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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

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

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范文第1篇

泡沫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资金过度地集中在某一个部门、每一种行业、每一种商品,在这些特殊领域中反复转手运行,导致部门、行业、商品经济在某一特殊时期内出现扭曲膨胀而致使基础性的生产部门因资金短缺而出现经济衰退。随着经济发展进入到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中的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开始大量出现并形成热潮,价值现代市场经济的自由化、国际化不断增强,泡沫经济形成和发生的几率大大提高,其波及的范围也更为广泛,相应地,这种泡沫经济的危害程度也更大,对其处理难度也更加复杂。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国际化程度的增强,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中国学者对泡沫经济问题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

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泡沫经济总是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虚拟经济过度偏离了实体经济,造成市场中的虚拟经济成为了主体,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挤压、限制,其结果是虚拟资本所产生的虚拟价值远远超过现实资本所产生的价值,经济看似繁荣,实则不堪一击。在分析现代金融泡沫经济形成发展的原因时,首先应明确两个基本概念: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和现实资本(ActualCapital)。所谓虚拟资本,就是指那些有价证券,包括债券、不动产抵押单、股票等,它是能够给股票等有价债券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和回报的资本形式;所谓现实资本,则是指在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实物形态的资本,主要表现为生产要素形式和商品形式。其实,经济发展中如果主要以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来运行,那么泡沫经济产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这主要是因为以实物形态而存在的资本形态。而当经济发展以虚拟资本运动为主的时候,泡沫经济就非常容易产生。泡沫经济最容易在金融领域形成,并且由于金融业与房地产业总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土地作为不动产,土地的价格构成特征使得土地的资本具有虚拟资本的性质。因此,泡沫经济与房地产业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金融经济泡沫与房地产泡沫是一对孪生兄弟。

那么,为什么金融市场上较容易产生和存在泡沫经济呢?在当前金融经济中,泡沫经济涉及不充分信息、交易费用、外部性、非理性预期等众多新概念,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金融创新频繁出现,导致金融市场的运行和交易活动非常容易脱离实体经济。在实体经济中,成本价格是实体经济的基础,而在金融经济中,它以预期定价为经济模型。金融市场上较容易产生和存在泡沫经济,这与泡沫经济本身的双重性有关。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日益现代化、国际化和自由化的今天,一定程度的泡沫经济有利于资本集中,这种集中是对市场竞争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但是泡沫经济终归是一种虚拟经济,其中主要存在的是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因此,一旦这种经济过度发展,其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具体来讲,严重的泡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原因,即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时期出现了经济的整体繁荣和经济宏观环境较为宽松,这种繁荣局面和宽松环境极易为资金炒作提供机遇。所以,泡沫经济一般总会发生在国家对银行政策比较宽松、自由的经济体中。也就是说,在商品经济出现周期性的萧条之后,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主动降低银行利息,放松银根,通过这种方式来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以带动经济增长。于是,那些有闲散资金的市场主体就会把资金投放到那些有保值增值潜力的资源上,这就为泡沫经济提供了社会基础。第二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对泡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预先调控和及时约束机制不够。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未能对那些有可能导致泡沫经济的投机活动进行监控、监督和制止,尤其是对投机过程中的贷款支付活动缺乏监控机制。但是,到目前为止,这种监控机制无论是在银行还是在政府都难以有效地建立起来。这是由于银行只是收付中介,而政府又难以对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进行干涉,甚至还容易被这种投机所形成的虚假繁荣而迷惑。

通过对金融经济中的泡沫经济的内涵及其形成发展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金融经济发展过程中,适当地存在一些泡沫,对于促进经济活跃和繁荣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经济中存在过多的泡沫,并进一步形成泡沫经济,那么这种缺乏实体经济支撑的经济必然会有破裂、崩溃的一天,最终造成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致命打击。因此,中国经济发展必须对金融经济中的泡沫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正确认识中国金融经济中的泡沫问题,对于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和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泡沫问题主要表现为股票泡沫和房地产泡沫。所谓股票泡沫,就是股票的市场价格与其内在投资价值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与泡沫绝对额、经济总量、金融资产总量之间的关系有关。同时,股票市场同样遵循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规律,一旦大量资金流向股票市场,那么股价与公司未来业绩就会形成较大差距,盈率也会出现太高态势,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泡沫。

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国际比较;防治措施

一、前言

对于泡沫一词,根据前美国经济学会会长金德尔伯格的定义,它是指一种或几种资产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地陡然地上升,引发投资者产生在未来获得收益的预期,从而投入大量投机资本,最终使价格飚升脱离其价值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状态。

所谓房地产泡沫是指由房地产投机等因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脱离市场基础的持续上涨,也就是土地和房屋价格极高,与其市场基础价值不符,虽然账面上价值增长很快,但实际上很难得到实现,形成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本文从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入手,对美国、日本和东南亚房地产泡沫进行了比较,并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对我国不断升温的房地产热潮有所警示。

二、房地产泡沫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的房地产泡沫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曾发生过由于房地产泡沫而引发的危机。最初发生问题的金融机构集中在主营房地产存贷款业务的储贷会,其后波及到商业银行。储贷会在美国有相当数量的资产额。曾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度逼近商业银行的40%,住宅抵押贷款市场份额达到商业银行两倍之多,是美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战后繁荣时期中,在国家优惠政策推动下,储贷会一度发展极为迅速。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随着金融自由化逐步推进,其他金融机构加入竞争行列,各种条例的取消也使储贷会丧失利率优势,支付能力不断下降。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房地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房地产客户违约率从1988年2.25%猛增到1990年6.54%,因而形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专门从事房地产的储贷会则普遍陷入严重困境之中。到80年代中期,商业资产供给超过了需求,在德克萨斯州城市里空房率达20%甚至30%,导致房地产价格急剧下跌,其中以西南部各州为甚,致使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贷机构贷款损失惨重。

从2000年开始,股市“泡沫”破裂和经济衰退导致近40年来最低的利率和低收入增长率,美国房地产价格增长率出现了与房主收入增长率相反的趋势,房地产“泡沫”有所上升。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2002年曾否认房地产“泡沫”的存在,但许多经济学家则认为美国房地产“泡沫”其实很大。目前正在袭击世界经济的美国次级房贷危机充分应证了当初一些经济学家的正确判断。

(二)日本的房地产泡沫

日本地价偏高的问题一直存在,随着日本经济在二战后的复苏,日本的地价尤其是城市地价也以惊人的速度上涨。1955年到1980年的25年间,日本城市地价的年最高增幅达到42.5%,年涨幅超过20%的次数就有8次。一项关于地价指数与价格指数之比的考察表明,1986年日本地价指数与物价指数之比大约是1956年同期的25倍。从1986年开始,日本经历了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地产价格膨胀,涨幅惊人。到1987年末,日本全国的地价总额已经折合美国地价总额的4倍。到了1990年地产泡沫破灭前夕,日本地价指数与物价指数之比在短短四年内迅速攀高至1956年的68倍。

日本此次地价泡沫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一是日本20世纪70年代逐步开始推行的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使日元利率自由化的举措;二是日本对金融货币政策的调整为地产泡沫的出现提供了便利;三是因为日本是世界上人均土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整个国家对于土地和房产都有一定的心理偏好,以土地或房产的方式保有财富也是泡沫出现于房地产业的重要心理基础。

1990年,日本的地产泡沫由于政府干预等原因开始破灭,房价大幅回落。这次地产泡沫破灭对整个国家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投机于房地产的企业大量陷入财务危机,各金融机构由于贷款难以回收和持有的地产抵押贬值,纷纷倒闭。这种混乱的局面最终造成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低迷。

(三)东南亚的房地产泡沫

有关专家认为:银行信贷扩张在东亚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东亚金融危机中具有代表性的泰国、马来西亚以及香港地区的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泡沫危机表明: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业的过度扩张不仅是造成房地产泡沫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泡沫崩溃和经济、金融危机中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

东南亚各国在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房地产价格暴涨,吸引了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部门。据统计,泰、马、印、菲的金融机构投放到房地产的资金占其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29%、20%、11%。随着市场的逐渐饱和,房地产日益暴露严重的供过于求现象,大量楼宇闲置。泰国房屋空置率高达20%,菲律宾为15—20%,印尼为18%,马来西亚的数量也不少。房地产价格下降,房地产泡沫开始破裂,直接的后果是银行的呆账、坏账大幅度增长。房地产危机导致银行危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遭受极大破坏。因此,消除导致泡沫经济的深层因素,力戒发生泡沫经济,是处于经济发展和开放的国家应引以高度重视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三、国际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共同原因

通过对美国、日本和东亚等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的比较分析,各个国家的房地产泡沫形成的共同原因,主要有政府宏观调控失误、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宽松的金融环境和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等。

(一)政府宏观调控失误

政府行为对房地产泡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土地市场不成熟及相应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所采取的政策存在局限性。另一方面是在土地供给有限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现象,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提供了温床。不论是何种情况的调控不当,都容易引起泡沫现象。例如以“政、官、财”一体化为特点的日本政府在经济泡沫化过程中采取种种政策将国家发展目标从实体经济转向金融业,原来应该投向物质生产建设的资金也转而流入金融投资领域。政府的诱导、投资者的冲动与金融机构本身存在的内部不完善结合在一起。在政治、企业、社会三种力量的推动下,房地产投机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二)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

由于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开发商仅仅依靠自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其开发资金主要来源就是银行贷款。但金融支持过度,大量的资金涌向房地产市场,就会不断堆积金融风险,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在这方面表现最为明显的是东南亚国家。在没有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督和立法机构的情况下,许多银行或是直接贷款给房地产等高回报率的领域或是通过控股、参股方式将资金变相投入房地产公司。这些资金的流入使房地产价格极速膨胀。

(三)宽松的金融环境

宽松的金融环境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提供了温床。纵观各国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会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有金融环境的因素。例如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的《放松管制和货币管理法案》中有关取消利率最高限度、放松资金来源、允许各种带息支票存在、同意各类存款机构分区域交叉等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发展,但是也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四)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

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提供渠道;另一方面,错误的经济信号将误导大量的国际游资在国际间流动,则可能会成为国际游资流入国出现资产泡沫的原因。房地产泡沫在这种条件下,就会被进一步放大。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币的升值,相应的中国的资产价格相对于国外资产价格也有很强的上涨预期,所以流入中国的投机资本很多投向了房地产市场。例如我国2004年的外汇储备余额达到6099.32亿美元,其中后三个月外汇储备猛增954亿美元,几乎占到全年增加额的一半。然而,这三个月的贸易顺差总和却仅仅只有280.7亿美元。这增加的外汇储备大部分流向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而反过来,不断上涨的房地产价格又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过度的投机造成更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是一个正循环的强化过程。

四、房地产泡沫的防治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直接关系到整个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正处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最佳时期,因此,吸取国际房地产泡沫的经验教训,预防和减少我国房地产泡沫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防止政府调控失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因此,政府应该对该行业进行干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背景的改变,对房地产的影响往往是巨大而深远的。单一的应对措施往往无能为力,所以政府要采取控制通货膨胀、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等一系列综合措施。

(二)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防止银行贷款的过度支持

推动房地产泡沫产生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是从银行流出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等。这个过程中我们还要结合其他的措施来预防房地产泡沫。比如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检测和调控,公开尽可能多的市场信息,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情况,设计合理的土地税制来控制土地投机,比如土地增值税、土地闲置税等等。与此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三)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防止低利率形成的宽松金融环境

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严格审批房地产贷款。资金是房地产投资过热的资本来源,控制了源头就从根本上控制了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过热。因此金融机构要合理有效利用金融手段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融资的行为。

严格审查住房开发贷款发放条件,切实加强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

(四)警惕过剩的国际资本流动

在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高投资率以及大力吸引外资的经济增长模式要求有一套合理的资金流向监管措施,以防止国际短期投资的投机性涌入。

加强对外资的监控,主要应采取以下的措施:要以外资直接投资为主,间接投资为辅,以长期外债为主,短期外债为辅,控制外债的总规模;控制外债的投向,鼓励外资投向技术领域,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规模;在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调整本国的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生产能力,提高抵御外资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范如国.房地产投资与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汪利娜.房地产泡沫与预防措施[J].经济经纬,2003(1).

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经济;泡沫经济;金融;产业结构

一、前言

1980年代之前的日本经济堪称完美,它取得了令全世界羡慕的经济增长率,并且发展速度之快更是令人顺舌。但是自从1988年开始,日本的泡沫经济越演越烈,最后不得控制只能崩溃,从此日本经济就进入了冬季,直到现在可以说都没有恢复过来(杜艺中,2010)。我国目前经济的状况与当时的日本有些相似,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与此相对应,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开始凸显出来。如出口顺差过大、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以及金融改革等等,这些都是当时的日本所发生过的。因此,研究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及危害对于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泡沫经济的定义

经济学中泡沫这个概念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四种含义:一是生成泡沫必然有载体,泡沫的载体通常是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可能是流通性强、易于交易的虚拟资本,也可能性是具有稀缺性的某种资源如土地、房地产和可收藏,可保值的东西。但这些资产都具有交易成本低和供求关系不易达到平衡的特点;二是形成泡沫时,必然伴随着资产价格偏离其基础价值的现象发生;三是泡沫形成的主要原因可能产生于投机性,也可能产生于对基础价值的偏离;四是泡沫经常表现了形成、膨胀或者逐渐收缩的运行状态。

和“泡沫”(bubble)有关的经济学概念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经济泡沫,另一个则是泡沫经济。本文认为二者是两个具有紧密联系的不同的概念。经济泡沫指的是由于局部的投机需求使资产的市场价格脱离资产内在价值的部分。经济泡沫的产生主要与投机需求的存在有关,泡沫经济指的是由虚假需求形成的局部经济泡沫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使社会有效需求得到过度刺激而形成的虚假繁荣形象,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孙少波,2011)。

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既有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只要有市场经济,经济泡沫总会时不时的产生,只要把它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对活跃市场经济是有利的。可是当政府对经济泡沫的控制不利,泡沫过多的时候,才会演变成为泡沫经济。所以,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之间又是有联系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有其积极作用的,比如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进行资本集中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市场竞争繁荣经济。同时,我们也应该理性的认识到,经济泡沫中存在着消极因素存在着投机的成分。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对经济发展有利的一方面所决定的。经济泡沫的存在对于加快资本集中,促进市场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是有很大好处的,所以它的出现也是常态。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就能够做出对于经济泡沫的理性判断的指标体系,以判定经济泡沫是否有可能会演变为泡沫经济,以尽早对其进行防范。

三、日本泡沫经济的产生成因

日本产生泡沫经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按照不同的角度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分析。以汇率变革为主线,系统研究日元贬值对泡沫经济形成的影响以及对整个日本经济的影响以投机泡沫为主线,系统地研究了投机泡沫产生、发展和破灭的过程以及对经济的影响,并从投资者心理和行为的角度对其进行解释,从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研究这一时期的日本经济,寻找在日本前期的经济辉煌中是否隐藏着产生泡沫经济的因素。

(一)扩张的财政政策。日本政府在“广场协定”后,放松了对财政的控制,以期通过扩大内需来推动经济增长,并以此来阻止日元升值带来的经济衰退。为了缓和对美贸易关系,减少日美贸易摩擦,中曾根首相于1985年设立了一个由前日本银行行长前川春雄为座长,著名经济学家大来佐武次郎等为委员的研究会,作为中曾根首相的私人咨询机构。这个研究会的全称“以实现国际协调为目标的经济结构调整研究会”,其提供的报告被称为“前川报告”。“前川报告”于1986年和1987年相继公开发展。

日本政府接受了“前川报告”中关于通过扩大内需,实现日本经济增长模式由“外需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转变的战略。扩大内需战略包括: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兴建公共工程;调整产业结构,扩大企业设备投资,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转变居民消费结构,扩大内需战略的基本思路;通过增加国内投资,减少储蓄,缩小经济项目顺差,改善国际经贸关系。长期超低和过快增长的货币供应推动了银行贷款快速扩张,使得本来资金已经十分富裕的日本经济体系内到处充斥着廉价的资金,推动资产价格膨胀,形成泡沫经济。

(二)日本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日本金融政策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金融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大大增加了资本市场的投资风险和信用体系风险,这就为资本市场上产生泡沫提供了资金的来源和宽松的环境。在日本实行金融自由化之前,日本的金融体系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政府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有主导作用。一直以来日本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金融方面,政府的作用同样存在。首先,它表现在政府对金融活动进行各种管制。像在利率方面,政府严格实行对利率的调整,并且利率也一直是日本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有力工具。再次,日本政府的“金融保护行政”。在日本金融业方面,不管是银行还是其分支机构,都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金融机构的成立、破产都必须得到政府同意。如果有些银行经营不善,政府会采取相应的手段对其进行保护。这一方面有利于对金融系统的监管,但另一方面又会使得人们觉得银行永远不会破产,在泡沫形成过程中会加大人们的投机心理。

第二、实行专业化分工体制。日本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不同机构。在日本金融行政保护思想的指导下,各个不同机构都有明确分工。政府不允许某一业态的金融机构来从事其他方面的金融业务。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证券业务与信托业务都相互分离。这种业务之间的分离可以防止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是金融业健康发展,但到了日本金融制度改革之后,这种分工便逐步取消了。

这些特征对于处于资金短缺时期的日本来说能很好的解决问题。它对于战后很长一段时间日本经济的发展是起过很大作用的。并且日本金融制度的这些特征对于金融风险的发生也能起到很好抵制作用,是很好的制度选择。但是日本经过长期发展,到了80年代日本经济出现资金充裕流动性过剩的问题(郑秀君,2011),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依赖大企业对银行的贷款是很难实现银行发展的,这使得银行不得不扩大贷款企业的范围,向中小企业放贷,再加上国内外其他一些因素,使得日本不得不对其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也加大了日本金融风险的产生,使得经济泡沫的膨胀成为可能

(三)忽视金融创新。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日本企业界压缩成本的需求更加强烈,而一直由银行业掌控的财务费用则成为首当其冲的削减对象,但日本银行业不愿放弃自身利益,双方在各种讨价还价上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日本银行业更没有以此为契机,通过客户的诉求,探究业务增长的新方面及培养相应的业务能力,最终导致业务能力落后于欧美银行以及本国客户的大量流失,不得不开始把握中小企业,并在融资方面追求“高风险,高回报”,对风险较高的“泡沫产业”的融资大量增加(邢天添, 2015)。

此外,因为日本是以间接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系。据统计,1975至1984年期间,间接融资占社会总融资的比重高达89.7%。而为了确保间接金融体系的顺利进行了,日本金融当局实行的是“护送舰队式”的管理体制,使银行业的安全得到了保证,但同时也使得银行业缺乏竞争,导致缺乏效率,而在资金投向方面考核与监督力度也不够,这也使得泡沫膨胀时期,资金大量从银行流入“泡沫产业”。

(四)产业结构调整不力。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主导产业的支撑,主导产业是一些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在国际市场上主要依靠它出口创汇。但当时日本主导产业的发展都已接近成熟,但新的主导产业却尚在形成中。这就使得企业难以融资,产品也缺乏竞争力,外来投资特别是长期投资减少,经济项目出现逆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的贷款难以偿还,银行的呆帐和坏帐增加,资本就会向非生产性领域集中,以求得赚取风险和利润,从而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火爆,引发泡沫经济。同时,国内科研水平方面大大落后于欧美,使得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十分缓慢、艰难和被动。经济增长动力匮乏就使得日本的产业结构无法从旧有的框架中解脱出来。

四、结论

泡沫经济会引起企业大量倒闭,失业率攀升。同时对于本土的金融业具有巨大的打击。不良贷款的增加, 企业资产缩水,金融信用下降,股票价格暴跌。无论是从银行的角度还是企业或投资者的角度看,泡沫经济都为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可估计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杜艺中.日本泡沫经济的再回顾与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0,04:66-70.

[2] 孙少波.日本泡沫经济的成因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河北师范大学,2011.

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范文第4篇

2007年至2008年,房地产泡沫与衍生品泡沫的破灭引爆了美国次贷危机。在此次危机中,相机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发挥了巨大效力,使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反弹速度均超出了市场的预期,但这种以制造新泡沫来掩盖旧泡沫的救火式策略,是极其危险的,增加了未来经济的不确定性。

现实资产市场风云变幻,尽管人们已经意识到了投机和泡沫的风险及危害,但是还是愿意投身参与到泡沫的吹捧之中。这一现象表明,人们总是认为自己能驾驭泡沫,能在泡沫的膨胀中达到追逐利润的目的。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撑下,投机活动才如此盛行,泡沫才不断地涌现。历史上众多泡沫现象的教训,总是不足以给参与新一轮泡沫的人们敲响警钟。因此,游资活动与泡沫现象一直是令各国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头疼的问题。

随着金融产品不断被证券化,金融深化程度不断加深,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和异常表现,使得人们对传统的资本市场效率假说产生了怀疑,同时,现实资产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羊群行为,更是对传统理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游资与资产价格泡沫研究》一书正是伴随着资产价格理论的迅速发展应运而生的一本解读游资与资产价格泡沫之惑的理论著作。该书弥补了目前理论研究中对游资的定义及游资与泡沫之间关系研究的缺陷,介绍了西方泡沫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将之与其相对欠缺的制度分析结合起来,全面、系统、深刻地分析了游资与泡沫现象的成因与机理。

泡沫经济产生的原因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预警体系

1指标法

1.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当该指标持续增大时,表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超过了居民实际支付能力的上升。当市场中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处在上升状态,且并没有存在市场萎靡的迹象,则说明这个房地产市场中投机需求的程度很高,产生房地产泡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计算公式为:

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平均单套价格/居民平均家庭收入=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住宅平均单套销售面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

该指标的临界值可以由首付、利率、贷款期限、每年住房贷款还款金额占收入比重等估算出,但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一般在4~6之间。

1.2房地产价格增长率/GDP增长率

该指标是测量房地产相对实体经济增长速度的动态相对指标,反映房地产泡沫发展的趋势。指标值越大,房地产泡沫的程度就越大。警戒线定为2,超过2时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泡沫现象。如1987-1990年间,日本存在严重的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平均值为3。

1.3空置率

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会有大量房屋空置,故可采用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程度。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为:空置率=增量房和存量房中的空置量/全社会增量房和存量房总和。一般而言,该指标的判断标准是:空置率不足5%时,表明市场过热,极可能存在泡沫;5%-10%为合理区域;10%-20%为空置危险区;而当空置率大于20%时,则表明存在严重积压。

1.4租售比价

反映房地产真实价值的是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房价变动可暂时偏离租金变动。但若长时间高于租金增长,则存在泡沫的成份。租售比,是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计算租售比的方法是:假定将租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算出包括银行利息在内的租房总支出;同时也假定将买房所需支付的钱以能够获得最大利息收益的方式存入银行,再算出买房总支出;以租房总支出除以买房总支出,其结果就是住房的“租售比”。其判断标准可用下表来表示:

另外,还可以从房地产投资增值率和房地产贷款方面来计量房地产泡沫,但是总体而言,这两种方法不如以上四种方法应用广泛。

指标法的突出优点是所用数据通常相对比较容易采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在进行房地产泡沫检测时,可以把那些具有充分理论依据的指标,如房价收入比、租售比价等作为重要的辅判别标准;其缺陷是,一些指标的标准多取自国际经验,不一定适用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对同一个房地产市场进行判断时,不同的指标之间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

2理论价格法(收益还原法)

理论价格法被誉为最符合房地产泡沫定义的判别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计算出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然后与实际的房价相比较,通过观察二者相背离的程度,来判别泡沫是否存在。

以收益还原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价格法,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成为日本经济学家用以判定地产泡沫的一种重要方法。因为泡沫是现实资产价格与实体资产价格的差,或是现实资产价格中实体经济不能说明的部分,所以衡量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在于测算出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价格(理论价格)与现实价格之间的差距。收益还原的本质就是一个未来收益的贴现模型,即将未来的预期纯收益和预期售价按一定的折现率进行贴现,从而得到房地产的理论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直观地理解理论价格法的精髓:

理论价格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存在着困难。集中表现为:第一,折现率的准确数字难以确定。第二,收益还原法体现的是把未来的收益折合成现在的收益,通过折现来计算现值。但是,未来是不确定的,在当前的试点上难以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做出准确的估计。

3市场修正法

我国学者洪开荣(2001)提出房地产泡沫计量的“市场修正法”,即以物业空置率为基础,从房地产的供求差异出发,通过考虑各种相关系数因素来进行修正,从而估量出房地产泡沫的大小。其公式为:

房地产泡沫系数=物业总空置率×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其中:空置率是根据年空置量与三年累计物业竣工量的比例;经济增长修正系数=上期的(1+GDP增长率)/本期的(1+GDP增长率);产业贡献修正系数=上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本期的(1+房地产业增长率);交易状况修正系数=上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本期的(1+个人购房比例)。

该方法作为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基本理由是空置率反映了市场供需的差异,特定时期和地域的空置率指标反映了各种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的市场后果。房地产泡沫和物业空置率是对市场失衡的不同角度的描述,但它的实质内涵是一致的。该方法借助了资产评估中的修正方法,但是理论依据不足。

4统计检验法

国外的研究文献中,常见这种方法。其使用前提有两个:一是房地产价格短期波动不是很厉害;二是数据样本要大。实质是利用计量统计学的原理对房地产价格变化进行统计分析。当房地产市场上无经济泡沫时,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有规律,统计分析可以找到统计规律,而当经济泡沫存在时,由于经济泡沫使得价格大起大落,从而使得统计规律失常。国外的统计检验法根据检验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方差上限检验和游程或粗尾检验两种。

方差上限检验法以BlanchardandWatson(1981)为代表,他们认为,经济泡沫的出现会增加价格p的方差,会减弱价格p与市场基础的决定因素X的相关关系。在不存在经济泡沫的零假设下,给定某些条件,就可以求出价格方差的上限。当经济泡沫出现时,这个上界条件会受到破坏。

BlanchardandWatson(1981)还讨论了价格p的更新值(超额收益)的分布。如果存在经济泡沫,并且经济泡沫会在某个时期破灭,那么在经济泡沫存续期间,经济泡沫更新值为同号;当破裂开始时,变为异号,这样经济泡沫更新值的游程会比纯随机序列的要长,从而会使样本的总游程数变小。经济泡沫成长期间,会产生小的正的超额收益,但随之而来的是会在某个时刻经济泡沫破裂,产生大的负超额收益,这类经济泡沫的更新值的分布会成尖峰或粗尾分布,因此价格更新值的较大峰度系数可能意味着存在经济泡沫。但游程检验与粗尾检验方法的效果不佳。因为经济泡沫游程数并不必然小于随机变量序列的游程数;另外,市场基础价值的分布也可能呈峰态。即使如此,这两种方法还是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

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时间很短,从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的1998年算起,到2008年我国住宅市场化的历史也不过10年时间,可供计量检验的样本数据很少,计量检验的结论可能缺乏可靠性。因此,统计检验法在我国应用并不合适。

5预警指数法

预警法是一种综合方法,融合了指标法中的各种重要指标,也是目前测度房地产泡沫较为理想的方法。虽然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问题,而且需要收集很多数据,但综合而言,是目前除了收益还原法之外最为完善的测度方法。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预警构建方法如下:

(1)选定预警指标。(2)确定预警指标的权重。(3)确定指标临界值。(4)测算地产泡沫发生变化的概率。当某一个判断指标发生预警信号时,地产泡沫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在预警期内,达到临界值的指标越多,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越大。(5)确定地产泡沫的预警级别。根据地产泡沫变化的概率,房地产泡沫变化的可能性划为几个级别:A级:警戒级,40其构建还有多种方法,但它们在计算原理上是相同的,关键之处是所选取的代表性指标会因人而异,差别很大。

6结论与建议

以上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类,即指标法和模型法。不管用何种方法测度房地产泡沫,尤其是指标法中,其逻辑思路都是首先试图建立一个基准指标,然后用实际指标与其对比,实际指标大于或小于基准指标的部分即为泡沫成分,以实际指标偏离基准指标的程度来指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程度。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分析,判别是否存在泡沫,而不应该单纯采用一种方法,以免判别结果有失偏颇。真对以上分析,对我国房地产泡沫识别方法的研究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时间较短,房地产统计工作更是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统计资料相当匮乏,所以应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统计工作,使之更适应于经济全球化发展。

第二,目前我们应该在现有统计资料条件下,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和其他类似国家的经验,深入研究适合于我国的量化方法和评判标准。

第三,建立适合于国情的房地产泡沫预警机制,对我国房地产泡沫及时预报和控制,时刻警惕房地产泡沫。

参考文献

[1]周方明.房地产泡沫测度研究[J].经济师,2006,(5):141-144.

[2]洪开荣.房地产泡沫:形成、吸收与转化[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