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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改革方案

延迟退休改革方案

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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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由于人社部的有关人员一再提起延迟退休是所谓的“必然趋势”,以清华大学专家团队为代表的养老改革研究机构又给出了延迟退休、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养老改革方案,引发了社会围观和民意的强烈不满。当今社保研究界中公开反对人社部延迟退休思路的中国社科院唐钧研究员,在本刊的专访中谈及了他对延迟退休与养老改革的思考。 只见懂经济,不见懂社会

《南风窗》:几年来的公开民调早已经反映出绝大多数公众对延迟退休是非常反对的,不仅是企业部门的就业者,多数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和普通公务员也是反对的,更不用说众多在自交养老保费的小个体户和下岗失业者。但现在人社部有关人员和某些研究机构却在利用“养老改革”名义,希望用所谓的“改革方案”强推延迟退休,有人担心这样的改革是在为体制内不愿退休的官僚谋取特殊利益。

唐钧:其他的方案没有见到,但就“清华方案”而言,方案的八个部分中只有第五点讲了“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几年来的公开民调早已经反映出绝大多数公众对延迟退休是非常反对的”,“清华方案”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不过,“清华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在讲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和“效率”问题。然而,现在几乎没有时间去细说。现在可以做的,只能是晓以利害,先把损害人民利益最大,也最容易引起社会动荡的“延退”或“延领”压制住再说。

若说改革方案是“为体制内不愿退休的官僚谋取特殊利益”,这应该也只是一种猜测,决策者应该不会采取如此“下下策”。

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延退”或“延领”的方案出台呢?归根结底,是因为当今中国社会在作出社会领域或曰与民生相关的决策时,“经济理性过甚,人文关怀欠缺”。在地方政府换届时,媒体常常欢呼新任领导是“懂经济的”,但你见过有一位是“懂社会的”吗? 我们常说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畸轻畸重,可能其后果就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改革以来,我们已有很多教训。 为什么会有“延退”或“延领”的方案出台呢?归根结底,是因为当今中国社会在作出社会领域或曰与民生相关的决策时,“经济理性过甚,人文关怀欠缺”。 就业压力乃最大

《南风窗》:有言论说延迟退休可让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力资本继续得到利用,但是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人中,市场对其人力资本有需求的只是极少数,并且现在的退休制并没有阻拦这一小部分人力在就业市场获得各种形式的再聘用。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就业者,女性50岁、男性60岁后,在就业市场上就已无企业再聘用,绝大多数企业倾向于雇佣年轻员工代替年老员工。现在的退休年龄,正是被大多数雇主方确定为老龄冗员、不再继续雇佣的年龄。如果要延迟退休,50岁以上女性和60岁以上男性将成为庞大的失业无收入群体,这对社会稳定的巨大危害,政府和社会是否能承受得了?

唐钧:首先纠正一下,中国现在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是: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就会进入一个“就业困难期”。

因为劳动时间特别长、劳动强度特别大的“特殊国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蓝领工人,一般男性到了50岁,女性到了40岁,就感到力不从心了;企业无疑是利润至上的,要靠劳动者的新陈代谢来维持效率,企业工人一旦手脚慢了,就不受待见了;而地方政府的政绩和财政都要靠企业,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利益是一致的。事业单位里,现在医生、教师,也是“压力山大”,年龄大了身体就吃不消,所以“延退”也绝对不会是他们的选项。这也就是在中国,90%的人反对“延退”的事实真相。

对于大多数退休后养老金将是维持生活唯一经济来源的劳动者,“领取养老金”和“退休”也就是一回事。在中国,这样的劳动者估计要占70%。如果“退休”了却不能领取养老金,那么在“领取养老金”的“等候期”,这些“退休人员”以什么为生呢?

如果要延迟退休年龄,保证大多数劳动者在65岁以前不被单位辞退就行。譬如日本,从2013年4月起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至65岁,为此专门立法,规定企业有义务继续雇用60岁以上仍希望工作的员工,直到65岁。中国也可以立法规定不准辞退大龄劳动者,年老体衰的,企业要作妥善安排。只不过,这样一来,企业就又回到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那种“冗员”状况了。再说,年青人就业又作何考虑呢?

如果真像有些学者描述的那样,再过20~30年中国的劳动力会严重缺乏,那时候在中国一定很容易找到工作岗位,那时改变一下退休政策人们会高高兴兴,何必在现在就张罗这个事,闹得鸡飞狗跳、人心惶惶。要知道,现在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有9亿多,正处于历史上的最高峰。至于“民工荒”,“人口红利不再”之类的说法,极不靠谱,其实是发达地区歧视外来人员的政策所致,并非中国就真的缺乏劳动力了。

我的看法是中国不会缺乏劳动力。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会逐渐减少,但这样的发展趋势与“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趋势是相适应的。但一般说来,可以预计,后者的发展趋势会快于前者。所以,中国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就业问题,尤其是年青人的就业问题,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如果老的都不退休,年青人怎么办?今后几十年中,就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而言,就业压力远远超过老龄化的压力,切不可掉以轻心。 养老无关“几人养几人”

《南风窗》:还有人说西方发达国家在推迟退休年龄,但他们劳动力供给相对短缺,雇主方对50多岁的就业者或者求职者没有歧视,如果不是企业破产或者亏损,往往都是终身雇佣制,而且他们的失业保障是非常完备的,在西欧,失业者领取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不受任何时间限制,直到找到工作为止,对刚毕业的年轻人也是一样。但是在中国,根据农业现代化、机械化和规模化的要求,未来30年还会有几亿的农业过剩劳动人口需要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中就业,中国整体上仍处于劳动力供给过剩、就业压力和失业保障压力巨大的阶段,简单拿发达国家延退来做借口,是不是在选择性地回避根本差异性问题?

唐钧: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问题,最主要的是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社会结构与发达国家大不相同。发达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以中产阶级为主的,而中国社会则是以产业工人为主的,这是一个极大的差异。

一般来说,中产阶级,亦即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白领阶层,相对比较容易接受“延退”或“延领”;而产业工人,亦即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蓝领阶层,一般就不太愿意接受“延退”或“延领”。在发达国家,中产阶级要占到60%以上,而劳工阶级一般只占20%左右。所以执政党及议会和政府可以强行通过“延退”或“延领”的议案,虽然也会引起一些动荡甚至骚乱,但不至于祸及最重要的选举大局。但在中国,情况不一样,产业工人占大多数,70%以上;中产阶层只有20%出头一点,何况如前所述,因为“压力山大”,“延退”或“延领”也不是相当一部分白领阶层的选项。所以,决策者必须要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感受。如果强行去做,矛盾也许不会像发达国家那么显性化,但倘若人心尽失,后果就很难设想。

发达国家实行“延退”政策,最主要的目标是解决劳动力缺乏的问题。最先进入老龄化的发达国家,都是人口百万级和千万级的国家。现在有了上亿级的,譬如美国和日本。但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从人口和劳动力资源来说,仍然与他们不是一个等量级。一个国家人口越少,当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时,劳动力的摆布和周转就会很困难。所以,这些国家就让本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再多干几年。

中国的情况不一样,据预测,即使到了老龄化高峰时,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仍然有8亿多。美国现在3亿人,1.5亿的劳动年龄人口,比我们少很多,但美国现在创造的社会财富规模多大?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看“几个人养几个人”,还要把劳动生产率的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只有美国的1/12,日本的1/11。我们可以提高的空间还很大。

归根结底,养老的问题是一个社会分配的问题。一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实际上与“几个人养几个人”无关。相关的因素有二:一是退休时这个国家能够创造的物质财富有多大规模;二是这些物质财富将会被怎样分配。“几个人养几个人”的说法,实际上是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在“保险”的框架里,而实际上在“保险”之外,还有很多手段,譬如在中国,还有财政补贴、国企分利、资产建设,等等。 “几个人养几个人”的说法,实际上是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在“保险”的框架里,而实际上在“保险”之外,还有很多手段,譬如在中国,还有财政补贴、国企分利、资产建设,等等。 养老是财政分配问题

《南风窗》:养老保障作为一个“公共品”,个人和雇主缴纳部分养老金并不能改变政府的公共财政必须对养老保障进行投入和托底的原则。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比是很低的。中国的社保研究领域的某些人士,不去比较这些,却宣称要延迟退休来补所谓的养老金缺口,但因为延迟退休减少的养老金支出对整个公共财政而言,到底有多大意义?

唐钧:的确有专家计算过,把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可以每年节约养老保险基金200亿元:少发160亿元,多收40亿元。最近又有一个数字,说10年能够节约养老金3600亿元,那就是每年360亿元。在普通老百姓看来,200亿元或360亿元肯定是一个想都不敢想的大数。但是,要是放到规模是11万亿元的国家财政中去看的话,那才占0.18%或0.33%。为省下这点钱而去得罪几亿人,这笔账怎么算也是划不来的。

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号称“社会统筹+个人账户”,但是,作为一种“模式”,其实只存在于政府文件中。现行的制度实际上就是一个现收现付的制度,那就是“企业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模式。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按这个模式,把制度分成两块,一块是基础养老金,一块是补充养老金,前者以国家财政保证支付;后者可以交给市场来运作,政府可考虑担保最低回报率。

《南风窗》:在社会普遍对延迟退休反对意见非常大的情况下,从公开报道出的信息看,人社部聘的养老保障改革研究团队几乎没有专家公开反对延迟退休。公共政策不是私人政策,受到政策影响的大多数民众需要有代言人进入政策议定过程。如果您做改革方案,您认为养老保障改革最需要改的是什么?

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延迟退休;养老保险;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D66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引言

养老是自人类史以来必需解答的一道永恒课题。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改革,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但为退休人员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助于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形成。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结构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金缺口的持续增加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而近期有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或“延迟领取养老金”的议论,引发了全民的关注。“延迟退休年龄”或“延迟领取养老金”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否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行之路?因此,分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及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如何有效完善多渠道实现全国养老金的增长盈利,维护所有人民的切身利益势在必行。

一、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发展现状

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主要经历1983年―1993年解决国有企业养老金支付危机的传统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1993年―2000年初步构建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和2000年以后确立多支柱养老体系的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三个阶段。逐步形成了今天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为主的现代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2218万人,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9750万人,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7073万人。养老保险覆盖的人群正逐年不断扩大,中国养老保险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使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性发展遭遇瓶颈。

二、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体系的基础尚不牢固,养老金面临“入不敷出”

养老体系就像座金字塔,基础养老金是塔底,企业年金是塔身,个人养老储蓄是塔尖。当前我国养老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压力逐年增加,是因为我国养老体系的基础不牢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我国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3.5万亿元,同比增长14%,同期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8万亿元,同比增长19.9%。很显然,养老保险基金相对“入不敷出”。据统计,1980年退休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是13∶1,而目前该比例约为19:100,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临近,年退休人员新增数量攀升,如现行政策不变,到2050年则会高达64:100,这意味着需要由100个在职劳动力供养64个退休人口。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引发养老保险金供需矛盾加剧

当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中国人口基数大,养老保险底子薄负担重,老龄化速度却非常快。查有关数据:1999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1.3亿人,占总人口10.2%,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预计,2050年前后,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4.8亿左右,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国家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分析室主任李军预计,到2050年,我国15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7.1亿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口规模迅速膨胀,相对新出生人口的大幅度缩减,使抚养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造成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与领取者急速增多之间的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三)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质是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因此公平性问题是其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双轨制”,即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实行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对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个人无须缴纳社保,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到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的养老金的待遇;而对于社会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需要自己在退休前连续15年缴纳占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费用,退休后才能得到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退休金。虽然最近几年,城镇职工月均基本养老金不断上调,但由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不相同,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的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三、延迟退休或领取养老金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际上其他国家对延迟退休的惯例

法定退休年龄对于每一位劳动者都十分重要,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缴费年限和受益年限,还关系到国家人口运行趋势和平均预期寿命及国家的公共财政等。随着世界范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延迟退休年龄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如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社会保障项目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将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之后,又有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英国、西班牙、乌克兰等国家进行效仿借鉴该方法来减轻国家负担。但这一改革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遭到人民的抗议罢工。如2010年在法国各大城市为抗议雇主将雇员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以后的计划爆发的近110万人参加的大规模罢工行动,2013年波兰首都华沙爆发10万人大游行抗议政府提高退休年龄。

(二)在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的可行性讨论

1.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的有利分析

从全世界来看,我国的退休年龄是比较低的。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同步提高,中国特殊人口政策导致的老龄化和日益紧张的养老基金支付压力客观上要求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首先,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有利于减轻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随着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工作的老年人则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养老金支付的重担落在有工作的年轻人身上,使他们的缴费压力越来越重,政府养老金收入相对减少,养老设施投入支出日益增加,推迟退休年龄则有利于延长其缴费期间,缩短支付养老金时间,从而减轻我国社会压力;其次,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使正在工作并缴费的人增加,而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减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制度赡养率,同时也有利于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因为知识经济时代,经过高学历培训的科技人才,知识层次增高,国家的培养成本变高,延迟退休则增加其工作时间促使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再次,实施型养老体制改革有利于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满足。目前我国社会上退休后的老年人再就业主要缘于经济需求和精神寄托,退休人员通过再就业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不仅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也能够给家庭较少的经济负担。

2.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的弊处分析

首先,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会从一定程度上加重就业压力,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导致全国失业率将增加。由于目前的全球经济都处于减缓发展,原本的就业岗位严重不足造成了就业形势的不乐观,如果再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无疑使得就业形势雪上加霜,更加严峻。不言而喻,退休是新老劳动力的更替过程,当年老的劳动力离开工作岗位,由新的年轻劳动力进行替代,把推迟退休年龄当做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必然会增加劳动年龄人口,使劳动力供给增加,而在劳动力需求一定下,导致失业的人数将增加,失业率必将呈上升趋势,政府则将承担更多的失业救济费用。其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累积提高,生产技术不断更新进步,年轻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应当普遍高于年老者,而推迟退休年龄会在一定程度上阻滞生产的进步,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最后,据相关数据显示,现在企业每个月给在职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在职职工年龄越高工资越高,相应的保险费也更高,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无形中增加企业的工资成本及养老保险支出成本,从而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四、我国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需谨慎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关乎国运、泽及子孙,而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推迟退休年龄方式好似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我们要懂得权衡利弊来进行取舍,我们应该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谨慎的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使养老保险制度真的能够切实有效地为广大的老百姓带来福利,实现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愿望。就我国现阶段状况,笔者认为可以试探着采取缓行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缓解眼下养老金收支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同时实现对退休年龄的合理化改革制度完善。

(一)谨慎采取缓行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

目前,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现有劳动力与潜在劳动力资源供给过剩,如果盲目普遍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会进一步加大就业压力。但如果从结构角度比较,退休人员的结构和新入职的结构并不完全在一个层面进行竞争。如果采取渐进式的、缓行的、局部试行的方式,在适当充足的时间内完成合理的退休年龄延迟来达到目标,同时随着就业供求关系的进一步变化,可以将对就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对现行退休制度进行管理与规范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企业员工实施的退休制度不尽相同,如现行的“双轨制”;男女职工的退休制度差别也较大,即使同属国有企业职工,在企业实施减员增效的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诸如:停薪留职、买断、内退等多种变相的退休现象。使得即使在同一单位中同等条件下,不同的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退休待遇规定,这些都使得我国的退休制度千差万别。因此,从近期来看,我国应该对现行的各种退休制度进行管理与规范以杜绝不规范的退休现象出现。

(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有区别的试行弹性的退休制度

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区域不平衡状态,我们的退休制度改革也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由于当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老龄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如上海等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人口老龄化程度非常低;如教育、医疗服务、制造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业需求是丰富经验,而如电子行业、金融行业等新兴行业则需求具有最新技术或有海外经验。所以,建议政府制定退休年龄的指导性政策,在试行弹性的退休制度时,我们应当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需求而设计,根据自身发展的状况进行自主选择退休年龄政策,甚至不同的人群也可根据自己的偏好来灵活的选择退休年龄与时机。

(四)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从适当提高女性退休年龄试行

我国目前实施的退休制度规定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这使得女性并没有实现充分就业,有失男女平等的公平性,同时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女性职工寿命通常比男性职工长,退休后女性职工从制度中领取的养老金时间较长,因此,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体制改革可以从适当提高女性退休年龄试行开始,同时,适当的提高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也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和提高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适当推迟女性的退休年龄后不但可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女性的充分就业,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同时也提高了女性地位,促进男女平等。但这一改革试行需要在较长的时期内完成,可以考虑先在8-10年左右的时间内,逐年递增式实现将女性退休年龄提高为60岁。

五、结束语

退休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力深,任重而道远。在当前我国就业劳动力资源丰富和人口加速老龄化并存的状况下,是否延迟退休年龄、如何进行养老保险改革都要顺应广大人民意愿,维护广大人民利益。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有逐步实行推迟退休年龄的方案,这应该是顺应人口老龄化到来的未来发展趋势。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针对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适当的将改革速度放缓,充分考虑实施延迟退休型养老改革制度的灵活性,谨慎采取适度试行改革的方案,密切关注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并及时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樊明,等.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胡阳.关于推迟退休年龄问题的探析[J].商业文化,2010(4).

[3]张文勇.延迟退休怎样更合理[J].人力资源杂志,2012(7).

[4]刘植荣.养老金缺口真的存在吗?[J].人力资源杂志,2012(9).

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我国从1987年就制定了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政策,就是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男性和女性,分别以60周岁和50周岁的年龄退休;在企业工作的男女性分别以55周岁和50周岁的年龄退休。这一规定一直沿用到今天,在调整我国劳动资源和劳动工作方面起到了一定的规范性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经济的格局以及人口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早前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已无法满足当前我国国情的发展,因此,对我国退休政策的调整、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刻不容缓。十八届三中全会曾经在全文公告中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进行了首次的正面回应,有提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设想,还给出了特定的设想性的方案。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实施起始时间将依据人们的性别来划分,2015年、2016年的适龄退休女性职工及居民,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分别推迟一年和两年,以此类推下去的话,到2030年将会实现所有女性职工及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在65岁。虽然国家有下发相关规定,对部分女干部的退休时间进行了专门的政策性规定,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周岁,舆论的势头却并没有因为这一规定而有所缓减[1]。

二、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可行性和社会效应的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人均寿命普遍延长,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民的人均寿命已经达到75岁。而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是参考与1987年的人均寿命标准,很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劳动力资源造成了浪费。因此,合理延长法定退休年龄能有效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的利用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利处。然而人们寿命的延长并不代表身体就健康,国家经济的发展不置可否,工作压力的普遍增加造成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不仅没能上升,反而有下降的趋势。养老机制的不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形势的严峻,都对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提出了考验[2]。

三、劳动法视域下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立法,规范和保障延迟退休

在推进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对劳动法和相关法律予以,并对其行为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其责任和义务,从而让待退休者的退休权及自由选择权得到维护。

(二)规范法律的实施过程

退休和延退关系的千家万户,在政策的实行过程中应该对民意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尊重,让民众能有较长的心理准备时间,防止由于预期的过大落差而产生心理冲击和压力。还应该对乱退休的现象进行严格控制,取缔差别性的对象存在[3]。

(三)积极寻找彻底改革的最佳方案

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首先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各项公共社会保险体系皆以政府的宏观调控为主。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政府强制性收取的社会保险费组织建立形成养老基金,在劳动者失去基本劳动力以后,发放退休金,从而可以保证该离职人员的基本的生活生存需求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已经在全国普及流行的实施制度,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在1935 年时颁布了《社会保障法案》,建立起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制度(简称OASDI),这便意味着美国保险制度的确立。几十年以来,通过自身不断地完善与调整已经形成了以三大支柱为基本点的完善社会保险体制。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对于我国的养老保险的体制的发展和调整可提供更好的样本。因此,接下来会对中美两国的保险制度的差异进行分析。

首先,从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上进行讨论,美国对于退休时间的提供了宽泛的年龄范围,从大体上来讲,个体工作人员可以选择正常、提前亦或者延迟退休年龄。而在经济迅速发展以及经济形势起伏较大的现代社会,正常的退休年龄会同社会发展现状平行变化,当然很大比例上,美国职工会选择在正常年龄退休,对于提前退休的年龄界限美国给出了62岁的规定,而推迟退休,则可以相应的获取更多的退休金补偿,这就表明了美国政府鼓励延迟退休,美国将延迟退休的年龄上限设置为了70岁。而中国的退休年龄则普遍在60岁左右。但随着中国经济现状的改变,越来越多的问题与矛盾也显现出来。首先是人口老龄化,即老年人口数量增加,而目前劳动人口数量却在逐渐减少,缴费的人减少了而需要养老金的人却增加了,随之而来的是养老金出现巨大缺口。为了改变这种社会现状,目前政府放开二孩政策,并延迟退休,这些改革都是增加劳动人口的措施。其次问题出现在中国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偏早。中国现在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而退休年龄仍然执行的是之前的鼓励提早退休的政策,所以现实与政策之间出现了落差。

因此提出了一下可行的有效改革的办法。总体来说就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与延长缴费年限。首先渐进式延迟退休。规定一个特定时间,然后在此基础上延长几个月,这样经过几年的又或者长期的发展达到从整体上延迟退休年龄的目的。已现如今的我国状况为例,可从2017年开始规定每隔三年退休年龄向后推迟,循序渐进,最终达到65岁退休的效果。其次,对于不同行业的退休年龄,做出具体的规定,已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效用最大化。比如教师以及文职公务员可能在60岁之后的工作效益会比之前更高,而同时体力也是跟得上的,则可以选择将其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往后,而主要从事一些体力劳动的人员就不适合这种退休改革,总之是面对不同的工作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改革制度。最后,在当下阶段所规定的延长保费缴费年限为15年,即在这个期限内缴纳便可领取养老金。而延长缴费时间则可以帮助劳工获取更多的养老金的同时,也可以增加整个社会养老基金的总数。同时还可以减少养老金压力,为中老年的晚年生活提供一个更好的保障。总的来说,养老金改革就是要增加人们缴纳的费用以弥补养老金目前的缺口。比较一下各个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就会发现这一步也是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欧美等国家也是经历了同样的发展改革之路,才会有当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

从养老保险的待遇上来说,美国的雇主养老计划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待遇确定计划,二为缴费确定计划。其中待遇确定计划中的养老金由雇主支付,在员工结束工作退休后享受相同的待遇,而大部分的美国公务员在20世纪后期采用这种计划方式。第二种计划则是根据劳动员工的退休年纪以及缴费时长来决定其待遇,其中保险金以支票邮寄的方式发放。而中国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大部分以每月支配固定金额至一定年限或者到被保险人死亡。对于退休再就?I问题等没有提出完善方案。其中中国员工的缴费支出也有相差,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计发基础的不同造成的,其中工作年限不同,则计发方法不同,就这方面而言,我国较之于美国更加的合理化。而同时养老制度与工作者薪资结构不想契合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建议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我国事业单位的统一改革进程,以最大限度的减小差距。而其次养老金的调成率也需根据实际发展现状进行调整,最后要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补助政策。

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清华方案”的好处,是跨越了“‘双轨制’―‘并轨’”的政策思路上的陷阱,避免养老金制度改革可能被这个一因一果的线性思维所裹挟,从而设计了一个既考虑公平又考虑效率的因而可持续的改革方案。

然而,遗憾的是其中的第五点,即“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普遍反弹,这不能不说是方案中的一个明显的瑕疵。笔者亦曾就此在《中国经济周刊》上撰文予以分析(详见本刊32期《“延迟退休”:“清华方案”有硬伤》)。

于是,便有媒体采访了“清华方案”的设计团队,并以“延迟领养老金非延迟退休”为题进行了报道。

如果死抠概念,“领取养老金”和“退休”当然是两回事。但是,对于大多数退休后养老金将是维持生活唯一经济来源的劳动者,“领取养老金”和“退休”究竟是不是一回事呢?再者,在中国,这样的劳动者又有多少呢?恐怕又要提到这个数字,估计要占70%。

上述报道中以美国为例,说明了劳动者是可以先退休,然后过几年再领联邦养老金的。

但是,其中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是,美国有一个401K的补充养老金计划。按清华团队的说法,美国人59.5岁退休,65岁领取联邦养老金,其间的空白,可以由401K来填补。但是,有资料表明,美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施“三支柱”计划,除了联邦公共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之外,还有私人养老金,即企业养老金(401K计划)和个人养老储蓄(IRA计划);到了80年代,里根总统宣布一个养老金改革的计划,从1983年到2017年,在35年中,逐步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5岁延迟到67岁。这里要强调的是,在计划实施时,401K和IRA这两个计划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所以可以“填补空白”。

如今“清华方案”提出,“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问题在于,这些被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女性职工和居民,他们的401K或IRA在哪里?

其实,这种不讲理的政策有点像“协保”――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其特点是“不管当前生活,只管退休养老”,60年代中期出生的女性职工有相当一部分正在享受这种“待遇”。现在眼看退休年龄将到,要“苦出头”了,然而政策又要变了,退休后又有一年不能领取养老金。这实际上是要将“协保”的年限延长,当然,最后几年的“性质”变了――“退休”了,却没有养老金。

平心而论,“清华方案”中提出“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其价值理念仍然表现出经济理性过甚,人文关怀欠缺。

在方案的操作性层面上,他们以“保险精算”画地为牢,把“多收、少发”作为出发点,把2~3个人养1个老人看成是一种绝对的危机。其实,在不改变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随着老龄化的进程,这种状况迟早要出现。

这不是什么新的发现,因为社会保障教科书上早就告诉我们,如果只考虑企业交费和个人交费,现收现付制会难以为继。靠延迟退休年龄节约的养老基金其实很有限,解决不了多大问题,但却会使大多数劳动者遭受损失。就社会心理而言,可预期的养老金制度所起到的是稳定人心进而稳定社会的作用,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刚性”原则,切切不可掉以轻心。

如果突破只考虑“收多少、发多少”的“保险精算模式”的束缚,把养老保险看成是社会分配的一部分,我们的思路就会开阔得多。其实,决定社会养老机制的关键有二:其一是这个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有多大规模,其二是这些物质财富将会怎样分配。企业交费和个人交费可以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筹资手段,但除此之外,还有财政补贴、国资提成、资产建设等很多手段可用。

如果我们再打开思路,改变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自有其积极意义。民间豪言: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从现在到2035年还有22年,我们规定的劳动年龄又是16岁或18岁。所以我们完全有时间改变2035年时的人口结构。计划生育并不等于“少生”,在人口出生率低于自然更替水平时,鼓励“多生”恐怕也是一种“计划”。

但“多生”也要有其物质基础,现在年轻人的生育计划中,母亲何时退休是一个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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