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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宣传方案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我局决定成立燃气行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在各燃气企业以及下属门点同时开展。

(一)6月上旬,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6月10日,参加由县安委会组织的在农行东侧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届时我局燃气管理部门、管道燃气公司将派员参加,现场派发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就燃气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接受群众咨询。

(三)6月中旬,组织燃气企业互相交流学习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管理经验。

(四)6月20日至26日,将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燃气企业开展模拟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我局将组织进行现场指导。

(五)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我局将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生产宣传。

三、实施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要以面向燃气用户为工作重点,抓好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组织本企业及所属瓶装燃气供应站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燃气企业要组织本企业技术人员对燃气用户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设施大检查,我局将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对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2篇

一、排查隐患

由房产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排点:

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用气单位;液化气经营单位;燃气老化管网、违章占压管线设施;燃气企业。

排查内容:

(一)管道燃气企业的气源厂压缩机室、锅炉房、混气室及各大、小调压站(箱)燃气输配管网等重点部位;大型公共、商业、工业燃气用户,人员密集且有燃气设施的公共场所。

(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等燃气企业的资料证件是否齐全;企业资质、消防、技术监督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通过安全生产评估;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经营现象;是否有私自改扩建行为;燃气贮罐防爆安全措施等。

(三)《应对气量不足限供方案》落实情况。

(四)《应对极端天气紧急事态的安全运行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五)燃气管线占压情况。

(六)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室内燃气设施运行状况,燃气计量器具使用情况等。

二、集中治理

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大安全事故或危及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

(一)治理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用气单位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老化管线和阀门配件由燃气企业负责更换。居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炉具、热水器等,要告知使用风险,督促其尽快更换。

(二)加强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擅自设点,严禁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依法取缔黑罐装点。

(三)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清理违章占压物。

(四)加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燃气企业的防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设施、防雷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治理;对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岗位。

(五)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三、监督检查

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政府将组织房产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治理不到位的,依法强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运营安全。

(二)加强宣传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同时,发挥抄表员、安全员、检查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燃气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人员密集场所置宣传站。新建小区开栓供气前,燃气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教育。

(三)明确责任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是燃气安全工作监管主体,对全燃气安全工作负总责。燃气企业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燃气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燃气安全工作。

(四)建立制度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供气区域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入户访修,防止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和使用不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燃气安全生产措施;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制度,加强燃气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加大安检、巡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新招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方可上岗;建立巡线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经常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五)建立长效机制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燃气企业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要通过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使“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深入人心,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9月1日。

四、活动范围

县范围内燃气企业及供应点。

五、组织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燃气办。

六、重点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我局组织开展“三高、三化、三精”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有效开展。我局和企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人员、联系人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线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通知、文件、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建筑安全浓厚氛围。

2、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求企业根据活动统一部署与安排,组织好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求企业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4、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要求企业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燃气企业要组织观看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5、认真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新闻采访专题活动。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宣传敢于亮剑、敢于执法的重大事件,通过电视台、媒体采访、微博微信QQ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积极参与好新闻评选活动。

6、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要求企业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7、开展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燃气企业对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进行逐项排查,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企业要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报送到县燃气办。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指导督促企业逐条对照自查,逐条落实整改,引导企业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和社会服务机构检查指导,彻底整改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天不足问题,真正打牢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要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做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4篇

一、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将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学习传达到位;二是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到位;三是提出整改意见后复查到位。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期间等进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多次组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坚持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使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值班制度,明确企业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并做好值班和检查记录。共出具整改通知书4份,整改意见12条,全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

2、加强燃气工程的建设管理。我市的燃气工程建设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打破了行业垄断,引入了竞争机制,降低了工程造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加强燃气工程管理,今年常德燃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然发[2009]40号),进一步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截止11月30日,共审核办理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备案2家,设计企业资质备案1家。

3、积极协助常德燃气办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二项行业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预案培训。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事故抢险预案,我办按照常德燃气办要求于6月份组织全市各燃气经营单位的5名法人代表参加了常德燃气办组织的液化石油气抢险预案知识的培训。培训中,聘请了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和预案编制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各燃气经营单位基本都拥有了自己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抢险预案。二是组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办组织全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10余名管理者和经营者于7月份参加了常德燃气办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使部份经营户进行整合,提高了优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效遏制了钢瓶超期使用、短斤缺两、乱倒残液等现象。通过以上培训,对提高我市的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4、加强燃气器具管理。在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中,我办按照《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在我市销售的燃气器具产品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工作,截止11月,公示津市市管道天然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目录二次。

5、加强钢瓶管理。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充装进行监督,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等不合格钢瓶。监督检查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要求落实超期钢瓶分批送检工作,共完成检验超期钢瓶1万多只,超期钢瓶检验工作基本得到落实。

6、行政许可工作基本落实。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在建设局的统一要求下,我办将工作流程与建设局的工作流程衔接,严格落实“受理申请—燃气办现场勘察—签署意见—局分管领导签批”的工作程序。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在时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截止11月30日,我办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件,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

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抓企业服务质量,加强宣传教育。

2009年春节期间,为吸取其他城市用户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教训,我办要求管道燃气公司以“确保燃气供应”为主题,进一步宣传了如何安全使用燃气炉具和热水器,防止因错误使用燃气具而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各燃气企业也采用上街区、进社区、办专栏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全年共进行了宣传3次、发放了资料1万多份。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

我市燃气行业市场管理受地域影响。短斤缺两、跨市、跨企业充装等违规经营活动仍较频繁,非法经营屡禁不止,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了多种执法方式,不断组织执法行动,全年出动执法检查10多次,查获违法经营8多起,暂扣气瓶6多个,其中充装过期钢瓶3个,严厉地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使群众投诉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有效地维护了燃气企业和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为稳定燃气市场起了一定的作用。

3、做好燃气企业经营资质证的换发工作。为加强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第135号令中关于“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条件”的要求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办从2009年4月28日开始将全市的燃气经营企业资质证书进行换证审核。在此次换证工作中,我们对全市8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单位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许可证。截止目前,已核发经营资质许可证书4家。

4、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中,我们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主导思想,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工作中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核查,主动协调,妥善处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对件的及时办理,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而且也树立起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狠抓行风,优化服务。一是今年二月,由于长输管线忠武线出现塌方,给我市燃气行业供应带来了很大困难,居民用气随时都有停供的危险。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在市政府、市建设局的亲自指挥下,我办帮助组织气源,协调矛盾,经过日夜奋战,终于战胜了困难,保住了全市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维护了安定和谐的稳定局面。二是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形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办加大行业管理力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着力制度建设,加大检查力度,拓宽交流渠道,牢固树立燃气管理的服务理念,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死管乱查、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管理的各项工作置于燃气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燃气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全面发挥燃气管理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管理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以燃气安全生产为核心,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为重点,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狠抓行业管理,坚持“两高一优”即高起点、高标准、优服务的管理标准,健全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市场准入退出三个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天然气利用规划编制、汽车加气站扩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和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四个突破;大力抓好法规建设、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行业信息化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创一流的管理绩效和成果,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推动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社会、平安津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城区管网建设规范化,液化气供应超千吨,天然气居民用户突破0.7万户,燃气使用普及率城区达85%、乡镇达28%。

2、完成综合服务费征收额00元。确保征收率不低于50%。

三、工作措施

1、紧紧把握燃气安全这一核心不动摇。燃气行业是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的重点行业。必须牢牢把握安全管理这一核心工作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增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燃气企业要提高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的自觉性,立足于提前谋划、尽早预防、及时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吸取近几年来一些事故的教训,从监管体制上、工作机制上、管理制度上找差距、找漏洞,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全力抓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天然气供应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是建设局的工作重点,也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努力建立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出谋划策,为领导当好参谋。二是落实省建设厅、常德燃气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快申报编制我市燃气发展专业规划,争取早日做好规划成果报批和实施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天然气利用的有关政策,加强对天然气供气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签订的协议供用气;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市场的监管,健全经营许可制度,完善天然气工程建设备案制度,加强天然气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和储备站建设审查审批的管理;及时调度协调,科学确定天然气市场的开发时序,根据气源供应情况有计划发展下游供气用户,实现天然气的合理利用和稳定有序发展,逐步建立天然气供应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3、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和市场管理工作。明年在行业管理上,将重点抓好制度落实、机制创新,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强化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在继续抓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燃气安全。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燃气市场清理整顿,查处违法建设经营的行为,规范燃气工程建设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和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完善联合检查监督工作机制,会同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强化安全检查,加强市场监管。二是深化安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为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明年将加强对燃气企业社会信誉及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运用竞争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燃气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搞好燃气行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创建及评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重点抓好天然气市场的准入,大力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清理,争取用1~2年的时间,将液化石油气站点规范,未经许可和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与工商部门衔接并研究制定规范燃气市场监管的意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搞好市场的清理和监管。四是进一步抓好燃气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燃气工程质量是燃气安全的重要保障,常德燃气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工程的安全监管,我们将抓紧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并加强燃气工程的监管,完善燃气工程审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器具市场检查和市场清理,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市场;加大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力度,实行检测结果上网,进一步规范燃气器具目录管理;加强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行为和市场秩序;组织向社会推广使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安装报警器,组织对在用的报警切断装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对没列入市建设局公布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产品结果的器具,一律不得销售、安装使用,违反此项规定的,一经查处,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5篇

2017年春节过后,我市被环保部列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最大的十个城市之一。2018年,为改善我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治理工作成果,按照《包头市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报告提出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包头市十二届四中全会以“优化生态环境,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档升级、争创一流,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的总目标,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二、 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以禁燃区内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环境污染等重大案(事)件为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提升我市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明确禁燃区域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禁燃区内全面禁止垒旺火,全市范围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下地点全面禁止燃放: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地区;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风景名胜区和草原、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6)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7)市政府及旗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二)规范烟花爆竹经销网点,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全市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在禁燃区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现有网点不得延长经营期限;对未取得许可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网点,依法予以取缔。

(三)开展禁燃工作集中整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负责的原则,由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区旗县具体实施,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 认真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行为;确保《包头市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四个零”工作机制,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新增销售点许可做到“零审批”、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做到“零死角”、对各类违规燃放、垒旺火行为严厉查处“零容忍”、保障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等“零事故”,并制订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禁放”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轨道。

三、组织领导

1.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全市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执法局履行相关职能,负责协调调度,统一行动。

全市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副书记、市长            赵江涛

副组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组织部部长                   

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

市直机关工委主任

昆都仑区区长                     邵文祥

青山区区长                       胡  荣

东河区代区长                     贾保良

九原区区长                       高  勇

石拐区代区长                     李新春  

白云矿区区长                     黄  敏

土右旗旗长                       赵  辉

达茂旗旗长                       张永文

固阳县县长                       杨二喜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苗玉梁

市执法局局长                     王旭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满都拉

市教育局局长                     李占峰

市安监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张永生

市房管局局长                          

2.各地区和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该项工作的展开。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1.号召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此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2.组织、指导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形式,做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宣传工作,制造声势,宣传《包头市2018年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此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3.全市禁燃区内杜绝垒旺火行为,倡导市民少购买、少燃放烟花爆竹;外五区居民可以在当地政府组织组织下垒旺火,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各社区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开展宣传工作,倡导居民少购买烟花爆竹,不垒旺火,并在本辖区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专属区域,对居民在非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管。

此工作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 严格按照《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中关于禁止燃用原煤的有关要求,禁止堆燃旺火的通告并组织实施;做好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市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参与春节期间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值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查处工作。

此工作由市执法局负责。

5. 对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检查工作。

此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6. 落实禁燃区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规定,并督促指导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和现有经营网点的退出工作,参与禁燃工作集中整治。

此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

7.在全市中、小学生当中组织开展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举办相关活动,使中、小学生参与其中,切身体会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危害,同时设置如电子鞭炮等奖品以调动其积极性;组织“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加强监管,以避免中、小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

此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8.做好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设施上的相关宣传工作;加强长途客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

此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9.监测全市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等等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通过“包头环保”微信平台组织以电子鞭炮等为奖品的有奖活动,号召市民共同参与。

此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10. 对禁燃区内所有住宅区、社区、小区物业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垒旺火行为。并做好住房区内禁止垒旺火、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督工作。

此工作由市房管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严格履行职责

全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为确保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的监督管理。各地方、各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联动配合,及时通报信息

各成员单位要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定期向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研究实施整改,分别针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整治工作,做到堵源截流。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危害,及时通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的情况。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动员全民共同参与,推进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垒旺火工作开展。

附件:《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垒旺火的倡议书》

附件: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垒旺火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包头市委、市政府祝愿全体市民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是中国春节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却潜藏着许多鲜为人知的危害:

一是燃放过程中可能会炸伤手、眼等暴露部位,同时,燃放产生的噪声会使人的听觉感受性降低,听力下降,尤其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来说,危害更是严重。

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及颗粒烟尘,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致使多地PM2.5瞬间“爆表”。

三是燃放烟花爆竹、垒旺火后的纸屑和残渣到处飘散,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四是烟花爆竹从出产、贮存到运输所伴随的各种资源的消耗是十分惊人的。生产500个鞭炮所需的纸,相当于砍伐了一棵3米好的树,而爆竹燃放后的纸屑是不可再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