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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治理方案

黄河治理方案

黄河治理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国务院八七分水 水权调整 优化完善 生态补偿 省区

1. 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

1.1八七分水方案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和水电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该水量分配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以(1987)61号文通知各省(市、区)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是基于黄河地表水资源量580亿m3,可供分配水量为370亿m3,输沙水量210亿m3。

1.2分配方案的局限性

现在看来,在那个时期已经考虑到了黄河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用水,但并没有生态环境用水,仅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方案经历了较长时段的枯水期和严重断流的考验。

但是25前各省区对于水资源需求不像现在一样严峻,同时受其局限性不可能分配的十分科学和完美,比如山西省能源发展估计需求相当大,文件称“以山西为中心的能源基地大部分位于黄河流域,工农业需水量较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当时分配43.1亿 m3,时至今日该省使用耗水15亿 m3,只占其分配指标的三分之一,当然有其山高水低,利用困难因素,导致山西省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水污染严重而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可以预见其未来即使扭转目前用水状况,其用水量也很难达到分配指标。

2.南水北调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2.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不确定性

八七分水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由于西线的不确定因素,很难说何时能够上马。西线经过了几十年的前期工作,近年国务院一度暂停了前期工作。西线主要问题在于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长江及西南地区水资源遭遇枯水期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大力发展,特别是我国政府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促使我国大力发展绿色水电能源,随着规划和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这都给西线的建设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

2.2南水北调工程中东线的确定性

随着2014年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我国海河和淮河流域各省区水资源短缺得到局部缓解,受水区局部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得到遏制,生态恢复有了可能。原来黄河受水区缺水状况将有所变化。

因为黄河流域自身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一直很突出,特别是西北干旱荒漠地区的治理更是需要安排一定水量来保证,黄河的水资源应该首先满足本流域生产生活和西北荒漠治理的需要为前提。基于上述南水北调西线引水工程不确定性和中东线引水工程的通水,要必要对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其逐步趋于合理和完善。

3.各省区政府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是我国大江大河中首次制定的分水方案,作用明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是省区总量,没有划分干流、主要支流,需要细化到干支流以及地市。黄河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体系是精细调度的基础。因此,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分级总量控制,在有效遏制引黄用水需求的快速增长之时,有利于避免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的失衡和协调省(区)内部用水矛盾;有利于水权转让;有利于流域与区域的统一管理;有利于黄河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管理。各省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实施,将更易显现干支流、各省区内部各市、各省区间实际用水与方案的不协调性及不合理性,将有助于“八七分水方案”的调整与完善。

4. 国务院批复第二次水资源综合规划

2010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m3以内,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7000亿m3以内;在该规划里涉及到黄河总水量由国务院八七批复的580亿m3减少到现在的535亿 m3,也就是说现状黄河来水量比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时减少了45亿m3,即处于逐步减少趋势,而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却趋于增加,这其中尚未考虑流域生态环境用水量及其趋势。

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仍然是按八七分水指标进行的,以后如何协调或调整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使其适合流域和各支流水量的变化。

5.对八七分水中优化、完善与调整

结合国务院分水的背景与现状的黄河水量变化、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增加以及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需水,在南水北调西线生效前和东中线2015年前通水后,有必要对八七分水中370亿m3做必要的完善与调整,进一步优化。

5.1青海省增加生态保护补偿水量

“三江源”地区号称“中华水塔”,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发源地,是我国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不但对维护西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十分重要,也是遏制西部荒漠化向东侵袭的天然屏障,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应当建立起一个长效生态补偿机制。青海省提供了黄河水量的一半以上,当年仅分配14.1 亿m3,建议给予生态环境用水2~3亿m3或更多。

5.2宁夏、内蒙古适当增加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已经考虑了黄河最大可能的供水量,特别指出:山西省因能源基地发展的需要,增加用水量50%以上;宁夏、内蒙古自治区当前农业用水较多(但有效利用率不高,今后主要应在节水中求发展)增加用水量10%左右;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其它沿黄各省(区)一般增加用水量约30~40%。

宁夏、内蒙古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国家发展侧重地区,其用水量早已超指标,并大幅度地实施了水权转换措施解决工农业、城市与农村用水矛盾,而当时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治理用水量,为了持续发展和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议给予两自治区区各5亿m3,重点解决荒漠治理用水。

5.3河北、天津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中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建议核减河北天津的水量,以解决黄河自身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所需要增加水量。当然,随着“引黄入邯(邯郸)”2010年11月开始引黄河水,规划中河北省将来达到15亿m3。同时,北京有可能利用黄河水。

5.4山东省的用水指标水权置换方式

山东省也已超过了国务院分水指标,虽然有东线南水北调的补给,但由于山东省经济和工农业发展迅猛,用水仍依赖黄河水。建议山东省的用水需要增加指标可通过水权置换方式获取,以解决超指标用水问题,比如给予用水指标富余的陕西省、山西省初始水权不同方式的补偿机制。采用什么方式可以探索,如通过援建对口支援等方式,主要还是针对解决两省水资源利用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探索把省区内部采用水权转换解决工农业、城乡和区域用水矛盾问题,引用到流域各省区件,以解决流域内各省区存在用水指标余缺问题,或者采用递进收取水资源费,至少要对超指标用水部分加倍收取水资源费,从经济上给予制约。

5.5甘肃省用水

甘肃省也面临荒漠化治理需要更多水资源,特别是石羊河流域用水除了“引硫济金”,以及通过甘肃“景电”向民勤供水,将来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如大柳树水利工程的建设“引黄济民”工程,将极大改善石羊河流域的生态。

5.6充分利用水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在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高效利用水资源,但是节约用水毕竟是有限度的,要认识到水资源年年更新的大背景,如何减少入海出境水量,是最根本的出路。

其实,水资源是天然可再生资源,每年都在不断更新。从年内角度看,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经对汛期和冬季降水统计,扣除雪山冰川融水外,中国水资源每年更新来源于海洋季风大气降水超过90%以上。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每年超过2.2万亿m3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入海或出境了,而这些水量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西南。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南方河流水能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程度低,华北地区接近100%,海河和淮河每年大约引黄河水100亿m3,而长江流域只有18%,潜力巨大。

作者通过对黄河流域预测2013年将结束自1986年以来较长时段的枯水少水年,有可能出现一个平水年较丰的时期,随着污水资源化的全面使用,结合跨流域调水以及“洪水资源化”,,2015年将是北方环境修复成为一个“拐点”。

5.7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在我国大江大河中,我们母亲河黄河是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大面积环境恶化,急需治理的河流,黄河流域还是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别极大、人均占有量和耕地占有量较少的河流,同时还是水资源利用千差万别的流域,怎样合理把有限的黄河水用好,在解决好流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好。

黄河流域西北宁夏、内蒙一带生态环境恶化,不但影响下游,而且对我国华北地区也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两自治区生态环境治理事关重大。

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改造荒漠化地区如河套地区相邻的毛乌素沙漠、库布其、乌兰布和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南缘。

把少量黄河水留到生态脆弱区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有限水量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再造“河套”和沙漠变绿洲将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李东.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0(5):31~35

[2] 中国水资源公报[r].水利部,2008

[3] 李东.高坝大库是我国大江大河长治久安的工程性保障措施.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10-11-20

[4] 李东.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分析.水信息网2009.12.28

黄河治理方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黄河水量的统一调度,实现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黄河流域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黄河流域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以及国务院批准取用黄河水的河北省、天津市(以下称十一省区市)的黄河水量调度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实施黄河水量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合理安排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防止黄河断流。

第四条黄河水量调度计划、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的执行,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黄河水量调度工作。

黄河水利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黄河水量调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所辖范围内黄河水量调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在黄河水量调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水量分配

第七条黄河水量分配方案,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制订,经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是黄河水量调度的依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必须执行。

第八条制订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

(二)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三)充分考虑黄河流域水资源条件,取用水现状、供需情况及发展趋势,发挥黄河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四)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

(五)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

(六)科学确定河道输沙入海水量和可供水量。

前款所称可供水量,是指在黄河流域干、支流多年平均天然年径流量中,除必需的河道输沙入海水量外,可供城乡居民生活、农业、工业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的最大水量。

第九条黄河水量分配方案需要调整的,应当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章水量调度

第十条黄河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与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相结合的调度方式。

黄河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一条黄河干、支流的年度和月用水计划建议与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由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和规定的时间向黄河水利委员会申报。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申报黄河干流的用水计划建议时,应当商河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制订,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同时抄送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经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是确定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黄河干、支流用水量控制指标的依据。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水库蓄水量,按照同比例丰增枯减、多年调节水库蓄丰补枯的原则,在综合平衡申报的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和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的基础上制订。

第十四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申报的月用水计划建议、水库运行计划建议,制订并下达月水量调度方案;用水高峰时,应当根据需要制订并下达旬水量调度方案。

第十五条黄河水利委员会根据实时水情、雨情、旱情、墒情、水库蓄水量及用水情况,可以对已下达的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作出调整,下达实时调度指令。

第十六条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境内黄河干、支流的水量,分别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度;河南省、山东省境内黄河干流的水量,分别由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负责调度,支流的水量,分别由河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度;调入河北省、天津市的黄河水量,分别由河北省、天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分配水量的调度。

实施黄河水量调度,必须遵守经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下达的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以及实时调度指令。

第十七条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西霞院、故县、东平湖等水库,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实施水量调度,下达月、旬水量调度方案及实时调度指令;必要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可以对大峡、沙坡头、青铜峡、三盛公、陆浑等水库组织实施水量调度,下达实时调度指令。

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所辖水库的水量调度,并按照水量调度指令做好发电计划的安排。

第十八条黄河水量调度实行水文断面流量控制。黄河干流水文断面的流量控制指标,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重要支流水文断面及其流量控制指标,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黄河流域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并确保循化、下河沿、石嘴山、头道拐、高村、利津水文断面的下泄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陕西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并确保潼关水文断面的下泄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水库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分别负责并确保贵德、小川、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水文断面的出库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第十九条黄河干、支流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和出库流量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以国家设立的水文站监测数据为依据。对水文监测数据有争议的,以黄河水利委员会确认的水文监测数据为准。

第二十条需要在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外使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内水量分配指标的,应当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申请,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有关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应急调度

第二十一条出现严重干旱、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行故障、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况,可能造成供水危机、黄河断流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组织实施应急调度。

第二十二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商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制订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制订实施方案,并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出现旱情紧急情况时,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实施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及时调整取水及水库出库流量控制指标;必要时,可以对黄河流域有关省、自治区主要取水口实行直接调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用水计划,确保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和出库流量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出现旱情紧急情况时,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每日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取(退)水及水库蓄(泄)水情况。

第二十六条出现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流量降至预警流量、水库运行故障以及重大水污染事故等情况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及时采取压减取水量直至关闭取水口、实施水库应急泄流方案、加强水文监测、对排污企业实行限产或者停产等处置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

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的预警流量,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应急调度,需要动用水库死库容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商有关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制订动用水库死库容的水量调度方案,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辖范围内水量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南、山东黄河河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所辖范围内取(退)水量报表。

第三十条黄河水量调度文书格式,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编制、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定期将黄河水量调度执行情况向十一省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库主管部门或者单位通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二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巡回监督检查,在用水高峰时对主要取(退)水口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特殊情况下对有关河段、水库、主要取(退)水口进行驻守监督检查;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水体严重污染时,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条例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四)对取(退)水量进行现场监测;

(五)责令被检查单位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制订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的;

(二)不及时下达月、旬水量调度方案的;

(三)不制订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和动用水库死库容水量调度方案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下达的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以及实时调度指令的;

(二)不执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及其实施方案、水量调度应急处置措施和动用水库死库容水量调度方案的;

(三)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其他、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省际或者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流量不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控制断面下泄流量的缺水量,在下一调度时段加倍扣除;对控制断面下游水量调度产生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年度不再新增该省、自治区的取水工程项目。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水库出库流量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不符合规定的控制指标,对控制断面下游水量调度产生严重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用水单位或者水库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虚假填报或者篡改上报的水文监测数据、取用水量数据或者水库运行情况等资料的;

(二)水库管理单位不执行水量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的;

(三)超计划取用水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妨碍、阻挠监督检查人员或者取用水工程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在水量调度中煽动群众闹事的。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一条黄河水量调度中,有关用水计划建议和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申报时间,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制订、下达时间,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下达时间,取(退)水水量报表报送时间等,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二条在黄河水量调度中涉及水资源保护、防洪、防凌和水污染防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7月29日《人民日报》)

黄河治理方案范文第3篇

“数字黄河”工程是借助现代化及传统手段采集基础数据,对全流域及相关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等要素构建一体化的数字集成平台和虚拟环境,以功能强大的系统软件和数学模型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各种方案进行模拟、分析和研究,并在可视化的条件下提供决策支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数字黄河”工程将能为流域治理开发及调度管理提供信息及技术手段的支持:

(1)提供全面、系统、及时、可靠、权威的信息资源;

(2)提供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评价、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手段(规划决策);

(3)提供解决实时调度(防汛调度、水量调度)问题的方法及手段。

“数字黄河”工程除了现阶段提出的在防汛减灾、水量调度、水质监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测、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等五个应用方面之外,“数字黄河”工程在流域规划研究中也有巨大的作用。规划研究工作是黄河治理开发的基础,需要在探索流域各种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流域各种可能的治理开发方案,然后通过各种先进的手段对各种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最终找出流域治理开发的最优方案。流域规划研究目标是追求整个社会效益最大化,而调度管理工作是追求在现有的工程条件下调度管理效益最大化。流域规划研究工作更需要采用“数字黄河”的方法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保证所有对于“原形黄河”的规划方案都是最优的。

通过“数字黄河”的建设,可以把黄河上几乎所有的研究问题通过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综合信息平台集成到一起,可以对各种问题进行集成分析综合研究,同时“数字黄河”的建设将为流域水管理提供一个先进的、多方位的信息平台,基于此也可以结合各种可能的新技术对黄河流域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机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管理、决策,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实现流域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2流域规划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流程

流域规划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针对流域特性、治理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规划、全面安排、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流域治理开发的方针、任务和规划目标,选定流域治理开发的总体方案及主要工程布局与实施程序。

现状黄河流域规划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规划:流域整体规划、流域水资源规划、流域防洪规划、干流工程布局规划(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规划等。以上几个规划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单方面考虑任何一个规划都是不全面的,流域可持续发展规划应综合考虑以上规划内容,从全面、系统的角度去分析问题。流域规划总的工作流程如图1。

对规划工作来说,工作流程比较简单,但方法复杂,需要深入的研究流域自然、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流域规划成果的质量决定规划工作者对于自然规律、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程度,而要很好的认识规律关键在于掌握全面系统的基本资料及探索规律的技术方法及手段。

3“数字黄河”工程在流域规划中应用设想

从流域规划工作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可以看出,一个高水平的流域规划需要建立在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丰富性和现势性,以及规划方案的完备性、方案论证的充分性和技术手段的先进性之上。规划工作需要大量的信息支持,特别是流域规划工作,需要从大量的信息资料之中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对未来的各种水需求进行预测,拟定各种可能的规划方案,采用尽可能先进的手段对不同的规划方案进行模拟、分析、评价,最终找出总体最优规划方案作为流域治理开发方案。

“数字黄河”工程最大的特点就是能通过先进的技术及时获得流域内全面系统的各种信息资源,同时还提供了各类信息的集成分析环境及先进的方案评价手段。“数字黄河”工程将为流域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持。

“数字黄河”工程在流域规划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字黄河”工程可以为流域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的基础信息资源;二是“数字黄河”工程可以为流域规划提供先进的模型和算法;三是“数字黄河”可以为流域规划提供综合模拟、研究、决策的可视化分析环境。

3.1“数字黄河”工程可以为流域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的基础信息资源

规划工作的基础是全面系统的基础数据,其所需数据涉及领域较广,如流域水资源规划所需的基本资料就涵盖了流域自然概况、经济社会、水文、水资源利用、空间基础信息以及研究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发展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多领域的数据。在以往的及现在的规划工作中,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庞大的工作。

根据“数字黄河”工程的功能描述,“数字黄河”的“数字采集系统”将可以提供大量的与流域空间数据相对应的自然环境数据、社会经济数据、水文气象数据、防汛与工程管理数据、水资源保护数据、水量调度数据、水土保持数据等。这些数据将被存贮在“数字黄河”的数据中心被共享使用。这就方便地为规划工作提供了较为全面、系统、规范的基础数据,为做好规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数字黄河”工程可以为流域规划提供先进的模型和算法

“数字黄河”工程将为流域规划方案的生成、模拟、比选提供先进的模型和算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模型和算法:

(1)反映水文气象基本规律的数学模型,主要有: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产汇流分析数学模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降雨径流预报数学模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洪水演进模型;河道及水库泥沙模型;水库群调度模型;水文分析计算模型;地下水数值模拟模型等。

(2)反映社会发展规律数学模型,主要有: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数学模型;人口增长预测模型;电力负荷预测模型;经济分析评价模型等。

(3)反映流域工程地质变化规律的数学模型,主要有: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有限元分析模型、渗流稳定性分析模型、边坡稳定分析模型、围岩分析模型、地下水流场分析模型等。

(4)反映水资源承载规律数学模型,主要有:水资源评价模型;需水预测模型;环境容量分析数学模型;污染扩散数学模型;供需平衡分析模型;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模型等。

(5)反映流域土壤侵蚀规律的数学模型,主要有: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土壤侵蚀模拟模型;区域产沙模型等。

3.3“数字黄河”可以为流域规划提供综合模拟、研究、决策的可视化分析环境

“数字黄河”工程将建立内容全面的知识库,知识库应涵盖诸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历史上处理同类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工程规划的布局及其具体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等内容,从而形成一个方案决策的大背景,将数学模拟的各种方案结果置身于这一大背景下进行优化分析,从中选择一个可行的方案。同时能提供可视化的决策分析环境。

通过“数字黄河”工程提供的决策分析环境,建立黄河流域规划决策支持应用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把所有的规划内容及规划方案放到流域规划综合大背景下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究,直观的表现不同的专项规划与流域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在可视化的条件下进行优化决策,确保所有的规划方案对于流域整体来说都是最优的。

4结语

黄河治理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科技治黄;固定河口;增水复航

中图分类号 TV88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8-0170-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8.031

在新中国建国60周年、人民治黄辉煌成就的基础上,发展完善治黄方略,根治和发展现代黄河,恢复和巩固黄河在黄淮海平原乃至国家的传统重要地位,恢复和发展黄河经济带,是当代人民治黄的紧迫任务。

1 正确估价黄河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现在黄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民治黄60多年未能抓住黄河水少沙多的主要矛盾,发挥我国地理优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黄河增水,从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大大降低了黄河在国家的应有地位,在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中被边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何以如此,是经验治水的系列错误造成的。

(1)治黄观念陈旧,认为黄河尾闾摆动、河势摆动是千古不变的教条,长期阻碍黄河三角洲开发和中心城的兴起;缺乏现代治黄应有的科技敏感,对国家早已肯定的“固住河口”的山东治黄经验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严重影响了科技治黄的进程。

(2)黄河的主要矛盾和特点是水少沙多,水沙异源。人民治黄为黄河增水无建树,水少沙多的主要矛盾进一步加重,传统的航运优势消失。

(3)黄河流域水资源自我平衡的错误观点长期干扰国家南水北调战略方针的落实,大大阻碍了科技治黄的进程,严重制约沿黄经济带的发展。

(4)针对黄河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有关黄河历史灾害的研究均不够,水利宣 传不足,水患宣传过头,未能及时完成人民治黄由防洪为主向兴利为主的转移,客观上造成了主管部门长期自贬黄河的事实,形成了很大的负面社会影响。

(5)20世纪50年代苏联专家指导设计的黄河下游位山工程等发生重大错误,造成孤立黄河,肢解山东,分割黄淮海平原的严重后果,对此没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治黄方向,制定改正措施,遗害至今。位山工程虽然被炸掉,但由其确立的经验治黄的错误思想继续保留下来,从此确立了经验治水在黄淮海平原治水中的统治地位,主观确定鲁西洪水单向南排,违背山东的自然地理优势,使黄河、山东、黄淮海平原的治水走向了错误的方向。

(6)对打渔张工程的设计评价错误,导致引黄事业的反复和引黄工程设计错误。打渔张工程渠首设计一条与黄河基本平行的总干渠、沉沙池,然后在总干渠上设计1-7干渠,覆 盖黄河右岸广大地区,总干沉沙淤背、自动固堤,清水入田,灌渠与排碱沟间置,灌排结合,形成以黄治碱的良性循环。但建设期间,在没有按照设计配套建设排碱沟的情况下仓促运行,结果造成了土地碱化、大幅度减产的严重后果,使引黄灌溉事业一度停止。

(7)违背总理提出的“统筹规划、蓄泄兼筹”的治水总方针,没有把南水北调工程 与根治黄河统筹规划,使中、东两线调水工程无入黄功能,使黄河失去了极为难得的增水机遇,使黄淮海平原丧失了恢复和发展整体优势的机会,使南水北调工程丧失了发挥综合功能的条件。

(8)没有把三峡工程与根治黄河统筹规划。三峡工程是长江与黄河的最近点,利用三峡和丹江口工程联合向黄河增水,水量最充足,引水最容易,可为根治黄河做出关键性贡献,并充分展示三峡工程的伟大功绩。

即使在黄河治理失策、人为贬低的情况下,黄河仍然“以占全国2%的水量,滋养15%的耕地和12%的人口,并支持全国11.5%的GDP”,反映出黄河在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黄河流域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昭示出根治和发展现代黄河的极端重要性。

2 新世纪人民治黄必须完成的三大任务

我们应该完成根治和发展现代黄河的历史任务,让黄河在国家和平崛起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战略作用。为此,人民治黄在新世纪必须完成固住河口、稳定河势、增水复航三大任务。

2.1 固住河口

2.1.1 提高认识,坚定固住河口的信心李殿魁:论现代黄河的根治和发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年 第8期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人民治黄就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黄河口稳定问 题。1991年国家就明确肯定了山东“工程导流,疏浚破门,巧用潮汐,定向入海”固定河口的经验。这一经验在理论上的根本创新在于揭示了黄河口稳定的规律和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充分利用海动力输沙,明确指出只要让黄河入海口指向海动力最强的地方,并通过黄河口双导堤工程保证其向东北方方向发展,黄河口就一定可以长期稳定。黄河三角洲海动力最强的地方就是M2分潮点(无潮区),这里也是建设深水大港的最好港址。鉴于港口是黄河三角洲开发和东营市兴起的永恒的推动力,所以东营市政府决定在此建设深水大港,而让黄河从其东侧入海并指向东北方向。这一发现和科技创新及时得到了国务院、山东省、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明 确肯定,得到国家科委的认可,并写进了国家计委[1992]1482号文件,得到国际上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国家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人民治黄的重大科技成果。

20年来,黄河三角洲开发的迅速展开,东营市的迅速崛起,充分说明山东固住河口经验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标志着黄河摆动论、黄河口相对稳定论已该退出历史,固住河口的创新理论成为新时代人民治黄的主导思想和发展方向,对此任何犹豫观望都会耽误治黄大计。

2.1.2 尽快落实黄河口“一主一副、双流定河”的工程布局黄河口清水沟流路为主要流路,刁口河流路为辅助流路。第一阶段的稳定目标30年(1976-2006年)已经完成;第二阶段的稳定目标50年(1976-2026年)正在落实;第三阶段稳定目标100年(1976-2076年)以上,具体方案已经搞好,急待主管部门批准落实。这是黄河三角洲系列研究第一课题《延长黄河口清水沟流路行水年限的研究》和第二课题《巧用海动力输沙建设黄河口双导堤工程技术研究》的主要科技成果,对这两大课题两院院士的鉴定意见是“ 总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为了确保黄河口清水沟流路安全行水100年以上目标的实现,把刁口河流路留做辅助流路,以提高清水沟流路行水百年乃至长期行水的保证系数。理论分析刁口河只能做为辅助流路,不能做为主要流路使用;清水沟流路河口必须指向东北方向,最大限度地发挥东北风风暴激流对河口的输沙作用,最有利于东营中心城的安全,最有效地防止东营和潍北沿海的风暴潮灾害,最能把历年的投资积累形成牢固的河口工程。抛弃河口摆动论,就会看到任何改汊方案都没有治理河口的实际价值。落实治理河口的工程措施,关键是建设黄河口双导堤工程。建设河口双导堤工程的杀手锏水 利插板创新技术也已通过国家鉴定,可以放心采用。

2.1.3 建立疏浚船队,坚持长年疏浚河口作业目前在世界大河河口中,大都拥有疏浚船队。因黄河尚无航运,加之河口摆动论和相对稳定论错误观点的干扰,黄河主管部门尚未配备这样的专业船队,应尽快把黄河口疏浚船队建立起来。

2.2 稳定河势

确立了黄河口长期固定的战略目标并落实工程保障措施之后,最重要的治黄课题是长期稳定黄河下游河势,彻底结束黄河下游河势长期摆动的历史。这是黄河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黄河南向江苏流路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非自然规律所致。黄河于1855年在河南铜瓦厢决口,夺大清河入海,自动重回山东流路。这条流路已经过了150多年的发展,已显示出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高度统一的巨大优越性。只要我们把京杭大运河穿黄隧道开通,恢复京杭大运河航运,打破黄河悬河对黄淮海平原的分割,恢复该地区的整体优势和黄河在该地区的主导地位,黄河长期稳定在山东现行流路,黄淮海平原就可以建成中国最大的天府之国,并形成人与自然长期和谐相处的局面。

长期稳定河势的具体办法是首先运用几何法,从理论上在黄河下游两大堤之间优化出一条黄河的最佳流路。这条流路就是从小浪底水库直到黄河口,以最短的距离、最小糙率通过不可变节点的流路,也就是黄河自身能量得到充分发挥、携沙最多的流路。所谓不可变节点,即大型灌区引水口和已建桥梁、隧洞的中线节点,在每个节点的转向处均以最佳内切圆半径连接,形成河道的标准中轴线。这一标准中轴线形成后,再根据3 000 m3/s中常水设计标准化河道,并且采取最新水力插板技术,建设好黄河下游标准化河道。

在这个基础上,规划设计内外临堤水库,以黄河万分之一自然比降为动力,自流入库,沉沙筑堤,清水回灌,基本自然形成相对地下河,使黄河治理与黄淮海平原的自然发展和谐统一,实现以黄固堤、以黄刷河、以黄治黄的目标。这是汉代王景“十里开一水门,更相回注”经验在新时代的发展,是人民治黄工作的重大科技创新。

从国际上的治河经验看,黄河的标准化河道建设是必须完成的战略性任务。埃及尼罗河、 美国密西西比河早在上世纪初就进行了大规模的标准化河道整治。现在建设黄河下游标准化河道的条件早已成熟,国家应该决策建设。

2.3 增水复航

为黄河增水是黄河根治和复航的关键。立足中国地理优势,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具体增水措施。

2.3.1 南水北调三线调水方案均应具备入黄功能国家为解决中国北方缺水,决定南水北调东、中、西三线工程相继开工,为彻底解决黄河缺水问题,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只要三线调水均形成入黄功能,黄河缺水问题就可以彻底解决。黄河是现代中国北方的总干渠,只要解决了黄河的缺水问题,中国北方的水问题就迎刃而解,也只有把南水北调与根治黄河统筹规划,使其调水方案均有入黄功能,才能实现南水北调工程的综合功能。

2.3.2 调整、完善黄河下游工程布局,构建东平湖、南四湖自流入黄抓住南水北调东线上马机遇,彻底纠正位山工程错误,改变东平湖的功能定位,由黄河洪水分滞湖改为黄河增水平台,是科技治黄必须做出的重大调整。东平湖原功能定位是位山工程错误的遗留,应该尽快纠正,其分洪功能应由徒陔河、马颊河、鄣卫新河承担。这是历代水利专家早已多次提出的科学建议,也是国家建设鲁北治水工程的合理利用和建设黄淮海平原水利网络化的客观要求。

过去黄河分洪方式采用分洪闸的底闸分洪,违背黄河的实际和中国治黄的历史经验,是经验治水错误思想指导设计的结果。黄河洪水的泥沙是分层的,底层多沙,表层水肥,底闸分洪必沙化土地、干扰减弱主河道的排沙能力,增加主河道的淤积。这是黄河历史证明的事实。根据我国历史治黄经验,应采取滚水坝高位分洪的方式,向北分洪,向缺水地区分洪,使分洪区尽收肥水之利,且不干扰主河道排沙能力。这样不仅解决了黄河的超标洪水问题,而且可以缓解华北缺水和地下水超采问题。

纠正位山工程错误,确定东平湖、南四湖为黄河下游的增水平台。由此黄河以南实行黄湖分治,同时恢复和发展戴村坝――南旺枢纽工程的运行,使南旺分水槽与济梁运河相连,东平 湖、南四湖通过济梁运河连为一体;调整南四湖的运行方式,在安全防洪水位36.5 m 以下,让南四湖南北分流,以北为主,南向只保航运;南四湖的水位在安全防洪水位36.5 m以上,南北分流,加速泄洪,确保防洪安全;南四湖特别缺水的年份以江补湖。东平湖和黄河之间开 梁山至长清运河,使京杭大运河与小清河相连,同时建设黄河长平南大堤,在玉符河口建一调蓄湖,使其既可保证小清河航运用水,又能保证南四湖――东平湖湖水顺利入黄,为黄河建 立完整的增水系统。待鲁南运河、周商运河建设成功后,整个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周商运河的径流水即可顺利入黄。这样就可以把淮河1/3的流域面积、100亿m3的径流水调入黄河,黄河下游的面貌将大为改观。如此,黄河航运可由河口恢复至东平湖,与京航大运河相连,基本恢复到原大清河时代的山东航运状况。

南向江苏流路的黄河口,距长江口太近,长江口向北移送的泥沙抵消了以淮济黄的效果;南向江苏流路的黄河口无M2无朝区,输沙能力弱,必造成河口淤积,而山东流路的黄河口无长江口泥沙的干扰,有M2无潮区,输沙能力大,因此黄河山东流路的黄河口在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实施以淮济黄一定可以获得成功。

由此,黄河大堤之外的滞洪区全部取消,这包括大功、北金堤、东平湖新湖区滞洪区,合计解放滞洪区国土4 770 km2,300余万人口。黄河长平段南大堤建成后,既弥补黄河千里大堤唯缺长平段的缺憾,又可解放国土面积400 km2,其中172 km2在长清区,正为济南市 长清区的发展做好用地准备,这里可以建成济南最具南山北河(五峰山、黄河)特色、高水平的新市区。172 km2的黄河滩区变成了济南市区,从此把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与济南市区发展和景观、生态建设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一举多得,效益巨大,将铭记青史。

2.3.3 通过南水北调中线调长江水入黄河把三峡与丹江口水库从最近点联结起来,两库联合向南水北调中线供水,形成1 000 m3/s自流入黄的能力,从而把3%、300亿m3的长江水调入黄河。可以预见,当把三峡工程与根治黄河结合在一起之时,就是国人对三峡工程认识完全统一之日,此工程完成黄河航运可恢复至河南郑州。

2.3.4 尽快开工建设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调雅鲁藏布江水入黄河大河流域是促进民族间交流与融合的动力和平台,把雅鲁藏布江建设成黄河上游,是从根本上发挥中国西高东低的自然地理优势,彻底解决黄河水问题,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最有效的措施。藏水总量6 000 亿m3,自身只用了1%,完全具备调600亿m3入黄的基础条件。小西线设计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已基本做好,急切等待开工。

国家应排除一切干扰,早日开工小西线,并坚定不移地向大西线发展。西线调水一期工程不 必建水库,只要做到有关各河流在中常洪水的条件下改变流向,由原流向改为流向黄河,超标洪水仍由原河道下泄,这就既减少了水库的投资和移民,又减少了对生态的影响。调藏水入黄,可以减少单调长江水的矛盾,通过科学的工程设计还可以机动为长江增水,是全面优化祖国水系的科学方案。

根据西线的具体情况,国家只需要投资建设小西线的资金。当小西线建设成功后,大西线依靠政策支持,与水电、公路建设结合,就可以建设成功。小西线的增水和黄河的增电挂钩,收益返还西线,做为支持西线发展的专用资金;西线建设的公路,由公路部门收购,这样就可以把大西线建设成功。该工程建成后黄河航运可恢复发展到甘肃兰州,同时黄河2 000 m 3/s的河动力可以显著改善兰州市的空气质量。

综合以上三项措施每年共为黄河增水1 000亿m3,为根治黄河并恢复和发展内河航运创造了条件,为黄河创造了新时代的辉煌。

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彻底实现经验治黄向科技治黄的转变3.1 认清黄河山东流路的科学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彻底扬弃早已过时的黄河口摆动论黄河山东利津流路是黄河所有走过的最好的流路,是历代治黄大师选定的最佳流路;而黄河口清水沟流路是当代海动力和地质科学从理论上彻底论述清楚的最佳流路,也是当代治黄大师王化云认定的流路。要坚定地认识到黄河山东现行清水沟流路的科学性、唯一性和不可代替性,紧紧抓住时代机遇,建成稳定黄河现行流路的保障工程,就可以为国家治黄大业做出大贡献。

对人民治黄60多年的科技成果、经验教训应进行认真科学的梳理,对今后治黄工作有重大意义的固住河口科技成果加以明确肯定,对实践证明早已过时的黄河口摆动论彻底抛弃,从而立足现代黄河实际,制定出符合黄河当代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治黄方略、规划和工程计划,抓住机遇,及时推向国家决策。

3.2 重新评估黄河历史灾害,正确认识黄河悬河的优势

黄河有史以来发生过大、小改道,泛滥水灾1 598次。如果从公元前602年(周定王5年)到1 949年新中国成立平均算,大体是三年两灾。现在的问题是,把那些灾害放到现在三门峡36 000 m3/s的防洪能力下,根本形不成灾害,水不成灾则为益。盲目宣传黄河历史灾害,客观造成自贬黄河的实际效果,使黄河在国家的地位大大下降,在国家发改委编制的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中被边缘化,这不仅给治黄本身造成了大危害,也为沿黄各省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大危害。

实践证明,同样的洪水,不同的处理方法,实际效果将大为不同。如果通过建设鲁南运河和京清运河,改造周商永运河和济梁运河,把解决淮河水灾与为黄河增水联系起来,实现洪水资源化,可一举多得,既解决了淮河水灾,又达到了为黄河增水的目的。这样处理两河问题,黄河和黄淮海平原的水问题应该早已解决。

同时,应对黄河悬河利弊进行深刻分析,准确地评价。黄河悬河唯一的缺点是在过去农牧经济和科技落后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决口灾害。在现代条件下,建成相对地下河,开通京杭大运河穿黄隧道,打破黄河对黄淮海平原的分割、恢复其整体优势以后,黄河悬河就转化为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河,整个黄河下游实现自流灌溉,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成为黄淮海平原高效生态经济区。京杭大运河穿黄隧道建成后,恢复和发展大运河航运和黄淮海平原的整体优势,南四湖、东平湖湖水自流北用,解决京津缺水和冀东地下水超采问题;穿黄隧道的船、车收费成为水利和交通部门的滚滚财源,国家给予政策支持,就可以形成以隧道收入支持大运河运行的机制,同时解决南水北调东线地方和群众的水费负担。这是东线最大的优势,是世界级水利奇迹,可充分展示科学发展观的威力。

3.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水利是解决天与地的矛盾,应统筹规划,流域治理,立足地方,依靠群众,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建立科学的水利资金分配制度。现在资金分配权集中在水利部,分配方式没有法定的标准和依据,实际以灾情和部权定基建投资。地方和流域机构没有积极性。这在建国之初是难免的,现在看负作用太大了。因小水灾隐患无资金排除、基层无法采取措施而功亏一 篑、酿成大水灾、造成大浪费的实例实在不少。因此国家水利资金应根据流域的大小、河流长度,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实行按比例分配资金的办法,保持相对稳定。水利各级主管部门平时各自主动及时解决责任内的水灾隐患,国家重点工程按比例分担。这样各级政府、流域机构责权利统一,问题及时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各级,水灾就会大大减少。地方政府、流域机构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决策,资金有效利用率就会大大提高。水利部规划解决跨流域的重大工程,大问题也能及时解决。

3.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水利工程项目水利项目的对错,决定一个地区水利的发展形势和长远利益。一个正确的工程,如都江堰,把多灾的成都平原建成了“天府之国”,那里的人民永世受益;一个错误的水利工程,如位山工程,不彻底纠正其错误,将使黄淮海平原永世受害。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确定水利工程项目,从定项、选址、设计、论证、建设的全过程都要坚持实事求是,彻底排除从概念出发的形而上学和唯意志论。

上善若水,天道自然。水是辩证求实、能量自动转化的天然载体。建国60年来,黄河的主要 矛盾早应由防洪减灾为主转化为增水兴利为主,但治黄工作迟迟完不成这一转变,脱离了现代黄河的实际,致使60年为黄河增水无建树 。南水北调东线脱离山东实际,丢掉了南四湖是其至高点的主要优势,把本来可首创当代自流调水水利奇迹的东线引向了错误的方向,就是治水思想陷入经验治水错误、主观决定项目和设计方案的结果。

坚持地势实际,搞好综合分析,制定科学设计方案。水利工程的根本设计原则是地势决定流势,流势决定设计;整体决定局部,局部决定设计;过去影响现在,现实决定设计,最终运行效益是检验设计方案成败的标准。只有辩证地分析地势、流势、整体、局部、现实和未来诸多要素,才能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科学方案。应科学选定跨流域的关键工程,根据地势高低逢山开隧,遇河建坝,实现水利网络化。水利网络的自求平衡,对洪水有很大的平抑作用,并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

3.5 切实落实总书记新时期的治黄方针,进一步把黄河的事情办 好开国领袖主席延安时期曾多次强调黄河的重要性,“我们可以藐视一切,但不能藐视黄河。”建国后及时发出“一定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的号召。总理亲自主持制定根治黄河和开发利用黄河水利的方案,并由邓子恢副总理于1955年向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做《根治黄河水患 开发黄河水利综合规划报告》。历史证明,这一报告正确反映了黄河的实际和发展方向,但由于20世纪50年代黄河下游多项治理工程的失败,以及后来“左”倾思想的泛滥和“”的破坏,经验治黄的错误否定 了建国初期这一科技治黄方案,放弃了发展黄河航运的目标,造成黄河在国家的地位下降,严重影响沿黄经济带的发展。

总书记、总理乘人民治黄60周年纪念之机,分别为黄河题词,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民治黄的总方针。我们应正视实际,放下包袱,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决执行新时期的治黄方针,充分发挥我国的地理优势,进一步把黄河的事情办好。只要我们正视治黄(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黄河实际,科学决策,在新中国第二个 甲子我们看到的将是一条浩浩荡荡、航船如织的黄河;一条蓬勃发展、浴火新生的黄河经济带,黄淮海平原发展成中国最大的“天府之国”!成功治黄的成就和经验,必将有力地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水利战线的落实,从而推动中国水利科技事业的迅速发展。

Treatment and Development of Yellow River

LI Diankui

(Committee of Shandong Province of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 rence, Jinan Shandong 250011, China)

黄河治理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方案比选 控制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大化的发挥工程效益,是工程建设的职责,也是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的选择、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方案优化、评标办法的确定、工程工期的影响和施工过程的控制等,现结合徐州市故黄河(李庄闸~六堡水库)治理工程的实践仅就施工方案的比选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谈一下心得。

一、工程概况

故黄河李庄闸~六堡水库段长16km,现状排涝标准不足5年一遇,中泓河道断面狭窄、淤积严重,水位高,排涝标准低,滩地常年受涝,灾情严重,必须对该段中泓河道进行治理。

针对故黄河沿线河坡冲刷严重、河道淤积、排涝能力低、排涝体系紊乱等问题,本次治理的任务是:通过河道疏浚和部分河段河坡护砌,提高现有河道的排涝能力,使城区李庄闸~六堡水库段故黄河区域形成一个完整的排涝体系,真正做到涝水排的出,从而彻底改变低洼易涝区涝灾严重、人民生活困难的局面,为徐州市新城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根据已批准的徐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故黄河按20年一遇排涝标准治理。设计排涝流量183~255m3/s,设计排涝水位36.85~35.5m。河道内正常蓄水位控制为35.0m。

河道开挖土方作为弃土堆于河道两侧,弃土紧邻河口向外铺展,用于垫平河口两侧滩面。弃土原则为一般情况下河道两侧弃土,遇重要建筑物处尽量避开,以减少拆迁。

工程建设工期为2007年12月~2008年汛前结束,总工期为6个月,大体上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

故黄河(李庄闸~六堡水库)工程总体投资为17121.83万元,其中,工程实体部分投资为5767.30万元。工程工期为100天。

二、工程地质情况

根据地质报告显示,河道沿线河道开挖部分主要为黄泛沉积的砂壤土、粉砂,其中夹粘土或壤土薄层,河侧洼地局部地段有淤泥质土。地下水埋深为1.1~4.2m。

三、施工方案的论证

经过多次查勘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资料,结合工程实际,建设处认真讨论,比选了挖掘机配自卸汽车、铲运机、泥浆泵三套施工方案。

1、施工条件论证

方案一和方案二需要开阔的施工场地,需要的主要材料柴油供应保障较为困难,经与当地石油公司联系基本可以满足要求。方案三需要足够的电力供应,工程现状施工现场附近无可利用电力,经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可架设临时供电线路。

以上三个方案均具备施工条件。

2、工期保证条件论证

为保证汛期城市防洪安全,该工程必须于汛前完工,工期为100天,工程工期要求极为严格。总土方量为551万方,平均运距为100M。

方案一所需挖掘机配自卸汽车,经计算一台挖掘机合理配置自卸汽车为6台,平均每天可完成土方约2000方,考虑到雨天影响,可利用工期约为85天,一台挖掘机配6台自卸汽车在约定工期内可完成17万方,该工程需挖掘机约32台,自卸汽车192辆。经调查市场能满足设备供应需要。

方案二所需拖式铲运机平均每台每天可完成土方约500方,考虑到雨天影响可利用工期约为85天,一台拖式铲运机在约定工期内可完成4.25万方,该工程需铲运机约130台。经调查市场供应保障较为困难。

方案三所需泥浆泵平均每台套每天可完成土方约600方,该方案基本不受天气影响,工期可按100天计算,一台套泥浆泵在约定工期内可完成土方约6万方,该工程需泥浆泵92台套。经调查市场供应能够保证。

3、工程造价论证

按照当时市场主要材料价格,柴油每吨6200元,电每度1元计算。

方案一挖掘机配自卸汽车每方7元,工程总造价为3857万元。

方案二铲运机每方6元,工程总造价3306万元。

方案三泥浆泵每方约4.8元,工程总造价为2644.6万元。

四、综合评选

五、方案选定

经过施工条件、工期保证和工程造价比选,三个方案中,泥浆泵施工方案既满足施工条件保障,又满足工期条件保障,而且工程造价最低,所以最终选定泥浆泵施工方案。为最大化的保证工期和降低工程造价,建设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多次查勘工程现场,选定征地区域

为尽可能减少征迁工作的难度和降低征迁费用,建设处前后进行了三次全线勘测,比较全面的了解了工程情况,进一步优化了征地范围,尽量避免征用工厂、民房等,对全线河道需清淤土方进行平衡,最大效益的选择弃土区。

2、积极协调电力部门,合理架设供电线路和配置变压设备

由于工程现状无可利用的电力设施,为保证泥浆泵电力供应,必须在沿线架设临时供电线路和变压设施。经测算,最终架设了500KVA供电线路,安装了50KVA变压器15台、30KVA变压器3台,供电费用约300万元。满足了工程施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