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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 总则

1.1为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更好地应对台风、潮汛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防汛处理机制,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各部门的防台防汛工作必须公司在统一指挥、调度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2 组织机构

2.1为了及时地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处置领导工作,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台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台防汛办")和防台防汛应急抢险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抢险小组")。

2.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3防台防汛办地点设在公司安委办,由安委办主任担任防台防汛办主任。

2.4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由公司值班领导担任。

2.5操作、工程、商务、后勤、安保等部门设立相应的下一级防台防汛组织机构,在公司预案的框架下建立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

3 职责分工

3.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台风、汛情的实际情况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要求,决定启动或者解除公司防台、防汛预案。

3.2防台防汛办负责预案启动、实施或解除后的对外沟通协调、信息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3.2.1保持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的及时沟通联系,接受信息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小组;

3.2.2接受领导小组指令,将预案启动或解除指令传达给各个部门;

3.2.3及时掌握防台防汛及其解除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及其解除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2.4经领导小组同意,统一对外信息;

3.2.5整理上报台、汛期间公司值班人员排班表,并在公司网上公布;

3.2.6负责防台防汛后的工作总结与损失统计工作,填写相关记录。

3.3应急抢险小组负责根据值班期间台、汛实际情况,决定并组织值班人员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活动。

3.4操作部门职责

3.4.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协作人员准备及交接、堆场平箱、底层集装箱防汛、闸口关闭、空箱防台、计算机网络防台及解除等工作;

3.4.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4.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重新投入使用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4.4及时填报《在港船舶防台动态表》和《防台值班记录表》等记录。

3.5工程部门职责

3.5.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设备和设施的防台、防汛工作;

3.5.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5.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设备设施等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后设备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5.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6商务部门职责

3.6.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6.2负责将公司的防台工作信息通报客户和口岸监管单位,并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3.6.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7后勤部门职责

3.7.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7.2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的交通、食品、饮水、必需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3.7.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相关信息,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8安保部门职责

3.8.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8.2负责预案执行期间港区及周边责任区域的防台汛检查、安全巡查、车辆和人员疏导,并及时报告防台防汛办;

3.8.3组织防台工作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确保公司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8.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4 台、汛前保障措施

4.1物资保障与前期工作

4.1.1进入台风季节、汛期前,各部门应组织对防台防汛设施进行自查,要求巡查人员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签名确认,根据巡查汇总情况及防台防汛的实际需要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防台防汛物资采购需求。

4.1.2操作部门负责箱锁、箱扣、防风拉带等防台防汛工属具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工属具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1.3工程部门负责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维修、保养、发放领用以及防台防汛设施的建造、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安排台风期间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4.1.4后勤部门负责根据公司防台防汛工作开展的情况,安排采购部门采购食品、饮用水等必需物品,做好值班人员的后勤物资保障。

4.2部门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

各部门和外协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设备设施更新等综合变化情况,及时应对并修订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确保组织机构完整和人员保障到位。

4.3通讯保障

厦门市气象台影响厦门港的台风消息时,各部门、各协作单位必须按各自负责的范围,做好防台汛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随时接收防台防汛办的相关信息并传达给所属员工;防台值班期间,在家待命员工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确保预案启动或解除时能及时接收信息。防台汛指令以短信群发形式,各部门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

5 预案启动程序

5.1预案启动程序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台风、暴雨、潮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做出相应的响应,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被通知人接到通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6 防台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其中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决定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根据市气象台的台风预测预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6.1Ⅳ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6.1.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台风消息,分析台风可能对码头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6.1.2各部门接通知后做出相应准备工作安排。

6.2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2.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相应通知,《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部门接消息后应及时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随时待命。

6.2.2操作部门要根据场内空、重箱分布及堆存情况,提早制定针对性的平箱预案,加快组织空箱外送,场内重箱增量部分按平箱预案合理堆放,存量部分按平箱预案逐步整理,减少防台预案启动后的大规模平箱,缩短启动后平箱时间,减少平箱作业成本。

6.2.3安保部门、操作部门应加强码头岸边设施安全监护,按划分区域组织疏散、监管、禁止渔船靠岸的工作。

6.2.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操作部要做好船舶平衡装卸,确保船舶随时离泊。

6.2.5操作部门应及时通知劳务、运输等外协单位做好人员、拖车准备工作,劳务工人及拖车数量应准备足够,随时等待启动指令。人员配置上,操作部门与工程部门应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合理有序的组织与交替使用资源,合理投入人员。

6.3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24~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3.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召开会议部署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3.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当风力达到8级时,全面启动预案,码头全线停止作业,船舶离泊避风,所有装卸机械、港口设施、空箱按要求进行防台加固。

6.3.3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按照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人员、拖车按要求数量、时间、地点进行交接。

6.3.4防台预案启动后,桥吊防台锚固应在两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5堆场平箱任务应在预案启动后120分钟内完成。

6.3.6进、出场闸口在预案启动后按防台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关闭。

6.3.7进场闸口关闭后, 堆场内的提、卸箱作业应在30分钟之内全部完成。

6.3.8龙门吊防台锚固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9空箱防台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10除因特殊需要,特殊项目指派专人跟踪外,其他所有防台工作应在预案启动后四小时以内全部完成。

6.4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4.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领导小组坐镇指挥部,应急抢险小组集结待命。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台绑固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台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6.4.2按航空要求,只许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的东渡港区Q8、Q9、Q10、Q13、Q14、Q15、Q21、Q22八台桥吊,在12级(含)以上台风正面袭击厦门市前要升起大梁防台,升起大梁应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防台后要报备厦门航管站。

6.5在防台加固过程中,各部门值班领导应在预案启动后每隔两个小时以移动电话短信形式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防汛进展情况,防台防汛办汇总情况后及时汇报领导小组。

7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7.1Ⅱ级应急响应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防汛工作。

7.1.1操作部门应明确积水严重场地,及时组织相应集装箱、货物转移。

7.1.2对于天文大潮等可能造成的海水倒灌情况,工程部门应根据高压电缆接电方式区别对待。采用接线柱方式的应将码头前沿电井高压供电切断;潮汛过后,电缆等应做耐压测试,符合送电要求后恢复高压供电。

7.1.3临时存放在露天堆场的贵重、易损物资、设备、设施,应采取入库或及时组织疏运转移,不能转移的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7.1.4工程部门负责配备抽水泵等抽排水设备、管路,确保汛期应急排水需要。

7.1.5防汛有特殊要求时,由防台防汛办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1.6公司各部门和协作单位应及时向防台防汛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预案完成工作后,组织员工进行自查并将完成情况立即上报防台防汛办。

7.2Ⅰ级应急响应

7.2.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并确认收悉,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汛情况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汛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8 解除

8.1解除指令下达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防台防汛办提供的综合信息,确定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向防台防汛办下达解除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及时开始解除工作。

8.2解除工作要求

8.2.1在收到解除防台指令后一小时内,各部门应组织人员到位开始解除工作,根据生产服务需要优先安排相应设备、设施解除防台。在收到解除指令后100分钟内开始恢复生产。

8.2.2公司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解除防台状态的指令后,应在三个小时以内完成解除防台工作,恢复全部正常生产,并由部门值班领导向防台防汛办汇报解除进展情况及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

8.2.3防台解除后,为缓解进场拖车拥堵,操作部门应协调开通闸口,场内合理安排调动机械作业;商务部门加强与拖车公司的联系,及时反馈作业高峰情况,提醒避峰作业;安保部门及时加强交通的现场秩序维护及疏导。

8.2.4公司各部门须在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后的12小时内向防台防汛办汇报损失情况,并将损失情况进行摄影存底;防台防汛办将信息汇总后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报告,同时由商务部门负责向保险公司联系理索赔事宜。

9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9.1紧急事件系指防台防汛预案启动至解除期间发生的、造成防台防汛工作受到影响意外事件或事故。

9.2若紧急事件涉及人员伤亡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处理程序立即按《公司重大突发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9.3其它紧急事件按以下程序执行

9.3.1当事人或现场第一目击人立即向本部门(单位)或防台防汛办报告,直至向领导小组报告。

9.3.2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应急抢险小组立即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 .

9.3.4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取证工作。

9.3.5通知保险公司作好理索赔前期准备工作。

10.附则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Abstract: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are increasing in recent years in China, it is particularly urgent to strengthen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management, improve the ability of environmental security prevention and warning, promote emergency response capacity to enhance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This paper deals with building a command platform for environmental security early warning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Function objectives,overall framework of the platform are systemically analyzed,and the key business such as data management based on GIS, environmental safety supervision and warning,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command scheduling process management, decision-making management as well as integrated emergency resources are discussed.

关键词: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预警;环境应急指挥;环境管理;信息技术

Key words: abrupt environmental accidents;environmental warning;environmental emergency command;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X5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0-0187-04

0 引言

伴随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与深入,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间逐渐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显现,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突发环境事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任务繁重、形势极为严峻的局面[1-2]。

为了有效应对、减少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各种环境预警系统和用于处理环境应急突发事件的系统相继建立[3-8]。 但由于这些系统利用现代科技管理水平低,应急处置手段单一,实际处理能力较差,在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和风险防范方面,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致使一些环境污染事故由于处理不当或者事后无法进行有效应对,贻误了污染防治或控制的最佳时机,造成很大损失。因此从长远发展考虑,我们要改变以往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的被动应对、事后处置及经验式管理,从事前主动预防防备、监测预警为主,事中及时指挥与处置,事后科学评估与修复角度出发,围绕各种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源展开,摸清各类风险源底数,应急资源底数,建立风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体系研究,加强风险源应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机构与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整体水平,逐步提升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立足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响应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以 GIS 为基础平台,综合 3S(GIS、RS、GPS)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通讯和传输技术、数据库技术等[9-10],构建包含环境安全预防、环境安全预警、应急指挥与处置、环境评估与修复等在内的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全面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的管理效能,对环境安全管理具有长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

1 平台建设目标

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的总目标立足当前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管理实际现状,以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管理为核心,建立基于动态联网的前台环境安全预防系统、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损益评估与修复系统等和后台基于GIS的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加强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逐步完善环境安全预警与环境应急体系,实现数据集成――通过整合环保部门业务数据、改变以往各种环保数据分散在各个环保部门的情况,解决信息孤岛;业务集成――通过整合日常管理、监控预警、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灾后评估,使用户可以在统一的用户界面下使用;数据共享――建立与上下级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以及政府各部门应急指挥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决策支持――通过二三维仿真调度平台,展示多角度、全方位的数据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多维度信息支撑。

2 业务流程分析

本平台涉及的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总体过程分为事前预防预备、日常监测预警,事中应急准备、应急指挥与处置以及事后评估与修复四个环节(见图1)。其事中应急指挥与处置又分为应急响应阶段、应急处置阶段和善后处理阶段三个方面[11](见图2)。

3 平台架构建设

坚持“平站结合、双管齐下”的战略,构建具有监测监控、预警预测、信息、辅助决策、指挥调度、资源管理、应急处置、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该平台重在预防和准备,通过事前控制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有效措施,只有做好了预防,做足了应对准备,才能在发生突况时有序应对,妥善。为此,首先要对环境风险源进行常态化、预防性的监控管理,重点建立区域环境安全评估体系,做好监控预警,能够针对环境隐患及时预警,使环保管理部门能够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的响应、联络、勘察、处置、指挥、调度、决策、评估等,总体框架见图3。该平台的关键系统结构包括环境安全预防系统、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损益评估分析与恢复系统、环境风险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应急资源库管理系统、12369接警通讯系统、环境GIS管理系统、专家知识决策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等(见图4)。

4 关键业务分析

4.1 基于GIS的环境数据管理

本系统以二三维GIS平台为基础,实现对环境风险源预警及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调度,使其具备以下功能:①基础地图数据管理功能,如地图数据制作、浏览、测距、导航、定位与查询、等;②环境专题图管理功能,如环境风险源企业分布图、应急资源分布图、救援物资GIS分布图、防护目标分布图等;③GIS分析功能,常规分析如统计分析、插值分析、空间分析等和专题分析如风险源周边敏感区分析、救援物资最短路劲分析、应急资源调度分析、污染物扩散模拟分析和模型分析等。④三维仿真模拟,如对企业或标志性建筑物的三维模拟,对重点风险源动态跟踪分析,对环境事故的模拟以及对事故现场的还原等。

4.2 环境安全日常监管预警

①环境安全预防管理:面对环境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的局面,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重常态管理、轻应急管理,重处置、轻预防”的问题[12],积极主动采取措施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环境安全预防系统,用于平时基础性应急预防、预备管理工作,主要从水环境、气环境、辐射源、风险源企业四大方面做好日常基础性的预防防备工作,做到对重大危险源底数清、等级清等,同时摸清各级环保单位的装备、设施、物资等各类应急资源。

②环境安全预警管理:本平台首先要满足对各种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监管,在摸清各级各类风险源与应急资源底数的基础上,主要以预防性监控预警为主,通过应急值守中的预警情况、人工监测、自动监测监控、视屏监控以及各设备的工况在线监测与分析等,实现对风险源、放射源、重金属、重点监管企业、污水处理厂、流域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与预警。

4.3 环境应急指挥调度过程管理

在抓预防、抓常态管理的基础上,重视应急指挥调度过程管理,实现环境安全预防预警与应急双管齐下的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格局。环境应急指挥调度过程管理主要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三个阶段中相关信息的记录、报送、跟踪、查询和分析。包括值班接警管理、应急预案管理、指挥调度管理等功能。

①值班接警管理:该模块具备事故接警记录,拟办、跟踪、反馈、结案等常规案件办理功能。系统接警信息主要通过12369 环保热线系统、环境管理系统及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系统获得,并根据预警规则,设置报警阀值,实现自动接警。其次通过系统自动分拣与评估,初步判断接警案件是否属于应急案件,对于常规投诉案件直接报送投诉处处理,对于应急案件则启动应急程序。

②应急预案管理:它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环境应急管理的有效抓手和对接平台。对于值班接警自动报送的信息,通过预先设定,确认应急预警信息后,按照提前规划的处理流通过应急平台自动上报至管理部门,确认上报结果。同时按照应急响应流程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该预案应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以及其他应急预案等。

③指挥调度管理:包括人员组织、专家支持、物资调度、调度报告四部分,实现现场的指挥调度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借助GPS定位系统精确定位隐患点,再通过应急指挥中心向各部门发送调度指令,通过应急短信、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将这些指挥调度的命令发送给参与本次应急事故调查处置的工作人员。同时支持应急车载视频的远程访问链接,可实时接收现场视频信息,了解事故发展实况,也支持应急车辆历史轨迹的回放,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动态采集、跟踪记录,形成完整的应急资料库。

4.4 辅助决策管理

①污染扩散模拟与预测:建立基于GIS的污染物扩散模型,并提供污染扩散模型接口供其他系统调用。根据常见的具有毒性、危害性、可消除性等特性的致灾因子,应急事故点的水文特征以及当地的地理因素、气象参数、源强参数、污染物浓度等,模拟、预测污染物的降解、扩散趋势。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对污染物扩散的范围的直观显示及对污染发展趋势的初步预测模拟,为应急指挥提供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是根据应急监测数据进行实况污染态势模拟,及时反映污染的现状。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现场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警戒指挥: 疏散指挥:

施救指挥:

一、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作好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加强现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抢险准备工作,以对付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灾害预警

凡气象台特大暴雨、风暴或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施工班组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如准备好沙袋、加固临时建筑的窗门及各类机械设备的入库措施。同时小组领导应向公司领导报告“防台防汛”情况,听从统一调度指挥。

3、灾害防治

一旦发生台风或水汛的苗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要求施工人员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4、灾害性措施

1) 、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中

2) 保证安全生产的计划、落实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

3) 定期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子,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4) 落实天气预报上墙公布制度。设有专人负责每天将上海中心气象台的预报内容填写好,遇台风暴雨应用由警示提字。

5) 所有机械设备、电气箱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的多项设备保护工作。

6) 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乙方损害人身安全和危及财产。

7) 做好宿舍、仓库、办公室的抗灾能力,对存在隐患的住房及时做好修理和预防措施。对存在安全苗子的危房需马上做好转移与安置工作。

8) 对已完工的箱涵接头井盖需采取必要防范设施,对施工中的箱涵基坑应备足水泵,作好暴雨排水准备。

5、救护和疏散

救护电话:120

根据“救人重于救灾”的原则和公司防灾演练操作规程,首先是拨打救护电话和抢救被围困灾害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至安全区域。

二、 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1、目的

在防暑降温的高温季节中,应加强现场的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多项责任与规章制度,以防止由于高温对施工人员和工程带来的伤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高温预警

当气象台发出高温警示报告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及时关心职工的工作与生活状况,调整作息时间,严禁加班加点的超负荷施工。

3、 温防治措施

1) 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做好 夏季工作期间的作息制度,是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 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和落实急救措施,以防万一。

3) 积极改善企业工人的劳动条件,住宿的通风降温设施,做好工人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 救护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汤浦等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二)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市防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武部或武警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一)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并根据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

4、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4.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5.66米。

5、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堤防等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6、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2.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4.16米。

7、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8、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万人。

(三)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或*平原河网主要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

(四)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

各级政府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海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办,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浦阳江、曹娥江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办。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即时上报到市防办。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各媒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乡镇政府。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各地各部门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5、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政府或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6、蓄滞洪区启用和内涝灾害预警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8、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的,还应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9、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城镇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并向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四)预警支持系统

1、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各级气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设布点合理的台风、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测到台风动态和水雨情。

2、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防汛、气象、水利、国土、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和洪水预报;分析水利工程险情,分析干旱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指积极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军分区、武警*市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市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旱情;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防指参加,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必要时,上报省防指办和市委、市政府,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向公众。

③防汛、水利部门分析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④农业部门组织各地通知海上船只开始返航。

(3)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建设、建管、有关通信公司、供销总社、农业、卫生、财政、工贸公司、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

③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

④农业部门组织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船只迅速回港避风和就近进港避风。

⑤新闻部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部署的防台工作。

(4)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阶段

①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防台预案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命令),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

③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密切监视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组织水利工程抢险。

④农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船只的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⑤对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要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对山洪、滑坡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⑥对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卫生医疗部门应组织医疗队结集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准备。

⑦新闻部门(电视、报纸、广播)滚动播发台风预报和防台措施及知识。

⑧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台工作。

2、江河洪水灾害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增加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县级政府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规定的分洪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实施分洪命令。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水文部门监测到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判,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地区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安全、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预警。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内涝灾害

(1)当出现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设等部门增加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

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水源工程进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气象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供水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统一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市防办接到重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七)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八)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指挥机构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江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一)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气象信息(台风、暴雨、高温等由气象部门统一)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3、县(市、区)信息。县(市、区)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台毁、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各地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运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调动。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需要驻地、武警部队给予防汛防旱抗洪抢险支援时,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安排;需要向驻绍部队、武警部队求援时,由市防指与军分区、武警部队联系安排。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

(1)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3)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4)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人防、地震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办和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市级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5分钟内传到市防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防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各级防汛防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实效。

(4)、武警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培训由*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启用蓄滞洪区、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原设在河道、低洼地区的建筑要易地重建。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群众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和市人事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1.建立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体系

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指挥。各成员分片包干,片书记作为总指挥,做好村(社区)、危旧房屋、洼地防洪等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2.健全街村组户四级联动机制

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受洪涝威胁程度不同等因素,统筹划分防汛责任片,各片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对各村(社区)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其所在防汛责任区分别落实安全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监测信息

根据当地降雨、水情、洪涝、台风灾情安全情况等,各片落实专人分别负责监测相关信息,经街道指挥中心汇总后,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2.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预警及通知要求、当地天气预警预报和监测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根据上述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预警、重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3.预警

广运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当地相关情况。确定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的程序和方式,明确电源、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预警信号的保障措施,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

三、应急响应

当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预警信号后,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一般汛情应急响应

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情况,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

2. 较大汛情应急响应

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召开汛情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情况。

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转移准备。

防汛抢险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抢险救灾。

3.重大汛情应急响应

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召开紧急抗洪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各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报告情况。

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值守,参加抢险救灾。

各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先组织受房屋坍塌、内涝积水威胁的居民按照转移避险方案优先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向乡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汇报。

四、人员转移安置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即依照预案实施紧急撤离。

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确定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等分布情况,并根据当地情况分类确定内涝积水、危旧房屋、河道决口等威胁需转移人口。

2.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3.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确定避险安置点各村(社区)每年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4.转移准备

每年汛前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危险区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各村(社区)应在村(社区)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当各村(社区)突然遇到险情且无法和街道负责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6.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采取街、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五、保障措施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涵闸、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污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3.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污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4.通信准备。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