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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汇报材料

优秀员工汇报材料

优秀员工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已基本结束,请按下列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总结工作:

一,以书面形式,在总结本单位实习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实习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二,结合本次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荐出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

三,申报实习工作先进集体.

四,评选程序

实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实习管理人员,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推荐条件(见附件1)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并报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

五,上报的先进集体,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管理人员都应附有相关的材料,材料包括:

1,实习工作先进集体:实习领导小组名单,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条例,图片材料及其它活动的书面记录和《西南大学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等.

2,优秀实习生材料:西南大学实习成绩考核表复印件(或西南大学教育实习成绩报告复印件),实习手册,实习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课堂的多媒体课件(只需一节课,电子版)以及《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见附件3)等.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材料:个人书面总结,落实实习工作计划情况,提高实习质量的措施并附《西南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推荐表》(见附件4)等.

4,有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或实习协议书的单位,请同时报送协议书(或复印件)一份.

请将上述材料连同本单位的"实习工作总结"及《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于6月14日前报送教学工作办公室.

六,奖励:

凡获得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优秀实习生和实习工作先进集体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附件:

1,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和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暂行).doc

2,西南大学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

4,西南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推荐表.doc

优秀员工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建设局妇委会年终工作总结 农业局土肥站年终工作总结 街道社区救助年终工作总结

人监股XX年上半年的工作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业务股站室(办)的大力支持下,我股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局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做了大量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配合局党委抓好了局所辖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务管理工作,抓好发展新党员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上半年入党考察对象发展成预备党员2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2人。XX年局所辖支部党员的党费收缴基数已造册登记上报县委组织部,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协助局党委搞好了人事任免,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来信来访工作。上半年起草任免文件2个,因局XX年岗位工作异动和职务变动,协助局党委找人谈话8人次,接待来访近20多人次,主要是局下属单位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问题,再有就是乡镇农技站的工资问题,以上来访,能解决的就按政策及时解决,不在我们职权范围内的,我们备齐有关材料及时送到有权处理的单位,按政策解决不了的,做到耐心、细致地解释。

三、及时办理好干部的调配和调资手续。上半年办理调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手续3人,调出人员手续2人,办理调休手续2人,办理行政人员调级别工资3 人,月增资159元;办理由农艺师晋升高级农艺师调资手续,月增资58元。

五、及时准确搞好各类统计上报工作。上半年做好了工资统计工作,涉及224人,其中在职人员143人,退休人员81人;工资情况涉及公务员工资15人,机关工人工次4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56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4人,事业单位工人工资64人,离退休人员工资81人。上半年组织局系统15人参加了技术等级考试。协助党委推选1人呈报评选县优秀党员,1人呈报评选县优秀常务工作者,4人评选县优秀非中共党员干部,做好了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及汇报工作。

积极协助局《农业志》编辑委员会开展工作,认真仔细查阅有关资料,并整理、汇总。另外还积极配合局其他中心工作的开展。

优秀员工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

考评内容分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工作目标占70分(其中“两个普遍”占40分),共性工作目标占3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一)重点工作目标(70分)

《2011年全县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请见附表)

(二)共性工作目标(30分)

1、党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一定的工会工作经费,确保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未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的扣5分,未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的扣5分)(10分)

2、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同级政府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有会议纪要。(5分)(未召开联席会议的扣5分)

3、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1)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任免;(2)企业工会主席按规定办法和程序配备;(3)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企事业工会配备兼职经审干部;(4)本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同级副职级配备。(6分)(每项1.5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不得分)

4、加强工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凡建立工会组织的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单位都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情况有记录,全年活动不少于2次。(5分)(无固定活动场所的扣5分,有场所但没有开展活动或活动次数未达到2次及以上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做好工会系统“进万家企业、访万名职工、解万家困难”及以“学、访、帮、评”为主题的“四万”活动。(4分)(未积极参与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的扣4分)

(三)加分项目

下列内容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后可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1、工会工作有重大创新,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开展和实施,影响面大,并被上级工会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总结推广的。

2、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成果有重要价值,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上人员作出批示、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良好效应的。

3、编报的重要信息引起市总、县委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的。

4、其他可以给予加分的内容。

(四)一票否决项目

1、“两个普遍”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

2、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没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造成应对工作被动的,或者迟报、漏报被上级点名批评的。

3、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出现违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三、考评程序

(一)报送自查自评材料。

1、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对照本办法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按照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其中,“两个普遍”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形成专项工作自查自评材料,分别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和保护保障部。报送材料应将正式报告及电子版、相关图片或实物资料说明同时上报。

2、自查自评材料应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对照上述目标要求逐项写明完成情况。第二部分为特色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写明开展每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会影响。第三部分为一票否决项目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并标明最终自查得分。

(二)考评

1、日常检查。县总工会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2、初审。由县总工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评对象全年工作总体情况和自查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被考评对象是否具备考评资格。

3、召开汇报会。各申报单位汇报2010年创先争优工作情况,汇报时间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县总工会领导、听取汇报的其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人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含加分数值),上述三个评分结果分别按40%、30%、30%比例计算总评分。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

(一)考核等次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设全县工会工作创优争先“达标单位”、“先进单位”、“优秀单位”三个等次。

1、达标单位。综合审核评分在80分以上的,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后为年度“达标单位”。

2、先进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按6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3、优秀单位。在先进单位中按3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优秀员工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与下步工作打算

一、八月份工作情况

(一)农民工工作

持,范市长讲话,施局长安排下步联席会工作,宣读了市府(06)93号文关于建立濮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濮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方案,与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2、会后一周印发第一次农民工工作会议信息。收集各局委意见和建议,印发了分工方案,办公室职责。

3、催促各成员单位出台本单位农民工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已有市企业局、市地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单位出台文件。

4、催促县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已有台前县、开发区建立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

6、搜集资料144份,编写了《农民工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一)》。

(二)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1、8月4日召开全市会议,宣布了认定的培训基地47家,下文分解了省下达的2万人培训任务。刘局长、毕局长分别讲话提出严格要求。

2、与市财局同志一起到市局审批管理的培训学校,检查学生人数、使用教材、教学计划等。

3、电话了解市培训会落实情况,催促县区尽快开展培训工作。

4、多次到市财政局,与社保科同志会商修改“濮阳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实施细则”及培训券的印制。

(三)起草整理了局里一些材料

1、人大提案答复经多次与代表联系,数次修改,8月日已签字“满意”。

3、起草了市委组织部来我局调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汇报材料,整理了一盒相关资料。8月29日史局长、毕局长汇报,调研组非常满意。

4、编发了局信息4篇:“我市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市召开第一次农民工工作全体成员会议”、“我局召开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我市举行农民工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5、收集整理上报省厅五位濮阳市在新疆务工创业优秀人员先进事迹材料及推荐表。

6、上报省厅劳务输出处和毕局长:“高角度认识,高力度创新,促进新农村建设”文章。

(四)汇集整理了“近期外地劳务信息”16条,报毕局长,并发各县区。

(五)向县区发函:

1、建议抓紧建立劳务输出机构(附市局向编委的请示、市编委批复、劳务输出科职责)。

2、报送市劳务输出情况统计表。

3、印发省8月15日召开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会议处长讲话及部里司长讲话。

4、调查上报县区设立的驻外地劳务输出办事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到部分县乡镇劳保所调研,送劳务信息,推动开展劳务输出。

2、去外地考察用工信息。

3、下文开展劳务输出示范乡活动(一县2个,濮阳县3个,区各一个,共13个)。

4、下文开展评选我市百名优秀外出务工人员(一乡一名,示范乡二名)。

5、督促县区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6、督促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7、召开第一次农民工办公室成员(科长)会议,学习成员单位分工方案、办公室成员(科长)工作职责、工作报告制度等。

8、印发“农民工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一)”,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9、到县区培训机构调查了解农村劳动力培训情况。

10、到市局管理的民办培训学校督导检查,落实人数,检查教学计划,培训时间等,以确保质量。

11、认定第二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现已审报14家)。

12、在濮阳日报、濮阳信息港等媒体公告全市近60家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负责人、驻所、电话、培训工种、收费标准等)。

优秀员工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奖励高等学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三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每三年评选一次,包括下列奖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著作奖(人文社会科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奖(人文社会科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研究报告奖(人文社会科学)。

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普及奖(人文社会科学)。

所有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四条 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学部召集人和教育部有关司局、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奖励委员会负责审定评奖方案、聘请评审委员会专家、拟定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等。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专家应根据申报项目的学科分布等具体情况,从全国范围内遴选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学术造诣高、学风优良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六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由奖励委员会授权负责评奖组织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与组织

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均可按要求推荐申报。申报者资格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第八条 推荐申报成果包括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以及普及类成果(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第九条 申报人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规定日期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推荐奖励范围、成果形式、申请书等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推荐材料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进行公示。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获奖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第十三条 基础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第十四条 应用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普及类获奖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方面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第四章 评审原则与程序

第十六条 评审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者不参加奖励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第十七条 评审采取集中独立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专家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对申请材料进行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进行复核。

第十八条 奖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奖工作情况汇报,审定获奖成果名单和奖励等级。

第十九条 拟获奖成果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示。

第二十条 奖励委员会向教育部报告评奖结果,由教育部批准、公布评奖结果并授奖。

第五章 异议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有异议的材料组织专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奖励委员会审议裁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第二十二条 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核实,通报批评或取消其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