技术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国家批准的地震小区划确定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生命线等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据此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程序,为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选址和抗震设计提供必要的设防依据。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二)切实做好恢复重建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市县人民政府在制订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重视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评价和地震小区划等地震基础性探测工作。配合省上尽快组织实施汉中地震活断层探测项目和小区划项目,详细排查具体的地震地质环境,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抗震设防要求,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基本建设提供依据。认真加快全市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防震减灾技术服务,开展恢复重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使恢复重建项目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从根本上消除灾害隐患。要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对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要统一规划,逐步予以加固改造。对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及能源、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要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改造,消除隐患。加强对地震可能引起的滑坡、水库、溃坝、堰塞湖等次生灾害的防御。继续推进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建立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指标体系,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区。

(三)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村民居的地震安全水平。各县区要新建1—2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地震安全民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自觉行动。建设、地震部门要组织力量,及时提供抗震性能比较好的民居设计图和模型,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体系,为建设地震安全民居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鉴于我市乡镇机构设置情况,村镇成片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由建设、地震工作部门协同分工把关;农村零散农户建房的抗震设防工作由镇政府牵头,土地、建设、地震部门参与,采用“会商制”,共同抓好。发展改革、民政、扶贫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移民搬迁和推进安全民居工程中,将地震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扶持、引导农民建设地震安全民居。

四、不断提高地震应急能力,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从被动救灾到主动减灾的转变。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编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尽快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地震应急体系。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开展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要完善措施,建立地震快速评估基础数据更新机制,推进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市上力争20**年建成1个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县各建成1个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二)切实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平灾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县区在规划建设或改扩建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所、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根据人口密度和分布实际,应充分考虑紧急疏散和安置受灾民众的需求。**期间,受汶川地震影响灾情较重的**县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各建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市上将在2009年底前建设完成桥北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再建2处避难场所。“**”期间,其它每个县城的应急避难场所至少要能满足30%城镇人口应急避险需求。

(三)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依托消防部门,建立市、县区两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及时配备、补充救援效果好、携带方便的专业救援设备;要对现有的各行业各部门救灾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统筹现有救灾救援力量,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并加强对救灾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集中统一组织开展救灾救援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县区必须有1—2支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群众自救互救中的作用,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军地联络机制和区域联动机制,为及时应对地震突发灾害事件做好准备。

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范文第4篇

我市是地震多发区,境内地质构造复杂,构造活动强烈,地震活动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成灾重。仅1995年以来就发生了5级以上地震8次,其中,1996年7.0级地震、1998年6.2级震群、2001年5.8级和6.0级地震,共造成人员死亡397人,直接经济损失33亿元,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在频繁的地震灾害面前,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央和省的关心帮助下,在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英勇顽强,团结奋斗,没有向灾害低头,夺取了抗震救灾的一次又一次胜利。特别是1996年“2·3”地震,变大灾难为大机遇,变大灾难为大发展,夺取了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双胜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特殊的地理地质环境,防震减灾始终是摆在全市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严峻的震情形势,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显得尤其重要,这即是动员社会力量实现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市防震减灾事业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地震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多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有关作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市各族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增强,为我市成功战胜多次地震灾害,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要进一步推进我市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抓好以下环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是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保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是”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使这项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二、各级各部门配合支持,形成联动是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前提。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事关广大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普及地震知识,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配合支持,需要营造一个有钱出钱、有人出人,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基础。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对这支以地震、科技部门业务骨干为主的专业队伍加强建设,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支专业化队伍的建设,把它作为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极端气候灾害显著增多,气象灾害损失占全市GDP的3%,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07〕49号)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公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主要任务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以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建立适应各种需求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健全雷电监测、GPS/met水汽探测、风廓线仪、酸雨酸雾、土壤墒情、长江航道能见度、高速公路雾害、煤矿安全特种气象、卫星遥感、移动气象观测系统等专业观测网,形成对主城区、三峡库区、边远山区、主要工矿区、交通主干道沿线、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地面和高空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快区县(自治县)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终端建设,提高新一代天气雷达应用水平;完善现有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对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建设的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多部门协作共享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充分发挥综合观测网的效益。

(二)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信息收集处理与共享平台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驻渝部队的协作,建立各类与气象灾害相关的监测资料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处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体系能力建设,构建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有效地促进各类气象相关灾害基础信息资源、综合数据产品和信息的共享应用。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依托部级气象预测预报的技术指导,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各类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重点加强干旱、洪涝的短期气候趋势预测,高温、暴雨、寒潮、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雷电、风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积涝等衍生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结合农作物发育期预报,建立水稻、小麦、玉米、主要经济作物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预报、预警系统,为农业生产与管理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增加信息内容。做好中国气象频道的落地接收工作,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电视、电台、网站、报纸等社会公共媒体和有关部门以及电信营运企业要及时配合暴雨、大雾、冰雹、高温、干旱、雷电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重要公众场所、重要防汛工矿企业、旅游、大型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水务、电力、建筑、环保、卫生、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推进**安全气象网、**兴农网向乡村延伸,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解决好预警信息接收的瓶颈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广播、敲锣、鸣钟、吹哨、逐户通知等手段,使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众,尽最大可能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应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同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衍生灾害,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主城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城镇、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和边远山区、气象灾害频发区的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突发灾害救助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常用和应急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统一安排,在乡镇配备兼职气象员,在村配备义务气象应急信息员,及时接收、传播预警信息和负责气象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告,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气象部门要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分析气象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积涝等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气象部门要与保险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有计划地配置或更新现有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等作业装备,逐步建立地面、高空相结合的作业体系,加快渝东北人工防雹和渝西人工增雨基地的建设,加快固定炮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经作物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针对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针对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统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和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完善灾前预估、灾中和灾后评估业务流程,开展灾害影响范围、强度等的定量化评估分析业务。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监狱、人群密集场所、大型工矿企业、重大基建工程等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气象灾害特点和防灾减灾工程的现状,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实施《**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水库、塘库、堤防、城市排水设施、港口、人防、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遏制气象探测环境的持续恶化,保证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气象主管部门要组织好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四)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科研部门和高校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中小尺度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开展暴雨、雷电、大雾、风雹、高温等突出气象灾害发生规律、防御方法和精细化预报技术以及人工消雨消雾和空中水资源等科学技术研究,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严重干旱、特大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市水资源、粮食安全、生态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要在**市重大科技计划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在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设立气象防灾减灾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五)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区划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要利用GIS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气候资源的精细化区划,指导新农村建设,为城镇规划布局提供气象条件参考;要加强风能、太阳能的普查工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要依法开展对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建设、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影响研究,加强重大工程(如三峡工程)建设对**局地气候变化影响的研究。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学校、医院、大型工矿企业等建设项目布局、选址应当进行气象灾害防御论证。

(六)加强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新闻、公安、民政、教育等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编制系列气象灾害预警、预防、避险科学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介绍气象灾害的定义、分布特点、预防避险的简单实用技能。建设气象灾害预测、防御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根据我市防灾减灾特点编制教材,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科学地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压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步伐,制定气象灾害、雷电灾害防护和矿山气象安全等地方标准,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