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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植物的好处

保护动植物的好处

保护动植物的好处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保护品种权人的利益,调动育种者的积极性;促进农作物品种选育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农作物新品种的市场化推广应用速度,促进农作物品种的更新和种植结构的调整,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全面、深入实施。

二、任务目标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作出专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至年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对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使全市上下有关各界广泛认识和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义和法律要求,实现育成的新品种能适时得到保护,种子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科研育种工作活力明显增强,科技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得到改善;建立健全市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中介服务组织,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服务网络,使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在管理方面,初步建立起政策到位、机制完善、体系健全、依法维权保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和保护制度,实现新品种保护申请数量的较大增长和保护环境的较大改善。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为搞好该项工作,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成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科教科,负责具体组织与落实工作。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也要成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明确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机构及具体责任人员。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由于我国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时间不久,社会公众对依法保护自己的品种权、依法尊重他人品种权的观念和意识还没有建立,大多数单位和个人对这一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还持观望的态度。结合滨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培训班进行广泛宣传,向农业科研育种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作物制种单位和个人、种子经营企业等积极宣传品种保护法律知识,树立品种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减少和制止侵权、假冒行为。另外,市县植物新品种保护部门通过对假冒、侵权案件的处理,向生产经营者和周围群众宣传品种保护的意义和法律要求,为进一步搞好宣传提供好的经验和参考案例。

3、制定政策,激励和保护育种技术持续创新

全市农业科研育种单位要加强对新育成品种的产权保护,建立品种权保护制度,明确品种权在育种者个人与育种单位之间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划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及措施,对品种权申请及获得者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倾斜,促进对育成品种的品种权保护和市场化推广应用。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等项目的科研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和经费预算中增加品种权申请预留经费,在项目验收及申请科技奖励时提供品种权保护证明,在技术开发与技术推广项目中,对具有品种权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在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方面,督促财政部门设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制度,用于品种权申请经费和维持经费的补助,支持品种选育者申请获得品种权。

4、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协会,搞好服务

由于植物新品种是一项严格的法律制度,对于如何申请保护,申请保护需要那些方面的材料,有那些要求等问题,目前许多育种者还不了解,也没有经验,另外,许多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对哪些品种已经获得品种权也无从知晓。因此,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协会和信息服务网络尤为必要。

在全市建立由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育种单位、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协会,研究规划我市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为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及个人提供服务,同时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品种权纠纷,加强横向沟通与联系。

保护动植物的好处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保护 法律制度 保护模式

一、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立法现状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为中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提供了完善科学的法律基础。随后,中国在1999年加入UPOVl978年版本,成为了UPOV的正式成员国。加入WTO后,中国开始履行TRIPS协议并开始承担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际义务。为了保证《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顺利实施和统一司法,1999年以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植物新品种保护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诸多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此外,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TRIPS协议中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关于植物新品种生产方法授予专利的规定,也是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修订,对原来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立法的内容变得更加简明集中;新规定增加的内容提高了规章的可操作性。2013年1月31日,国务院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9条第三款和第40条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至此,中国已经初步建成了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体系,为育种家的利益提供了充分保障,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保护模式我国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模式是对于植物新品种本身适用UPOV公约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方式给予保护,对于育种方法则给予专利保护。具体如下:

1.《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目前《条例》对植物新品种采用专门法保护。《条例》的内容主要包括: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和批准、品种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侵犯品种权的法律责任等。按照《条例》规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应当具备“四性”,即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确定植物新品种新颖性的主要依据是是否进行了商业销售。《条例》确认了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所享有的民事权益,即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条例》同时规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并规定了依法转让的条件。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是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林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l5年。为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和加大处罚力度,2013年1月31日《条例》第39条第三款被修订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被修改为:“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专利法》对生产植物新品种方法的保护。《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可见,专利法只对生产植物新品种的方法进行保护,而不保护植物新品种本身。

二、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不足虽然2013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但是只有第39条第三款和第40条,主要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他方面并没有修改,目前该《条例》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亟待进一步修订。

1.立法层次低,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差。首先,在规范性质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及效力层次较低,原则上不能为当事人设置新的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条例》与相关法律如专利法、种子法等之间缺乏有机衔接,不能很好协调、处理植物新品种权和其他传统知识产权之间可能造成的冲突,不利于很好实现对植物新品种的专利保护与品种权保护的协调。

2.相关规定不完善。(1)关于优先权制度。《条例》第23条规定:“申请人自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品种权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该植物新品种提出品种权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说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经原受理机关确认的第一次提出的品种权申请文件的副本;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这是《条例》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同时辅以同时申请时的先完成原则。该优先权制度设计并不完善,如对于先完成品种培育之人没有申请授权而被后培育出同一品种之人申请并获得授权,那么先完成之人是否有权继续使 用或销售即在先培育人的“先用权”问题,《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此外,对于方法专利专利权人利用方法专利育成的植物繁殖材料生产、销售时,与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如何调和的问题,《条例》也没有规定。(2)关于宽限期的规定。作为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宽限期制度源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1条的“无损害公开”制度。之后,包括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中国在内的各主要国家专利法中均设置了宽限期制度。《条例》第14、15条规定了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新颖性和特异性要求,但对于何为“已知的植物品种”未作明确界定,也未规定宽限期制度。(3)关于“农民自用”的规定。《条例》第10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是不得侵犯品种权人依照本条例享有的其他权利:(一)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二)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虽然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随着现代农业工业化特征的出现,农民自繁自用已经开始具有商业目的,更应该注重对知识产权的重点保护,这种强制性的例外规定无疑会使育种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有必要对“农民特权”确定具体明确的标准。(4)关于保护范围和品种权内容。《条例》第6条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称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侵犯品种权人独占权的行为,即为商业目的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条例》明显存在保护范围小、品种权内容少的问题,这对于保护品种权人的独占权是远远不够的。(5)“职务育种权”规定不尽合理。《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品种权属于申请人。”植物育种权归单位所有确有其合理性,但是对育种人的奖励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激发其科研积极性,鼓励进一步创新。《条例》最起码应规定职务育种人有权标明自己为育种人并有权获得奖励。似乎《条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二)《专利法》的不足目前我国的专利法并不保护植物新品种本身,只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也就是说,植物新品种不是可专利性的主题,但权利人可以就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获得方法专利权,权利人获得方法专利后,其排他性效力延至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但从目前仍占优势的传统育种方法角度看,该规定难以在广泛范围内发挥作用。此外,由于我国专利法把转基因动植物品种排除在保护之外,仅仅对生产转基因动植物的非生物学方法给予保护,其很难真正维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保护动植物的好处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木兰围场;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生态保护;旅游规划

中图分类号:F5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1-2687-05

生态旅游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而建立在森林公园基础上的森林旅游已成为生态旅游的重要内容[1]。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崇尚自然、回归自然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强烈愿望和要求。而以其良好的森林景观为主体,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为人们提供游览、度假、休憩、保健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场所的森林公园,正好为人们实现这种愿望和要求提供了良好的场所。自1982年第一个部级森林公园——湖南省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成立后,森林公园迅速发展[2]。森林公园的建立与发展,不仅使我国一大批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发展。河北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面积广阔,具有丰富的森林植被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是开展生态旅游项目的理想场所。本研究通过实地考察并运用生态旅游规划的相关理论方法,对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进行了总体规划,以期为森林公园进一步开展生态旅游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的资源条件

河北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地处河北省围场县西部小滦河流域,南北长15 km,东西宽9 km,面积5 351 hm2。地质构造上,公园地处内蒙古台背斜东南部,构造、岩性复杂,岩层古老,受历次构造运动及火山活动的影响,区内岩层破碎、断裂、节理发育,流水切割作用强烈,为丰富多彩的造型地貌发育创造了条件。地貌上,森林公园位于坝缘山地区,地处阴山山脉、大兴安岭山脉和燕山山脉交汇的“山结”地带,区内山峦起伏,走向多变,山峰林立,沟壑纵横。

木兰围场森林公园地处东亚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短暂,升温较快;夏季凉爽,雨量丰沛;秋季天高气爽,昼夜温差较大,气温下降迅速;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园区内年降水量达560 mm,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形成多雨中心。地表径流丰富,汇聚于谷地河流中,形成常年性河流,滦河支流小滦河就在其中。公园地处国有林场内,植被条件较好,森林覆盖率达到86.6%,初步调查统计,有高等维管植物90科371属793种。天然次生林植被依山地海拔高度的不同而呈现明显的垂直带谱,从低至高可见到落叶阔叶灌丛、落叶阔叶林、针叶林和亚高山草甸。园区内动物资源也相当丰富,山地森林中有狼、狍、狐狸等十余种哺乳动物以及黑鹳、金雕等数十种珍稀鸟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二级保护动物39种,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182种。

园区内满清皇家猎苑(木兰秋狝)文化氛围浓郁,自1681年清政府建立木兰围场以后的139年中,北京紫禁城——承德避暑山庄——木兰围场构成了满清皇家“三点一线”的政治活动线。随着时代变迁,木兰秋狝文化活动除保持传统的骑马射箭外,还逐渐衍生出了独具满蒙民族风味的民族歌舞、马术比赛、摔跤比赛、敬酒献歌以及民族饮食、民族服饰、民族礼仪、萨满教祭祀观礼及篝火烧烤等,使木兰秋狝文化除具有政治、军事等要素外,更增加了体育、娱乐、欣赏、休闲和参与等内容。

2 木兰围场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布局

2.1 总体布局

木兰围场森林公园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基础,又有浓厚的森林文化、皇家猎苑文化与民族风情,公园优美的自然景观、山水风光和独特的人文风情相结合,可发展为集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科学考察、科普教育、会议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部级森林公园。

根据公园的内部资源分布状况和未来的功能需求,划分为五道沟生态旅游景区、小滦河休闲游乐带、浩赉郭勒皇家狩猎体验区和东山生态文化园4个部分。五道沟生态旅游景区面积4 406 hm2,属木兰林管局孟滦林场,可依托区内良好的植被生态环境开展各种生态旅游活动项目。小滦河休闲游乐带面积239 hm2,属木兰林管局桃山林场,主要营造丰富多样的河岸景观,打造别具特色的漂流及滨河休闲旅游项目。浩赉郭勒皇家狩猎体验区面积466 hm2,属木兰林管局桃山林场。该区曾是当年木兰围场“七十二围”之一,现处于滦河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可开展狩猎体验活动。东山生态文化园,位于围场县城东山,面积240 hm2。利用其区位及资源环境优势,建成围场县集文博、健身、娱乐、餐饮于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式大众活动场所,同时配套完善围场县城的旅游服务接待功能。

2.2 植物景观规划

植物景观是森林公园中的主体景观又是生态环境中的关键环节,规划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以现有森林植被为基础,按景观需要,结合造林(种草、种花)、改造和整形抚育等措施进行设计,尽量保持森林植被原始状态;森林公园内尚存的宜林地,应结合景观进行人工造林(种草、种花),植株应自然配置;对于生长不良、无景观价值的残次林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景观应具有特色,并应与总体景观相协调。植物景观应突出区系地带性植物群落的特色;充分利用森林植物群落结构、树种、植物干、花叶、果等形态与色彩,形成不同结构景观与四季景观,并重点突出具有特色的植物景观。植物景观布局应突出局部特色和多样性,总体上合理搭配、相互协调。营林生产过程中兼顾景观性,在重要的游览区不对景观构成破坏。

植物景观规划具体措施。水土保持林绿化规划:对于山地上部、公路两侧及阳坡等植被稀疏地带,规划水土保持林,以恢复地带性植被为最终目标,同时兼顾景观效果,防止水土流失。主要种植根系发达、耐旱的乔木、灌木等。护路林带绿化规划:以护路为目的,减少和防止塌方,保障行车安全。绿化应因地制宜,道路两旁平坦的部位或区域可种植单行或双行树冠较大的乔木(结合灌木)。道路两旁为陡坡时,可种植藤本和木本地被植物。在适宜的地段可选择种植照山白、迎红杜鹃等花灌木。特殊景观区绿化规划:对于特殊景观区内各个景点的开发应以不破坏其植被资源为前提,适当增加色叶和花果类观赏树种的比重,丰富林相变化,强化季相交替。而对于重要景点的植被改造,要根据实际条件避免单一结构,注重乔木、灌木和草结合。游憩区绿化规划:应着重将绿化和自然景观相结合,绿地以乔木、灌木、地被相搭配的观赏型植物为主,植物品种可选择部分野生花卉、乡土树种、当地特产果树等。亚高山草甸植物景观规划:亚高山草甸的植物种类基本以双子叶植物草本为主,且观赏效果较好,有大量的开花品种,花期集中,景象壮观。亚高山草甸的生态比较脆弱,应该以保护为主,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对草甸的破坏,严禁人工种植乔木和其他外来品种,不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保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湿地景观规划:现有的湿地以保护为主,湿地的开发应该以不破坏湿地环境为前提,现有的湿地植被类型主要以喜水的草本植物为主,包括菊科、莎草科、蔷薇科、蓼科等,不宜引进外来品种。

2.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为突出公园的文化特点,可建设“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展览馆”。该展览馆布局于服务中心的展览馆内,具有游客中心和园区概况展示两大功能,包括游客中心、森林公园综合展厅、森林公园自然与生态展厅、森林公园动植物展厅、森林公园人文景观厅。游客中心具有完备的导游服务功能。各个展厅以照片、录像、光盘、触摸式显示屏以及图册、折页及动植物标本等形式介绍园内自然地理概况、生态系统类型、气候和植被垂直分带及植物、动物的种类、演替规律、生活习性等内容;以沙盘、导游图、环境公约及游客须知等指导游客在园内的行为,以减少在游览过程中的管理压力。展览馆建设的主要目的是给游客一个明晰简要的公园概貌,学习森林生态文化知识,让游客在参观后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所感兴趣的景区与游线,安排好在园内的游览行程。

建立完善标准的生态标志标识系统。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生态旅游概念,充分利用导游系统展示森林公园的植物多样性和动物多样性。如草甸草原、针阔混交林、落叶阔叶林等地带性和非地带性植被,对本区的稀有植物、药用植物和古树名木要着重介绍。游客可通过沿途的标识系统了解不同的代表性植物、气候带及所栖息的野生动物。通过学习各种生态标志,提高游客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意识,让人们在欣赏探索自然的同时学会珍重自然,增强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森林旅游以森林生态为基础,完整的森林生态环境是保证旅游业不断发展和旅游资源持续利用的先决条件。为此,在开展旅游的同时,必须做好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3.1 生物资源保护

木兰围场森林公园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是一个较完整的生态系统。当今社会,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巨大,生态环境表现出其脆弱性的一面[3],而对生物资源的保护是重中之重。保护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3.1.1 植被保护

1)河流源头及两侧植被保护。河道两侧的植被对于保护河道、美化河岸、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至关重要。园区内河道两侧的植被严禁破坏,因景区景点开发受到影响的,应及时补植补种,严防由于旅游开发而破坏植被。可采取的保护措施有:规范游人的旅游行为,使游人自觉按照指定旅游线路参观游览,不能擅自进入景观生态保育区;适当设置围栏及标识,明确保护范围,特别是在天然林资源周围游人活动频繁的区域,同时设立标示牌;在源头区采取封山育林和人工辅助自然恢复的措施,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

2)山区植被保护。①对山区现有的天然林要加强管理并采取封护措施,同时对民俗部落景区、白桦林景区要进行林地补充,使成林面积不断扩大;对河道沿岸、陡坡、山脊、梁峁等生态脆弱区域现有的植被要加强管护,防止人畜破坏,创造条件使现有植被尽可能繁衍扩展;在开发建设的景区、景点周围,视立地条件和当地的需求,在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部分经济林的同时,营造景观风景林带,增强景区美感。②对于高山草甸区域,由于其生态十分脆弱,需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现有的天然草甸实施就地保护,严禁乱采滥挖及牲畜啃食,并创造条件使现有植被能自然繁衍、自然演替,进入良性循环过程;沿旅游路线树立宣传牌和标示牌,对游客进行自然保护和科普教育,对国家及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应划区、定点进行保护;对涉及该区域的景点开发,只能进行必要的修饰,不能开展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并要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工作。

3.1.2 野生动物保护 ①在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周围通过设立标示牌、张贴警示语、加强巡逻与宣传等措施,使之免受人为干扰,保证其正常栖息。禁止追打、恐吓野生动物;禁止游人自行向野生动物投喂食物。②在鸟类频繁出现地带,有计划地设置鸟巢、投食台,以招引更多的鸟类,特别是为冬季觅食困难的鸟类创造良好的生存、繁衍条件。③在园区内人类活动较多的河段设置护栏和警示标牌,提醒人们不得在溪流、河流中捕鱼,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的正常生存环境。

3.1.3 护林防火 森林资源是森林公园的生态和景观的物质基础,对其加强保护是第一位的工作。木兰围场森林公园每年春秋季节气候干燥,火险等级较高,必须做好护林防火工作:①改造现有的防火瞭望塔,使其具备防火瞭望和观景平台的双重功能。瞭望塔在设计上要求大方新颖,取烽火楼的形式,顶部平台兼防火瞭望与观景于一体。②公园范围内的一切道路都可以作为防火的应急通道。③储备防火用具,防患于未然,是保证森林安全的重要措施。储备库要建在游客较集中、易引发森林火灾、交通比较方便、取用便捷的地方。

3.1.4 有害生物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具体病虫害防治过程中提倡生物防治,保护天敌。同时,保护现有物种,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有害生物防治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森林病虫害监测制度,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的研究工作,在林区设置森林病虫害监测点,配备监测和防治设备。明确防治责任人,定期汇报本辖区主要病虫害的发生时间、数量、危害面积和发展趋势,做到及早发现、及早防治,控制病虫害的蔓延传播。

2)严把病虫害检疫关。森林公园营造林应尽量避免引进物种,对确需引种的,应严把病虫害检疫关,配备相应的检疫设备,避免在引种时造成新的病虫害侵入。

3)落实生物防治措施。采取就地保护、区内移放等措施,增加林内有益生物的种类和数量。

3.2 景观资源保护

内容丰富的森林景观和优美的地貌景观是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的生命,保护这里的植物、地质地貌景观,就是保护木兰围场的生命力。

3.2.1 一般景观资源保护 ①禁止私搭乱建与景观资源不协调的建筑物,除规划的设施项目外,不得随意增设与生态旅游无关的建设项目。对现存不合理的建筑应拆除或移位重建。②景点、景物及其周围禁止乱刻乱画,以保持景观资源的自然风貌。③对以木结构为主的景点,应注意消防、清洁卫生及蠹虫危害。④利用原有林区公路系统,尽量避免对路旁景观资源造成破坏。⑤对影响公园整体景观资源开发的住户实行搬迁措施后,选择种植适当的地被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以改善森林公园及其周边的环境质量。

3.2.2 特殊景观资源保护 ①古树名木保护。完成古树名木的普查登记、建档造册。对目前需重点保护的树木,可在周围重新设立围栏和标示牌、通气透水、堵洞支撑、防病治虫等。②古遗址保护。对园区内的古遗址进行修缮,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格、传统风貌,作为供游览欣赏的宝贵文化景观资源。森林公园内的其他服务设施建设应考虑与景观的协调一致、与木兰秋狝文化传统协调一致。

3.3 生态保护措施

3.3.1 管理措施 目前,关于生态旅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4],为此对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等,把环保工作列为森林公园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②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③兴建的旅游接待设施,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处置设施和防止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开发项目对生态和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④在施工中,要减少采石、破土对环境和景观的不良影响,对产生影响的地段,施工结束后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有自然生态环境。⑤施工期要采取水土保护措施,严禁雨季施工中产生水土流失。⑥对游览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处置设施,促进污染的集中控制,增强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的能力。⑦对现有植被加强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不得出现采伐游览区内的林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⑧食宿设施采用节能设备,所有能源及物质不要给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3.2 监测措施 规划在园区的重点和敏感地区设环境监测点,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空气、CO2、CO、SO2、总悬浮颗粒(PST)、氮氧化物、氟化物、苯并芘、臭氧、负氧离子浓度、细菌含量及噪声等。在游览区内适宜地段布设气象、水文监测点,定期监测气温、湿度、水温、悬浮物、pH、电导率、溶解氧及盐度等要素。对森林公园进行生态承载力评估[5],以控制由于游客数量增多对森林公园造成的破坏,将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的限度[6]。

3.3.3 保护措施

1)垃圾污染处理。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垃圾箱标志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相协调。加强废旧电池等危险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防止重金属、有害细菌污染土壤,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

2)污、废水处理。污、废水在管理服务区主要为生活污、废水。排水方式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明暗沟导流直接排放。为了不影响景观和环境质量,生活污水需净化后才能排放。园区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并限制洗涤剂使用量;一切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沟渠引入污水处理池,经过生物消毒处理后再排入林地或沟谷。

3)大气污染防治。园区内的烟囱均应安装排烟、除尘设备,增加烟囱高度,达到环保要求;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需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尾气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外部车辆仅可停放在各景区的停车场,严禁进入景区腹地,由停车场到各景点的运输由森林公园设置液化气游览型班车等无烟运输工具予以解决;禁止柴油船参与游乐活动。

4)噪声防治。新建建筑物旁尽快种植绿化林带,尽量发挥林带的吸声作用;并利用自然地形,屏蔽一部分噪声的传播;园区内禁放高音喇叭,进入园区的车辆禁鸣汽笛,公园内以及周边的生活服务设施噪声不得超过控制标准,以保持幽静的生态旅游环境;各类型住宿房间必须达到隔音要求。

5)环境容量控制。森林公园经营和管理部门及旅游组织部门应将游人严格限制在环境容量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旅游线路安排游客活动,并对游客采取严格的行为规范使之符合生态旅游的要求。

6)能源建设。森林公园内管理服务区及接待服务设施应采用电、气代煤、柴,减少大气污染,又保护自然资源。采取节能措施,景点越冬用房和农户住房做好保暖设计;景点建筑设置太阳能采暖和加热设备;建筑门、窗使用夹层保温玻璃窗。

4 结语

森林公园建设同时也是一种生态建设,通过国土治理、清理污染源等生态景观保育措施的实施,将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恢复和发展,丰富森林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可以充分发挥其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的多种功效。以保护生物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发展森林旅游为宗旨,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为准则,对公园内的建设和旅游活动组织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园区资源、设施和人员安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公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世勤,屈作新.中国2000-2009森林旅游发展的实证分析[J].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0(3):73-79.

[2] 吴楚材,黄 艺,刘云国,等.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环境质量评价[J].中国园林,1994,10(3):32-38.

[3] 吴良林,周永章,陈子燊.广西喀斯特山区原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及其安全保护[J]. 热带地理,2008,28(1):74-79.

[4] 严健标,于晓聪,毛成龙,等. 低碳经济下城市森林公园发展的新探究[J].生态经济,2011(8):138-141.

保护动植物的好处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信息技术;植物保护;应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S1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217

对于植物保护这个新兴学科而言,只有抓住了信息技术这个强大助力,才会在未来发展中取得更好成果,才能为我国农业事业的建设提供更大的帮助。因此,对现代信息技术在植物保护中的应用进行探讨与分析是有必要的。

1 现代信息技术的理念及其重要性

对于现代信息技术而言,核心理念就是信息化。换言之就是通过使用先进、科学的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对相关工作进行规划、管理与决策。随着我国各项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这种理念正在逐步贯彻于各个领域当中,而植物保护就是其中之一。对于植物保护工作而言,它的信息化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日常植物信息采集、处理工作,转变成以各种信息设备与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工作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改变了传统植物保护的工作方式,更是改变了植物保护的传统理念,给我国植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变化。

现代信息技术在植物保护工作中是非常重要且极为必要的。对于新时期下植物保护工作而言,其所涉及的信息技术与信息资源非常多,这些技术和资源对于如何优化植物保护、提高植物保护的成功率非常重要。而在我国传统植物保护时期,人们只能通过人工采集、分析等方式来对信息进行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所获得的保护方案相比而言效率较低,对植物保护工作的促进效果较差。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植物生长的状况可以得到实时的检测,极为有效的提高了植物保护工作的效率。

2 现代信息技术在植物保护中的应用及分析

2.1 现代信息技术中数据库技术的应用与分析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库技术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而植物保护的现代信息技术中,数据库的作用不容小觑。一般情况下,数据库技术的主要工作是对植物保护工作中所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传递、存储等,当相关数据智能化登记入库之后,研究人员可以通过对比、分析数据来得到最新的植物生长状况,并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对植物保护的方案进行调整。目前,根据相关调查不难发现,在植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过程中,国外的数据库明显更为完整、科学,因为这些数据库除了对植物的数据进行存储之外,还对影响植物生长的病毒、虫害进行了较为详尽记录、分析与鉴定,并且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因此,为了使得我国数据库技术在植物保护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效,我国相关研究人员应该多多吸纳国外数据库的优点,使得我国数据库技术在植物保护中的发展与应用跟上时代的步伐。

2.2 现代信息技术中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应用与分析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是一项新兴技术,它是在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结合GIS技术而产生的,这项技术的产生使得植物生长过程中病虫害的防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主要内容是通过运用计算机的软件平台和GIS技术,对一定范围内的空间数据进行采集、检索、存储、分析与表达,从而实现对该范围内病虫害进行和治理的最终目的。对于植物保护工作而言,病虫害的防止是重点工作之一,而通过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保护范围内的病虫害状况进行检测,是对病虫害问题进行预警重要方法之一。目前,这项技术主要运用于蝗虫的防治与研究工作之中。

2.3 现代信息技术中遥感技术的应用与分析

除了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之外,遥感技术也是目前主要使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之一,相比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而言,遥感技术更为成熟,且目前运用的范围更加广泛。这项技术实现病虫害防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3种:通过遥感设备对病虫害的生存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的数据对病虫害爆发的概率进行预测;通过遥感设备跟踪病虫害对植物的影响状况,以此来确定植物保护的方案;通过遥感设备对影响植物生长的害虫的活动状况进行直接研究,以实现病虫害的动态监测。这项技术是目前能够较为准确、快速判断植物保护区域内病虫害灾情状况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其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3 结语

植物保护是我国农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工作之一,相关人员只有对植物提供较好的保护,才可能有效的提高植物的经济价值和绿色价值,因此,我国应该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植物保护工作中的研究与应用,争取尽快实现植物保护现代化的目标。

保护动植物的好处范文第5篇

管理面积㎡

备注

玉带河支沟

45300

水质需治理

运河故道

90000

水质需治理

1标,2标湖区

117000

总计

252300

1.2. 水域维护目标感官目标:水面清洁、无垃圾、无大面积蓝绿藻爆发;

水质指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1.3水域维护内容主要养护管理工程内容包括:水域巡查、水质监测、水面保洁、水生植被的养护管理、水生植被的病虫害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急方案等。

2. 水域维护方案2.1. 水域巡查水域的巡查与维护标准如下:

(1)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

(2)每天巡回检查,重点区域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雨前劝离水域内全部行人,设置警示线或警戒墩,防止行人下水,雨后负责统计水毁情况。

(4)巡查人员在巡查时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快速及时地掌握水域内设施的整洁和完好状况,做到实事求是,当天做好巡查记录。

(5)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积极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水域管理单位做好保障工作。

(6)遇洪水等紧急状况,加强巡查,配合水域管理单位做好抢险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防洪隐患,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7)每年汛期前、后组织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查。对易冲刷、易淤积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加大检查频率。

(8)检查在水域内水位较低时段进行。有条件时,通过工程措施将水域水位调节到便于全面检查的允许低水位。

2.2. 水质监测方案定期对水域内的水质、生态等进行定时的监测,以便更好的了解水质的变化,掌握水域内水域生态系统的演替,及时进行调控与应急,从而保障水域水质稳定。水质监测项目可在蓝藻水华现象发生前提早预警,对预防水环境问题起到了很大作用。

(1)水质监测指标

主要水质监测指标为:水温、透明度、NH3-N、TN、TP、COD、DO等。

(2)监测方法

其中部分指标的具体监测方法如下表所示:

表1水质指标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水温

温度计法

透明度

塞氏盘法

NH3-N

纳氏试剂比色法

TN

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

TP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COD

重铬酸盐法

DO

电极法

(3)生态系统平衡状况检测

检测水体内生态系统的平衡状况,抽样检查水下生态平衡多样性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调整该生态比例,使水下生态系统保持最优化,包括:

1)监测水生植被的生长状况,检查水生植被的生长布局及范围,计算水生植被多样性、平衡性数据,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维护方案,对生长较快的水生植被采取收割等控制措施,对生长较慢的水生植被采取适当水草补种、移植手段促性生长,保持水生植被的物种平衡。

2)监测维护期间水体透明度指标,并根据该指标变化及其对其产生关键影响的周围环境变化制定应对方案,保持水体透明度达到维护承诺要求。

3)定期检查水域周边环境变化情况,对水域周围污水排放进行重点检查,对可能对水体造成不利影响的潜在污染源进行排查、并向水域管理方提供相应的处理建议。

(4)监测人员要求

负责水质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工作经验,并且在从事此工作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培训和技术考核,以确保其能满足水质监测的需要。

2.3. 水面保洁(1)水域水面漂浮物(包括水生植被、垃圾)及时清理。

(2)当北京气象台黄色及黄色以上暴雨信号时,停止水域保洁作业。

(3)汛期的保洁应服从水域防汛调度要求。

(4)保洁采用船进行作业,船上污水杂物不得直接排向水体。

(5)收集起来的垃圾统一存放、处理。

2.4. 沉水植被的养护管理(1)及时清除水体表面的植物及非目的性沉水植物。

(2)沉水植物长出水面影响到水域景观时,进行机器收割,并对浮出水面的死株及非目的性沉水植物及时清除。

(3)根据沉水植物种类的不同,一年收割多次,同时每年越冬前对植物的干枯部分,及时清理,以机器收割或人工打捞方式进行。

(4)及时清捞动植物残渣并视具体情况适量补充,对总量过多、单一物种优势过于明显失调等现象,加以调控和确保生物链的结构稳定。

(5)大风大雨天气后2-3天,检查沉水植物的冲毁情况,如有冲毁,及时补植。

2.5. 挺水植被的养护管理(1)日常巡查:每周巡查两次,及时修剪枯黄、枯死和倒伏植株,及时清理滨岸带挺水植物周围的杂物或垃圾。

(2)定期去除杂草,除草时注意不要破坏植被根系;在生长季节,每月至少除草一次。同时每年越冬前对植物的干枯部分,及时清理。

(3)对于滨岸带种植的挺水植物,在春、夏季每月修剪一次,去除扩张性植物和死株,并适当修剪、挖除过密植株,以维持系统的景观效果。修剪下的植株要及时清除,防止蚊蝇滋生和影响景观。

(4)对于因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某个或某些植被死亡时,将植被撤出,并进行相应的补种;当植物有严重病虫害时,撤出后再喷洒杀虫剂处理。

2.6. 水生植被病虫害防治水生植被的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及时清除杂草和枯枝落叶,避免沉积水底形成新的污染,同时培育壮苗提高抗病虫害的能力,保证群落结构的稳定。根据水生植被的生长习性和立地环境特点,加强对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和控制,在维护过程中若发现病虫害时及时以生物、物理的方式进行无公害防治,以防蔓延,同时避免引入新的病虫害。

2.7.全年维护方案三月份:

1、改良现有水域结构泼洒活化菌剂,有益水草的生长,改善水体微生物生存的基础条件。

2、投入水质治理工作,治理期间严格控制水位,湖面打捞的树枝、落叶等,尤为桥下的死角处,保持湖面的清洁。

四月份:

1、注意观察(水草、青苔、黑苔的滋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月份:

1、五月份随着气温的逐渐回升,雨水增多,地表径流会将大量的泥沙等污染物带入水中,容易造成水体混浊,应加强观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加大打捞力度,降低水体混浊时间。

2、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对水体的蒸发与渗漏进行补给,做好维护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工作,通过泼洒藻类抑制菌剂控制黑苔、青苔的爆发。

六月份:

1、六月份主要工作还包括水生植物的修剪,抑制藻类生长。针对维护区内实际情况,采取提前预防,如发现藻类滋生现象及时泼洒生物杀灭菌剂进行处理。

2、根据维护区域内水草的生长情况,对沉水植物进行必要的人工修剪,并及时做好水面保洁工作,防止藻华现象的爆发。

七月份:

1、根据水草的生长情况,对水草进行及时的修剪,并且做好水位调控工作。

2、对刚经过修剪的沉水植物进行检查,对部分未修剪到位的水草进行再次修剪已保证维护区内的景观效果,并做好水面保洁工作,防止藻华现象的爆发。

八月份:

1、由于八月份是全年气温最高的月份,雨水也是全年平均最多的月份,因此必须把水生植物健康生长放在首要位置。除了做好沉水植物的修剪工作,同时还要做好水质的调控工作,及水位调控工作。

2、对在高温下进行工作的员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时配发防暑降温饮品及药品。

3、持之以恒做好水面保洁工作,防止藻华现象的爆发。

4、针对挺水及浮叶植物进行修剪塑形工作增加景观效果。

九月份:

1、进入九月份,气温开始逐步下降,水生植物的生长进入稳定期。在做好沉水植物修剪工作的同时,对水质的调控工作将继续进行,保证水质长期达标的同时,水体景观效果优美,已迎接国庆的到来。

2、做好维护区内的日常保洁工作,控制黑苔、青苔的爆发,编写工作总结。

十月份:

1、继续做好沉水植物的修剪工作及挺水浮叶植物的塑形工作,根据水质情况泼洒生物药剂,保证水生植物健康生长。

2、做好维护区内的保洁工作。

十一月份:

1、气温明显下降,水草生长速率放缓,此时应做好沉水植物过冬的准备,根据对沉水植物的生长情况,泼洒生物药剂,保证水生植物安全越冬。

2、全面清理,收割岸边挺水植物及水中浮叶植物将各种枯枝叶和水中垃圾清理出场。

3、做好水面上冻前的保洁工作。

十二月份:

1、做好上冻前的水面保洁工作,并对维护区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决,以保证维护区安全越冬。

3. 人机材及费用综合安排3.1. 运营维护人员项目人员配置

项目段配备1名项目经理,每周2次巡视现场。

项目段配备3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每周3次巡视现场。

项目段配备1名技术员,冬季每月1次巡视现场,夏季每月2次巡视现场,项目段配备50名养护工人,经相关职业培训后,具备上岗证书。

应急期及汛期每月4次巡视现场,对运营维护期间水质和底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此外,须做好运营维护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水草收割及应急处理施工阶段,公司另配备机动养护工人15人,随时支持本项目工作。

3.2. 器具配置常规主要器具配置: 20条作业船,船只都可以悬挂动力马达及割草机械,动力马达10套,割草机具10套。

3.3. 费用估算基础养护费用(日常养护不含水域治理)20元/平米/年,(含水域治理)40元/平米/年。按照玉带河支沟、运河故道、1标2标水体总面积252300平米计算年养护费用为7752000元(详见下表)。

水 域 维 护 费 用 估 算 表

名称

管理面积㎡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玉带河支沟

45300

40

1812000

单价含水域治理

运河故道

90000

40

3600000

单价含水域治理

1标,2标湖区

117000

20

2340000

无需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