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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环境治理范文精选

矿区环境治理

矿区环境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煤炭资源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社会需求量非常大,大规模的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非常的影响,尤其是采煤塌陷区,存在众多地质灾害,并且形成了一系列的地质灾害链,亟待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治理采煤塌陷区矿上地质灾害的有效途径,在不同地区、不同地质条件下,其治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应该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因此,文章针对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模式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1]。

1采煤塌陷区的灾害类型分析

1.1潜在泥石流

采煤塌陷区存在废渣、建筑垃圾以及煤矸石弃渣等形成的松散状堆积体,并且在暴雨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非常容易发生泥石流等灾害,不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还影响附近村庄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

1.2不稳定边坡

在工程井以及采空塌陷的共同作用下,采煤塌陷区域存在众多边坡,并且大多数边坡为岩质边坡,还有一些黄土边坡。,岩质边坡的坡体主要包括泥岩、砂岩等,边坡非常都陡峭,由于坡面的风化程度相对较高,裂隙的发育速度较快,整体的稳定性相对较差,一旦遇到大雨天气或者受到地质活动的影响,很容易导致出现局部崩滑的现象[3]。

1.3滑坡

采煤塌陷区存在许多滑坡,滑坡的类型主要包括三种,即楔形体岩质滑坡、岩质滑坡(岩质滑坡的形态为圈椅状)、黄土滑坡,三种滑坡的稳定性都相对较差,在工况改变的状况下,很容易出现边坡滑动的现象。

2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模式

2.1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思路分析

现阶段,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主要是历史认识原因,在进行自然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忽略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基于矿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为了加强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应该不断的更新环境治理理念,理清思路,最大限度的实现矿山地质环境质量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思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发旅游资源。在进行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时,应该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充分的利用塌陷区地表形成的大面积较深的积水区域,共同打造生态旅游、历史文化的湿地景观城市,大力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与旅游生态名城,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同时,还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开发养殖业。采煤塌陷区矿山范围内存在大量的较深的积水区域,在积水相对较深的区域,应该创建鱼塘,在积水区域养鱼以及养殖鸭、鹅等,同时开发禽蛋加工产业;在积水相对较浅的区域,应该终止水产经济作物,创建生态蔬菜种植基地,这种因地制宜的治理方式,能够有效的加强对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的治理和保护,还能够创造零号的经济效益。矿山地质公园的创建。对于邻近城市,塌陷区域面积相对较小,并且地表表现形式多样化的塌陷区,应该保留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塌陷场景,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创建独具特色的矿山地质公园,开发旅游资源。生态农业园区的创建。对于地裂缝隙、波状地貌以及塌陷槽等的治理工作,应该采用恢复耕地的方式进行处理,主要是因为上述区域的回填工程量相对较小,创建生态农业园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同时还能够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植树造林。植树造林是治理采煤塌陷区地质环境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通过利用闲置的土地种植树木,能够起到治理环境和防风固沙的作用,如果塌陷区水源较少,则可以采用先进的滴灌技术,能够有效的解决干旱地区采煤塌陷区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

2.2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模式分析

没有积水的治理模式分析。该种环境治理模式主要是针对渗透性能好、土质疏松、蒸发性强、降水少、气候干旱的地区,该种气候环境的采煤塌陷区不存在积水,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想要在该种地质环境中种植大量的树木,其功能量非常大。在进行该种地质特征的环境治理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根据采煤塌陷区范围的大小,确定环境治理的工作量,然后在进行回填处理,将其恢复成耕地,在耕地上种植各种树木,大力发展林业资源,将采煤塌陷区改造成绿洲带,同时,还可以创建矿山地质公园、生态农业园林等。有积水的治理模式分析。有积水治理模式主要是针对降水量大,地表为粘性土,渗透性相对较差,裂隙发育不好、地表弯曲变形的采煤塌陷区域,在该种塌陷区域往往会存在大量的积水,地表特征表现为:地表主要为粘土、渗透性差、没有裂缝以及地面弯曲。因此,在雨水天气,会在采煤塌陷区聚集大量的水,由于区域的形状存在差异,形成众多形状、深度不同积水区域,在进行该种地质环境治理时,应该根据积水区域的大小、深度等,再根据当地的人文以及历史特征,将采煤塌陷区改造成具有不同风格、功能的土地重利用区,例如湿地公园、水库、鱼塘以及湖泊等,在此基础上开发旅游资源、发展养殖业、耕地等产业,这样既能够起到改善地质环境的作用,又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一举多得。

3实例分析

文章以某地区为例,该地区是一座“因煤而兴、因煤而建”的煤炭矿业城市,但是,随着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并不重视地质环境的保护,导致采煤塌陷区的地质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导致该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出现了许多问题,不仅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还影响了当地居民生活和城市建设进程,为了解决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该地区采用了有积水的治理模式,具体表现为:(1)矿山公园,由于该地区存在大量的积水,因此,建造了独具特色的湖山景观、煤矸石山等,同时,在充分的利用地区优势,打造了集煤文化、休闲、地质研究以及科普于一体的国家矿山公园;(2)果树园区,由于该地区的地势相对平坦,通过对采煤塌陷区进行土壤改良、平整以及铺设灌溉网,创造了机种植、养殖、休闲、娱乐、加工以及垂钓等于一体的生态果园,既能够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时,应该理清思路,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采用合适的治理模式,以此提高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效果,同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孙贵尚,李建中.我国采煤塌陷地治理研究[J].当代经济,2014,(21):52-53.

[2]秦朝亮,龙建辉,经明等.采煤塌陷区内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方案[J].煤炭技术,2015,34(3):320-321.

矿区环境治理范文第2篇

随着煤矿采掘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现如今大部分煤矿基本都实现了煤炭采掘机械化,而这些采掘机械设备在工作过程中都会发出较大的噪音,噪声污染由此产生。据相关数据显示,煤矿综采作业面的机械噪声高达100dB以上;风动凿岩机的噪声可高达120dB以上、地面主风扇的噪声则高达110dB以上。如此之高的噪音污染,不仅会影响矿工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使矿区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治理煤矿矿区环境污染度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降低煤矿矿区的环境污染程度,应当采取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地措施加以治理。

(一)井下污废水治理措施

煤矿井下污废水是矿区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具有以下特点:处理量大、污染物性质相对简单、矿化物含量较高、悬浮物多等等。常规的处理方法是混凝沉淀处理,经该方法处理后的污废水,基本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可将其用于工业生产使用水。同时对于含盐的井下水经二级处理后,能够用于井下用水及洗煤补充水,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地减少井下水的外排量。此外,对洗煤水的处理可采用多种方式,如活性炭吸附、预沉池曝气、砂滤净化等等。对于一些地面没有洗煤厂的小型煤矿而言,可在井下中央硐室内采用高频振动塞对煤泥水进行处理,这样能够进一步降低煤泥水的上井量。

(二)废气污染的有效治理措施

对于矿区废气污染的控制主要包括起始端控制和末端控制两个方面。前者的控制关键在于加大选煤比重,为煤炭使用部门提供清洁型精煤,而后者则是指煤炭燃烧后的空气净化技术。此外,由于瓦斯等气体多存在于未开采的煤层当中,会随着开采而大量释放,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是采用瓦斯预抽放技术,该技术不仅能够使煤层中的瓦斯含量进一步降低,而且还能使瓦斯气体变为可利用的资源,建议各大煤矿应当积极采用该项技术。

(三)地表问题的治理措施

首先,应当加强对开采塌陷的控制。可通过合理选用开采工艺,并科学布置采掘作业面,利用井下局部充填等技术控制矿区地表下沉的速度,进一步减少矿区地表塌陷情况的发生,借此来确保矿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性;其次,应进一步加大对塌陷区生态破坏的恢复力度。可从矿区生态保护规划入手,并充分结合矿区粉煤灰、煤矸石等废弃物的处理,采用生态工程和土地复垦等技术,对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塌陷区进行整治和恢复,有利于防止耕地被矸石压占及土地资源被破坏等情况的发生。

(四)治理噪声的有效措施

矿区环境治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榆林;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机制;绿色矿山

引言

榆林市是陕西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拥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和岩盐等矿产资源,矿业经济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矿产资源的开采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其在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在破坏着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近年来,榆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政府和人民对于矿山环境治理问题关注也持续提高。对此,榆林市政府打造黄河流域及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快破解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矿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矿山资源开发和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严格准入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环境的监督与管理,积极构建适宜榆林地区的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化矿山开发、清洁化矿物采运、无害化气液排放、生态化矿区建设[2]。本文在榆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新建(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历史遗留(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环境保护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基本概况

1.1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榆林市地处渭北—陕北煤、石油、粘土、铝、建材原料成矿区,矿产资源丰富,拥有国内最大的内陆盐田和陕西省唯一的肥焦煤资源,是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之一。优势矿产资源有陕北侏罗纪优质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和岩盐、铝土矿等非金属、金属矿产。截至2015年底,已探(查)明矿产资源18种,主要矿产资源地180处,除建筑用砂石和砖瓦用粘土矿山外,大中型矿山占其余矿山总数量的72.36%。煤、石油、天然气、盐矿保有资源储量分别占陕西省总量的83.12%、43.4%、99.9%和100%。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神木、府谷、榆阳等地区[3],煤矿采空区面积220.3846km2,塌陷区面积12.2037km2。其中,神木县煤矿采空区面积149.9132km2,塌陷区面积3.1243km2;榆阳区煤矿采空区总面积29.9108km2,塌陷区面积3.3416km2;府谷县煤矿采空区面积40.5606km2,塌陷区面积5.7378km2。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榆林地区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设立了4个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总面积为4332.78km2,具体见表1。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有3个,分别为神府煤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府谷县滴水崖水库库区黄河岸边采石场治理、府谷县张家塔沟泥石流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恢复面积1580hm2,其中矿区土地复垦面积328hm2,具体见表2.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3.1新建(在建)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

对于新建(在建)矿山,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行业法规,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在矿山开发前,编制对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审核通过后报有权批准(备案)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要求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治理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政府部门应严格审核,对于不合理的矿山开发和环境治理方案,坚决不予批准,对于环境保护不到位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项目,应要求立即整改,否则不予备案。

3.2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

对于生产矿山,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必须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同步进行,严格执行“先保护后开采、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于矿产开采过程中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恢复治理[4]。另外,对于生产矿山,需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监管要求“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要求矿山开发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义务和责任,对于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的企业,应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惩罚;对于拒不执行的企业,应将其列入违法黑名单;对于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再批准其相关手续办理,如采矿许可证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贯彻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出台相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

3.3历史遗留(闭坑)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

明确治理责任,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治理新模式[5]。拓展“谁投资、谁受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完善用地、用矿政策,鼓励各方力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实施重点工程,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580hm2。

3.4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在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疏干排水的,矿山企业应编制合理的疏干排水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核后,报送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开采过程中,严格依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疏干、排放或回收利用,严禁私自乱排、乱放。矿山开采企业应加强地下水资源监测,疏干排水过程中,若出现地下水位下降、地面塌陷及水资源污染等问题,应当立即暂停疏干排水,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治理,确保没有问题后再继续进行疏干排水。

4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4.1建立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义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矿山环境治理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为废弃矿山治理的责任主体,切实承担治理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重点做好政策制定与落实及经费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义务,并将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成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照。

4.2建立动态监测体系

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动态监测体系,打造矿山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修复的综合系统体系。加强灾害的预警和预报,尤其是矿山开发可能引发的“三废”污染、水土流失、地下水污染和土地退化、重金属污染、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泥石流等,对于矿山环境污染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及恢复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地质灾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综合整治[6]。

4.3调查、监测和防治常态化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形成调查监测和防治常态化,形成公众参与、行政监督检查、企业自查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科技、宣传、政策、法规等手段措施,确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落到实处,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产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对于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的企业,应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能达到地质环境治理要求的,并给予相应惩罚,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4.4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治理效益

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创新,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废水的循环再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矿产资源及相关衍生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和鼓励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加强国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大力培养相关人才,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和改善榆林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水平。

5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矿山业务发展。对于新建矿山,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对于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推行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绿色矿业理念灌输到矿山企业、政府及社会民众[7],未来几年,力争大中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率达到80%以上。

5.1严格准入条件,强化监督管理

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强对新建矿山的矿产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严禁选用国家禁止或污染严重的矿产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业要求,实现矿产开发、环境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5.2政府引导,建立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配置激励制度和约束机制。从开采总量指标调控、矿业权投放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鼓励矿山企业做强做大,积极为繁荣地方经济作出贡献,建设和谐矿区。

5.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

通过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和完善税费等经济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各项工作。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5.4科技创新,提升矿业开发水平

矿区环境治理范文第4篇

1矿区环保工作现状

据统计,到*年底全公司拥有产业锅炉154台(包括电厂锅炉7台),锅炉除尘设施安装率94.81%,烟尘排放达标率在75%左右;产业窑炉41座,烟尘排放达标率为100%;茶炉142台,烟尘排放达标率为60%。以上燃煤设施年耗煤318400t。产业锅炉烟尘排放量为9800t,so2排放量约3980t。*年矿井涌水量16.95mt,外排量8.6372mt,自用量8.58mt,矿井水复用率为50.63%,外排矿井水达标率为33.38%,处理后外排达标率为100%。4座洗煤厂的洗煤水全部实现闭路循环。12座矸石山历年累计堆存矸石13.5265mt,占地20.14hm2;*年产生矸石3.34mt,堆存0.6971mt,综合利用2.64mt,年利用率达80%。3座发电厂(煤泥电厂24000kw,矸石电厂18000kw)年排放粉煤灰0.1019mt,灰渣0.1052mt,灰渣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为100%。地表塌陷总面积3115.36mhm2,复垦面积为1518hm2,复垦率为50%。目前主要存在的题目是:

(1)矿区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个别单位领导重生产、轻环保的思想还存在,污染治理资金投进低于原煤炭部规定的0.3~0.5元/t煤的标准。

(2)环境治理和污染治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比如锅炉烟尘黑度超标。*年总缴纳排污费231.48万元,其中烟尘黑度超标排污费为116.58万元,占总排污费的50.36%。

(3)矿区土地复垦欠帐较多,难度较大,这里有资金题目,也有政策题目。

(4)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完好率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题目。

2近几年矿区环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2.1调整加强环保机构,建立并落实各项治理制度

近几年来,团体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从上到下治理机构、人事安排变化很大。不少处室合并、撤消,但环保机构反而得到加强。*年,将环保、节能、绿化三个单独的委员会合并成一个综合委员会,各单位根据公司的决定,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确定了党、政一把手抓环保、节能工作。通过调整理顺了工作关系,加强了对环保、节能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环保治理,公司制定了《环保治理办法》、《绿化治理办法》、《超标排污内部处罚办法》、《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办法》等治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环保规范化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内部排污处罚收费,对促进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2.2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污染治理步伐

(1)狠抓水污染治理。1996年国家对*流域水污染提出限期治理目标,团体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结合*市"碧水工程"的实施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狠抓了产业废水达标排放工作。通过强化检查、监视,保证了已投进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新建了*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矿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了鲍店矿矿井水处理厂,改造了焦化厂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完成了*庄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和公司机修厂电镀废水处理工程以及*矿矿井水处理工程的方案论证。据统计,团体公司*年排放矿井水、医院污水、生活污水及其它废水总共21.4mt,处理13.38mt,处理率达到62.52%。矿井水经处理后复用率达到50.63%,其中*煤矿、*矿和*矿的矿井水复用率分别达到了100%、98%和75%,4个洗煤厂的洗煤废水继续保持一级闭路循环,生活污水每年处理4mt,处理能力占排放总量的33.23%。

(2)严格控制烟尘排放。烟尘治理是公司近几年环保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为配合*市实施"蓝天工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矿区特点,引进4种烟尘治理专利技术,完成了7台产业锅炉的烟尘治理工程。截止往年底,公司156台在用产业锅炉全部完成烟尘治理工作,全年产生的3.5gm3烟气,全部经处理后排放,其中有五家单位的产业锅炉烟尘林格曼黑度1级以下;41座产业窑炉烟气全部达标排放。

(3)开展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矿区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矸石、煤泥及灰渣,废弃堆积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为此,公司坚持走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道路。*煤泥电厂之后又在东滩矿、鲍店矿建成2座煤泥热电厂,可年利用低热值煤泥0.19mt,发电240mkw.h,可供集中采热面积1mm2。*矿矸石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煤矿矸石电厂、*新村三联供工程往年已经全面动工,年利用矸石8000t,供热面积1.04mm2。3座电厂投进运行可替换采热产业锅炉20台,取得环境效益的同时每年取得4400万元的经济效益。*矿利用灰渣做生产、建筑、复垦材料,年利用灰渣0.16mt,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煤矸石回填塌陷区取得一定成效,鲍店矿塌陷地治理示范工程的工作也在进行当中。

(4)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团体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坚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科学论证,杜尽污染严重的项目上马。至今,公司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了100%,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2.3重视宣传教育,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

团体公司和下属单位始终坚持环境治理与环境宣传一起抓,通过环境宣传教育,进步全员环境意识,从而促进环境治理及其他工作的开展。

每年3月12日植树节,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公司及各矿都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手段宣传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结合矿区实际,开展我爱矿山,保护矿区环境活动,人人参与,对矿区环保工作开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3务实工作,开创公司环保工作新局面

*矿业团体公司世纪之交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实施矿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创全国一流的同时,努力创建一流的矿区环境;强化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增加环保科技投进;逐步建立科学的环保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使老污染源得到全面治理,新污染源得到全面控制,实现污染物全部达标排

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努力进步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使矿区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近期矿区环保工作的重点是:

3.1进一步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根据江总书记"对环保工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身抓、负总责"的指示和*省委关于三个一把手都要抓环保工作的要求,团体公司各级党委、行政部分要把环保工作切实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几次环保工作汇报,认真解决环保工作存在的题目和困难,解决几件群众关心的环境热门题目。

3.2继续加强环保治理机构建设,健全环保治理制度

组织机构建设一是要有机构,二是要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权限。这两条是保证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所以要在公司环委会的指导下,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环保网络,充分发挥环保机构的作用。

在治理制度上要制定《内部排污收费的使用治理方法》、《超耗能源费征收使用办法》、《锅炉烟尘控制考核办法》、《矿区环境监测治理办法》等,对原有的治理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可操纵性强的治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内部的环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3继续抓好污染防治工作

尽管我们的环保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有不少环境题目存在,世纪之交的环境治理任务还相当繁重。如水污染防治仍需要下功夫,采取新的工作措施,不仅巩固现有成果,而且要有新的进步,要研究引进更高水平的污水处理技术,减少排污总量,重点在矿井水复用上下功夫,进步矿井水复用率。

对已经建成的鲍店矿、东滩矿、杨村矿、*矿、*矿、*新村*矿等六家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治理,进步处理效率;*庄矿正抓紧张罗资金,制定方案,尽早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流域污染治理年年提出新要求,因此,沿*流域要加紧治理,大幅度削减污染负荷,为河流变清作贡献。烟尘及so2污染治理要作为今后环保工作的重点。国务院批准实施了酸雨控制区和so2控制区污染防治规划,已将*市区、*、*、*市列进so2控制区,并要求1t以下的锅炉和茶水炉一律改烧型煤、无烟煤或其它清洁燃料,不改的要果断取缔或封停。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还非常艰巨,要切实把烟尘、so2污染治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引进治理新技术,增加除尘脱硫装置,燃烧高硫煤的要换成低硫煤,减少so2排放量,使矿区大气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要进一步加强,尽量减少煤矸石的堆积,扩大煤矸石利用途径,实行以废治废、变废为宝。

3.4严格建设项目环保治理,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鉴于目前的环保形势和团体公司的发展要求,必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以后对所有新、扩、改和技改项目仍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新建项目从立项时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到施工、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环境治理,环境工程工艺设计要公道,环保设备选型要先进,确保新上项目不产生新的污染。

3.5加强环保宣传等有关工作

环保宣传要在内容、形式、广度、深度上向前推进一步,为加强环境治理和环境治理做好思想和*预备。

矿区环境治理范文第5篇

调研组3月底考察了山西省阳泉和平朔煤矿、5月中旬考察了江西省德兴铜矿、寻乌稀土矿区、辽宁省鞍山大孤山铁矿、9月中旬到黑龙江省鸡西煤矿,并就有关问题咨询了有关部门和高校的专家。调研主要内容: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中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情况,包括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中的地位与作用、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生态恢复与治理补偿资金提取的法律依据和标准、矿区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矿产开采对生态的破坏和森林植被生长的影响、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现状,包括矿区植被恢复主体、恢复与重建成本组成、定额标准以及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总成本、资金来源、矿产企业自身补偿能力和相关政策,以及矿山企业对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的意见和建议等。

一、矿区植被与生态破坏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种类齐全的国家之一。截止*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矿山企业近12.5万家,已探明矿种198种,涉及全国*余县(市),开采矿石总量(原矿量)73.5亿吨,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地面积近25.7万平方千米。随着矿业的发展,已新建成300多座矿业城市。但是矿产资源的开发,特别是不合理地开发利用,也引发了地表沉陷、植被破坏、地下水位下降、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生态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国土生态安全,直接威胁到矿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一)开采规模持续上升,森林植被与生态破坏不断加剧

矿业活动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破坏的种类很多。包括:露天开采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堆置,导致对土地的过量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矿石、废渣等固体废物中含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通过地表水体径流、大气飘尘,对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造成污染,其影响远远超过废弃物堆置场所占地域和空间。我国现有国有矿山企业8000多个,个体矿山企业达到23万多个。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年我国矿区直接占用和破坏的土地面积已达339.3万公顷,其中,直接占用和破坏林地面积已达53.2万公顷,导致森林和林地退化的面积约372.1~531.6万公顷。我国正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期,矿产资源开发也处于急剧上升期。据统计,从1990到*年,我国煤炭产量从11亿吨增加到13亿吨,10年仅增长18%;*年我国煤炭产量已陡增至22亿吨,比*年增长69.7%。根据预测,我国矿业生产将继续呈现扩大的趋势,矿产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也在不断增长。从本次调研的山西、北京、江西、辽宁、黑龙江等省市的矿区情况看,总体上证实了这种趋势。

山西省的统计分析表明,从1978年到*年,山西省煤炭年产量由9825万吨增加到55416万吨。同期全省产煤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失高达3700亿元,直接破坏的森林面积61.4万公顷,受影响的森林面积433.6万公顷。河道、湖泊的干涸使水生动植物失去了生存条件,导致了大量水生生物的消亡。

辽宁省,采矿活动尤其是铁矿、煤矿、有色金属等优势矿种的开发挤占破坏了大量土地。据对182家矿山企业的调查,截止*年底,累计产生废渣42.1亿立方米,占地面积为22.0万公顷,破坏土地面积5.8万公顷。

江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也很严峻。据统计,截至*年,矿业活动已破坏土地及植被面积达18.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9%,局部出现了大面积水土流失及沙(石)漠化。其中赣南钨矿、稀土矿开发区,累计破坏面积1.7万公顷;赣东北铜业、及多金属开发区,累计破坏土地面积1.7万公顷;萍乡—丰城煤、铁、盐矿采区,累计破坏土地面积2.3万公顷;赣西北铜金矿开采区累计破坏面积1.2万公顷。

据北京市*年8月地质环境情况调查结果,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总面积5053公顷。这些矿山造成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当严重,矿区原有植被消失、山体残破,弃渣、尾矿侵占了大量土地,破坏了自然景观,矿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目前北京西山采煤区,已在房山、门头沟、丰台、海淀四个区的20多个乡镇和9个国营矿区出现地面塌陷集中发育区,总面积超过1370公顷,各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2亿元。

据黑龙江省*年调查,矿产开发破坏的土地以林地为主,其次是草地和耕地,分别为6.5万公顷、4.2万公顷、3.2万公顷。伊春市开采金矿破坏林地0.3万公顷,大庆油田采油废弃草地有0.2万多公顷,烧砖瓦用黏土及挖沙造成废弃地2万公顷,其中大部分是耕地。全省采金废弃地3.0万公顷,加上采煤、采黏土、砂石等几项主要矿业活动造成的土地破坏面积共占全部矿产开发破坏土地面积95%以上。

(二)矿产开采对林业及生态建设的负面影响巨大

矿产开采造成的林业及生态建设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大量消耗了森林资源,阻碍了森林多种效益的发挥,增加了造林绿化成本,加大了管护难度、减少了湿地、降低了生物多样性等。

(1)森林发育受到显著影响,甚至出现森林植被逆向演替、森林资源直接损失严重的后果。据山西省对沁河源头采煤区的监测调查,采煤区森林活立木蓄积量比非采煤区减少30.15%。对全省煤田分布图与森林分布图的叠加分析表明,煤田开采历史较长的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明显偏少。*年北京市矿山生态环境调查显示,密云县冯家峪铁矿区内原有的乔木和灌木丛面积明显减少,植被覆盖率由采矿前的41.9%降至34.1%。据辽宁省*年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鞍山市东南部山区,20世纪50年代初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目前已不足20%,树种也由高大针叶和乔木变为灌木次生林。

(2)矿产开采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加重了森林净化空气的负荷。山西省有关调查显示,每年全省燃煤排放的烟尘多达145万吨,二氧化硫为150万吨。加之采煤过程中的大量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表土层严重缺水,随之导致全省林区成片中幼龄林窒息枯死。阳泉矿区附近的平定县冠山森林公园树龄500年左右的油松多株死亡,灵石县万余株侧柏窒息枯死。黑龙江省对大庆石油勘探开发土壤和植被的变化研究表明,石油勘探的主要污染物--落地原油对井场周围植被产生不利影响,井场周围的植被由于长期受人践踏、机械碾压等,致使植物群落恢复变慢。

(3)矿产开采使森林管护难度加大。山西煤炭企业大都分布在山区、丘陵区,森林也集中分布这类地区。由于煤炭企业建设布局分散,从而增加了煤炭产业区与林地的接触面,使许多林区受到严重干扰,车辆、人员活动突然增加,也给森林经营和林地管护造成困难。林木盗伐案件增加,火险等级抬高,着火次数增加,有害生物侵入危险加重,森林“三防”难度加大,给森林安全带来许多潜在忧患。

(4)矿产开采大量消耗木材。据调查,山西煤炭开采主要以中小型煤矿为主,且多采用传统或半机械化的方式生产,开采设施和技术手段落后,多使用坑木作为井下支护。全省平均吨煤消耗木材为0.02立方米,以此推算,*年全省原煤产量为5.54亿吨,年消耗木材达1108万立方米,相当于活立木蓄积1600万立方米。按全省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计算,相当于消耗20万公顷的森林资源。

(5)开矿造成生物多样性降低。长期以来,由于矿产开采、企业建设占地、排放污水和人为活动干扰,不仅使得森林生态景观破碎化,生态系统丧失完整性,森林和湿地的生态功能被削弱,而且使矿区及其周边地区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存空间不断缩小,栖息地孤岛化问题愈加明显。生物多样性降低,特别是给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之间的基因交流带来困难,从而直接威胁到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和繁衍。从野生动植物资源现况看,山西省分布的439种陆生野生动物中,有34.5%的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呈下降趋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麝、林麝等的分布范围大幅度退缩;10余种野生动物已经在山西省绝迹。

(6)植被恢复生态重建成本加大。开矿活动的后果是地下水位下降,宜林地土壤干旱,立地质量变差,使造林保存率降低。建国以来山西省共造林1067万公顷,保存率为18.9%。其中,1996年~*年造林172万公顷,要通过造林恢复植被,关键是浇水。据山西省调查,不考虑其它成本,仅浇水一项就是每公顷造林的成本增加3000-4500元。

(7)造成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研究表明,1980~*年期间山西省河川径流量减少了41.51亿立方米,减幅为36.35%。其中约60%是人类活动所致,径流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挖煤改变水文下垫面以后影响了流域的产流机制。由于河川径流量不断减少,地下水位下降,致使不少河道断流,原来的沼泽变成了湿草地,湿草地变成草地,湖泊逐渐缩小甚至消失。主要煤炭开采区的大同市十里河、阳泉市桃河已经断流干涸,湿地功能随之丧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年底统计资料,全省湿地总面积36.6万公顷,比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减少了约13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近1万公顷。

二、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情况

近几年,随着对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矿山植被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逐步开展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矿区治理给予高度重视,财政支持力度也在加大,矿区治理在逐步开展。据初步统计,*年全国共恢复治理矿山面积4.5万公顷。本次调研的山西省平朔、阳煤集团、辽宁省鞍山、江西省德兴、寻乌等矿区的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山西省平朔矿区是国有大型矿区,总占地面积4000余公顷,排土场复垦面积已达1466.7公顷,排土场植被覆盖率90%以上,而原地貌的植被覆盖率仅为10%;经过采取水保措施和复垦的排土场,水土流失逐年减轻。复垦后侵蚀模数为3478吨/平方千米、年,减少径流66%,减少浸蚀77%;

阳煤集团在阳泉市共有21座矸石山,计186.7公顷,累计堆放矸石1.3亿吨。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阳煤集团开始矸石山自然的治理工作。*年进行了五矿24公顷矸石山的复垦绿化,使矸石山变成了良田。*年完成三矿18.7公顷矸石山的复垦绿化;*年投资*余万元,完成了二矿、三矿废弃矸石山计23.3公顷的生态恢复;2007年,已安排5600余万元完成67公顷的矸石山生态恢复。

截至*年8月,鞍山市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350公顷,栽植各种乔灌木1093.6万株,投入资金11166.8万元,完成矿区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率的13.5%。其中,国有大型矿区7家,恢复植被面积1139.7公顷,植树858万株,投入资金8372.5万元,占全市矿区已恢复植被面积的84.6%,复垦率达27.3%。

德兴铜矿从二十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生态复垦的试验研究,先后与有关科研和教学单位合作,在1#尾矿库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其试验示范研究,并在纯尾砂上种植了水蜡烛和无叶节节草,使在尾砂上无土恢复植被成为可能。到*年,共恢复植被7处,面积257.5公顷,占应恢复治理面积的10%左右。

寻乌县1999年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要求,编制了《寻乌县地质生态环境近期建设规划》。目前全县治理采矿区面积2631.3公顷,其中封禁治理931.3公顷,营造保护林面积约810.1公顷,栽种经济果林木692.9公顷,种草197公顷,塘坝36座,谷坊27座,共完成土石方量约15.1万立方米。

(二)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制度正在建立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的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1)有关法律法规对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已有规定。《森林法》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由用地单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法》规定,因采矿和建设使植被受到破坏的,必须采取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土地管理法》明确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土地复垦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全国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主管机关。

(2)国务院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开展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规划的相应工作。*年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牵头起草《国务院关于煤炭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意见》、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制定《矿山环境保护条例》。*年—*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完成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于*年发出了《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目前正在编制《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规划内容包含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国家林业局已提出“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

(3)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经费来源已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总局*年2月10日出台的《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15号),要求各地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依据国务院批复,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收费制度。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缴纳有关费用。要整合和完善现行涉及补偿及生态补偿的各项收费,统筹安排并集中用于因开采开发活动破坏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包括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方面的开支,明确由包括林业在内的相关部门研究落实。

(4)一些地区已陆续建立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正在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目前已有山西、内蒙、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重庆、贵州、云南、青海等10多个省(区)建立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河北、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湖南、重庆、贵州、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等十多个省(市、区)完成了省级规划编制任务。规划中包括了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等工程建设内容。北京、山西、辽宁、浙江、江西、福建、云南等省(市)的林业部门参与了规划工作。

(三)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投资巨大

由于矿产资源开采对矿区生态影响破坏严重,矿区生态治理与植被恢复难度加大,植树造林更加困难,从而加大了资金投入。据山西阳煤集团测算,治理与植被恢复成本最低75万元/公顷,平均约112.5万元/公顷;一般的绿化工程投入也达到了6—7.5万元/公顷。平塑煤炭工业公司的露天煤矿,仅将开采后的土地恢复成可以造林的土地(不包括造林)的费用就达7.5—9万元/公顷。

江西德兴铜矿的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投资完全由企业承担,费用纳入企业生产成本。累计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投资1579万元,其中,植被恢复投资450万元,占28.5%。植被恢复平均成本为1.8万元/公顷,客土成本平均0.9万元/公顷,植树种草平均成本0.8万元/公顷。

从各地的不同矿区的治理情况来看,矿区生态治理与植被恢复的单位面积费用普遍比常规工程的成本要高很多。要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必需要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矿山环保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加上历史欠账多,治理速度缓慢,矿山环境恶化趋势至今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在:

(1)我国生态破坏历史欠账多、基数大,生态恢复差距甚远。

多年来,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先发展起来,再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错误思想,忽视了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而所属企业利润全部上交财政,没有留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备用资金。目前总的复垦率不到10%,与国外大多数国家的50%以上的土地复垦率相比,差距巨大。森林植被的恢复差距更大,*-*年实际恢复森林植被面积仅为7.7万公顷,占同期应恢复森林植被面积的14.3%。本次调研发现,治理力度比较大的大型国有企业山西省平朔矿区土地复垦率仅为40%。德兴铜矿恢复植被占应恢复治理面积的10%左右。寻乌稀土矿综合治理度仅9.0%,此外,民营小型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率更低,如鞍山有民营小型矿区754家,恢复植被面积210.3公顷,占全市矿区已恢复植被面积的15.6%,复垦率仅为4%。

(2)没有从生态文明的高度认识土地复垦,未把林草放在矿区生态恢复优先地位。

在现有制度中,矿区复垦的全局观念不强,生态恢复意识较差。例如,有些人认为土地复垦只要把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即达目的。从生态意义上讲,这种意义的土地复垦没有达到土地利用的最终目标,是不完全的。从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意义上来讲,在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一切有条件的地区,将矿区损毁土地优先复垦成林草地,优先复垦成野生生物栖息地,是非常必要的。

(3)矿山企业占地以外的植被与生态恢复工作未纳入矿山企业职责范围。

矿山企业占地范围的植被与生态破坏只是矿产开采引起的植被与生态破坏的一部分。除了露天矿以外,矿山企业占地在矿区面积中只占很少的部分,矿产开采中造成的植被与生态破坏必然涉及到矿区周边范围。根据山西省调查结果,矿产开采除了引起径流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和湿地缩小外,还因产生采空区漏斗状辐射区域而影响地表植被,其面积约为采空区面积的2.6倍。山西省对汾河上游、沁河源头采空区和非采空区森林生长量的调查表明,采空区森林生长量比同等条件下非采空区森林生长量减少30%。当前,由于矿区周边影响范围的生态恢复治理的职责还没有明确,矿区整体范围内的生态系统难以在环境自净和自然演替的作用下得以恢复平衡。

(4)矿区植被与生态破坏状况不清,缺乏全面系统的规划。

从调研情况看,一是矿山企业占地以外的植被与生态破坏状况不清。无论是大中型国有矿区,还是乡镇小型矿区,涉及矿山企业占地范围以外的破坏和影响面积,矿山企业基本上不纳入管理范围,提供的矿区植被与生态破坏情况数据偏小;二是乡镇矿山企业和个体矿山企业占地范围内的植被与生态破坏状况不清。这些矿山管理不规范,过于追逐利润,对生态环境不闻不问,没有相关数据。家底不清,多头管理,各自为阵,缺乏系统的综合规划,是造成矿区植被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滞后的重要原因。

(5)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难度大、投入高、缺口大,政策机制不健全。

矿区地表土壤大多受到严重破坏,要恢复植被,应先恢复土壤,特别是开挖面需要填平补齐,煤矸石山需要平整、固坡、覆土、预防自燃等。因此植被与生态恢复难度大、投入高。*年2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财建[*]215号文件,要求各省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但据了解,目前只有山西、内蒙古等11省(自治区)建立了保证金制度。另外,保证金制度主要适用于新建矿山企业,或新矿山开发新产生的破坏。而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植被与生态恢复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标准的提高,治理难度不断增加,所需植被与生态恢复治理资金缺口也随之加大,长此下去,势必造成“旧帐未还,又欠新账”的局面。

(6)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涉及部门多、协调困难。

矿区生态破坏问题不单纯是土地破坏问题,还涉及污染和森林植被破坏等多个方面。因此,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按目前的部门分工,上下都涉及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和矿山企业的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和支持才能做好此项工作。

四、对策与建议

(一)打破部门和区域局限,加深对土地复垦定义的认识和理解

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将矿区复垦定义为对采矿引起退化的矿区生态系统,通过重整地形和表土,采取植被或其它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恢复其生态平衡的过程。同时,将矿区周边受影响范围纳入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的范畴,整体规划,全面治理。我们应该借鉴他们的经验。

(二)政府主导、划分事权、明确职责

矿区植被与生态恢复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植被与生态恢复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更要明确政府、矿山企业的职责。根据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分工和事权划分:对于历史积留的矿区植被与生态恢复,包括闭坑矿、废弃矿以及在产矿中历史积留的植被与生态恢复资金,由政府投资;矿山企业当前和以后引起的矿山企业占地范围的植被与生态恢复,由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支出;矿山企业当前和以后引起的矿山企业占地范围以外的植被与生态恢复,通过建立专门的补偿制度由矿山企业解决。

(三)统筹规划,分布实施

全面开展矿区植被与生态状况调查、规划编制工作,掌握矿区植被与生态破坏状况,包括破坏面积、程度、分布等,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开展矿区植被与生态恢复工作提供依据。林业部门要立足本职工作,争取发改委、财政、国土、矿山企业的支持,动员组织各省参与编制全国矿区植被与生态恢复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