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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著作权;网络影视;法律规制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网络影视的技术特征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传统数字作品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追溯网络影视侵权行为的难度要比传统数字作品的更大。如今,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通过改革和新技术来打破这种困境。2018年,区块链技术被正式引入到著作权保护运用中的司法领域,为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问题解决思路。但是作为技术手段,区块链技术还需要政策和制度的辅助,以及更完善的法律规制,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区块链技术的优势作用

在理论层面上,区块链技术能够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中发挥巨大的优势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登记确认著作权。网络影视作品产生之后,便拥有了著作权,但是传统的著作权主体确认流程比较繁琐,时间周期较长,效率低下,而且由于作品的数量以及质量,并不是所有的影视作品都能够进行注册。区块链技术通过智能合约进行哈希运算,得出带有影视制作者信息、作品内容以及时间戳的哈希值,为网络影视制作人提供了保障。提高数字资产存储的安全性。传统数字资产存储在数据库中,虽然具有检索使用的优势,但是安全性不足。区块链技术采用P2P数据存储模式,采用不同节点存储的方法,即便其中一个节点被黑客攻击,也不会改变存储内容的真实性,提高了数字资产存储的安全性。有利于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交易行为。首先,区块链技术允许作品交易只需要加密数字,减少了数据信息的大量传输和存储,节约了交易的时间成本;其次,网络影视作品被上传到互联网之后,只要作品带有哈希值并参与了交易,影视制作者都能够获得收益和反馈,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更加准确地判断出作品的实际价值,包括短时效益、长期回报、IP价值等等,避免作品价格虚高或者过低的情况出现,为购买者和制作人提供保障。区块链技术能够为每一个网络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加上身份信息以及对应的时间戳,分布式的存储也有利于对侵权人的身份追踪,有利于著作权的维护。但是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维权领域中,还缺少大量的实践和相关的法律规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区块链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运用中的问题

(一)区块链的规范标准不足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中被广泛应用,但是在著作权保护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证明。一方面,作为一种新型网络技术手段,本身就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问题,比如美国的高盛投资银行、花旗银行等都申请了区块链技术的专利,各个银行机构纷纷效仿银行巨头的做法,抢注专业注册,实际上这种行为并不利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1]。在我国,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于网络影视的出版,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区块链技术并不成熟,技术专利方面远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由于巨大的差距,我国在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另一方面,我国区块链技术目前还处于初级实验的阶段,技术的运用过程实际上都是自我设计,本身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因此区块链技术的标准规范成了重要的问题。

(二)区块链无法完全遏制网络影视的侵权行为

由于当前我国的区块链技术运用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和初级实验阶段,因此其智能合约、数字资产存储以及资产的证明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和完善。首先,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问题,作品稍加修改之后可能就不会被系统认可,节点化的记录方式很容易导致著作权的限定过于严格,限制自我发挥。其次,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侵权行为,但是却无法确定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属于技术弊端,为那些熟悉区块链技术的盗版者提供了技术漏洞,使盗版者能够对别人的网络影视作品稍微修改之后进行上传,获取不当利益。比如盗版者可以在某段视频平台上下载视频,然后通过简单的剪辑和配音,重新加密之后匿名上传,由于视频内容是重新编辑过的加密内容,而盗版者又采取了匿名方式,导致侵权行为并不会被轻易发现。

(三)限制自由表达

技术本身就具有僵硬化、程式化的特点,在技术层面上可以实现对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但也会限制作者的思想表达。区块链技术通过重点时间戳以及数据节点实现网络影视作品的即时保护,但也会造成作品的思想在构思阶段就因为技术的限制而发生固化,网络影视作品的思想内涵还没有完全表达出来就被重点时间戳确定了著作权。这就会导致其他公众无法表达类似的题材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网络影视作品的自由创作。当采用这种节点性的著作权保护时,如果无法科学合理地控制节点范围,就会扼杀一部分人的灵感,限制思想的传播。而且不合理的节点限制还会使人们无法正常接触公共领域的网络影视作品,造成技术垄断或者思想僵化的问题,阻碍著作权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中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制建议

区块链技术下的著作权保护有两个作用,一是确保网络影视的制作者享有对应的著作权;二是计算机程序的编写以及运算的参与者能够在没有国家职权部门的帮助下自主制定规则。但是,区块链技术不能脱离公共政策和法律规制的规定,否则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程序和技术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2]。针对目前规范标准无法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以及自由表达的问题,除了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之外,还需要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和完善。

(一)国家政府部门制定规范标准

政府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部门在建设区块链技术规范标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家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是推动标准的制定,并加强应用推广,完善政策环境并构建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通过国家政策的驱动,实现区块链技术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并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例如河南省政府就和百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研发出更多有价值和规模的区块链应用。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履行智能合约

作为技术手段,只有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才能切实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影视盗版行为泛滥主要是因为数字作品的易复制性和易传播性,技术手段可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漏洞完成盗版。因此,将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纳入法律政策规定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想要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自己的网络影视作品,仍需要在健全的法律规定和政府职能的帮助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区块链技术的自由化设计虽然给予了更多发展空间,但是漏洞过于明显,因此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的干预,进行确定和实施。政府部门和法院应该具备超越技术的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人为更改区块链技术的内部程序,避免技术绑架社会正义的情况出现。

(三)完善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模式

在网络影视著作权市场中采用区块链技术,需要应用智能监管模式,技术的限制使区块链技术无法治理化,只能在其中加入更有效的监管逻辑,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匿名盗版现象,网络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实名认证,比如网络影视的制作者、小说家等等,匿名的参与者也需要进行身份验证。网络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建立网络影视作品的交易数据库,有效减少那些匿名侵权的行为发生[3]。除此之外,其他行政监管部门以及著作权保护管理组织等也需要加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完善中,若有人举报或者是发现了侵权作品,及时采取行动,形成合力监管模式。综上所述,任何新技术的使用都会同时存在着利与弊,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创新技术,还有许多有待研究和完善的地方。在理论层面上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保护网络影视的著作权,但是在应用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知名企业和开发人员积极实践,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制。

参考文献

[1]陈郭祯.试论区块链在影视版权保护中的应用[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4(1):23-27.

[2]王清,陈潇婷.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与法律规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3):156-163.

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会计实务; 区块链; 应用

目前会计监督体系之下,我国经济发展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性,依然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或者是偷税漏税等现象。针对于当前会计工作当中的突出性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要进行良好梳理,区块链本身是一种相对较为现代化的技术,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以及去中心化等诸多的特征。对于当前的会计监督实务工作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忽视重要作用,有利于通过区块链技术解决会计监督实务当中诸多的问题。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之下,会计实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对于当前企业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来讲,需要加强自身的转型和发展,要提高自身素质以及综合能力,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首先对于当前的管理人员来讲,需要进一步的强化区块链技术的广泛运用,虽然区块链技术还处于摸索的阶段,但是区块链技术相对于其他技术有着重大的优势。其次,在会计工作的过程当中,不断的完善以及构建新型财务管理系统,对于会计人员来讲,还需要实现自我转型,要求会计人员转变传统的会计思想观念,深入的理解区块链技术,同时加强区块链技术的深入研究以及广泛应用,进而促使会计领域区块链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会计监督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一)会计实务信息失真针对于目前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大多数信息缺乏原始凭证或者是凭证过于错乱,这样就无法针对于会计信息真假进行有效的辨别和监督管理,特别容易造成信息失真的问题。如今,信息失真问题逐渐的演变成了企业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的问题,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内部缺乏相对完善的会计核算以及有效会计监督工作,甚至依然存在着一部分的企业伪造原始凭证的方式获取不当的利益,这样就导致在经济活动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仅会导致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产生,而且也对于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严重的违背了市场诚信原则,同时对于市场上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二)会计责任不明确问题对于当前的企业负责人来讲,需要对于会计实务工作重要作用加以明确,甚至依然存在着某些企业管理者为了逃税漏税等行为滥用职权,强迫会计人员采用非法违规的操作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由于大多数的会计人员为领导威慑,常常有着诸多顾忌,而只能违规的进行操作,影响到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除此之外,由于企业管理者没有对于会计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不仅仅会直接的影响到会计人员的行为,而且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会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遇到阻碍。

(三)审计所职业质量较差在当前的会计监督工作当中,注册会计师是主要的人员。在当前竞争压力过大的情况之下,会计审计人员在检查被检对象的过程当中经常无法避免会向委托方利益所倾倒,甚至很多的事务所一味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往往罔顾职业道德,在制作会计报表的过程当中,往往制作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报告,这样的虚假报告行为会对于会计师的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直接的影响了会计师社会监督职能的发挥,对于社会和谐稳定都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二、加强区块链应用,解决会计实务痼疾

(一)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水平和质量,需要保障信息精准性、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其中,利用区块链进行账本记录不会容易被轻易篡改,同时也可以实现永久化的保存。相关的工作人员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不仅仅可以实现会计分布式记账,而且还能够让会计信息被篡改概率大幅度的降低,除此之外,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的增加中间节点个人造假的难度,有利于促使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提升。工作人员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还可以降低记账的错误概率,同时也可以切实的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以及准确性。

(二)提升会计监督职能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能够促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显著提升。当前开展会计实务工作的过程当中,特别是需要重视财务数据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当前会计工作人员端正好工作态度同时要具备责任心。比如,报销的过程之中,为了切实的保障发票准确、业务真实,通常都需要不同的部门以及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对于会计数据进行反复审查。另外,在会计监督管理的过程当中,会计监督的职能往往因人而异,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就能够促使所有交易数据可以被实时监督控制,同时保障数据的透明性,还可以对数据实时的进行审核,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虚报业务、虚开发票或者是购销不一致的问题的产生,有利于促使会计的监督职能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

(三)降低投入以及提高效率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有效的降低了成本投入,同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其中,资产的采购管理、内部调拨的过程当中,企业都投入了大量资金人力。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减少人力财力的投入,比如,会计资产登记以及转移需经人工操作同时需要支付员工费用项目,这就可以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来完成,不仅仅可以有效的节约成本,同时保证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在当前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还可以促使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例如,在报销差旅费的过程当中可以快速将数据记录到凭证当中,有效的减少了中间传递快递资料时间,同时也不需要快递的费用,在报销差旅费的过程当中显著的提高了效率,具有良好应用效果以及现实意义。

(四)促使财务业务数据一体化在当前企业通过采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财务核算系统以及企业业务系统相互的对接,有利于对于数据进行自动化的提取,同时可以快速有效的完成会计凭证的审核确认等工作,在账务处理的过程当中能够自动化的生成报表,切实的保障审计全覆盖,与此同时,通过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促使财务信息由传统纸质管理转变成为电子档管理,能够促使业务模式得到快速有效优化调整。

三、对策与建议

(一)提升区块链技术首先,在目前基础之上进一步促使区域链容量得到扩大是当务之急,只有促使当前区域链的容量瓶颈得以突破。其次,还需要对于共识机制加以升级,促使共识边界得以扩大,还需要对于密钥保管机制加以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针对于公司要设置相关的监控和保管的程序,这样才能够促使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得到提高,切实保障数据的可靠性及真实性。

(二)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了实现行业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对于当前的会计工作人员来讲,也需要跟上时代的发展节奏和步伐,要深入的了解和学习区块链技术,要由传统会计人员转变成为价值管理人才以及决策分析人才。对于社会上任何一大行业来讲,人才都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推动性力量。当前的人才应当深入的了解区块链技术,同时在会计业务实施的过程当中应当更好的运用区块链技术,这样才能够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此同时,要求当前的会计人才转变传统思想理念,要具备现代化思维方式,紧跟时展潮流,不仅仅应当加强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同时也可以展开咨询服务等诸多的业务,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区块链技术可以得到良好的应用。

(三)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当前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相应的监管措施的保护,进而会对于大量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很多的企业也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依然存在着诸多的不法分子通过利用监管漏洞或者是失误实施经济犯罪行为。目前由于互联网上,监管难度比较大,少有企业愿意将自己的信息和他人进行共享,或者是在网上将所有信息公开。对此就需要对于法律法规进行改良和完善。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现代化技术,同时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技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之下就需要对于法律法规体系加以健全和完善,加强实时的监督和控制,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交易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可以严厉的打击黑客的犯罪行为。

(四)建立区块链标准虽然区块链技术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对于区块链技术还是缺乏标准化体系。目前各大国家都在实现区块链的标准化,对于目前我国的会计行业来讲,也需要在行业内部逐渐统一区块链的标准,这样才能够实现会计行业健康稳定及可持续的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现代化技术,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得到了良好的应用,在未来也会得到更广泛的运用,在会计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能够解决当前会计工作当中的诸多的难题,同时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值得大力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崔春.大数据助推审计基本理论问题发展探讨——基于区块链技术[J].经济体制改革,2018,03:85-90.

[2]谢晓晨.区块链技术未来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或将发展复式记账法[J].财务与金融,2018,04:38-41.

[3]王刚,叶明,郑天娇.信息质量视角下区块链技术在企业会计领域的应用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9,02:67-69.

[4]张夏恒.我国区块链能量分布与前沿热点趋势——基于核心文献样本分析[J].产业经济评论,2019,02:81-95.

[5]邢恩泉,宋睿,苏蕊,曹蕾娜.基于区块链视角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J].财务与会计,2019,02:77-78.

[6]谢晓晨.区块链技术未来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或将发展复式记账法[J].中国农业会计,2019,01:79-81.

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块链;互联网金融;信用机制;风险控制

一、引言

2012年开始,在经济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催化下,社会爆发了对互联网金融的讨论热度,电商巨头、行业龙头依靠其自身优势和新型的商业模式,开始将其业务范围伸向传统金融领域,产生了诸多以互联网信息为基础的金融服务形式,由此给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并带来越来越多的影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由阿里巴巴发展起来的支付宝、余额宝等,依托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的巨大客户资源和互联网技术优势,余额宝的合作方天弘基金取得了爆炸性的增长,资金每月以100亿元的量积累,不到半年,天弘基金由不见经传的普通基金公司成为行业内的一匹黑马,而且余额宝也为大众带来了更好的便捷服务和资金收益的提升,可以说极大的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发展。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种极为颠覆的新型模式,加之大众对其参与度的高涨,互联网金融短短几年就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构建于互联网和金融两大基础,其所隐含的各种风险问题随着其发展也逐渐显示出来,如技术风险、网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以说互联网金融行业地飞速发展也是行业内各种潜在风险爆发的过程。表1展示了几个比较有名的行业失败案例,可以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失败的原因有一个更好的了解。通过对上述案例的总结和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验可以看出,各种潜在风险都会成为致命伤,如果企业能很好的解决问题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无论是互联网技术人员还是金融行业专家都在积极寻找各种方法来解决互联网金融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潜在问题。尽管互联网金融中有众多创意的解决方法,但金融依旧面临一些关键问题未能很好的解决,如信用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互联网技术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以互联网底层技术解决行业问题逐渐成为研究者的新突破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产生和不断发展的。

二、区块链概念与特征

区块链的起源与比特币概念及“挖矿”的盛行分不开。随着互联网中比特币的“挖掘”和相连,比特币区块之间产生的一种链式结构,就是区块链,可以说区块链实质上是通过自身分布式节点进行网络数据的操作,摆脱目前对中心服务器的依赖,这样的结果都是记录在一个类似于云的系统上。由于互联网网络的公共属性,区块链技术使众人可以在同一账本中进行操作,而后账本信息会传递给系统内所有人,就是众人共同维护同一个账本,这属于典型的分布式共享记账方法的应用。因此区块链中所有的记账者可以不需要对彼此有认知,也不需要进行信用评判,只需要通过共同的开放且不可篡改的系统达到资金和信息安全等目的,这极有利于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享机制建设,从而更好的解决金融信息和信用等问题。根据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程度大致可以分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三种。公有链的去中心化最彻底,可以说是未来行业最佳的实现方式,在这种区块链中,全体机构和人员共享所有信息,完全开放;相对于公有链的全体开放,私有链则较为封闭,某些控制权可能会掌握在机构或人员手中,可以说其专属性是比较强的,去中心化程度较差,主要是为一些特殊的金融交易进行操作的区块;介于两者之间的就是联盟链,其去中心化程度也较彻底,只是区块参与人员有数量限制。区块链具有众多特征,其中最主要的四点是:第一,集体维护,由于系统的公开性,所有参与者都可以承担维护人员的角色;第二,数据库可靠,系统的公开数据都是众多参与者确定后的,且由于互联网参与者极多,不会有人控制网络中过半的节点,篡改可能性极低,数据安全十分有保证;第三,无中心,区块链使参与者地位均等,系统无管理中心,参与者的任一离开对整个系统无影响;第四,去信任,由于公开性和无中心,参与者和数据交换都不需要监管,加之集体维护的结果使欺骗无处存身。此外,运用到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区块链技术还将展现如下特点:首先,区块链的存在将会极大提高交易的便捷程度,可以很好的降低交易的成本,商业交易的最佳实现方式由此开始,边际成本将会为零;其次,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关系将由安全有效的计算机程序得以保持稳定;再次,商业交易将成为代码的沟通交流,具有编程功能的数字货币将成为交易的媒介;最后,区块链技术下,有关金融资产都可以虚拟化并且实现数字锚定,从而在编程的自我控制下进行自动操作,无需交易者实时对其进行监控和操作。

三、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一)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影响

区块链技术对于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而言,绝对是前所未有的技术革新,对各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而言,区块链给当前行业发展的难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因此多数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在努力进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整体来看,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有:第一,可以有效的减少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各种限制。由于区块链技术公开、透明、安全的特点,使很多机构可以更好的进入行业,减少了诸多为风险控制而进行的资金或技术限制等。第二,相较于传统的金融交易过程,区块链技术使很多商业运作的过程简化,省略了诸多后续操作,诸如清算、审计等,极大的节省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时间、人力等成本。第三,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可以更好的进行有关商业模式的创新,囿于以往中心控制模式的特点,很多具有创意的商业模式难以实行,如对于“物联万物”的创新发展,区块链将促进其更好的实现和发展,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更好地连接不同物联网设备的支付维护等任务,也可以更方便物联网设备生产商和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该领域的合作,从而降低有关合作的成本与障碍等。第四,三种不同的区块链类型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了灵活的技术构架,按机构对于不同的金融交易需求以及客户的不同,可以方便的选择技术层级,而且各类型的区块链具有相似的技术构架,从而更好的进行转换升级等。第五,区块链技术所独有的特点使协作成为发挥技术优势的。基于程序源代码的可获得和参与者的权限开放,协作成为区块链技术所应有的新型商业关系,不同机构和不同人员为了更好的实现高效率、高安全和高顺畅的交易,协作成为最好的选择。第六,区块链技术有助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和资产价值的共享,区块链技术能很好的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实现交易信息共享的有利工具,同时减少信息不对称后,在共同的监控下,资产价值也可以更好的实现有利配置,降低异常的金融交易发生频率,维护金融资产的价值稳定,从而减少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交易风险。

(二)区块链对信用机制的影响

对于金融行业而言,其本质就是对信用的评估和控制,而互联网金融更是对信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信用机制的建立同样是互联网金融最核心的问题。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信用构建的基础在于信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信用准确的程度很大部分取决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数据的积累和理解,信用数据已然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竞争的核心力量。但传统的信用数据获取仅限定于特定的征信企业,但这些企业的所获得的信用数据因为与其自身利益紧密相关,往往无法有效快捷地分享给互联网金融机构,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又因为无法获取有关征信的资质,所以缺乏其客户发展所需要的真实有效数据。如果共享信用数据会影响征信企业自身的利益,但无共享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影响,因此需要找到一种方法,既能顾及征信企业的利益,又可使其他企业获取所需要的数据,成为业界共有的认识。正是在这样的需求下,区块链的产生极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改变了互联网金融的信用机制构建,也能很好缓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问题。首先,为了防范不良客户,减少风险,互联网金融最应该分享的是黑名单信用机制,尽管目前已有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在积极布局有关黑名单分享机制,如“陆金所”与我国十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构建了信贷黑名单的共享联盟,但这些布局都是基于传统方式的数据共享方式。而传统型的数据共享方式存在以下问题:信用数据往往存在一个中心管理机构,很可能造成数据的被盗和篡改;系统复杂,共享机制发挥作用过程繁琐;共享系统存在时长和数据量的拖累问题,维护起来比较复杂,容易出错;数据收集和更新速度慢,影响利用。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将严重影响黑名单信用机制作用的发挥。区块链技术则能较好解决这些传统数据共享机制的问题,利用区块链技术建构黑名单信用系统的总体布局(见图1)。首先,各参与者商定出共同的黑名单登记规则,然后在规则之下进行信用数据的有偿分享,之后利用区块链技术对黑名单信用数据存储并加密,最后即是参与者对信用数据的有偿使用。区块链黑名单信用机制呈现如下特点:保密性。信用数据统一加密上传到系统中,这样即可保证所提交数据的安全性,也能减少篡改的可能性。同时在后续数据使用时,使用者根据分配的ID身份,登陆验证,从而使用数据;交易的唯一性与不可逆。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的确保使用者能被追查,且查询过程不可逆,保证了对查询记录可能的更改;提交数据和使用数据的等价匹配。参与者对所提交的数据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为此,当其将所拥有的信用数据共享后,可以适当的获得相等量的其他信用数据的使用,保证公平性;使用积分和现金付费两种方式的系统使用权限。参与者要想获得信用数据的查询,要么使用提交数据所得积分,要么付费进行查询。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黑名单的提交登记过程,具体可以参照流程,如图2所示在黑名单信用机制构架建立后,还需设定具体的规则。首先,共享数据的提交方面,某企业其提交的数据越新,则有关黑名单的信用质量更好,效用越好,其可获得积分也越高;其次,在数据查询方面,基于有偿原则,企业对数据的查询越多,扣除积分或者交纳使用金越多;最后后续数据更新方面,及时对所提交的数据进行不同时间段的维护的,所获得的积分也不一样。通过区块链技术所构建的黑名单信用机制,可以很好地解决传统数据分享系统的问题。去中心化和分布式存储使所收集的数据安全性得到提高,减少了篡改的风险或者盗窃的机会,同时信用数据因为采用区块链技术,各节点可以同步更新和查询,所以数据共享及时、有效。此外,数据的使用要求ID访问验证,就只有经过系统允许的参与者才能访问数据库并使用数据。其次,通过建立黑名单信用机制解决风险问题后,互联网金融需要构建更为有用的白名单信用机制,互联网金融需要发展,不仅只是单向的解决信用风险,而且还需要秉持创立企业的初衷———获得利润,而构建白名单信用机制,则能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客户资源和合作者等,基于以上互联网金融经营发展的出发点而言,白名单信用机制更具有现实意义。国家同样意识到了这点,所以我国有关机构也制定了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和认证的国家标准,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设定白名单标准,从而更好的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但白名单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白名单的评定依赖于第三方,或需要其他无关利益者参与,但都无法很好的保证白名单的可靠性。同样,这一弊端的解决也可以依赖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在该技术支撑下,互联网金融机构不仅能成为白名单信用机制的参与者,也可以更好的成为监督维护者。且由于行业众多参与者的监督,白名单信用机制也更加可靠和安全。区块链白名单信用系统的构建,最基础的一点是无管理中心,信息同样属于分布式存储,这样各机构参与者都能得到比较透明可靠的信用资料。在得到信用数据的可用性后,所有系统参与者都可通过其上传的有关白名单信用资料获取一定的积分奖励,其用途类似于黑名单信用系统中的积分,即可获得后续使用信用数据的资格。白名单信用机制的构建完成后,信用数据查询依靠区块链技术能做到点到点及时使用,此外,新信息数据的上传者还可以通过身份认证等限制其所传信息的使用者范围。区块链白名单信用系统的构建可以说类似于黑名单信用机制的构建,两者不一样的规则在:白名单目的是为了寻找好的投资客户,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更好的获利发展,黑名单存在的意义则是为了规避有风险的客户,减少互联网金融机构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带来的问题。

(三)区块链对风险控制的影响

金融行业的兴起和发展本质上是对风险的合理利用,风险与收益往往都是并存的,高收益也可能意味着高风险,所以不论是传统金融行业还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都需要在为了获取高收益的同时控制由此伴随的高风险。传统金融行业,由于发展历史久远,且经历过多次危机事件,已经构建了很好的相关风险控制流程,如图3所示。但是,互联网金融未经历太久的成长和发展,其风险控制难度大且也缺乏相关经验,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问题成了一大难题。而风险控制又面临着潜在收益的追求与资金安全性间冲突,区块链技术的产生刚好可以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最佳解决。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主要基于上述信用机制的构建。利用信用机制,可以将客户进行准确划分,白名单上的优先级客户、未入信用机制的潜在客户、黑名单上的规避客户。对于优先级客户,可以大力展金融服务,因为其有着良好的信用,能较好的保证收益;对于黑名单上的风险客户,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减少接触,甚至不与之有任何关联,信用的缺失使这些客户的风险比收益更大;对于未入信用机制的潜在客户,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共享各家机构对这些客户的生活习惯和日常收支记录及借贷情况等,从而判断这些潜在客户的价值和风险,选择较好的客户展开有限度的合作和服务。通过对不同客户采用不同策略,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另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很好的对金融交易的诈骗行为进行防范。利用区块链独有的分布式加密手段和数据的不可篡改,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同时,在区块链的协助下,所有交易过程都可以实现代码自动化,减少人为的干预,降低人工操作的失误风险。此外,由于分布式交易具有不可逆和可追溯性,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过程和结果都可以进行唯一性认定,从而减少了重复和伪造的诈骗可能性。目前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防诈骗行为做的较好的是Everledger公司对钻石骗保的防范应用,运用钻石从生产到销售再到客户购买都进行唯一的编号,并且这些数据都保存在不可更改的、永续的数据库系统中,且记录的所有信息都与时间相对应。

四、区块链技术未来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可应用场景

从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可以看到,基于其优秀的去中心化及高安全性等特点,其未来在金融领域将会产生很多新型的应用场景。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未显现出许多比较特别的新型场景模式,但是金融界已经对未来区块链可应用的场景进行了很好的预估,且有些企业已经着手进行技术开发和投入。从目前行业的有关认知和预测可以判断,未来互联网金融可能出现以下应用场景,如表2所示:五、区块链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的机遇与挑战区块链技术方兴未艾,互联网技术大国也都在积极进行有关的研究,我国很多企业也开始进行相关技术研究和使用的尝试,且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区块链的应用有很好的契机:首先,互联网在我国发展迅速,且很多方面都已接入互联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数据信息,而这些数据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很好的与区块技术进行连接,这样各行业都将很好的进入互联网,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共享有关信用信息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客户资源。其次,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会极大的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对信用机制的建立,进而为我国商业环境的发展变好贡献更好的信用体系,使社会交易具有更低的成本。再次,区块链可以减少我国各地区金融体系因差异所造成的各种时空矛盾等,做到诸如实时结账、实时划账,实时监控等。最后,区块链技术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最重要的机遇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可以借助这一波浪潮,积极将其运用在金融交易中,增强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的话语权,从而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在全世界的地位。在面临机遇的同时,我国区块链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运用也还有很多挑战需要面对。首先,区块链技术方面。目前该技术还处于初期阶段,实际运用跟传统方法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区块链技术是比较复杂的高综合技术,包含了诸如密码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跨领域的技术,研究投入巨大,难度也很大,这些都制约着其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实际运用方面,互联网金融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很多领域都还没有发掘,当前仅在比特币的开发和互联网支付上有所发展,应用场景的不足导致缺少相应的客户量和信息数据,限制了区块链技术在实际中的运用。最后,政策方面。区块链的去中心特性使国家的监管角色丢失,对目前的金融监管模式有很大的冲击,且比特币等会影响国家货币体系的稳定,因此国家在这方面并未积极予以支持。尽管困难重重,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制度的完善及区块链技术的成熟,我国必然会积极支持该技术的广泛运用,认识到其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意义及在其他领域的潜在优势。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区块链技术不仅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放光彩,也会在其他诸如教育、医疗、设备制造等行业展现其存在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郭永珍:《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塑与挑战分析》,《商业经济研究》2017年第2期。

[2]乔海曙、谢姗珊:《区块链驱动金融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分析》,《新金融》2017年第1期。

[3]李政道、任晓聪:《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探析及未来展望》,《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年第10期。

[4]康双勇:《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金融》,《保密科学技术》2016年第9期。

[5]赵亮、程静、范斌:《区块链是“互联网+金融”的战略性机遇》,《银行家》2016年第7期。

[6]于佳卉、陈旭东:《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约束研究》,《财会通讯》2015年第8期。

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区块链是伴随比特币热起来的一种技术。比特币作为数字货币,要具有可以传递的价值,必须解决信任问题。以往的信任是通过中心化的方案来实现的,既通过某个公司或者政府信用作为背书,将所有的价值转移计算放在一个中心服务器中。比特币的创始人中本聪通过分布式账簿提供了一种去中心化的解决方案,即区块链。

在这个体系中,货币的拥有权由公共总账来记录,并由加密协议和挖矿社区来确认,具有分布式、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不可篡改、加密安全性等特征。正是由于区块链很好地解决了数字货币中的“双花”和“拜占庭将军”难题,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在一定范围内快速发展起来。

所谓“双花”难题,是指在区块链加密技术出现之前,加密数字货币和其他数字资产一样,具有无限可复制性,如果没有一个中心化的媒介机构,人们没有办法确认一笔数字现金是否已经被花掉。因此,在交易中必须有一个可以信贷的第三方来保留交易总账,从而保证每笔数字现金只会被花掉一次。中本聪通过使用区块链盖时间戳并全网的方式,保证每笔货币被支付后,不能再用于其他支付。当且仅当包含在区块中的所有交易都是有效的且之前从未存在过的,其他节点才认同该区块的有效性。

而“拜占庭将军”难题,是指东罗马帝国时期,几个只能靠信使来传递信息的围攻城堡的联盟将军,如何防止不会被其中的叛徒欺骗、迷惑从而作出错误的决策。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数学家设计了一套算法,让将军们在接到上一位将军的信息之后,加上自己的签名再转发给除自己之外的其他将军。在这样的信息连环周转中,将军们可以在不找出叛徒的情况下达成共识,从而保证得到的信息和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

区块链技术不仅可用于数字货币,还有其他更广泛的用途。货币范围的应用被称为区块链1.0,主要解决货币和支付手段的去中心化。

早在比特币创建之初,中本聪就考虑让其具有可编程的特征,从而可以支持多种交易类型。以此为发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范围超越了数字货币,区块链2.0可用来注册、确认和转移各种不同类型的资产及合约,如各种金融交易、公共记录、私人记录等,从而更宏观地对整个市场去中心化。区块链3.0则进一步超越了经济领域,可用于实现全球范围内日趋自动化的物理资源和人力资产的分配,促进科学、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大规模协作。

可以说,区块链因比特币为人们所熟知,但区块链比比特币走得更远。区块链是一种中性的技术,而比特币是其一种应用形式。

正如中金公司分析报告所称“比特币因其剧烈的价格波动和与犯罪相连的坏名声,2009年诞生至今仍远未进入主流。作为比特币背后的架构协议,区块链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英国政府科学办公室的报告《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也指出,“关键不在于这项技术自身是好的还是坏的,而是这项技术有什么应用场景?为什么而设?如何应用?有什么相应的安全措施去避免可能带来的问题?” 区块链的能与不能:优势和局限性

2014年以来,区块链技术已被与比特币分离看待,越来越多的企业、政府机构等开始对区块链这项技术感兴趣,也有越来越多的资本投入到区块链应用的研究开发中去。不仅相关的创业公司不断涌现,传统机构也纷纷开始内部研究、外部联盟,布局区块链。

区块链之所以受到追捧,与其特点和优势是分不开的。根据英国科学办公室的定义,区块链是一种数据库,它将一些记录存放到一个区块里(而不是将它们收集到一个单一的表格或者纸张上),每一个区块使用密码学签名与下一个区块“链接”起来,可以在任何有足够权限的人之间进行共享和协作,采用“共识算法”来共同协作维护账本的真实性。

上述特点使区块链技术具有如下优势:

一是去中心化。这意味着不需要一个可信的第三方,也意味着至少要攻击51%以上的节点才能破坏整个网络。

二是数据难以被篡改。首先,采用哈希算法通过单向数学函数检验是否有人试图篡改信息;其次,每个节点都能获得完整数据库的拷贝,任何试图篡改数据库的行为都显而易见;最后采用工作量证明机制等方法来保证诚实的链条以最快的速度延长并超越其他竞争链条。如果想要对已出现的区块进行修改,需要拥有超过全网51%的算力,这使得作伪的成本会高于预期获得的收益。

三是去信任化。参与系统的每个节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无需互相信任,整个系统的运作规则是公开透明度,所有的数据内容也是公开的,因此在系统指定的规则范围和时间范围内,节点之间不能也无法欺骗其他节点。

四是透明性与私密性相一致。账号全网公开而户名隐匿。

五是中立性。以比特币为例,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比特币,而不受到文化、语言、宗教、地位、政治制度和经济区域限制。这意味着那些没有银行账户或者不能充分获得金融服务的人群能够在低技术的环境下使用比特币。

从金融领域看,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已有一些应用实例。例如,Ripple为金融机构提供跨境支付和外汇市场做市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可以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实时支付服务,一般几秒就可以完成交易,还可以通过算法寻找最优价格成交,提高效率、降低成本。NASDAQ与区块链初创企业合作,正式上线了用于私有股权交易的Linq平台,2015年12月30日在该平台上完成了第一笔股票发行。劳合社开始了名为Target Operating Model的现代化计划,包括由区块链驱动的交易室和以代币为桥梁的保险市场联盟,这种由区块链驱动的交易室可以使国际保险公司更安全便捷地参与全球分保、再保交易,而无需中间方。

从经济领域看,区块链在物联网、共享经济、资产鉴定等方面的应用都有一定的进展。例如, 2015年建立的Everledger,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钻石数字账本,它可以为每一颗钻石建立一个数字“护照”,记录来源、跟踪所有权,并能够使用智能合约,将钻石销售和传输的条款和条件相关联从而自动执行合约。

在政府行政领域,区块链技术在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都有应用空间。

波罗的海边的爱沙尼亚,人口只有130多万,但是世界上使用部级公钥基础设施(PKI)最多的国家。爱沙尼亚自2013年起采用区块链技术用于公民身份信息和企业信息管理。居民可以使用PKI领取处方药、投票、登陆网上银行、查看子女教育记录、申请政府福利、报税、提交遗嘱、申请入伍等,功能多达3000多项;企业凭PKI身份可申请执照、提交财务报表、股权文书等;政府官员则用PKI加密文件以便进行安全通信、审核批准许可等,内阁会议成员使用PKI审查议程、投票表决并审核纪要。

英国对区块链技术也有浓厚的兴趣,政府科学办公室、英格兰银行等机构对区块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英国政府赞助了数字化五国(D5 group of nations)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数字化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成员包括英国、以色列、新西兰、韩国和爱沙尼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区块链技术不存在局限性。最早最大的区块链,比特币区块链存在区块容量限制、确认时间长、能量消耗大等缺点,限制了其商业应用。近年来,一些企业和机构开发出其他区块链协议,以权益证明、股份授权证明等机制取代费时费力的工作量证明机制,提高交易速度,降低能耗。

即便如此,区块链在应用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信任问题。尽管用户不需要信任交易中的另一方或任何中心化的媒介机构,但是需要信任区块链协议下的软件系统,大众可能仍然需要权威机构为之背书。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特性是有限的,更多的是在私有链和联盟链层级上实现去中心化,还有更高层级的机构或系统可以对整个区块链进行把控。

二是技术鸿沟。有能力在互联网上安全使用区块链技术和无能力人群之间存在鸿沟。要解决这个问题,系统必须设计成“傻瓜式”,用户不需要了解太多关于这个系统的知识也能良好地使用这个系统,且系统能明确地向用户展示出其功能和带来的结果。

三是安全性。尽管破坏区块链系统需要攻击51%以上的节点难度较高,但攻击者可能转而攻击使用的个人,比如侵入个人的钱包或攻击相关平台。

四是存在隐私挑战。用户与钱包之间的别名身份在匿名性上其实是很弱的,加上比特币区块链交易的透明性,任何人可以通过观察区块链得出关于某事的结论。

五是与现有应用技术以及使用习惯的平滑接轨。由于存在路径依赖,旧的观念可能制约新模式的产生。现有应用技术有一定的客户粘性,区块链技术要得到广泛接受,必须克服既有的路径依赖。

六是技术规则可能缺乏现实世界中所需的必要灵活性。例如中金公司的分析报告就提到了目前的区块链在改造金融基础设施中存在的不足,包括事后不可追索、无法以净头寸结算、无法融券、交易令牌与实物资产匹配不足、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可能形成自我加强的反馈环导致金融不稳定等等。

这些障碍,有些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得以解决,有些也许需要区块链之外的其他技术才能解决。区块链并不是万能的,经过成本收益比较,部分领域更适宜使用区块链技术。例如DTCC报告称,区块链特备适用于证券发行和后续服务、清算、教授结算、复杂金融合约的交易、记录和对照,抵押品管理等。

历史经验表明,技术突破性发明从实验室走向商用普及,存在一个“30年法则”,即技术的突破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区块链技术虽然受到了追捧,但多数还在研究测试阶段,同时也有其他技术与其竞争,区块链真正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有待时间检验。 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权衡

尽管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但是去中心化也带来高冗余、效率低和资源浪费。

去中心化要求信息全网广播、全网记账。对动辄每秒几十万笔的金融交易频率而言,全网广播对网络性能提出极高要求;全网记账对存储空间提出了要求。区块容量也是一个问题,中本聪设计比特币区块链时设置了每个区块1MB的容量限制,随着比特币发行量的增多和应用推广,导致交易时间延长,甚至高峰时一些交易请求无法成功。之后的区块链在区块容量上有拓展,但依然存在瓶颈。此外,工作量证明机制,即“挖矿”,带来大量的能量损耗。

为了提高效率,之后的区块链技术在上述方面做出了改进,区块链的形式多样化发展。

根据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程度,有三种类型的区块链,公共链(Public blockchains)、联盟链(Consortium blockchains)和私有链(Fully private blockchains),它们之间的区别如文中图表所示。

公共区块链的优点已经由比特币的风行而得到体现,完全去中心化的特质可以保护用户免受开发者的影响,带来更大的网络效应,其所提倡的自由、中立和开放,受到很多人群的欢迎。

相比于公共区块链,联盟区块链和私有区块链在效率和灵活性上更有优势,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交易成本更便宜。交易只需被几个受信的高算力节点验证就可以了,而无需全网确认。

二是节点可以很好地连接,故障可以迅速通过人工干预来修复,并允许使用共识算法减少区块时间,从而更快完成交易。

三是如果读取权限受到限制,可以提供更好的隐私保护。四是更灵活,如果需要的话,运行私有区块链的共同体或公司可以很容易地修改该区块链的规则,还原交易,修改余额等。

区块链的发展和演变很好地体现了经济金融史一再重现的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的互相交锋渗透。区块链现实的应用取决于现实的需求,正如以太坊创始人所说“只有一种区块链能活下来的想法是完全的误导……一切依你所需”。 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

区块链受到推崇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即技术规则对行为的约束。以智能合约为例,它是账本中具有可执行属性的数据记录,其内容在特定环境下会被触发执行,触发方式有时间驱动(如抵押赎回)、事件驱动(如遗嘱执行)、条件驱动(如对赌协议)、钱货两清(如无人工厂)等。

其实现实世界的数字化早已在进行中,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同时在起作用,只不过区块链技术使得技术规则的作用更加凸显。基于区块链的比特币显示出它们能够在没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技术规则来有效运转。网络中的每一个参与者运行着相同或兼容的软件,界定了行为规范。

例如,参与者只能花掉自己能够用密钥证明拥有的余额;每一笔交易在被登录到账本上前需要被验证,验证者通过挖矿来竞争记账的机会,并获得比特币的奖励;比特币的产生数量有限制等。

技术规则有一个重大的优势,即合规成本很低:参与者仅仅需要使用一个合规的软件包来签发交易。这使得人们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限制,依靠技术规则而不必依托于信任来完成协作、交易等。

但是在区块链的应用中,人们也逐渐发现仅仅依托技术规则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一是机器会刚性地执行规则,哪怕遵守规则会导致产生未预见的或不想要的结果。二是区块链的应用如果涉及到实物资产,而实物资产又受到管辖权的法律规则约束,那么技术规则与法律规则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三是技术规则不可能仅由数学算法进行治理,它同样是由人制定出来,只不过形式体现为代码和软件。谁来制定软件所体现的规则,影响到技术规则所涉及的每一个参与者。这也揭示出一点,在区块链的发展中,参与技术规则的制定是至关重要的。 治理和监管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相关。所谓治理,是某一系统参与者制定规范,保护其私人权益;而监管则是由外部机关制定规范来保护公众利益。前者既包括企业、机构内部的治理,也包括行业协会、联盟的自律。

区块链的应用在不断发展中,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一方面要通过内部治理的优化来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相关联盟的规则制定。中国企业、机构已开始这方面的尝试。2016年2月3日,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成立,搭建横跨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国内外区块链产、学、研开展合作,致力于解决会员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技术攻关、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等问题,打造完整的区块链产业链。

对监管者而言,面临的任务则更加艰巨。技术的发展,使得监管者必须考虑同时通过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来进行监管,从而弥补市场失灵,并抵御系统性风险。

通过法律规则监管公共区块链(例如比特币)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是其去中心化的特征,使得现有的法律很难找到适用的监管对象,且很容易被绕过。一个替代的解决办法是监管那些处理比特币的企业,如交易所和钱包服务商,从而保证相关交易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规定,如反洗钱、反恐融资等。

正如上面提到的,区块链技术凸显了技术规则的重要性。对监管者来说,必须要考虑通过技术规则来监管。其实这早已有先例,TCP/IP和其他一些互联网核心协议就是政府出资的研究项目的成果。这意味着监管者在技术规则的制定上面临来自国际的竞争与合作。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 金融体系的重构?

在介绍了以上一些分析视角后,我们来关注以下区块链应用最为发达的领域,金融领域。

区块链技术同时对政府机构和商业机构提出了挑战。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既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不通过中央银行单独完成清算,也意味着中央银行可以不通过商业银行完成货币发行。前者反映了19世纪的“自由银行制度”思想,后者则是“狭义银行”体系的具体体现。

前者的例子是R3 CEV,这个区块链联盟的核心职能是制定银行业区块链技术的行业标准,探索区块链的应用,目前的创始伙伴已经超过40多个,包括花旗银行、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高盛、汇丰、荷兰ING、瑞穗等。R3已经进行了多项测试,有可能在技术进步基础上,形成去中心的全球交易、清算体系,突破分割、监管限制,降低成本。

后者的例子则是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副行长本・罗德班特(Ben Broadbent)在其《中央银行与数字货币》演讲中提到的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向更多的金融机构开放,甚至向非金融机构、乃至家庭和个人开放,这可能导致存款从商业银行转移到中央银行。

目前,究竟形势会向哪个方面发展,还很难下结论。从历史上看,这是一个最终由市场来选择的过程,最有效率的体系最终会取得胜利,当然也有可能是竞争促进了效率的改进,最终形成并存的局面。 结语

区块链技术兴起的时间不长,有不少应用目前还处在概念阶段,但其带来的观念冲击值得重视。综合上面的几个分析视角,我们有以下几个结论。

一是区块链是一种中性的技术,有一定的应用前景,但不是万能的。区块链有优势的领域包括在大家互不相信的情况下建立信用机制;解决中心化导致的非技术方面成本过高的问题,包括管理成本、组织机构的搭建等;通过使信息真实透明、可追溯、可减少欺诈、腐败等。但区块链也存在不少技术瓶颈,有些方面甚至远远落后于现有的中心化系统。因此在应用区块链时需要妥善评估成本与收益。

二是技术的突破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区块链技术虽然受到了追捧,但多数还在研究测试阶段,也有来自其他技术的竞争,以及路径依赖所导致的取代旧技术的障碍,区块链真正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有待时间检验。

三是区块链虽然带来了去中心化的理念和方法,但是去中心化和中心化各有优势和缺陷,现实的应用取决于现实的需求。

四是在日益数字化的世界中,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都会产生影响,参与规则的制定至关重要。

五是监管者在法律规则之外也需关注技术规则,并需面对国际的竞争和合作。

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区块链 内涵 特点 投融资环境 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所有经济交易活动都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没有信用,交易很难实现。传统条件下,法定纸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进行买卖交易;金融机构依赖于信用,开展存贷款、信托、保险,债权股票买卖等金融活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信用成本相对较高。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的信用情况趋向透明,信用成本有所降低,但数据真实性问题依然存在。“区块链”技术则提供了一种新的信用创造机制,信用数据呈分布式存储,具有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性,使信用更加坚固,说谎将无比困难。2016年10月,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出台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指出,金融服务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应用领域。区块链技术探索应用的进一步深入,有望开启新的信用r代,对有效降低信用成本、构建高效便捷投融资环境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区块链内涵及其特点

区块链是把加密数据(区块)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叠加(链)生成的永久、不可逆向修改的记录,是一种具备去中心化、高安全性、信用成本低、无法篡改和公开透明的分布式账本技术,被视为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科技之后,目前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主要特点是:

去中心化。区块链是分布式记录、分布式储存、分布式传播。所有交易记录对全网络公开,没有第三方机构负责管理,每个节点都有参与、数据记录储存、退出权利。一个节点出现问题,其他节点会继续数据更新和存储,信息完整可靠(见图)。

不可篡改。信息经过验证添加至区块链,就不能被随意篡改,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加密安全。区块链通过数学方法解决信任问题,依靠非对称加密和可靠数据库完成信用背书,不需借助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验证。非对称加密将交换摩界降到最低,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加密安全。

开放共享。区块链中数据具有高度共享性,任何人都可查看区块链中涉及到自己交易或相关所需信息。且保证数据私密性,为隐私保护下的数据开放提供了解决方案。

区块链可广泛应用于任何缺乏信任的生产生活领域,如金融、互助保险、教育、物联网、司法仲裁、健康管理等。目前,发达国家正积极布局区块链,各领域多点开花。截至2015 年底,我国已经成立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北京)、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杭州)、中国区块链产业联盟、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且国内多家企业开始探索技术应用,如金融机构在数字货币、支付清算、保险管理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部分企业拟通过在云端使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以集物联网、互联网、车联网于一体,以智能生活、智能交通、智能服务为内容的“数字化城市”。随着央行对区块链重视加深、新科技的溢出效应、区块链应用趋向成熟,区块链有望成为“互联网+”后的下一个投资热点。

三、区块链技术在优化投融资环境中的作用

(一)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交易过程,都会产生很大的信用成本,导致交易成本高企,交易效率低下。区块链技术不仅可以降低交易前的信用成本,使信用成本趋近于0,也可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成本,进而提高交易效率。一方面,区块链改变了传统平台“管理信用”的方式,把所有信用链接起来,形成信用池。交易时,只需要查看对方信息表中的数据即可了解对方信息,省去了原来依赖第三方实现的信任过程和成本,交易即结算。另一方面,区块链可以使大多数类型的金融交易实现实时结算,简化清算和结算流程,缩短结算窗口,将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区块链技术有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错误,有效交易成本。

(二)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局

根据《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全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4千万家,占企业总数99.7%。但目前,中小企业陷经营困境,融资难仍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国家多次出台扶持政策,如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推行供应链金融等,由于小微金融信用评价体系缺失、供应链金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最终收效甚微。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区块链技术有望成为解决中心企业融资难的突破口。区块链技术将线下供应链数据化,把买方、卖方、物流都接入平台,并对所有交易信息进行确权,实现供应链数据在互联网真实、公开、透明传输,有效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可逐渐接入供应链体系,凭借区块链技术高可信优势,后加入的金融企业将不再需要为风控和授信投入更多精力,从根源上化解了金融机构面对小微企业,无处征信,无法授信,不敢贷款的困局。同时,区块链可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物流供应商、商流供应商、产品经销商和金融机构的整体协作,推动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的四流融合,推动整个生态圈高校运转,将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

(三)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体系

由于覆盖范围小、数据片面、调整僵化等局限性,传统金融信用评估模式越来越不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大数据时代,快速增长的行为数据与区块链数字信任技术的发展,为经济个体的信用评测提供了新模式,有利于开启新的信用时代,进而优化投融资环境,推动经济活动规模扩大。主要表现为,一是降低征信和管理成本。区块链技术可无限地使用与分享信任数据,实现信用评估、定价、交易与合约执行的全过程自动化运行与管理,有效降低征信成本和信用产品的管理成本,大幅提高信用业务处理规模。二是拓展信用评估覆盖范围。区块链技术可覆盖传统人工收集信息无法顾及的客户群体,如没有银行账户(或账户数据信息含量稀少)但能接触互联网的特殊群体,信用产品服务对象进一步拓展。三是提高信用创造能力。区块链下的可信任代码技术,使信用产品的全过程都具有动态编程能力,极大地拓展了信用产品的创新空间。如“智能合约”模式对各种金融场景都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四是有效挖掘信用客户资源。区块链使银行业深度嵌入实体产业运营过程,产融融合度将得到极大提升,信用资源的可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展,信用资源的利用效率将得到大幅提高。

(四)突破地域限制,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融资环境

基于信用卡、ATM机、银行网点等传统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中心化的,货币依赖“央行”,结算依赖“银行”,信用成本相对较高,尤其在没有金融服务的贫困地区,以及跨境支付情形下的金融成本过高。据相关调查显示,全球仍有四分之一人口没有银行账户,尤其在贫困地区,有超过一半的人无法享受金融服务;跨境支付中,全球支付成本约5%左右。区块链的全网记账方式可建立“全球性”的信用,有望形成全球“信用”的基本协议,自动剔除“虚假信息”、“欺诈信息”、“双重支付”等信用信息,为全球市场提供基本的“信用”资源和低成本价值转移通道。同时,区块链可创新借贷模式,通过合约账户可实现C2C(个人对个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甚至是C2B(个人对企业)的借贷关系。可见,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将突破地域限制,为不同地域和不同属性的交易方提供交易的信用基础,实现跨地区、跨时空的点对点实时交易,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国内与国外、企业与个人均可建立交易关系,对欠发达地区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环境形成重大利好。

四、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导区块链技术探索应用

一是强化政府引导。从战略层面制定区块链发展远景目标、总体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提供平台支持。制定区块链协议的规范,出台相关产业优惠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区块链新兴技术研究与应用。二是加强法律约束。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构建保持管制与鼓励创新兼顾的区块链治理框架。三是推动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信息、信用体系,整合行业资源。

(二)加强行业间交流合作,助力区块链推广落地

一是建立区块链产业联盟。成立跨行业跨机构的产业联盟,启动一批重点课题研究,推M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破解区块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技术落地应用。二是加快建立行业标准。联合行业力量,加快研究制定统一的区块链数据架构设计、信息披露与隐私保护、经营与监督等技术标准,力求在国际统一标准的制定中抢占话语权。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预防专利“陷阱”,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知名的区块链研究机构和组织交流合作,推动区块链技术落地应用。

(三)探索金融领域先行先试,开辟业务增长新途径

一是推动大型金融机构投资布局。早期研发阶段,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区块链项目,选择业务量大、交易关联简洁、技术应用提升效果明显的业务场景作为切入点,如客户征信、票据与供应链金融、跨境支付与结算、登记确权等,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开展试点和建立容错机制,培训团队,积累经验。待政策环境和市场技术成熟,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全新支付、信用评级、信贷等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推动中小型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引入成熟应用。依托中小型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体制灵活、市场敏感度高等优势,鼓励其引入成熟的区块链应用,打造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强化科研院所作用,增强区块链金融人才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