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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

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

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危机观;文献综述

“民主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最早见之于1899年伯恩施坦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的任务》一书,从此,民主社会主义者开始鼓吹“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外交等各个方面完善自己的理论和政策。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治之症,自经济危机产生以来,信奉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党人积极行动起来,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经济危机,并在不断的分析和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经济危机观。

一、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危机观的历史演进过程

民主社会主义的经济危机观按照其理论和政策的变化,可以粗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作为解决危机的方案。

传统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危机观的形成,与凯恩斯主义的产生有很大关系。1929 年西方资本主义陷入了空前的经济危机危机之中,在对这次经济危机的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上,传统的经济学说都失去了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出笼了,他提出必须依靠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刺激消费、增加投资,从而避免经济危机的产生。林建华在《社会党国际论纲》中提到“凯恩斯的这场经济学革命不仅为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划定了历史的界线,而且为民主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提供了重要的论证”。

第二阶段:以“第三条道路”的经济政策作为解决危机的方案。

“第三条道路”的概念是克林顿和布莱尔在1998年举行的一次会议上首先提出的,第三条道路奉行的是新型的混合经济。吉登斯在他的《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中,对新型的混合经济作了具体阐述:“……试图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建立一种协作机制,在最大限度地利用时市场的动力机制的同时,把公共利益作为一项重要的因素加以考虑”。

第三阶段:以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为核心的综合解决方案。

自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后,社会人对“第三条道路”进行了反思和批判,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应该突出左翼特色,超越“第三条道路”,重新回归民主社会主义的传统。

2008年9月26日社会党国际领导人在参加第63届联合国大会时决定成立一个常设机构:全球金融问题委员会,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呼吁政府和市场之间要有一种新的关系,强调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这实际上是以凯恩斯国家干预政策为核心的综合解决经济危机的方案。

二、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危机观的基本观点

(一)对经济危机原因的分析

民主社会主义对经济危机原因的分析经历了一个从左向右的转变过程。

1976年社会党国际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中指出“国际资本主义的明显失败表明,需要对国际经济问题采取全新的态度,这种与以往过时的和信誉扫地的方式决裂的全新态度只能是、也必须是社会主义的态度”。这表明这一时期社会党人以工人阶级和社会中下层群众的代言人自居,民主社会主义基本回归了社会主义的轨道。

1983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中把经济危机的原因“部分地归咎于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危机的影响,但是我们必须强调,共产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这种恶化的原因。”这实际上是践行了新自由主义的价值观的,背离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之后很长时间,民主社会主义都把经济危机的原因归咎于制度层面上的失误。英国工党的主要理论家哈曼在《国际社会主义》上发表文章“这意味着,这个制度总体上存在一个危机,他不可能规范金融家来解决。”弗雷德・莫斯利也发文说“我同意这一点,但是我认为问题是更有根本性的――资本主义金融体制的本质。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将经济危机的原因归于资本主义金融体质的危机,这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二)应对措施

经济危机是全球性的危机,研究不同意识形态应对危机的举措对我国应对危机可以起到很好的参考价值。

1. 国家调控与市场相结合。西方社会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作为自己的经济理论的经济危机观。1951年,社会党国际在法兰克福召开了成立大会并发表了原则声明《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与任务》,声明宣布:“公有制可采取把下游私营企业国有化、建立市有或地区性企业、消费合作社或生产合作社等形式”。

吉登斯在《第三条道路及其批评》中指出,左派之所以为左派,是因为其对市场的危险表示关注,国家需要对市场的暴行经常地进行控制。“传统左派,同时也有许多社会人,总是按照原有对国家的理解来制定政策,其目的是尽可能地用国家权力取代市场以实现社会目标”。

2. “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社会党应对经济危机政策中至关重要的部分。1980年在马德里召开的社会党国际十五大中指出:解决经济停滞和失业与通货膨胀这对孪生的问题只能通过提高生产力和购买力才能成功,而这只能是通过计划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的结果。

3.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京东宣言》解决世界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的根本办法是“在国内经济民主化和确立经济平等的前提下,通过各国互相谅解和合作,建立一个全面的,共处互利的国际秩序”。1980十五大进一步补充:“危机证明了现有的经济秩序没有能力提供就业机会和实行财富的公正分配……改革现有的国际秩序”

三、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危机观的实践效果及面临的困境

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因果关系;共同犯罪理论;“间接经济损失”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2)01-0053-05

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暴露了“渎职平均案损失接近贪污案17倍”[1],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反渎职侵权办案的力度。但目前“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的力度与渎职侵权发案的严峻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还不适应”。[2]其中因果关系认定难并存在争议,是困扰和制约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 认定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因果关系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研走访,办理渎职侵权案件的检察干警普遍反映,当前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如下:

(一)介入因素条件下的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理论不统一,直接影响了渎职侵权因果关系的统一认定

目前,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学术界争议较大,既有传统法学理论上的必然因果关系说和偶然因果关系说[3];又有以著名刑法学家张明楷为代表的因果关系条件说[4];还有少数学者提出相当因果关系说、预见说、近因说等。这些因果关系不同见解用于确立和认定渎职侵权案件因果关系,一般会形成下列状况:对渎职侵权犯罪行为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之情况,如果运用必然因果关系和因果关系条件说

理论去分析,认定因果关系的成立,都不会有多大的争议;但行为人渎职侵权行为与介入其他行为或事件因素后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能否认定渎职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往往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观点。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在偶然因果关系和相当因果关系情况下,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能否成立为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本身就有争议,运用到认定在其他行为或事件介入情况下的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当然就会产生能否成立的不同见解。这是司法实践中渎职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认定难或引起争议的理论根源。

(二)现行法律对渎职侵权因果关系的成立条件及其标准的规定缺失,造成渎职侵权因果关系的统一认定无相应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无论是刑法典,还是单行刑法及司法解释,都没有对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因果关系的成立条件及标准作出规范性的规定,以致于司法实践中都是靠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去确立和认定,这必然会因各人的理论观点和经验不同而产生争议。

(三)渎职侵权行为的责任具有分散性和模糊

性,造成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存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困难

长期以来,认定渎职侵权案件因果关系最大的难

题就在于渎职侵权行为是伴随着履行职务过程中而产生的,其责任具有明显的分散性和模糊性。因为在现实职务实施的实践中,既有决策者,也有指挥者,还有执行者。不少渎职侵权行为,有的是领导集体研究或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作出决定的;有的是在领导指使或纵容下实施的;有的是实施者认为在执行领导的指示或者经过领导批准才实施的等,以致于渎职侵权行为责任分散,给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渎职侵权因果关系带来一定的困难。基于此,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通常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时,如果没有掌握到行为人有贪污受贿的证据线索,一般都不敢轻易对行为人单独涉嫌渎职侵权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四)对渎侦办案人员进行通才管理模式的现状,难以适应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及其认定水平的提高

目前,根据现行刑法立法,检察机关有权立案管理的渎职犯罪共有35个罪名,侵权犯罪7个罪名。这么多罪名涉及到各种类别的国家机关管理及其内部的管理规则,情况非常复杂,并且分类专业化程度较高,要认定其有关部门的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既要考虑到国家统一的法律规定,又要考虑到其职能部门的内部专业化规定。因此,对有关部门的职能及其运行状况如果不是非常熟悉,要想及时发现和侦查认定渎职侵权因果关系就非常困难。而目前,检察机关对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是实行通才式管理模式体制,导致办案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分类了解不足,特别是对房地产、税务、金融、海关、招投标等领域知识及其规章专业化程度不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认定水平的提高。

(五)由于渎职侵权犯罪大都涉及敏感岗位及敏感人员,在依法认定其因果关系时往往会有来自权力及人情的干扰

通过调研,办案人员反映,现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几乎95%以上的案件都有来自权力或者人情方面的干扰,成为影响渎职侵权案件办理顺利进行的严重障碍之一,这种情况,同样包括在依法认定渎职侵权因果关系方面。有的权力部门或人员以行为人是工作失误或改革中失败而否认行为人的渎职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有的部门或人员以行为人是纯粹为了工作或是好心而否认行为人的渎职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有的权力部门或人员则以所谓的“全国普遍都这样”为由,反对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或不是造成危害结果的原因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部门对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的依法正确认定。

(六)由于“间接经济损失”认定标准不好掌握,致使反渎职侵权司法实践很少将其纳入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去考量

在我们所调研的渎职侵权案件中,没有一起渎职侵权案件将“间接经济损失”作为“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都是将高检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规定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具体危害结果,作为考量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造成这一原因,据办案人员反映,就是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标准及其程度,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不是很明确,难以把握;且间接经济损失由谁来认定才具有法律效力等,也无相应具体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办案实践中认定渎职侵权犯罪造成“间接经济损失”,必然会给办案带来证明风险和困难。出于避免办案证明风险方面的原因,反渎职侵权部门自然就会只考虑将“直接经济损失和明确规定具体危害结果”作为渎职侵权犯罪危害结果的考量因素,而不考虑造成“间接经济损失”的危害后果。这样必然使渎职侵权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当减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处力度。

二、 完善认定渎职侵权职务犯罪

因果关系的对策建议

渎职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作为渎职侵权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认定,是事关渎职侵权犯罪人负刑事责任及其程度的客观基础。笔者现就完善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应当用传统刑法学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理论作为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的统一理论基础并加以完善

笔者认为,纵观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概况,传统的刑法学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理论已经比较成熟,能较好解决包括渎职侵权犯罪在内的犯罪因果关系的确立和认定问题。其后一些学者陆续开始研究将外国的“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等理论引入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从而引起争议。这虽然有利于刑法学因果关系理论研究的繁荣,但对司法实践准确认定因果关系却不利。因为理论上的观点“混乱”,必然会造成司法实践的无所适从。因此,笔者认为,理论上可以继续争议,但司法实践应当用传统较为成熟的刑法学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理论,作为认定包括渎职侵权犯罪在内的各类犯罪因果关系的理论基础,并不断完善。具体来说,在渎职侵权犯罪必然因果的确立和认定上,一般都没有争议;针对争议较大的渎职侵权行为和介入行为与事件及危害结果所形成的偶然因果关系,究竟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笔者建议可以引入过错和意外事件理论加以完善,即渎职侵权行为在介入因素情况下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如果渎职侵权行为人在介入因素(包括第三方行为、被害人自身行为和自然事件)情况下对危害结果有主观过错,即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那么行为人的渎职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不中断,就构成具有刑法意义的因果关系。反之,如果渎职侵权行为人在介入因素情况下,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那么,行为人的渎职侵权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就中断,就不构成因果关系。

(二)应当将刑法学较为成熟的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理论基本点明确为刑法的具体规范

为了给司法实践依法统一确立和正确认定渎职侵权因果关系提供法律根据,笔者认为应当将上述传统刑法学较为成熟的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的理论观点纳入刑法立法的规范体系之中。这样不仅可为司法实践中依法统一确立和正确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提供法律依据,而且也有利于减少执法分歧、提高司法效率。

(三)应当引入和参照共同犯罪理论来确立和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以解决责任分散和复杂情况下的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问题

针对司法实践中在渎职侵权行为人责任分散和模糊等复杂情况下,确立和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难的问题,笔者建议可引入和参照共同犯罪的理论,能有效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难的问题。即运用共同犯罪人在整个犯罪中所起作用决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理论,来确立和判定有关涉嫌渎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与其犯罪危害结果的因果联系程度。即有关涉嫌渎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如果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结果起了主要作用,就应当确立和判定其涉嫌渎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与其造成的犯罪危害结果形成主要因果关系,从而构成行为人对渎职侵权犯罪负主要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起次要作用,那么行为人的行为与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就形成次要因果关系,构成行为人对渎职侵权犯罪负次要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涉嫌渎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起轻微或不起作用,就可判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即构成行为人无须对渎职侵权犯罪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笔者认为,引入和参照共同犯罪的理论即可有效对纷繁复杂的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进行分类,能很好地厘清在渎职侵权行为责任分散和模糊情况下,职务犯罪因果关系及其程度问题,从而为有效分清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及其程度奠定坚实的客观基础。

(四)应当多渠道不断加强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的分类专业建设,以适应渎职侵权犯罪门类众多及其因果关系复杂性和认定水平提高的需要

针对当前检察机关对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实行通才式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渎职侵权犯罪门类众多及其因果关系复杂和认定水平提高的需要,笔者建议当务之急应当多渠道加强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的分类专业化建设水平:一是分类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即在市(设区的市)级以上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渎职侵权罪名类别,设立3-7个专业办案内设机构(科、处、局);在县、区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设立3-5个分类专业办案小组。二是加强分类专业化渎职侵权办案业务教育培训。三是定期选派办案骨干到政府有关房地产、交通、工商、海关、财政、税务、审计、商检、招投标、技术监督、食品医药安检、规划等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和多发部门进行挂职锻炼,以熟悉其职能及其运行情况、内部规则,有利于及时认定渎职侵权犯罪的因果关系。四是定期选招政府热点部门一些既懂法律理论知识,又掌握政府有关热点部门的职能及其运行情况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办案部门。通过上述多项措施和渠道,笔者相信必将有效地提升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的整体分类业务水平,对促进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提高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的能力将发挥重大作用。

(五)应当将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级别管辖权上提一级,以有效解决来自权力及人情方面的问题

针对当前反渎职侵权办案实践中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经常会有来自有关权力及人情方面干扰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应当将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级别管辖权上提一级,即取消县、区基层检察院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侦查管辖权,由市(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的检察院行使立案侦查管辖权。这样可有效摆脱来自地方的权力和人情对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的干扰,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正确认定渎职侵权犯罪。

(六)应当进一步完善渎职侵权犯罪造成“间接经济损失”危害结果的认定标准,并将其认定结果状况纳入办案考核指标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附则采取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了“间接经济损失”的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留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这种规定虽然为依法认定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数额提供了法律根据,但是令反渎职侵权办案人员感到困惑:一是“间接经济损失的边界”如何确定问题,把握不准,就可能造成认定渎职侵权犯罪造成“间接损失”的不当扩大;二是由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办案部门自身确定渎职侵权犯罪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数额问题,认定不当,则影响公正。对此,笔者现对完善认定渎职侵权犯罪所造成的“间接损失”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应合理确立“间接经济损失”的边界问题

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和世上的一切事物一样,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其他因素的介入,引起间接经济损失不断延续。如果任由其延续下去,就会造成渎职侵权犯罪行为人对危害结果责任的不当扩大,正如美国法学家LORD WRIGHT所指出:“法律不能对一个错误行为所产生的所有后果都加以考虑,一些后续的因素应当在选择的范围之外,因为判断原因所产生的原因或者结果导致的结果将是无穷的。”[5]为此,应从以下方面正确认定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所造成“间接经济损失”的边界问题:一是应以“渎职侵权犯罪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所引起或牵连的‘直接’或者首次经济损失”为边界点,来确立“间接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即确立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所造成“间接经济损失”数额,应当以由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引起或牵连的必然性经济损失或者第一次经济损失,不能再间接下去或延续下去。二是应以“承接直接经济损失的主体”为边界点,即确立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数额,应当将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承受主体为边界点,不扩大到“新的可能承受主体”。例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王某花100万元合法购买、按合同要以160万元卖给批发商刘某的野生动物扣压,结果由于天气太热造成野生动物死亡,失去利用价值,同时也造成批发商刘某预期的生意损失40余万。对此,工商管理人员的犯罪行为所造成“间接经济损失”只能及于王某的60万元,不能及于批发商刘某的40万元。三是应以通过正常途径“恢复原状”为边界点,不应及于超出为权利正常恢复原状所支出费用的必要限度,或者明显超出恢复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四是应以权利被侵害的人不能因此获利为边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为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为“间接经济损失”之一,考量此项下的“间接经济损失”数额应及于“为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正常“各种开支、费用”,不应超过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本身,造成被侵权人获利的结果。

2.应当由社会中介专业机构确认渎职侵权犯罪所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具体数额

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所确立的渎职侵权犯罪所引起的“间接损失”数额公正评价程度,笔者建议应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过程中,如要确立渎职侵权犯罪所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具体数额,要聘请“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鉴定性的确认书,供检察机关认定,以彰显客观公正。

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第3篇

20*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给我区企业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这也给我们开展经济服务工作带来了机遇。我们先后走访了70多家企业,向全体会员企业下发调研问卷,深入了解了经济危机对我区企业的影响。形成调研报告后,上报了区委、区政府,引起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委书记*亲自到企业调研,区长*、副区长*、政协副主席*分别亲自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提出解决困难的措施。通过调研,我们掌握了企业第一手材料,为我们开展好经济服务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明确职责,有计划,有分工、有合作。

20*年年初,我区为加强对企业经济服务工作的开展,对经济科工作人员全部进行重新调整,并确定一名领导专职负责经济科的工作。经济科重新调整后,根据市联处室职责划分,结合我区实际,重新确定了经济科工作职责,制定了20*年工作计划,对科室人员及各项工作进行了职责划分。任务明晰后,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从而确保了经济科经济服务工作的卓有成效。

三、切实为企业解决好实际问题。

面对企业各种各样、多方面的需求,我们总是不遗余力地予以解决。如部分小企业提出与大企业接触难、合作难,我们就带领小企业到大企业去,不仅做好牵线搭桥,还力争他们合作。有一家企业因环保问题没通过验收,新购置设备又需上百万元。经过我们牵线搭桥,另一同行企业主动提供技术,使该企业只用5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一外地会员因与本地企业竞争,被本地企业雇人砸了店铺,找到我们后,我们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及时出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让本地企业赔偿了全部损失。此等案例,不胜枚举。

此外,我们还指导基层商会开展经济服务。如服务商会有会员80余家,基本上是面对大众的消费性企业。他们每2个月就开一次会员大会。我会领导不仅每次都参加,而且要求他们每次开会前都要进行自我介绍。会员之间不仅相互认识、了解,而且加强了合作。会员有的就一定用会员的,而会员使用也都给予了很高的优惠。目前服务商会是我区最团结、最有凝聚力、发展最好的一个商会组织。

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外省市经贸项目推介会。

一是组织所属计算机商会、服务商会、*汽车销售公司等民营企业家代表赴津参加第四届民营经济发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二是为办好20*年环*民营经济论坛暨经贸项目洽谈会,*市于4月份在*首先举办了“*市经贸项目推介会”,我们共组织了10余家企业参会。三是组织10家企业,参加了在*举办的“*经贸项目”推介会。四是组织计算机商会、服务商会、*汽车销售公司、*粮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家代表赴*、*、*等地区招商考察。使企业家充分掌握了*、*、*等地区的总体规划、战略策划、产业规划等详细内容,为企业家准确掌握市场,寻找商机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避免比必要的经济损失。。

为规避风险,切实解决企业在法律方面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组织成立了区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聘用时雨律师事务所,为工商联会员企业无偿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经济维权等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中心为我区非公企业更好地发展,搭建一了个维权服务平台。20*年共有20余家企业通过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和维权。

六、做好《*工业名优产品画册》及《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典》的推荐、上报工作。

一是按照*市发展品牌工业的总体要求,*市工业促进局会同*工业经济联合会拟编制《*工业名优产品画册》经我们推荐,*等五家企业已选中。二是为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展示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弘扬民营企业顽强拼搏、不畏艰难、勇于创新的奋斗精神,树立民营企业家的先进典型,国家7部委将联合组织开展出版《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典》工作。我们已向他们推荐了8家企业。

七、创刊《经济信息》报更好地为企业做好经济服务。

为加大非公企业的宣传力度,更好地向社会推荐企业产品,搭建企业桥梁,*年9月,区工商联经过紧张地筹备,《经济信息》报面向全市市联执委企业发行。现已发行两期,印刷8000余份,20*年预计发行6期,达24000余份。

八、以宣传工作带动经济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了《*非公经济》专刊的撰稿和编辑发行工作。专刊主要面向全区非公企业发行,同时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市联领导及各处室,不仅做到了每月一期,而且主要是报道企业经济信息的内容,从而、提升了企业的影响力,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和拥护。二是为加大非公企业的自身宣传,分别举办宣传报道员座谈会和培训班。通过新闻写作、人物写作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写作水平和素质。三是为加强与通讯报道员的沟通,与他们能及时、深入、广泛的联系,打破他们收不到《*非公经济》专刊的局面,经济科建立了QQ群。QQ群建立后,我们一方面能及时收到企业报送的经济信息,另一方面也把《*非公经济》专刊出版后及时发给他们。

九、以培训带动经济服务工作。

一是举办民营企业管理者培训班,特邀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华商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袁青鹏教授,就金融危机的形成背景、产生影响、政府采取的措施、企业如何调整发展战略应对危机以及民营企业家应如何处理好关系等内容进行了授课。二是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加企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讲座和社会新阶层人士高级理论研修班活动。为帮助非公企业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们通过多种渠道找到清华、北大等著名学府教授关于应对金融危机讲座的门票,组织他们去听课,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素质,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增强信心。

十、充分发挥工商联招商引资的职能,引进大型工业企业落地投产。

今年4月,引进*电子飞行集团落户我区*工业开发区,该企业以生产微电子元器件等军工产品为主,首期投资6-8个亿,可实现年产值6亿元以上,解决2600人就业,其中600人从当地劳动力中招聘。

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生态危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实践意义

随着生态危机日益严峻地威胁人类生存,当代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战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根据变化的社会现实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新的理论表达。他们反对资本主义制度,也不满现存的社会主义制度,希冀寻找新的社会发展理论.并把马克思主义与“生态革命”相结合。他们认为当前资本主义危机的形式已经从经济危机转变为生态危机,已经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同时,他们结合生态学与马克思主义分析资本主义生态危机,最终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稳态经济的策略主张。毫无疑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张在当代社会是具有一定的价值与实践意义的。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逻辑演进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威廉·莱斯的理论

加拿大学者威廉·莱斯被认为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他1972年出版《自然的控制》一书,书中指出统治自然的观念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意识根源。他的生态危机理论概括成一句话即:“控制自然和控制人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对自然控制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的控制。同时在另一本书《满足的极限》里,他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越来越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科学技术沦为统治和欲望的工具.而要解决生态危机,就要实行稳态经济,发展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经济要求缩减资本主义的生产能力,扩大其调节作用,重新评价人的物质要求。面对能源短缺,地球自然界的不断萎缩和生态支持系统的日益相互依存,或许还需要一种新的禁欲主义。网因此,我们需要建构一种新的自然观来帮助我们人类改善现今的生产生活方式,摆脱生态困境。

(二)本·阿格尔的“异化消费”和“期望破灭的辩证法”

另一位加拿大学者本·阿格尔,其中心论点是“历史的变化已使原本马克思关于只属于工业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危机理论失去效用。今天.危机的趋势已经转到消费领域,即生态危机取代了经济危机。”嘲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生态危机主要是由“异化消费”所引起的。他主张通过“期望破灭的辩证法”来克服异化消费及其引起的生态危机。所谓“期望破灭的辩证法”,“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即在工业繁荣和物质相对丰裕的时期.本以为可以指望的源源不断提供商品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而这不管愿意与否.无疑将引起人们对满足方式从根本上进行重新评价。人们对可以不断提供商品的能力的期望破灭.最终走向自己的对立面,即对人们在一个基本上不完全丰裕的世界上的满足前景进行正确的评价。”由此,他的解决办法是促使社会生产、经济以及政治过程“分散化”和“非官僚化”。然而,可以看出,对权力的过分平均及分化的愿望在当今难以实现。

(三)高兹和其政治生态学

高兹认为现代技术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高度集中的技术即核技术,这是一种独裁主义的政治选择,它导致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并有利于对人民的控制,具有独裁和加强资本力量的倾向;另一种是分散的技术,它可以用来开发再生性能源,它服从于大家的控制而不能创造利润,具有潜在的反资本主义倾向。因此,人们必须在两种社会之间做出抉择:一种建立在独裁主义的技术基础上的社会——它加强了对人和自然的统治;另一种建立在民主的技术基础的社会——它促进个人自主及与自然的协调。

(四)佩珀和其生态社会主义

英国绿色运动的著名代表佩珀在其著作《生态社会主义:从深层生态学到社会主义》(1933)里面,建构了一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目标为生态社会主义的绿色政治。其生态社会主义即人类中心主义和人道主义,强调人类精神。在他看来,关键在于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否则可持续发展与实现绿色资本主义只能是空中楼阁。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要想实现生态社会主义。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消灭资本主义制度。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阐释

(一)世界性的“生态危机”问题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生态危机是当代世界最为突出的难题,他们认为造成这种危机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在当今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原来设想的资本主义危机理论并未如期发生.而是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从经济危机转向生态危机。更可虑的是,生态危机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因为资本主义存在就需要不断扩大的商品生产为基础,然而这势必造成与环境、资源的矛盾,当人们认识到过度消费与环境的冲突日益恶化时,也破灭了对商品无限供给的幻想。开始重新审视满足人类需要的方式,并最终寄望以社会变革的方法解决生态危机。

(二)“消费异化”导致生态危机

本·阿格尔提出的所谓“异化消费”,指人类用获得商品的办法补偿其令人厌烦的、非创造性的.且报酬不足的劳动生活。之所以叫“异化消费”,一是因为高度协调和集中化的生产过程使人感到缺乏自我表现和自由劳动的意义.于是,就逃避到以广告为中介的商品消费中寻找人生意义,到消费中实现创造性,人为闲暇而活:二是因为它使人把满足、快乐与消费等同,这是对异化劳动的不恰当的补偿;三是因为它把异化劳动当做物质丰饶的必要条件,从而又支撑起了异化劳动。“消费异化”观表明人们并非出于真正地需要而去购买商品,而是在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操纵下追求高消费.把消费作为自我满足的手段,当做人生的唯一乐趣.从而异化了消费。同时。异化消费和异化劳动之间互相作用,进而延续了资本主义的寿命。

(三)建立“社会主义稳态经济”方能解决生态危机

针对生态危机和异化消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的解决办法是建立“社会主义的稳态经济”,即在扼制工业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使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分散化、非官僚化和社会化。他们主张缩减资本主义生产能力.加强国家调节力度,控制资源消耗并提高有效使用率。最后,在他们看来,我们还需要从根本上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但这种所有制并非国家政权所控制,而必须充分贯彻实施分散化和非官僚化原则。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意义

正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所论证的,在生态危机全球化的现代社会,人类已经处于异常危险的境地:一方面.高度社会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提供着不尽的商品以满足人们无限的消费欲望:另一方面,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已经造成自然与人类的对立,我们正在自食恶果。为此,我们必须摒弃陈旧的观念,改变发展模式,改善人与自然及社会的关系;我们必须在以不牺牲环境为前提的科学理念的指导下.采取既满足当代人物质需要。又不损害下一代人生存发展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逐步改善与自然的敌对关系.最终达到和谐共生。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原则发展经济。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疯狂地破坏自然,要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尽量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做到既按经济规律办事,又按自然规律办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其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我们需要解放发展生产力,寻找新的更节约、更少污染、更保护环境的技术和方法,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我们要吸取之前工业化的经验教训.用更严格的生态指标来衡量科技进步,调控其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加大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从而依靠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相互协调来推动人类的健康发展。

对经济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第5篇

危机与机遇共存

时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主任施罗伊斯教授认为:金融危机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蒙受巨大损失,将削弱各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财力和政治意愿。另一方面,金融危机让全球投资者关注那些有长期增长前景的投资领域,如新能源领域。金融危机让人们更加关注能源效率的提高,因为提高能效意味着降低成本。

同时,她还认为,金融危机为中国加大对新能源的投入提供了机会。“近年来,中国已在提高能效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要想在未来更具竞争力,能源利用率还需进一步提高。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需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而投资新能源以及提高能效的行业既有利于当下经济发展,同时也对未来中国经济增长非常有利。”

多向解读一

危机与机遇共存,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因此,面对危机,我们不能因它的的危害而裹足不前,我们更应该看到,在它的危害下面所蕴藏着的发展机遇。抓住了这一机遇,就可能在未来的世界浪潮中占据重要地位。

适用话题

勇气 危机与机遇 辩证看待危机

多向解读二

对于这次金融危机,我们可以这样思考:这次金融风暴是怎样产生的?危机它的危害有多严重?它将持继多久?它除了对金融业产生危害外,还对哪些方面产生影响?通过这样的追问,我们就能从它的表面现象中,挖掘出它的特性,从而采用应对的措施!

适用话题

问 联系 表象与本质

多向解读三

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的人谈“金”色变,以为世界经济将由此而倒退不知多少年。影响是肯定有的,但我们更要有面对危机的心态。有的人悲观失望、只看到消极影响,于是惊慌失措;有的人乐观,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因而镇静自若。不同心态必将决定不同的命运,人如此,国家亦如此!

适用话题

积极面对 悲观与乐观 态度决定命运

多向解读四

面对危机,我们只能一筹莫展,毫无办法?肯定不能,我们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发挥自己的潜能,运用慧眼,找到克服它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把危机降到最小的程度,也才能在这场危机中安然无恙。

适用话题

智慧 潜能 给我一双慧眼

多向解读五

这是一场全球性经济危机,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置之度外。要渡过危机,只有依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团结合作。在全球化的今天,如果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置若罔闻,受害的不仅仅只是自己。因此,大家精诚团结,才能达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