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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农民收入倍增为目标,在对我县农民收入结构、现状、劳动力变化趋势、主导产业及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产业支撑能力和制约农民增收因素进行详实分类调查,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编制出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的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二、计划目标

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以到2020年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同等水平为目标,在认真分析我县农民收入现状和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支撑依据的基础上,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

三、编制原则

(一)农业牵头,部门配合。为搞好我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在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如期完成编制任务。

(二)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建立在对本县、本部门农民收入现状、构成、增长潜力、支撑收入倍增因素的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应用科学方法,明确各年度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倍增计划的合理可行。

(三)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必须在认真调研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按阶段、分步骤组织落实,打好总撰基础,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调查。通过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总量、构成、劳动力转情况、农村土地经营及经营主体发展变化情况、现代农业及农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农村社会保障情况等农村经济基本情况;摸清农民收入底数、构成和现状,以实现农民收入倍增为目标,算清收入差距,分年度明确追赶型增长计划。

(二)深入分析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路径和措施。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重点领域、关键支撑点,分年度制定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保障目标规划顺利实现的具体措施(包括工作措施、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

(三)科学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在上述大量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门工作队伍,认真开展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倍增计划编制必须做到情况掌握全面准确、分析有理有据、实现收入倍增目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保障措施坚实有力并有分年度目标计划。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3年4月28日前)

1.县政府召开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会议,明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涉及的内容和要求,落实部门编制责任和目标任务;

2.根据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任务要求,制定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查摸底方案,为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打好基础。

(二)第二阶段(2013年5月上旬)

1.依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查摸底方案,组织开展各项调查摸底工作;

2.汇总整理、筛选、提炼出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所需的各类有价资料。

(三)第三阶段(2013年5月中旬-6月底)

1.对调查摸底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拟定编制提纲;

2.分部门编制出各自收入倍增计划;

3.依据大纲,完成我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

六、责任分工

根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任务要求,由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编制工作。县农业局要会同县发改局拟定编制提纲,协调解决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推进各部门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并负责完成有关专题计划编制和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总编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发改局负责提供我县“十二五”规划中农业发展规划资料,分析国家新的政策导向对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影响。

(二)县财政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财政支农投入(包括惠农补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今后财政支农投入增长趋势和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资料。

(三)县农业局除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外,负责提供粮油、蔬菜、畜牧及现代农业发展等农村产业基本资料,编制2010-2020年相关产业发展及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四)县统计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我县农民收入底数、构成等相关资料;进行农民收入构成分析,摸清收入底数、算清收入差距,提出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支撑依据和保障措施,制定分年度分县区追赶型增长目标。

(五)县人社局负责对2010年以来我县农村劳动力现状和结构进行深入分析,提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资料,在科学分析和预测基础上编制2010—202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六)县林业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我县茶叶、蚕桑、山林经济等产业基本情况,编制2010—2020年我县茶叶、蚕桑、山林经济等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七)县水利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民收入影响资料,分析今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民收入倍增的影响,编制2010-2020年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八)烟草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我县烤烟产业基本资料,编制2010—2020年烤烟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九)县扶贫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扶贫开发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实施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十)县民政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今后农村社会保障规划实施对农民增收影响资料。

(十一)县国土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农村土地总量变化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后续土地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十二)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县城镇化水平及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城镇化进程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县农业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倍增计划编制提纲审定,研究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调。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及各自的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为县编制工作组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和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认真编制好各自负责的部门、行业促进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要紧紧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始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原则。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开展“计划”工作,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原则。藤县科协、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择优支持推荐上报梧州市科协、市财政局。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原则。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中国科协、财政部和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5、长效性原则。“计划”工作要着眼于长效性,着眼于提高农村的“造血功能”,着眼于探索并建立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农村科普设施建设、农村科普社会资源集成等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反对和防止开始轰轰烈烈,过后冷冷清清的现象发生。

三、目标任务

1.在全县范围评比、筛选出一些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集体和个人,推荐到梧州市、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局(厅、部)参加评奖。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8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1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业务范围属于我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80天以上、受益群众8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符合我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五、部门职责

县科协职责:负责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藤县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细则及其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实施“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协调与县财政局的工作;参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县财政局职责:参与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县科协、财政局制定《藤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于4月3日前发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并报送市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二)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务必根据本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发动动员本乡镇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积极主动参加申报,向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厅(部)多争取资金,以进一步支持我县相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发展。

(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名额各1个,其中藤州镇、太平镇、濛江镇、天平镇、塘步镇、和平镇、古龙镇可推荐2个。

(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县财政局申报推荐材料要准确真实,在签署的时间上要把准,要使用四号楷体字填写。申报材料包括:

1、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推荐表样见1、2、3)。

2、相关证明材料(批准成立文单位营业执照、统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3、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推荐材料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即只能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申报。

(六)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所将要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的对象名单在相应乡镇、村或单位公告栏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县科协和财政局。

(七)、评审

1、县科协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10日前成立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县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25日前汇总整理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推荐材料,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按市科协和财政局下达的名额数,提出县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3、县科协和财政局将市科协、财政局认可的将要向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推荐的对象名单,在藤县信息网站等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科协会会同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财政局(一式四份,用四号楷体字,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实际行动。各乡镇科协和财政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农村科普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乡镇、单位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或核减该乡镇、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重建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社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将我县柳树镇竹林村、金华镇上方村、瞿河乡金龟寺村、明星镇五通桥村、金鹤乡才子村列入省级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考评的总要求

根据*年各镇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量化考核,综合评定。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考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和其它工作。

(二)主要经济指标考评标准:

1、税收总收入(基准分30分)。以县财政、国税、地税下达各镇的税收任务数为基数,完成税收任务的得30分,每超过两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10分封顶;未完成县下达税收任务数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参与考核。

2、镇级非税收入(基准分5分)。按县划分的考核档次,完成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由县财政局负责考核。

3、消化镇级债务(基准分10分)。以*年12月31日前各镇财政结算中心报表上报的各镇债务余额为考核基数,分四个档次考核。债务额500万元以下的当年应化减10%;债务额500—1500万元的镇当年应化减8%;债务额1500—3000万元的镇当年应化减6%;债务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镇,当年应化减4%。达到所属档次消化债务预期目标的得10分,超过或未达到所属档次消化债务的,按实际比例加分或扣分,加分5分封顶,扣分扣完为止。由县财政局负责考核。

4、实际利用外资(基准分20分)。全县预期目标增幅为61.3%。达到预期目标增幅的得20分,每超过十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10分封顶;未达到预期目标增幅的,每少两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由县外经贸局负责考核。

5、农业总产值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基准分20分)。两项指标各占10分,全县农业总产值和农村人均纯收入预期目标增幅分别为6.9%和6.7%。达到预期目标增幅或以上的分别得10分;未达到预期目标增幅的,每项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由县农业局牵头,县统计局参与考核。

6、农村集体、农村私人固定资产投资(基准分15分)。全县预期目标增幅为50%。达到预期目标增幅的得15分,每超过两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10分封顶;未达到预期目标增幅的,每少两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由县统计局负责考核。

(三)其它工作考核标准:

1、计划生育(12分)。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四术”任务与“三率"(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指标,“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工作到位,切实做好创“双无”工作,力争早日达标。由县计生局负责考核和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审查。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等进行考评。落实社会综治领导责任制,综治各项工作有计划、部署、落实;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和平安建设工作,抓好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社会政治安定,刑事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积极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明显减少。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负责考核。

3、(6分)。重点考核各镇的“三率一量”,即结案率(指县及县以上领导交该镇承办的案件结案率)、回报率(指县及县以上领导交该镇承办的批示件回报率)、重复率(指县受理群众反映该镇问题的重复量占县受理群众反映该镇问题总量的百分比,其中来访按批计、来信按件计,不含一信多投部分)、集体上访量(指该镇群众到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集体上访量),以及镇委书记、镇长接访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由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4、新农村建设(4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切实做好示范点的统筹、规划、建设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考核。

5、农业综合开发(4分)。完成粮食、花生、水果生产计划任务,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发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县统计局参与考核。

6、农田水利建设(4分)。积极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完成省人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农村机电排灌溉设施改造、面上水库移民民房改造等三个议案的实施任务;积极开展面上水利建设;切实做好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的规划和工程建设,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抓好小水电资源的开发建设,加强三防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等情况。由县水务局负责考核。

7、农村党组织建设(4分)。大力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切实加强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抓好镇务、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办公楼建设,达到“五有”要求;着力解决好农村相对突出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8、党风廉政建设(6分)。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抓得扎实,认真落实处理好领导的各项批件并能及时回报,查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机制逐步健全落实。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考核。

9、精神文明建设(4分)。政治理论学习规范正常,宣传思想工作广泛深入,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文明村、文明户占八成以上。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考核。

10、安全生产(4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由县安监局负责考核。

11、科技(4分)。领导干部科技意识强,队伍健全,制定了本地区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先进生产技术与优良品种得到大力的推广,农村党员、干部的科技培训完成较好,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科技型企业发展扎实推进,专业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由县科技局负责考核。

12、教育(4分)。党政领导重视,教育工作由镇长直接负责,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建设;保证学校上缴到镇财政专户的学杂费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拨给学校,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规定划拨新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由县教育局负责考核。

13、卫生保健(4分)。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占农业总人口的90%以上(常住人口覆盖率达100%);按时完成县下达的公民无偿献血计划指标;初级卫生保健和爱国卫生达到省、市验收标准。由县卫生局负责考核。

14、绿化造林和森林防火(5分)。落实绿化造林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山火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由县林业局负责考核。

15、劳动保障(4分)。扩大和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宣传贯彻落实扩大和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政策,指导、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完成该镇劳动力资源调查及建库工作,并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按规定缴交社保基金,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由县劳动保障局负责考核。

16、殡葬改革(6分)。按照《*县“*”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评。由县民政局负责考核。

17、农村社会保障及双拥(4分)。积极开展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低保、五保对象准确,资金发放按时足额到位,敬老院入院率达25%以上。优待抚恤定补达到上级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健全了镇双拥‘工作机构,明确了成员职责,制订有本年度双拥活动方案,开展了经常性双拥活动,并按规定筹备拥军优属保障金1万元以上;村(居)建立了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制订了服务公约,开展了“一帮一”或“几帮几”的帮扶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考核。

18、扶贫开发(4分)。镇级扶贫机构健全;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下降15%以上;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县的规划指标;贫困户得到相应的增收;农业扶贫龙头企业得到发展;按时按量完成县下达的安居工程危房改造任务。由县扶贫开发办负责考核。

19、武装(4分)。民兵基层组织落实,民兵营建设达到“六有”的标准;民兵“五项"工作登记、统计准确规范,民兵军事训练落实,完成任务好;征兵工作领导重视,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圆满;国防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措施落实。由县人武部负责考核。

20、环保(4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建设投资,环境宣传教育等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投诉,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由县环保局负责考核。

2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分)。镇主要领导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牛、羊和家禽因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1%和8%以下。由县畜牧水产局负责考核。

三、考评方法

(一)县成立镇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考评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府办、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农办、局、民政局、统计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安监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水务局、扶贫办、林业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计生局、环保局、畜牧水产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镇综合考评工作,由指定的职能单位牵头,有关单位参与,各项指标考评以县统计局及牵头职能单位提供的年终统计报表为准。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

(三)主要经济指标考评采取达到预期目标增幅(或完成任务)的得基准分,超过或未达到的分别给予加分或扣分,其它工作考评直接得出考评分。镇的各项工作如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含税收考核获市前5名的),该单项加2分,可多项累积加分;如受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等处分的,该单项扣2分或按“一票否决”制取消考评资格。主要经济指标考评得分按30%折实计分,其它工作考评得分按70%折实计分,两项得分相加为各镇工作综合考评总得分。

(四)考评结果由县考评领导小组审核,评出主要经济指标考评先进单位和镇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工作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到**年末,力争使全县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新农村建设初步目标,到**年末,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新农村建设初步目标。2009年突出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一是形成我县农村产业发展模式。立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强化乡村主导产业建设,重点发展以下产业发展模式:以玉米高产创建合作社为牵动的土地集约规模经营发展模式、高产高效的设施农业发展模式、工厂化畜牧小区规模养殖发展模式、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全民创业的家庭手工业发展模式、有较高组织化程度的劳务经济发展模式、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等。各乡镇、村要结合实际选择适合本地发展的模式,单业或兼业发展,加快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种养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专业乡镇、村。试点村要在两年内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态势。二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胜利水库消险、解放水库消险、流域治理和抗旱水源建设工程,新打水源井80眼,维修加固塘坝20座,新建塘坝3座;加强农机化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更新大型农机具55台(套),全县大型农机具保有量达到1076台(套);加大棚室化设施建设力度,全县计划新增棚室1000栋;加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力度,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5万亩,集中连片经营100亩以上的超过40%;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800个。三是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入实施百万亩玉米高产创建工程,全县玉米移栽和地膜覆盖面积达到30万亩,“一增四改”栽培面积达到70万亩,带动全县粮食总产达到22.4亿斤。大力发展畜牧业规模养殖,奶牛、生猪、白鹅、肉牛四大主导品种养殖量分别达到4万头、110万头、120万只和15万头,规划建设畜牧养殖小区50个,新增规模场户73个。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转移农村劳动力8.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65亿元。

(二)加强基础建设,形成村屯建设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道路建设、排水沟建设、绿化带建设、栅栏建设、柴草垛清理、垃圾清理、粪肥清理、庭院建设、屯内废弃地利用和环境管理10项基础建设标准,通过统一规范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新农村村屯建设模式。一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道路总体规划,实现乡镇、村、屯道路网络化,消灭断头路,计划建设农村公路总里程350公里。二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水平,结合抗旱水源井建设,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5处,解决54个村115个屯4323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加快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建设。以实施小型沼气、秸秆固化和气化集中供气等项目为重点,新建小型沼气工程6个,辐射农户300户;新建联户沼气池8个,辐射农户80户;新建户用沼气池100个。四是加快泥草房改造建设。改造泥草房4150户,推进住宅新区和泥草房集中改造工程建设。五是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结合生态型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道路建设,科学制定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全县建设生态园林精品屯157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清除屯内柴草、垃圾、粪肥等影响环境的杂物。在重新界定住户使用面积的前提下,对主街、辅街、巷路、排水沟、绿化带进行统一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农户违章建筑物要坚决予以清除和拆扒。规范农户的庭院、甬道、厕所、牲畜圈舍等。加强村屯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定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村要有专业卫生清洁人员,保持村屯干净整洁。

(三)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一是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分别在中和镇、连丰乡、永丰镇、德胜乡、迎春乡和兴华镇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改造项目。二是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实施德胜乡、建设乡、XX镇和连丰乡卫生院建设项目4个。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工作,参合率要达到94.3%。建设标准化计生服务室12个。三是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农村文化活动推广力度,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农村健身工程4个。试点村和示范村都要有农民文体活动组织,并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同时,每个乡镇至少树立1个农村文体活动典型村。四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及时为25021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启动实施第四批扶贫开发村30个村整村推进项目,争取项目资金991.6万元。五是推进农村社会服务业发展。新建改造30个农家连锁店,全县标准化“万村千乡”农家连锁店达到180个。

(四)大力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市场意识和科技素质,增强致富能力,健全完善乡村班子考核奖惩和民主监督机制,乡镇要制定村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定期向群众公开资产变化情况。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村民会议和代表会议、“村规民约”、“一事一议”、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等民主制度。增强村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意识,每个村要通过“一事一议”议成并实施一个新农村建设筹资筹劳项目。继续开展农民文明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环境文明意识,组织开展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

三、推进措施

(一)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思路,统筹全县新农村建设。要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等方面差距,作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解决。各部门要增强服务“三农”的责任意识,把工作职能向乡村延伸,工作目标、项目投放、建设标准、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要城乡同步,共同发展。要按照普惠制的原则,强化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城乡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共享发展建设成果。

(二)加快试点村建设,示范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推进。我县已通过省级验收的第一批试点村要全部转为县级示范村,继续完善提高,按照省级示范村的标准进行统一管理建设。依据行政村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2009年,我县新增省级试点村5个,确定省级示范村4个,要高标准建设,整体推进。按照“渠道不改、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试点村倾斜,加快“路、水、电、房、医、教、能、保”等农村民生建设。确保两年内每个试点村投入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示范村投入建设资金150万元以上。

(三)加强小城镇建设,辐射广大农村加快发展。按照“建设新农村,首先建设新城镇”的理念,把做大做强乡镇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其连接城乡、融汇工农的凝聚作用。发挥市房开发的牵动作用,带动小城镇建设,两到三年内完成沿路开发的建设目标,完成7万平方米的小城镇市房开发任务。同时要强化小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在加大开发的同时,跟进硬化、绿化、亮化、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小城镇的硬件承载能力,进而扩大小城镇的规模。要把小城镇的综合治理同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区域布局、城镇功能、城镇品位在内的综合性建设规划有机结合,聚集农村人口,延伸产业链条,辐射周边村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保障新农村建设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县领导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在13个省级试点村、示范村(其中:第二批试点村5个,示范村4个,国有农牧渔场1个,**、**年确定的继续参与第二批的试点村3个)和6个县级试点村中都有1名县处级领导联系,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二是建立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制度。从县党政机关中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到试点村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宣传方针政策、指导规划建设、反馈村情民意、化解农村矛盾、监督民主制度实施,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建立县直部门包扶帮建新农村建设制度。县委、县政府为每个试点村确定4—5个县直部门进行重点包扶帮建,包扶帮建单位要重点围绕我县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基础建设模式,帮助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发展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主政治、文化教育、社会道德等方面建设。明确包扶帮建投入标准,牵头单位每年投入物资和资金不少于3万元,成员单位不少于1万元。四是各乡镇要把新农村建设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通过调查研究、工作部署、现场推进、经验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不断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09年工作任务

附件:

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2009年工作任务

一、组织部

(一)进一步修订完善《XX县村级党组织书记激励约束办法》,对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实施结构化岗位补贴制度、一次性重奖制度、离任补贴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为工作6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二)深入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聘1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总支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助理。

(三)进一步抓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对**年换届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全部培训一遍。

(四)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年年底前,彻底解决无村级活动场所问题。

二、宣传部

(一)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宣传报道力度,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农村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活动,“十好”文明乡镇、“十化”文明村分别达到镇、村总数的30%和20%。

(三)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规范创评标准。参评面达到35%左右。

三、财政局

(一)认真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做到上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二)及时和省财政厅沟通信息,全面掌握支农资金的投放政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及时到位。

(三)对涉农资金要及时拨付,同时按照财政法规要求加强资金监督,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

(四)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一事一议资金,要全面掌握,认真核实,及时上报,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教育局

(一)实施阳光操作,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二)采取治本措施,狠抓学生辍学工作。

(三)实施支教制度,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五、交通局

(一)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350公里,其中,试点村公路建设完成23.81公里。试点村和示范村通村公路、屯内主街路全部硬化。

(二)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后,参照实施。

六、农机总站

(一)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抓好农机具更新工作,提升我县农机装备水平。

(三)抓好秋整地工作,建立土壤耕作制度。

七、畜牧局

(一)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72%,试点村畜禽品种优化率达到91%以上。

(二)畜牧业组织化程度达到32%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8.03亿元,同比增长10%,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7%。

(三)畜禽养殖小区(场)粪便收集与利用率达到85%,其中试点村达到91%。

(四)试点村奶牛生产实现舍饲、全混日粮饲喂、分阶段饲养、机械榨奶。

八、环保局

(一)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主管领导进行定量考核。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文明村2个。

(三)加强农村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做好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工作。

九、农技中心

(一)在全县建立县级高产创建核心科技园区6处、乡(镇)级示范园区9处、村级示范园区60处。

(二)在全县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10项,推广面积30万亩,涉及农户2万户,粮食增产3000万公斤。

(三)集中培训农民12场(次),培训农民5万人,县、乡、村干部1000人次,科技示范户1000户;科技入户指导1000户,举办电视讲座12次,发放科技资料2万份。

十、林业局

(一)在原有护村林建设基础上,更新改造原有残次护村林面积2000亩,林带宽度达到17米以上。

(二)更新扩建街道林336亩,新建绿篱5500延长米。

(三)在村屯内利用废弃地零星植树50万株,折合面积为4200亩。

(四)共建庭院果园190个,栽植果树3280株,折合面积为90亩。

(五)试点村和示范村全部建成高标准生态园林村。

一、发改局

(一)对上争取资金,建设民政乡至公平村通村公路1.2公里和劳动乡至新丰村通村公路1.6公里。

(二)对上争取资金170万元,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10处,其中试点村永安村2眼。

(三)对上争取资金400万元,安排优质粮产业工程标准粮田2万亩。

(四)对上争取资金640.9万元,安排建设通村公路37.7公里,其中试点村拟对上争取资金100万元,安排新能源项目(祯祥镇永胜村秸秆固化示范项目)1个。

二、水务局

(一)新建11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二)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水田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

(三)试点村和示范村实现自来水入户整村推进。

三、广电局

(一)全县农村微波数字电视入户超过3万户,入户率达到45%,其中试点村入户率达到60%。

(二)加大投入和维护力度,保证中央一套、省一套广播节目覆盖全县。

(三)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宣传报道力度,此项工作排名要进入全省前30名行列。

四、文体局

(一)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

(二)全县165个行政村均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三)建设农村健身工程4个。

(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10次。

(五)试点村和示范村要建设一处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休闲广场。

五、扶贫办

(一)继续帮扶新农村建设,确保投入各类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被帮扶村人均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

(二)被帮扶村主要道路全部硬化,4个屯300户用上自来水,全村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

六、工商联

发挥乡镇商会和行业商会作用,参与吸纳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多渠道吸纳农民工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民营企业吸纳试点村劳动力50-1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200人。

七、工业经济委员会

积极组织指导承担省级试点村帮建任务的出资企业开展帮建工作,检查验收帮建效果,总结推广企业帮建先进典型,提升企业形象,推进帮建工作整体上水平。

八、计生局

(一)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计划生育服务室12个。试点村和示范村有省级标准计生服务室。

(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三)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80%的乡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达到国家规定的甲级标准。

九、县社

(一)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新建改造标准农家连锁店30个,力争所有试点村和示范村各建1处连锁店。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个,农民经纪人200个。

(三)推进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实现农资商品连锁经营,以龙头企业带动加盟店达到118个。

十、卫生局

(一)加大乡村名医培训力度,聘请中医专家对试点村的80名村医进行系统培训,培训面达到100%。

(二)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县乡联合办院,支援单位每年要无偿对受援单位2名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每月向受援单位派驻3名卫生技术骨干,坐诊一周。

(三)试点村和示范村要有1处达到省级标准的卫生所。

二十

一、团县委

(一)培训新型青年农民100人,实现农村青年转移就业100人。

(二)开展“保护母亲河——绿色家园建设”行动,在全县13个新农村建设第二批省级试点村和示范村的宜林地、可造林地、村屯四周、农田四周实施绿化。

(三)创建共青团示范街(路)15条,建设青年图书室1个。

二十

二、公安局

(一)倾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入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十

三、信用联社

(一)发放农业贷款54740万元,其中种植业贷款54344万元,养殖业贷款396万元。

(二)普及推广“一证通”业务,覆盖全县165个行政村。

(三)积极开展“四帮一送”、“阳光信贷工程”和“让阳光更温暖”活动。

二十

四、农发行

(一)稳定增加信贷投放,发放粮食收购款8000万元,其中: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6000万元,XX县赛美葵花制品有限公司2000万元。

(二)继续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为黑龙宾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

二十

五、物价局

继续清理涉农收费;完善产品价格政策。

二十

六、妇联

(一)创建妇女培训学校,争取省妇联支持,武装省级妇女培训学校1所,县级妇女培训学校15所。

(二)办好农家女大讲堂。

(三)做好农村贫困妇女解困工作,帮助1200名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困步伐。

(四)开展零家庭暴力村屯创建,在村屯开通妇女维权热线和家庭暴力热线,每个乡镇创建1个零家庭暴力典型村。

二十

七、商务局

(一)继续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力度,新建改造标准农家连锁店30个。

(二)进一步强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投资650万元,新建1000平方米商品展示大厅和购置15台配送车,提高配送中心服务功能。

(三)积极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家电下乡”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农民享受补贴26万元以上。

二十

八、农业开发办

(一)实施建设乡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总投资90万元。

(二)实施劳动乡自力村农机合作社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

(三)实施民政乡公平村玉米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组装示范项目,总投资76万元。

二十

九、科信局

申报玉米大面积高产栽培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开发富民强县项目,申报项目资金15万元。

十、农行

(一)稳定增加信贷投放,保证粮食购销渠道顺畅。

(二)拓宽信贷支农领域,支持农、林、牧、副、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三)稳定发展化肥、种子、农业科技等专项贷款。

(四)积极支持农村道路、电网、信息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

三十

一、民政局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积极对上争取低保指标。

(二)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四)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投资750万元建设1处集休闲、娱乐、医疗为一体的大型中心敬老院,可入住院民200人左右。

(五)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

三十

二、建设局

(一)计划改造建设农房4150户,总投资约2.8亿元。

(二)继续推进村屯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环境整治达标村40个。

(三)做好小城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和村屯规划编制工作。

三十

三、质监局

(一)加快建立农村公正计量服务站。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宣传咨询服务站建设。

(三)完善农业标准化示范网络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和农用物资的监管力度。

全县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