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益组织盈利模式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化企业;报业集团;创新能力;盈利模式

文化对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提升国民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我国推行了一系列文化改革政策对文化产业进行改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媒体对传统报业集团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报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大支柱,改革也迫在眉睫。报业集团不得不摆脱单一的纸质发行模式,走向媒体融合、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在新的传媒格局下,如何创新盈利模式,对于报业生存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一、报业集团商业模式概述

受互联网免费经济和思维逻辑的双重影响,企业商业模式日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学者们分别从企业运营、盈利来源、多维整合等不同角度,对商业模式的内涵及构成要素、商业模式的结构模型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尽管由于学者们关注重点和研究领域的不同尚未达成共识,但基本上都认同价值是商业模式的逻辑主线,商业模式的核心范畴包括价值主张、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分享与获取四个要素。

(一)价值主张。价值主张是企业的商品或服务能够为顾客带来的价值体验,是客户从中可获得的利益总和。经济价值主张不清楚或者不适合,就会导致报业集团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出现混乱,甚至失败。只有不断捕捉顾客的需要,进行深层的分析和研究,才能提出适合顾客的、有价值的企业价值主张。

(二)价值创造。价值创造是指企业生产、供应满足目标客户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一系列业务活动及其成本结构。价值创造最主要的是企业投入,顾客获得所需利益,这需要构造实现顾客价值的活动流程:价值链。报业集团定位好价值链,便可以掌握价值创造中最有力的资源和业务流程,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价值传递。价值传递就是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传递给客户的过程,便于客户购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传递是评价企业价值输出的能力。

(四)价值分享与获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下,市场竞争由企业间的直接对抗转向价值网络的整体抗衡。任何一个网络成员的竞争力会最终影响到这一整体竞争力。

通过价值主张、价值创造以及价值传递,报业集团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价值网络,价值链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合作,通过价值网络的连接,各自取得相应的利润。报业企业只有明确自己所处价值链中的位置,并在相应位置上发挥优势,才能创造价值。

二、报业集团盈利模式现状

盈利模式是由产品、服务和信息这三个要素有机结合起来的系统框架。这体现了盈利模式分析框架中的基本要素―产品、服务、信息、商业参与者、价值以及收入来源等。

传统报业的盈利模式是“二次售卖”模式,即发行收入和广告收入两条腿走路。我国报业市场长期采取低价发行来获取大范围受众注意力,继而获取广告收入。这使得报业发展过度依赖广告收入,基本属于“一条腿”盈利的经营模式。

基于网络技术的新媒体加入改变了传媒格局,同时也冲击着传统报业的盈利模式。主要依赖广告收入的报业商业模式抗风险能力差,并且在新媒体冲击下难以再凭借低价来获取高额广告收入,这亟需寻找新的盈利模式。

三、报业集团盈利模式创新设计

(一)价值主张创新报业集团的盈利模式。报业集团一旦提出价值主张,就会集中精力在商品或服务上使其能够满足顾客的价值需求,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明确的方向或战略部署。报业集团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制定运营策略,并将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传递给顾客,在满足顾客价值的基础上创造更长远的企业价值。

1、经济价值主张。报业集团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其生存发展依赖于与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作用,因此,经济价值主张对于报业集团的发展至关重要。报业集团在商业运营中为其利益相关者提供直接或间接利益总结为以下几点:

2、服务价值主张。无论是传统经营模式还是数字化时代,报业集团依赖于为广大读者服务过程中获取利润。因此,报业集团的服务价值主张必须让读者获得相关的价值,以培养读者对报业集团的忠诚度,才能使报业集团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得以长足发展。通过分析客户的需求,分类如下:

(二)价值创造创新报业集团的盈利模式。报业集团要结合价值主张在生产、营销、物流方面为顾客设计一个与众不同的价值链,进而从价值链整合中获取利润,主要包含全媒体链的整合和全业务链的整合。链上所有的业务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价值链的差异化、核心化、匹配化才能够实现。

1、全媒体链整合。全媒体是把报业集团作为一个价值链条,依靠传播介质和传播途径将多种媒体复合起来,打造一个统一的全媒体信息平台。报业集团需借助互联网背景下的渠道、介质、技术来改革经营、生产和盈利模式,以进入全媒体时代。

2、全业务链整合。报业集团按照业务链条上的组成部分来设立部门结构:采编部、印刷部、发行部、广告部等。每一部门整合自己部门自身业务链条,获取新的盈利点,同时部门之间相互合作打造集团全业务链。

(三)价值传递创新报业集团的盈利模式

1、细分市场,建造数据库。利用报业平台优势,将服务和产品传递给读者。报业集团走数字化道路,必须走一条以满足读者需求为主,数字化技术和媒介介质为辅的发展之路。

2、各地设报纸专卖店。专卖店所在地区有相应报纸印刷点,确保用户在第一时间阅读所订报纸,实行线上、线下同步订阅。

3、组织公益活动。报业集团可在线上组织公益活动,线下发行免费报纸,抢占优质渠道,在此过程中与广告商合作,获取盈利。

(四)价值网络创新报业集团的盈利模式。报业集团在整个价值网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发挥1+1>2的经济效应,从而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

1、整合平台资源,吸引外部投资。报业集团作为国有控股的事业单位不能上市,但其所属的从事产业经营和相关业务的企业公司可以上市。报业集团可将各个业务部门分离,成立单独的子公司。利用子公司允许上市的机会,与其他行业合作,广泛吸收社会资本,从而获得大量民间资本。

2、整合平台资源,实现内容盈利。内容资源一直是报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这是报业集团摆脱门户网站冲击的最有力武器。报业集团出售的并不是报纸,而是以无线电波、直播卫星、互联网络为媒介多渠道地销售高水平的信息增值服务。

参考文献:

[1] 原磊.商业模式体系重构[J].中国工业经济,2007,6.

[2] 孙永波.商业模式创新与竞争优势[J].管理世界.2011,7.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范文第2篇

1.因处于国际金融风暴对网络项目的冲击,各网络项目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导致网络项目运营困难。企业掌舵人心态急躁,项目盈利模式继续以广告宣传为主,从而销售业绩受挫。在大的网络环境下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市场调查,将网民关注度作为企业重要的经营指标,尽量完善项目,改善项目本身弊病,可与门户网站和知名专业型网站合作,逐步塑造企业品牌。

2.在销售下滑之时不要轻易的大幅度缩减宣传上的投入,也不要急于求成过量的加大宣传力度。在金融海啸尚未完全退去之时,各个行业也正是相互博弈的高峰期,这时更应该确保品牌价值,继续增加市场占有率,可以新闻营销的形式对外宣传项目优势。提高宣传的严肃性和时效性,抓住经济复苏的时机,有效地提升项目影响。

3.大部分以网络宣传为经营项目的公司要加快优化营销的组织结构,与专业性比较强的传统媒体相合作,改善内部销售体系,减少员工在熟悉传统项目中所遇到的各种障碍。

4.加强品牌有好度的塑造,塑造良好的公益形象,加强社会全面性营销。可以适当组织公益活动,参加同行业项目研讨会议,了解各公司项目情况,为公司项目品牌的情感度打分。

5.开展促销活动不要盲目,打价格战也并非明智之举,应当着眼于客户的回馈上面。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范文第3篇

随着“中星9号”的成功发射,直播卫星(direct broadcasting satellites,dbs)再次在国内引发热议。几年前人们还在认识直播星的覆盖、成本、容量优势,讨论其在带动相关产业 发展 上的意义,如今发展直播卫星是我国广电业发展的必然逐渐成为共识。美国directv、英国bskyb等的大踏步发展,更是或多或少让我们对当初没能抓住时机尽早发展直播卫星感到些许遗憾。

刘勰在《文心雕龙》里有“迹坚求通,钩深取极”的表述,意即在分析问题的时候,紧紧围绕重点、难点进行深入探求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探求万事万物 规律 性的一个基本方法。那么我国的直播卫星在未来发展中“迹坚”之处何在,又如何“求通”呢?

确定盈利模式

“中星9号”的升空恰逢我国广电、电信领域的数字化浪潮,在有线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iptv等的重重包围下,为直播卫星的社会角色和业务范围作出定位,是使其能够“盈利”——既收获应有的社会效益,也获取较好的 经济 效益——的基本前提。

国外直播卫星电视大多为付费的商业频道,我国则不同,目前被定位为公益平台。卫星采购、发射及维护成本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一期48套标清数字节目、48套立体声数字广播和数据广播业务全部免收上星费,购置了终端接收设备的用户可免费接收。换句话说,作为完全出资人,国家对直播星一期建设的要求很明确,即扩大 农村 地区覆盖,解决全国已通电但广播电视不通达的20户以上 自然 村收听、收看的问题。WWw.133229.Com

国家“十五”规划要求解决5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电覆盖,“十一五”规划则把这一要求提高到20户以上自然村。多年来,政府依靠地面推进“村村通”,这一做法初期取得了一定得效果,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最后5%左右的人口覆盖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利用直播星传输节目是提高我国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改进信号传输质量、避免与境外节目共星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这也是为什么政府首先把直播卫星定位为公益平台,计划调拨13亿专项资金支持直播星“村村通”的原因。

但细思量,这一定位还有许多值得推敲之处:首先,实现偏远地区人口覆盖意义固然重大,但放弃城市人口显然没能使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巨大的经济投入产生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第二,“中星9号”一期运营只使用了22个转发器中的4个,剩下的18个转发器长期闲置,不仅将面临资金压力,也让人对没能充分利用直播星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感到惋惜;第三,仅完成政府要求的“规定动作”并没能充分发挥直播星在大容量、交互、移动等方面的性能,而缺乏真正的直播星业务的广播电视业是不完整的;第四,从带动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的角度看,发展直播星及相关产业潜力巨大,如按全国20户以上的71.6万个自然村,每个村以20户、每台接收设备以300元 计算 ,仅“村村通”带来的终端硬件销售额就近43亿元,此外还有卫星制造、发射、维护,节目生产、销售,直播星增值服务等等产业链上巨大的“作为”空间。因此,直播卫星电视显然不能只是作为有线电视覆盖上的补充、解决偏远地区的“村村通”,也应该进入城市,参与数字电视市场的竞争;不能只是作为公益性的平台,而应定位于“公益平台+商业运营”,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皆有所获,从而摆脱依靠“输血”的状态,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直播卫星的管理、运营通常分为空间段和地面段两部分。空间段相对简单,主要负责卫星发射及运行测控;地面段负责的内容比较庞杂,包括接收终端、节目内容、用户体系、各类服务等等。空间段和地面段的运营关系构成了直播卫星不同的管理运营模式:合一运营,即卫星的正常运营、用户管理、售后服务各环节都是运营商独立运作,以美国为代表;分段运营,以欧洲为代表,欧洲各国有关卫星的法规不甚相同,因此一般都是各国卫星公司租用国际卫星组织的转发器,然后自行运营地面段。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直播卫星的空间段和地面段将分开运营。根据国家规划,空间段实施公司体制的市场化运营,2007年12月成立的 中国 直播卫星有限公司是直播星空间段运营的惟一主体(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各占50%股份);地面段则由广电系统负责。借鉴推行付费电视的经验,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明确地面段的运营主体和开办条件,并在开办主体、合作主体方面有所突破,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地面段运营竞争,这样才能有效推动直播卫星电视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从“公益平台+商业运营”的定位出发,地面段也可以分为公益运营和商业运营两类。

目前公益部分采用“专营、专控”的方式运行,还没有涉及内容生产。问题在于,直播卫星电视应该不会永远只是地面频道和节目的上星,有朝一日直播卫星开办新的公益性频道靠什么运行?政府投入?还是广告?法国总统萨科齐今年初提出一项针对广播电视领域的动议,意欲打造可与bbc国际频道和cnn比肩的法语新闻频道。为了提升公共频道品质,禁止其播放广告,由此造成的每年6亿美元广告收入的流失,将通过对法国私营电视台广告收入、手机通信费或互联网接入服务费收税来弥补。公共电视台员工担心广告取消后收入将难以跟上,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为此,萨科齐已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研究法国公共广播电视取消广告后的资金来源问题。法国公共电视面临的问题中国也迟早要面临。公共广播电视中广告的口子一开,公众利益便难免受到商业的侵蚀,那么拒绝广告如又何生存?我国直播星作为公益平台如何运营的确需要认真研究。

商业运营部分则应按市场规律、行业提点和观众需求出发,实现通过“订制费+增值服务费”发展自身、服务公众。在节目销售方面,卫星直播电视要比有线电视更灵活。前者既可以将若干频道组合在一起打包(package)付费、也可以选择频道个别签约(premium)或者按次付费(ppv),价格亦可以依据频道和节目的质量分级;而后者则是捆绑销售,每年必须缴纳固定的收视费,为自己不喜欢的节目掏钱容易导致用户流失。

实现直播卫星电视商营部分“订制费+增值服务费”的盈利模式,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其对整个电视产业盈利模式的影响。电视的传输模式分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三种,不同的传输模式有不同的盈利模式:无线主要靠广告,有线主要靠收视费,直播星主要靠订制费。我国已有的无线和有线电视基本上属于免费收看(有线电视的收视费只是一种象征性收费),近30年来,媒体依赖垄断性资源在相对封闭的经营环境中靠广告收入维持运行。这种单一结构的盈利模式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一是广告市场总量有限,一旦广告市场告别高速发展或有更多的竞争者进入,电视媒体的收入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滑坡;二是媒体经营开拓的重点一旦集中于广告,难免会忽略对内容的挖掘和新技术的探求,我国电视业节目市场迟迟培育不起来和数字技术推进的不尽如人意,不能不说与单一的赢利模式没有关系。国际上成熟的直播卫星产业多数由用户付费支撑,大容量、多样化的内容和互动性的服务使付费电视的现实产出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的电视广告。面对不进则退,甚至是进得慢则退的国际媒体竞争态势,中国广电业迫切需要增强自身实力迎接挑战,而寻找新的收入来源是一个有效途径。对于已经习惯于免费或低收费的无线和有线电视来说,改变既有的盈利模式绝非易事,而直播卫星电视作为一个新的领域,如果能在最初定位时恰当地把握好盈利模式,将有可能带来整个产业链条的深刻变革,促成电视业结构更为合理的“广告收入+收视/订制费+增值服务收入”多元盈利模式。

处理竞合关系

直播卫星电视必然带来收视市场的重新分割,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有线电视受到的冲击最大。的确,直播卫星电视与有线电视存在不可回避的竞争关系,两者的市场交集明显。长期以来,以一地一网模式发展的有线电视一直没有竞争对手,虽然国家目前把直播星作为有线的延伸和补充,但有线已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按照目前的态势看,广电部门有意借直播星的技术准备和运营磨合,为有线再保留一段发展时间。如果说这是因为有线电视正处于数字化的关键阶段,还可以理解,但若意欲长期通过行政指令规定二者的竞争空间和业务领域,最终会错失产业发展的契机。毕竟,竞争并不仅仅来自广电业内部。

当前,全球有三个较为普及的信息入户终端:电视机、计算机和手机。广电、电信、互联网等行业拓展业务、掌握终端、争夺用户、占领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电信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正在由通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为了能在未来的“三网融合”中取得优势地位,电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利用“村村通”工程的契机,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村地区的光纤 网络 建设,开展iptv实验等等。一旦政策放开,若广电地面网络和卫星只能传输广播电视基本业务,不具有综合数据业务能力,电信网络便能够以“装电信宽带,能打电话、上网、看电视,还能享受综合服务”的优势,将广电用户转化为自己的用户。互联网 企业 则跃跃欲试,不仅把计算机作为自己的终端,还力图凭借自身内容丰富、数字化程度高的优势把电视机、手机作为自己的终端。

然而,这些依旧不是竞争态势的全部。

英国的经历颇值得借鉴。长期以来,公营的bbc与商营的itv(英国独立电视台)竞争激烈,并逐渐形成了bbc1台对itv、bbc2台对第4频道的双头垄断体系。随着有线电视和直播卫星电视的 发展 ,情况发生了变化。1990年天空卫视与bsb合并为bskyb,默多克成为bskyb的最大股东,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改变花较少的钱收看公共电视台节目的习惯,愿意花订制费收看bskyb的节目。bbc和itv终于意识到他们真正的竞争对手并不是对方,而是那些想尽办法去赢得观众的国际商业媒体,而此时bskyb已经从他们手中抢走了大量的用户。

英国的经历提醒我们,切不可缺乏战略眼光,人为地压缩自身的发展空间,为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使整个行业陷入内耗局面。有线 网络 整合就是一个教训,尽管已经进行了多年且耗资巨大,但目前仍是一张没有互连互通的散网,毫无整体优势;“三网融合”也值得反思,不少国家在天上也初步实现了三网合一,而我们还在因为不同部门的利益难以调和而裹足不前。我国广电业应该一开始就将事业的发展置于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中加以考量,既要积极竞争,也应善于合作,要在竞争与合作中增强行业的总体实力。有关部门也考虑到了这一点,试图将卫星与地面的优势结合起来,走联合发展战略。但这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技术上如何将机顶盒做成“地面+卫星”双模产品,或者通过电视一体机实现双模接收?直播星与有线的成本相差甚大,利益如何分配?两者联合,会不会因缺乏竞争丧失活力并伤害公众利益?等等。

直播卫星的发展还需要许多“合作”。节目制作及提供商、节目集成及播出机构之间需要合作,设备与软件的制造商以及网络建造和运营商之间需要合作,广电、电信、互联网也需要合作……,这样才能使产业链条顺畅,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

实现政策法规匹配

直播卫星电视发展十余年来,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韩国、印度等数十个国家都开展了dth(direct-to-home)业务。各国政府也都适时修改相关法规或出台政策,规范市场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在我国,有线电视在政策法规上得到了很多支持:《广播电视有线数字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更多体现出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三部委(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为鼓励有线数字化的积极性,在税收、财政上给予了一定的照顾……而直播卫星电视的发展却首先面临着是否合法的问题。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29号令)及其《实施细则》,明确指出:未经许可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送电视节目,必须取得接收许可证;禁止利用各种传输载体向居民住宅传送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从该规定出台的背景看,其监管的核心重点主要在“境外频道”,因为当时我国没有上星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接收到的都是境外节目。但“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客观上限制了直播星的发展,致使十几年来我国在该领域的发展几近于零。因此,有关部门已着手进行129号令的修订,这是直播星正常运营的基本前提。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此次修订有必要为直播星的商业运营预留下发展空间,否则政策滞后将使已经落后一大截的我国直播星事业越落越远。

商业运营部分首先面临着凭借什么吸引用户掏“订制费”的问题。对于包括直播星在内的整个数字电视产业来说,内容是盈利之本。直播卫星电视对节目数量和质量的要求都很高,没有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内容,付费收视就无法实现。这在有线电视数字化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验证:有关部门靠付费电视推动有线数字化的设想并没能达到预期效果,其原因说白了就是用户对现有的付费频道的内容不买账,这才有了“青岛模式”、“佛山模式”带有政府色彩的整体置换。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美等国家直播卫星电视恰恰就是依靠的内容赢得一席之地的。比如bskyb将市场细分,对200多个频道实施专业化定位,其中,定位于原创节目和剧集的天空1频道、侧重关注重大国际时事的天空新闻的、长于提供赛事直播的天空 体育 以及天空电影类频道最受用户欢迎。bskyb丰富而细分的内容获得了回报,上一财年(截至2007年6月)订户接近860万户,成长率约5%,本财年(2007/2008)仅第一季度公司总收入就达11.85亿美元,同比增长11%。

可见,必须大力解决广电业内容市场发育不良,内容生产和发行机制残缺不全,内容管制手段相对僵化,内容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所占比重不足等问题,否则直播星靠订制费运营的设想就无法实现。其实,有关部门早已意识到了内容的重要性并出台了一系列规定,特别是2004年的《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企业 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允许外资媒体公司入股 中国 的广电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开展节目制作发行业务。但是几年过去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分析原因,与节目平台、传输平台开放程度不配套相关。可见,单纯鼓励内容生产、交易还不够,政策出台还要讲究配套。另外,在制度供给上还应改变以往“鼓励”、“提倡”等偏“虚”特点,通过一些具体的规定加大可执行性。比如英国政府早在1987年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国内两大广电垄断媒体组织bbc和itv播出的节目中必须有25%来自独立制作公司。几十年来该节目配额政策有效地保证了电视节目在形态、内容、风格等方面的多样化,并有助于bbc和itv在竞争中保持活力,值得我们在为直播星发展供给制度时借鉴。总之,要尽快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在保证公益平台不受侵害的基础上,打破媒介资源垄断,改变我国电视业传统的“前店后厂”的生产方式和“自产自销”的播出方式,推动社会力量介入直播星的节目制作,打造公开、公平和畅通方便的市场环境,完善节目市场和流通渠道。

直播卫星产业的另一个盈利点是增值服务。在这方面,特别需要通过政策、法规推动技术创新及其应用。因为新技术及其应用直接影响着增值服务的种类与水平,更为重要的是,积极有效的开发利用可以使其转换成巨大的现实效益。2007年美国两大直播星公司directv和echostar就通过开展高清电视业务赢得了订户数的迅速增长。目前美国直播星用户已占到电视家庭的1/3,在与有线电视的竞争中已经牢牢地站稳了脚跟。

就我国直播星的发展策略来说,用好节目推动其发展这一国际上普遍的发展思路不一定最快见效,因为在中国,相对稀缺的高质量原创内容集中在开路频道中,因此通过为用户提供包括节目预约、节目背景信息、逛商店、银行、交友、游戏、公共信息、远程 教育 和 电子 邮件等增值服务寻找盈利空间未尝不可作为一个发展思路。这就需要用政策推动宽带、移动性、交互、多媒体等数字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共享单车 问题 对策

近期,共享单车成为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热点话题。灵活便捷、低碳环保、随骑随放等优势使共享单车成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也成为打通城市毛细血管的有效工具。摩拜统领单车行业、ofo走出校园、永安行优化改进,共享单车行业蒸蒸日上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企业如何持续盈利、单车随意停放再造拥挤混乱、被盗被毁被扣押等,因此,探索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良好发展的有效措施成为重要研究话题。

一、“共享单车”面临的问题

新兴行业的发展必然伴随各种问题,本文从企业、政府、用户三个角度分析共享单车面临的问题,企业主要面临如何盈利问题,政府主要负责单车监管问题,由于监管手段不完善,现阶段大部分单车管理依赖用户自觉性。

(一)企业盈利问题

1.缺乏可持续盈利模式

2014年,ofo公司首创无桩共享单车模式,拉开“共享单车”序幕;2017年,“共享单车”被推向。共享单车生产运营期间,不断进行企业融资―ofo 结盟滴滴、摩拜背靠富士康、优拜携手永久[1],商业化运作的共享单车带有“盈利”性,目前出现的几种共享单车都未形成可持续盈利模式,正如摩拜纬CEO所言,“我们还不知道怎么赚钱”,“太早考虑盈利会丧失做伟大公司的机会”,但是“利润”是共享单车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企业追求的终极目标。同时,共享单车基于共享经济发展起来,本身带有“公益性”,共享单车集“公益”与“盈利”于一身,盈利模式必然与普通商业化产品差异很大,盈利难成为现阶段共享单车发展的最大障碍[2],各企业急需探索出一种可持续盈利模式。

目前共享单车的生产成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其中摩拜一代甚至高达3000元。共享单车在生产、投放、调度、使用、维修和改进等方面需要大量成本投入[3],且共享单车是典型的“单价低廉、需用高频”的产品[4],目前已经出现的盈利模式有:依靠押金、根据骑行时间收取租赁费用、通过广告运营来获得收入。共享单车目前还处于初创期,前期新车添置和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主要依赖于企业融资,为了开拓市场、增加用户体验、提高用户依赖性,共享单车争相推出免费体验活动,已形成大量沉没成本。降低成本也成为后期共享单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过度竞争

合理竞争可以促进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虽然共享单车涉及生产、调度、维护等方面的成本,但相对于网约车等投资项目,其成本相对较小、行业进入门槛很低,这是各种共享单车一夜间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ofo和摩拜单车的竞争对手除了潜在新型单车竞争者,还有老牌自行车品牌、政府单车和汽车租赁商,这些竞争者之间的较量最终会形成一览独大或群雄割据的局面。现存共享单车,竞争趋势已很明显,比如:共享单车因过度竞争,各自推出过多优惠政策,加大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共享单车运营商进行恶性竞争,甚至出现摩拜单车对ofo单车进行“单车围单车”的围堵行为;为了抢占市场在地铁口大量投放单车造成停车混乱等。合理竞争促进单车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过度竞争不仅会造成单车过度投放影响交通、市容现象,也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

(二)政府监管问题

1.单车停放混乱

单车停放混乱是单车监管最棘手的问题,上班高峰期,大量单车被骑向地铁口、公交站,共享单车与机动车争抢停放空间,当白线以内无法满足停放需求时,大量单车被塞在机动车之间、公路或人行道上,不仅影响市容,也严重影响机动车行驶。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原因涉及方方面面:城市管理者的初期城市规划问题、单车公司大量投放超过停车空间饱和度、用户只关注骑车不关心停放、土地收益问题缩减了公共停放点的“配套停车空间”。

2.监管制度不完善

共享单车的兴起、发展和推进速度很快,有些城市的“规范管理”没有及时跟进,面对突如其来的“乱停乱放、占用车道、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单车问题,相关部门无法可依,甚至出现城管强制扣押单车的现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对城市管理问题做出及时反馈,引入共享单车的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规范准备。济南市在引进共享单车时,相应制定了管理规范―《济南市关于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单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济南市关于互联网单车运营企业准入要求》[5]等,这一引导性规定将单车问题防患于未然,值得效仿。

(三)用户道德素质问题

1.二维码骗局

扫描二维码开锁骑行是共享单车的亮点,但是共享单车推出后不久,二维码骗局随之而来―将单车二维码毁坏,贴其他二维码,扫描时要求付款或注册;在单车二维码上覆盖透明码,误导用户。

2.单车被盗被破坏

共享单车推出以来,多次出现被盗被破坏现象:将单车带到未投放地区贩卖、将车涂色改装成私家车、私自将车藏匿以备私用、盗取单车零件、蓄意将车投入水中或至于公路中间、蓄意大批量摧毁单车等。

3.利用单车漏洞免于付费

由于技术或检测不完善等因素,某些共享单车在开锁技术上存在漏洞,如ofo单车手动输入密码开锁方式存在漏洞,用户故意不锁车或忘记锁车,会导致下一个用户可以免于付费。类似单车漏洞层出不穷,抓住漏洞的用户很容易避开付费。

二、促进“共享单车”良好发展的对策

(一)企业合理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合理竞争能促进企业效率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改善,作为新兴行业的共享单车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展现出不同竞争优势。第一阶段竞争重点体现在用户数量,是各大企业“瓜分市场”的阶段,这一阶段,ofo与摩拜已占据明显优势,其他企业单车若想进入市场,首先要找到具有“用户盈余”的新地点,已被ofo或摩拜占领市场地区的用户受到App限制或使用习惯影响,短期内不会转向其他单车。第二阶段竞争重点体现在用户留存率,是各企业展现运营能力的阶段,现阶段很多用户已注册使用ofo或摩拜,更有新的单车不断涌现,新进入市场的单车甚至“不收取押金”吸引用户,ofo与摩拜只有在服务水平及运营能力上不断创新提高,才能不被其他企业后来居上。第三阶段是盈利阶段,一个企业在创业阶段不需要优先考虑盈利,但终究盈利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一阶段体现在占领市场并保有、业务延展、资金链连续、产业链整合、降低成本、服务质量保证等多方面。

过度竞争不利于整个行业发展,在抢占市场阶段,各企业已经展现出众多恶意竞争现象:政府单车不看好共享单车;摩拜围堵ofo;共享汽车企业将共享单车集体扣押摧毁;为了抢占市场在地铁口大量投放单车。为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各企业间要避免这种恶意竞争,要从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及营运能力上入手,合理竞争。

(二)政府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政府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单车监管:第一,制定规范条例严格控制可以投放共享单车的地点,禁止在机动车辆密集的地铁口或公交站投放单车;第二,在地铁口或公交站进行实地调研并进行用户数量统计,将单车停放空间与用户使用数量作为投放量的衡量标准,避免因抢占市场而带来的单车过度投放现象;第三,制定并出台法律规范,包括企业进入规范、用户使用规范、单车停放规范等,从法律角度严格规范企业行为和用户行为,特别是还没有引入共享单车的二三线城市,要提前制定法律规范,将各种单车问题防患于未然;第四,要求为共享单车投保,减少发生单车事故时的法律纠纷,企业作为共享单车的所有者,在发生单车事故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政府制定一定的共享单车标准,如:单车必须入保、车身上必须贴有禁止儿童骑车的标志、单车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各企业将单车投放市场之前,务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

(三)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相互监督

现阶段,共享单车相关监管手段不完善,单车使用及停放依赖用户自觉性与相互监督,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公民整体素质,短期内可采取经济手段配合行政手段进行单车管理。

加强单车运行经济手段,提高用户违规成本。建立单车诚信档案体系,完善用户赏罚机制,对违规用户处以“扣除押金、双倍收费”等一系列经济处罚,并计入诚信档案,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用户合理使用单车,提升用户物权意识。

鼓励多元参与,源头治理违规行为。鼓励个人或组织对共享单车违规情况进行巡查,对举报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予以经济上的鼓励,激励用户自查自报、互相监督。

三、总结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孕育了共享单车新行业,共享单车成为互联网虚拟经济的载体。“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城市毛细血管交通拥堵问题激发了共享单车新创意。新行业的发展必然伴随众多问题,只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防患,才能保证共享单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芮益芳.共享单车“世界大战” 大家却不知道怎么赚钱[J].商学院,2017,(Z1):132-134.

[2]中国的“共享单车”是一大商业模式创新[J].今日科技,2017,(01):25.

[3]李林峰.以摩拜单车为例试分析共享单车如何获得可持续盈利[J].现代商业,2016,(35): 110-111.

公益组织盈利模式范文第5篇

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2009~2011三年共投入约8500亿元,各类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了13亿。尽管如此,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感受还没有彻底消除。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医疗改革中最关键、最艰难的部分,公立医院改革刚刚开始实质性推进。

近年来,公立医院改革做了诸多尝试,如增加政府投入、革除“以药养医”、改革保险支付方式、建立“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等,而光有这些措施还不足以促使公立医院改革朝着“公益性”的方向发展。

重视市场规律

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在于病人缺乏必要的知识了解自身状况,也难以判断医生的服务质量,只好全权委托给医生,这就要求医院和医生比其他行业有更多的爱心,更高尚的职业品行。当然,和众多行业一样,医院和医生也有着趋利的本性,而医生与病人的利益常常又是冲突的,于是牺牲病人利益就变成个别医生的选择。这些年来的改革实践表明,靠道德约束、靠增加政府投入、靠行政监管等,还不能解决问题的全部。

医院追逐利润也可理解,但垄断性与营利性加在一起就要警惕了。

从目前数据看,2007年到2010年,公立医院占全国医院比例从46%增加到63%。2008年非公立医院(包含民营医院和厂矿企业社会办医院)门诊就诊人数占比和住院人数占比为17%和15%,其中的营利性民营医院占4%左右。

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设备采购、人事管理、机构审批等方面都有诸多约束,2010年上海1379家民营医院进入医保的58家,占4%。在民营医院的竞争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公立医院难有采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方式盈利的驱动力,盈利模式仍然是多卖药、多检查。垄断给了公立医院市场权力,医疗费用也就容易居高难下。

改革向前推进,市场规律的作用就应该引起更高的重视。民营医院不存在预算软约束,作为后来者,面对公立医院强大的压力,更有动力提高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进服务质量。当民营医院的市场份额足够大时,对公立医院就构成了有效的竞争,会促使其改变盈利模式。此时,多元所有制、管办分离、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共同形成竞争性市场机制,通过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选择,让市场这一“无形之手”发挥应当发挥的正向作用。

目前民营医院吸引力有限

需要指出的是,提高民营医院市场份额不仅来自于其数量增加,更来自其服务质量的提升。当前我国的民营医疗机构从数量上看并不少,至2011年底,全国民营医疗机构数为45.7万所,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47.9%,但以门诊为主,床位数仅占全国总数的9.7%。

问题是,为数众多的民营医院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信誉不高。许多研究表明,民营医院吸引力有限,低收入者、无医保者、农村居民更可能会选择民营医院。

从公开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民营医院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数量较多,体现出民营资本的理性趋利动机,因为这类地区的市场需求较大。但东部地区公立医院的数量也普遍多于其他地区,因而民营医院以就诊人数占比度量的市场份额反而小,如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民营医院市场份额在全国属于少的,而在某些中西部地区民营医院市场份额相对较大,如宁夏、云南、新疆等地区的营利性医院的市场份额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这表明,现阶段我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较弱,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无法满足,民营医院可以获得这部分低价低质市场。在另外一些地区,民营医院是政府减轻财政负担的结果,通过产权改革,原有的公立医院变成非公立医院。

在不少国家,基本的医疗服务由公立医院提供,低收入者通常去公立医院看病,同时,民营医院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不同的或更高的需求,因而民营医院的费用较公立医院高。这样既保障低收入者的医疗可及性,又能形成竞争性市场。

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则有不同,一部分民营医院采用低价策略,填补了公立医院没有覆盖的低端市场,为了获利,一些民营医院提供的质量也大都是低质的。所以说当前我国的民营医院难以通过竞争机制对公立医院的市场地位发生作用。一方面,公立医院不愿意提供低价甚至亏本的服务,也不在乎低质低价的市场;另一方面,公立医院实力雄厚,占据中高端市场,民营医院的实力不足以与其竞争。

需要完善哪些条件

最近公布的“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值得强调的是,引导民营医院进入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应该是一个主要的方向,但前提是需要完善一系列条件。

条件之一,政府投入需到位。由市场配置医疗资源的前提是政府投入需要保障低收入者能够获得基本的服务。若私人资本提供获利性较强的服务,将服务定位在高质高价的水平上,低收入者的需求则需有公立医院作为保障;另一方面,市场导向下,医疗资源倾向于流入大城市和大医院,会出现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医疗服务供给匮乏,则需政府投入填补。总之,通过政府补贴,让公立医院可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条件之二,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监管能力,包括信息披露和行业自律等措施。医疗行业凭借信息不对称,有可能提供过于低质的服务,需要完备的监管措施约束其行为,否则将导致市场混乱。当前,进入低端市场门槛较低,导致绝大多数涌入的社会资本都提供低质服务。今后对于民营医疗机构质量需严控,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高质服务退出市场,民营医院陷入低质低价的陷阱。

条件之三,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公立医院由政府投入和补贴,存在预算软约束,且无需纳税,在市场中可以立于不败之地,而民营医院做到收支平衡是最起码的要求,所以要激励私人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就要求对民营医院有合理的税收政策、医疗保险政策和人才政策,使其具备参与竞争的基本能力。若要引导其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则还需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而中国的现状是,现有环境催生了民营医院的机会主义心态,追求短期利益,社会普遍对民营医院持不信任态度。

条件之四,营造发展非营利医院的环境。从美国、德国和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看,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离不开非营利医院的发展模式。例如,美国非营利医院占据60%的市场份额;德国非营利医院占40%;台湾33%市场份额为非营利医院所有。

所谓非营利,指医院所得的利润不能分红,只能保留在机构内部,因而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或多或少有其他社会目标。但为了维持收支平衡,非营利医院有很强的动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