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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农经济;三农问题;小农制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2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数己达8亿,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益突出。三农问题不仅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正视并解决三农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它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农经济问题再次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而从已有的关于小农经济的研究和论述看,如何定义小农经济?小农经济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需要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如何改造?这些疑问在学者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主要通过对这些争论进行整理综合,以期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奠定理论基础。
一、关于小农经济定义的争论
要研究小农经济问题,就要清楚小农经济的定义。而在对“小农经济”含义的认识上,目前学术界存在很多的分歧。有的学者所说的“小农”只是指自耕农,而不包括依附农和佃农(刘昶,1981);有的学者则把经营地主也包括到“小农(经济)”中去(黄宗智,1986);还有的学者把中国历史上的“小农经济”类同于现代的“家庭农场”,并对“小农经济”这个概念的科学性提出质疑(赵冈,1994)。
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得到的小农经济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马克思从批判的角度对小农经济进行研究。他认为小农经济是历史上小生产的一种,即农业领域中的小生产。马克思指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累,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可见,马克思强调了小农经济在所有制基础、组织形式、社会分工以及生产规模等方面的特点。这些特点为学者分析小农经济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对小农经济一词进行解释。该书指出:“小农是居住在乡村并在土地上工作的人,在经济学里,‘小农’一词有时在较为狭窄的意义上用来指小农民(佃户或小自耕农),而不是农业劳动者或很大的地主。小农经济是这样一种经济,在这种经济里,主要由佃户和小自耕农来耕种”。
以前苏联学者恰亚诺夫为代表的劳动—消费均衡学派认为,小农家庭以满足消费需要为首要生产目的,劳动供给与消费满足之间的均衡是决定其生产投入和运行机制的重要因素。恰亚诺夫认为,在生产力没有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农民家庭农场长期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西奥多·舒尔茨等经济学家则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提出了一种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追逐利润的农民经济模式。他们认为,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农业如同在特定资源和技术下的“资本主义企业”,追求最大利润,对价格反应灵敏,其生产要素的配置行为也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小农经济是“贫穷而有效率”的。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为小农提供现代生产要素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而农民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则完全可以保留下来。
我国学者对小农经济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李根蟠为代表的部分学者认为:“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二重性经济。其本质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程度的所有权。”
朱筱新认为:“小农经济,是以家庭或家族为组成单位,在小土地分散式经营中,通过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形成的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和特定的生产与生活格局。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也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更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乃至人们的观念意识及文化传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李伏明认为:“所谓小农,是一个与‘大农’相对的概念,指的是它的生产规模小—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与一个人或组织是否拥有土地及拥有土地的数量无关…这就是说,无论是地主、自耕农还是佃农,只要其生产规模小,以小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即是小农经济。”
通过对小农经济概念的综述,可以发现:马克思最早提出小农经济的概念,其关注点集中于所有制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探讨,他较为准确的概括出那个历史时期小农经济的特征;恰亚诺夫的理论产生于当时苏联特定的社会环境。他迷恋农庄传统,提出了劳动—消费均衡模式;舒尔茨的理论则建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他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对小农经济问题进行阐释。恰亚诺夫与舒尔茨的观点虽不相同,但他们从生产动机的视角来分析小农经济的研究思路对后来学者的研究有所启示。李根蟠、朱筱新等学者都强调小农经济的内部结构,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农户家庭经营的二重性特点。李根蟠的概念对小农经济的制度基础也有所涉及。
综合上边的分析,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或体制环境、不同的分析视角,对小农经济的定义存在争论是必然的,因此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动态的、比较的分析才能得出合适的小农经济的定义。
二、关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论
[关键词]经济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农经济特征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044
这几年社会上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案例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导致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为什么?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业在我们这个具有五千年文化历史的国家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用全世界不到8%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农业的巨大成就,为什么现在的农业从提供双重正外部性的产业逐渐沦为制造污染和食品安全恶化的双重负外部性产业呢?
促使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原因来自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情,第一件是,今年国庆节回老家去看望舅舅,在临走老人家给两箱“赵州雪花梨”时特别说明这两箱梨是自己从没有喷洒农药的树上采摘下来的可以放心吃。第二件是,弟弟在县城里面搞蔬菜批发生意,这次回老家兄弟两人在茶余饭后聊了很多关于蔬菜喷洒农药用于促进生长和保鲜的事情,通过弟弟的亲口讲述笔者才真正地了解到蔬菜行业有那么多所谓的“商业秘密”其实背后就是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的事实。
笔者从经济制度的角度分析一下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得到解决问题的措施。从当前农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来看,我国农业基本上处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渐过渡之中,问题大都是在这个背景下逐渐暴露出来的。
1小农经济“自足自给”食品安全反而有保障
小农经济,属于是自然经济,它的特点一是分散,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用来自己消费或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而不是进行商品交换,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中国农业社会长期具有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小块的土地上进行不计成本的大量劳动投入;二是劳动的目的不是在利润的导向下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这些特征在小农经济下中国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是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农业剩余非常少几乎不进行商业交换。由于生产出的产品主要是为满足自己的消费,而不太在乎产品的数量和品相,只要自己能吃即可,所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
2小农经济全面转向市场经济,农业“外部性”集中爆发传统小农经济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劳动力无限供给使其机会成本趋向于零,但是在全面转向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传统的小农经济特征逐渐演变成在利益的导向下开始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而且由于非农就业机会越来越多造成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这不仅与资源硬约束造成的经营规模小的矛盾;而且严重的结果是本应该体现农业的“正外部性”逐渐减弱而其“负外部性”却集中爆发,后果主要体现在一是农业立体交叉污染越来越严重;二是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
3中国农业的特点决定了“西方小农经济”假说难以形成效果如何从经济制度的角度来解决农业的外部性问题无论是舒尔茨关于小农经济的“理性小农”理论假设,还是恰亚诺夫关于小农经济的“自给小农”理论假设,都难以支持我国在农业现代化目标导向之下形成的追求农业产业化的政策体系。这些理论都没有把农业现代化造成的最大的外部性――农业立体交叉污染越来越严重和农产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纳入其分析的框架。
西方环保经济学者阿瑟・庇古等人立足于理性假设提出利用经济杠杆对污染状况进行调节,对污染可以重税或者政府拍卖污染许可证;或者建立以“条形码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追溯制度等政策,对于企业和大农场这种符合现代规范经营主体也许是有效的;但是当造成农业立体交叉污染和农产品不安全的是中国23亿分散的小农户时,这些政策由于交易成本大到无法计算,导致了这些政策在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中不可能发挥作用。
迄今为止,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都似乎即难以支撑我国政府在当代追求现代农业的政策设计,也没有办法解释在目前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我国小农经济追求农业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却造成农业成为交叉污染和提供不安全食品的行业。
4立足农业当前经济现状提出解决农业“外部性”的措施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出现“负外部性特征”集中爆发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解决我国农业外部性问题必须立足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两大现实矛盾:一是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且长期存在;二是基本体制矛盾――城乡分割对立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矛盾。这两个矛盾决定了如下社现实情况:一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特征是弱化的,更多体现的是生活保障资料特征;二是城乡二元社会造成中国存在“两种社会,两种体制,两种政府”。所以解决我国农业问题:一要立足基本国情矛盾;二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政策。
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硬性约束下,我国农村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多体现的是生活保障资料,所以小农村社经济基础会长期存在下去,注定中国农村土地实现大规模企业经营和农场经营的路还很遥远。只有国家逐渐完全承担起了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开支职能,农民才有可能逐步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减少依靠土地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的预期,这是彻底解决农业“负外部特征”的内部条件。
在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体质矛盾下,农业和农村地区与工业和城市地区是分裂的,工农业两大部类交易过程中存在着结构性壁垒,只有国家彻底打破这些壁垒才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彻底解决农业“外部负特征”的外部条件。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决农业“负外部性”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要有长期的计划和措施而且主要工作应该放在农业之外。
41短期措施
第一,加强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在消费者中普及健康消费理念,大力宣传鉴别有害农产品的技能,让消费者不要只把农产品外表是否好看作为消费的依据。第二,加强农民生产者的教育力度,让广大农民认识到有害的农产品最终还会以其他形式重新回到他们手中,他们自己的身体也会受到损害。第三,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建立严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加大检验检疫和巡查检查力度。第四,加大对涉农安全案件的处罚力度,让知法犯法者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
42长期措施
第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乡镇工业,促进农业人口的非农就业,最终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为彻底破解农业“负外部性”难题提供保障。第二,加大“新农合”等农村保障制度的建设力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彻底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发展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创造条件。第三,打破城镇和城市对农业人口流动的各种限制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彻底转化为城镇人口创造政策空间。第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病虫害防治投入,提升农业用药的科学性和无害性。
参考文献:
[1]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温铁军我们到底要什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学和行本来是有机联着的,学了必须要想,想通了就要行,要在行的当中才能看出自己是否真正学到了手。否则读书虽多,只是成为一座死书库。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知识要点历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古代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点1、发达的古代农业(一)早期农业生产的出现
1、中国是世界农业起源地之一,距今一万年左右农业开始起源,距今七八千年时原始农业已相当发达,是世界上最早培植水稻和粟的国家。
原始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是刀耕火种。
2、商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农具,但使用并不普遍,农业生产仍以石器、木器、骨器为主;
人们已懂得了开沟排水、沤制绿肥、除草培土和治虫灭害等技术;西周时后世的主要农作物基本具备;家庭饲养业也得到发展;人们也由经常迁徙走向定居生活。
(二)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
1、耕作方式的发展:
自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逐渐推广;西汉赵过推广两人三牛的耦犁,并出现犁壁;东汉出现直辕犁;隋唐时期出现曲辕犁,并增加了犁箭、犁评。
2、耕作技术的进步:
①耕作方法:春秋战国出现垄作法,西汉赵过推广"代田法"。
②耕作技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旱地形成耕耙耱技术;南方水田也采用耕耙技术。
③耕作制度:汉代基本上以一年一熟为主;宋代推广水旱轮作的稻麦复种制;明清时期,北方黄河流域形成了两年三熟制和三年四熟制;南方长江流域发展多种形式的一年两熟制;闽江和珠江流域一些地区形成一年三熟制。
3、水利设施的完善:
著名的水利工程有战国时期的都江堰、汉朝的漕渠、白渠和龙首渠等;人们还创造和改进了灌溉工具,曹魏时马钧改制翻车用于灌溉;唐朝时创造了筒车;宋朝出现了利用水力的高转筒车;明清时出现风力水车。
(三)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
1、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劳动者在田间集体耕作。
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逐渐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逐步形成。
2、小农经济的特点:分散性;
封闭性;落后性;脆弱性。
3、小农经济的地位: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始终占主导地位;
小农经济又是两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它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徭役兵役的主要来源,它的兴衰关系到封建经济的繁荣和封建政权的安危;它长期的牢固存在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4、对小农经济的评价:
小农经济下的农业处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拥有一定的土地、农具和牲畜等生产资料,劳动产品除缴纳赋税外可供自己支配,因此他们具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努力提高耕作技术、精耕细作,在较长时期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和国家的统一。但随着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性别分工,很难扩大在生产、很难提高生产技术,这就日益阻碍了社会分工和社会交换,从而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持续发展。到了近代小农经济越来越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它成为了阻碍近代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
2、古代手工业的进步(一)素称发达的官营手工业
1、官营手工业由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
它凭借国家权力,征调优秀工匠,使用上等原料,生产不计成本,产品大多精美。
①商周时代,青铜铸造进入繁荣时期,展示出辉煌灿烂的青铜文明。②西周晚期中国已有铁器,人工冶铁属于春秋时期,战国时期掌握了铸造生铁技术,发明铸铁柔化技术和多管鼓风技术,东汉杜诗发明水力鼓风冶铁工具--水排,北宋时普遍使用煤作冶铁燃料,南宋开始使用焦炭冶铁。③春秋晚期掌握了炼钢的方法和淬火技术,西汉掌握了炒钢技术,"百炼钢"在西汉出现,南北朝有灌钢法。
2、丝织业:世界上最早养蚕缫丝织绸的国家;
商代室内养蚕很普遍,并出现了织机;西周丝织技术突飞猛进,出现斜纹提花织物;战国时出现多种丝织品;西汉在长安设东西织室,发明了提花机;唐代丝织技术进一步提高,并吸收了波斯等国的技艺;宋代丝织品种类繁多,织锦吸收了花鸟画中的写实风格;明清时期,丝织业的发展进入鼎盛时期,明代中后期,丝织业最早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3、商代已烧纸出原始瓷器;
东汉烧出成熟的青瓷,北朝烧出成熟的白瓷;唐朝形成南青北白两大制瓷系统;宋代是我国制瓷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元代烧出了著名的清华和釉里红,我国进入彩瓷生产时期;明清时期,青花瓷、彩瓷、珐琅彩争奇斗艳;江西景德镇是著名的瓷都。
(二)艰难经营的民间手工业
1、元朝时,民间棉纺能手黄道婆推广先进的棉纺织技术,棉纺织品产量增多,改变了丝、麻、棉的纺织品比例。
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民营手工业甚至超过官营手工业,占据全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
中国古代手工业享誉世界
2、西汉开始,中国丝绸远销亚洲、欧洲,为中国获得"丝国"的誉称。
唐朝起,中国瓷器大量输出国外。
(三)资本主义萌芽
明朝中后期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一些地区、一些生产部门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其标志就是手工业工场。除苏州的丝织业外,在江南的棉布袜制造业、榨油业、矿冶业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资本主义萌芽。清代资本主义萌芽继续缓慢发展:手工工场的规模扩大了,分工更细密了;出现的手工业部门和地区增多了。
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稀疏地出现在个别地区、个别生产部门,多为分散的手工工场,发展速度又相当缓慢。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始终未能发展到工场手工业阶段,其力量还远远不足以分解封建生产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仍占据主要地位。
3、古代商业的发展(一)重农抑商下的古代商业
1、先秦时期:古代商业活动兴起于商代,商朝的移民为了维持生计,进行商品交易,周人称其职业为在"商人";
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城市商业繁荣,商人社会地位提高,各地出现了许多拥有雄厚资产的大商人。
2、秦汉时期:商业初步发展。
国家的统一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商业的发展,但由于重农抑商政策的推行,商业艰难发展。商人经商受到地点、时间的限制,商业总体水平发展不高。
3、隋唐时期:商业进一步发展。
由于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特别是大运河的开通促进商品流通的范围扩大。都市和乡村贸易发展起来;柜坊和飞钱相继问世。
4、宋元时期:商业空前繁荣。
农业和手工业的高度发展,政府逐渐放松了对商品交易的限制,水陆交通便利,促进了两宋商业的繁荣,出现了纸币"交子"。商税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元代交通发达促使商业继续繁荣。
5、明清时期:商业继续繁荣。
农副产品大量进入市场成为商品,货币的作用越来越大,出现了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叫做"商帮"。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
(二)市的变迁和城市的发展
1、宋朝以前,县治以上的城市,一般都在特定的位置设市,市四周有围墙,与民居严格分开。
官府设市令或市长,对市场交易进行严格的管理。
2、宋朝时,城市中坊和市的界限被打破,市分散在城中,城郊和乡村的"草市"也更加普遍。
经营时间限制也被打破,早市、夜市昼夜相接,交易活动也不再受官府的直接监管。
3、丝绸之路的开通、大运河的开凿、经济中心的逐渐南移等,也催生了一批城市的兴起和繁荣。
扬州、成都 成为当时最繁荣的大都会。
(三)官府控制下的对外贸易
1、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发展概况
西汉: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对外贸易逐渐发展起来,主要商品是丝绸。
唐朝:广州成为重要的外贸港口,政府设立市舶使,专管对外贸易。
两宋:为增加财政收入积极发展海外贸易,海外贸易税收甚至成为南宋国库的重要财源。
元朝:主要的港口有泉州、广州和庆元(宁波),泉州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
明清:对外贸易萎缩。明清两朝实行"海禁"和"闭关锁国"政策。
2、中国古代官方贸易的特点及目的
官府控制下的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朝贡贸易即通过朝贡和赏赐完成交易占有重要地位。特点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目的是在政治上宣扬国威,而不是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4、古代的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土地制度的演变历程
(1)原始社会--氏族公社公有制
(2)奴隶社会--井田制。夏、商、西周时期,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与买卖;同时要向国王交纳贡赋。那时的耕地,成方成块,形同井字,被称为"井田"这种土地国有制度被称为"井田制"。实质上是一种名义上国有而实际上是各级奴隶主私有的土地制度。
(3)春秋时期--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4)封建社会--以私有制为主体多种土地制度所有制并存。封建社会有四种土地所有制;①土地国有制:国家政权直接掌握的土地,由国家经营,主要用于封赏和对农民授田。代表性的土地制度就是均田制,即封建国家把控制的土地分给农民使用。②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③小农土地私有制:广大农民占有很少土地。④君主土地私有制:君主直接掌握的一部分土地,其收入主要用于君主开支。
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它在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2、土地兼并
①概念:指地主官僚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土地甚至国有土地,使封建国家、农民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土地逐渐集中到地主手中。其根源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土地私人所有,土地可以买卖和转让。土地兼并既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封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②土地兼并产生的影响:在政治上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导致社会矛盾尖锐;豪强地主势力的增强影响中央集权。
经济上造成农民普遍贫困,使之无力购买手工业品,影响了手工业扩大再生产,抑制了手工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它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③面对土地高度集中,历朝政府都采取措施抑制兼并,以维护小农经济,巩固统治。北魏至唐朝前期,政府实行均田制。制定官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限制土地买卖。明朝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
④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不能成功的原因:土地兼并的根源是封建土地私有制,规定土地私有,并可以自由买卖的转让;土地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财富和各种财富的最终归宿;封建政府是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不可能真正抑制土地兼并。
(二)"重农抑商"
1、目的:经济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
政治目的是加强对人们的控制、巩固封建统治;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
2、演变过程:
①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禁止农民弃农经商,商鞅首倡"重农抑商"。
影响: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有利于巩固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保证赋役的征派和地租征收,巩固了封建制度和封建统治。
②西汉初年,社会经过长期战乱,经济凋敝,富商大贾乘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汉武帝推行一系列经济政策,盐铁官营,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对工商业征收重税,这些政策有效地避免了因商人非法牟利对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的阻碍;打击富商大贾也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③明清时期,工商业空前兴盛,但封建政府依然固守重农抑商政策。明清两代继续实行专卖制度,垄断盐、茶等重要商品的经营,而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破坏工商业的正当经营,以致影响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三)"海禁"与"闭关锁国"
1、明太祖时期,实行"海禁",禁止官民私自下海,对外贸易只能在官方主持下进行。
2、清初,为了对付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政府厉行"海禁"。
一、银行商业化改革与农户资金需求高度分散之间的矛盾
在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中,银行的商业化体制改革要求银行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来判断其经营行为,从金融部门看这当然无可厚非。但从中国农村发展的需求看则应该另外评价。因为,商业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是不可能适应农户由于高度分散并且兼业经营而提出的资金信用需求的,商业银行和小农经济这两方面的对接有问题。我认为,农户经营高度化分散是其根本特点,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也确实要求其追逐利润,规避风险。所以,银行和农户任何一方都没有对错之分。
目前的问题是,农村资金的短缺使之成为极度稀缺要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问题不是农户资金需求不足,也不是政府不想加大农业资金投入,而是市场化取向的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必然结果要求其退出农业。
农户的资金需求一般具有分散、小额化、周期长、风险高、不易监督的特点,银行如对其贷款,利润比较低。而任何银行所追求的利润只能来源于相对有规模效益的贷款。因此,这就导致了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不对称。不对称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没有办法了解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户也不可能拿出详尽的贷款报告给银行,不可能走目前的金融程序向银行申请贷款。此外,农户没有资产抵押条件,即使可以用土地抵押,银行也难以收回这种隐含农民社会保障的抵押品。实际上如果不使用特殊的或暴力的手段,就连高利贷者也难以收回农户借款时的抵押品。
从近几年对农户的整体调查情况来看,农户的存款增长幅度大于其贷款增长幅度,因此有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出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表面形式就是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吸纳农村的资金有所增加,银行给农户的贷款却是减少的。农民的信用需求能够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满足的只占到24%,连1/4都不到,这就证明了我们刚才的假设:市场化导向的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其退出农村信用领域,银行的资金供给与农户高度分散的、自给自足和半自给自足的、生活性需求与生产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额的、周期长的、风险高的、监督不易的资金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体制不对称,其严重结果是导致农村资金要素匮乏。
作为龙头要素和最具组织作用的要素---资金,它如果退出农业,就会导致任何力图加大农业投入的政策措施都不能落实,增加农民收入的良好愿望只能落空。这就会引出一个问题:在整个国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同时,农业经济无法实现市场经济。这怎么来解释: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它调控的是什么?它是在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作用之下调控那些递减的要素,使那些边际收益可能递增的要素替代那些边际收益递减的要素。
那么什么要素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呢?很明显,是劳动力要素,而资金要素是过度稀缺的。因此就必然会产生这样一种现象:在农村搞高利贷是最赚钱的。资金要素的边际效益是上涨的,但由于银行资金供给与农户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资金没法通过国家金融部门进入农村,因此农村成为资金要素过度稀缺的一个领域。土地要素也不能增加,因为它是人均占有的,而且由于土地承担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土地要素的流转比例低。因此,尽管劳动力要素的边际效益降为零,甚至是负值,它也当然不能被替代。
因此,我们说,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自发调控资源,在农业生产领域很难发挥作用,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农业结构更有可能会出问题。当我们的政策取向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思路上的时候,农业、农村经济所遇到的困难与这种政策取向的善良愿望之间似乎就出现了不相一致。
二、中国的农村经济问题不能靠外资来解决
九十年代后期城市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外资不断增加来维持的。
那么,农业经济的发展能不能靠外资呢?我的回答是不可能。因为,外资是不会投向高度分散的、自给自足和半自给自足的、生活性需求与生产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规模的、周期长的、风险高的农业经济的。因此可以说,既不能按照城市经济发展的思路来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也不能靠外部市场来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
简单地强调用市场化的路子来调整农业结构可能走不通,因为单纯开展“农业”的结构调整已经走到头了,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两次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导致农业主产品的成本在“天花板”价格(国际价格)之上,此后小农经济条件下唯一能够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的内在机制,是农民在家庭经营内部自己把劳动力的收益降为零,甚至是负值。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的一切政策设计,包括政府对农民直接进行补贴,其效果都不可能明显。
三、农村政策研究应该体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从以往的经验看,一方面我们认识到,市场化的制度最早是在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被借鉴的,那时候的城市仍然在维持计划经济;并且由于政府对农村采取休养生息的让步政策,放开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因此,农村的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被设计好、被推行下去的,实际上是农民作为利益主体的条件下,自发地与农村传统制度结合,才发挥了市场的作用。
另一方面,后来农村发展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则与城市改革从原来的国家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部门垄断体制、以及在国家大规模对外开放进程中部门垄断与国际资本结合有关。这显然已经导致农村经济外部环境发生根本改变。以往的教训表明,再单纯地强调农业的市场化改革解决不了农村经济的复杂矛盾。如果政府真的想扶持农业,必须从国家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放开某些垄断领域,让农民合作经济参与进来。
四、农村经济发展对策的深入讨论
第一,中国农村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必须用适宜小农经济的思路来解决农业问题。
首先要看到,我国的小农经济中,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其投入产出比下降为负值其实是个必然的过程。要想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就不能照搬西方,而东亚小农经济社会模式的基本政策安排---日韩台模式---是更值得我们借鉴的。日韩台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对农民合作社采取特殊政策放开农业外部规模经营。因为纯粹的农业生产没有规模效益,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又由于交易费用太高而不可能补到每个单一的农民头上,因此,只能靠农业外部规模来补充农业内部收益下降的损失,政府只能是放开与农业相关的领域,让农民合作经济进入。与农业相关的这些领域包括:农村信用、保险、生产资料购销、农产品的加工,以及农副产品的批发等。所有这些农业生产外部经营领域都能形成规模、产生利润,而唯独种植业产生不了利润。外部合作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必须通过合作社内部收益分配补贴到种植业上去,否则东亚小农经济从事的农业就很难持续下去。
其次是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要针对那些有组织的合作社,而不是直接投给农户。这还是由于政府与单个农户的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提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税费改革等政策都是以为政府可以与9亿农民进行直接交易,其实50年的经验教训证明这是做不到的。政府能做的是,对农村的投入和补贴不是用于部门或者部门下设的企业,而是直接用于农村基层合作经济组织。比如,政府对合作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投入,政府投入可以计股(政府股权甚至可以占到50%以上,保证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被私人占有),但不能拿回收益。政府股权收益只能通过合作社内部分配用于农业生产补贴和农村公益事业开支。
不过,即使我们采纳了日韩台的合作经济模式,也仅仅意味着我们其实将小农经济条件下必然不断推高的农业生产成本消化在其他涉农行业领域返还的利润之中,而这并没有解决农业规模不足的根本问题(美国劳均土地面积为800多亩,中国仅为4亩多,相差200倍),中国的农业依然无法与国际上的规模农业去抗争。版权所有
第二,现在必须尽快启动城市化,否则就很难解决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问题,也难以带动国民经济整个一盘棋的发展。
这已经是被政策理论界自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谈了15年的老话题。按说已经没有再讨论的必要,当务之急似乎只是如何操作的问题。但是,如果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放眼全球”,如果考虑到21世纪中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我所做过的关于加快农村城市化一切分析,就变得几乎没有意义。因为进一步的分析是,如果按照1998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定义的将来在21世纪的国际垂直分工体系中,中国所能够扮演的,只能是以廉价原材料和劳动力生产最低价格的一般制成品的角色的话,其结果可能要求我们只能象当年搞工业化的资本积累那样维持城乡二元结构,才能保证劳动力的低成本,否则追求高增长的中国经济就走不下去了。
中国现代化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按照何种 “模式”进行?一些人的答案是,西方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资本替代劳动,以大机器生产代替手,以大工厂、大农场取代家庭生产等等,是最主要的一些措施,也是理想目标。这种答案可谓司空见惯,无须引证。但我们认为,这条路是行不通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国情的不允许。如上所述,中国是一个生存资源与人口严重失衡的国家,前景极为严峻。国情不允许我们去走以耗费极为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换取经济暂时发展的道路。其次是,经济学的根本原则是以最低代价取得最大收益。我们不应该不充分利用甚至丢弃自身最丰富的生产资源,而以最短缺的资源取代之;不应该完全丢弃适应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经济行为准则,而代之以与本国国情差距极大的另一套作法。
另一些人设想,既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以劳力替代资本,既然中国有应付人口资源失衡的传统办法,有否可能以传统小农经济的行为准则为主实行中国现代化道路呢?
答案仍然是行不通。小农经济在我国的古代封建中,是一种对生存挑战的最佳适应方式,但这绝不等于说小农经济是一种完美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之体现。恰恰相反,这是生存环境极为严峻,庞大的人口争夺有限生存资料这种经济环境下的必然产物。传统小农经济虽有适应国情的诸多优点,但也有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诸多缺陷,约可归为:一,受家庭生产要素微小规模的限制,每个小家庭的生产能力很小。单个农民家庭除有简单劳动的生产要素优势外,其他如资金、技术、生产资料等均相当匮乏,往往只能进行简单再生产,难以扩大再生产。二,农民家庭的文化、水平极低,保守、闭塞,生产技术难以提高,也难以接受先进技术。三,每个小农家庭作为单独的经济单位,只从家庭利益出发行事,且往往只顾眼前之利,不顾(或无法顾及)整体与长远利益。整体小农经济内部、小农家庭之间如一盘散沙。农民的分散个体商品生产,难以适应新的市场需要,也难以与含量高的产品在市场上的有力竞争。四,小农付出的劳动极为艰苦繁重但收益甚微,生活水平低下,这既严重制约了它的产出力,又严重制约了它的消费水平。总之,传统小农经济很难凭借单个家庭的力量改进自身处境,更不可能去实现和全社会的现代化了。我国的农村改良事业的前辈曾将小农的特点归为“愚、贫、弱、私”,真可谓切中要害。
正确的取向,应该是学习利用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先进生产力和组织形式之长,又充分发挥中国传统经济及其行为准则的优点,改进其不足之处,行两者之长,去两者之短。具体而言,即必须用现代工业、科技、组织、管理的改造传统小农经济不能适应中国现代化的需要的一面,重建农民家庭经济。在这种改造中,发展和壮大现代工业,实现大工业和农业的互补、协调发展和一体现代化;在这种改造中,实现劳力密集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与互补。这个思路绝非凭空想像,近代的丰富经验和惨痛教训,已为我们提供了可贵的借鉴。以下仅从经济组织形式和适用技术两个方面,以近代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历史经验检讨之。
1 近代大工业与小农经济的相互关系与协调发展
近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由不同类型的大工业和小农经济相互关系所引发,出现过小农经济得到局部改进,大工业和农村经济一体近代化发展的雏形。虽然这些工农关系的形式尚处于远不成熟的“初级阶段”,常常被旧事物所遮蔽乃至摧残,但对中国现代化来说其意义重大。这些形式可归纳为:
第一种形式,近代工业与小农户通过市场,形成产品相互供求关系。这主要表现在大机器工业—纱厂和用机纱织布的农户间的经济联系。对纱厂而言,农民是自己最大的主顾;对农民而言,纱厂是家庭生产原料的供应者。农民用机纱织布,大大提高了土布的生产数量,改善了产品规格,明显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力,使土布在数十年时间内有力地与洋布进行了竞争,避免了农民破产。而农村土布之发展,又大大增加了对原料机纱的需求,直接促进了纱厂的发展。
第二种形式,商业资本介入土布生产。不再由生产者而是由商人大批量地购买机纱,发放给农民;农民按商人要求生产,产品交给商人,领取工资或实物。最后由商人将布分类整理,投放市场,这大量存在于江阴、常熟、常州、无锡等地。在一些地区,商人还将织机发给无财力织布的农民按其要求定织,以扩大生产。
第三种形式,近代纱厂与手工织布工场、农民个体织户、近代机器染织厂组成的新型产业组合。纱厂向织布手工工场或小型织布厂出售特制的“盘头纱”,工场直接发给农户,这可以用省去农民一道工序,直接上机织布。分散的农户将布织成后交给工场初步整理,最后送至城市上的大型染织厂精加工,上市销售。这种形式以江阴至上海之间最典型。各地亦不乏由手工工场加工后直接上市者。
第四种形式,由地方绅士、商人、农民等共同组成农村农副业生产运销合作社,集体购买部分生产资料或设施,共同生产共同销售。这种形式广泛存在于吴江等地的蚕桑业中,在农村织布业中亦可见。
第五种形式,由大纱厂发起,向社会各界集资,组成垦殖公司,招募农民,以公司加农户的经营形式垦荒植棉,为纱厂提供原料,这体现在淮南盐垦事业上。
第六种形式,缫丝工厂直接改进农村蚕桑业,以期获得优质蚕茧。这体现在无锡的永泰、乾甡等大丝厂扶持建立蚕种场、培训各类蚕桑改良人员、控制茧行、大力组织农村蚕桑改良合作社等举措上。
第七种形式,各界人士(地方政府、士绅、农村改良机构等)共同组织农民,成立蚕桑丝改良生产合作社,在农村建立最先进的机器缫丝厂,形成从原料到精加工工业的近代合作生产组合。这体现在江苏女蚕校对吴江震泽开弦村的改良事业上。
第八种形式,农业改良机构租赁、改良丝厂,使其成为专为农民服务的,并代农民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这体现在江苏女蚕校对无锡玉祁、吴江平望、吴江震丰三所丝厂的改造事业上。
从以上近代企业与农户生产的不同形式的相互关系中,我们可以隐约看到农村传统经济向现代过渡的一个由“低”向“高”的演进过程。这里所谓“高”“低”,系指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的变化和整体功能的强弱。
在农户以独立生产者身份在市场上购进机纱并自行加工出售的阶段,农民与大工业企业是在市场上相遇的,两者之间仅仅是一种出售购买关系。尽管农村手织业的兴衰在总体上与纱厂的赢亏密切相关,但二者并无生产组织上的任何直接关系。个体农户会因各自的资金多寡、农业丰欠等原因,形成对机纱购买量的诸多不稳定性。在商人资本介入织布生产后,尽管纱厂仍然不能直接施加于农户,但商人批量购纱,又批量收布,使纱厂与农村土布间的关系增加了稳定性。特别是许多地区出现的纱商布商系于一身的现象,使纱厂售纱、商人购纱与土布生产几乎联为整体。当发展到农民织户、手工工场、染织工厂与机器纱厂间的生产联系时,实际上已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大工业与农民手工业、城市与乡村组成的纵向一体化生产的雏形,小农家庭生产已被纳入了现代生产体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对这个体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大丝厂改造农村蚕、桑、茧生产,是另一种类型的城市—乡村构成的纵向一体化生产雏形。与上述形式不同的是,这是一种工业、农副业之间的一体化。大工业资本为了获取优质原料,将工业资本直接用于改造千百年来的传统生产方式,以工业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经营“统分结合”的方式生产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这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值得深入的颇具特色的经济形式。
在张謇发起参与的淮南盐垦事业中,我们看到了更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以现代大工业企业为核心,聚集大量社会资金,以小农为基本单位,组成垦殖公司开发沿海滩涂,种植棉花为大工业生产原料。这可以说是长江三角洲出现的第三种类型的工农业一体现代化的雏形。在这种生产形式中,工业企业、农垦公司、农户之间不仅在经济利益上而且在生产组织上已联为一体,小农户已成为近代工业和农垦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细胞。这种一体化的更深层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为工业企业本身的利益而设计之,而是考虑到为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提供一个生存途径,体现出中国传统思想精华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的民本、民生精神。当然,并非所有垦殖公司均抱如此目的,各公司的经营最后亦颇不成功,但客观其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对今天仍有意义。
无锡、吴江等地出现的由政府、社会各界、科技机构等各种力量组织农民进行合作生产,并引进先进设备为农副业服务,更多地具有“横向一体化”的工农业生产组合色彩。这在中国的经济转型中也具有开启意义,实际上已成为我国今日工业“半壁江山”的乡镇工业的前驱。
虽然形式、层次不同,但我们可从各类大工业与农户经济的相互关系的内部挖掘出一些共同特点,这就是:利益互补,利于民生;生产要素互补,实现生产的最佳组合;工农互补,城乡共同发展。
经济的基础是农业,人口的主体是农民,这既是中国的历史特征,也是中国近代到当代的基本特征。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是农村、农民、小农经济的现代化问题。长江三角洲虽是历史上较有发展区域之一,但农民生活仍然贫困。为了谋生他们在农业之外发展起各种家庭手工业和副业,但生产方法的陈旧和资金的短缺,工副业发展颇为局限。只是在近代,在国外先进机器工业导入中国以后,依靠先进原料如机纱,依靠先进技术去养蚕植棉,再依靠生产组织的改进,才使农民的家庭工副业得以进展。没有大工业的推动,这种历史性变化是难以发生的。
就家庭生产这种中国古老的经济组织形式来分析,也是在不断改进和发展的。从江阴、常熟、南通、常州等地的事例中可看到,近代长江三角洲的农民家庭经济已发生了重要变化。仅从纺织业看,它早已突破了自种棉花、自纺自织的古代模式。在产品的物质构成上,由全系家庭内部生产物构成,变为利用大工业品为原料。在生产要素的取给上,由基本由家庭内部解决,变为必须部分经过市场交换,或通过商人、手工工场发给。在最终产品的完成方面,由家庭独立完成,变为与工场或工厂共同完成。在生产组织形式和经济关系上,由纯粹家庭形式变为家庭与工厂面手工工场的某种联合。尽管上述变化只是初步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家庭纺织已融合进了社会化的生产和交换之中,突破了家庭经营范围的局限性,成为兼取传统与现代之长的经济形式的雏形。
大工业在带动农民家庭经济发展的同时,本身也获得了立足发展的条件。农村手织业的发展过程为近代纱厂造就出广阔的市场,而蚕桑业的改进和棉花种植的改良,又为工业生产提供了优质原料。市场和原料是企业生存最基本的外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看,没有农业、农民家庭手工业和副业的发展,中国近代工业的生存发展也是不可能的。
2,重视适用技术、中间技术,大力推行节省资本、能源、又能充分吸收劳动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广可由家庭分散进行的技术与行业。
日本的小野旭教授将后进国的技术引进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直接引进先进国家所开发的最新技术设备。但后进国一般劳动力丰富,工资低而资本短缺,使得这类以密集资本代替密集劳力的高技术难以发展,其经济、社会效益都不佳。这导致了第二种技术的引进。其特点是,对最先进技术加以改进,并将某些先进技术和设备加以重新组合,使之能适应后进国的资源配置,这种改良技术或改良设备,资本~劳动比例和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第一类技术,但由于充分利用了后进国低工资和充裕劳力的资源优势,从而节约了大量资本,其获取的利润反而较大。第三类,针对后进国的生产力实际水平和可能接受的价格水平,选择外国先进技术或设备中的某一部分予以引进。这类引进技术设备本身无从发挥其原设计的整体效用,但对后进国向适于国情的新技术之转化、改进生产效率会起重要作用。由此看来,对于所谓后进国家追赶先进国家的特定阶段,适用技术的含义是,向世界先进学习,吸收最有利于自己的、与自己国情最匹配(要点是适应本国的资源与生产要素状况)又能发挥本土优势的技术,根本优点是能够以最低代价取得最大效益。
人们可能会认为,对近代中国的小农经济而言谈不上什么主动引进适用技术问题。但如果从农村手织业技术改进的整体发展过程来看,经过一个从无意识的甚至被动的到主动和有意识的过程,确可发现存在着密切结合国情的适用技术引进推广的趋势。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农民放弃土纱用机纱织布;织机的改进;手纺与纺纱工具的变化和改进。
近代中国农民放弃自纺土纱而用机(洋)纱织布,国内学界的主流看法是大机器工业对小农经济家庭手工业破坏的第一步,其实国内外早有学者提出异议[1] 。笔者亦认为此说不尽妥当。当机纱刚开始进入中国时,确使农民手工纺织业受到冲击,但以后的进展,与其说农民自纺土纱是由于洋纱排挤而衰,不如说是农民主动放弃自纺,欢迎机纱。原因是,机纱较土纱更利于农民织商品布。在农民自纺土纱时,一个农妇用纺车一天至多可纺纱半斤,“每三小时至四小时所纺之纱只能供一小时之用”。[2] 而一架织机织布除需纱外,还至少要一个人做辅助工作。如此,若要连续织布,这已超过普通农户全家主辅劳力的利用的最大限度。土纺成为能否连续织布的最大瓶颈。当织布完全利用农闲时间,而土布市场需求量不很大时,纺纱与织布的矛盾并不突出,农户可在农活多时少织布,当纱供不上织时,也可以停机。但当市场需要旺盛时,农户的商品布生产力就受到重大限制。土纱还有不利于织布之处,“抗张力薄弱,用作经线时长度有限,因而所织之土布每疋长度都很短,织工为了短短的每疋布就要经过调纱、穿综、度经等费事的工作,不胜其烦”。而这一切问题在使用机纱后均可解决。也正因为如此,农户使用机纱后,土布生产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极大提高。直至抗战前,尽管外国纺织厂和中国纺织厂的机织布生产能力和产量已极大增加,但农民手织布产量仍在全国的布匹总量中占73%左右[3] ,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极大。
农村织户放弃千百年来自纺纱使用机纱,在我国技术史上有划的意义。它表明,只要运用适合中国国情的技术,就既可以充分发挥中国本土资源之特长,又可以提高传统生产的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并不是将大工业直接搬到农村中去,而是农民经济和城市工业的结合,小农的传统家庭劳动力密集型生产方式和近代先进大机器工业生产方式的有机地结合。它不仅使充分利用劳动力的优势继续得以发挥,而且提高了棉布的产量和质量,以最低的经济成本,最少的社会代价,取得了最大的效益。
机纱得到广泛应用后,在农村纺织业中紧接着发生了织布机的技术改良。在织布机的改进和推广应用方面,也直接体现出可以以适用技术与传统生产组织相结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即新技术与劳动力密集相结合,利用家庭生产优势,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又充分发挥了人的劳动能力。
中国历史上使用了数千年的旧式织布机,是一种双手投梭的脚踏木机,一般称之为投梭机。这种织机生产效率低,一人一个工作日平均只可织布一疋,布面规格大体限于门幅一尺左右,长度二十尺左右。约1896年前后国内开始出现改良织机—手拉机(投梭机)。它把原来的投梭机从双手投梭改成一手拉绳投梭,另一手执筘打纬。用手拉机织布,布幅宽度不受手投力限制,布幅可至二尺。手拉机出现后在不少地区很快推广应用。[4] 投梭机改为手拉机的过程及其在中国的普遍推行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旧式织机的改良是在机纱于中国广泛应用后才开始的,除手拉机外,国内有多处改造旧式织机的事例,几乎同时出现;手拉机的推广得到了官方半官方和商会等方面的帮助;它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之后在土布的市场广为扩充时被大量使用;这些都大致说明,手拉机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使用机纱后农户织布工效提高、市场需求扩大、而旧式织机不能在量与质方面满足新需求的产物。其二,手拉机对旧式织机的改良是针对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结果。手拉机的来源途径尚须详考,据现有资料,一途是由中国人从日本引进,另一途可能是中国人自己在学习国外的基础上发明创造而成。不管哪种渠道,都是针对中国国情的人力丰富而又要提高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近更有参究西法独出新意者,即如鄞县王姓精于织造之学,能以旧机作新式东洋等布,专用女工,不籍汽力”[5] 等类记载,透出了发明者的创新意图和社会作用。手拉机对投梭机改进的关键是增添一个装置—飞梭,飞梭节省了人力的无效劳动,却更好地发挥了人力的技巧,增加了人工生产的功效。手拉机在中国出现时,动力全铁织布机早已从国外进入,并在大城市的纺织厂中开动了。它没有也不可能在农户中使用。连稍后出现的脚踏铁轮机在农户中的使用也远较手拉机为少,这是手拉机适于中国农民需要的证明。中国引进飞梭手拉机的情况几乎和当年日本引进织布机飞梭时如出一辙,日本学者将其作为引进适用技术的成功案例:京都府派了三名见习生赴法国里昂学习,他们于1873年回国时带回了佳卡德飞梭。值得深思的是,他们并未将最新式的动力织机带回国,带回的是已经发明了140年的过时的飞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三人当时的判断标准是,回国后自己能否制造。动力织机的制造在当时的日本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木制飞梭由木匠就可以简单制出,且可以将它安装到日本传统工艺的织机上。[6] 其三,若纯用机纱作原料,手拉机工效较投梭机提高50%~100%,[7] 该机价格低廉,20世纪初年大约每架5~6元[8] ,比旧式木机只高出少许。农户一般可能买得起。[9] 正因为方便价廉,手拉机推广很快,19世纪末20世纪初仅江南织区就有宁波、硖石、江阴、常熟、松江、上海等地出现手拉机织的改良布。[10]
手拉机兴起不久,在1900年~1905年间,又出现了铁木机(即脚踏铁轮机)。铁木机是由日本传入的,后国人广为仿造。与手拉机比较,铁木机的特点是工效更高出50%~100%,用双脚踏板带动织机,所有织布工序都靠铁轮转动带动。所以它也是适宜中国国情的技术引进,受到欢迎。但铁木机的价格较昂贵,1906年在湖北的售价要银元60元[11] ,后几年在高阳50元左右[12] ,较手拉机高出10倍左右,普通农户难以问津;此外,铁木机织布较手拉机费力,一般妇女难胜任;这些,都影响了它推广应用的程度,农村中主要在北方的商品布生产中心的部分农户中得到使用。在南通,它的推广主要在30年代后,亦限于近城郊区。铁木机主要用场是城镇中的手工工场,乃至在织布厂中与动力机器混合使用。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改良手拉机,或称之为改良扯梭机。它何时出现不确知,可能会在铁木机之后。它的工作效率较手拉机又提高三分之一。这大约是进一步适应家庭资金、劳力规模较小,难以使用铁木机的农户的技术改良。
最后看看手纺与纺纱工具的变化。尽管大机器机纱生产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手纺,但仍有问题值得注意。在广泛使用机纱后,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运输等有颇多差异等因素,直至抗战前,手纺仍相当规模地存在。即便在一些靠近大城市和纱厂的商品土布中心,手纺纱也远未消灭。手纺纱之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本条件下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据30年代河北省定县的调查,农村从事纺纱者多为妇女,从十余岁到七十余岁均有。青年女子纺纱是为了赚些体己钱,老妇则是为了解闷,消磨时光。对不能干或无活干的妇女来说,纺纱是一种最合适的工作,,她们不干也要吃饭,能赚一文总比不赚好,如此“干活”,自然不较人工与时间支出 的费用。只要卖纱线的钱多于买原料棉花钱,就是赚了。以自己种的棉花纺纱成本更少。正如有学者分析指出的,这种家庭副业没有任何成本上的限制,不管产品的售价低到何种程度他们还是可以和国外生产的机制产品进行面对面的竞争。[13] 对纱厂主来说,机纱价格不可能低于原料、工资、利润和流通费用。赵冈等还指出,“自从机纱流行以来,乡间的三锭及四锭纺车便绝迹不见,而最原始的单锭纺车反而有人继续使用。”[14] 而这,也与单锭手纺车的使用与农户以最低成本充分利用劳动力有关,“效率最低的单锭纺车能够存留是因为它适合于那些没有机会成本的边际劳动力,而效率较高的多锭纺车,因所需劳动力的机会成本核算太高,反遭淘汰。”[15] 不过,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并不限于家庭这一种形式。抗战时期,由于机器纱厂生产能力受到影响严重,急需解决纱的生产供给困难,于是使用广泛使用人力纺纱。此时多锭人工纱机发挥了优势。1929年,海门邢广世曾发明新式纺纱机,“用人力,每人可使200锭,同时可容一人至二十人工作”[16] 。但未获推广。抗战时在四川的手工工场中大量使用了“七七纺机”。浙江余姚则大量使用“余姚式纺机”。余姚机锭子从64至120锭不等,每天可纺纱4至7斤。[17] 这表明,在必要时,使用适用技术,人工纺纱也有潜力可以发挥。
适用技术在近代中国运用的更有说服力的例证表现在缫丝等手工业中,有学者已有精湛研究,恕不赘述。[18]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劳动与资本在生产上的替代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关系极大,我国有些学者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但在不同的行业中,以及在同一行业中,资本与劳力如何替代,何种比例的替代为最佳点,是应深入研究的问题。从中国近代农村家庭棉纺织业的技术变化中,初步看来有以下几点:一是通过一定的适用技术,资本与劳动力相互替代确实产生过,并对生产力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二是这种替代不是简单的资金与劳力的分配划分问题,而是建立在传统积极因素的充分发挥及正确吸收世界先进文明的基础上,这使两者能在中国国情中最有效地自然融合。其核心作用是利用了传统小农经济合理性,又利用外来先进对之改进,提高了它的生产效率。三是这种替代是同时从几个途径、几个层面进行的。在各方谋求自身利益的驱动下,通过市场,大工业和小农经济、商人商业资本与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本身产生了经济关系,由此产生出不同生产方式、不同生产要素配置的生产组织间发生原料、产品等的交换,适用技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
长江三角洲近代化过程的经验,概括而言,就是外来先进事物和本土优势相结合,通过双方的相互适应、相互改进和相互配合补充,最终达到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和“一体近代化”。所谓“一体近代化”即:对小农经济而言,既能充分发挥传统优势,又能在经济组织形式上作适应新形势的改良,采用适用技术,实现劳力密集生产下的生产效率提高。对城市大工业而言,是在以农民和农村经济为原料和市场的经济交换过程中建立和壮大自己的发展基础。可大致归纳为四点: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中国国情下形成的生产要素的特长,尤其须重视世界上数量最多、价格极廉的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而绝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将其视之为阻碍“生产率提高”的负面因素。我国传统的工业、农业密切结合的“兼业型”家庭经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值得高度重视的形式。其优点是,第一,家庭成员从事家庭劳动是不计工资代价的,由此可实现劳动力的最廉化。第二,家庭劳动可以用合理安排处理日常生活和农业、工副业之间的时间安排,以获得在单位时间内的最大量产出。第三,家庭劳动有利于节省工业生产用地和高额能源耗费。第四, 家庭经营不存在处理失业、劳资纠纷、社会福利等社会性问题。农工兼业,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其中一业不景气所带来的损失,将经济失利造成的巨大风险和社会矛盾消解在无数个兼业家庭之中。
二,上述家庭兼业经济当然不是回归到古代的颇大程度“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营中去,而是以现代的工业、技术、组织、管理的办法改造、重建农民家庭经济。近代史上发生的大工业与农户,大公司大企业与农户,城市与农村经济间的“纵向一体化”,各种形式的协调与组合等新型经济形式,是值得重视的。它们可以发生在原料生产与产品制造部门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产品的初级加工与精加工之间。可以发生在农副业与工业的范围内,也可以在纯工业纯农业的范围内。在农村内部、农户经济之间,还可以实行生产、加工、销售的“横向一体化”,通过纵、横一体化,将农户经济纳入大工业、大农业、大商业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去,使千家万户以极低成本核算生产的初级产品经过精加工,输往国内以至国外市场。
三,重视适用技术、中间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行节省资本和能源、又可较多地吸收劳动力、并有可能分散生产的技术和行业,而不能一味贪大求洋。历史上大工业以先进设备生产机纱,经过农民用改良织机加工制成布,仅为一例。
四,近代大工业将为农民和农村服务作为自己最主要的业务之一,而不是相反,以“盘剥”农村经济求得一时发展。只有这样,在中国这个农业文明社会中,工业才有长远发展前途。
然而,极其令人痛心的是,尽管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出现了适应国情的殊为珍贵的初级形式和经验,但最终并未发展壮大,形成一条为国人所公认和共同致力的中国早期现代化道路。其原因大致为:一,帝国主义的侵略,从两方面对中国早期现代化道路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近代中国的大工业与小农经济的互补关系,是建立在对同一产品的不同工序间的加工(如机纱与手织布,手织布与精染加工布),或同类产品不同层次的产品(如低档手织布与高档机织布)关系上,共同的市场或互补的市场使双方均能获益,是协调关系的基础。但外国列强凭借在华掠夺的种种特权,既霸占了很大部分的机器工业品市场,又霸占了很大部分的农村手工业品市场。洋货对技术含量低、更新换代慢的手工业品破坏尤大。导致我国农村手工业首遭重创后,机器工业联带受到影响,造成“一损俱损”之局面。明显的例子,是土布受洋布冲击后,民族纱厂工业的机纱销路大受影响,迫使纱厂改变经营方向,将产纱为主改为兼营织布,使机器纺织工业与农民手织业的互补协调关系变为排挤和竞争关系。而帝国主义的军事侵略特别是日本1937,全国陷于战火之中,直接打断了中国近代化进程。
二,农村封建土地制度造成的土地分配关系严重不均,使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的缺乏问题更形尖锐。小农经济提高生产、改善生活的难度大为加剧,农村手工业难以大规模发展,并必然造成大机器工业品的国内市场和农村手工业市场同时狭小、互相制约的局面。
三,国家缺乏正确的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合理的经济政策。后,中国丧失主权的独立和完整,是使历届政府无从对国家行使有效经济管理职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外国砲火轰击下中国国门被强迫打开,数千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农业国家的方略无法继续,在经济的巨变中政府不知如何处理完全不同的新形势。但新出现的农村经济与大工业的相互关系,若无国家产业政策的协调、经济政策的支持保护,在外国机制品的冲击下必难以持久。不妨和日本作一简略比较。日本政府在明治维新后不久,由于要发展新兴资本主义工业的需要,确定了“以土养洋”的经济发展战略,主要依靠传统产业生丝等的出口,换取外汇购买国外新式设备。从1870年起在50~60年时间内,生丝一直占日本出口商品总额第一位,为进口机器和原料提供了约40%的资金,对其经济向现代化的转变起了关键作用。而日本生丝产业的发展,得力于国家力量、教育科技界力量。蚕丝产销业力量紧密配合,其中国家的正确引导之功尤大。在生产组织上,形成大工业与小农生产的纵向一体化,以及小农生产之间的横向一体化;在生产技术上采用适度技术;而政府的各项政策保障和扶持,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19] 反观中国政府,在一个世纪的早期现代化过程中,始终未确立起一个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不知怎样结合中国国情和优势,吸取外来先进以发展自己。中国历史上一直是世界生丝出口主要国家。直至1905年以前,中国生丝出口量及在世界市场的份额均明显超过日本。但由于没有相应产业政策的保障、支持,1906年后,中国被日本超出,丧失了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地位。1905年,中国生丝尚占世界主要产丝国生丝出口的59. 46%,至1930年只占21.76%。日本则由40.54%上升至68.04%。[20] 中国无锡、吴江等地虽然也出现在过出丝厂与农户间在原料、加工间的纵向联合,但它的出现要比日本晚数十年,此时中国蚕丝质量已有严重问题,在世界市场上已远远落后于日本。而这种联合,完全由民间自发形成,丝毫看不到政府的作用,其影响作用是很局限的。
四,严重缺乏对中国最主要的特点—占有量居于全球22%的人—的作用的重视和对策。这里只讲对农民的教育。人口既是一种消耗资源的主体,又可以成为一种生产要素,重要条件之一是劳动力要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和知识。传统小农经济的改进不提高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但在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大约只有很少数人对此有充分认识,并在几个县范围内进行了农村改良试验,作用十分有限。
五,社会经济认识的重大不足。对改进小农经济和农村手工业的重要性,对农村经济对全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近代中国的某些经济学者和社会改良及教育界人士有相当充分的认识,进行过很高质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和社会实践工作。可惜这些认识和作法没有在教育、研究、经济、政府及各界形成共识。在中国现代化的方向和途径上,缺乏一个有巨大影响的、能为多数人接受的理论。占主导地位的,似乎是相反的观念:小农经济、农民家庭手工业是现代化的对立面和障碍物,只有破坏它才可能建立现代大工业。这类观念,在当时的报刊中屡见不鲜。显然,这对在革新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宏扬其积极因素,建立现代经济与传统经济有机结合是十分不利的。在民国时期的政府经济建设政策中没有相应措施也就不奇怪了。
中国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取决于多种复杂因素。本文对长江三角洲部分地区近代经济演变过程中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的相互关系问题进行初步讨论,目的是认识我国早期现代化的本土特色,并尝试从历史经验的角度探索现代化道路与国情的关系。由于仅仅涉及有限方面,自不能以偏代全,成为对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普遍概括。应该看到,在不同时代,随着生产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社会经济水平的不同,“传统”与现代经济、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尤其是相互关系的联系渠道和具体形式会变化。能够与农村、农户发生直接关系的工业部门只能是部分的。以高资本代替劳动的“高精尖”产业对提高我国经0济实力,加强国际竞争力亦必不可少。工业与农业之间、城市工业与农村工业之间,既有利益一致的一面,也有利益矛盾和冲突的一面。尽管如此,笔者认为,人们在高度重视并极力推行最发达国家经验和模式的同时,仍需对一向被视为落后的、甚至是当作现代化阻力的我国传统经济的积极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注意土洋结合、两条腿走路的问题,注意工农业的协调发展、高技术产业与普通技术产业、劳动替代型产业与资本替代型产业等的互补问题,等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今天的国情。今天的国情尽管较历史上有所变化,但在一些根本特点上是一脉相承的。而传统正是国情的某种沉淀和体现。从这个认识出发,中国不可能也不应该重复一些西方国家“现代化发展”所走过的老路,何况愈来愈多的西方人士也正认识到,需要对已走过的路进行反思,更何况当前中国的生态环境已不允许我们再走类似之路。
最后,我想以一位先哲—梁漱溟—在60余年前的一段话作为结语。我想,虽然已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但梁先生的一些主要思想仍对今天极富启迪意义。他在谈到中国从“传统”向“现代”社会过渡时,认为中国应该走一条既不同于传统式的、又不同于西洋式的经济发展之路:“这一条不同的路,便是从农业引发工业,农业工业为适当的结合,以乡村为本而繁荣都市,乡村都市为自然均实的发展。———这正是中国今后一定的路线,自然而然要走上去的。......我敢断定,中国工业要在农村复兴中兴起,而今以资本主义方式经营于都市者,必无好转之望......中国的工业化,必将走一条不同的路,他是要从乡村生产力、购买力辗转递增,农业工业叠为推引,逐渐以合作的路,达于为消费而生产,于社会化的进程中,同时完成分配的社会化。”[21]
注释
[1] 参见赵冈 陈钟毅〈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史》第二卷,导言。
[2]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页195。
[3]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65页。
[4]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页397。
[5]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页401。鄞县王姓是否确为手拉机,还是一种其他改良织机,尚待考。
[6] 参见:[日]南亮进:《日本的发展》,对外贸易出版社,1989。
[7]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页404~405。
[8]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第406页。又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页198,铁木机价格约值洋10~15元。
[9]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页198。又
[10]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第398页。
[11]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8页。
[12] 吴知:《乡村织布的一个》,第11页。
[13]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1页。
[14]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
[15] 参见赵冈 陈钟毅《中国棉纺织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
[16]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三卷,第683页。
[17]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四卷,第322页。
[18] 参见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二、三章;吴承明《近代中国工业化的道路》、《论工场手工业》等。
[19] 有关日本传统产业和蚕丝业的情况,可参见万峰《日本资本主义史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吴承明《论工场手工业》;[日]南亮近《日本的经济发展》,景文学译,对外贸易出版社1989年;[美]李明珠《中国近代蚕丝业及外销》,徐秀丽译,上海出版社1996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