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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

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

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一、我市妇女工作的现状

(一)妇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把促进妇女发展纳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市委多次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先后就农村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养选拔女干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我市妇女整体素质和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妇联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各级妇女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近几年,市委坚持“党建带妇联”的原则,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得到新发展。目前,全市11个乡镇(办事处)建有妇联组织,并配有妇联干部,181个村均建有妇代会,市直党政机关及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共建立妇委会组织93个,配备专兼职妇女干部82个,国有、集体及私营企业共建立妇女组织12个。

(三)妇女代表参政取得新突破。目前,全市副科级以上女干部75人,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各有1名女干部,市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中有36个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有两个乡镇由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市人大女代表68人,占代表总数的29%,政协女委员39人,占委员总数的18.6%,女党员、后备女干部均达到25%以上,妇女参政取得了新突破。

(四)妇女权益的维护进一步加强。我市已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万名妇女学法律”活动。市委市政府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帮扶救助贫困妇女生活、建立社区妇女维权服务站、严厉打击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各类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妇联组织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几年来,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动员、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同时在培训转移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巾帼示范村”创建、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等方面发挥优势,开展活动,得到了广大妇女的认可和参与,为宜城的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妇女组织还不健全。目前,上大堰工业园区和楚都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中还未配备女干部,部分乡镇妇联主席还未下文任命,全市还有2个村的妇代会主任由男性村支书和委员兼任。市直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组建率90%,部分妇委会干部未配备。企业妇女组织组建率偏低,妇女干部配备不到位。

(二)妇女参政水平偏低。近几年我市妇女代表参政虽然取得了新的突破,各阶层女干部比例不断提高,但是在女干部的配备和使用中存在着副职多、正职少、配角多、主角少、虚职多、实职少,在工作上分管群团及事务管理的多,分管业务的少等现象。目前,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未配备女干部,市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率为40%左右,未达50%以上,市直90多个市委政府工作部门仅配备正职女领导干部7人。

(三)妇女工作经费和妇女干部待遇未完全落实。由于我市经济和财政等方面的原因,我市的妇女工作经费一直未按妇女人口总数每人每年不低于0.3元的标准划拨,乡镇、村基本未安排妇女工作专项经费,从而不能保证各级妇联有足够的经费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两委班子、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但目前,全市还有17%的村妇女主任未进村两委班子,部分村妇女主任工资未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工资无保障或达不到同级副职待遇。

(四)损害和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企业女职工“三期”劳动保护得不到落实,女职工在“三期”解除劳动全同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家庭暴力中妇女身心受到伤害的事件还不断发生,而政法部门在处理这一类案件中往往还存在着“家务事难断案”的偏见,致使受侵害妇女得不到及时救助。

三、今后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市妇联向市委建议召开全市妇女工作会议,请乡镇分管妇女工作的副书记和妇联主席、市直分管妇女工作的领导和妇女干部参加会议,传达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妇女干部要认真学习俞正声书记的讲话和鄂发*21号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今后妇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将省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各级党委坚持党建带妇建的根本原则,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健全镇(办、区)妇联组织,开展村妇代会整建行动,消除村妇代会空白点,推进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提高企业妇女组织的组建率。关于妇女干部的配备问题,将建议市委在市、镇换届选举中,严格按照要求选拔配备女干部,实现市、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的目标。同时,加大对党政正职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

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全区“党建带妇建”工作基础比较好,成果比较明显。

(一)组织网络健全。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坚持“党建带妇建”,把妇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建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配套组织建设,各级妇联组织紧紧跟上,积极努力工作,全区7个县(区)、35个乡(镇)、41个社区、79个村都建立了妇女组织。地区妇联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18个、派组织建立妇委会1个、中省直单位建立妇委会1个。

(二)干部结构合理。全区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妇联班子建设,优化妇联领导班子结构。地区妇联和7个县(区)妇联领导班子干部配备齐全,结构合理,地、县(区)两级妇联领导班子17名正副主席,45岁以下的占83%,大专以上学历占100%;39名地、县(区)妇联干部、35名乡(镇)妇联主席、41名社区妇联主席,45岁以下占91%,高中以上学历占100%;村妇代会主任79人,初中以上学历占100%。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派、中省直单位建立妇女组织20个,配备妇委会主任计20人,45岁以下占90%,大学学历占100%。

二、主要工作

(一)党委高度重视

全区各级党委把“党建带妇建”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党建带妇建”做到“五同步”。全区各级党委把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漠河县委组织部和妇联联合下发《漠河县基层妇女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意见》,将妇建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与年终分配挂钩。

二是抓点带面,全面开展工作。为使“党建带妇建”工作卓有成效地深入扎实开展,切实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今年地委组织部与地区妇联确定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新民社区为全区“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党建带妇建”联系点的通知》,为规范工作,抓出成效,要求每个联系点各有不同的工作侧重点,联系点的建立,较好地推动了全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蓬勃开展。

三是建立领导督查机制。各级党委为全力抓好“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求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地区妇联每季度向地委领导汇报工作并提出下季度工作安排,使地委领导及时掌握和指导全区妇女工作的开展。漠河县委建立并坚持县委分管领导年访制度,分管妇联领导到县妇联进行现场指导工作,专题研究分析妇联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协调并解决实际问题。

(二)妇联积极主动。各级妇联在工作中做到了“三主动”

一是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全区各级妇联为推动“党建带妇建”工作,主动联系,地委组织部与地区妇联、各县(区)委组织部与县(区)妇联分别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漠河县成立了“党建带妇建”领导小组,建立了五项机制,即:“党建带妇建”领导机制、议事机制、指导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

二是主动争取党委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全区各级妇联积极主动向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领导重点汇报上级妇联对“党建带妇建”工作的要求和本地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请示工作,提出加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是主动接受党委主管书记的领导。各级妇联组织召开妇女工作会议,都请党委主管书记参加,主管书记对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做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增强了基层妇联干部“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识,较好地推进了“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队伍能力

从队伍上促进“党建带妇建”,一是切实加强妇联干部配备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在妇建工作中高度重视妇联干部的配备工作,地委为地区妇联领导班子选任了2名思想好、年纪轻、学历高、专业精、能力强的主席和副主席;松岭、新林区委针对区妇联领导干部工作变动,及时配备了年轻有为的副主席。地区妇联党组加强机关中层干部配备工作,任用4名懂业务、有经验的部门领导干部;为提高妇女维权工 作水平和能力,选任1名年纪较轻、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同志任权益保障部长。二是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县(区)妇联分别制定实施了《20__年至20__年干部培训规划》。地区妇联积极努力组织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今年参加省及省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班31人次。各级党委重视培养妇女干部,每年党校举办干部培训班,都向妇女干部倾斜,确保一定比例的妇女干部参加培训。“党建带妇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三同”,即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与同级党委组织的教育培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享党校师资等资源。各县(区)妇联依托县(区)党校、妇女科技培训学校、社区妇女学校等教育资源,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三是开展评选表彰妇联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弘扬妇联干部创新务实、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精神,更好地带领全区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

按照《省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通知》的要求,把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做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切实开展工作。一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五好”县(区)妇联、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社区妇联)的标准,对基层妇女组织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对全区三级妇女组织建设情况做到了四个清晰:即组织状况、干部状况、工作状况、存在问题清晰。根据调查查找的差距,地区、县(区)妇联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下发《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方案》。二是抓点带面,全面铺开。为把“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发挥典型引带作用,全区建立省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3个、地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20个。全区省、地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漠河县妇联创新机制,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区加北乡加北村妇代会直选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新林区新民社区妇联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着力打造“党建带妇建”工作新格局。示范点典型引路作用,推动了全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县(区)妇联没按期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按照妇联章程规定:县(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漠河县、新林区妇联分别应该在20__年、1989年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至今都没有召开。

(二)有的农村妇代会主任没进村两委。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农村妇代会主任应是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而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有的村妇代会主任没进村两委。

(三)有的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没有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农村妇代主任的经济报酬应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但在实际执行中,农村妇代会主任工资标准不明确,多数村妇代会主任兼计划生育工作,仅拿计划生育补贴,有的村妇代会主任完成一项妇女工作给一定的补助,工资低、经济待遇不稳定。

四、几点建议

(一)坚持县(区)党委换届与县(区)妇联换届同年进行。要真正把“党建带妇建”工作落在实处,以“党建带妇建”,做到党建与妇建统一部署。县(区)党委与县(区)妇联均是五年换届,建议县(区)党委研究县(区)党委换届时一并研究妇联换届工作,坚持党委换届与妇联换届同年进行。真正形成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良好局面。

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中组部的具体指导下,全国妇联创先争优活动迅速启动、正在扎实推进。根据会议要求,现将全国妇联前期开展的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部署

中央明确要求,要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活动是全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和开展好这一活动,既是对中央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广大妇女“半边天”作用,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作贡献的迫切要求。全国妇联党组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安排、工作上狠抓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第一,迅速在全国妇联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办下发文件和中组部、召开动员部署会后,全国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迅速行动。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在全国妇联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研究,成立了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召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精神,明确总体要求,确保全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员参与活动、全程接受教育、全面提高素质。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妇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指导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推进。四是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在全会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方面谋思路、出实招,创先进、争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体现在每个党员的学习工作中。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设专题网页、开通手机报、编发简报、印制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在全会营造争创先进妇联组织、争当优秀妇联干部、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目前已编发简报41期、印制宣传画1000份,活动声势不断扩大。

第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了落实“党建带妇建”的要求,探索如何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带动下,全面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妇联各项工作的深化,努力做到妇联组织争先进、妇联干部作表率、妇女群众得实惠,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5月份开始,在至立同志的带领下,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成员分别带队到10多个省区市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6月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召开工作务虚会,结合前期调研的情况,集中进行了学习、思考、研讨和梳理,在如何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依靠党建带妇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巩固、拓展、延伸、提高等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为在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了基础。

第三,及时对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6月30日,总书记和同志在会见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时强调,要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7月8日,源潮同志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对工青妇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落实源潮同志的要求,在7月9日召开的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上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妇联系统80多万基层组织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以妇联系统的创先争优影响带动广大妇女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至立同志在会上对妇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全国妇联及时成立了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把县(市、区)级妇联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基层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现有106个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的作用,带动基层各级妇联和妇联干部学先进、作贡献、当表率,从而更加有效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妇女群众。

二、结合实际,体现特色,明确主题

中央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源潮同志也强调指出,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开展,更要有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全国妇联党组把用鲜明的主题引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中之重,紧密结合妇联组织建设和妇联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既符合中央要求又贴近基层需求、彰显妇联特色的活动主题,使目标看得见、工作落得实、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好参与。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全国亿万妇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建功立业提出了殷切期望,对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妇联党组一致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引我国妇女运动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纲领性文献,是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的行动指南,为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明了方向。为此,党组召开会议反复讨论,确定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妇女反映好“五个好”为标准,在妇联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上进心、荣誉感以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以“巾帼建新功、岗位创一流”为主题,以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为重点,以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岗位建功、带头传承文明、带头遵纪守法“五带头”为标准,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进一步彰显妇女力量。同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通过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率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影响妇女、感染妇女、带动妇女,在广大妇女中兴起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的浓厚氛围,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作贡献。

为了落实这一主题,指导基层扎扎实实地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全国妇联党组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源潮同志提出的“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的要求,在中组部的有力指导下,着手研究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并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下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目前,具体的实施意见已上报中组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中央明确指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全国妇联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大力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广大妇女当中,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注重用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巾帼标兵。一是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握不同妇女群体的思想状况,贴近不同层面妇女的工作和生活,创新宣传引导的手段、途径和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在联系和服务妇女中宣传党的主张,在同妇女交流与交往中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广大妇女牢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二是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岗位创新活动,动员组织妇女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各方面,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领域,进一步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三是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妇女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同时立足家庭和社区,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第二,注重用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谋实惠。紧紧抓住事关妇女民生和发展的“三最”问题,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努力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一是进一步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落实。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创新担保工作机制、方便妇女贷款,开发创业项目、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妇女创业能力等方面加大力度,着力扩大妇女参与面和受益面。二是进一步扎实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与有关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实施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救助患病贫困妇女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意识,努力使应检妇女全部都能参加检查,帮助患病妇女解决治不起病的后顾之忧。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抓住省区市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并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搞好妇女进村“两委”的专题培训,大力推广“专职专选”等经验,促进提高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和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四是进一步做好“两纲”实施的衔接工作。在推动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如期达标的同时,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要求,认真编制新一轮“两纲”,积极推动把妇女儿童发展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五是进一步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妇女参政程度偏低等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一项一项地研究对策措施,一个一个地推动解决。

第三,注重用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强基固本、创新发展。紧紧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难得机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联基层组织的发展变化,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新的发展。一是促进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的重视支持,推动把“党建带妇建”工作纳入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纳入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标准和考核表彰体系,依靠党建带妇建,切实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围绕扩大基层妇联组织覆盖、提高基层妇联干部能力、增强基层妇联组织活力,以实施“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完善体系内的六级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探索在农村产业链、专业合作社、流动妇女集中地等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努力把妇联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基层各个领域、覆盖到广大妇女群众。三是加强与其他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按照有利于联系妇女群众、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社会力量的原则,加大对妇联团体会员工作的研究指导和协调服务力度,加强对其他妇女社团的引导,努力把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信仰、不同兴趣爱好的妇女群众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把她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党的事业共同奋斗。

目前,各省区市妇联正按照全国妇联和当地党委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妇联工作实际,突出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妇联出台了本地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或方案,20个省区市妇联已有意见或方案的初稿。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氛围已经形成。

全国妇联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出台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兆国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源潮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修改好关于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尽快下发到基层,指导各地妇联组织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扎实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妇女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拟于8月底召开全国妇女“巾帼建新功、岗位创一流”座谈会,邀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参加并向全国各行各业妇女发出倡议,动员和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人民网妇联网等妇联舆论宣传阵地的优势,借助社会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妇女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广大妇女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并在2012年“三八”节期间,隆重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妇女典型。三是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党组、书记处成员每人确定一个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妇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适时召开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汇报会,总结交流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全国妇联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中组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突出主题,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加强领导、分类指导,切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使创先争优成为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价值取向,团结带领妇女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工青妇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面,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组织领导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激发各级工青妇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是对全国各级工青妇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次动员。刚才,中组部和工青妇三家都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源潮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下面,我就工青妇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讲几点意见。

第一,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的领导是工青妇组织做好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各级工青妇组织要认真学书记和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青妇组织的特点和中心工作,明确主题,周密部署,强化督查,总结经验,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要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所联系的群众都组织和引导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工青妇组织中的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创先争优的表率,带领工青妇组织中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使这一活动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宏大社会实践活动,让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推动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人人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

第二,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更好地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工青妇组织联系职工、青年、妇女密切,最了解广大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最熟悉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立足这些特点和优势,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融入到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各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战场。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指导,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融入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要坚持把竭诚服务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要推动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合法权益。要牢牢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这一总体要求,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不断加强党领导下的工青妇组织建设,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最广泛地把广大群众吸引到工青妇组织中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组织凝聚力,是工青妇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做到党建与工建、团建、妇建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考评、同步表彰奖励,力争实现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工作对广大群众的全覆盖,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加强工青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考核激励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和调动工青妇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评判权、监督权真正赋予群众,让职工、青年、妇女来评价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党政重视、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

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范文第4篇

妇女儿童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必要的法律保护。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发挥各级妇儿工委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与之相应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机构,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1、法律保护网络健全。我市司法部门、妇联以"四五"普法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扩大宣传面,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反家庭暴力、反、反不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在全市建立了34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小学以上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设立宜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工作站。五年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写作诉状428件,提供法律咨询3141人次。

2、犯罪打击力度加大。五年来,我市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共破获案件17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9起。

3、福利事业重视程度提高。我市积极改善社会福利院建设,作好儿童收养和救助、教育工作,为孤残儿童、弃婴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成长条件。各级妇联、教育等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和贫困地区儿童手拉手活动,并于每年节日期间、深入福利院、困难职工、贫困农民家庭中,看望慰问贫困孤残儿童。

监督检查制度

1、制定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各乡镇、成员部门和示范单位将规划实施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考核之中,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找出存在问题,强化措施予以解决。

3、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对示范单位和承担指标的重点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每年对部分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监测统计,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每2-3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5年进行中期检查,10年进行终期检查。

6、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市人大、市政协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视察,查摆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工作报告制度

1、各乡镇、市直各成员部门坚持每半年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一次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2、市妇儿工委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或市长办公会汇报一次,反映实施规划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妇儿工委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阶段监测评估报告,中、终期监测评估报告,按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济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

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

1、协助政府制定颁布《宜城妇女发展规划》和《宜城儿童发展规划》,制定目标职责分解和分阶段、分年度实施计划。

2、协调、监督、指导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3、制定年度妇儿工委工作要点,确立全年工作重点,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协调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统计,查找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加以协调解决。

6、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一切日常工作。

工作制度

1、严格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

2、加强团结,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争创一流工作,树立集体荣誉感。

3、工作讲效率,当月工作当月完,不拖不推,善始善终。

4、工作及时请示汇报,相互通气,加强联系。

5、执行政策,办事公正讲原则。

6、坚持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

7、凡参加的会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落实意见或建议。

会议制度

1、每年一次向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汇报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

2、每三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

3、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女儿童《规划》联络员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安排有关工作,报送信息、材料、统计表等。

4、每年召开两次妇儿工委成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座谈交流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监测评估制度

1、每年组织专家组人员对部分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每年组织统计组人员对重点指标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查看工作进度,进行统计分析。

3、每年根据检查和统计的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写出写出《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4、2005年、2010年分别进行中、终期监测评估。

5、监测评估情况,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

协调议事制度

1、对实施《规划》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妇儿工委办负责收集,向市妇儿工委汇报。

2、在实施《规划》工作中,出现本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同一工作指标,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负责人签发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呈报妇儿工委办公室。

3、根据部门反映的问题,妇儿工委协调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意见,出台相关政策,协调加以解决。

联络员制度

1、根据本部门(系统)承担的指标任务,每季度到科室或下属单位进行工作调研,收集数据,统计汇总报表,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2、负责本部门的年度统计、分析,信息、材料、工作总结等。

对上级妇联的意见建议范文第5篇

这里召开全县妇女工作会议,今天。主要任务是总结2010妇女工作,安排安排2011年工作任务,这对于各级妇联组织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工作创新发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县各乡镇妇联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过去的一年里。围绕“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妇女姐妹齐上阵、生态家园显身手”为抓手,特别是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贷出了1589万元的数额,为促进妇女守业就业和妇女儿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此,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县各条战线的妇女姐妹们致以深切的问候!向为妇女事业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妇女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全县妇女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发挥好自身优势,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经济建设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下面,讲五点意见:

一、要在妇联工作方式上实现新转变

县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速度的攻坚期,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强县升位、跨越发展”重要时期。县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对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紧紧围绕党对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要求上来。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卓有效果地做好妇女群众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为主线,找准妇女工作和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半边天”作用。要转变妇联工作观念,将传统的活动型妇联转变成服务型妇联,深入开展独具特色的妇女群众建功立业活动,组织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建新功、争创一流做贡献。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积极发展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培养致富女能手,妇女的组织化和增收致富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要组织激励广大城镇女职业女性积极参与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平凡的岗位上施展才华,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要在推进妇女就业守业上取得新成效

也是妇女贡献智慧力量、实现自强自立的重要基础。各级妇联要把推进妇女就业守业放在突出位置,就业守业是广大妇女面临的一大难题。切实抓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机制、简化顺序、加强配合、深入调研,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水平、抓出成效。重点突破担保瓶颈,做大贷款规模,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深化女性守业促进行动。不时完善妇女就业守业服务体系,拓宽妇女就业守业渠道,为妇女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妇女和女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守业胜利率,实现他就业守业愿望。要重视发展家政服务和养老服务,利用有效途径和措施,充分挖掘潜力,为妇女就业守业提供广阔平台。要充分运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协助广大妇女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妇女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实际需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搞好分层次、分类别培训,不时提高广大妇女技能素质和综合素质。

三、要在解决妇女儿童基本需求上取得新成效

不只要靠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证、收入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尊重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还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妇联作为妇女群众的组织,维护和发展妇女儿童切身利益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妇女的意见和呼声,认真研究妇女群众民生需求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实践证明,妇女维权工作,争取与不争取不一样,力度大与力度小也大不一样,各级妇联组织要理直气壮、锲而不舍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声疾呼,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把各项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要密切关注贫困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努力为他提供结对帮扶等服务。要充分发挥12338维权热线等工作平台的作用。要认真编制我县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县“十二五”规划。

四、要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妇女思想道德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的契机。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激进优势,继续深化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妇女接待工作,引导妇女合理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疏导群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民意的工作,旗帜鲜明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全县大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各级妇联要从自己的职能和特点出发,做好妇女群众工作,见到实效。要驾驭引导广大妇女创先争优,展示新女性的靓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