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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监督专项整治

财会监督专项整治

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范文第1篇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监督管理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成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成华区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1.进一步规范内部财政执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成华区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执法中严格按财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范文第2篇

一、丹江口市财政监督的主要作法

在2005年、2008年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先后提出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新机制,全面实施推广“财政大监督”的整体思路和要求后,丹江口市财政系统,主动争取上级部门指导,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从营建财政监督、监控、监督机制入手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积累了一些监督经验。其主要实践方法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实施建立“财政大监督”意义

财政监督新体制建立,为完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内涵,为的近年来,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围绕实施“大监督”理念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首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计制度,广泛宣传财政大监督理念,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宣传贯彻财政部58令和69号令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精神,增强财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企业管理人员的财政监督意识,从公众认识层面营造财政大监督环境。

(二)创新计划体系,统一下达监督检查计划

一是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二是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三是重视和不断完善机制建设,明确财政局业务管理机构作为行使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形成财政内部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配合财政监督局开展专项或者突击性检查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制度、建立联络员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近年来,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其他财政项目资金不断向镇、村倾斜,丹江口财政局针对财政职能下行、工作面广、监督难度大的特点,2013年制定实施了专职乡镇财政监督员制度,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监督,在20个乡镇财政所成立了财政监督检查组,财政所负责人任组长,挑选2-3名政治业务素质高的财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负责本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其重大情况可直接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传递。

2013年以来,丹江口财政局还先后出台《丹江口市基层财政所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丹江口市关于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乡镇财政所单位财务收支实施监管的通知》、《丹江口市2015年财政监督计划的通知》和《丹江口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形成了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财政监督检查管理的制度体系框架。

(四)强化综合协调方式,形成监管合力

在“财政大监督”理念下,丹江口市财监局在省、市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2014年“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由多部门参战,财政监督局制定方案、规定政策和具体要求,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计345家,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一甑别核实,分析剖析,研究处理、督促整改,从而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同时对违反财经法纪,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起了一定得遏制和震慑作用,充分展示了牵头组织的综合能力和效果。

(五)健全专项监督机制,强化整改功能

督导业务管理机构每年安排至少2项专项资金检查,并要求各业务管理机构,按照归口服务部门不低于30%检查面和专项资金按项目不低于20%检查面安排监督检查计划,实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一个漏斗”对外监督模式。从日前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要求复核的检查报告情况看,程序操作规范、检查认真效果好。对查出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保障了各项民生资金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不足

丹江口市财政监督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关怀指导和市财政局党组领导下,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扎实开展了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推进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等,可以说,随着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初期破题,阶段性的推进,日常性的实施,目前全局性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与日常性监督的运行规则逐步建立,以监督检查局为主体,财政内部业务部门互动配合的监督工作体系初步形成;由财政监督机构、市纪委、监察、审计、税务等机关联动执法检查机制相继健全,逐步改变了过去监督工作由财政专职机构一家独挑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从而显现和放大了财政监管的综合效应。但是,大监督工作作为新的课题,总体还处于探索阶段,财监局作为专职检查机构与财政局业务科室之间的日常监督,还没有完全能体现财政“大监督”的功能,在工作方式、检查流程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专职财政监督检查机制有待提升

一方面财政部门内设监督机构缺位。我市2007年撤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设立财政监督检查局,核定人员编制6人,隶属财政局管理,由于人员少,专项突击检查多,导致监督职能缺位。另一方面是单位主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当前在结合全省开展7+1专项整治和巡视工作中暴露出问题依然很突出,如曝光的个别单位依靠行政审批权限,变相套取财政专项资金,“虚开冒领”、“暗箱操作招投标”等现象。主要是放松和忽视了的监督管理。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大部分针对的都是事后监督,同级部门之间的资金监管相对较弱。

(二)处罚措施须待强化

检查中存在多种关系干预的情况下,其处罚措施严重不力,很难到位。监督检查主要以规范为主,介入程度低使处罚缺乏其真正的威慑力,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和社会效益作用显得十分有限。

(三)社会公众监督工作薄弱

由于财政法规的指导性、专业性,特别是财政信息披露方面的原因,群众知情范围受限、介入程度低,使之监督乏力甚至缺位,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创新的设想

加强财政监督是确保经济健康稳定有序运行的规律性要求,是财政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责任和职能,在当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的势态下,对于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职能的发挥和财政客观调控目标的实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到基层地方财政,更是直接面向区域内经济主体和项目主体,同时兼有投入管理、监督检查等多重职能,主导着一方经济运行的走向和效益。财政监督作为确保财政绩效的重要手段,不仅不能偏废,而且只能不断强化,使客观调控和微观监控结合起来。基层财政的监督必须立足于制度、机制创新,面向社会,立足社会构建起真正意义的“全员参与”的区域性监督体系和网络,全面实施有效监控。

(一)分层建立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功能

一是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专业监督队伍。财政监督工作从财政工作中剥离出来,专司监督职能,对专职监督人员提出很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要求。首先要以监督检查局为主体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使之懂业务、敢监督、能战斗,做好财政工作的卫士。其次,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监督检查组人员的培养和锻炼,稳定人员,形成城乡主动、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二是建立局域内统一协调的监督体系。财政监督有其自身的工作特点,但从财政工作的整体要求,财政专职机构的监督检查局应该也必须主动与财政各业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按照“监督就有管理、管理必有监督”的要求,在财政内部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内部监督治理机制,主动设立落实财税政策,维护财经法规,维护经济运行秩序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建立面向社会的财政监督网络。一方面加强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中心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一方面按网络化的布局要求,特邀或聘请各界热心人士担任财政监督员,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和定期联络机制,进而形成社会全覆盖的财政监督网。

(二)健全财政监督的工作机制

一是确立财政监督机构在整个财政投资,经济运行过程中实施监督的主体地位。作为专司监督的职能机构,财政监督检查局要扮演好“总导演”的角色,以实施有效监管为已任,以区域经济活动为“舞台”,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焦点,民生工程等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财政监督的牵头单位,积极做好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一个漏斗”对外、向下的监督检查,领衔做好区域内各项财政监管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监督工作方式。财政监督是经常性的工作,贯穿到财政、经济运行的全过程,应结合制度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在国家财税法规的大框架下,基层财政监督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有关财政资金使用、财政预决算、财政投资事前审议、事中跟踪、事后监督制度,制定日常检查、定期抽查、突击检查、集中统一普查等工作制度,形成制度体系,使监督科学化、精细化,使检查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计划性、系统性,保持常备不懈的态势。

三是强化基层财政监督的功能,下移监督职能。随着近些年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民生工程的动工实施,大量财政支出资金逐步下移倾斜到镇、村,客观要求财政监督职能下移到乡镇财政,以就近监督。

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范文第3篇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整合职能,积极探索财政“大监督”机制。按照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全面推进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专职机构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为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提供全方位保障。二是把专职机构与财政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职能整合,财监办4名专职人员派驻局主要业务股室,具体经办预算拨款、非税收入征管、行政事业财务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对财政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分配、拨付、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核算中心和非税局设立业务稽核岗位,县局建立乡镇财政业务稽核制度,财政检查归口财监办统一组织,局属各部门、各股室配合实施,形成了多方联动、通力协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体系。三是专职机构及时了解全局系统监督职能的运作进展,掌握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主动沟通,督促指导,通过查前上门培训辅导、查中派员全程参与、查后提供政策指导、检查成果共享利用等,协助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加强对检查质量风险的控制,财政“大监督”机制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二)服务管理,着力强化财政日常监督职责。把加强财政管理和强化财经监督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提升财监工作整体效应。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监督审查。完善“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预算,严格了预算约束。二是对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建立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县级报帐制度,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专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财监、审计提前介入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四是健全专用票据核销制度。对财政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报查核销、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非税收入的足额缴交,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的源头。

(三)关注热点,认真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近两年,我们重点围惠农强农、社会保障、抗震救灾、扩大内需等涉及民生的热点政策,开展专项检查,取得了一些实效。

一是开展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考核检查。年初,结合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对乡镇财政及其所属会计主体单位执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的稽核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乡镇财政规范运行。

二是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都对乡镇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乡村转移支付、教育“两免一补”、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惠农补贴方式改革启动后,派出工作组,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

三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每年重点对2至3户企事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支出票据不规范以及无证证上岗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去年,对Xx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存在基金缴存范围偏窄,财政补贴与个人缴交部分没有实现同步划转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检查建议,通过政府研究,实现了住房补贴随工资发放,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对Xx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

四是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去年7至10月期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2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5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去年后半年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15%,做到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措施四到位。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调整充实了组织领导机构,下发了工作安排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回头看”和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近期,抽调6人组成重点检查组,对20个重点部门实施重点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把握主线,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督查。5.12地震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一是加强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及时转发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实行“三归口”(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做到“五统一”(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两年来,先后12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资金分配使用、补助政策落实、重建维修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突破难点,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的有效途径。**年,我县政府出台了《Xx财政支出跟踪问效实施办法》,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范围、绩效评价程序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作出了规定。财监办制定了《Xx财政支出跟踪问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2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具体细化为26个共性指标和4个个性指标,并制作《Xx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Xx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建立起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督评价的基本制度

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年,财监办选择了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督检查,涉及内容包括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城区三期拆迁改造、东西河道治理、工业集中区建设、金徽大道建设等项目,同时对项目涉及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年11月,从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抽调6人,组成2个联合工作组,由财监办牵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监督检查,内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县列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关口前移,大力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和源头治理工作。

在财政内部监督方面,我们把对外专项检查和对内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前移监督关口。一是成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印发《全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3个方面做出了19条具体规定,作为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上水平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Xx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财政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按业务分类归口,确定具体实施部门和股室,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强化执法责任。三是健全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印制《财政局机关制度汇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保证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四是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日常监管。对财政所职工工资、差旅费、接待费、修缮费和购置费等支出项目,实行专项审批核销办法,有效规范了财政所内部财务开支行为。五是实行局领导包抓落实制度。加强局属单位和内部业务股室的监督稽核工作,促进了县乡财政规范运行。

在财政源头治理方面,我们按照县委、政府《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分配的工作项目、任务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不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巩固部门预算试点成果,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了政府非税收入监管力度。去年以来,财监办配合非税局,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资金缴存情况进行了两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督促入库非税收入208.56万元。三是强化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业务稽核员,试行“柜组式核算,流水线作业”新模式,去年以来,退回不规范会计凭证289张,金额达168.5万元,制止和纠正超标报销302笔,涉及金额82.51万元。我们还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发票稽查,对建筑按行业实行就地结算缴交税款,清查大头小尾发票,补缴税款12.5万元,从源头上遏制了单位违纪行为。四是扩展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分散采购的有机结合。

(七)通力协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督查调研工作。一是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国土整治专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二是认真办理群众和代表建议,近两年,我们受理的群众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有关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的有关事宜。我们针对不同问题,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办理规则,逐件逐代表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各类财政债务、干部拖欠公款、单位银行账户、财政津贴补贴、公务用车和通讯工具、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等专项清理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夯实了基础资料。四是针对财务信息失真、财经秩序松弛的现状,创新会计继续教育方式,把财经法规培训加入了继续教育,提高了全县上下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回顾近两年的财政监督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首要前提;加强制度创新,改革监督方法是搞好财监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是搞好财监工作内在要求;健全财监机构,强化队伍素质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监督与管理紧密融合,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实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发展方向。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与形势的发展和市局的要求还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公共财政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滋生“小金库”的土壤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监机构队伍建设滞后,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落后,存在着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四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制约,监督职责的范围和内容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对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的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盲区,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范围还没有适应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广泛性、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加以改进和克服。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今后,我县要紧紧围绕市县财政、监督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构建财政大监督长效机制的政策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适应加快建立县级公共财政建设的总体目标,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专项检查,严格执法护法,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促进依法理财和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履行《Xx省财政监督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执法程序和方法,找准切入点,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水平。

二是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配合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对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票据、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改革稳步推进。结合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以及重点项目资金的分配情况实施日常监督,进行资金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建立对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选择同深化财政改革及财政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内部监督职能。完善乡镇财政业务稽核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运行秩序。加强财政内部纪检监察工作,狠抓源头治理,预防财政内部发生违纪问题。

五是抓好财政改革措施的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及时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

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范文第4篇

根据《__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下发__市财政系统2015年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四月下旬至五月底对全区23个财政所基本户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从中发现管理中的某些薄弱环节,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和保证了财政干部的安全。

(一)配合区纪检监察、人事劳动部门对全区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进行了检查。

(二)配合区政府对__镇片区内的区属重点工程项目账务进行了核对。

(三)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开展了专项检查。

为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工作职责,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省、市要求和统一部署,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了今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常务副区长__同志到会作了讲话并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区涉农资金重点检查检查工作顺利通过省检查组的督查,对督查组督查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圆满完成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

(一)开展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技能,为使财政监督干部全部熟悉、掌握监督检查技能,组织学习了《__省财政监督条例》、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政法规和财政改革的内容,并利用网上有关财政监督信息进行学习。

(二)坚持依法行政。根据《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制定了包括检查通知书、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检查结论、处理处罚决定等一整套规范的检查格式,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书回执制度、书面反馈制度、底稿一事一签制度等程序执行。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走到哪里,就把严格执法、扎实工作、以理服人的作风带到哪里,使财政监督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理解和认可。

总结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事前、事中监督还做得不够,对新时期围绕财政改革如何做好财政监督工作深层次问题研究不深不透、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弥补和克服。

(一)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行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和城市建设行业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蓄意会计造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偷逃税款,私设“小金库”等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范文第5篇

一、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财政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大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源头治理,促进了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力推动了全市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19.82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04.01亿元,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47.14亿元。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41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7.6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94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181亿元,2006年至2012年,全市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支出合计53.11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57.46亿元;文化体育支出11.01亿元;2012年全市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达6.45亿元。2009到2011三年,中央和省级安排涉农资金就达91.2亿无,涉及专项项目达124项。

(一)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党组每年年初都要专题研究部署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财政纪检监察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召开一次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先后出台了《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市财政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市财政局落实警示戒免工作实施办法》、《市财政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办法》等文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科室责任人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财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自2011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开展权力搜索、职责定位、规范流程等工作。按照登记权力事项、整改完善程序制度、检查督促落实三个阶段,将财政部门各科室、各岗位的权力事项、权力来源、权力范围进行清理登记。针对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环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直观流程,在财政门户网站或其他公共场所公开,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人民群众监督。截止目前,已修定完善了《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市财政局工作规则(试行)》、各科室的工作规则及运行流程图等,财政权力运行得以进一步公开透明。

(三)财政专项治理工作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中央、省工作要求,从2011年始,连续3年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市、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共有2348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这次专项治理,在自查阶段,通过自查发现“小金库”112个,涉及金额1600万元。在重点检查阶段,发现“小金库”48个,涉及资金1020余万元,查处财政违纪违规资金3210万元,查补财政收入2617万元,纠正财政违纪违规资金3006万元。受理并核查举报9件,均全部做到了认真调查处理。此项工作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获得全省特色工作奖励。

二是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在市政府领导下,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对2009-2011年中、省、市三级财政,共安排的强农惠农专项124项、涉及资金118亿余元开展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150件,涉及资金22177万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相关处理。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全市《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政府贷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管理办法》,建立了专项补助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制度,对大额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初步开展了风险评估。

三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检查。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物质采购和资金管理的清理治理,全市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对市属及县属总投资在3000-50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对物质采购和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开展了全面排查,并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下达了整改意见。

四是开展厉行节约治理工作。出台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厉行节约限额标准,修定出台了新的差旅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措施,有效控制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四)财政源头防腐工作大力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了市级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量化评分方案,规范部门预算业务流程,增强了预算“刚性”,不断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

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成了市级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管信息系统、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现金管理办法,有效推动公务卡结算制度和市级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效率和监管能力。

三是深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启动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对接工作,完成了对14个县、区(市)财政部门、改革试点单位和银行的培训工作。此外,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农村基层财政管理改革以及财政纪检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全市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惑

(一)财政资金量大面广,财政监督人少势弱

巨额财政资金广泛分配到全市14个县(市、区)200多个乡镇2000多个村750余万人,点多面广,流向分散,环节众多,给资金安全使用带来隐患。但是至目前,全市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监督检查机构15个,专门从事财政监督检查的在岗人员只有49人。财政监督人少事多,并且重收支轻监管、重对外轻对内、重事后轻事前、重检查轻处理的“四重四轻”现象较为明显,“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给违纪违法行为铺垫温床。少数单位负责人或财经工作人员法纪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拒腐防变能力低。严重影响了对财政资源分配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监督力度。

(二)预算单位财务基础较差,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不力

由于财政部门所担负的任务日益繁重,财政干部人力不足,加之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收支轻管理等原因,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单位的财务情况的指导、督查不够,对财政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适之较软,使得单位财务存在许多问题,部门会计基础工作亟待加强。

(三)一些领域和一些重点岗位案件易发多发,风险防范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一是“小金库”现象仍然突出。自2011年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以来,共发现“小金库”达188个,涉及资金3500人余万元,责任追究了77人。在今年开展的环境建设年活动中,通过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以及非税收入情况的专项检查,仍然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二是财政部门一些岗位权力较为集中。比如政府采购、单位出纳以及预算编制执行等岗位,致使政府采购领域案件易发多发。三是财政干部利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现象比较严重。2005年来,全市共有97名财政干部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违纪违规,其中8名财政干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并走上了犯罪道路。

(四)财政系统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强

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的职能是行政执法,需要有金融、财务、管理、工程、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履行职责,而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具备这方面知识的人才比较少,培训也是注重文件法律条例和办案方式方法的的学习,多数专(兼)职干部业务工作能力跟不上新形势行政监察任务的需要。随着国家“民生财政”框架的构建,资金流向越来越广,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很多同志不知从何下手,不能履行好综合行政执法监察职能,提出针对性强的监察建议,赢得监察权威。

三、加强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如何让各类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流通,已成为新形势下财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各类资金安排是否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各级财政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否符合程序,财政政务是否公开,转移支付是否公平公正,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行政审批、财政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等等,都将考验着财政纪检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围绕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着力推进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步伐科学迈进。

(一)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一是构建良好的廉政教育机制。着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各业务科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宣教工作新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财政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以及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牢记道德规范,遵守法律条文,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和浩然正气的精神状态。二是切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抓手,大力促进财政部门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上廉政党课、廉政承诺、警示教育,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切实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营造起一种“崇尚廉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崭新社会风尚,构建人人思廉、个个保廉的良好环境。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以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等形式深化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的宣讲,开展“以案论纪、廉洁自律”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近几年财政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切实发挥震慑效应。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读廉政丛书活动,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评选交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真正达到思想上立位、行动上自律。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障财政发展大局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内设科室各司其职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继续推行党政一把手与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内设机构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单位警戒制。着力制定财政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做到违纪对号入座,追究责任不流于形式。进一步修订警示谈话、用人失察追究、通报批评制度,增强防范能力。建立中层以上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廉政档案和考核机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杜绝“中梗阻”现象。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各类案件查处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分析案件事实,重点查处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并在系统内通报,达到震慑教育和典型引路目的。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自律、行政审批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确保各项政令畅通。二是强化重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加强对“民生工程”、“三农”、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以及工程、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以及工程性建设领域和新增中央投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财政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强化专项资金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廉租房建设、抗灾救灾补助资金、收入分配等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切实加强财政系统内部政策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会计管理和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预算法》、《会计法》的顺利实施,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实施专项检查,强化财政源头治理

一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抓好公务卡改革试点,深化政府非税收入大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财政补贴等制度。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政府行为的建章立制。二是健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管理,切实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违纪行为,并健全长效机制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杜绝“小金库”的衍生。四是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大力节俭压缩一般性支出“零增长”,切实把好关口,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的管理。切实规范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行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新规定的落实力度。五是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开展财政权力梳理,完善科学的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和监控机制,切实规范财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缩短工作流程,强化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