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范文第1篇

20xx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当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呈现逐年稳步提升的态势。但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和约束,实现全行业的统一管理和战线全覆盖。《办法》旨在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了以下制度设计:

(一)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确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专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控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医疗质量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机制和方法,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四是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明确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理顺工作机制。对门诊、急诊、药学、医技等重点部门和医疗技术、医院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疗质量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监管责任,提出医疗质量信息化监管的机制与方法。同时,在鼓励地方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的前提下,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涉及医疗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分别是什么?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包括哪些?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是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是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条件、能力下,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管理,是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活动过程。

第四条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第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六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第九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依托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质控管理部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部级各专业质控中心,委托质控中心制定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和标准,收集、分析、定期质控信息。

各省和有条件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中心,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医技等部门(以下简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诊所、村卫生室可以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反馈及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工作。

(五)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七)其他医疗质量管理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三)制定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四)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临床诊疗行为,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七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才的培养和考核制度,提高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合格的医疗仪器、设备、药品、耗材、试剂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对医疗技术实施分类管理,对手术实施分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和药事质量管理。推行临床药师制,加强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建设,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贯穿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质控中心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的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中心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质控中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及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医疗质量信息。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评价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促进系统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对存在问题的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在不违背保护性治疗措施的前提下,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四章 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医疗责任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完善投诉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等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妥善处置医疗事故争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估工作,定期在行业内评估结果。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

第四十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院评审、评优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予以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使用的医疗技术、仪器、设备、药品、耗材、试剂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未发挥作用的;

(三)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四)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的;

(六)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七)未按照规定如实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医疗技术、药品、设备、器械、耗材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第五十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范文第2篇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三)医院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全市各医疗机构目前所使用的门诊病历登记本、处方格式极不规范,五花八门,个别医院同时使用三种类型的处方;2、部分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形同虚设,存在着盲目发展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放松自身医疗质量管理;3、全市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力度,管理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4、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匮乏。

四、评价和建议1、此次督查中发现,通过前期的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运行力度有了新的提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和合理用药较以前有明显的好转。2、门诊病历、处方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目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由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只注重于经济收益和业务开展,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具体指标的控制。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质控科室和质控人员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衡作用,质量管理制度没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中,更没有与医护人员经济收益挂钩。存在着医院内部质量管理运行“留于形式”、“走过场”和业务建设、质量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为此,相关职能科室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要加大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力度;三是要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四是卫生执法监督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3、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依照《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规范化处方的格式,严格禁止擅用非规范化格式的门诊病历和处方。4、加大全市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能科室要认真按照局“QX3素质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安排;二是各医疗机构必须将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素质提升、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学科建设的发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医疗质量自查评价体系,将自查评价工作制度化、定期运行,自查评价应与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经济收益挂钩予以奖惩。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按照20*年目标工作安排和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督查小组于20*年3月15日---4月2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三)医院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全市各医疗机构目前所使用的门诊病历登记本、处方格式极不规范,五花八门,个别医院同时使用三种类型的处方;2、部分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形同虚设,存在着盲目发展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放松自身医疗质量管理;3、全市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力度,管理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4、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匮乏。

四、评价和建议1、此次督查中发现,通过前期的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运行力度有了新的提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和合理用药较以前有明显的好转。2、门诊病历、处方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目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由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只注重于经济收益和业务开展,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具体指标的控制。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质控科室和质控人员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衡作用,质量管理制度没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中,更没有与医护人员经济收益挂钩。存在着医院内部质量管理运行“留于形式”、“走过场”和业务建设、质量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为此,相关职能科室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要加大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力度;三是要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四是卫生执法监督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3、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依照《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规范化处方的格式,严格禁止擅用非规范化格式的门诊病历和处方。4、加大全市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能科室要认真按照局“QX3素质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安排;二是各医疗机构必须将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素质提升、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学科建设的发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医疗质量自查评价体系,将自查评价工作制度化、定期运行,自查评价应与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经济收益挂钩予以奖惩。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按照20*年目标工作安排和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督查小组于20*年3月15日---4月2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范文第3篇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管理医院根本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医疗水平的高低、医疗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2004年,我院在“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的基础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我院严把医疗质量关,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及术前术后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实施了《**市中医病历书写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我院住院病历的书写在全市中医系统住院病历质控检查中,总分为全市第二位,前十名优胜病历中我院占三位,前二名均为我院医务人员。

(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以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服务流程是医疗机构的运行结构和方式,在不增加病房、卫技人员的基础上,优化的医疗服务流程决定了医疗机构的效率和竞争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医院的长期生存能力,使医院的可用资源通过平衡流程中的各组成部分来减少重复和浪费,使医院现有硬件和软件达到较高的利用率和较好的利用水平,尽可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尽可能满足病员的需求,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推出各项便民措施,如收费挂号窗口联网,减少挂号排长队,部分专家设立专门挂号窗口,推出电话预约挂号等措施。医技科室出报告单推出限时承诺。护理部门在开展星级护士评选活动中涌现了一批先进护士,全年评出星级护士56名,护患构筑连心桥,推出便民措施,想方设法为病人解决实际问题,住院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达96%。

(三)实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是加强医疗质量的基础。如何提高管理者自身素质和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质量管理的基础。提高医疗质量不是单靠几位管理者或部分医务人员的努力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医院全体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需要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在院内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就是最大的节约,事故就是最大的浪费”活动,激发职工比学习、讲奉献的敬业精神,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近年来,我院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医德医风、人事管理、会议、学习、考勤、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财务财产管理、统计报表管理、医疗文书档案管理,奖、惩等共五部分241条管理制度;制定了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护理质量管理、药品管理、院内感染控制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管理等26项质量控制考核细则;制定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格局。明确责任,保证职能,做到责、权明确,利益适度,从而管理上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逐步完善管理上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成立了以院长、副院长、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为成员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工作。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天天抓;临床科室时时抓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格局。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坚持平时检查与月、季、年质控相结合,严把环节质量关,确保终末质量关。“抓三基”、“促三严”、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医务科经常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及操作常规,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近年来通过开展以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目标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工作,使医院的各项工作达到了综合目标责任制预期目的,医疗质量逐步提高,安全隐患逐渐减少,无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也相对较少,提高了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今年顺利通过浙江省三级乙等中医院复评工作。

二、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是医院的最根本目标

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用较少的钱享受较为优良的医疗服务是医疗体制改革的最根本目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也是每一位院长、患者、社会人、医护人员等共同关心的社会问题,它是社会性质和服务宗旨的直接反映。作为医院的管理者要从加强科学管理素质,降低管理成本着手,从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质量上下功夫,突出以“技”取胜而非以“费”取胜。

(一)今年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大型医疗器械设备采购招标政策和药品“顺加作价”政策,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总的医疗费用,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执行药价“顺加作价”政策以后,我院减少药品收入500多万元,实实在在减轻了病人的经济负担。要实现“降低病人费用”这一目标,首要的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改善医德医风问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的思想。“以病人为中心”,以广大患者利益为前提,切实把医护工作作为一个崇高的职业,处理好医院、个人与患者之间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以低廉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在医疗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扩大门诊业务量,提高工作效率。去年我院门诊量达到53.81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增加12.18%。通常来说,同一种病且病情差不多的情况下,门诊治疗往往比住院治疗的费用要低得多。为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我院在原有门诊所开设科室的基础上,去年又新开设了中风面瘫专科门诊、针灸减肥门诊、失眠门诊和心理咨询门诊。

随着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去年我院膏方门诊在前年的基础上,继续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我院请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为百姓度身定做,开出不同需求的进补膏方,不仅有市区居民还吸引了不少周边地区的居民,去年共完成中药膏方1280料。充分发挥了中医中药在医疗、康复、保健和慢性病方面的医疗特色和优势,吸引了更多的就医病人,也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核心。对于医院的发展,必须有自己的品牌和特色,医院在提高综合服务功能基础上,狠抓重点专科建设。中西医结合妇科、中医儿科被列入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眼底病专科、蛇伤专科、腰突症专科、哮喘专科被列入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男性科和肿瘤科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肿瘤科被确定为**省中医重点扶持学科。妇科保胎病房、眼底病专科也以其治疗手法多样、疗效确切、服务到位而吸引了广大患者。妇科门诊病人同比增加29.90%,出院病人同比增加5.41%,实际病床使用率同比增加15.40%;肿瘤科门诊病人同比增加26.70%,出院病人同比增加22.4%,实际病床使用率同比增加18.69%,医院通过重点专科的建设,业务量有了显著上升。

(三)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我院在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也十分重视发展西医技术,走一条“中医特色显著,西医功能全面”的新路子,去年我院骨伤科、妇科、外科等科室开展各类四类手术的数量明显增多,还积极引进并开展了许多微创手术,如骨伤科引进关节镜技术;普外科、妇科施行腹腔镜手术;消化内科成功施行胃镜下大块粘膜切除术;肿瘤科利用DSA施行肿瘤病人介入治疗等等,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功能。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范文第4篇

 

2014年,医务处、质控科在院总支、院委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等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各级医药卫生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二甲复审、医院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整检查标准,增大检查和培训力度,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职工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通过检查和督导,各方面工作较2013年前有了巨大进步,尤其第四季度医院通过对科室主任和质控员进行质控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各科室上述各项工作了有明显改进。主要体现在:

一、制度体系建设

(一) 加强院级医疗质量控制。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质控科,根据二甲标准评审细则,对科室质控指标和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成立了院科两级质控检查小组,院级以医务处质控科主导,12月份将9名兼职质控员采取分工协作,以联合查房的形式每周工作日对科室质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二) 加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医院各科室调整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并设质控员,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科室质量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不足积极整改。医院对科室质控员进行了质控内容、质控标准及质控管理工具应用的培训,提高科室质控管理能力。质控科统一制作质控模板供科室参考使用,规范质控统计分析模式,提高质控分析能力。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第一季度医务处制定医疗质量检查标准,主要内容为病历质量、各类核心制度学习及培训、各类工作流程、二甲资料准备等内容,由宋博、杨本勤、杜玉岭、医务处轮转人员等分组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和督导。第二、三季度医务处按照联合查房方式每工作日轮流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较前增加和细化,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方面工作初具框架。第四季度医院增设质控科,将医疗质量质控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针对每个科室和专业制定各自的质控检查标准,结合联合查房每日对各科室进行业务检查和督导,次日进行通报。自10月份以后,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记录本全部改为电子版,年底统一装订。

三、改进总结

(一)医务处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由14项增加至21项。充分利用科室早交班时间,督导交接班制度及各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的学习,通过联合查房及病历质量检查等形式重点对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各项病例讨论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病情评估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核心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确保医疗安全。

(二)修订本院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合理用血,规范诊疗。

全院各科室专业重新多次修订了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各科室进行培训,以提高诊疗和技术操作水平。加强规范收治病人监督,每天对科室患者按专业收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不规范收治现象。实行“一单通”,严格执行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山东省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结果进行互认,防止重复检查,减轻就医费用。严格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加强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对医师抗菌药物使用级别进行授权,通过病历对抗菌药物规范、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5月4日与药剂科共同举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班,邀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专家来院对全体医师进行培训。联合药剂科、院感科检查抗菌药物合理用药,降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今年举办2次法律法规知识和临床用血知识培训,进行POCT知识培训和授权。

(三)完善电子病历质量

自5月28日,实施电子病历质控,加大医务人员尤其病案质控员电子病历质控培训力度和频率,10月份轮流对科室病案质控员开展专项培训,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实时监督科室运行病历、终末病历书写质量、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上报、规范收治病人等情况。对医疗文书书写存在问题严重的科室加大督导和指导力度,提高医疗质量。抓好环节质量控制,增加检查频率和覆盖面,以推动医院整体病案质量的提高。

(四)病例讨论及各类病情评估

各种疑难危重、死亡、抢救、术前讨论等病例记录较前完善,增加患者病情评估和再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制定相应的诊疗方案,规范了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资料规整,有图表数据分析和整改。

(五)质控检查:通过年初至今的工作检查,日常督导,3次分别对科主任和质控员进行培训,使各科室质控资料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学会运用PDCA和各种数据分析方法,制作质控资料。同时增加9名医务处兼职质控人员,每工作日进行质控检查。各种工作量、诊疗患者病种、人次等医疗指标有分析和整改措施。

(六)检验科、输血科和病理科室内质控、室间质评规范合格,同时与影像科室,按照二甲标准进行逐项督导,检查资料和质控资料完备。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

根据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制订《关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规定》,指定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发生的医疗、护理、院感、输血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系统化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报告、处理流程,并明确奖惩措施,鼓励上报。有效增强了全体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对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起到重要作用。

(八)加强病员安全管理,及时上报非计划手术和重大疑难患者,加强重点患者管理。医院制定《关于加强病人监护的管理规定》,对急危重症病人、有创检查及诊疗病人、门诊及住院手术病人、高危孕产妇等重点患者加强监护和管理。重点加强科室住院时间超过30天、非计划再次手术、重大疑难手术等重点患者的管理,实行随时上报和审批,每天进行督导,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九)手术麻醉分级管理和特殊诊疗授权管理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曲阜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对全院手术、麻醉、腔镜及高风险等诊疗技术进行了分级管理,并按照医师级别进行了分级授权,通过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措施对分级授权进行追踪评价,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授权资格,工作中对袁承信取消内窥镜检查资格。日常检查中对各种诊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十)围术期安全核查,对手术、麻醉评估、手术安全核查等逐项监督检查,方磊对手术室内围术期各项工作每日检查。科室利用晨交班时间定期对科室医师进行巩固培训。医师在对患者进行手术、有创检查、特殊治疗之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谈话制度,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马军华对术后患者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汇总。

(十一)临床路径和单病种

督促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控制工作,规范治疗行为,各病种入组率不能达到要求,日常检查中加大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控制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要求每季度进行汇总和分析。日常检查督导,增加入组率和完成率。

(十二)三基培训和考核

督导各科室每月2次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医技科室增加书面考试内容,各项资料保存基本完整。质控科制定了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方案,11-12月份对全体医师进行了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及三基理论培训,12月11-12日组织40岁以下86名医师进行了心肺复苏技能考试,平均分94.54分,无不合格人员。12月16-17日组织全体医师、检验科人员进行三基理论考试,及格率为95.83%。

(十三)加强医患沟通,落实知情同意制度,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做好医疗安全预警,检查病历中的知情同意书及各类签字、病情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查等。今年下半年重大医疗纠纷发生数明显下降。

(十四)规范收治病人。通过检查,不规范收治病人的科室及例数明显下降。

四、及时下发督导单、上交反馈单,分析整改,作为下一月度检查重点内容。

五、医疗质量考核工作较前有明显改进,成效显著。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对科室质控的评价、缺陷追踪和改进等、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控、核心制度落实等问题,今后争取细化各项质控指标,坚持检查和督导。

六、医务处质控科各项质控工作分析和评价详见各月度质控简报。

七、存在问题

检查中临床科室存在主要问题为:科室主任对考核工作指标不熟悉,质控数据未能与医院下达目标相结合,统计分析内容较少,具体数据分析和深层次原因分析欠佳,管理工具应用欠合理;各类病例讨论记录不规范,内容简单量少,缺少原始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名等;术前讨论和危重病人抢救登记较少;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有统计数据,分析欠佳,数量较少,部分科室有造假,无医嘱仅填写表单;科务会、业务学习记录不及时,部分科室混记;抗菌药物管理有统计但记录不规范,无总结分析,病历书写仍存在复制、打印不及时等现象;各类风险评估表、医患沟通等签字不及时。医嘱、病程续打、签字不及时、不规范。

医技科室主要存在问题为:质控数据统计困难,资料少,内容空洞,缺少实际原始数据支持,分析欠完善;危急值登记尚及时,但无季度统计和分析;随访和疑难病例讨论例数较少,真实性欠佳。三基培训尚可,制度流程培训少,应知应会知识了解欠缺。

一年来我科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不断弥补和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医院贡献自己力量。

心内科医疗质量管理范文第5篇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019(2009)10-0082-02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医疗质量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内容,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是摆在医院面前的艰巨任务。我院在贯彻管理年的活动中,下大力气很抓医疗质量的监控与管理,使医疗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具体总结如下。

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合理健全的管理组织是做好医疗质量管理的保证,为此我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它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最高组织),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方针、政策的制定,由质控办、病案室、相关职能科室共同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质量检查、控制、质量反馈。各科均成立以科室主任、护士长。质控员组成的质量小组,负责本科室的质量控制。这样形成了医院医疗质量的三级监控体系,并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督察组,构成了一个全员参与、分层次进行的科学有效的动态质量控制体系。

2 完善规章制度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质量管理必须以规章制度为准则,规章制度最具有约束力。我院始终把制定、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让医务人员依法行医,增强医疗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结合医院实际重新编写了医院的核心制度、工作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的《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2.1 以病人为中心,我院制定了住院须知,患方确认病史签字制度以及贵重药品,自费药品患者签字等,以进―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2.2 以法律为准绳,修订了《手术同意书》,制定了《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住院患者授权委托书》,使医务人员在保证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基础上,确保保护性医疗的实施。

2.3 强调技术准入制度 制定了手术分级与审批管理制度。

2.4 建立质量考评制度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并修定了一套科学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如《临床科室质量评价标准》、《医技科室质量评价标准》、《运行病历质控标准》、《抗生素合理运用质控标准》、《院感质控考核标准》等。

3 加强质量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自身素质

医务人员自身素质是医疗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我院通过分层教育,形成多样化教育,如质量观念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教育,质量控制教育,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使大家共同认识到医疗质量的重要性。医院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即请知名专家来我院举办各类学习班,知识讲座,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出去学习深造等办法提高我院专业人员的水平。结合医疗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好医护人员每年两次“三基三严”考核,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技能培训,大大提高了基础质量。另外加强了新进医院的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培训计划,把好临床工作的准入关。

4 重视医疗过程的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产生于各环节的具体工作之中,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体医疗质量,我院重点抓环节质量,实行三级把关,动态监测的办法,发观问题,及时纠正,并持续质量改进,以保证医疗质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4.1 运行病历的指控,环节质量的监控是提高医院医疗质量的核心内容。我们将监控的重点转移到对在院病人病历监督,实行三级检查即:临床科室质控员-科主任-院级专职检审员、按照运行病历指控考核方案,对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及三级查房、疑难病案讨论等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时监控,并将监控结果及时反馈,将医疗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4.2 加强急危重症病人、围手术期病人管理,重点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人讨论制度、急诊手术审批制度和知情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大对手术前准备情况的检查。

5 实施终末病历质量评分分析

每月病案质控员按照终末病历质控的评分标准对归档病历逐份把关。对病历中存在的明显、重大缺陷的实行单项否决,对病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科室限期内前往病案室核查更正,并将每月发现的问题以《医疗质量简讯》的形式进行全院反馈,通过抓好终末病历的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推进了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6 狠抓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是医疗安全的保证,质量责任追究是保证质量管理的手段,强化质量意识的动力。我院加强了对核心医疗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将核心医疗制度的落实情况当作常规工作来抓,不定期的、经常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院周会上讲评,纳入科室和个人的量化考核。把一些属于个人和科室领导责任的问题落实到人,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7 体会

质量管理工作是各级管理者的职责,但必须由最高管理者负责和推动,同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并承担义务的过程,质量改进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一个医院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7.1 领导重视

从医疗质量方针的制定到医疗质量的基础建设以及考评结查的使用、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直接参与,否则无法保证医疗质量监控过程的权威性,效果会大打折扣。

7.2 确立标准

医院医疗质量监控是根据医院的总体目标来制定的,由具体的监控标准,监控工作才能有效进行。

7.3 注重环节

整个医疗过程是由医疗环节组成,每一个质量环节都直接影响和决定医疗质量,因此对医疗质量的管理,首先要对医疗全过程进行细化分解,进而对环节质量进行控制和改进。

7.4 重在教育

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是通过教育提高全员的质量素质,因此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质量改进方法的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和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7.5 奖惩结合

管理心理学认为,负强化(惩罚)的效果小于正强化(奖励)的激励效果。因此,我们在对存在质量偏差者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质量优胜者的奖励。

相关期刊更多

国内外香化信息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上海香料研究所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心血管外科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