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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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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

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风险管理 市值管理 指标体系构建

风险是指未来事件预期和实际结果发生偏离的可能性,是对未来结果的不确定状态。风险的不确定性暗含双重含义,既包括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包括预期可能获得的收益。风险管理是以一定的成本,通过资源优化配置使企业预期损失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管理方法。现实企业经营管理中,我们往往只能够通过历史信息对已经发生的事项进行管理,这显然无法保持企业长期稳定的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建立高效准确及时的风险管理预警体系来应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

股改的推进使我国资本市场逐渐进入股票全流通的新局面,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目标由利润最大化转变为股东价值最大化,市场价值已逐渐取代资产成为衡量公司价值的新标杆,这也为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预警体系带来了新方向。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市值信号,综合运用多种价值经营方法手段,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大化和价值经营最优化的战略管理行为。其中心内容是价值创造、价值经营和价值实现。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需要在原有指标的基础上,参照市值管理三个中心内容全新观念对预警指标进行改进和创新,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起适应资本市场现阶段发展的预警体系。

一、价值创造维度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价值创造是价值实现和价值经营的基础,上市公司须着眼于内在价值的创造,使公司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为内在价值在资本市场充分体现打下坚实基础。价值创造绩效衡量上市公司当期盈利能力和未来成长能力,是由基础价值及成长价值两项指标综合评价,基础价值反应上市公司当期盈利能力,成长价值评价上市公司相对上一报告期盈利水平变动。在市值管理中,基础价值绩效由净资产收益率(ROE)、主营业务利润率(ROM)、总资产收益率(ROA)和每股净收益(EPS)等传统指标以及为弥补传统指标的不足而新引入的经济增加值(EVA)和资本效率(EVA率)两项现代指标来评价。而成长价值绩效由基础价值绩效指标的增长率来评价。相应的,我们也应从基础价值绩效和成长价值绩效两方面来构建价值创造维度的预警指标体系。

二、价值实现维度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最大化创造公司内在价值,并不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全部内容,还应将这份价值在资本市场上得以充分体现,需要把内在价值转化为相符合的市值,这样才能够最终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价值实现是市值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步,但上市公司往往只关注到价值创造的步骤,忽略了价值实现的关键性。其结果表现为市值低于内在价值,没能将价值创造很好体现,或者表现为市值高于内在价值造成投资风险,这是阻碍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风险所在。衡量价值实现绩效的指标可以从规模、成长和效率三方面度量,分别由总市值、总市值增长率以及托宾Q三个二级指标实现。

三、价值经营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是新兴加转轨的弱式有效市场,上市公司的市值往往与内在价值出现或高或低的偏差,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关联度始终不高。这加大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难度,同时也增大了公司以长期稳定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经营风险。因此为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巧妙运用财务方法及公司治理手段进行价值经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当市值被明显高估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或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换股并购整合主业的手段使面临的经营风险最小化,相对提高公司价值。增发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主要途径,不仅可以扩大公司股本规模,稀释公司股权降低公司股票价格,还可将所获得的资金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内部价值,降低价值偏离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股价被高估的契机与业务相关企业进行换股并购,从而不动用公司资金便可以顺利实现业务扩张。

当市值被明显低估时,上市公司趁机以低价进行股份回购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不失为降低资本运营成本的好方法,这有利于规范和改善股本结构,提高股东投资回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施光耀 刘国芳:市值管理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1

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01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

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研究中,盈余管理问题一直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盈余管理通常来说是公司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选择性的采用有利于自身规划的财务及非财务手段,改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已经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随着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对市公司信息披露工规范性不断增强,以及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使用程度不断提高,使得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时期,盈余管理的动机也是不同的。

二、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

(一) IPO上市的动机

在目前阶段下,公司融资活动偏好于股权性融资,为了满足自身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大多数公司把IPO作为解决资金问题的第一选择。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盈利标准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盈利标准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中国证监会根据申请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公司规模及行业性质不同,对盈利性及成长性分别提出了要求。但无论是在主板还是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能否上市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大小,获利能力均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企业进行IPO申报时,需要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基本财务资料。因此,为了获得上市资格,特别是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型企业,在盈余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经过粉饰的盈余不仅有助于公司获得股票发行上市的资格,还可以提升企业的股票定价水平,以最大限度从证券市场筹集到资金。

(二)避免被实行退市风险提示和暂停上市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名称之前加*ST符号。如果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暂停其股票上市,如在期限内未消除亏损状况,则终止其股票上市退出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被处以退市风险提示后,不仅会受到管理层更加严格的监管,还会加大筹资难度,增高筹资成本,同时影响其股票投资价值。为避免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被特别处理避免的情况发生,一些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就会采取调整对不同会计年度之间的盈余进行管理。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第一年巨亏第二年扭亏”避免被实行退市风险提示和“连续两年巨亏第三年扭亏第四第五年又亏”避免被终止上市的现象。这种操作带来的结果,是许多本该暂停上市或退市的公司能在证券市场长期存在。并且为实施盈余管理所采用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及各种会计手段和处理,造成对公司基本面有重大改变,产生巨大的想象空间。在信息披露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二级市场上投资者盲目跟风,带来了巨大的投资风险。

(三)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需要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手段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配股三种手段。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非公开发行虽然对盈利性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审核结果来看,对公司业绩情况、行业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等也重点关注。并且参与非公开发行得投资者特定为不超过10名(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内),设定一或三年的锁定期。因此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发行计划、并且已经被特定投资者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公司基本面、盈利能力及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未来将会发生质的飞跃。通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在股权融资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程度就越高。

(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要求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较普遍使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对股票进行估价,公司的盈利情况作为对公司基本面有重大利好事件,在二级市场上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这使得管理当局产生利用盈余管理来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表现的动机。当前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限售股解禁与减持行为也在不断加速进行之中,中国资本市场的全流通时代已经到来。在大小非减持过程中,容易产生新的基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实现其市值管理的需要而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委托目标的实现及管理层股权激励的需要

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管层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分布结构 公司价值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股权激励问题便成为所有上市公司关注的焦点,目前股权激励制度的法规障碍得以逐一被解除,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2008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股权激励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从而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了统一明确的准绳。我国股权激励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股权激励的实施做了许多方面的研究。目前国内研究股权激励还主要集中在研究股权激励绝对数量与公司价值关系上,很少有涉及到研究股权激励在激励对象间的分布形成的分布结构与公司价值的关系上。在我国现阶段高管层股权激励与公司价值关系到底如何?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Jensen和Meckling (1976)从理论方面考虑认为管理人员的持股能够很好地使股东与管理人员的利益趋同,从而他们认为公司的价值与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然而另一部分研究结论却是认为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并不是直线相关,而是曲线相关。如Morck和Shldifer(1980)对371家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结论,公司价值与管理层持股比例呈现出曲线相关性,当管理层持股比例在0-5%之间时,为正相关关系,在5%-25%之间时为负相关关系,在大于25%时又表现为正相关关系。然而Loder和Martin(1997)通过分析,结果却发现公司价值与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呈现出负相关关系。

(二)国内文献 周璐(2006)对近五年来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发现上市公司高管层持股现象不普遍,其持股比例很低。公司价值与高管层持股比例均表现为正相关。李冬梅和陶萍(2011)以2007年至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得出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管理层持股起不到很好的激励效果。程隆云和岳春苗(2008)以2000年至2005年间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从总体上看是无效的,但将管理层持股比例区间划分后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在管理层持股比例小于0.01和大于1的两区间上不存在线性关系;而在区间[0.01,1]上, 公司的价值与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是正相关关系,但相关性较弱。黄蕾(2011)以我国沪、深股市发行的2006年至2009年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并以高管现金薪酬与公司绩效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公司高管人员的现金薪酬与股票期权激励为正相关关系,并且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交互项与高管现金薪酬呈负相关关系。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委托理论是高管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理论基础,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核心就是让高层管理者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变为对公司价值最大化地追求,即它们两者追求的方向应该一致,使公司价值的增长成为经营者个人利益的增函数。管理者由于拥有股权,会获得除基本薪酬以外的股票收益,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因而会更加积极努力工作,努力提高公司股票价值,从而也提高了公司价值。管理者拥有的股票越多,公司的价值也会越高。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1:上市公司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其公司价值呈正相关关系

股权激励对公司的价值到底能否起到激励作用,如果有,起到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则要看具体的情况。经济社会经常提到效率优先的原则,如果公司股权激励是按照高管人员自身的职位高低,或者按照其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又或者是按照工作年限来分配,即按照不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来进行分配,那么得到股权激励少的高管会为了能够得到与其它高管人员同样的股权激励而努力,他们会更加努力的工作,提高自身对公司的价值,这样,公司价值也会越来越高。相反,如果公司采用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即不管高管人员的职位高低,也不管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贡献程度,都按照统一的标准分配激励股权。那么,本来努力工作、对公司贡献程度比较高的高管会因为获得与对公司贡献程度低、又没有努力工作的高管同样的激励股权,而内心产生不平,致使其在下一年度,也会和其他高管人员一样,不努力工作,因为努力与不努力所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而本来贡献程度低、又没有努力工作的高管会因为获得与其他努力工作、对公司贡献程度高的高管同样的股权激励而也不努力工作来提升公司的价值。这样的股权激励对公司的高管并没有起到激励的作用,相反还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公司价值也就不会得到提高。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2:不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与上市公司价值呈正相关关系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利用2010年在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司为初始样本,剔除无法完整获取相关数据的23家公司,最终得到有效样本112家。样本公司的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数据处理采用的是Eviews3.1软件。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本文对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定义见表(1)。(1)解释变量。为了反映股权激励在激励对象间形成的分布结构,本文利用何凡(2008)所设计的变量,高管总体股权激励绝对差距(ZHJCJ)和高管总体股权激励相对差距(ZHXCJ)。把高管层按照其所获得的股权激励数量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则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ZHJCJ)=获股权激励第一的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绝对数量-其余的激励对象的激励股权绝对数量的平均数;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ZHXCJ)=获股权激励第一的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绝对数量/其余的激励对象的激励股权绝对数量的平均数。高管持股比例(MSR)。即公司高管人员的持股总数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被解释变量。选择托宾Q值作为公司价值指标。国内文献中,常常采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价值的指标,但是由于它们受到人为操控的可能性大,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所以本文采用托宾Q值作为公司价值的衡量指标。(3)控制变量。根据何凡(2008)、李金玲、张瑞军(2009)和李冬梅、陶萍(2011)等文章,公司价值与其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有密切的联系,因此本文选取了公司规模(Lnsize),资产负债率(Flv)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构建如下模型:Q=α0+β1MSR+β2Lnsize+β3Flv+ε (1);Q=α0+β1ZHXCJ+β2Lnsize+β3Flv+ε (2);Q=α0+β1ZHJCJ+β2Lnsize+β3Flv+ε (3)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是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高管持股比例较低,平均值仅为0.11,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68,说明不同公司高管的持股比例有着很大的差别。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和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这两个变量则反映的是股权激励在所有高管之间形成的分布结构,高管股权激励分布绝对差距的最大值是9483333,最小值是0,这表明不同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股权激励数量的差别很大。从高管股权激励数量的相对差距来看,最大值为15.71,这说明,获得股权激励第一的激励对象其所获得的股权激励数量是其他激励对象所获得股权激励数量平均数的15.71倍,最小值为0,表明某些公司所有的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权激励数量都是相等的。均值为2.39,说明大多数公司还是选择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

(二)回归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指标的相关系数为-2.83,T统计量为-2.86,说明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呈负相关关系,并且P值为0.005,通过了显著性水平的检验。回归结果表明,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结论与假设1相反,可能是多方面因素引起的。

从表(4)可以看出,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与公司价值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22,T统计量为2.67,说明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呈正相关关系,P值为0.0091,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2成立。模型(2)的回归结果说明,获得股权激励第一的激励对象比其他激励对象获得激励数量的平均值的倍数越大,其公司价值越大,也即公司越是采用不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公司的价值越大。

从表(5)可以看出,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0001,T统计量为0.96,说明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呈正相关的关系,但是P值为0.338,未能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也就是说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的正相关关系并不显著。为了更好地了解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的关系,本文以ZHJCJ的均值为标准,将样本分为差距大和差距小两组样本,将绝对差距值大于均值的样本,归为一组,等于或小于均值时,归为差距小的一组。最后得出,差距大的一组样本数为23家,差距小的一组样本数为89家。这说明我国大多数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选择较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

从表(6)可以看出,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0001,T统计量为2.84,说明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呈正相关关系,P值为0.006,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表明,在ZHJCJ小于或等于均值时,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越大,公司的价值就会越高。从表(7)可以看出,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指标相关系数为负,T统计量为-1.12,说明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呈负相关关系,但P但为0.275,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说明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的负相关关系并不显著。综合表(6)和表(7)的结果,假设2在ZHJCJ小于或者等于平均值时得到了很好的验证。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相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在总体的情况下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当ZHJCJ在小于或等于均值时,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当ZHJCJ大于均值时,高管股权激励绝对差距与公司价值则不是正相关关系。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以用物极必反的道理来解释,事物发展到极端,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高管人员之间适当的股权激励差距,能让他们互相比较,认识到自己对公司贡献程度与别人的差距,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公司价值。然而,如果高管人员之间股权激励差距过大,这会让获得低股权激励的人员看不到自己的希望,同时,也会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引起不满,影响公司的团结,这样股权激励不仅起不到应有的积极作用,相反,还会产生消极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其公司价值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公司高管持股比例越大,公司的价值越低。(2)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均匀的股权激励分布结构与公司价值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司内部,各激励对象之间所获得股权激励数量差距越大,公司的价值越高。

(二)政策建议 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完善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不断完善有关股权激励方面的法律法规,将股权激励募集资金纳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范畴;修订《证券法》和《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股权激励发行及股份来源方面的相关规定,使其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股权激励发行及股份来源方面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完善会计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的确定,等待期如何界定及分摊给予明确的规范和解释。(2)处理好各激励对象间所获激励数量的关系。在充分了解公司自身特点的条件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符合本公司的激励方案,以提高公司经营者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的价值。(3)制定切实符合本公司实际的股权激励方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适当地扩大股权激励在总股本中的比例,提高股权激励在公司中的影响力;选择其他的激励方式或者多个方式的组合,让股权激励起到更好的作用;适当地增加股权激励的人数,让公司的其他高管、监事、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和有特殊贡献人员都能得到股权激励,以此来提高工作热情,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程隆云、岳春苗:《上市公司高管层股权激励绩效的实证分析》,《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年第6期。

[2]何凡:《高管层激励股权分布结构及其成因——中国上市公司实证分析》,《当代经济科学》2008年第6期。

[3]黄蕾:《公司高管人员现金薪酬的实证分析——基于股权激励、市场风险与股权性质的影响》,《兰州学刊》2011年第5期。

[4]李冬梅、陶萍:《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工程管理报》2011年第3期。

[5]李维安、李汉军:《股权结构、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来自民营上市公司的证据》,《南开管理评论》2006年第5期。

[6]游春:《股权激励、董事会、TMT 团队与经营绩效——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管理评论》2010年第9期。

[7]周璐:《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实证分析》,《知识经济》2006年第5期。

[8]Jensen ,Michael C. and William H. 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76.

[9]Loder and Martin. Executive Stock Ownership and Performance: Tracking Faint Tranc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7.

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

(一)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

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管理当局除有固定的薪金外,还会得到奖金甚至股权与期权,这些利益获得的多少和企业经营的好坏有很大关系,而股东来判断企业经营的好坏,主要是根据管理当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所以管理当局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

2.上市公司筹资的需要。公司上市主要目的是是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筹集大量资金。《公司法》规定,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为了达到上市目的,公司便会进行盈余管理,从而提高盈利指标,最终获得上市资格。同时公司上市后为了获得配股资格,往往通过关联交易等盈余管理行为来调整净资产收益率,这样才能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超过10%,从而达到配股的目的。

3.节约税收等费用。所得税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比较明显的动因。税收优惠较多,同时公司管理人员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使用上具有一定的选择权,如折旧计算方法——年限平均法与加速折旧法的选择,这就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企业为了“合理避税”,通常会进行盈余管理,降低报告净收益。

4.债务安排方面的考虑。债权人会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会在贷款合同中制订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如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限制。企业管理人员通常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这样才能避免产生违约行为。此外,如果使用某种会计方法很可能会发生违约行为,企业管理当局就可能会变更会计方法,以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5.降低政治成本。政治成本是指当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时,就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宣传,如烟草行业,石油行业等垄断性公司,其财务报告显示盈利水平较高时,就会引起消费者或媒体的注意。政府部门就可能会对起征收更多的税收或施加更为严格的管制,使其面临更大的政治成本。为了避免发生政治成本,企业管理人员往往会尽量降低报告盈余,以“非暴利”的良好形象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6.规避经营风险。由于人们对风险存在恐惧和厌恶心理,如果企业盈余不稳定,变化较大,会给人一种不稳健的感觉,这种类型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就会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而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让投资者相信企业经营很稳健,就会进行盈余管理,使企业利润变得平稳。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

1.利用减值准备调节盈余。通常情况下,部分上市公司在业绩较差时少提准备可以“润色”业绩,有的则在经营较好时多提准备,以便为随后的会计期间做好“业绩储备”,致使八项计提以其“灵活性”和“随意性”成为许多上市公司随心所欲的盈余管理手段。当然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通过计提巨额资产减值使本年度一次亏足,为今后年度的巨额冲回打下基础,以达到保牌、摘帽、实现盈利的目的。年报显示,尽管多数此类公司实现盈利,但主要业务和财务状况出现根本好转的为数不多,大多数公司是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来操纵利润,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2.会计政策、方法的选择与变更。会计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这是会计准则一致性的要求。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许多上市公司经常通过会计政策、方法的选择与变更获得额外会计收益,原因是其选择、变更成本太低,变更程序太容易。这不仅会助长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方法上的随意性,客观上还会鼓励其将会计政策的 选择与变更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

3、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是由于某种偶然的原因而获得的,因而具有短暂性和临时性,对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而言,它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应该较小。但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很多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甚微出现巨额亏损,却依靠一些偶发性的非经常性损益摆脱了亏损的困境,这得益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功劳。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有:出售资产、转让股权、资产置换、税收减免、资产重组、利息减免、政府补贴等。

4、利用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通过改变合并报表范围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将原来列在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通过整体出售或者减持股份的方式,排除在当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外;二是将原来不属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采用增加股权投资比例的方式纳入当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三是当年度收购一家新企业使其成为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规范盈余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第一,需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对于同一会计事项,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授意会计人员选择某些方法,因此,要减少会计方法的可选择范围。

第二,加快制定新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企业会出现许多新的业务,而会计核算就会出现与现实规范不适应的情况。因此,需要加快制定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适应新情况。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完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行为之所以比较普遍,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没有完全放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投资者、监管部门及社会大众不易发现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为了准确及时监管上市公司的动态,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电子信息披露系统,缩短信息披露时间,同时,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监管,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公司要严厉处罚。

(三)加强管理当局的职业道德建设

上市公司与市值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 资本结构 企业价值最大化

资本结构是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即:资本结构既包括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还包括两种资本的内部结构和构成,即股权资本结构和债务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指,为了提高公司价值、为了最大化创造和分享剩余收入,为了在公司全体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而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形成的互相制衡控制或影响企业重大决策的一系列的契约安排。

一、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关系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理论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二者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资本结构决策是企业融资决策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决定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及各种融资方式所占比例,从而影响股东、债权人、经理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对企业控制的程度。当引入信息不对称后,不同的资本结构设计影响了公司的治理成本,导致不同的公司业绩。因此,可以通过资本结构的调整与变动,来控制经理人对公司利益的侵占,控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侵占。所以,有什么样的资本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机制,资本结构的合理确定是公司有效治理的基础,资本结构、融资策略决定治理结构的模式。

在选择资本结构时,必须事先考虑某种特定的资本结构对企业权力分配的影响是怎么样的。换言之,从决策机制上看,我们往往是根据设定所需要的权力分配结构,反过来考察这样的权力分配结构应建立在什么样的资本结构上。因为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会造成不同的资本结构选择。如果股权适当分散,董事会与高管人员分离且各行其职,监事会真正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那么公司就能选择恰当的融资策略,在不增加破产危机的前提下,很好地运用财务杠杆,使包括股权成本、债务成本在内的总成本最小,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二、按照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调整资本结构

客观上讲,上市公司存在一个最佳的资本结构,管理者需要对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比例进行调整,使之达到资本成本与风险的最优或次优配置,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价值。财务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只要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大于银行贷款利率或债券利率,充分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就能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大大提高,从而提高公司价值。

我国上市公司整体上的债务负担很轻,上市公司进行负债经营的空间比较大。而且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信普遍较高,能够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向银行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同时,目前银行的贷款利率和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利率都较低,上市公司应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加大从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力度。提高企业财务杠杆,从而提高企业价值。

1、优化股权结构。由于大多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在监控动力和效率较为低下的国有股股东手中,所以优化股权结构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提高国有股股东监控效率问题。在众多方案中,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呼声较高。

国有股比重与公司治理效率以及企业负债水平是负相关的,同时流通股比例与公司负债水平及公司绩效也呈负相关的关系。因此,如果简单地将国有股全部转化为流通股,单纯为减持而减持,不但造成国有资产非理性的流失,更是没有达到其减持的目的。而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法人股同公司治理绩效呈正向关系,因此可以将国有股部分股权转化成为社会法人股。国有法人股转为社会法人股,这是目前和以后国有股减持最大的方向。

2、优化债权结构。债权的集中度不仅决定了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和效率,而且决定了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和结果。债权集中度是指企业债权融资的数量及分布状况,即债权人的数量以及各个债权人持有的债权份额。债权的集中度决定了债权人集体行动的效率。

我国上市公司债务结构负债比例过高,由于短期负债的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造成债权人治理机制的缺失。为了让债权人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上市公司必须合理安排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比例,目前的措施之一就是鼓励企业相对提高长期负债的使用比例。

三、完善外部公司治理

1、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是公司治理不规范的制度性因素。完善的资本市场为股东和债权人提供了选择的多样性。这样,就形成了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完成投资者之间的控制权适当分配和剩余索取权的配置,形成投资者之间共同的利益目标。

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也是平衡债权约束和股权约束,形成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本文认为完善资本市场特别是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建立通畅的融资渠道和合理的融资机制,是改善公司治理最根本的措施之一。应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适时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债务硬约束替代股权软约束,从而减轻“内部人控制”,提高上市公司的价值;另外,要降低企业债券的上市标准,适当降低投资企业债券的税收和市场交易成本,鼓励企业使用债券融资。

2、完善经理人市场。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不仅要进行有效激励,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约束、监督。经理人市场发达就意味着有更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参与竞争,这将给上市公司管理层造成压力,对企业经理人形成强有力的行为约束,促使其更好、更努力、更规范地工作。因而应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通过市场对经理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和压力,形成股东和经理人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相互制衡的利益关系,最终完成在投资者和经理人之间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合理配置,使经理人真正关注企业业绩和股东权益,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只是“在其职,谋其利”。

四、完善相关法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措施与规定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事前预防手段与措施,如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知情权等;二类是事后救济手段与措施;三类是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规定的相关制度,这些制度不是专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而设,但也可以为中小股东权益提供相应的保护 。我国需要建立健全以下两种较为重要的关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措施。

在董事、监事的选举过程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可以选择把其持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个或分散选举数人,其优点是更有利于中小股东将代表其利益的人选选入董事会或监事会。在第一大控股股东拥有绝对控股权时,这种制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另外一种需要完善的制度是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这是指当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该事项行使表决权的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权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从而为中小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

五、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要尽快地制定科学、规范的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中介行为,要求上市公司依照法律和有关的规定以相关的方式准确、及时、有效地向投资者公开与证券有关的各种信息。

一是要有科学可靠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目标、主要股份的所有权和投票权、董事和主要执行官员以及他们的报酬、重要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与雇员及其它利害人员有关的重要问题、治理结构政策等。

二是应根据高质量会计标准来制定上市企业披露及审计标准。提高会计准则质量,限制公司盈余管理空间的同时,推进有关的制度建设。年度审计应由独立审计师进行,信息传播渠道应当使全部投资者公正、及时、费用合理地获得有关信息。

参考文献

1、王克寰,《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影响的分析》,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