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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

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

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 安全防患

火灾隐患的发生是由于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法律法规造成的,其造成后果具体为如下三种:(1)增加火灾的发生的机率,如不正确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相关危险物品没有按照规定储存,采用明火、用气、用火等作业操作均会导致火灾隐患的出现[1]。(2)火灾导致人身财产受到威胁。建筑结构防火、建筑防火分隔以及防烟排烟等设施造成破坏失去其应有的作用,安全出口通道受到堵无通畅,消防器材功能被破坏时均有可能导致火灾隐患;(3)在火灾发生时会影响救援行动。如出事单位中缺乏消防用水,消防栓、消防电梯及水泵接合器不正确的使用及运作均可能导致安全隐患出现。

1高层建筑消防的特点

为了让高层建筑达到功能健全的效果,建筑工程方面的机械设备数量繁多。比如排风机系统、电梯、空调机组、供水发电组等也是属于大型的耗电量大的设备。首先能源负荷大其次线路长,导致不便于维护及保养、安全系数降低,增加事故发生的频率。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及个性化,电气化机械设备也随之增多。比如娱乐场所KTV的灯光及音响等,如果其质量差,设计与安装时没有严格把关,再加上不做定期性的维护保养,导致电气设备线路老化快,都可能引发电器火灾。客户追求更加美观的装饰,高层建筑常常多次装修,为了达到效果,普遍多使用易燃材料,比如木板、布帘、木架等,一旦失火此类材料会带来很多有毒有害气体,例如氰氯化物及一氧化碳等可能严重危及生命的气体。再加上在装修时忽略隐蔽工程的处理,对易燃类材料没做防火有效的防火处理;而且对电气线路没有进行安全保护,施工完毕后楼管人员很难留意此类隐患,时间逐渐久了极其容易引发火灾。

2高层建筑消防存在的主要安全防患及成因

在很多高层的建筑当中,居民住宅、饭店宾馆、大型商场及写字楼占的比列较高。特别是对于现代化的饭店宾馆,因为功能繁杂、建筑标准高,店内大量使用各种先进且耗电量大的设备,加上内部都用易燃材料来装修,以致埋伏了很多的消防隐患。各种制冷设备、给排水系统、厨房电设备、电梯设备、客房电器、等都是属于耗电量大的设备,通常供电线路繁琐便容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国内很多高层民宅的电容量一般是每平方米10~50W,而很多高级宾馆的电容量高达每平方米。若此类大型建筑在设备使用时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可能引发火灾[3]。另外,在高层建筑人口密度大的多方,不利于流动疏散,对建筑结构不熟悉,若出现火灾的时候,极易导致人们惶恐和惊慌,人们会汇聚于楼梯以致安全出口遭到堵塞。火灾时,电梯易发生故障而被禁止使用。以免火源不断扩大,火灾时大楼内的电源一般都会被断开[4]。如果大火得不到及时扑救,产生的浓烟会由窗口渗入以致被困人员吸入太多浓烟而感到不适或甚至窒息。同样楼梯和电梯间也会被浓烟所影响,逃生通道被堵塞,进而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3建筑火灾的发展过程与消防

建筑火灾,即建筑范围内其中一个空间燃烧起火,进一步蔓延拓展至其他防火区域乃至全栋建筑的火灾。火灾处于其中的一个建筑空间或者其中一个防火区域时,可燃物于某区刚着火,因此火源面积较小,这时候建筑空间比火源空间大,能提供充分的空气,所以火源燃烧范围与空间开阔范围基本相同。不过火源逐步扩大范围时,火焰不但在最开始着火之处燃烧,而且还会在附近可燃物上发生燃烧,而后逐步扩散到墙壁甚至屋顶燃烧,此时说明火灾初期已结束。建筑防火区火灾一般分作三个时间区域,分别是火灾初期、火灾旺盛期及火灾衰减期。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对策略

4.1建筑设计的防火

室内装修防水。根据建筑物的规模、性质,针对建筑物不同的装修部位采用不同的材料能有效。同时室内装修材料应避免使用不燃或难以燃烧的物质,可以有效降低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安全疏散。建筑物出现火灾时,为了避免建筑物里的人员受到火灾、房屋倒塌、烟熏中毒等导致的伤害,火灾出现时应尽快撤离。室内物资财富也应尽快抢救出来,从而避免火灾造成的损失。为此建筑物应尽量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完善,从而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的条件。

4.2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的安全控制

自动灭火系统含有自动灭火装备及联动系统和消防控制等方面。在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后,最先是终止报警区域范围内送风机、空调机运行,对防火阀进行关闭,同时开启报警区域范围内相关的排风机排烟机及防烟管道和垂壁上的排烟阀。确认火灾之后,关闭相关的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同时根据防火分区与疏散次序关闭非消防电源并接通事故疏散指引灯及照明灯;强行让所有电梯停放在底层,除了消防电梯之外,其它所有电梯严禁使用。消防控制部门设置能和空调机房、消防水泵房、电梯机房、值班室、总配电室等可以直接对讲的电话,进行统一命令指挥。还要设置有能向公安消防部进行直接报警的电话上续线,能够向消防部门进行第一时间报警。自动灭火装置收到控制器命令后,马上开启灭火系统,向着火区域喷洒灭火物质以起灭火功能。为了能够确保出现火灾时安全,必须对消防设备进行安全供电。

5 结论

建立良好的消防监控中心或通信指挥中心是实现多种消防技术综合集成的关键一环,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管理和控制.难以保证各类消防系统的有效协同运作。此外,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的快速反应也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轰燃后的大火,一般需要专业的消防队来扑救。他们到达火场的时间越快,就越有利于控制火灾口因此,加强消防通信和指挥系统、提高消防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是增强城市防火安全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郎禄平主编.建筑自动消防工程[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6.01:90-92.

[2]田映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对策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20):120-122.

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范文第2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以10层(含)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公共建筑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整改项目如下:①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通畅率达100%;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成率达100%;③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④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备合格率达100%;⑤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

二、职责和分工

(一)高层建筑竣工后,未经综合验收,特别是其消防设施设备未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交付使用的,由规划建设、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并负责督促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合格;

(二)消防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的,由消防、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其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

(三)侵占公共部位,堵、塞、隔、占疏散通道的,由消防、房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四)消防设备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消防、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其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复;

(五)在屋面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地下车库用途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由规划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六)在高层建筑内擅自改装燃气管道的,由市政园林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七)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八)在高层建筑内的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消防部门负责督促其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工商部门配合落实整改;

(九)自行管理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由自管单位负责,消防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6月15日—7月15日)。由镇政府牵头房管等成员单位进行一次排摸,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将分类的有关信息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改阶段(7月16日—11月6日)。将分类的有关信息分发到高层建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的职能部门。由各自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单位根据消防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在限期内整改合格。镇政府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整改督查工作。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复查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按照整治标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期满未落实整改任务的,将上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联合执法,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逐项逐条地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各类事故隐患

4、验收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复查工作结束后,由市、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以镇长*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华友为办公室主任,联系人为姚洋,联系电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业主(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范文第3篇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根据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关于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政法七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自去年六月以来,我区陆续开展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对全区高层建筑逐栋进行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已验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165栋,其中超过100米高层公共建筑2栋,超过50米高层建筑76栋。三是整治效果比较明显。在摸清全区高层建筑底数的基础上,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每一栋高层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4份,整改火灾隐患300余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件,罚款4万余元,有效地整治了高层建筑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四是宣传教育的手段丰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在所在建筑内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和宣传漫画“三提示”图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五是综合作战的能力增强。区公安消防支队及时启动防消联勤机制,对高层建筑灭火设施、消防车通道及扑救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处置程序,提高了部队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综合作战能力。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设施不到位。城区九十年代的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应设未设、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以及建筑因后期改变使用功能而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建筑虽然按要求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甚至无人管理,致使设施残缺不全、无法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部分高层建筑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满庭芳小区B栋等三栋高层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难,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落实难。在全区高层建筑中,部分高层建筑由于属于多业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维修资金难以落实,同时,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无统一的管理人员,导致小区内消防管理滞后,消防设施无法及时保养,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四是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对高层建筑本身潜在的隐患认识不足,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五是高层建筑周围环境不利于灭火工作有序进行。有的高层建筑四周空地平时停靠车辆多,摆摊设点多;有的周围栏杆、高空电线多,还有的乱搭乱建临时设施,导致火灾扑救时消防车辆无法靠近消防水源处,登高消防车辆无法向起火建筑停靠和操作。六是相关部门参与不主动。少数部门未充分领会新《消防法》中“部门依法监管”的深刻含义,不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同时,高层建筑具有结构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非常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今年“1?2”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2?9”央视新址主楼的配楼发生的特大火灾就是典型的例子。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书记5月18日在全市政法稳定工作汇报会上交办的政法七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市委、市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的工作。7月24日上午,市政府又召集全市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作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为此,区政府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明确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利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专项行动。因此,我区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凡是我区涉及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五落实”(时间、地点、措施、责任人员、经费),强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增添举措,健全机制,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在预防、关键在落实责任。因此,全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防范重于救灾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灭火救援与整治火灾隐患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举措,健全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的能力。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十分重要,都要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政府统一领导,要求我们各有关镇(街)在这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要真正统一起来、领导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镇(街)领导尤其是在座各位分管领导,一定要牵头整治、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全部消除。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系统行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今天参会的区级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地执行好、实施好。

(二)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上下功夫。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区公安消防支队前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对整改难度小的一些隐患也进行了整改。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要强化整改举措、切实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区政府对全区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一一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下一步,各责任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对产权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的建筑,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督促其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对多产权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建筑、历史年代久远的建筑,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建设等部门负责落实牵头单位,落实整改经费,实施整改;对室外供水管网及室外消火栓存在问题的,水务部门要协调自来水公司加以解决。二是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设在高层建筑内,违反强制性规范设置的歌舞娱乐、休闲保健、游艺场所和工厂作坊、仓库、网吧等存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实施关停。要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三)要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有效预防火灾、减轻伤亡的关键环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内,每栋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都要组织一次灭火逃生演习,使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要在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上下功夫。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其实就是消防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正规化,就是用统一的、规范的模式对单位实施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以达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主防范的目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强力推进,大力实施,使我区每一栋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都规范有序,每一个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都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着力形成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自我整改、自我完善的机制,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的火灾防范能力。

(五)要在加强消防保障和救援工作上下功夫。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保障需要,确保安全”的原则,专题研究,认真解决,有针对性地配置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器材装备,建立与高层建筑发展相适应的消防装备体系,不断加大对高层建筑救援装备器材、防火监督设备配置及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的力度。消防支队要在年前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建筑的三维灭火救援预案,特别是对50米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要逐月制订动态的灭火救援预案,不断强化对本区域内情况的“六熟悉”,并逐一进行熟悉和实战演练。要按照社区、小区、单体建筑三个层次,逐一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战术训练,深入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例研究、教学研讨,并成立专家组,强化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有效增强处置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持久战役,需要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督促检查,确保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高层建筑消防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督查、情况上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落实专门人员,制订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实施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形成联动机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在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间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推诿扯皮,要形成合力,形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预定工作目标的实现。区公安消防支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修订和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水平。区国土房管局对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国土房管证,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公房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建委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消防规范标准,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高层建筑,严禁投入使用;加强对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依法惩处,对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否则一律不得批准其开发或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区规划局要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作为规划审查的重点要素,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负责查清高层建筑周边违法建筑,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除,确保规划消防车通道的落实。区水务局要指导自来水公司维护高层建筑公共供水基础设施,确保应急水源供应和供水设施完好。区市政园林委要会同公安交警、消防等管理部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区安监局要将各单位、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内容,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积极进行协调和监督。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作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范文第4篇

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外墙保温材料及装修情况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 区火灾形势稳定,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为重点,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二、组织机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的组织和协调。

三、时间安排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四、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2.易燃易爆单位;

3.三合一场所;

4.高层建筑;

5.大型地下空间场所;

6.建筑工地。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重点排查:

1.违章建筑治理情况。建筑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或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清理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广告牌匾。

2.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产品整治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否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情况,否时刻保持完整好用。

3.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已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否落实了整改资金,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完备的消防安保措施。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进行立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

4.公众聚集场所可燃材料装修整治情况。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专项治理工作,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顶棚、墙面、地面等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5.建设工程外墙外保温系统消防安全情况。外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认真履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 〕46号)要求;否在建设工程外保温系统设计、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我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规程》

(三)排查治理方式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

1.火灾隐患全面排查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的基础上,突出专项整治重点。一是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要进行彻底整治,严处;二是对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突出整治效果;三是层层督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期整改销案。

2.坚持消防监督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要联合公安户政、法制、经文保、治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确保整治行动效果。

3.把查内部责任与查社会单位责任相结合。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全面检查社会单位的同时,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开展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点验,严格执法程序。

4.排查方式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的同时,要逐级成立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遗留隐患问题、不遗漏隐患单位。

5.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国庆消防安保、广州亚运会消防安保和圣诞节、元旦消防安保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突出各个时期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防火监督 安全隐患 违规操作 方法体系

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大量涌现,世界范围内发生了多起大型的高层建筑火灾,损伤严重。2001年9月11日,世界贸易中心双子塔,飞机撞击大楼爆炸,造成2998人遇难,损失上百亿; 2001年8月27日,俄罗斯首都莫斯科的奥斯坦基诺电讯发射塔发生火灾,7人遇难。我国现今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层建筑火灾也时有发生。2010年11月25日,上海静安区胶州路28层的教师公寓发生大火,死伤120余人,损失近5亿元;2008年1月2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德汇国际广场发生大火,燃烧27h才被扑灭,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人民币。2009年2月9日,尚在建设中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文化中心159m高的屋顶发生火灾,该工程的整体工程预算高达50亿元。

由此可见,当前国内外各类高层建筑火灾频发,但消防措施增长速度难以跟上楼层高度的增长,致使难以及时挽救大火带来的损失,这对我们的高层建筑防火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高层建筑火灾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所举以及其它未提及的火灾案例,可以得出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的原因,如表1所示:

综合所述,高层建筑火灾起因无外乎两点,一是建筑本身的安全隐患,二是一系列的违规操作。针对于两类问题,我们要具体分析,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

2 固有安全隐患的排除对策

针对于高层建筑本身所固有的安全隐患,对当前建设中或者未完工的高层建筑,要派遣专门的安全评估工程师小组进行评估审核; 对于还未达到报废年限的高层建筑,由于是早期修建,各类安全措施不到位,一定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改,争取立法,对不服从整改的业主从重处罚,尽全力减少安全隐患。

高层建筑在建设或整改的过程中重点要注意如下几个要点:

(1)公共基础接地体中要留出消防中控室及其他消防电气设备所需的接地扁钢。(2)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关注土建方面的消防门、消防卷帘等消防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3)疏散楼梯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是否按规定留置;正压送风道内壁是否经抹灰处理;有否未割断的钢筋等;疏散指示、疏散照明的预埋预留等。

3 减少违规操作的要点

虽然违规操作从字面上来讲是人为的,但实际上也分为故意和无意的违规操作,故意的违规操作很容易理解,比如蓄谋炸毁某座大楼;相对而言,无意的违规操作经常是人们疏忽大意造成的,比如香格里拉大火。像这样的火灾数不胜数,只能借此来提醒人们,安全为先,时刻注意身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1 蓄意违规操作应对方案

对于主观触犯法律的违规操作应依照法律给予刑事处罚。一旦发现有可能发生这类蓄意的违规操作的迹象就一定要尽快通知人群撤离,最大程度地减少伤亡。

3.2 无意违规操作的相应举措

虽然构成该违规操作的当事人属于无意行为,但造成的严重后果无法估量,针对这类现象:首先,这类操作一定是预防为主,尽力补救。我们之前的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做到位,言明后果,且在场见证人要在事故发生前进行阻止。再者,对于已经酿成惨剧的当事人要加强教育,引导其积极承担责任,为其他人提供警示作用。最终造成的事故要加以补救,消防人员应该以最快的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控制高层火势,避免继续蔓延,将损失降到最小。

3.3 消防安全部门工作要点

对于消防安全部门,由于现今的楼房过高,很多时候云梯加高压水枪所能达到的高度不能到达火势蔓延最高点,甚至只能达到其2/3的高度,因此,消防安全部门很有必要进行投资,以研制出能够控制其服务范围内的最高高度建筑的灭火装置,以便在发生险情时能展现其作用。其次,如果接到火警报警,应该立即装备出警,以最充分的准备和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控制。此外,消防安全要逐渐走向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轨道,唯有此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4 结语

(1)通过本文论述,高层建筑火灾起因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建筑本身的安全隐患,二是无意或有意的违规操作。(2)针对各类高层建筑火灾起因,可以得出,无论是哪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事故,最重要的举措便是预防为主,全力补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