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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范文第1篇

    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多样性的原则生态系统的修复主要目的就是恢复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目的。以干旱地区土地资源的生态修复为例,除了要重视各种植被与水资源的恢复与保护之外,还应在方案中对土地资源的生态化开发和利用提出具体的措施,并综合利用各种工程、生物措施,使方案能够保持当地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在保护措施上应该体现出针对性和特殊性,决不能照搬所谓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而是应该在消化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措施方案。

    修复模式长期化的原则一个地区生态系统的恢复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持续性的生态修复措施才能慢慢的恢复以前的生态系统。这就需要长期不懈的坚持各项生态修复措施,将生态系统保护的观念贯彻到当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当中去,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规划,全面设计生态修复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各个关节,并能长期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看到生态修复的效果。

    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和笔者对干旱地区生态破坏形式的认识,认为干旱地区的生态修复主要有四种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工矿园区生态修复模式新疆是我国资源大省,蕴含着各种丰富资源,而目前正处于各种工矿园区的开发建设,由于气候干旱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不仅如此,资源开发开采过程中受到开发形式、粗放生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会给这些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对于工矿资源开采引发的生态系统破坏的修复,应该采取工矿生态修复模式。在这种模式当中主要是要根据当地的土壤、地貌条件,结合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的一般要求,重点做好工矿区水土保持和保水护土工作。这些措施既可以保证生态修复的进程和效果,又可以恢复干旱地区土地的生产能力,还可以为下一步的植被恢复创造条件。目前,工矿区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非生物或环境要素的恢复技术,这种技术主要适用于工矿区土壤的恢复,包括表土转换、土壤改良等措施。(2)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这种技术包括先锋种种植技术、土壤种子库引入技术等等,主要是合理配置工矿区的固氮生物、消费者和分解者。(3)生态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修复技术,这种生态技术是综合利用各种生态修复技术,从中找到最适合工矿区生态修复需要的措施。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关停矿区 替代产业 生态修复 转型发展

京西矿区主要是指门头沟、房山、丰台河西地区境内的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区(见图1)。这些区域的总面积为2250.49平方公里,约占西部全境总面积的73.92%,涉及约298个行政村,2009年户籍人口约324429人。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包括已关停和未关停)面积合计约310平方公里。京西矿区开采矿产资源的历史比较长,其中开采煤炭的历史可追溯至上千年,门头沟、房山是京西两大产煤区,煤炭采掘业曾一度是两区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两区煤炭工业发展较快,年产量由20世纪80年代的100多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1256万吨。然而,从2004年起,门头沟、房山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大力进行矿山关闭工作,两区煤炭产量(包括国矿和集体矿)从2005年的896.6万吨下降至2009年的630.4万吨,降幅为29.68%。

关停矿山、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培育发展替代产业是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到目前阶段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能否得到很好解决对加快北京市空间结构调整、提升区域发展品质和推进世界城市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西部地区关停矿山替代产业发展基础

1、拥有充足的土地资源和多样的生态旅游资源

土地资源方面,门头沟、房山和丰台河西地区关停矿山后腾出了较多的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4月底,西部地区共关停矿山212493亩,其中经过生态修复的土地面积23735亩,还包括山区村民搬迁腾出的土地。矿山关停后腾退出的土地资源空间为西部矿区培育替代产业、加快区域经济产业转型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有利条件。同时,关停矿区及周边地区经过生态修复后,投资环境得到了优化,也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增收致富打好了坚实基础。生态资源方面,西部关停矿区大多地处山区丘陵地带,地貌复杂,气候温和,生物种类多样,生态资源丰富,适合发展优质蔬菜、特色水果、特种禽畜等特种种植业和特种养殖业。旅游资源方面,房山区和门头沟都是京郊著名的旅游区县,历史文化悠久,自然风光秀美,拥有众多的自然和人文旅游景点(见表1)。区域内的关停矿区可以由周边的旅游景点带动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如房山区河北镇关停矿区可以依托附近的石花洞国家风景名胜区和水果种植园,打造包括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特色餐饮住宿等旅游及周边产业,不仅可以实现产业转型,也可以为当地居民解决就业难题。关停矿区也可以结合自身条件和原有设施,开展矿山遗址旅游和科普教育。

2、具备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

交通基础设施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关停矿区所在的房山、门头沟和丰台河西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具有一定的规模。其中房山区2010年区公路总里程达到了2670.262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了1.32公里/平方公里,为关停矿区的发展提供了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和消费客流等支撑。另外,可将房山、门头沟和丰台河西地区的一系列交通主干道(如107、108、109国道、京石高速、五环路、六环路和多条轨道交通)与北京市核心区和河北省相连接,使之形成完善的交通网络。如丰台区河西地区在原有的京石高速和107国道这两条进入中心城区的快速通道的基础上,又打通了梅市口路西延、京良路、丰良路、六圈路西延、京周公路等5条跨河交通通道,大大提高了河西地区与中心城区的连接紧密程度。现有的和即将完工的交通基础设施对加速关停矿区未来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提高了区域产业建设,为吸引投资和消费群体提供了通道。

3、替代产业已形成一定的基础

房山、门头沟和丰台河西地区在关停矿区依托各自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培育了生态旅游、矿山遗址旅游、特色林果种植和特色养殖等生态友好型替代产业。如房山北部山区大安山的巷道蘑菇、有机黑木耳,南窖的“九九桃王”和黄金(芩)茶,霞云岭的核桃,史家营的长白山野猪养殖,河北镇的柴鸡、玫瑰种植园和玫瑰精油深加工项目等各具特色,且在北京消费市场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丰台河西地区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门头沟的石龙经济开发区和房山的良乡、燕房组团的投资规模逐步扩大,生产能力高,亦将引导关停矿区的产业转型,拉动替代产业的发展。此外,因关矿而失去工作的农民也能够在生态友好型替代产业中重新就业,同时享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获得政府重视和政策支持

西部地区的矿山关停和生态修复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区县政府的积极落实。在2010年初召开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首钢搬迁、矿山关停后开发替代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议案被列为三项重要议案之一,支持西部地区关停矿区的发展是议案的重要部分。北京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规划(2007—2010)》、《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和一系列政策法规指导并细化关停矿区的生态修复和人员安置工作。北京市大力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到2007年底,北京市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项目共28个,批复资金总额达7380万元。其中,市政府支持的一批西部地区重点矿山修复工程也已经完成,如房山区南窑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门头沟区潭柘寺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丰台区长辛店镇大灰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等,在西部地区关停矿区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范文第3篇

工作汇报,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污染防治宣传

现场组织和利用多种媒介,开展“6.25”土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普及环境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二、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我区2019年市政府下达新增耕地面积3600亩,通过治理已完成5192.20亩并验收合格,超额完成1592.20亩,土地征收使用耕地面积1354.63亩,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规划指标方案的函》,市政府下达区耕地保有量为256.92万亩,现耕地面积264.46万亩,大于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实际划定面积221.15万亩,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规划指标方案的函》,市政府下达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1.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于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三、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治理任务35个,按照《区2020年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和区常委会精神要求,我局全力配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验收项目4个,分别为镇村、镇、镇宝村镇窑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正在施工的项目1个,施工单位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技术设计单位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地质队已对其余拟治理项目现场勘查、测绘并完成施工设计方案和土石方利用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专家评审8个自然复绿项目,其余需实施工程治理项目的方案待市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工程治理,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环保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特别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坚持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协助相关单位该依法查处坚决查处到位,该整改的及时整改完成,确保长效。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上半年延平国土分局主要工作是突出一个坚守、提升两项服务、推进三项工作、夯实四个基础:

(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落实责任促保护。明确我区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强化管理责任。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五不准”制度,对我区252612.5亩耕地实行全面监管,坚守耕地保护底线,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得低于21.97万亩(5*5片)。

二是节约集约促保护。一方面,在项目选址时积极引导业主优先选择存量地,减少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如对炉下工业园区、三三药业、大横绿色产业园等1300多亩的存量用地,采取以项目供地和园区管委会供地方式,积极盘活存量,用活死地。目前,*市华泰木竹业有限公司、*华龙人造板有限公司等8个项目256亩用地、大横绿色产业区718亩项目用地、炉下工业园区395亩、三三药业169亩项目用地已通过市政府审批。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临时用地垦复工作。如京福高速公路共使用1375.97亩耕地作为弃土场等临时用地。我局协同区征迁办逐村、逐块落实复垦措施,委托复垦1157.91亩,目前已复垦并经验收合格786.64亩,其余还在复垦之中。督促浦南高速公路施工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浦南高速公路在延平区境内临时用地共437.34亩,其中耕地210.49亩,已签订复垦协议32份,应复垦面积210.49亩。20*年6月洪灾造成耕地损毁96*亩,我局积极向省上争取10万元灾毁耕地复垦资金,并于6月份分配下拨各乡镇,保证了灾毁耕地的复垦。

三是开发整理促保护。今年上半年,经验收合格的省级土地整理项目2个,项目规模30*.4亩,新增耕地284.22亩,投入资金610.96万元;在建项目2个,项目规模855亩,新增耕地320.2亩,投入资金336万元;已申请立项的项目4个,项目规模2315亩,预计新增耕地795亩;列入储备项目5个,项目规模3538亩,可新增耕地301亩。随着上述项目的实施和验收,我区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

四是规划调整促保护。根据总规修编用地预测,今后15年我区需新增各类建设用地15.8735万亩,需使用耕地3.1377万亩(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2.1万亩),为调整好用地结构和布局,最大限度地腾出空间,通过对全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采取调整、补划、异地补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形式确定了2143.62亩的耕地作为补充(其中:20*年土地整理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690.22亩、土地开发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1453.4亩),确保“占一补一”,努力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提升两项服务

1、服务项目报批。上半年共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6个,面积165亩,其中耕地2亩;共办理用地预审4宗,总面积113亩,涉及耕地面积6亩;上报省政府审批农用地征(转)用3个批次4个项目,总面积146.4亩;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69宗,用地总面积146亩,有力地确保了我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

2、服务和谐建设。一是依法征地维护权益。坚持依法依规征地,严格征地程序,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半年共支付各类补偿费173笔,累计417.99万元,做到无一差错;二是严格执法维护权益。上半年共依法制止各类违法行为41宗,其中:土地31宗,矿产10宗;依法立案处理11宗,其中:土地8宗,矿产3宗;收罚没款1.9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畅通渠道维护权益。上半年共接待上访群众60人次,共办理各类件4件,办结率达100%;依法举行听证会4场(执法监察2场、土地利用总规修改专家论证会2场),办理各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5件,答复15件,落实反馈率达100%。

(三)、推进三项工作。

1、总规修编顺利推进。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龚清概市长关于总规修编调研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全区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工作会议,从四个方面落实总规修编的各项任务:一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十一五”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水利、交通、生态、旅游等规划)衔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本次总规修编的机会,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到位。四是解决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到位、合理、科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8月份,通过市局组织的公开招标,确定了福建农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区总规修编队伍,目前专业队伍正进入乡镇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专题研究编写。

2、矿业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突出矿产资源整合。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任务指标的完成。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以《延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龙头,以《矿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目标,以《延平区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方案》为抓手,重点整合矿权设置不合理、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生产技术落后、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破坏环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采矿权,采取先关后整、依法清理取缔等手段,对我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将辖区内的75家矿山企业整合为68家(其中:南山江边矿区4本整合成2本、折竹矿区3本整合成1本、芹山矿区2本整合成1本,太平儒罗矿区2本整合成1本、塔前菖上矿区3本整合成1本)。

二是做好矿业移交接管。按照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辖区负责制原则,本着加强协作,团结发展的精神,我局认真负责地做好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移交工作。向水东、水南、江南新区、延平西区4个服务中心移交采矿权26家,探矿权4家,做到矿山档案、相关资料、图件、移交清单交接清楚,手续完备,保证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三是推行保证金制度。一方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对新立采矿登记和办理延续登记的矿山一律按标准收取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上半年我局共有7家矿山企业实行了保证金管理办法,缴纳保证金57万元。另一方面,认真部署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在企业完成自查基础上,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辖区内80家矿山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核实率达100%。目前,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材料已上报市局审查。

四是完成矿业权年检。将年检工作与矿业法规宣传、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征收、矿山储量管理、采矿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严格年检程序,规定了年检的时间、地点、期限和应提交证件材料以及不参加年检的处罚意见,做到从年检报到至结束14个程序都有专人负责,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审查,现场退回整改矿山9家,已完成整改9家。年检期内,全区应参加年检矿山企业93家,已年检87家,年检率达93.5%;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价款35.38万元。未参加年检的6家采矿权人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并上报市局予以处理。

3、地灾防治扎实推进。做到“三加强、三到位”。一是加强规划,宣传培训到位。认真编制《延平区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延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延平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村(街),同时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突出了方案和预案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纲领性文件的作用,切实加强了规划的引导。从1月份开始,就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活动,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作为新当选的村干部、村级协管理员上岗必修内容,把宣传重点放在农村中小学、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街,加强了镇、村干部、地灾点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他们掌握了防灾、救灾、监测、转移等基本知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延平分局共发放教育碟片360片、宣传小册子1000份、挂图150张,播放电教片30场,培训遍及全区243个村居,受训人员达万人以上。二是加强警示,责任措施到位。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点上原设置的222面警示牌逐个进行检查,更换、补设警示牌20面,累计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2000余份。统一制作值班记录薄、巡查记录、监测记录薄3000余份分发至各乡镇、国土所、村街居;建立和完善基层国土所预警预报系统,做到了“四有、五配备”,即有值班室、有领导带班、有值班记录、有应急预案;配备有通讯电话、传真机、电脑、简易交通工具,确保预警网络的畅通。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进一步明确区、镇、村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地灾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协管员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头人、地灾点监测人是地灾监测点的守护人,将上述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在案制作成册,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测网络。据统计,全区共落实地灾监测责任人458人、监督落实责任人213人,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260余份。三是加强整治,资金落实到位。一方面,加快省市督办的市南纺厂生活区地灾点、洋后镇政府后山坡地灾点、西芹镇泗坑村上庄地灾点的治理进度,分局派专人跟踪督办,落实搬迁新址,并做好群众撤离方案演练,确保成功预警避险。另一方面,认真落实省厅地灾搬迁补助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对已完成搬迁的补助资金落实到村,对已拆除旧房补助资金落实到人,极大地调动了受地灾威胁群众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积极性。上半年,完成20*年上报的90户地灾搬迁户安置工作,争取补助资金45万元,已下拨补助资金45万元。审查上报20*年地灾搬迁户50户(均已拆除旧房),向省厅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

(四)、夯实四项基础工作。

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进度过半。延平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成果已通过省厅检查组验收。此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涉及延平区辖区范围内15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2653.87平方公里,由厦门闽矿测绘院承担更新调查任务。更新调查工作于20*年8月在西芹镇试点验收通过后全面铺开,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形成了131张1:10000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成果图和一套准确、可靠的内业资料。对省厅验收组提出的20多个问题与建议,已于4月10日整改完毕,经市局同意,已转入内业调绘阶段。督促作业单位加快进度,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省厅申请总验收。

2、土地登记发证不断规范。一是做到日常登记发证零积压。上半年共发证351宗,面积363.8亩,其中:国有证74宗,面积332.9亩,集体277宗,面积:30.9亩;出让44宗,面积330.3亩,做到了在内以图管地、在外以证管地;二是加强了土地二级市场监管。上半年办理土地转让7宗,面积79.3亩。办理土地抵押17宗,面积682.9亩。

3、基准地价更新全面铺开。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出台后,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准确反映我区土地市场中地价变化趋势,我局以区位理论和级差地租理论为基础,根据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土地级别、商业用地级别,委托福建大地评估公司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中心区和各建制镇的基准地价调查阶段。

4、迅速启动第二次土地大调查。认真学习国务院《通知》精神,报请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文成立延平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6月29日根据市局《关于组建*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延平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明确了职责,确定了人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协调落实工作经费(争取列入市、区财政预算),保证人、财、物及时到位。

二、“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坚持五个抓手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一是以硬件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近10万元对7个基层国土所办公场所进行搬迁、修缮、添置等,大大地改善了办公环境,同时还投入资金8万多元为13个乡镇国土所添置了交通工具。现在,辖区内的13个乡镇国土所基本实现省厅提出的基层国土所设施配置“六个一”(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台办公电脑、一部传真电话、一台数码相机、一辆交通工具、一组档案专柜)的要求;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级国土协管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自觉接受市、区效能监督员,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及时整改反馈;三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认真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及时选送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上半年共选派60余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选送15余人参加省厅举办的专业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四期(区委四套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1期、延平区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和用地报批工作培训班1期、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培训班1期、政治理论学习研讨班1期),订购省厅编印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教材》100套,做到分局机关各股室、乡镇国土所工作人手一册。利用村级换届时机,对全区13个乡镇199名协管员进行考核,重新选聘协管员100名,省厅到达协管员工资23.88万元,我局按季度足额下拨11.94万元,进一步增强一线监管力量。四是以深化活动开展为抓手。“国土资源服务年”活动、“服务发展最佳股室”和争创“五好党支部”等各项活动均有序开展,“6.25”期间13个乡镇国土所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五是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成立了分局机关第一届工会和第一届妇女工作分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工会和妇女工作分会主席、委员,党的助手能力得到了加强。“七一”期间组织局机关党员到巨口乡上埔村开展“挂村服务、互动联动”活动,慰问特困党员、老党员、革命五老子女、五保户等13户,发放慰问金0.3万元、下拨互动联动各项工作经费2万多元,有力地推动上埔村的新农村建设。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影响分区;防治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TD1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17-0159-02

乌鲁木齐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石灰石、铜矿、石膏、盐、大理石等,其中煤炭资源最为丰富,总储量84.9亿吨。内有各类矿山268座,均存在诸多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问题。通过对乌鲁木齐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进而了解了乌鲁木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育、分布特征,对研究区进行地质环境的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乌鲁木齐268座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价因子质量评价进行量分析赋值,对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分区,最终对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1 评估的原则

1)以采矿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主,重点突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现状,兼顾矿区环境背景条件的原则。

2)综合分析的原则。

相同的开采方式、不同的地质环境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同;而不同的开采方式、不同的矿种,在相同的地质环境条件下,所诱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也不同。因此评估时,必须分析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它们之间的联系,确定相关联的因子作为分区指标因子,才能较客观地进行评估分区。

3)综合评估分区按照三级分区的原则。

根据《实施细则》(修改稿),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一般区三个级别。

2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选取:评估时采用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2.1 定性评估

采取以各矿区为单元,对评估因素综合评判进行评估分级,具体标准按照《实施细则》(修改稿)中的附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定性综合评判评估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划分。

2.2 定量评估

本次定量评估采取加权比较法。具体方法为:首先确定主要评价因子,然后对评价指标体系赋于一定的分值,同时根据各类指标体系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予以加权,将分值与权重相乘,得分越高,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越差。其次将全区矿山开采前的环境影响背景值设为0,结合本次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实际情况,将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最终得分的最大值与0之间进行分级,进而确定乌鲁木齐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区标准。评估因子的选取及评估因子的赋值见表1。

4 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4.1 建立和健全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并重原则,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全过程的地质环境综合保护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管理工作。

2)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力度,实行定期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有关部门与财政、审计、银行共同监督使用。

3)各类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矿山企业应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的地区、地段提出预防和治理方案及最终达到的目标。

4.2 进一步开展矿山生态地质环境调查评估及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项目试点工作

1)在现有初步调查基础上,切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的详细调查工作,根据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状况,积极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工作,争取治理资金。

2)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且工作开展早、基础条件好、实施后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代表矿区开展治理与恢复示范工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逐步推进、树立样板、建立生态矿区,对重点矿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进行计划。

4.3 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力度。

2)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逐步完善有关地质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建立防治体系,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落实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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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立新,白喜庆.“3S”技术在矿山环境地质调查中的应用[J].中国煤田地质,2004,16(增刊).

[3]赵永久.矿山环境地质灾害问题及其勘查方法[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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