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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金融政策

新市民金融政策

新市民金融政策范文第1篇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建立充满创造力和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宏观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加快商业性金融机构改革,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建设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协调发展。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比重,在化解高杠杆率风险的同时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建设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手段,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信贷等产品,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设立绿色产业基金。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提升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影响力。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

新市民金融政策范文第2篇

近年来,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总行将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主要功能定位于加强金融监管,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从保持金融秩序稳定的角度看,这一措施是对的,但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能转换过程中,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淡化了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的基本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对金融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很高,而对正确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实施有效的监管手段的同时,如何改善货币政策运行环境,是目前中央银行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及金融监管定位面临着困难的选择

(一)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与金融监管力度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人民银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已收到了相应的效果,如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和盈利水平考核的力度,但是这种做法却使信贷活动的交易费用倍增,在客观上起到了体制壁垒的作用。在人民银行的严格监管下,防范金融风险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各金融单位普遍加强了风险控制,把贷款风险与个人利益挂钩,加大了信贷人员的责任。但是在风险约束机制加强的同时,未建立起相应的比较完善的利益激励机制,责任与利益不对称,信贷人员镇贷、畏资压力沉重。同时,人民银行把建立金融安全区作为首选监管目标,把风险监管放在首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盈利水平的考核,并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层层把关负责,从金融机构外部形成风险抑制机制。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越高,其降低不良贷款的任务就越大,放款的意愿就越不足,目前商业银行关心的是贷款的风险,而不是贷款的盈利。这种状况形成了金融机构的“镇贷”,制约了总需求的扩大。总需求相对不足,企业销售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企业还贷能力下降,金融机构正常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上升,其盈利水平就会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使其在发放贷款时更加保守,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困难。由于监管与整顿规范的力度在增强,而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的工作力度没有相应加强,资金从金融部门进入产业部门的通道变窄了,只得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内循环,使货币信贷的扩张作用难以实现。

(二)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传导所需的利率市场决定机制之间的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目前,在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程度不可能太高,货币政策工具配置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效应。人民银行虽然扩大了利率调整及浮动的范围,并对外币利率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但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从总体上还是一种管制体制,在这种管制体制下,利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资金的价格和供求状况,也难以有效发挥对资金的调节作用。单纯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利率浮动范围来影响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效果不明显。当经济景气状况不佳、企业效益下降、信贷风险上升时,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将自动减少贷款,资金供给下降。如果利率由市场决定,资金供给减少会推动利率上升,从而使金融机构预期收益增加,会相应增加一部分贷款,相反在利率仍未开放的条件下,资金供给下降并不能推动资金价格上升,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难以有效激发。加之我国货币市场虽已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但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票据市场发展缓慢,使人民银行通过再贴现调控金融机构贷款、增加基础货币投放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人民银行没有树立起督促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货币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难以真正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在督导金融机构实施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窗口指导”只是一种道义的劝告,是一种软约束,贷款程序、贷款投向和数量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各金融机构手中。基层人民银行虽然强调了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资金引导,但忽视了对其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效果的监管、检查,即督促的多,检查的少,“软约束”多,“硬措施”少。由此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线路发生了反向变化:一是商业银行正在自下而上集中资金、集中权力、集中客户;二是中央银行正自上而下放权力、下拨资金。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大响身生存空间,对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调整就不再步步紧跟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再贴现和支农再贷款,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总、分行对再贴现实行额度管理,控制较严,难以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四)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忽视了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应有作用,中小金融机构游离于货币政策传导之外。由于内外部原因,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融通遇到困难,出现一些支付风险,引起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高度关注,在对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政策上采取综合治理,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风险,而对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作用没有给以足够重视。这就出现了两种状况:一是信贷重新向国有银行集中,与此联系,中央银行“窗口指导”主要面对国有银行,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全面传导。二是存款向大银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增长缓慢,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持了较高的备付金率,金融体系的货币衍生能力受到抑制。

二、强化金融监管,促进货币政策发挥效能的构思

(一)明确金融监管根本宗旨,正确处理好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当前,从严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合法经营、稳健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但若监管失当,金融机构经营困难,货币政策的传导就会失去稳健的金融基础,从而给国民经济带来负面影响,监管必须把握好力度。要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具有双重作用,既可促进其发展,又可抑制其发展。因此,一方面金融监管要为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创造公平、有序、稳定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空间,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又要对金融创新加强监管,并把金融创新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内,确保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增强与被监管者的沟通,形成互动式监管,事实上,监管是互动的、双向的,沟通与交流是监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监管人员要正确理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加强沟通与交流,掌握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使得被监管者进一步了解央行的政策与标准,自觉接受监管。

新市民金融政策范文第3篇

一、现状――迎难而上,惠民生成效初显

近年来,人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引导带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惠民意识,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就业难”、“上学难”、“融资难”、“住房难”、“致富难”等一系列民生现实问题。2012年,衡阳市各项经济指标均步入全省先进行列,就业和再就业、保障房开工率、城乡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标,均呈现稳步上扬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小额担保贷款带动

认真落实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操作,简化手续,构建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创业富民。2012年,全市新增小额担保贷款706亿元,增长35257%,扶持成功创业近6000人,带动就业2万余人。在湖南省率先推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油茶林种植”模式,为下岗失业人员、个体林农、复退军人、大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群提供油茶林种植和加工创业资金。

(二)国家助学贷款拉动

大力实施“寒窗助学”计划,创新信贷助学机制,扩大信贷助学范围,形成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政策扶持、金融助力、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推动全市助学贷款业务稳步发展。2012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906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574人,分别同比大增23556%和23561%。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部署全市助学贷款发放工作,推动助学贷款贴息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100%落实,支持湖南省教育助学贷款中心直接与辖区各高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奉献社会。

(三)保障性住房贷款驱动

贯彻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构建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融资模式,形成共有产权、银行信贷、公积金贷款、工业园(企业)自建、政府债券“五龙注水”的良性竞争格局。2012年以来,全市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24万套,开工率达4282%,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对解决当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构建平安幸福新衡阳发挥了重要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在加强管理、严控风险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优化业务流程,最大程度地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需求,2012年新开工10个安居工程申请贷款总额达172亿元。引导银行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将业务延伸到公积金贷款和公租房租金管理等领域,实现存贷业务有效联动。

(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推动

全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012年,七县(市)存款余额951亿元,占全市存款余额1793亿元的53%;各项贷款余额317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698亿元的45%。一是培育多元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近一年来,衡阳辖内先后有4家村镇银行开业营运,同时,农信社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域和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二是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构建多种特色种养殖信贷模式,成效显著,已在全省推广;发放“闪耀青春”青年创业贷款,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乡镇全履盖;邮储银行全国首批“汇易达”农村手机支付试点启动并正式向全辖农村地区推广;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试点金融综合服务创新改革。探索无人民银行派出机构地区的履职经验与模式,启动衡南县金融综合服务创新改革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建立票币调剂中心、构建助农取款网络”等十项重点工作,成功推出“小额农机抵押贷款”,湖南省首家人民币调剂中心挂牌成立,全县自然村助农取款覆盖面高达75%。

二、问题――掣肘颇多,可持续发展乏力

在探索金融支持民生发展实践中,“金融扶持政策不完善、金融服务意识不强、信贷财税政策不配套、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金融生态不优”等制约因素突出存在,民生金融可持续发展缺乏强劲动力。

(一)金融扶持政策不够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滞后。如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限制政策早在2006年、2007年就已实行,而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扶持政策在近两年才出台,造成一些保障性住房工程出现停滞,难以完工;又如国家逐步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扶持力度之前,商业银行早已实行扁平化管理、集约化管理,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权限逐步上收,职能支离破碎,成为了实质上的“存款组织行”、“贷款调查行”,难以满足对农村经济的有效金融服务。

(二)金融机构服务意识不强,主要靠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不能强烈地意识到民生金融对促进社会发展的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民生金融属薄利金融甚至是无利金融,某些民生领域经济贷款偿付能力差,违背了资本固有的逐利特性。加之涉及民生领域的金融业务单笔额度小、赢利空间小,且要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管理成本高、工作强度大。因而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均是在人民银行的督促和推动下被动地完成任务,缺乏主动拓展业务的积极性。

(三)信贷、税收政策不配套,财政杠杆撬动功能有限。一是信贷、税收政策不配套。在信贷政策引导下,县域金融机构加大了对“三农”、中小企业、再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林业、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等经济重点领域和社会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但目前只有农信社的农户小额贷款、助学贷款等少数贷款利息收入能获得免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再就业等重点信贷领域缺乏配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二是财政杠杆撬动功能有限。受地方财力限制,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难以到位。如辖内某县财政对再就业贷款担保资金按1:5的比例归集困难大,致使银行在5月底就停止了再就业贷款的发放工作,已调查、审批通过的就业贷款中有400万元延迟到8月份才到位。

(四)保险、担保、抵押不足,风险与收益难成正比。民生金融点多面广,且扶持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加之保险、担保、抵押不足,因而低收益性、高风险性往往成为民生金融的标签。一是县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迟缓。农业保险范围窄,只限于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等险种,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意愿不足,全市保险机构20多家,介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只有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2家。综合赔付率高,2012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额18亿元,支付赔款额9180万元,赔付率为51%。二是县域担保机构担保能力普遍不足。衡阳各县市虽然相继成立了担保机构,但除耒阳市担保机构正常运作外,其他县市因注册资本没有达到1亿元的合作门槛,而相继中断了与银行业务往来,基本上没有开展担保服务。三是高风险、低收益使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如保障性住房项目议价能力弱、综合贡献率低,其利润只有2%,远低于普通住宅建设的利润(30%)28个百分点;未来还款来源的不确定性,银行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而放贷积极性不高。四是抵押物有限。“三农”方面:农户拥有的主要是耕地、住宅和山林等,耕地由于缺乏流转市场难以成为抵押物,“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得不到法律保障,贷款风险较大;农村住宅受《物权法》限制不能用于抵押;至于山林,2008年以来,衡阳市中支大力推广油茶林抵押贷款试点,但目前只有耒阳市、常宁市和衡东县建立了林权评估和交易中心,其余四县尚是一片“空白”。保障性住房方面:保障房的公益属性和低价安排决定了保障房的建设用地多为政府划拨用地,导致保障房开发商无法利用土地进行抵押获得建设资金;部分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限面积、限价格)等项目开发商虽可获得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地方政府考虑土地财政等因素,将保障房项目较多安排在偏远、环境较差的地方,这类土地抵押价值自然不高。

(五)民生领域金融生态不优,信贷通道不畅。一是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2012年,七县(市)不良贷款率为95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53个百分点。一些借款户法制观念淡薄,通过虚假担保骗取银行信贷资金,信用缺失,拒不履行还贷义务;而金融机构清收成本高,执行无良策,如某银行创新的惠农贷款业务,因不良率超警戒线,在近一年内先后被市分行二次停牌。二是征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已采集的信息存在数据不完整、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更新太慢的问题,而农村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则还存在太多空白等待填补。三是信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衡阳还没有专门的、集中的信息平台,用来及时转载国家和地方有关民生的各项优惠政策,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也无从了解社会各界的民生需求及问题,急需建设一个信息对接平台。

三、对策――凝聚合力,激活力和谐共羸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拉动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动力,是社会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战略意义。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布局,制定配套民生政策和措施;要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把“民生发展”这一政府和百姓的关注点,转变成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增长点,真正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

(一)强化扶持民生发展的金融政策。应根据当前全球经济变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不断完善和调整扶持民生领域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包括货币信贷、利率、支付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政策,以全力支持民生领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制定政策前瞻性、调整政策及时性、执行政策稳定性完美地结合起来,做到在机构设置上优先、在信贷政策上倾斜、在贷款投放上偏重、在信贷创新上加速、在融资利率上优惠、在支付结算上便捷,让民生领域经济真正享受到国家金融优惠政策的扶持。

(二)正化金融支持民生发展的意识。要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到民生领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将其视为自身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民生无小事,善小亦为之。在严格执行“富民、便民、惠民”信贷政策的同时,要放眼长远,大力培育低污染、低能耗、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生领域经济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最终实现金融与经济和谐共赢。

(三)优化民生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一是建立全方位的、立体的金融体系,服务于民生经济。除在县域及农村加

新市民金融政策范文第4篇

一、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及金融监管定位面临着困难的选择

(一)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与金融监管力度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人民银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已收到了相应的效果,如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和盈利水平考核的力度,但是这种做法却使信贷活动的交易费用倍增,在客观上起到了体制壁垒的作用。在人民银行的严格监管下,防范金融风险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各金融单位普遍加强了风险控制,把贷款风险与个人利益挂钩,加大了信贷人员的责任。但是在风险约束机制加强的同时,未建立起相应的比较完善的利益激励机制,责任与利益不对称,信贷人员镇贷、畏资压力沉重。同时,人民银行把建立金融安全区作为首选监管目标,把风险监管放在首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盈利水平的考核,并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层层把关负责,从金融机构外部形成风险抑制机制。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越高,其降低不良贷款的任务就越大,放款的意愿就越不足,目前商业银行关心的是贷款的风险,而不是贷款的盈利。这种状况形成了金融机构的“镇贷”,制约了总需求的扩大。总需求相对不足,企业销售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企业还贷能力下降,金融机构正常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上升,其盈利水平就会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使其在发放贷款时更加保守,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困难。由于监管与整顿规范的力度在增强,而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的工作力度没有相应加强,资金从金融部门进入产业部门的通道变窄了,只得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内循环,使货币信贷的扩张作用难以实现。

(二)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传导所需的利率市场决定机制之间的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目前,在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程度不可能太高,货币政策工具配置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效应。人民银行虽然扩大了利率调整及浮动的范围,并对外币利率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但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从总体上还是一种管制体制,在这种管制体制下,利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资金的价格和供求状况,也难以有效发挥对资金的调节作用。单纯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利率浮动范围来影响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效果不明显。当经济景气状况不佳、企业效益下降、信贷风险上升时,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将自动减少贷款,资金供给下降。如果利率由市场决定,资金供给减少会推动利率上升,从而使金融机构预期收益增加,会相应增加一部分贷款,相反在利率仍未开放的条件下,资金供给下降并不能推动资金价格上升,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难以有效激发。加之我国货币市场虽已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但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票据市场发展缓慢,使人民银行通过再贴现调控金融机构贷款、增加基础货币投放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人民银行没有树立起督促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货币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难以真正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在督导金融机构实施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窗口指导”只是一种道义的劝告,是一种软约束,贷款程序、贷款投向和数量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各金融机构手中。基层人民银行虽然强调了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资金引导,但忽视了对其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效果的监管、检查,即督促的多,检查的少,“软约束”多,“硬措施”少。由此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线路发生了反向变化:一是商业银行正在自下而上集中资金、集中权力、集中客户;二是中央银行正自上而下放权力、下拨资金。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大响身生存空间,对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调整就不再步步紧跟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再贴现和支农再贷款,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总、分行对再贴现实行额度管理,控制较严,难以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四)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忽视了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应有作用,中小金融机构游离于货币政策传导之外。由于内外部原因,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融通遇到困难,出现一些支付风险,引起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高度关注,在对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政策上采取综合治理,过分强调防范和化解风险,而对其在货币政策传导上的作用没有给以足够重视。这就出现了两种状况:一是信贷重新向国有银行集中,与此联系,中央银行“窗口指导”主要面对国有银行,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全面传导。二是存款向大银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增长缓慢,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持了较高的备付金率,金融体系的货币衍生能力受到抑制。

二、强化金融监管,促进货币政策发挥效能的构思

(一)明确金融监管根本宗旨,正确处理好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当前,从严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合法经营、稳健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但若监管失当,金融机构经营困难,货币政策的传导就会失去稳健的金融基础,从而给国民经济带来负面影响,监管必须把握好力度。要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具有双重作用,既可促进其发展,又可抑制其发展。因此,一方面金融监管要为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创造公平、有序、稳定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空间,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又要对金融创新加强监管,并把金融创新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内,确保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增强与被监管者的沟通,形成互动式监管,事实上,监管是互动的、双向的,沟通与交流是监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监管人员要正确理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加强沟通与交流,掌握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使得被监管者进一步了解央行的政策与标准,自觉接受监管。

新市民金融政策范文第5篇

[作者简介]鲁静婷(1992-),女,安徽合肥人,本科生,研究方向:货币银行。

[基金项目]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AH201310378612);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SKY1446)。一、前言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业逐步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仅依靠传统的常规货币政策来调节金融市场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深入研究非常规货币政策以及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进一步发展非常规货币政策,对我国防范金融危机、完善金融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探讨我国使用过的几种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的基础上,分析非常规货币政策的效果,并系统评价这些政策带来的实际效应,为我国央行提高货币政策执行效力,实现政策目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内涵与实践

(一)内涵

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是与常规货币政策相对应的概念,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通过控制目标利率从而实现价格稳定。非常规货币政策不同于以利率调控为特征的传统货币政策,是在降息空间很小或者在利率下调以及市场传递机制不通畅时,央行对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从而直接向市场注入流动性的行为,维持市场的流动性。

(二)具体实践

1扩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

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背景下,中国政府为了应对危机、保持经济增长,中央政府推出四万亿元人民币投资救市计划。为了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政府放松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约束,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同时加大对“三农”、重点工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发展消费信贷。这一政策使2009年全年各项贷款新增9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469万亿元,并且这一规模在不断扩大。

2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作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结算货币的美元和欧元的汇率都经历了大幅波动,我国企业与很多贸易伙伴国企业均希望可以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来规避风险。2009年,我国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以及东莞5个城市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通过推动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截至2013年底,我国跨境结算业务规模已经是当初试点时期的800多倍。根据汇丰银行预计,人民币在2015年将成为全球三大跨境贸易结算货币之一。

3新增常备借贷便利工具

我国央行在2013年开始利用一种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简称SLF),在银行系统的流动性出现短暂性波动时选择性运用。这种货币调控新工具的特点是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与金融机构进行定向交易,交易对手覆盖范围广,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常备借贷便利主要以抵押方式发放,信用评级较高的债券、优质信贷资产等均可作为抵押品,有时也可采取信用借款等方式进行发放。这种政策工具期限一般为1~3个月,利率水平是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三、效果评价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人民银行采取的一系列非常规货币政策,包括近期使用的常备借贷便利政工具,对于我国货币政策非常规工具对金融市场与宏观经济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价。

(一)金融市场方面

央行的货币政策非常规工具使基础货币大幅增加。投资在刺激经济复苏的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货币投放。政府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并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与此同时,在中央财政资金投放不到4千亿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放达到了11万亿元规模。在银行借款主体结构中,地方政府融资贷款规模迅速扩张。截至2009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平台贷款额达738万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近3万亿。根据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到2013年6月末,我国政府性债务余额已经超过30万亿,其中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共1789万亿。这些新增信贷规模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可能成为银行业不良信贷资产的隐忧,盲目投资和资金的低利用率现象也会造成资源的相对短缺和供给的相对不足。

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加快了我国经济复苏,带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向市场注入了大量的流动性。

我国自2013年初创设常备借贷便利以来,央行通过综合运用常备借贷便利工具来管理流动性,已收到了显著成效。在货币市场受到冲击出现短暂的波动时,通过利用常备借贷便利进行金融市场的调控,带动了实体经济发展,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得到央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这也顺应国家对宏观调控的要求。

在金融市场上利用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供给,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从而可以防范金融风险。

(二)宏观经济方面

据统计,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逐步回升,政府出台的经济刺激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同期,我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了50%。2010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率达到111%,比2009年同期高出37个百分点,2013年我国在经济转型和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依然保持77%的增长。说明通过使用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可以拉动经济的增长其重要作用是要避免出现通货紧缩。但随着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快速恢复以及此前国家出台的扩张性政策,政府的四万亿投资以及银行系统信贷投放,我国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过剩现象,从2010年开始进入新一轮的通胀期,我国的CPI平均值为38%,2011年3月至10月这8个月的CPI都超过了5%。由以上数据可知,政府的非常规货币政策对于减缓通缩压力的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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