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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

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

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

2.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做好《省农村公路条例》、《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即将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贯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公众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4.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证件管理规定》)和《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根据基层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对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执法证件,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施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5.继续完善交通执法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完善交通执法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公众服务水平。

6.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统一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执法场所外观,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同时,紧密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倡导“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和谐执法理念,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7.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为重点,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8.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迎接部、省(市)执法考核评议的督促检查

9.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试行标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信息汇总、分析,及时修订。

10.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依据,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严格监管措施,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的服务职能。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行政许可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效率。

五、进一步探索执法创新

11.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探索应用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路警共建等多种多样的执法模式,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本地区跨系统之间和跨地区之间的协作、沟通和配合,创新执法机制,综合利用各方的执法资源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范文第2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国家、省、市先进集体荣誉10多项,先进个人7人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泛好评。

(一)贯彻交通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开展了以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活动,确保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法规,开展了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全面加强了执法监督,公路、水路无三乱现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全系统188名执法人员整训面达100%,并重新颁发了新的执法证件。开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自查自纠活动,制定了《沙市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的五统一、五个一律、五个不和十一条等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二)坚持执法为民,打造为民交通。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工作兴区战略,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打造为民交通,改革发展成绩显着。一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亿元,是十五投资的9倍。路网建设得到完善。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043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38公里,形成了四纵四横为主骨架的农村公路网络。港口实力不断增强,建设显着加快,建成和储备了一批重点项目,现代物流业得到大力推进。二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显着提升,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对国省干道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建成省级文明路和客运文明示范线各1条。农村交通面貌变化显着,基本形成了农村公路通村达组到户,农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过渡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成功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全系统连续五年保持平稳安全态势,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是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体制、燃油税、乡镇交管站等改革任务,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荆通运业公司被表彰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企业和省优秀民营企业。坚持科技兴路,区公路局设备实力、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走在了全市前列。完成了平原湖网地区干线公路改建沥青路面结构和材料研究等科研项目,《智能材料在桥梁结构中的开发研究》科研项目,被省政府评为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三)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推进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对区人大每年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交通工作任务,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每年均超额完成区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交通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做到见面率、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被区人大常委会评为支持服务代表履职先进单位。三是认真对待人大工作评议。区交通运输局对人大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调查考评组工作,保证了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调查中,大家对交通运输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交通建设配套资金不足,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要加大等。据此,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交通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区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并能够及时到位。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建设。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管好用好交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范文第3篇

4月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听取2017年一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形势和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珠江水运发展规划以及推进江海直达运输等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强调,要不忘初心,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使脱贫攻坚举措更接地气、更惠民生、更有实效;要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监管,开展跟踪核查,确保交通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要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交通扶贫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抓住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一季度交通运输主要指标好于往年、高于预期,行业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会议强{,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工作推进中持续加以改进。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好、落实好、推进好各项工作;要切实强化担当意识,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大力气抓实抓好;要举全行业之力,深化落实扶贫任务目标,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持投资稳定增长态势,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坚守安全底线,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要积极服务国家三大战略;要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推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对于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维护港澳地区繁荣稳定,保障“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珠江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要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规划衔接,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珠江水运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对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会议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根据江海联运新模式,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创新;要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坚守安全底线,注重用制度保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并逐步扩大范围,确保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范文第4篇

201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出席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坚持服务生产、改善民生,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开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座谈会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刘小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江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林志慧、宁波市交通局局长劳可军、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纪昌、长江引航中心高级引航员姚泽炎分别介绍了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河航运、发展现代物流、做大做强企业和岗位建功情况,对新时期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出了建议。

张德江在听取代表发言后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实现了新发展、新跨越,基础设施建设上了新台阶,运输服务和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应急保障能力有了新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重大改革取得新突破,主要指标都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交通运输紧张状况总体得到缓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运输保障,作出了突出贡献。“十二五”既是交通运输加快建设、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关键时期,要迈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大步伐。

张德江强调,要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按照科学发展、完善网络、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实现发展思路、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创新,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前瞻性、综合性、指导性和实践性。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提升我国交通运输能力,促进城乡、区域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要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加快构建衔接顺畅、方便快捷、经济安全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体系。要加强综合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物流网络建设,尽快把物流业培育成重要的支柱产业。要综合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科学技术成果,依法、科学、文明进行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现代化管理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监管法制化、设施现代化、应急高效化。要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框架体系,强化“立、改、废”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消除制约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加快交通运输企业“走出去”步伐。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

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建议范文第5篇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地缘政治经济格局,“一带一路”交通建设需要法律规范的保障,中国相关交通立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应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要成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发挥立法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二是要成为交通管理组织和相关机构协调相关职能的制度规则,通过立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搭建交通国际合作平台;三是要通过立法,反映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际交通需求,完善国际交通互联互通规则。

“一带一路”交通合作概况

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国的交通状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铁路、公路、航空和海运等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西欧、南欧、中东、东南亚和东亚等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业设施指数优于内陆地区,跨洲际货物运输以海运为主,人员交流以航空运输为主。其中,西欧、南欧、东亚、南亚地区的铁路、公路交通网已具规模,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东―南欧一线的海运交通网非常发达,西欧、南欧、东亚、东南亚地区的民用航空基础优于其他地区。

为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一方面,中国加快与沿线国家的交通对接,如发展突破国家界限的“欧亚铁路网计划”;另一方面,中国也加快推进公路、铁路、民航、海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加强航道运输与东南亚、南亚等丝路沿岸国家的港口群建设。同时,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走出去”,带动铁路建设与相关设备,航空服务、设备及整机生产等产业增长。

2.中国在“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领域已取得的成绩。第一,积极加入国际交通组织参与国际交通规则的制定。2016年7月5日,中国向联合国交存了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批准书,为建设通往欧洲的快速“新丝绸之路”迈出重要一步。中国积极参加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会议谈判,承担国际交通运输相关工作,如派员在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级社协会等组织担任重要职位,为国际组织贡献了中国交通智慧,参与重大问题的权益平衡决策。参与设立新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为“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渠道。

第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交通的互联互通。中国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大通道建设,积极开辟多式联运跨境交通走廊,推动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持续推进与沿线国家共建重点港口、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开通了中欧等国际集装箱运输和邮政班列,形成了国际物流大通道。通过73个公路和水路口岸,中国与相关国家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海上运输服务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与43个沿线国家实现空中直航,每周约有4200个航班;简化了国际铁路联运办理手续,促进了中欧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开展国际铁路运邮合作,“中欧班列”已开行39条,到达10个国家15个城市。

此外,中巴经济走廊“两大”公路和瓜达尔港、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及其港口城和汉班托塔港、印尼雅万高铁、肯尼亚蒙内铁路、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整治工程以及中俄跨境桥梁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启动或投入运营。

第三,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交通协议。目前,中国已同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卡塔尔、科威特等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合作协议。同时,中国已和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等签署了12个自贸协定,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

“一带一路”交通领域国际合作的法律需求

交通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交通运输体制的建立,即交通运输合作组织职能和岗位责权的调整及配置;二是交通运输制度的建立,不仅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也包括各种规章制度。“一带一路”战略交通领域国际合作的实现,需要相关的制度保障。

1. 需要协调的交通规划制度。目前,与“一带一路”相关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不仅沿线国家自身建设规划不完善,而且也缺乏从全局、整体角度对交通运输网络布局与关键通道及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这是影响投资者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参与一些重要通道及关键枢纽建设项目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完善沿线国家相关规划,并从全球化及与全球交通运输网络衔接的高度加强“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规划,实现总体规划与各国规划的有机衔接,是促进沿线各国加大投资力度、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和投资者共同参与关键环节、通道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

2.需要建立交通合作管理平台。当前,“一带一路”尚未形成专门的区域交通合作平台,而是采取灵活的方式,以双边的高层会晤、主场外交、多边机制嵌入相关议题等形式,谋取沿线国家交通国际合作的共识。例如,已经建立的交通部长会议机制,其主要职责在于组织和协调各类形式的国际合作,包括制定统一的关税、交通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便利的运输条件,推动经济技术合作等,最终实现跨国、跨区域商贸物资流动的畅通。但是由于“一带一路”交通发展需要建立区域内海陆空一体化无缝运输物流网络,因此,需要建立区域间交通合作管理平台,协调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海陆空运输便利化,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物流信息交换共享合作,在新增航、跨境运输、航空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提升交通安全环保水平,保障航行安全与海洋环境清洁。

3.交通基础设施的标准和技术水平需要协调和兼容。“一带一路”交通国际合作体系,必然是连接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各种运输方式按照各自技术经济特征和比较优势形成的交通运输有机整体。综合交通体系的有效有序运行需要统一交通技术标准,对各种运输方式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管理服务等制定统一的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地引导各种运输协调衔接。从体系构成上来看,“一带一路”交通运输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标准、运输服务标准、工程设施标准、安全应急标准、信息化标准、统计评价标准、运输装备和产品标准,以及其他相关领域标准,且这些标准的核心指标应当统一。

4.需要建立交通建设资金融资制度。“一带一路”建设最初是由中国倡导,并且积极推动了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丝路基金的设立,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供应者。但是为了实现“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形成沿线国家广泛和充分的⒂耄就需要完善“一带一路”的交通建设资金融资制度,从而保障资金融通的安全。在采用TPP等方式进行交通项目建设时,要注重保护参与主体的利益,形成合理的资金融通、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

5.需要建立交通通道安全和维护制度。安全是交通管理的基础目标。“一带一路”交通通道跨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且运营线路超长,运输量巨大,因此,交通安全管理会面临很多新现象、新问题和新矛盾。例如,影响交通通道安全的因素非常复杂,不仅涉及到政治、经济等因素,还涉及到、风俗习惯等因素。要适应“一带一路”战略中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智能交通发展的需要,需要建立国际合作的交通通道安全维护制度,以保障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安全。

6. 需要规范国际联运机制。当前,国际联运机制并不完善。以铁路为例,《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与《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各自使用一套体系,没有统一运单,导致中欧贸易货物运输衔接困难;在公路方面,也存在公约差异的问题,如欧洲的《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在俄罗斯等国家不通用,中国与中亚的公路过境运输存在大量的制度问题。同时,中国自身关于联运的规则也不规范,出入境货物通关程序、税收征管、企业管理、货物验收等还存在很多制度上的缺陷。

中国促进“一带一路”交通国际合作的立法趋势

“一带一路”作为中国提出的一种新型区域合作机制,需要充分考量“一带一路”建设所涉阶段的复杂性及国家的差异性。中国在促进“一带一路”交通国际合作中的基本理念是以区域整体利益观代替本国局部福利观,更加突出中国向周边国家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的功能。

1. 梳理交通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立改废。中国立法部门正在对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为适应“一带一路”发展要求,对与国家交通战略方针政策不一致、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新经济形势不一致的交通法律规定,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的交通理论基础,并且逐步拟定立改废的处理意见及理由。例如,《民用航空法》已经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修订后的法律即将出台。《铁路法》也已经进入修订论证阶段,预计会在近几年内完成修订工作。

2.积极参加国际相关交通公约和达成交通合作双边协定。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跨国法律规则也在不断发展,各国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借鉴和移植。法律全球化促进了法律技术化趋势的发展,在营运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交通控制、交通违章处罚、交通事故调查程序与损害赔偿等方面,大量的法律跨越了国界而越来越被看作是一种技术。中国正在积极参加国际相关交通公约,促进交通公约的规则统一,同时,也积极和沿线国家建立交通合作双边、多边协定,促进交通国际合作机制的完善。

3.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监管机制,完善交通便利化措施。中国正在努力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互联互通,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合作监管机制,规范联合监管措施,例如,统一载货清单。同时,将交通便利化措施制度化,立法规范跨境运输、口岸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加强与沿线国家交通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扩大在海关通关、关税征管、交通责任承担、交通执法与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4.促进国内交通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中国正在结合交通运输发展实际,接轨国际先进标准,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ISO/TC269、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9、国际铁路联盟UI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修改。及时跟踪国际交通标准发展动态,开展中外标准的研究和对比分析,参考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加快接轨步伐。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等,加强标准翻译工作,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中国在国际交通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多层面、多方式宣传和推广中国标准,推动中国标准融入或提升为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