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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

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

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投资控制;[]动态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applies relevant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the dynamic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the whole process cost consultation servic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cost dynamic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importance of measures and method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ing; The whole process of investment control; The dynamic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项目投资活动,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只有用系统的、全面的、动态的观点去分析影响因素,对影响因素实施控制,才能达到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的目标,合理的确定投资和有效地控制投资。

投资动态控制的含义

所谓建设项目投资动态控制即要求对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包括改革现行的计价方式,在不同阶段进行投资控制,从各个方面和部门进行有效地管理。主要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把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动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其具有的自身特点是:阶段性,动态性,全过程性。

建设项目投资动态控制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占据着核心的地位,主要体现为:它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建设项目投资的高低。从微观上讲是投资商与承包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进行核算的依据;从宏观上讲,它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决定着建筑市场上建设方与施工方这两个市场主体的利益分配。投资计价管理是国家对基建投资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之一。在投资策划、决策阶段,建设项目投资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效益和可行性。

投资管理作用主要体现为在工程建设中具有节约社会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是工程计量、计价的依据。同时为协调建筑市场各方在建设项目投资上的分歧,为协调建设各方的经济利益关系提供了依据,促使各方面正确处理彼此间的经济关系,有利于完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中的信息系统,建筑市场上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价格波动是信息系统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同样也是计价模式有效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由此可见,只要做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在各阶段、各环节把投资控制搞好,从而才能提高投资效益,消除投资失控的可能性,达到最终的控制目标。

投资的动态控制原理

造价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同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值之间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我们为了要实现投资目标必须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的投资控制。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而所谓投资控制,就是对建设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或资源及投入的过程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其目的是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使建设项目建设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投资控制有以下几个步骤:

比较:按照某种确定方式将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

分析:对费用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偏差所在及其原因;

预测:根据分析结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影响因素;

纠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纠偏措施,使超额投资尽可能小;

检查:对工程进展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纠偏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必须进行主动控制,其意义不仅在于发现问题和有效地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防止问题的发生。项目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这是不容质疑的。要实现建设项目投资动态控制,必须既要横向控制又要纵向控制。

横向控制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项:

组织措施:

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能分工;

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和职能分工;

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计划和工作流程图。

经济措施:

采用市场竞标综合单价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控制目标;

动态地比较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

技术措施:

主要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严格审查监督各阶段的设计;

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

合同措施:

提供合同结构/承发包模式等专业建议;

参与合同谈判;

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并提供依据。

投资偏差的动态控制

投资控制方法必须依据企业现实管理水平为出发点选择,过高的脱离实际的方法不但起不到投资控制的作用,还会使投资管理迷失方向,甚至增加投资费用。

偏差控制是投资控制的一种管理方法。它是由项目部对各部门班组下达施工任务的时,下达降低投资任务和降低投资的技术组织措施,由各部门各班组同时承担投资管理的经济责任。在投资形成过程中,由核算部门、其他部门、班组将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进行对比,发现其差异,并分析可能发生的差异,及时反映到有关管理部门。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纠正偏差的措施,及时反馈到各部门、班组,使其按照决定执行。如此反复,严格控制投资偏差的发生。

偏差控制法就是在编制出计划投资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投资分析方法找出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之间的偏差和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偏差的变化趋势,进而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利偏差而实现目标投资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

投资控制中的偏差是指目标偏差,即项目的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之间的差异。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目标偏差=实际投资—计划投资;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目标偏差,目标偏差越少,说明控制效果越好。其控制步骤如下:

(l)找偏差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寻找和计算两种偏差,并以目标偏差为对象进行控制。寻找偏差可用投资对比方法进行。通过施工过程不断记录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然后将其与计划投资进行对比,从而发现目标偏差。

实际投资始终围绕计划投资波动,其差值就是投资偏差。高于计划投资时,就意味着超支;低于计划投资时,就意味着盈利。

(2)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

我们进行投资计划时,分析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质量投资和工期投资在不同时间段的具体表现,在进行投资控制时,必须对应地分析计划值与实际值的偏差,找出具体是哪种费用引起了投资值的变化,以便寻找具体对策。

参考文献:

[1] Walker,A.《Proje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Blackwell Science Ltd. Oxford ,2002.

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范文第2篇

有效控制投资是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策划及实施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内容,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从不同角度采取针对策略达成目标。本文从加强投资与计划管理角度重点介绍控制投资规模、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率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投资管理; 计划管理;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有效控制投资是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策划及实施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内容,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从不同角度采取针对策略达成目标。通过加强项目的投资管理,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控制投资总额;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编制投资计划,加强投资计划的实施控制工作,能够有效地控制整个工程的建设成本。

一、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控制投资总额。

1. 制定对策,确保项目融资资金到位。

工程项目在可研审批和核准前应落实资金款源。充足的资金保障是工程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条件。同时在建设期间针对国家货币政策的调整,建设单位应适时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以及自身的资金情况制定不同的应对策略,针对不同阶段资金需求,通过采用商业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世行贷款等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适时调整融资方式,在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项目融资负担。

2.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从源头控制投资。

招投标是投资控制的源头,应专门成立招标组织或聘请专业机构负责招标事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招投标范围及规模标准要求,对满足要求的项目进行招标。认真编制招标概算,确保投资控制落到实处。合理拟定招标方案,尽可能降低、规避、转移投资风险,有效控制投资。努力完善招标文件,对付款方式、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特别是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供应方式及价格的确定、合同质量等级、合同工期、工程计量程序和方法、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等重要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确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保证合同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顺利进行。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初步设计批复后,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投资检算。施工图投资检算应控制在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之内。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确因项目工程条件、运营需求和技术进步需要变更规模和标准的,要严格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在实施变更前,要充分考察变更的必要性,对可能影响投资的因素详加分析,选择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二、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编制投资计划,加强投资计划的实施控制工作。

1.投资计划编制环节的管理

项目业主应以初步设计和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按照批准的总投资,编制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在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将投资计划作为控制目标,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编制资金计划,细化投资目标,定期进行实际执行额与计划投资额的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具体做法是:基建部门和投资计划管理部门相协调,根据年度开工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按照提高工程效率,降低工程费用的原则,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进而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部门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及各项目的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各阶段投资计划,通过及时掌握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计划的实施环节的控制管理

(1)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是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关键措施,其目的是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并加以分析。

进度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项施工作业的完成及持续时间、实物工程量以及逻辑关系情况。收集到的施工项目实际进度数据,要进行必要的整理,结合计划控制的工作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可采用软件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与采集制度,便于实际进度与目标进度的比较和分析,依据工程完成情况和对未来工程进度的发展趋势及时分析调整下一步计划,使工程施工始终围绕工期目标组织实施。

(2)确定各重点控制工程,优化配置各类生产要素

通过对进度目标的跟踪检查,逐步发现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点控制工程,并建立重点控制工程进度目标责任制。通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管理,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生产要素。生产要素是施工项目控制目标实现的保证,必须运用科学方法进行优化配置和组合。不断充实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切合工程实际、更具操作性。

(3)在细化工程计划的基础上,量化工程计划的考核工作。

根据年度计划确定各关键节点工期的考核目标,分阶段进行检查考核。在合同范围内设立专项资金作为考核的奖惩资金。充分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三、结语

工程投资控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除加强工程投资与计划管理外,还应当从把握好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的选用、以及完善施工措施等方面着手。通过树立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投资控制的理念,不断完善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建投资;控制;监理目标管理和方法

21世纪,是经济发展的时代,现在建筑工程取得很大的进步,虽然土木工程施工投资控制和管理在现代工程建筑施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施工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保证现代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

1 土建监理的目标管理

1.1 土建工程监理工作的目标

在土建工程中,监理目标主要是施工的质量、工程造价以及进度管理。(1)施工质量:在土建过程中,监理部门应当保证工程的质量,有效的运行土建工程的质量体系,确保各个流程的严格把关,并且负责土建各项工程质量报表的审签,另外,监理部T还应当采用预先控制和主动控制的方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控制方法是项目建设监理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方法;(2)工程造价:监理部门需要熟练的掌握土建工程的预算,对于工程变更费用要严格审查、对本专业部门竣工结算要参与审核等等;(3)工成进度方面:监理部门要对专业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对于每个月、每个季节、每一年的工程进度由监理部门负责审查决定以及针对该计划提出合理的修订意见,从而有效的控制土建施工进度,确保该计划科学合理以及满足工期要求。

2 土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的方法

在现代化建筑工程中,土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控制对于建筑单位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面对一系列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所出现的问题,企业应当加强投资的控制。那么如何做好木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呢?首先,施工单位应当充分的掌握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以合同为投资控制的依据是做好投资控制的基本要求之一。然后,在熟悉了建筑施工合同之后,施工企业应当制定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就是关于土木工程建设的投资,并且该计划必须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最后,针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投资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检查土建工程每日完成的实际情况,然后将其与土建投资控制的计划进行对比,从而在对比中不断发现投资中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及时想出解决的办法,最终使得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与投资控制计划一致,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具体提高投资控制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投资计划。为了控制土木工程建设投资,最基本的就是制定投资计划。在计划的制定中,发包人负责土建投资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的详细编制,而监理部需要协助其完成编制工作。监理部有权让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资金流计划。(2)分解投资目标。在对土木工程建设确定投资控制的计划之后,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土建投资的目标进行划分,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及时发现投资控制的问题,然后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最终达到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一致。对土木工程建设投资目标进行分解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种是根据时间来进行分解,目标的分解以月为单位,制定出每一个月所要计划控制的投资;第二种是根据土木工程的部位进行分解。(3)日常投资控制的重点。监理部门应当对土建施工的日常投资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随时掌握现代工程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然后确保支付凭证能够做到实事求是以及签发的计量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的。监理部门对日常投资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视工程量清单。第二,对于价格调整事项要严格把关。在现代化建筑化施工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各种差价或者费用的调整,因此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一切调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果调差手续缺乏,则不能够通过调差。第三,对于建筑施工中变化工程,监理部门要严格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是施工的进度,所有的建筑施工是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计划进行的,一旦有所变更,就会对其他流程造成影像,甚至会延长工期,增加是施工企业的成本,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第四,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可见预见的因素要进行妥善的处理,降低其所带来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加。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情,例如自然灾害。这些因素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是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们要谨慎的进行施工方案的设计,并且在设计过程中预先分析某些灾害,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土木工程建设的安全和效益。第五,监理部门要严格监督土建项目的实施,必要的时候需要进行一定的指导,最终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综上所述,土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是监理部门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因此必须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将每日完成的实际情况与土建投资控制的计划进行对比,从而在对比中不断发现投资中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及时想出解决的办法,最终使得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与投资控制计划一致,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投资控制并不是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也不是完全不顾土建工程的质量以及工期,科学合理的土建投资控制实际上是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基础,然后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进行合理的调整,使其与计划投资一致。不仅如此,监理部门应当设置项目管理目标,采用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法做到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总之,对于又快又好的政策我们应当贯彻落实,严加项目管理,对于土建施工的过程严格把控,只要我们积极的把投资控制做好,就一定能够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实现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杨飞. 浅析项目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措施[A]. 工程技术发展论文集[C]. 2015

[2] 殷瑞华. 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监理中的应用探讨[A]. 2008年云南电力技术论坛论文集[C]. 2008

[3] 张少华,黄全儒.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资控制的监理方法[A]. 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3卷)[C]. 2010

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范文第4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现状 投资计划 投资效益

随着油田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旧的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不能满足当前投资管理实施的需要,有限公司与石油工程板块分开,管理局物资供应部门作为上市公司为非上市单位采购物资设备,其矛盾、问题将更加突出。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成现行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计划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 投资计划管理与项目的组织实施脱节

投资计划管理与项目的实施应该是连续的,油田多数二级单位计划部门只管要投资项目、要资金,管不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商务洽谈,合同内容不知道,项目是否变更,资金走向不明确,有的单位机动部门即管设备大修费用,又管设备投资费用的使用,由于计划科不能参与投资计划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则难以掌握真实情况。造成项目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脱节,项目资金管理只是一句空话,有名无实。

2.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有限公司与存续公司虽然没有彻底分开,但毕竟还是有一定区别。在一些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近千万元的投资项目,作为上市公司的物资供应部门在投资计划资金还没有到位之前,就直接与厂商代表第三方(二级单位投资使用方)签订经济合同,连厂商自己都觉得不合理,这应该说是管理约束上的一种漏洞,其结果是签订的合同金额高出下达的投资计划。各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以规范投资管理行为,确保投资效益。否则,投资计划管理就是一句空话。

投资计划的申报,总体上以各专业公司生产建设急需设备为主,上报投资计划项目。各二级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做适当调整,但一般情况下应尊重基层单位意见,因为基层最了解设备的使用及生产急需情况。二级以下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申报的投资项目,按照上级投资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的投资项目通知书逐项落实,对不合理的投资项目不予签字验收。货到后发现问题或有疑问应及时向投资管理部门和业务技术部门反映,以得到及时解决。

3. 管理部门与业务技术部门权限职责不明

计划系统作为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投资资金下达后,不能真正掌握资金的详细使用情况,投资资金管理表面在计划部门,而实际却不是,这和投资计划管理是相矛盾的。作为业务系统,应该在业务技术上把好关,根据下达的投资项目,以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设备需要改进的地方,对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提出相应的要求,配合计划、供应部门搞好商务谈判和业务洽谈。投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责任大、涉及面广,对企业的发展和效益影响大。因此,理顺投资管理程序、界定部门职责权限十分必要。

二、完善投资计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分析工作

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不但要搞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收益分析,还要搞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由于设备的更新速度加快,其配置要求也越来越高,固定资产总额大幅增加,而收入总额根据近几年的工作量情况来看却变化不大,这样资产占用费将大大超出成本的承受能力。为此,加强投资计划管理,避免增加无形资产,减轻企业资产占用负担也是投资计划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2.加强投资项目的实际价值

加快设备更新速度,增强公司后劲,从企业发展、增加科技含量来讲这是好事,但资产的急剧增加,却不能忽视资产占用费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压力和长期后效。同时,搞好招投标管理,不但能保证产品质量,而且还能提高、促进产品质量,还可节约投资资金。搞好投资计划管理就是要在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格买最好的产品。

认识与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分析,为切实搞好投资计划管理,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建议总公司领导考虑实施“渤海钻井总公司投资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以增加透明度,增强监督约束机制,这也是油田机构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参考文献

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范文第5篇

今年以来,信托业有一系列负面事件被曝光:年初,爱建信托被指出其数亿信托资金曾被挪用炒股;后又有庆泰信托炒股巨额亏损的报道;7月份则有金新信托8720万元信托计划到期违约。本文即从近期有关报刊报道的金新信托违约事件(以下简称“金新信托事件”)入手,结合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信托关系的规定,分析金新信托事件暴露出来的一些法律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

金新信托事件前因后果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个人理财中心于2003年6月向其VIP客户发出推介信,称“我们与金新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再次为客户度身定制了一个风险较小、收益较高的紧俏金融产品”,即“金新信托乳品行业战略并购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新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是:规模设定为8000万元,期限一年;募集的信托计划资金将被用于收购一到两家乳制品公司的股权;收购成功后,金新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公司”)将派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进驻被收购的公司,对其进行战略管理;一年后,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隆国际”)将按金新公司当初收购价格的106.5%回购该部分股权。

由于该信托计划的预期年收益率为5.2%,因此相当受追捧。在该信托计划一个月的推介期内,共募集了197位投资者总计8720万元的资金。2003年7月8日,金新公司告知委托人,该信托计划已经于7月2日正式成立,次年7月2日为兑付日。

到了2004年7月2日,投资者到该信托计划的收付行进行兑付时,却被告知无法兑付。

7月4日,金新公司在致投资者的信称,金新信托计划的8720万元集合信托资金全部汇入了天山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畜牧”)的账户,以向天山畜牧购买其持有的三家乳制品公司的股权。但投资者发现,集合信托资金是在股权转让尚未完成以前就支付给了天山畜牧,而且三家乳制品公司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至今尚未完成。

这一事件暴露哪些法律问题呢?

中国信托法律关系的错位

信托投资公司和信托业务活动作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原本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但由于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变,根据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投资公司和信托业务活动由新成立的中国银监会依法进行监管。而根据银监会与其派出机构各地银监局的职责分工,全国性信托投资公司由银监会监管,在地方注册的信托投资公司则由各该地银监局进行监管。金新公司属于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在新疆,因此该公司及其信托业务活动应当由新疆银监局进行监管;而上海虽然是此次集合信托资金计划的发行地,但上海银监局却无权直接对金新公司和金新信托计划进行直接监管。这样就会造成监管主体与监管行为无法有效结合的后果,导致监管机构无法有效地对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信托业务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可能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上海银监局于2003年10月了《关于规范资金信托收付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本地银行不得外地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理财产品。可惜的是,该规定的出台发生在金新信托计划发行之后。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也作了同样规定。 信托关系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受托人代客理财,由委托人(包括受益人,下同)承担受托人依法经营活动带来的结果,即享受收益或承担亏损。因此,对于委托人而言,委托人即投资者必须要有承担投资风险的意识,当受托人依据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投资活动时,委托人就必须承担受托人投资经营活动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很可能就是投资者遭受损失。对于受托人而言,受托人在募集集合资金信托时,必须明确地将信托资金可能遭受损失这种情况充分告知委托人即投资者。

而在金新信托事件中,无论是收付行还是金新公司,都没有对投资者投资于金新信托计划可能面临亏损风险进行充分提示。相反地,很多投资者都是由于收到了收付行的推介信后才决定购买该信托计划的。在这种情况下,该信托计划非但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反而借助于银行的良好信用而加强了自身的信用等级。

在金新公司无法兑付资金、投资者转而要求收付银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银行表示根据银行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协议,银行只履行信托计划资金的收付义务,对于信托投资公司造成的客户的损失,银行不承担赔偿的责任。银行的这一说法道出了信托法律关系中银行的角色定位和法律地位。

但是,银行在此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过程中的行为超出了法律赋予它的角色和地位。银行在信托计划的发行中向投资者推介该信托计划,实际上超出了它作为资金收付行这一角色所能具有的行为范围。

因此,在上文提到的上海银监局出台的《关于规范资金信托收付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规定银行不得在其柜台摆放信托产品宣传资料,而只能将其放置于理财室,且不得在银行现场与客户签订信托合同。

中国信托产品监管不足

信托产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为了吸引投资者购买,需要有自身的信用。信托产品的信用首先来源于信托产品发行人即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信用水平(包括其资信、经营能力等)和信托产品自身的特点。除此以外,信托产品还需要一些外部的信用加强,即进行信托产品的信用增级。当投资者对信托产品及其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不是非常了解的情况下,信托产品的外部信用增级对于增强信托产品的吸引力显得更为重要,同时它也是保障投资者投资权益的必备条件。

在金新信托事件中,投资者可能认为金新信托计划存在着双重信用增级,一是收付银行的信用,二是作为股权回购方的德隆国际的信用。

但实际上,已经如前所述,银行在信托产品的发行和兑付过程中只应起到收付资金的作用,它不应为其的信托产品提供信用增级。同时,由于信托产品是在银行出售的,银行还应特别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投资者产生该信托产品有银行信用支持的想法,以免给银行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另一方面,德隆国际的信用增级则应当切实得到落实。由于金新信托计划的本金和收益都来源于德隆国际对三家乳制品公司股权的回购款,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督促和保障德隆国际履行这一义务。德隆国际到期是否履行义务存在两大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德隆国际是否愿意履行;二是经营风险,即德隆国际有无财务能力进行履行。所以投资者在审视信托产品的信用增级状况时,除了关注信用增级人的信用等级(即人的担保)外,最好还要关注信用增级人有无提供抵押、质押等物的担保。

信托关系最重要的特点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这一方面表现在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另一方面表现在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做到信托财产的独立比较容易,但要在实践中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则需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同时需要有权机关的有力监管。

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是基本的制度保障之一,只有有了信托财产的登记,才能够将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割开来,并进而实现信托财产的破产隔离。同时,在信托财产进行登记后,还需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有力的监管。

在金新信托事件中,恰恰暴露出了当前中国信托制度在登记和监督方面的不足。由于没有登记机构对信托资金进行专门登记,也没有机构对信托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才导致金新信托在没有完成对三家乳制品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前就支付了全部信托资金,并且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信托计划到期。《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六款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除非依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否则不得将信托资金贷放给自己或者关系人。由于金新公司是在未获得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情况下支付了信托资金并长期保持这种状态,因此实际上是将信托资金贷放给了关系人(金新公司和天山畜牧同为德隆国际所控股)。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如果在有效的监管之下,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这样或许能够避免金新信托事件的发生。

投资信托产品要有风险意识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加强对信托产品的监管

信托产品作为一项金融投资理财手段,牵涉到广大社会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明确和细化监管机构对信托机构、信托产品和信托资金进行监管的职责,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等一系列的制度,来切实维护信托产品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增强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

信托产品充分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进行理性选择的前提,因此增强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是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信托产品市场繁荣发展所必需的。这就首先需要信托投资公司对所欲发售的信托产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对此,不仅需要信托投资公司加强自律,还需要有监管机关施加强制性的要求。

第三,投资者对投资信托产品要有风险意识

信托产品作为一类有鲜明特点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其独特的投资价值,有实力的投资者不妨将其作为投资理财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在目前投资渠道还较窄的情况下,信托产品作为一种风险程度相对较小、收益回报程度相对较高的金融工具,应该具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

但是,投资者对投资信托产品要有很清醒的风险意识。信托产品属于受托人代客理财的性质,决定了投资者应承担受托人投资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很可能是投资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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