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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1篇

今年来,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监管职能,规范市场巡查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各分局、工商所认真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现将一季度市场巡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市场巡查范围

我县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个体工商户、临时性摊点。包括各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除外)、商品流通企业、各种服务行业;各类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以及商业活动集中区域;适宜利用巡查方式进行监管的各类经营活动。

二、市场巡查内容

(一)检查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资格:

1、是否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2、是否在核准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

3、使用的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一致;

4、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5、是否进行年检、验照并查验贴花;

6、是否超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是否未取得专项审批而擅自从事该项经营;专项审批证件是否有效、内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2、是否超越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或授权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

4、抽查检验商品,看是否有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仿冒他人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装饰,标识不全,过期失效、变质,数量不足,掺杂掺假商品的行为;

5、是否有虚假广告或对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检查经营者履行制度及义务的情况:

1、商品明码标价签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货签是否对位;

2、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3、农资、化学危险品、食品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存档备查,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对售出的商品是否提供信誉卡或发票等售货凭证;

(四)检查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责任的情况:

1、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主办单位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所办市场内部安全、卫生及商品质量管理等相应制度的职责。

2、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实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拒绝入市”措施,是否设立违法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警示牌”。

(五)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完成的其他市场监管任务。

本季度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整治,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收集信息、材料,做好材料、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好了本季度的节日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清理无照、户外广告监管、粮食市场检查、红盾护农保春耕等各类专项市场检查工作,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1、证照市场专项检:年初是一年一度个体验照工作,基层分局、工商所结合验照、企业年检工作安排及时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证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验照(年检),以及平时的日常监督,开展此项巡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15人次,车次199次,检查经营户4680户,责改15户,立案2件。

2、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及专项工作的安排,我局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检查,此项工作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60人次,车次151次,检查经营户2346户。

3、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检查:根据我县县委政府的安排,在年初由我局组织防疫、物价、文化、公安等部门对全县的校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此次专项检共出动检人员94人次、检车车辆26车次,检查经营户152户。

4、农资市场检查: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支持农业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作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确保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农资流通渠道畅通,农资产品消费安全,把今年的“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及个体验照工作及时对农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本季出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1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3台次、印发宣传材料1700份、开展宣传活动16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62户次,在日常巡查中,加强了对这些经营户进行宣传、学习农资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部分合法经营但在经营过程中方式方法不规范的经营做了相关农资经营常识进行指导,如:“设置农药专柜”、“价格公示”、“亮证经营”、“如何规范建立进销台帐”。

5、节日市场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整治工作,此项专项检共出动检查人员115人次、检车车辆50车次,检查经营户553户。

6、消防安全市场检查: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及专项工作的安排,开展了消防安全市场整治工作,此项专项检共出动检人员16人次、检查车辆8车次,检查经营户32户。

7、娱乐场所市场检查:结合年初市场巡查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的安排,开展了娱乐场所市场检查整治工作,此项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车辆9车次,检查经营户19户。

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2篇

一、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1、领导重视,各级责任落实。根据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调整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建设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据属地管理的实际和新增加的旅游安全监管的职能要求,结合旅游工作的实际和职能,及时调整了工作职责和管理网络,明确各责任单位和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完善体系,严格监管,积极工作,安全责任得到较好的落实。由分管局长负责我区的商贸旅游安全工作,各科室分别落实了商贸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分别建立工作台帐,分工监管各系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街道与商贸旅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管;在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专项整治达标;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促进商贸旅游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2、组织到位,各项工作落实。今年区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从我局移交安监局,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行政督管转为行业管理。根据我区实际,区经贸旅游局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将商贸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议程重新谋划和建设,明确了任务和人员,编制了《下城区商贸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局办公会议对我区商贸旅游安全工作及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布置,加强对节假日和重大商贸旅游活动的安全检查指导;制定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工作的落实。今年区举办的仲夏购物节活动、购物天堂博览周、西湖博览会下城展区的会展、购物活动中,我局都成立安全指挥部,统一协调布置落实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项商贸旅游活动的正常开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针对商贸旅游行业事故多发的形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集中开展了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特种施备的专项检查;组织企业结合临安特大旅游事故,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建全管理,防患与未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月报制度,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和管理,并将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汇总,促使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地处中心城区,辖区内企业有万余之多,商贸旅游企业几千家,督管任务繁重。根据我区的实际,我们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协调合作,共同监管”的原则,重点做好星级宾馆饭店、人员聚集的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和重大节庆商贸活动的安全监管,平时加强相关企业自查和隐患整改的督查,通过各主管部门和街道的工作网络,区月安全工作例会和季安监工作情况汇总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况,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检查和督导整改。充分利用不同的管理渠道和监管层次联合对商贸旅游企业实施安全监督。今年已下发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检查通告、整改通知151份,推动了商贸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指导,检查落实

1、坚持重大节庆的安全检查。做为中心城区,重大节庆的商贸旅游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西湖博览会期间,全区都将组织对重点商贸旅游旅游行业开展联合大检查,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会同经贸旅游、安监、消防、质监、公安、工商、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分成四个检查组,对区域内重点商贸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并同时组织各主管部门和街道对辖区内的各商贸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此期间,各商贸旅游企业也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区属的银泰百货、东方假日宾馆、锦麟宾馆、华园宾馆等单位和*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浙江国际大酒店、海华大酒店、*五洋宾馆、流水苑宾馆、*宝善宾馆、莲花宾馆等省市属宾馆饭店的总经理,亲自带队认真对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进行巡查整改。长运旅行社、浙江新假日旅游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安全检查,并加大对司机导游的安全教育和游客的安全宣传。

2、坚持重要活动的安全检查。今年是我区举办各类大型商贸旅游活动最多的一年,从仲夏购物嘉年华、购物天堂博览周、省旅交会、国际丝绸时尚节、武林衣秀展示周到和平会展的购物展销会等重大购物旅游促销活动,都坚持从制定方案到活动终场的安全工作三同时责任制要求,把安全检查工作始终贯穿其中。坚持做到无安全生产预案不批,无安全监管不办,无安全管理人员到场不开,无安全保障不举办的“四不原则”,以保证各种设施、现场装修、电器电线、人员疏散、组织工作的万无一失,确保重大商贸旅游活动的绝对安全。

3、坚持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为了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下城的人员聚集场所的商贸旅游企业是我们安全监管的重点。结合重大节庆的联合检查之外,配合消防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电设备、避雷设施专项治理,我们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巡查和整改督查。定期对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和检查,不定期利用服务企业的机会对隐患单位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利的单位会同消防、质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直至停业整顿。今年以来通过检查,区域内商贸旅游企业和娱乐场所的喷淋、通道指示灯、烟感器、安全通道、电梯、特种设备及锅炉房、厨房等72处安全隐患得到了整改;对都锦生有限责任公司、福华丝绸有限公司、*振兴锅炉有限公司等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企业建立建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提高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监督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指导人次,查处隐患处,发放整改通知书份,促进企业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教育培训,增强自防能力

1、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我们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4家旅游企业的安全部经理参加市旅委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参加区安监局组织的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期16人次。商贸旅游企业开展各类安全培训20301人次,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768人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844人次、安全上岗培训311人次。根据区安委会的布置,6月12日在武林广场组织企业参加了浙江省暨*市和区安全生产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约2000余份,组织企业参观宣传图板约3000余人次,宣传签名近2000人次,并组织了5家宾馆饭店40名员工参加了开幕式方队,不仅对群众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也使员工受到切实的教育。根据市旅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向全区63家宾馆饭店转发了通知精神,要求各宾馆饭店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传报我局。在此次活动中,我区旅游企业共悬挂标语33条,出黑板报22期,参观图片展览2734人次,领导电视讲话4次,培训员工2400人次,举办知识竞赛22场,开展安全咨询18次,张贴大型宣传画26张,设立户外公益广告1块,举办演讲比赛19场,组织安全检查35次,检查企业59家,通过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检查整治和企业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为企业营造出日益浓厚的“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2、提高商贸旅游行业的安全软件建设。商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硬件条件相对较好,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是防范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既在硬件建设的提高完善上,严格落实制度管理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日常监管的落实和到位,更加全面有效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今年我们着重抓了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突出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各类安全预案的演练完善,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我们通过开展“软件基础年建设”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强调安全软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商贸旅游企业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各商贸旅游企业利用早会、例会、演讲、知识竞赛、职工食堂播放广播和消防专题影视等各种形式,在从业人员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岗位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和平饭店、锦麟宾馆、清水湾假日酒店、新西莱大酒店、好来登大酒店等主动要求帮助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控网络建设,以实现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雷迪森、浙江国际、海华等宾馆饭店总经理亲自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并对消防演练的过程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的整改完善。

3、提高企业安全质量达标创建能力。今年是商贸旅游行业安全质量达标活动的第二年,根据属地管理的分工和达标要求,我们着重抓好相关企业的指导创建,同时做好星级宾馆评审时的达标考核工作。对符合达标范围内的商贸旅游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及时下发商贸旅游行业的达标标准,组织企业到达标单位学习取经,开展行业交流和促进。目前市属下放企业和工业总公司企业符合达标范围的家企业中,已考核验收家,占应达标企业的%。对和平饭店、锦麟宾馆等申请三星级旅游饭店单位,在饭店上星整治装修期间,请有关部门上门指导督管,不仅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硬件改造,还抓住契机对企业员工进行了高层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星级评审和安全达标考核一并通过。

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3篇

一、市场巡查范围

我县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个体工商户、临时性摊点。包括各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除外)、商品流通企业、各种服务行业;各类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以及商业活动集中区域;适宜利用巡查方式进行监管的各类经营活动。

二、市场巡查内容

(一)检查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资格:

1、是否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2、是否在核准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

3、使用的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一致;

4、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5、是否进行年检、验照并查验贴花;

6、是否超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是否未取得专项审批而擅自从事该项经营;专项审批证件是否有效、内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2、是否超越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或授权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

4、抽查检验商品,看是否有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仿冒他人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装饰,标识不全,过期失效、变质,数量不足,掺杂掺假商品的行为;

5、是否有虚假广告或对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检查经营者履行制度及义务的情况:

1、商品明码标价签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货签是否对位;

2、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3、农资、化学危险品、食品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存档备查,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对售出的商品是否提供信誉卡或发票等售货凭证;

(四)检查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责任的情况:

1、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主办单位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所办市场内部安全、卫生及商品质量管理等相应制度的职责。

2、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实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拒绝入市”措施,是否设立违法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警示牌”。

(五)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完成的其他市场监管任务。

本季度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整治,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收集信息、材料,做好材料、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好了本季度的节日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清理无照、户外广告监管、粮食市场检查、红盾护农保春耕等各类专项市场检查工作,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1、证照市场专项检:年初是一年一度个体验照工作,基层分局、工商所结合验照、企业年检工作安排及时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证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验照(年检),以及平时的日常监督,开展此项巡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15人次,车次199次,检查经营户4680户,责改15户,立案2件。

2、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及专项工作的安排,我局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检查,此项工作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60人次,车次151次,检查经营户2346户。

3、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检查:根据我县县委政府的安排,在年初由我局组织防疫、物价、文化、公安等部门对全县的校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此次专项检共出动检人员94人次、检车车辆26车次,检查经营户152户。

4、农资市场检查: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支持农业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作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确保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农资流通渠道畅通,农资产品消费安全,把今年的“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及个体验照工作及时对农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本季出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1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3台次、印发宣传材料1700份、开展宣传活动16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62户次,在日常巡查中,加强了对这些经营户进行宣传、学习农资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部分合法经营但在经营过程中方式方法不规范的经营做了相关农资经营常识进行指导,如:“设置农药专柜”、“价格公示”、“亮证经营”、“如何规范建立进销台帐”。

5、节日市场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整治工作,此项专项检共出动检查人员115人次、检车车辆50车次,检查经营户553户。

6、消防安全市场检查: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及专项工作的安排,开展了消防安全市场整治工作,此项专项检共出动检人员16人次、检查车辆8车次,检查经营户32户。

7、娱乐场所市场检查:结合年初市场巡查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的安排,开展了娱乐场所市场检查整治工作,此项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车辆9车次,检查经营户19户。

8、打击非法等专项行动:按照省的部署,县工商局依据职能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有关销售活动的控制和管理,查处利用有奖销售形式变相发行和销售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的有奖销售活动;开展此项活动我局共出动工作人员89人次,检查车辆27台次,检查经营户147户次,取缔取缔非法有奖销售摊点3个,对1户涉及未按宣传承诺兑现的经营者正在立案调查。

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 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6、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全面推行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熟食制品“证明登记”、“标牌公示”、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四项制度和食品配送企业“配送主体准入备案、配送车辆备案、配送品种备案、配送仓贮备案、配送联动监管”五项制度。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 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商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管理观,按照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等有关通知精神和会议要求,针对我区当前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节日市场秩序,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繁荣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年“两节”、“两会”期间市场各项市场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决定成立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年“两节”、“两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两节”、“两会”期间各项市场整治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局长担任,副组长由XX、XX副局长和纪检组长XX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八个工商分局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管理科长XX担任,副主任由公平交易科科长XX、登记科科长XX、商广科科长XX担任。

八个工商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两节”、“两会”期间各自辖区市场各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层层落实到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切实把20**年“两节”、“两会”期间市场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加强对食品、副食品、饮料、酒类、肉类、保健品和防寒保暖商品和烟花爆竹等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的监管工作,尤其要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调味品、饮料、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商品,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监管食品质量、“六查六看”、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逐户排查,加大对年货街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认真推行鲜猪肉销售“场厂挂钩”制度,加强对生猪屠宰市场的检查,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

(二)加强农村节日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市、城郊结合部市场的检查,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的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商品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集贸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的行为。严厉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借展览、展销、庙会活动之机和“送货下乡”名义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和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城等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要重点检查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对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要抓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市场的整治工作,动用一切力量,用尽一切办法,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及周边市场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坚决拆除阻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铁栅栏。

(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要依法督促其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予以停产停业。

(六)继续抓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国家三部委通知的统一部署,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继续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消防产品。

(七)加强对商场促销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管。对一些商场、超市在“两节”“两会”期间举办的一系列促销、庆祝活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提前主动介入,审核活动方案,检查活动场所,督促制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商场保卫、应急处置等措施,保证活动绝对安全。同时,要严格把关,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场所和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要责令停止举办,坚决把事故隐患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节日安全。

(八)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严厉查处经营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九)进一步抓好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继续认真落实市场防控禽流感的“六条措施”和“八项制度”,加强禽类市场巡查和监测工作,督促落实禽类经营索证索票、台帐登记、检疫上市、挂牌经营等制度,严防禽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特别要加大对活禽批发市场、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防感染疫病、未经检疫和来自疫区的活禽流入市场。

(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配合文化、公安部门,加强对节日书市、音像市场、电子游艺室和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管,重点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摊店,收缴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色情出版物,严厉查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口袋本”图书、画册、游戏软件。加强对网吧、游戏厅及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网络(网吧)侵权盗版行为,查处破坏或者规避他人作品、音像制品及软件的技术保护措施、未经许可运营或挂接运营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以及网吧内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诈性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对食品、美容美发、餐饮服务等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查处经营者对食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以谎称有奖、巨奖销售等不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的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维护消费安全。

(十三)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重点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为名,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和以打工、找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两节”期间我区的市场监管工作,由XX组长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部署,办公室协调。责任人:XX。

(二)食品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赵树江。

(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商广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四)市场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旅游市场、禽流感防控、野生动物保护、促销活动等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市场管理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五)商标侵权和制售“三无”商品整治检查工作,XX副组长负责,商广科、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六)安全生产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登记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按照XX工商20**(372)号文件布置落实。责任人:XX。

(七)不正当竞争、图书音像市场“扫黄打非”、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八)“黑网吧”、网络(网吧)侵权盗版行为的整治检查工作,由XX副组长负责,公平交易科具体牵头组织实施。责任人:XX。

五、工作步骤

(一)12月21日至30日,为元旦节前市场整治检查阶段。

(二)20**年1月4日至26日,为春节节前市场整治阶段。

(三)20**年1月28日至2月5日,为春节假日旅游“黄金周”市场整治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两节”、“两会”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两节”、“两会”市场监管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局属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集中时间、精力,迅速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整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扰乱“两节”市场秩序违法行为。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整治。

(三)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做到思想统一,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工商分局和个人。要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节日市场进行动态、不间断的监管。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要严格报告制度,坚持节日值班、负责人24小时开机制度,节日期间对涉及食品安全、市场禽流感防控和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市工商局及局20**年“两节”、“两会”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节日市场监管责任制及追究制,对不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分局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形成统一指挥,互联互动工作格局,同心协力打好“两节”、“两会”市场整治攻坚战。对跨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局整规办(市管科)。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联动,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整治取得实效。

(五)正确处理好集中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的关系、专项整治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专项整治的同时,必须加强日常监管,堵塞各种漏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市场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