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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职称论文

结构职称论文

结构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针对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把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分类评价。

――坚持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把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三)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二、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四)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新设职称系列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

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通用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近专业职称评审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殊专业职称评审可根据军队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办法,评审结果纳入国家人才评价管理体系。

(五)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六)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y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八)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九)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四、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十)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十一)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十二)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

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五、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十四)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紧密结合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在工程、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教育、翻译、新闻出版广电等专业领域,逐步建立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十五)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坚持以用为本,深入分析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六、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十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部门在职称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十七)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建立嗬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健全专业化的考试评价机构,建立职称评审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

(十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鼓励其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有序承接具体评价工作;用人单位作为人才使用主体,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状况,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或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实现评价结果与使用有机结合。

结构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综述了10年来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师资结构的研究工作。集中讨论了师资队伍构成的定义和师资群体素质结构的优化指标问题。指出了我国大学师资队伍构成的定义与国外的有差别。提出了师资群体素质结构的最优结构和比例或分布没有统一标准,也不应该刻意攀比的观点。

自从我国大学扩招以来,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就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其意义正如文献[1]所阐述的那样:“一位优秀的教师,就是一位开发人力资源的科学家、专门家。教师是高校第一生产力,是决定大学教育和科研水平的关键因素,要办成一流的学校,必须要有一流的师资队伍。”

关于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问题,从近10年来的研究文献看,已经有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文献[1](2000年)通过对国外、国内的师生比指标和职称结构指标的历史发展进行分析与对比,得出了我国生师比及师资职称结构比均应进行调整的结论。文献[2](1999年)设计了测评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指标体系,并提出了教师的最佳平均年龄为35~40岁,而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最佳平均年龄分别为30、35和40岁。

文献[3](2001年)探讨了高校师资队伍结构的内涵和优化的要求。师资结构的内涵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个体素质结构,二是群体素质结构。就群体素质结构而言,又可分为五个方面:年龄、学历、能级、学缘和学科。按照文献[3],这五方面结构的优化目标分别为,正态分布的年龄结构(峰值在36~50岁,均值40岁),尽可能高的学历结构(研究生学历的占80%〈科研为主型学校〉、60%〈教学为主型学校〉或30%〈专科类学校〉),合理的能级结构(有高级职称比例占60%〈科研为主型学校〉、40%〈教学为主型学校〉或30%〈专科类学校〉),理想的学缘结构(纯本校培养的在30%以下),交叉相融的学科结构。

文献[4](2002年)运用比较法对中美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的结构、配备及任用、培养进行了分析比较。美国的师资配备早有规定:高校师生比1∶16,师职比为2∶1。我国的师资结构上的差距主要在教授偏少、高学历教师偏少。文献[5](2005年)也比较了美国和我国近年来高校教师的队伍建设。美国高等院校教师的职称结构大体呈3种模式:综合性大学为倒金字塔式或葫芦状,4年制学院为卵型模式,两年制社区学院为金字塔形式。美国高校招聘教师时一般要求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但一部分专业性很强的院校,如建筑、新闻、舞蹈、戏剧等,具有硕士学位者亦可。个别人有特殊经历,如当过部长、大使、总统助理等退位后愿当教师的,即使没有博士学位,也有被聘为教授的可能性。此外,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留本校毕业生当教师。非常有效地避免了“近亲繁殖”现象。

文献[6](2005年)比较分析了多国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与我国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相比,可以发现3方面的差异:国外高校师资队伍中兼职教师占了很大的比重;国外高校专职教师的聘任既公开又严格;国外高校专职教师的任职资格条件远比我国的高(除学历外,还要求教育能力、科研能力及附加条件)。

文献[7](2009年)讨论了德国高校教学及师资队伍建设的改革。针对以科研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弊端之一——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影响了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设立了工作重心为教学的教授岗位,推进教学工作的专业化。对于高校中工程技术学科而言,还有更高的要求,即新聘用的教授原则上必须具有大学以外的工作经历。

文献[8](2010年)专门讨论了高水平特色大学的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提出建设高水平特色师资队伍,首先要构建合理的队伍结构,其次营造特色的学术氛围。在师资结构上体现为:年龄结构层次合理、学缘结构多元优质、职务结构梯度合理。在学术氛围的营造上突出:特色发展、术有专攻的原则,不畏艰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甘于寂寞、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

文献[9](2010年)给出了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结构现状分析。指出我国高校师资队伍结构的发展现状可归结为: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学历结构逐步优化、职称结构和教授聘任条件虽已提高但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仍明显偏低。

总体来看,关于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已形成一些统一的和成熟的观点,但也有一些不明确或不一致的看法。例如,高等学校师资队伍构成该如何定义?师资队伍的素质结构如何分类?每一类结构的最佳比例或分布是怎样的?等等。比方说,根据文献[9]中的资料,美国一流大学的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95%以上。如果由此认定我国大学的师资结构也应如此,那么从今天起,强制所有的大学非博士免进,坚持数年后,我国大学的师资结构的高学历水平肯定可以升至世界前列,但是,也完全有可能,我国大学的科研能力依然很弱。显然,高学历的师资结构并不能简单地与高水平的大学教育和科研划等号。因此,针对上述基本问题进行科学解答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论高校师资队伍的构成定义

结构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1.1资料来源

本研究数据均来自问卷调查。根据地理位置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选择江苏、江西、广州、甘肃四省,采用分层抽样法,选取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护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以《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为基础的指标体系的重要性、可行性。共发出问卷185份,回收有效问卷166份。本次调查还对受访人员的权威程度进行了调查。权威程度(Ca)由受访者对问题进行判断的依据(判断系数Ci)和对问题的熟悉程度(熟悉程度系数Cs)两个因素决定,Ca=(Ci+Cs)/2。Ca≥0.70表示具有较好的权威性。根据本调查受访人员的自评,本次调查的166人的Ca平均值为0.87,权威程度较高。

1.2分析方法

回收问卷使用EpiData3.1录入,使用SAS9.1.3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临床护理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以《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为依据,将临床护理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归纳为基本情况、护理工作、护理教学、护理科研和社会工作5个维度,并进一步梳理出一级指标11个和二级指标20个(表1)。调查要求受访者对每项指标在护理高级职称评价中的重要性进行评分,评分采用5分制,5分表示非常重要,3分表示一般重要,1分表示非常不重要。

2.2评价指标体系重要性、可行性的调查结果

2.2.1各评价维度的重要性

根据受访者对5个评价维度各项指标赋分情况,得出5个评价维度重要性的评分,护理教学维度的得分最高(4.23分),其次为基本情况维度(4.16分)、护理工作维度(4.03分),护理科研(3.75分)和社会工作(3.31分)两个维度得分较低。

2.2.2一级评价指标的重要性

从受访者对11个一级评价指标重要性的评分来看,得分较高的3个指标是护理安全(4.66分)、上一职称工作年限(4.43分)、工作总结创新(4.33分),得分较低的指标是科研课题(3.78分)、论文论著(3.72分)、社会工作(3.31分)。其余指标评分分别为临床教学情况4.23分,学历4.18分,工作质量4.17分,年度考核结果3.87分,工作数量3.79分。

2.2.3各维度对正、副高级职称评价的重要性

对于在正、副高级职称评价中5个评价维度的重要性,受访者评分的意见趋一致,均认为基本情况、护理工作和护理教学较为重要,而社会工作和护理科研重要性相对较低(表2)。基本情况、护理科研和社会工作3个评价维度对于正高级评价的重要性显著高于副高级(P<0.05),护理工作和护理教学两个维度对于正、副高级职称评价的重要性没有显著差异。

2.3评价指标体系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可行性的调查结果

将医疗机构类型按照城市大医院、县医院、社区及乡镇卫生院划分为3个层级。结果显示,受访者对5个评估维度在各层级机构的可行性的评估结果总体方向一致(表3)。普遍认为基本情况维度的可行性最高,达82.0%;护理科研和社会工作维度的可行性较低,分别为64.5%和55.5%。受访者对于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临床护理人员评价中,基本情况可行性的认可率均较高,且无差异。但对社区及乡镇卫生院临床护理人员评价中,护理工作、护理教学、护理科研和社会工作4个评价维度的可行性认可率,均明显低于城市大医院和县医院(P<0.001)。

3讨论

3.1临床护理正高级与副高级评价指标的权重需体现差异化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所有指标在副高级和正高级护理职称评价中重要性的赋分均高于3分,说明所列指标在副高级和正高级评价中均应予以考虑。调查结果同时提示,所列指标对于不同级别护理职称评价中的权重需差异化设置,特别是临床护理作为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工作时间和经验与工作绩效密切相关,且贡献率高达20%以上,应赋予基本情况、护理工作和护理教学各项指标更多权重[1]。正高级的评价中,对科研、社会活动的赋权可重于副高级。

3.2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中临床护理人员评价标准应予区别

目前的评价标准与各层级临床护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有一定的差距,难以准确、全面地反映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影响临床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对护理队伍的培养和稳定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对不同层级的分析结果提示,对以城市大医院为代表的三级医院,所有指标均应加以评估;对以县医院为代表的二级医院,评价指标与三级医院相差不大,可适当降低对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维度的指标权重;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代表的一级医院,应在二级医院的评价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对疑难重症护理、特级一级护理、护理管理等护理工作、科研工作、教学工作、社会工作维度指标的评价权重,而对体现其工作特点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次数”指标,应加大评价的权重。

3.3临床护理评价不宜过于倚重科研和论文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护理科研的重要性评分仅高于社会工作维度,反映了一线工作者对评价更应侧重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的要求。《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完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对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注重实践能力”,而在实际评价工作中,普遍存在对临床护理人员综合评价过分倚重论文的倾向。论文数量往往是申报职称的“门槛”,形成了护理人员较普遍的“重论文、轻实践”的状况,而且,与医师相比较,护理人员学历普遍偏低,参与科研的意识薄弱且经费获取困难,特别在基层医疗机构矛盾更为突出,“论文搭车”现象成风,使得护理人员不能一心一意地钻研业务实践能力,影响了医疗服务水平[2]。

3.4完善临床护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职称评价标准研究

结构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称档案管理;评审网络化;发展

一、职称文件材料的特点

第一,职称包括的东西比较多,比如艺术、图书资源、档案、统计专业、审计、会计、经济、新闻、农业技术等。不同专业对不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水平、资历、学历的要求各不相同。由此可见,职称档案材料具备多样复杂的特点。

第二,要完成职称评审需要主管部门、评审专家、人事部门、基层单位、个人等共同参加,因此,职称评审工作覆盖面较大。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职称评审材料一般情况下是对申请职称评价人的结论性和综合性的审核看法,对未来机构或企业任用提供有力的依据。

第三,获得职称的主要方式是资格考试和申报评审相结合,或者申报评审和资格考试相结合。因为职称的获取方式不一样,所以职称评审、职称申报、职称审批发证的手续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因此称文件的形式具备多样性、管理过程复杂等特点。

二、职称档案管理

(一)设立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数据档案,使职称档案单独立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管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业务,而是一种复杂且耗时的工作,针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对职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强化,使其能对评聘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现阶段我国职称档案大致可以分为评审简表、任职资格表,同时还包括不同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而学科组人员对申报人专著、论文的评价意见具备较高的威信。因为职称档案的重点是对专业人员业务方面的情况进行记录,所以人事职改机构按照不同的年份对不同层次、不同系列的不同职称档案进行整体的编目、收集、整理并单独成卷,从而建立独立的职称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档案进行单独成卷、单独管理,可以实现职称档案与现行人事档案相互完善、相互补充,从而对档案内容不断完善并推动档案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二)完善人事档案,补充职称档案。传统的职称档案管理单位是个人,并按照人数立卷,之后在同一整体保存。但是传统的档案中不具备专业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所以传统的档案不能准确反映一个人的学术地位、学术水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也不能正确进行人才间的对比和整体衡量标准,因此,传统的人事档案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如果想要人事档案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就应该对传统的人事档案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补充工作,使其成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领导对人才和干部的任用及选择提供公正、公平的数据资料。因此,对职称档案进行增补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完善是现阶段人事档案最关键的问题,而这一点也是职称档案的根本性质。人事档案管理的一大发展就是将职称档案融入到人事档案中去,使其对相关管理决策人员增强了准确度,为人事部门、相关机构选择人员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从而提高了人才选择准确性、公平性、公正性等优点。

三、职称评审网络化发展

我国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中的每个节点都是由网络进行连接,并通过标准的职称信息工作网络平台进行职称信息的统一,使职称审批处理、信息评审、上报、采集等工作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最后达到不再使用人力办理职称评审工作,从基础上保障职称档案的收集、形成等程序有效开展和管理。因此增强建设职称评审网络化为职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有一定帮助,也是改变传统档案管理的有效途径。现阶段我国职称评审工作发展是从纸质开始,之后是电子化,最后实现网络化。

(一)对职称档案信息查阅新机制建立起着推动的作用。当职称评审网络化信息体系实施后,当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将密集存在其中,同时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也将加入到这个体系中去,职称评审网络化覆盖的面积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工作业绩、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等内容,使其形成高效、巨大的档案资料库。而职称评审网络化之后,使其信息查阅范围和利用率得到提升,从而为人才的使用和培养提供准确的帮助。

(二)职称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有利于建立新机制。现阶段在我国职称评审网络化之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全程通过网络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运行,例如:将传统的人力对职称评审材料的存、取、送通过网络进行职称评审材料的转接、上报、返回工作,从而达到职称评审材料信息化运行。我国基层单位职改办也采用职称评审系统网络版客户端,将职称评审的数据上报到相关职称主管机构,而相关主管机构在网络系统中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做委托评审数据;各系列职称评审主管部门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评审工作。

四、总结

综上所述,加强职称档案管理和职称评审网络化发展,可以有效实现职称档案信息平台的统一,有利于增充职称档案内容和信息归档,方便人事部门和机构资源共享与查阅,对实现职称档案管理新机制起着推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奚亚娟.实现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的数字化与网络化[J].黑龙江史志,2014(1):119-119.

[2]伍志红,邓静.加快职称评审网络化进程建立职称档案管理新机制[J].档案时空,2016(4):35-37.

结构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系统论

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是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对高职院校的教师综合素质评价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然而我国现行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偏离了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还引起了学术不端、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因此,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对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要求,结合高职教育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对师资素质的相应要求,系统地构建符合高职院校实际并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行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弊端

高职教育发展之初,其教师职称评审没有独立的评审体系,几乎照搬普通高校教师的评审政策。随着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上下都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我国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不少问题。

(一)评审理念不清晰

我国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目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导向得到普遍认同,也彰显了高职教育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然而,与我国高职教育相适应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一直处于悬缺状态,当前,高职教师的职称“依据什么标准评价、采取什么方式评审、评聘如何对接”却缺乏系统的思考,无论从评审政策的宏观设计还是具体操作层面,都缺乏全新的理念,评审理念的不清晰,势必影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健康发展,并诱发一系列系统性问题。

(二)评审条件不合理

我国的高职教育一直处于发展完善之中,过去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是直接参照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执行的,虽然近几年也有些省市相继出台了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政策,但这些政策都没有真正体现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成了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的“仿制品”或“精减版”,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重理论轻技能、重硬件轻软件和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这样一来,大多高职院校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报课题、写论文,热衷于学术研究,“为晋级申报项目,为职称拼凑论文”,甚至还滋生了花钱请人等学术腐败现象,忽视甚至放弃教学质量的提高、应用技能的提升和社会服务的参与,这显然偏离了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与定位,制约了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的成长,更阻碍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背离了高职教师成长的发展方向,也成为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隐性阻力。

(三)评审方法不科学

当前,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方法不科学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市高职院校教师的正、副教授职称评审,仍然直接采用普通高校教师的评审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一起竞争,这显然对高职教师是不公平的。二是评委专家构成不合理。有的省市尽管将高职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作为单独系列组织,但评委成员又主要来自普通高校,这些专家可能更多地关注普通高校教师的业绩评价标准,难免出现利用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来衡量高职教师的业绩水平的现象。另外,评委中行政领导较多,可能存在行政权力影响学术评价的情况。三是对高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应用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缺乏有效的考核办法,导致高职教师职称评价中本应加强的部分反倒出现了“软肋”。四是缺乏反馈沟通机制。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审一审即为终审,未评上的教师没有申诉的余地,这难免有失公允。五是量化评审、网络化评审等手段应用不足。当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主要是现场评审,这种方式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不可避免出现送人情、拉关系等不良风气。

(四)评后管理不到位

长期以来,许多高职院校混淆了职称与职务的概念,评上职称就可直接聘任,这就是常说的评聘合一,这种模式对于获得职称者不仅能及时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且一聘几乎是终身制,后续管理没有跟进,激励机制不完善,聘任考核流于形式,绩效评价、低聘或解聘等配套措施缺失,人为地造成教师“评审前拼命一时,评上后享受一世”,许多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便没有了新的奋斗目标,昔日的工作激情和前进动力大大减退,得过且过混日子,严重阻碍了高职教师专业知识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系统论视角下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原则

系统论的基本观点是把研究和处理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系统,研究系统、要素以及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系统变化的规律性,它强调用全面、整体的观点看问题,而不是片面、孤立地对复杂的事物进行分析研究,以达到全面认识、控制和把握研究对象的目的。将系统论应用于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作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必须在高职院校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系统的总体目标下,紧密配合其他子系统,发挥系统的整体协同效应。构建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应在整体全局观念的指导下,将评审理念设计、评审条件设置、评审方法选择和评后管理各个环节和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上的“方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

(二)关联性原则

关联性是指系统与其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联系。在构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过程中,既要研究教师职称评审各环节、要素之间的逻辑联系,又要充分考虑职称评审体系与人事管理机制总体设计的有效对接。当前,尤其是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制订,要充分考虑其与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师素质要求之间的联系,不要偏离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方向。

(三)动态性原则

动态性是指通过系统内部各要素及系统与环境的联动,实现动态平衡,达到最优的系统结构。在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办学类型,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处于内涵发展时期,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要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紧密结合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审办法,加强评聘对接,保持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

三、系统论视角下构建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路径

(一)创新评审理念是前提

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打破常规,突破现状,谋求新理念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先导,因此,要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运用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站在全局整体的角度来分析、解决问题。国家层面要加强政策法规的顶层设计,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职院校要在政策法规的指导下,紧密结合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一套针对性强和便于操作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构建有别于普通高校而又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

(二)完善评审条件是核心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定要“量体裁衣”,符合高职教育实际,因为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这必然要求高职教师的综合素质区别于普通高校教师,如用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标准来评价高职教师显然不合适。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除满足教师职称系列所要求的师德修养、职业资格、学历、任职年限等基本条件外,评审标准中要增加能够反映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和“双师素质”教师要求的内容,剔除或减少与高职办学不相符的论文数量及刊物级别等方面的要求,要将以下能力及相应业绩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一是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最核心、最根本的任务,高职教师应回归教育工作本位。通过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及质量,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以及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指导学生社团等方面的业绩,来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的水平和效果,教育教学中尤其要加大实践教学的评价比重,建议将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学生获取专业技能证书的比率、学生获得技能大赛的奖励等,作为教师实践教学的重要评价参数。二是专业实践能力。评审标准向“双师型”教师倾斜,重点评价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获得行业认证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参与企业锻炼的业绩等,把教师的专业、行业影响力和技能考核等级等列为重要指标。三是应用研究能力。高职教师的科研方向应定位在技术应用研究层面,主要评价教师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工艺革新,个人或团队获得的专利,通过横向科研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新工艺、新技术等。四是社会服务能力。重点评价教师参与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业绩,鼓励高职教师参与行业企业技术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以及管理咨询指导企业进行管理模式和方法的创新。

(三)改进评审方法是重点

首先,理顺评审体制。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要遵照“单独标准、单列评定”的原则,克服过去高职教师职称评审“评审系列不独立,评审标准不合理”的弊端。第二,选择合适的评委专家。推动职称评审去行政化,体现专业权威,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尽可能选择来自高职院校一线的专业教师和有名望的行业企业专家担任职称评委,这样对高职教师的业绩评价更具有针对性。第三,选用科学的评价手段。科学设置评审程序,为检验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可以试行增加技能考核等环节,达标者才能具备职称申报资格。逐步探索量化评审和网络信息化评审等比较先进的评价手段,防止评委主观判断上的偏差,使评价的结果能全面、较客观地反映申报者的业绩水平。信息化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发展方向,既可以增加工作透明度,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是保障

其一,建立全程公示制度。推行申报材料、评价结果公开的公示制度,以体现阳光操作,让全校乃至全社会共同监督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定,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其二,实行记名投票制。实名投票制是防止职称评审过程中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当前的职称评审普遍采用的是无记名投票制,这种方式既有积极可取的一面,但也会造成少数不认真履责的评委随意投票,甚至还给参评者“找人情托关系”的可乘之机。而记名投票制下每个评委的投票情况是公开的,而且还必须说明投票的理由,以促进评委严肃、认真地行使手中的评审权力。第三,要建立职称评审的申诉和救济机制。当前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落选教师的反馈沟通不够,以致有些落选者不知道未评上的原因是什么,更不知道下一步的努力方向。鉴于此,可以考虑成立教师职称申诉委员会等类似组织,设定专门的申诉和救济程序,受理教师有关职称评审方面的咨询、异议、申诉和举报,保障教师职称评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评后管理是趋势

职称评审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加强评后管理、推行评聘分开是职称改革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评”是取得资格的认证途径,“聘”才是实用价值的体现。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职称职务不分,评上职称即聘上职务,而且一聘定终身,不利于教师的后续发展。高职院校要坚决推行“评聘分开”的制度,教师通过职称评审获得相应资格后,高职院校根据教学岗位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聘任,聘任后还要加强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聘任不合格者降低或取消相应待遇,发挥职称评审与职务聘任的联动作用,使高职教师在取得任职资格后继续保持活力和优势,促进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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