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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

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

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其不断融合,采购管理业已成为一个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采购职能也随之发生深远变化,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渐衍变成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以及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服务对象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获取足够的竞争优势。

一直以来,南天公司的物资采购采取每年一次的采购招标方式进行,即集中全部已有的和潜在的供应商,在质量和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竞争单项产品的最低价格,胜出者即为价格最低者。此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对于公司的成本控制、防止腐败(幕后操作)、以及保障供给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企业内部各项安全体系、规章制度、规范流程的建立和完善,随着供应链理念下的现代战略采购作为一种先进管理模式的普及和发展,以及为适应南天公司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建立供应链理念下的现代战略采购制度成为公司必然选择。

建立本方案所遵循的原则为“制度明确、流程清晰、审核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南天公司物资采购流程,加强所购物资质量把关及价格审核,明确相关环节及人员的责任,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宗旨,确保南天公司所使用的每一件原辅材料及设备符合HACCP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机构设置

为适应现代战略采购要求,南天公司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组长由食品部(或经营部)分管采购工作的副经理担任,组员由下列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员、价格审核员、成本核算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或厨政总监)。物资采购小组在南天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完成公司所有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定与评估、市场调查、价格审核、质量把关、货物验收等等。

三、岗位职责

1、采购小组组长

在南天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制度制定,建立健全采购小组工作流程,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质量价格审核及确认,考核采购员及价格审核员的绩效评定,在采购小组成员的协助下选定、评估各类物资的供应商,审核采购单,处理和协调采购工作的其它事项。

2、采购员

1)负责组织实施南天公司所有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所购物资的第一道质量把关,对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不合格产品拒收或退货。

2)每月单日收集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采购信息,制定次日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要求等);将采购计划单传真给已经确认的合格供应商,并及时回收供应商的报价单,经采购小组确认后形成最终的订购单;每月双日上午九点前将所购物资运回。

3)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供应商的资信及生产能力,收集供应商提供的详细产品资料,包括营业证书、工商税务证书、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疫证书等。

3、厨师长(或厨政总监)

1)根据《餐谱》及实际需求核查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制定的采购计划,针对各类品种在餐食中的实际应用提出具体的采购要求。

2)物资采购回后参与验收工作,检查所有物资的质量,检查是否吻合采购要求,对所有采购回的物资进行第二道质量把关。

4、价格审核员

1)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到市场、超市、商场调查了解各类物资价格,每周五形成市场调查报告交采购小组组长。

2)对南天公司所有采购物资的价格负责,保证所提供的市场价格调查报告及时有效、客观真实且全面。

5、仓库保管员

1)根据采购清单核查所购回物资的外观、品种、数量、合格证及保质期,对于物资的质量进行第三道把关,对于上述项目有异议的经报告使用部门经理后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员退货。

2)根据公司仓储管理制度及时将采购回物资分类入库存放,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

6、各使用部门及班组

物资采购回后公司各使用部门代表或班组长及时清点各部门各班组申购的物资,核查所购物品的外观、品种、数量及质量,对于物资的质量进行最后一道关口把关。对于所购物资质量有异议的经报告采购小组组长后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员退货。

四、合格供应商的选定与评估

现代战略采购管理的核心为强调采购双方的交易关系、合作关系和战略联盟关系,其观念已由单纯的采购物品向取得供应能力转变。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是公司现代战略采购体系的核心,供应商管理包括的内容有:供应市场竞争分析,寻找合格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的评估,询价和报价,合同条款的谈判,最终供应商的选定,以及每年定期进行的供应商评估。

目前南天公司供应商管理选择的基本准则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这四者中,质量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对于航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与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基础。

1、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厂房、设备、设施及高素质的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能提供相关类产品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能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2、第一阶段各类物资分别选择1-3家供应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每一批次采购分别由不同的供应商报价,参照价格审核员的市场调查价格信息,采购小组组长、采购员、价格审核员三方确定其中综合价格最低者为该批次采购的定点合格供应商。试行2-3个月后,选择其中质量最稳定、价格最低、服务最好、诚信度最高者为固定的、唯一的供应商,与之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供货合同,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合格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小组向该供应商发出纠正措施要求,如两次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两次提出建议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4、各类物资在确定唯一的供应商后,对于每一批次供应商的报价,采购小组参照价格审核员的市场调查信息对其报价进行审核,该修改的予以修改,审核完毕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5、采购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每年一次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各使用单位代表根据评估体系内各个要素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对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累计分值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优秀供应商;累计分值在70-8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供应商,采购小组及时将评定情况反馈该供应商,要求作出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采购小组,有整改措施且取得效果推荐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分值在70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采购小组根据每年度供应商复评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6、《南天公司供应商评估体系》附后。

五、采购管理与流程

1、申购部门的划分

1)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2)预备材料:仓储管理部门

3)办公用品:综合管理部门

4)设备及零部件:设备动力部门

2、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1)申购经办人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采购要求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后送采购小组。

2)需紧急请购时,由申购部门于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采购部门予以紧急办理,运输方面一般以空运为主。

3)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综合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采购。

4)设备采购参照湖南公司物资采购制度执行;零部件采购结合南天公司费用年预算承包方案由设备动力部门提出请购。

3、申购核决权限

1)生产用原辅材料:由食品部各生产班组依实际生产情况提出请购,由厨师长审核后报食品部经理核决。

2)办公用品:各使用部门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由各使用部门经理审核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1千元以上的报南天总经理核决。

3)设备及零部件:单品申购金额在2百元以下的由动力班长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由食品部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3千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超过3千元的由南天公司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湖南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核决。

4、采购

1)采购作业方式

总经理对于重要材料或特殊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商议价,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采购小组办理采购作业。除上述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小组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实施采购:

a、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特性的材料,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佳,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请,采购小组定期集中办理采购。如食品部生产用原辅材料(蔬菜、食品等)。

b、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小组应事先选定合格供应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签署合同后通知各申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如食品部生产用包装材料(餐盒、包装膜)。

2)询价、比价、议价

采购员在接获申购单后依申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精选2-3家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3)呈核及核决

采购员询价完毕后,于申购单祥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采购小组组长审核,并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

4)订购

采购员接到经核决的申购单后以订购单向供应商订购。

5)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a、采购小组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b、采购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采购小组组长核示后转送申购部门,依申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6)验收与入库

所采购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后,采购员协同价格审核员、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代表或班组长对购回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仓库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入库,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数量或合格证明资料有缺陷的依照下一条款办理。

7)退货或换货

对于验收有缺陷的采购物资仓库保管员填制《不合格品评审单》,通知采购员予以退货或换货。

8)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a、采购小组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行情,并建立供应商档案,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b、采购小组应就公司内各部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c、采购小组应就公司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采购管理;管理;成本控制;管理效能;监察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地产企业采购现状和常存的问题

前几年,对于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来说,也许“钱”不是问题,如何花钱、把钱花好却是问题;但目前宏观调控下的房地产企业,利润越来越低,对成本的控制成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以花好钱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工作,位于整个价值链较前端的采购管理就是如何花好钱的重要一环。

采购管理是从采购计划开始,到采购询价、采购合同签订,一直到采购材料进场为止的过程管理。为了控制成本,降低产品价格,不同规模的企业的采购管理有很大的差异,万科、中海、招商、绿城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一般在公司总部成立材料采购中心,对电梯、设备、装修材料、卫生洁具、贵重苗木、石材等实现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统一控制材料质量,对钢材、水泥、砌块、石子等材料由施工企业采购,公司工程部门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实行跨地域开发项目,其材料管理形式通常是由公司采购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混凝土等,承建施工方采购辅助材料,如砖、沙、石子等。

纵观国内房地产企业采招管理现状,整体仍处于较粗放阶段,主要表现为重进度、轻管理,电话传真多、电子信息化少,事情做得多、知识积淀少等。综合到实际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各种案例及对采购管理的理论知识的分析,传统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企业没有合理的采购计划,没有将近期及长期的采购计划纳入统筹规划;

2、企业没有战略采购的意识,没有将采购管理上升到战略的高度;

3、缺乏明确的采购目标要求,没有有效分析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源;

4、个别企业一味寻求低价,不重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5、采购过于分散,不能达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的目的;

6、缺乏对次采购结果的有效跟踪评估;

7、缺乏对采购过程的绩效监察。

二、相关企业在采购管理的方法研究与对比

针对以上的问题,现在普遍推行招投标采购。招标采购已是目前各房地产企业普遍采用的采购方式,但其效果差异很大,有的也仅仅是一种形式,并未真正通过招标采购过程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而有的企业又一味的通过最低价中标和不断压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结果造成供应商工程实施中配合度低,提出变更、签证多,用工期和拒交房与开发单位讨价还价的等,最终对工程质量和进度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确保论文的研究有计划,有深度,出成效,并对昆山CEC公司有借鉴作用,我选取苏州附近的在招标或物资采购控制领域较有经验,或成本控制较好的三家单位进行调研,分别为苏州A公司、江苏B集团和浙江C公司。通过对上述三家企业的物资采购制度和实际操作经验的调研,分析昆山CEC公司目前采购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瑕疵。

苏州A公司为一家民营房产企业,所有采购招标工作均勿需经过当地招标管理部门,该企业招标制度中明确根据标的金额确定招标方法及审批权限,其中50万以下的采购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中标结果由总经理终审;5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是审批权限不同,1000万元以下的公开招标项目按程序由总经理终审,10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在推荐承包商及设置招标条件时,预先报董事会批准。同时制度还明确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流程,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显然对于采购管理仅有制度还不完全,还需要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此,该公司专门成立一个监察部,对各项采购工作的流程、权限、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还及时进行各项目采购成果、效率的评估,总结经验和得失,并将与采购相关的信息内容进行公布,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从而形成一个高效的良性循环,为高效的工程进度提供基础。

江苏B集团在采购制度上与苏州A公司较为相似,但是该集团有一个特色就是在多年开发经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合作良好的长期供应商数据库,同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单位评价系统,利用这套评价系统及时调整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有长期供应商数据库的前提条件下,在确保价格在同等条件、招标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规定的保证下,优先选择数据库中的企业,确保中标单位的素质和施工质量,达成预期选取优质合作企业的招标目的。

浙江C公司作为一家集团式企业项目公司,该集团公司采用项目制开发方式和集团集权式的招标方式,各项目公司不设立招标和成本控制部门,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公司自行确定,报集团公司备案,10万以上采购内容项目公司负责在年初制订招标计划报集团招标部门,由集团招标部门根据时间先后、标的金额确定合适的招标方式,充分运用集团公司强大的资源和信息平台,选取优质合作企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过程中项目公司除需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对招标计划实时进行调整外,还在招标过程中参与采购项目的考察工作对入围单位有推荐和建议权,为与中标单位的后续合作提供基础。

相对于上述三家企业各有特色和各有侧重的采购制度和方式,昆山CEC公司原有的采购程序就显得有些单薄和无力,或者说未有严格意义上的采购制度,只要是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有要求的采购项目均根据要求进场招标,而不要求公开招标的项目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各项目的要求及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这种情况使得昆山CEC公司各部门在采购时没有明确的制度指导,各项采购工作均要进行一事一问,造成采购工作时的困扰和采购工作的有所滞缓,对工程的进度有一定的影响。同样在原有的制度和方式上,昆山CEC公司根本谈不上对招标采购的效能进行监察和提升,这也是论文探索和研究的目的之一,也将为企业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三、昆山CEC公司采购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1、探索和实践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昆山CEC公司通过对上述公司的调研和对自身经验的总结,结合法律法规制订出一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招标比选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采购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权:采购工作的发起部门为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并根据各项目采购进度提供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招标范围、质量等级、招标工期、资格条件、招标控制价(建议)、报价要求、技术要求、合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工期节点、现场管理要求等)。招标工作小组由公司经营团队和提出招标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组成,负责招标工作的全过程管控。同时成立了由公司党支部、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标监督小组,负责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这样就有了一个完整的采购组织机构和清晰的职权,为后续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然后,针对采购方式界限不明确的问题,清晰的界定了所有采购项目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均采用职能部门内部比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采购项目标的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均采用公司比选的方式,由招投标部门负责,职能部门配合,委托中介机构在社会公共媒介上招标公告或在公司公共平台上公告,并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管控;采购项目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进场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这就清晰了招标的范围,同时规定了确定入选单位、开标、评标的流程。

这个制度清晰了采购工作的整体脉络,为各项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撑,为工程进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2、比较和结论

在此制度开始实施后,根据制度开展的各项采购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比如说昆山产业园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预计工程造价400万元,按照规定须采用公开进场方式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因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内,资格条件只能设置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昆山地区满足资格条件的绿化单位有四、五十家,资格预审情况下评标办法采用昆山市招标办通用的的四种方式。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和R值,根据以往进场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测算,第三种方式下R%的取值抽取到83%时评标基准价最低,但是R%抽取到83%的几率只有六分之一,经多次探讨,对于此类工程造价不是很大,投标单位较多又无法预测中标单位综合实力的项目,可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下“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资格后审方式下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招标时间可以缩短至20天(资格预审方式下从发出公告到确定入围单位至少10天,发售招标文件后20天开标,整个招标过程至少30天);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工程下浮率及中标价格,在发包人确定的投标报价的前提下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结合当地市场价格,与标办商议后,确定本工程发包价为321万元(下浮率为17%),并据此拟订招标文件及发包价,严格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开标时邀请了招标监督小组人员监督执行开标全过程,顺利完成了工程招标工作。本次招标过程严谨、有序,提高了招标时效,减小了成本管控的风险。

另外,从管理效能来看,借助财务数据,项目的最终能效体现为项目的各项主要指标,以已完工项目作为选取对象进行项目对比,见下表。

项目对比表

纵向角度来看,一期和二期采用的是滚动式开发模式,工期整体跨度5年,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性,其有效成本的时间性较强,比如土地(采用出让的方式分期取得)、主要材料-钢材、水泥、黄沙、石材等在此期间均有一定的上涨幅度;人工成本同样有大幅度的涨幅等等,基于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在此对两个项目不作纵向的对比。

横向角度来看,在此就两个项目的概算与决算进行对比。基地一期总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建设期17个月,超出概算43.33%,项目总投超概算0.94%,项目收益率低于概算10.25%,从各主要指标看基本是超概算的。

二期总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建设期17个月,项目建设已有一期的建设经验积累。同时 实施上述《招标比选管理办法》,从制度执行结果,在2013年完成二期项目建设,比概算节约了31%,项目总投比概算节约5.98%,项目收益率比概算高15.56%,财务角度看,二期各项主要指标基本是比概算节约的。

总体来看,二期在一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通过采购管理将成本控制放在指导性的位置上,做到了有效控制。

四、展望

在2013年,通过采购管理及效能监察工作的研究,结合在采购管理尤其是工程项目采购方面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相配套的招标比选管理制度,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已经初见成效,所以在近期的重点主要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以后的重点就是侧重于制度的深入细化和对制度监督流程的规范和执行,充分抓住效能监察的核心,掌握效能监察即“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对管理对象履行职责及依法管理的效率、效果、效益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建立采购管理效能监察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具体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做好责任落实、督促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环节,将采购管理及效能监察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采购管理更加精细,经营运作更加规范,确保各个建设项目在按时、保质保量、在可控的成本范围内顺利完成,为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完成保驾护航,同时也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向企业生产经营领域的延伸。

参考文献:

[1]金义合.房地产采购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林密.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组织实施“阳光采购策略”—公开透明的按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及其他部门监督

2009我们进一步强调采购工作透明,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论是大宗材料、设备还是小型材料的零星采购,都尽量多的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即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时候,也始终坚持这个原则,邀请审计部相关人员一起询比价,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即确保工作的透明,同时保证了工程进度。

1、完善制度,职责明确,按章办事。

2009通过组织学习《采购管理战略》和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通过换版之机完善了更具操作性的《材料、设备采购控制流程》、《采购及供方评价作业指导书》等采购管理制度。制度清楚,操作有据可查,为阳光采购奠定了理论基础。

2、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开招标。

采购部按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邀标单位都在三家以上,有的多达十余家,并且邀标谈质论价全过程总工办、工程部、审计部、采购部都参与,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

3、采购效益全线凸现。

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采购策略后,同等的材料设备价格东和湾比东和银都便宜了,东和春天西区比东区价格降低了3-5%。为公司节约了100多万的采购资金,直观有效地降低了材料设备采购成本。

4、监督机制基本形成。

做好价格和技术规格分离和职能定位工作,价格必须经采供部和审计部,技术必须经工程部和总工办,形成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防范、抑制腐败。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库和材料价格监管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企业利润。

二、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等方面开展工作

2009采供部继续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的工作目标,要求采购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询比价,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要求各长期合作供应商在原东和银都、东和湾、东和春天的原价位的基础上下浮5-8个百分点(当然针对部分价格较高而又不降价的供货商我们也做了局部调整)。同时调整了部份工作程序,增加了采购复核环节,采取由采供部副经理在采购人员对材料、设备询比价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再由采供部经理进一步复核,实行了“采购部的两级价格复核机制”,然后再传送审计部复核。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采供人员也在每一项具体工作和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得到煅练。

三、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

2009采供部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应商管理,本着对每一位来访的供应商负责的态度,制定了《采购供应部供方信息表》,对每一位来访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登记,确保了每一个供应商资料不会流失。同时也利于采供对供应商信息的掌握,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信息空间。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在进行邀标报价之前,对商家进行评价和分析,合格者才能进入合格供方名录、才具有报价资格。

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最新思维,公司新一代的供应商也应建立在真正的战略伙伴关系上来,甚至拿他们当自己公司的部门来看待。因为公司的成本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最主要的来自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的支持力度,供应商对每家客户不同的政策特别给予我司的竞争对手的政策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司的成本核心竞争力的高低。房地产和建设行业是个相对特殊、独立的行业,供应商圈子相对独立,比如钢材、水泥可用供货商资源并不多。房地产企业都用着很多同样的供应商。因此采供部必须考虑怎样既能使供应商始终至终、一如既往的给予我们最优政策,又能更好的为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合作环境,使供应商能真正全心全意的为东和服务,抛弃双方的短期利益,谋求共同长期的健康发展。我们发展了诸如:达钢集团、拉法基水泥集团、鸽牌电线电缆公司、伊士顿电梯集团等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从而抢占节约成本、降低价格的制高点,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四、步加强对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管理

2009采供部进一步加强了对材料、设备信息的管理,每一次材料设备的计划、询比价都进行了复印留底,保持了信息资料的完整,同时输入电脑保存,建立采供部材料、设备信息库,以备随时查阅、对比。

五、提高部门工作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2009采供部特别注重,除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外,还注重在平时的每项具体工作和每个工作细节中不断的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反复强调采购人员的责任感,强调每个人对自己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到底,保证了对材料、设备有效的追踪。

六、2010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1、公司推行流程管理的契机,细化采购管理流程(10个)

房地产企业管理水平的差异最明显的体现在流程管理上的差异,流程管理成熟度是衡量企业是否进入规范化的主要标志,公司从规范化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强大的流程管理体系。抓住公司推行流程管理的契机,细化采购管理流程,从而全面提高公司采购管理水平。

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组织实施“阳光采购策略”—---公开透明的按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及其他部门监督。

XX年我们进一步强调采购工作透明,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论是大宗材料、设备还是小型材料的零星采购,都尽量多的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即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时候,也始终坚持这个原则,邀请审计部相关人员一起询比价,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即确保工作的透明,同时保证了工程进度。

1、完善制度,职责明确,按章办事。

XX年通过组织学习《采购管理战略》和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通过换版之机完善了更具操作性的《材料、设备采购控制流程》、《采购及供方评价作业指导书》等采购管理制度。制度清楚,操作有据可查,为阳光采购奠定了理论基础。

2、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开招标。

采购部按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邀标单位都在三家以上,有的多达十余家,并且邀标谈质论价全过程总工办、工程部、审计部、采购部都参与,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

3、采购效益全线凸现。

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采购策略后,同等的材料设备价格东和湾比东和银都便宜了,东和春天西区比东区价格降低了3-5%。为公司节约了100多万的采购资金,直观有效地降低了材料设备采购成本。

4、监督机制基本形成。

做好价格和技术规格分离和职能定位工作,价格必须经采供部和审计部,技术必须经工程部和总工办,形成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防范、抑制腐败。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库和材料价格监管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材料,减本少工程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企业利润。

二、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等方面开展工作

XX年采供部继续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的工作目标,要求采购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询比价,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要求各长期合作供应商在原东和银都、东和湾、东和春天的原价位的基础上下浮5-8个百分点(当然针对部分价格较高而又不降价的供货商我们也做了局部调整)。同时调整了部份工作程序,增加了采购复核环节,采取由采供部副经理在采购人员对材料、设备询比价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再由采供部经理进一步复核,实行了“采购部的两级价格复核机制”,然后再传送审计部复核。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采供人员也在每一项具体工作和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得到煅练。

三、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

小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反收购之争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在法律环境方面,我国反收购方面立法却呈现“空白”状态。本文从目标公司利益平衡角度论述了反收购决定权归属及规制这一反收购领域的基本问题。

一、我国反收购立法现状

自1993年九月“宝延风波”拉开了上市公司收购、反收购之争的帷幕后,接连不断地发生了爱使股份vs大港油田、济南百货vs华建电子、通百惠vs胜利股份等多起反收购案例。而在法律环境方面,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反收购行为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外,《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等都没有涉及上市公司的反收购的规制问题。由于缺少全面而明确的约束和规范反收购的法律制度,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反收购的实践中出现了众多的法律问题。

二、反收购中寻求目标公司利益平衡的理论基础

公司的反收购涉及到收购者、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管理层以及其它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相互交叉,错综复杂。在这些利益冲突面前,法律的立场是什么,将直接决定利益冲突中力量对比和冲突结果。那么我国公司反收购立法在这些利益冲突面前应采取何种立场呢?

传统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公司作为一种商事组织,就是资本的联合,因而奉行股东至上主义。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越来越受公司契约等股东以外其它利益主体的利益也应得以保护的社会责任理论的挑战。公司契约理论认为公司的本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连接,而非仅仅是资本的联合,股东仅是资本的投入者,公司作为合同的连接点,不但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要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当然,也有学者认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虽然有损害其它利益主体的弊端,但其具有鼓励投资、促进商业事业发展与繁荣的优点,因而此种理论应为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的我国所坚持;而股东以外的其它利益主体的利益得以保护的社会责任理论会严重影响公司效率的发挥,阻却公司管理者的积极性并最终使社会经济陷入停顿,因而不应为正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我国所采用,主张我国应坚持传统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以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选择何种理论作为立法的指导原则涉及法的价值取向问题,涉及法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何者为先的问题。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情出发,我们力求兼顾二者但在二者发生矛盾时当然是公平优于效率,否则在资本主义的英美等国在它们的判例中已经开始适用现代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努力追求社会公平的同时,社会主义的我国却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帜弃公平于不顾而一味追求效率,将是一件很有讽刺意义的事。事实上,公司在现代社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已为我国越来越多的公司法学家所认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除明确反收购不得违反股东利益外,也明确不得损害公司本身利益,这说明我国立法者已经考虑到公司本身利益,隐含着保护公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我国修正后的公司法也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迈进,它重点加强了对大股东的权利限制以及对中小股东、公司债权人的保护,而不是视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的。从现代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出发,立法者在反收购中的目标公司的各种利益冲突面前应采取中立态度,公司反收购立法的首要目的就在于在目标公司的众多的冲突利益中寻求平衡的支撑点,而不仅是保护某些股东的利益。

三、目标公司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在目标公司的反收购中涉及目标公司股东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等众多的利益冲突,笔者下文将仅对其中的几种基本的利益冲突加以分析:

利益冲突之一:股东和管理层

在研究反收购问题时,‘银多学者只看到第一层的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没有注意到反收购法律关系的实质是目标公司股东利益与董事利益的衡平”圈。实际上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是反收购过程中的最基本矛盾,因为目标公司管理层在回击敌意要约收购时处于维持自身控制地位和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冲突之中,他们可能为维护一己私利而抵制有利于股东的收购要约,或者说利用控制权来为自己谋求利益而不是为股东争取更高的收购溢价,因而难以客观地作出经营决策。收购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就是使资产从无能低效的经营者转移到高效率的经营者手中,而我国由于法律上尚未明确反收购决定权的归属因此目前我国股东权保护机制薄弱,实践中由于管理层对收购的不合作往往将收购消密于无形从而使得投资者难以获得溢价转让股票的好处尤其是多年管理不善的上市公司。

因此我国学者的主要态度是认为中国当前的反收购规制模式应采用英国模式,即将反收购决定权归属于股东大会。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在没有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之前,不能决定或采取任何抵抗行动。但也有许多学者对此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从董事会相对于股东会在做出经营决策方面所具备的特殊优势出发应由董事会行使反收购的决定权,认为董事受过特殊职业训练而具备专业的管理才能,比股东更清楚一项收购要约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更能对收购要约做出恰当的评价。相反,绝大多数股东并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无法对浩繁的商业信息做出整理判断,不能做出最有利于公司远期利益的经营决策。

笔者也认为原则上应将反收购决定权归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大会。因为目标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而从根本上说公司是股东的公司而非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公司,公司是由股东—手创建起来的,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和利益的享有者,股东在反收购决策中自然会比董事更多地采取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措施,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实现,而董事的任务在于负责公司的业务执行,无权决定由谁来控制公司。而且,将最终决定权交给股东大会并不妨碍管理层积极主动性的发挥,事实上股东大会决定不是空中楼阁,它必然要建立在管理层的提议和建议之上。即管理层虽不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却有充分的建议和提议权,这既是目标公司董事的权利也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利益冲突之二:大股东和中小股东

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缺乏与收购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在反收购中始终处于弱者地位,不能以自身手段有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需要法律加以特殊关注和保护。而且实践中收购者为了能顺利完成收购,往往给予持有股份数量较多的股东以一定的优惠条件,这也构成了对中小股东的歧视、不公正。因此各国学者都主张股东大会在决定反收购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有学者甚至认为“在立法上应当将反收购行为是否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作为判断其是否有合法性的唯一原则。”

自英国1843年Fossv·Harbotfle一案原则确立之日起的一百多年间,英美在公司小股东法律保护问题上一直保持着积极的态度,努力开拓小股东法律保护的新途径增加小股东法律救济的新方式,摒除和扬弃不利于小股东法律保护的制度和原则,推动公司民主进程和平等保护原则的纵深发展,为现代公司法关于小股东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做出了重大贡献。四而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中也着重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增加了一定条件下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及股东代位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制度,股东的知情权等新规定。从利益相关者利益应得以保护的社会责任理论出发,目标公司大股东在努力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应努力为全体利益相关者争取到最有利的收购条件,而不能仅仅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想要使股东大会在大股东规则的掌控下充分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使公司在二者的利益平衡基础上得到发展,就必须要在目标公司内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制衡的内控机制以及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等,使得目标公司大股东在做出决议或决定或进行其它行为时,必须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整个公司的利益出发,不得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牺牲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公司法应将新增加的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保护中小股东的规定扩展至反收购领域,规定公司大股东在行使反收购决定权时应遵循的原则,如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力及善意行使权力原则,并赋予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信义义务。如果大股东行使决定权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以牺牲小股东利益的方式获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公司整体利益,则对该种权力的行使予以禁止,并对小股东予以法律上的救济。

利益冲突之三:股东和公司债权人

依照公司财务理论,公司资本包括公司自有资本和债务资本,公司在有股东的同时,也必须有债权人,股东和公司债权人是相互关联的相关利益者:公司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最初的财产来源,而公司财产又构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的总担保,公司财产同时是股东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实现的基础。

在反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的股东关心更多的是股票短期的价格上涨和盈利,而不是公司长期、综合的发展,这样就很可能产生股东为了获得较高的溢价收入而对收购者的收购意图、能力等漠不关心、不作考虑,甚至在明知收购方获得控股权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公司做大做强,而是作为圈钱渠道的不良意图的情况下,将公司股权拱手相让。结果,收购公司收购成功后迅速掏空目标公司的资产退出,严重损害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1994年4月恒通集团受让棱光实业35.5%的股份,但恒通入主后,通过溢价转让资产、股权质押、经济担保等多种手段前后从棱光实业掏走了8亿多元资产或信用。

因此,笔者认为在将反收购的决定权交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时,必须对其权力加以限制,以期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中寻求平衡。首先,公司反收购法中应确立股东对公司及债权人的信义义务并明确股东违反信义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应对股东大会的反收购决定权的适用范围加以限制,限于目标公司有偿债能力时。当目标公司资不抵债时,则在赋予目标公司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债权人信义义务的前提下,由目标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债权人等的利益行使反收购的决定权,因为从现实意义上讲,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公司财产已不再是公司股东的财产,此时董事会与股东会相比能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债权人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