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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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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有机和无机废液、废弃试验样品及存放化学品的容器等,这些废弃物量少,但成分复杂多变,相当一部分具有较强的易燃、易爆或者毒性,如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江河或掩埋于地下,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和危害。2005年7月,教育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将高校实验室纳入环境监管范围。结合该《通知》精神,各高校在机构设置与人员责任、规章制度、危险废物的处置及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方面陆续制定了相应的举措。但高校化学废弃物的排放,并没在根本上得到遏制,而且随着科研项目的增多,化学废弃物过多的产生和无序、无节制排放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形成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的关注度还没有对高校化学废弃物排放形成压力,更重要的是学校环保意识差、管理浮于形式,落实不到位等造成的。

(1)管理队伍。近几年,一些实验室管理工作者对江苏省内部分有化学类专业及实验室的高校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在受访的高校中,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化学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的高校只有不足10%,大部分高校是由保卫处、设备处(物资供应部门)或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兼管,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而在院(系)层面,多数没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岗,管理队伍非常薄弱。

(2)规章制度。虽然高校制定了相关实验室类废弃物管理制度,但有些学校没有从学校的层次进行管理。一些高校对实验室废液处理问题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已制定的规章中,尽管对实验室排污有原则性的要求,但是缺少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致使废物管理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也有一些高校没有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多年前制定的若干个实验室管理规定中,几乎看不到实验后应将废液收集、禁止向下水道倾倒的内容,最多也就仅仅从文字上提到“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等。

(3)环保教育。高校实验室环保教育十分缺失,虽在一些课程中有所涉及,但不够系统和全面。新生入学时,学校没有在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开展环保教育;学生进实验室前,指导老师往往只注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但对于环境保护教育做得很不到位。世界环境保护日可以很好地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而多数高校只是拉横幅标语,而并未借此机会深入开展宣传和教育,广大师生也并未参与到此类活动当中;面向学生的环保类讲座也较少开展,从而环境保护的氛围也不够浓郁,导致学生环保意识不高等。

2关于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实践

我校化工学院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应用化学、材料学和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每年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各300多名,每年产生的化学废弃物相当可观,因此,加强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成为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加强环保管理队伍力量,落实人员责任

学校在抓化学废弃物管理时,首先从落实责任制开始。在相关学院及实验室设立专职的环保管理岗,使实验室环保工作做到上头有人抓,下头有人管。在落实责任和职责方面,从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入手,学校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系(所)主任、系(所)主任与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与实验室分室负责人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这一方式,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每个责任人联系在一起,将实验室环保管理落到实处。学校在落实责任制的同时,每月对各实验室及负责人进行考评,如不达标,则扣发当月环保津贴,用来奖励环保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应纳入单位与个人的业绩考核。每年年底,学校和各相关学院还要将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作为综合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2)探索实验室废弃物最小化途径

①采用无毒、低毒实验。我们对学生实验尽可能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试剂,来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在能保证达到教学和科研目的的前提下,在设计实验项目时首选使用毒性小药品的实验方法。如我校集中综合实验环节—硝基氯苯的制备。硝基氯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在医药、染料、农药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目前硝基氯苯的工业制备均采用硝硫混酸硝化技术。我校将教师的科研项目转化为学生实验,利用SO2-4/MxOy固体超强酸进行选择性硝化,大大减少了硝硫混酸大量使用形成的废液。

②推广微型化学实验。微型化学实验是在实验操作技术中以尽可能少的试剂,即化学试剂用量是常规用量的10%甚至更少来获取所需的化学信息的实验方法。它具有现象明显、效果好、节约实验材料和时间、减少污染、安全等优点。大连水产学院有机化学实验室已采用微型化实验教学多年,效果良好,药物使用量节省了70%,从而大大减少了实验室污染。我校在进行实验教学项目改革论证时,也将推广微型化实验作为学生实验教学目标之一。目前,我校化工学院本科生所开出的集中综合实验———乙酰化二茂铁的制备、分离与结构鉴定,就进行了微型处理,现在该实验已开出7年,效果良好。

③采用计算机模拟化学仿真实验。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对实验原理、装置、流程、实验过程进行仿真,用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的效果,使学生达到身临其境的感觉,既让学生观察到实验现象和操作,又掌握了化学原理和实验方法。我校部分化学实验室已将化学仿真技术运用到化学实验中,大大降低了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量,既环保安全,又经济实用。

(3)对化学试剂进行跟踪管理

为了及时了解化学试剂使用情况,我校建立了化学药品闭环和跟踪管理制度。所谓闭环和跟踪管理,就是对药品库发出的每一瓶试剂,都必须落实其去向。具体措施是:

①建立化学试剂计算机管理系统。从购买入库开始,所有化学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都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领用化学试剂的数量要与退回的空瓶数一致;去药品库领取化学试剂时,药品库将对领用人名下的化学药品进行审核,如显示该类药品尚未用完,则不予发放;进入计算机管理的化学试剂信息全部上网公布,各位老师之间通过查询可以互通有无,尽量避免库存积压时间,缩短试剂领用周期,防止过多地产生过期药品。

②在学生中间建立值班制度。根据学校的管理规定,研究生的实验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学生在环境保护上出现问题,由其导师负主要责任。同时,建立了学生自律制度和值班制度,由当班同学进行安全环保监督,及时纠正同实验室同学在安全环保上不当行为,制止同学胡乱处置化学废弃物。③建立责任倒追制度。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精神,无论是谁,都要对自己随意丢弃化学废弃物的行为负责。如果出现环保事故或有人举报,则要进行责任倒追,并要进行行政处理。曾有学生将试剂瓶不慎打碎,即将碎试剂瓶扔进垃圾箱,遭到物业管理人员的举报,经查,系一学生所为,当时即给予教育和通报处理。

④采取集中收集和存放措施。化学实验室每天要产生大量的化学废弃物,对其去向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于HDPE(高密度聚乙烯)材质的密闭废液桶中,并做到分类存放;由药品库定期派人派车到各实验室拉到指定地点;学校建立废弃化学品暂存库临时存放;联系有资质的化学品处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集中处理。这些措施,解决了大部分化学废弃物的处理问题。对化学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有些化学废弃物,化学品处理公司无能力处理,即组织有经验的老师进行无害处理讨论,并制定了详细的处理方案,利用“化学反应销毁法”处理,效果良好。

(4)健全规章制度

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必须要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以保证化学废弃物管理随时有章可循。我们结合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学院科研和教学情况,分别制定了“化工学院普通危险化学品领用规定”、“化工学院实验室普通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化工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领用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源头和使用过程监控和管理化学品的领用及使用;针对部分毕业生在毕业设计完成后对实验样品未及时安全清理的情况,制定了“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技安工作规程”、“化工学院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理暂行办法”,督促学生在毕业前,要将各自的实验样品进行安全、环保处理,否则不能答辩。这是我校在安全和环保上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具体体现。

(5)提高环保意识

高校学生是实验室的主力军,无论是教学实验,还是科研实验,学生都是主体,因此,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至关重要,当然,老师也要做好榜样和示范。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首先要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在实验室的管理和运作中体现绿色化学的思想,提倡绿色化学实验教学,同时在实验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与环保意识,熟悉各种废弃物排放标准以及常规的处理方法。我们尝试从学生进入实验室的那一刻开始帮助他们树立绿色化学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新生入学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阶段的实验室准入培训和研究生新生实验室准入培训,都是我们对学生开展环保教育的必经环节。另外,我们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了内容广泛的安全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如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世界环境保护日”活动等邀请校内外环保领域的专家进行实用性的讲座;将环保知识融入到学校的安全知识竞赛当中;各实验室还推出“最佳值日生”,并进行表彰和宣传。学校每年年底开展全校先进实验室评选活动,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告。我校还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加江苏省环保知识才艺大赛、江苏省“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等省内外环保活动。组织学生成立了“南京理工大学绿色时代环保协会”,定期开展义务和志愿活动。以上这些都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3结语

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政府要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要求,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为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工作,将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放射卫生等专业全面纳入“双随机”监管抽查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员对“双随机”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监督执法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5〕58号)精神,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要求,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执法信息系统,立足卫生健康监督专业特点、执法队伍现状、区域实际等情况,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工作职责

2021年将根据市卫生健康监督所针对国家2021年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及“市抽”设定“双随机”抽查规则及补充规则,使用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进行“双随机”工作。

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则制定、统一抽取,任务发放,工作协调,工作考核工作,各专业科室负责本专业“双随机”检查内容的指导及国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执法科队完成辖区范围、职责范围内的“双随机”检查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玉林

副组长:国民、崔宗强、胡帅

下设双随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帅,办公室设定为宣传信息科。全所各科室积极配合完成每年双随机工作。

三、国家双随机工作

国家双随机任务由卫生监督平台统一接收、分派工作。监督员使用手持机现场操作完成双随机监督任务。

(一)国抽人员安排

监督员共计:62名监督员,有执法证件人员:55人 无执法证新进人员5人 ,工勤2人。

参与双随机占比71.81%(国家要求70%以上)。

(二)国抽双随机工作总体要求

1、2人一组执法记录仪视频留存。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视频移交一科整理收集,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移交二科整理收集。2人一组执法记录留存(监督小条、采样记录等)。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视频交一科整理收集,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交二科整理收集。整理核对无误后统一移交档案室存档。

2、需要检测的单位(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根据总体日程安排进行,如需要调整,由信息科总体调整安排,不得自行修改时间。

3、不需要检测的单位(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由抽到的监督员在科队内协调自行完成监督工作。

4、学校卫生需要检测教室环境等检测外还需要检测饮用水(有二次供水及集中式供水的单位)。

(四)国抽双随机职责分工

按时完成国家双随机工作,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健康监督科完成本专业双随机业务指导培训及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

宣传信息科负责工作计划、任务下达、统筹协调、监测数据平台录入、质量控制和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

各执法队负责双随机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测、处罚工作。监督信息平台录入率、及时率、正确率100%;行政处罚平台录入率、及时率、正确率100%;

四、北京双随机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地点分配原则。全区共分为9个区域进行双随机抽查:

第一区域:东小口分所管辖区域;

第二区域:回龙观分所管辖区域;

第三区域:执法一队管辖区域;

第四区域:兴寿延寿分所管辖区域。

第五区域:北七家小汤山分所

第六区域:沙河分所管辖区域。

第七区域:南口分所管辖区域。

第八区域:综合执法一科(专业职责工作)

第九区域:综合执法一科(专业职责工作)

人员分配原则

定期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结合区域特点设置随机抽查基本单元,基本单元内人数不得低于4人。每月动态调整人员执业范围、在岗情况、管辖区域等。“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的人员执业范围设置应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可多项选择人员执业范围。

所有监督员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双随机工作,不进行混编。在各自专业及辖区内,按时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2、人员匹配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月定时从随机抽查单位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专业,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2人,随机进行匹配。

医疗机构检查实行分级分层随机抽查,一次抽查应覆盖该机构涉及到的全部专业内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医疗(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生、放射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计生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从执业范围标记为放射的人员中抽取2人,检查放射有关的廍检查表,二医疗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三级医疗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同一医疗机构有多个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以日常监督检查补充覆盖。

3、双随机处罚原则

双随机处罚工作依据谁发现谁监督谁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所得款项计入作出处罚的科队,不统计在管片科室中。每月法规科负责双随机处罚案件数及金额的核查及统计,宣传信息科负责将统计结果与本月其他处罚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及通报。

(二)抽取专业及比例。

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放射卫生等专业抽查比例原则上为每月不低于5%。

学校卫生在每年的学校寒暑假停止抽取。

如遇大型活动保障或抽取单位已经完成100%覆盖等情况,视情况调整抽取比例。医疗机构完成全年100%抽取,公共场所力争全年完成100%抽取。

(三)动态维护单位库

按照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动态维护随机抽查单位库信息。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托幼机构单位以“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管理相对人数量为基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放射诊疗单位以“北京卫生监督平台”医疗机构数量为基础,每年12月底标记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随机抽查单位库的高风险单位。确定为高风险单位的,每年至少检查3次,三次均合格者取消风险等级标记。高风险单位情形包括:

  1.投诉举报3次以上(不含控烟);

  2.监督抽检检测不合格的;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4.国家级、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转办或督办的;

  5.中央或本市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行为的;

  6.列入医疗机构重点监督监测台账管理的;

  7.各区结合区域特点确定的高危违法行为。

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监督检查之后,自动进入随机抽查单位库。

2021年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已完成高风险单位的标记工作。

五、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公示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宣传信息科负责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在区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法制稽查科负责将抽查结果处罚信息通过区卫计委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要求

充分利用现有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国家监督中心平台),积极完成国家、市级各项“双随机”工作,坚持将“双随机”监管运用到日常监督工作中去,努力探索适合昌平区监督模式的工作特色,加强“双随机”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昌平区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随机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实施日期

 

1

公共场所卫生抽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经营者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2

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31177-201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3

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抽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4

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情况抽查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附件2

昌平区医疗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

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第8号》、《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4

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版)》、《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一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一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一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一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 312一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一2009、《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一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一2012、《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6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7

母婴保健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8

婚检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9

产前诊断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10

孕产期保健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1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的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明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出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和助理医师、中医医疗机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3

外国医师来华短暂行医;香港、澳门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依法执业抽查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在中国境内短期行医的外国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的香港、澳门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的台湾地区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外出会诊依法执业抽查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依法执业抽查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乡村医生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考核、依法注册、依法执业抽查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医疗机构内的护士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7

港澳药剂师、护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依法执业抽查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

在内地短期执业的港澳药剂师、护士、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脊医;澳门治疗师、按摩师、针灸师、诊疗辅助技术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核、依法注册抽查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9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

血站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

血站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1

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执业活动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2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活动抽查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3

医疗机构使用、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况抽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4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抽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5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6

医疗机构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情况抽查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7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情况抽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8

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9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抽查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0

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筛查情况抽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1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情况抽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2

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抽查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3

开展院前急救情况抽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4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情况抽查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5

医疗机构开展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抽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6

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7

发生医疗机构人员购置使用药品牟取利益的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8

医疗机构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9

放射诊疗机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附件3

昌平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自备水源供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自备水源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二次供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化检验;感染管理;防护处理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型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生化检验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带有不同种类病原微生物的标本,集医院内几乎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之大全,是医院内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因此,医院检验科的感染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1医院生化检验工作中感染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1管理者在思想上、制度上不重视随着医院内感染造成医院重大损失事件的时有发生,医院不断加强医院内感染的监测和管理,但往往侧重于临床一线科室的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感染防护,对检验科等医技科室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够,监控力度不强,检验科人员很少参与医院感染方面的学习。检验科内预防感染的措施及制度不健全,对突发事件如血液及体液的飞溅污染,个别医院检验科为节省耗材不使用真空采血管而造成离心机开盖时气溶胶扩散污染等缺乏明确的制度约束。硬件上往往检验科房屋紧张,更谈不上布局的合理,有的甚至不能区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有的甚至工作区与生活区同在一个区间。

1.2检验人员在技术操作上医院感染观念淡薄多年来一直认为检验科是一个医技科室,只注重检验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忽略了与检验专业技术水平相适应的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的培训,由于检验工作的性质,许多检验人员上午忙着被动地应付工作,对医院感染不重视,为操作简便,不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办事,忽略了自身防护与患者的保护,造成如工作时不戴口罩和帽子;不戴手套;或戴着手套接打电话;在污染区、半污染区进食、饮水、吸烟等。

1.3不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和检验科预防感染的规章制度现今医疗体制下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因素,导致个别医院手套的限量使用,感染性医疗废物不能坚持高压灭菌,止血带不能坚持一人一带一消毒,或消毒液浓度不达标,紫外灯老化不能达到消毒效果,随着我国新型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这些现象有望得到杜绝。

2加强医院生化检验工作中的感染管理

2.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检验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预防感染制度,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加强检验科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的同时,认真学习《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各级文件,加强医院感染知识和检验科规章制度的学习,定期组织考试,医院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执行。

2.2 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对检验人员加强医院感染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树立自我防护意识。在工作区严禁摆放个人物品,严禁将食物、书籍、报纸等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区。检验人员接触的所有标本必须全按阳性标本采取防护措施。工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认真执行六步洗手法。工作结束后,严格执行手消毒。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3.1 实验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1h/d,各物体表面在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用含氯洗涤剂擦拭消毒。做好登记,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登记是否完全,84消毒液的浓度是否合适。

3.2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采血小枕上覆盖的卫生纸巾,每采血一人后换一张。无菌棉签、棉球、纱布等开启后使用时间为4h,未用完的重新消毒灭菌。

3.3 检验样本及废弃物的处理检验科的样本包括血液样本、体液样本、分泌物样本、排泄物样本等,检测样本来自于病人,多带有大量的病毒或病菌,是极其危险的传染源。应将其高压灭菌后装入黄色医用垃圾袋中,由卫生员集中回收送固定焚烧点焚烧处理,并做好登记,检验的废弃物包括试剂的外包装、试剂瓶、酶标板、加样头、细菌鉴定药敏板等,试剂的外包装按生活垃圾处理,使用完的试剂瓶根据试剂进行分类先进行酸或碱处理,然后浸泡于按要求配制的84消毒液中,浸泡30min后焚烧处理。酶标板,加样头浸泡于按要求配制的84消毒液中,浸泡30min后再由各科卫生员毁形焚烧处理,细菌室所用的棉签、一次性接种环、培养基、生化鉴定管、细菌鉴定药敏板等要进行高压灭菌后,再由各科卫生员焚烧处理。

3.4 检验设备的消毒清洗定期对微量加样器、试管架、显微镜等检验用具及计算机键盘、鼠标、电话等办公用品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水浴箱定期更换水,冰箱定期用75%的酒精擦拭内表面消毒,一般情况下一周一次。

3.5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为了确保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不流入社会造成医源性污染,必须先进行消毒毁形和无害化处理,有操作人员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与注射器分开,针栓去掉活塞,分类浸泡于盛有按要求配制的84消毒液硬质带盖容器中,浸泡30min后,再由各科卫生员负责,进行毁形焚烧处理并做好记录,月底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核对领取与毁形的针管数量是否一致,一次性采血针、针头、玻片等使用后放到专用锐器盒中,进行焚烧处理。

3.6 检验科有条件的话最好安装LIS系统,检验报告单采用终端打印电脑打印报告单,使检验申请单和报告单分开,解决检验报告单消毒的问题。如无条件打印,则检验报告单提倡用微波炉消毒。

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是进一步维持学校管理,促进教学进步的重要手段,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细则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

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扫与保洁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三、垃圾处理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四、检查与监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