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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文化建设 思想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与文化建设具有什么样的关系?一般来说,文化的、精神的东西不正好同物质的、存在的概念相对立吗?文化建设怎么可能同一种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建立关系呢?在一些人看来,加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是对“唯物主义”片面思想的纠正,真正看到了人的精神需求,突出了人之为人的价值层面,超越了“以物为本”。当然,也有相反看法,似乎强调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就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滑向了观念论的泥沼。如果理论上不能澄清这些似是而非的看法,马克思主义对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就不可能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更不要说它的指导地位了。在这里,笔者想从3个方面简单地谈谈二者关系:首先,历史唯物主义就其基本原则来说,不是任何一种自然唯物主义或粗俗的经济决定论思想;其次,历史唯物主义为文化建设奠定了存在论上的基础,文化建设必须在这一基础上领会自己的前提和限度;最后,文化研究的兴起适应了社会历史的发展需要,深化和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主题和研究领域。

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将唯物主义的物质性原则运用于社会历史的解释之中?或者说,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是否在本质上同于自然唯物主义之中的“物”及其物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文化问题一定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之外,文化建设中历史唯物主义将没有一点儿立足之地。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理解社会存在,以此来回答,能够为文化建设提供思想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意义上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陷入了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原则不彻底。这是不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在批判费尔巴哈割裂自然与历史的时候,突出了自然与历史的统一性,于是就用自然唯物主义的“物性”来解释历史?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是指与意识、精神、文化相对立的自在存在。如果是这样,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社会存在”就是一种独立并且外在于文化意识的东西,社会历史的发展就变成了自然一样的客观必然性。在这样的理解中,人类需求就成了没有价值性和精神性的动物性需求、物质性需求,人就是动物,一种物性的存在。庸俗唯物主义就是这样在“肠胃”中找到了思想基础。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很多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找到了“靶子”,实际上只是自己构想的批判靶子!

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理解社会历史的吗?显然不是。在历史唯物主义这里,“物”具有一种比喻的意义,但绝不意味着自然的“物”及其物性,而是社会存在。社会历史不过是表征人类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范畴。这一过程的本质是人类实践活动超越了世界自在的物质性,具有了人化的特征。也就是说,人的意志、情感、认识等精神因素和以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往等,才是使社会存在不同于自然的物质存在的根本原因。在对象化实践活动中,自然是人化的自然,或者说是历史的自然。即便如此,社会存在也绝不是在物质世界之外,而仍然在物质世界之中。只不过,近代唯物主义已经在批判神学唯心主义的过程中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因此,自然唯物主义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前提,而不再是它的本质原则。

历史唯物主义是扬弃历史唯心主义和自然唯物主义的真理。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停留在二者作为抽象极端的对立上,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社会存在不是纯粹的“物质性”或“精神性”的抽象存在,而是二者在历史实践中的辨证统一。认识观念中的同一性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生,这种“实践的统一性”将历史唯物主义同黑格尔思维的同一性区别开来。在黑格尔那里,现实被看成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旋转;这种“实践的统一性”也将历史唯物主义与用“物性”理解人和历史的自然唯物主义区别开了,他们用纯粹的物质性、自在性理解人和历史。历史唯物主义之“物”本质上既不是自然物质之“物”,也不是本体论抽象意义上的物。比如马克思说,商品是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可感觉是讲实在的物质性,而超感觉则是社会历史性,是它承载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历史关系,这才是商品的本质,物的社会历史性。商品作为物是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与人的存在相关的范畴,因此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关的范畴,是内在地包含了精神文化等属人因素的对象化现实,亦即是客观化人的存在关系、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不存在剥离了文化精神因素的抽象的社会存在,好像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是两种相互外在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社会存在优先,因此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问题一定不是这样的。人们的社会存在就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差别仅在于是对象化的客观存在,还仅仅是内在的观念,而不是指是否是实体性的、实体化的存在,更不是任何一种脱离了对象性关系的抽象“本体”。

从这种观点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及其社会存在的概念,无论对文化现象的研究还是重视,都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之义。非但如此,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还能够为阐释文化现象奠定存在论上的思想基础。

文化阐释和文化建设在思想基础上,不外乎两种基本立场: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观念论立场,一种是存在论立场。观念论立场,是从观念本身来理解,将人类意识看成是自我推动和自我发展的精神过程。在这样的思想立场上,文化的发展被理解为观念内部的事情,单纯是文化观念本身的建构问题。这种立场割裂了文化意识等精神现象同社会存在之间的本质联系。一种文化观念、一种道德立场不受到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尤其是物质经济生活条件的基本制约,像幽灵一样不需要“肉体”的支撑,是一种能够被呼唤出来,或者被诅咒回去的独立思想。文化建设,仅仅被看成是发展和推进一种价值上可取的观念,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文化观念。

经过历史唯物主义的洗礼,也许很少有人直接声称唯心主义的观念论立场了,但在理解文化现象时,这种立场却相当普遍。比如说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有人从老祖宗那里找和谐思想的根源,甚至用这种和谐理念来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哲学,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影响和谐文化建设的障碍。他们清楚社会是否和谐,不在于人们是否支持和拥有和谐的观念和价值取向,而在于,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有没有和谐的客观条件。只把和谐当成一种观念的文化建设,不但建不成和谐社会,反而由于忽视了社会存在的不和谐而激化矛盾。在特殊情况下,甚至成为一种愚民政策、统治权谋,成为人民的“鸦片”。最终可能适得其反,使社会陷入极端对立和冲突之中。

马克思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说法,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他指出,精神的、观念的东西没有独立的、自在的发展过程,它们不仅立足于一定的社会存在基础之上,而且受其制约。因此,应该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理解意识的形成及其发展,而不是相反。这样一种历史观,为我们理解文化现象奠定了存在论的基础。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深刻地理解文化建设的前提及其限度,以及与其他社会实践之间的内在关联。

这是一条理解文化现象、进行文化建设的历史唯物主义路线。在这条路线上,我们不是从一个社会的文化观念来理解这个社会,相反,我们是从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来了解这个社会的文化特征及其价值取向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使我们能够尖锐地洞穿某些文化思潮的空洞和虚假,而且也可以使我们自觉地将文化建设同改造和变革社会存在基础有效地结合起来,真正使文化建设发挥积极的社会历史意义,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意识形态的装饰和幻象。比如说,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不是说我们的社会已经和谐了,而是我们的社会并不和谐,因此需要解决一系列现实生活中的不和谐因素,为和谐生活奠定基础,如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均等,要下大力气解决。建设和谐文化,并不是灌输一种和谐观念就能完成的,而必须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尤其是同物质经济生活关系的变革结合起来。

历史唯物主义能够并且必须成为理解文化现象和进行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比如说,改革开放以后,始终存在着道德滑坡论的观点,开始时批判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现在,问题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只要有雇佣劳动,有商品交换,有私有制,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就会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念和取向,就会成为“一般”,只要它不极端,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可以了。这当然不是说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人不存在,不值得颂扬,但那只是典型,是先锋,是楷模,所以我们才大力提倡。马克思早就讲过,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现代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经济人假设并不是像一些人讲的那样是一个唯心主义概念,恰恰相反,它是最唯物主义的了。它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们存在状态和价值取向最合理的、最一般的普遍抽象,是普遍人格,是现代的产物。问题在于它没有看到“经济人”的历史性,没有看到它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而是将它看成永恒的,因此是绝对的了。

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理解文化现象提供了存在论的基础,避免将文化建设搞成脱离现实的精神装饰。反之,文化建设和文化研究只要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就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助于从庸俗的唯物主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拓展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视野,让历史唯物主义切中当今社会现实,尤其是当代中国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种重要性:一方面是从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发展史来看,另一方面是从社会发展和变迁来看。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来看,由于特殊的针对对象和理论出发点,马克思主义突出了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研究和批判,对于文化精神现象的研究不多,所以没有成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主题。我们知道,马克思批判现代解放是纯政治的解放,认为新的人类解放需要深入到现实的物质经济关系当中,因此,马克思将理论研究的重点转向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是必然的。同时,在基本的世界观和历史观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黑格尔的历史唯心主义,反对将社会发展看成是自由理念的实现过程,强调从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来理解观念的形成,因而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由于这种特殊的理论出发点和论战对象的制约,历史唯物主义的创始人没有更多对文化精神领域展开专门研究,只是为我们奠定了存在论上的思想基础。所以,展开文化研究对于深化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来看,庸俗化理解至今仍然层出不穷。这种理解忽视了创始人思维特定的历史语境和针对对象,将历史唯物主义片面地阐释为机械的经济决定论,甚至排斥文化精神因素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好像人不是精神的、文化的,因此是超越动物性的存在物。仅仅从物质性的需求和活动来理解社会历史,从而机械地将历史发展看成是没有实践因素的自在必然过程,纯粹的经济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变成了庸俗的唯物主义。今天,将文化现象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视野,突出社会历史超越纯粹物性的本质,有利于避免历史唯物主义被当成庸俗唯物主义来批判或坚持,对于恢复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原则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文化研究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中的突出,本身也是社会变迁的结果,是历史唯物主义时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和改善,精神文化的需求愈发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越来越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印证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文化精神因素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文化研究和文化建设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必然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前提,推动文化建设成为时代的基本要求。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必须要结合历史变迁,深入研究文化现象,为文化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唯有如此,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时代化,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第2篇

众所周知,《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为《形态》)是马、恩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巨着。在这部巨着中,马、恩对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各式各样唯心史观的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这部巨着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作为唯物史观创立标志的这部巨着,其第一卷“对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第一章“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中,在论述第一个问题,即“A,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时, 对唯物史观作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真正是“第一次”的经典表述。

为了分析研究之便,这里先把《形态》中对唯物史观所作的近1000字的表述抄引如下: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这种观点表明: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作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份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有所削弱。各代所面临的生活条件还决定着这样一些情况:历史上周期性地重演着的革命震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某种个别方面,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末,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思想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一点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1〕

从上面抄引的表述中,我们不难理解,尽管在这段文字中有的用词借用了当时德国流行的哲学术语,但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则阐明得非常清楚。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及社会革命、人民群众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并运用这些范畴系统阐释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形态》中的上述对唯物史观的表述,可以得出其阐释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人类的物质生产是整个历史发展的出发点。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有机体,其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在哪里呢?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看法是绝然不同的。唯心史观把从头脑中产生出来的范畴、观念做为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唯物史观则把人类的物质生产做为历史发展出发点。如何确定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直接影响能否正确认识极其复杂的人类社会有机体,能否客观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及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说,唯心史观是一种对社会历史的错误想象,对人类社会及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根本错误的,而唯物史观是科学的历史观,是社会有机体普遍本质的理论再现,其原因,就在于对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的理解不同。由此,马、恩特别重视并在对唯物史观的表述中首先明确指出考察社会历史要“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

第二,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物质关系是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它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形成。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告诉我们,社会现象是复杂的,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结成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而人们在生产中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则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决定了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决定了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性质。只有以这样一种物质关系、经济关系作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作为一种历史观,才能再现社会有机体的普遍本质,才能揭示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才能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这一内容,马、恩在上述表述中是阐述得非常清楚的。马、恩在指出整个历史的基础的同时,还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和“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同等意义的概念,这不仅说明了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这两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之间的联系,而且还揭示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原理。

第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诸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唯一标准。在上述表述中,马、恩以“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回答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恩还明确指出,只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原理,才能够完整地描述其全部过程及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具体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中,马、恩向我们指出了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诸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不能从范畴、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要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这也就是说,任何一种观念的东西,只要把它放在社会实践中加以考察,就能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和真实面目;错误的观念及一切唯心史观的谬论,都有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这一社会基础,以致消灭由之产生的错误的观念和唯心史观的谬论。这里,马、恩科学地解决了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辩证关系,说明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关系,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性作用。

第四,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历史的每一阶段发展和特殊的性质。在上述表述中,马、恩明确指出,人类的物质生产是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生产关系是整个历史的基础,而这一切,都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同时,马、恩还指出,生产方式规定了历史的每一阶段的生活条件,决定了其发展和特殊的性质。“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里的环境指“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即生产方式。一定的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都是由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当然它也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是,它“也 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生产方式是社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源泉,决定并制约着人的全部活动以及全部社会生活的领域和过程。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只有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才能发挥作用,才有自身的发展。马、恩明确指出,生产方式作为“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决不因为遭到历史唯心主义者的反抗,而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有丝毫削弱。

第五,一定的生产力和积极参与反抗旧社会活动的革命群众是社会革命的物质因素。作为唯物史观,在说明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必然要论及社会革命。在这里,马、恩从生产力和革命群众两方面阐明了社会革命发生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因素。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致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激化,导致社会革命的爆发。因此,一定的生产力是社会革命的物质前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革命的根源。另一方面,革命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作为社会革命的主体,革命群众起着任何其他因素所无法取代的作用。没有革命群众的积极参与,任何变革的思想都没有意义,因为革命群众“不仅反抗旧社会的某种个别方面,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很显然,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原理在上述表述中是阐释得非常明确和清楚的。

应该指出,《形态》的上述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是为了清算马、恩以前的哲学信仰,达到自己弄清问题的目的而概括出来的。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曾说,《形态》中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解释,“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正是为了克服这一不足,马克思以后一直潜心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并为此而付出了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15年的研究,终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一次对唯物史观作了表述。(这一表述也就是理论界称为的“经典性表述”)比较《形态》和《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两次表述,其差异还是存在的:前者的出发点是批判旧哲学,清算以往的哲学信仰,后者则是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成果总结;前者侧重于对历史的现实基础的阐述,后者则侧重于对物质生产关系的解剖。但二者的共同性更是明显:都揭示出唯物史观的实质性内容,强调了人类全部历史的现实基础及发展的基本规律,得出了要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来认识历史及历史发展的结论;都体现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革命发生的根源及物质因素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内容。从二者之间的联系而言,我们以为,《形态》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是规定其基本内容,搭框架,而《序言》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是在前者的基础上作深刻剖析,为其提供充实的论据。因而,二者都可谓“经典”。二者的结合,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最完整、最准确,也是最完善的表述。

还需指出,《形态》的上述对唯物史观的表述尽管没能把唯物史观的所有内容都概述出来,对一些基本原理、基本范畴也未作详尽的解释,但它仍不失为“经典”。列宁曾指出:“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或更确切地说,彻底发挥唯物主义,即把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现象,就消除了以往的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第一,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这种关系的根源;第二,过去的历史理论恰恰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史的精确性去考察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3 〕从前面本文对《形态》中的唯物史观表述所分析得出的五个方面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我们不难看出,以往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即:只停留在思想动机上而没能从物质生活方面去考察历史发展和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在这里已完全被消除。马、恩从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历史的现实基础、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革命的物质因素等方面,彻底发挥了唯物主义,揭示出产生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的物质原因,指出了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物质根源,说明了人民群众的推动历史发展、进行社会革命的决定作用。这一切,足以标示唯物史观的形成。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2—4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8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第3篇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它对中国史学的发展无疑起到 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建国以后,唯物史观在我国占据了主导地位,广大史学工作者以之 为指导,在各个史学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度左倾思潮泛滥,问题也随之而 来,不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而是马克思、恩格斯以至列宁、斯大林、 的一些个别论述被割裂开来,被断章取义,被当作教条、公式,变成束缚生动的历史研 究的绳索。改革开放的春风解开了人们思想的禁锢,人们在总结过去历史的研究的成败 得失之余,难免会思考,唯物史观在新时期是否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可以继续作 为我们研究的理论基础?应当怎样理解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怎样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的唯物史观?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的不成熟看法。

不少学者认为,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我们事业 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这已被写进了宪法,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难道还用得着怀疑 吗?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我觉得这种说法尚不够完善,或 者说,尚不足以说明唯物史观所包含的真理性成份。坚持唯物史观实有着更重要的理由 ,就是这种史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唯一正确的理论体系。就几十年历史研究的实践来说 ,只有这种理论提供给了我们分析历史问题,阐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为锐利的思想 武器。

我这里说的首先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 表述的用于指导他整个研究工作的出发点: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 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 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 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 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 或快地发生变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以上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及其矛盾运动的论述,可 以说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全面深刻而准确的概括,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以我 们迄今接触到的古今中外所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确实还难以找到比这更全面深 刻的理论概括。近一个世纪以来,广大史学工作者正是以之为武器,在研究的各个领域 对历史做整体的或具体的探讨,认识历史进程,探讨历史规律,结出大批硕果,推动了 中国史学的发展。

以我本人从事的先秦史研究为例,我认为,无论是过去传统的古史系统,还是在进化 论思想指导下的所谓“新史学”,乃至最近传入的各种西方史学理论,都难以同唯物史 观指导下对这段历史所做出的阐释相比拟。这段包含有我们祖先的童年、我国文明的开 端、早期国家,以及世袭社会向传统社会转变历程等发展阶段的我国远古历史,只有用 唯物史观来阐释才更合理,更接近历史真实,更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如论及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变革,我们知道,这是我国历史上除近代社会的转型外最 大的一次变革。过去先哲们亦或朦胧地意识到历史上的这次重大变革,如王夫之就曾说 过战国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注:王夫之:《读通鉴论》。)顾炎武《日知录》言 及春秋与战国礼仪风俗之差异,认为这所有变化皆出于春秋战国之际百数十年间,而得 出“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的结论。(注:顾炎武:《日知录》第13卷, 《周末风俗》条。)然而他们有谁能像唯物史观的运用者那样,把握住这场变革的根本 性质,说清楚这场变革的起始原因,及其逐层变化的事理逻辑?根据唯物史观,这场变 革实起于春秋战国之际生产力性质的变化。春秋时期铁器与牛耕的使用是促使所有这些 变化的最根本的动力。由于有了铁器与牛耕,才有了土地的大量垦辟,有了战国大规模 水利工程的兴修,有了精细农业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手工业的发展和 商品经济的繁荣,包括金属铸币的广泛使用、城市的兴起,富商大贾及高利贷的活跃… …以上标志着战国生产力水平提高之荦荦大端者,皆见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是谁也 无法否认的。随着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人们的相互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也跟着发生了根 本性的转折。旧的宗法组织,即以血缘为纽带的各种氏族(宗族)或大家族结构纷纷崩毁 ,代之以个体家庭为主的社会结构,个体劳动、“分地”代替了集体劳动和“公作”; 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也由过去的“助法”即力役剥削改变为税亩制即租税剥削,这使 我国从此进入传统的以个体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所有这些有关生产关系及社会结构 的重大变化都发生在春秋战国之际,并且它们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生产力提高所导致的结 果,其间变化之迹也是十分清楚的。在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如上变化之后,便是上层建 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革命了。在这方面,人们同样看得十分清楚的是,由于宗法制及氏族 社会结构的瓦解,我国夏商周三代沿袭下来的早期国家(即建立在氏族组织的联合基础 之上的国家)最终演变为建立在地域组织基础之上的成熟国家。郡县制代替了过去的分 封制,由郡县及于乡、里、会、伍这样一套管理编户齐民的地区编制由是成为以后两千 多年专制王朝政权的组织基础,一套新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代替了旧的世卿世禄制, 世袭贵族的统治从此成为历史。在思想文化方面,一个新的知识者阶层——士的出现是 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件,它的出现同样根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由于士阶层的出现 及国家任用贤能而不是任用世袭贵族这一变化,又促使了士阶层的活跃,促使了诸子百 家的争鸣和战国学术的繁荣,以及各种文化事业的发展。总之,一个世袭社会向传统社 会的转变过程,不仅可以,而且只有用唯物史观才能得到很好的说明。迄今为止,难道 还有什么其他的理论可以比这更好地解释春秋战国之际的这场变化吗?

目前,对于春秋战国之际历史进程的这样一种阐释,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说明唯物 史观已深入到广大史学工作者心中,成了多数人们自觉运用的思想武器。非但春秋战国 之际的变革,其他如中华文明的起源、早期国家、商周社会形态等重大问题,学者也都 在用唯物史观做武器,对之进行探讨。到现在,前辈史学工作 者已为我们积累了不少经 验,我们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高举唯物主义的思想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肩负起新时期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必须同史学领域右的或“左”的思想倾向做斗争。所谓右的 思想倾向,就是公开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唯物主义已经“过时”,或者干 脆主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亦即主张用非唯物主义思想指导我们历史研究。所谓“左” 的思想倾向,就是前面提到的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割裂开来,背离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他们的个别论述取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使之成为束缚历史研究的僵 死的教条。就一段时间历史研究的状况和目前史学界的实际情况看来,我认为,这前一 种思想倾向固然存在,并应当引起我们警惕,但后一种思想倾向却是更主要的,更应值 得我们大力克服的。这种倾向造成了我们的历史研究脱离实际,脱离广大群众,并且是 使许多青年史学工作者对唯物史观发生误解与产生隔膜的主要原因。在当前,亟需要针 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破除那 些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想的似是而非的教条,正本清源,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 基本原理,在此基础上搞好我们的历史研究。这也与当前思想战线总的形势相吻合的。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就其基本理论来说,其实并不深奥,并不繁复,也并不那么神 秘。即如上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阐述的那些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应是既简明而又深刻,既朴素而又切中肯綮的。这些基本点,也反复见之于马克思和 恩格斯的其他一些著作,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的《卡尔·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卡尔·马克思》、《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等,说明马 克思、恩格斯有关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论述是始终如一的。简单说来,这个基本原理就 是对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决定人们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及意识形 态,由此推动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样一种历史规律的归纳。现在一些人赋予唯物 史观过多的含义,把本来不属于这个范畴的一些内容也当成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去宣传 ,要求人们去遵守,并拿它当普遍规律去阐释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实际是既不尊重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背离了历史研究的实事求是原则。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同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及具 体历史问题的论述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他们观察人类社会历史根本出发点,是对 整个人类社会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总结,后者则是他们运用这一基本观点对各个具 体历史阶段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分析,或者是对某一民族或国家具体历史的描述。 虽然这些论述和分析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应当受到尊重,但毕竟是他们 有关历史理论的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论述,与唯物史观本身并不能划上等号。这些论 述的适应范围一则受到具体时间和空间限制,二则(特别是有关具体历史问题的叙述)也 受到当时具体环境,包括资料来源等条件的限制。一些这样的论述是否那么完善,一定 要句句当真理,是需要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的。拿现在人们关心的社会形态理论来 说,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有四种生产方式或曰四种社会形态之说,加上他们描述的 在这四种生产方式之后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其归纳为“五种生产方式”或“五种社 会形态”。有人认为,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人类社会 的发展规律,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这实际是经不起检验的。因为马克思、恩 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明确将上述五种社会形态的演进限于西欧各国,对于西欧以外广 大地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他们是将其归入“亚细亚生产方式”范畴之内的。在马 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里,可以随时看到他们将亚细亚社会形态(或曰“东方的”社会形 态)与奴隶制、封建制并提,当作东、西方同时并存的几种社会形态,如:

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 和东方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

在奴隶制、农奴制等等之下,劳动者本身表现为服务于某一第三者个人或共同体的自 然条件之一(这不适用于例如东方的普遍奴隶制,这仅仅是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6页。)

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 建主、接受贡赋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注: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第364页。)

以上,“接受贡赋的国家”即指“东方专制君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第370页。),其对臣民普遍实行的人身占有和剥削称为“普遍奴隶制”。对于这种剥削 关系,是不能用“欧洲的观点”即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关系来加以解释的。这种“东 方的”即亚细亚社会的特征,一直与“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的存在相始终。既然 如此,我们怎么能够将“五种社会形态”当作世界各民族普遍必经的社会,或者当作全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呢?

然而我们过去正是长期将之当作铁定的历史发展规律去看待。我们旷日持久的古史分 期讨论便是在预设了“中国不能没有奴隶社会”的前提下进行的。从实际出发,中国历 史上本来就没有过一个奴隶社会。商代不是奴隶社会,因为其时作为社会生产主要承担 者的“众”或“众人”并不是什么奴隶,而是各个氏族组织的族众;西周、春秋也不是 奴隶社会,那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庶人与商代“众人”是同样性质的农民;战国、秦、 汉广大的编户齐民更不是什么奴隶。可是过去在“中国不能没奴隶社会”的指导原则下 ,大家非要把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朝代说成是奴隶社会,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来讨论所谓 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也就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到底应断在什么时候的问 题。所以这个讨论旷日持久而得不出什么结论。要说反思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 国的发展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教训。它告诉我们,正是教条主义、公式主义阻滞 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包括现在一些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误解、生疏与隔 膜,“左”倾教条主义都是难辞其咎的。

其他一些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历史问题的争论,例如农民战争问题、汉民族形式问题 等,在涉及理论指导时,也有过类似情况出现。如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不少论 者仅是主要凭着斯大林关于“民族”概念的一段论述:“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 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注:《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300页。) ,就将我国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拉到了明清以后,甚至近代,同时武断地指责范文澜先 生所提出的汉民族形成于秦汉之际的论点,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相违背的。这里,斯 大林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与马克思主义原理二者之间划上了等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 民族硬被说成是仅仅形成于近代的幼稚民族。如此之类,今天看来实难以被人接受,而 在过去教条主义盛行的年代,却是堂而皇之。像这样生硬搬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的语录,打“语录仗”,成为那个时候的一大景观。这样,历史研究实 难正常地进行,唯物史观的真谛亦难得到很好地张扬。

以上这些,并非要把建国后我们的史学研究说得一无是处,没有成绩可言。我曾经写 过《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已对建国以来的先秦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做出过 较为全面的总结,(注:沈长云:《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历史研究》200 0年第4期。)不拟重复。这里只是强调,为了克服缺点,我们必须着重纠正过去那些主 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尽管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口号倡导了这么多年,史学界尚待清理 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仍然不少,许多是非仍不是那么明确。我想,只有清理了这些蒙在马 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上的灰尘,我们才真正发扬唯物主义。

当前,面对各种史学思潮,包括被不断引进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冲击,我们不但要坚持 唯物史观,而且要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这方面,我的想法还不够完善 ,只能提出两点粗略的看法。

一是要加强中国史的研究,尤其是加强中国社会发展史的研究,以中国历史发展的实 际去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曾将西欧以外广大地区前 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划归“亚细亚生产方式 ”的范围,并同时勾勒了一些亚细亚生产方 式的特征。现在看来,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古代东方社会结构及发展路径不同于西方 的基本估计是正确的,但限于他们所处时代对东方了解的程度,他们有关亚细亚社会形 态特征的具体描述尚存在着某些不够精准的地方。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也把中国 归入了亚细亚社会的类型,这无疑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具有指导意义,然而毋庸讳言的 是,我们有关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特征的具体描述同样存在着不够精确的问题。这或许是 他们接触到的有关中国的资料来源受到某些局限所致。鉴于这种情况,认真研究中国历 史,实事求是地总结出一套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发展规律,对于丰富和完善马 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已有不少学者指出,中国古代文明是植根于自 己本土的文明,并且在以后数千年的发展中未曾中断,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自然生长的文 明体系,因而中国历史的发展比较起其他文明来说,更具有典型性,以之为标本解剖其 发生、发展的历程,将更有助于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第4篇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首先从唯物史观开始

中国人最早介绍马克思主义的是1898年夏上海出版的《泰西民志》一书,这是从英国人克卡朴着的《社会主义史》翻译过来的。次年2月和4月,《万国公报》上发表了两篇译文,也提到马克思。在这些资料中,介绍都非常简单,只能由此了解到马克思是西方社会主义一个派别的首领这样简单的信息。至于关于马克思主义内容的介绍,还是在20世纪初开始的。最早提及唯物史观内容的是1902年上海广智书局翻译出版的日本学者福井准造的《近世社会主义》一书。书中说,马克思的学说“以讲究经济上之原则,而认真理与正理”,这显然有点唯物史观的意思。1903年2月16日出版的《译书汇编》中,刊有马君武的《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文中说:“马克司者,以唯物论解历史学之人也。”同年,中国达识译社翻译的日本学者幸德秋水的《社会主义精髓》出版。书中介绍了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观点:“有史以来,不问何处何时,一切社会之所以组织者,必以经济的生产及交换之方法为根底。即如其时代之政治及历史,要亦不能外此而得解释”。这些片鳞半爪的介绍,虽然很简单,但毕竟说明对唯物史观已引起了一定的重视。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和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掀起了传播的热潮。在马克思主义传播中,唯物史观成为被首先介绍的内容。1919年5月5日至8日,《晨报》副刊“觉悟”连载了由渊泉翻译的日本学者河上肇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第一次比较全面介绍了唯物史观的主要内容。此后,该副刊还发表了《马氏唯物史观概要》、《马氏唯物史观批评》等译自日本刊物上的文章。李大钊于1919年9月在《新青年》第6卷第5号上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系统介绍了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原理。随后,他又发表了《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等文章,并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高等学校开设有关唯物史观的课程。不仅如此,李大钊还号召人们认真研究唯物史观,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1919年11月11日至12月4日,《广州中华新报》连载杨匏安的《马克斯主义》。文中说:“马氏以唯物的史观为经,以革命思想为纬,加之以在英法观察经济状态之所得,遂构成一种以经济的内容为主之世界观,此其所以称科学的社会主义也。”李达在日本留学期间就着手翻译《唯物史观解说》,1921年5月由中华书局出版。1921年1月《新青年》第8卷第6号发表了李达的《马克思还原》,把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原理做了概括说明:“一切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宗教、哲学、法律、政治等组织,均依这经济的基础而定。”“社会的物质的生产力,发展至于一定程度时,就与现社会中活动而来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发生冲突。”同年8月,陈独秀在《新青年》第9卷第4号上发表了《答蔡和森(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一文。文中说:“我以为唯物史观底要义是告诉我们:历史上一切制度底变化是随着经济制度底变化而变化的。我们因为这个要义底指示,在创造将来的历史上,得了三个教训:(一)一种经济制度要崩坏时,其他制度也必然要跟着崩坏,是不能用人力来保守的;(二)我们对于改造社会底主张,不可蔑视现社会经济的事实;(三)我们改造社会,应当首先从改造经济制度入手。”

五四运动前后,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对于唯物史观达到了如下的认识:第一,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唯物史观可以作为改造中国社会的思想武器,是共产党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哲学根据;第三,唯物史观可以被广泛运用于史学、社会学、文学等领域,运用于考察中国的政治变迁、思想变动、文化更新。正是因为达到了这样的认识,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才把唯物史观的宣传和研究放在首位。在宣传和研究中,他们突破旧的进化论思维的制约,逐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以唯物史观为武器,投入新的战斗。

中国共产党深入传播唯物史观的历程及其成果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深入传播唯物史观,取得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大成果。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传播唯物史观,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途径:第一,注重马克思主义原着的翻译工作。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唯物史观的理论没有专门的着作,许多重要观点都贯穿在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的着作中。所以,翻译他们的各种着作,对于传播唯物史观,就是非常重要的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共产党宣言》、《工钱劳动与资本》(即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1925年,上海书店出版了柯柏年翻译的《哥达纲领批判》,他还翻译了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1929年,杨贤江翻译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930年,上海江南书店出版了吴黎平翻译的恩格斯的《反杜林论》。1938年,郭大力、王亚南翻译的《资本论》出版。这些原着的翻译出版,为学习和研究唯物史观奠定了基础。第二,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1923年关于科学与玄学之争,20世纪30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现代化等问题的论争,虽然都以学术争辩形式出现,但实际上却紧密与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相关,许多观点的分歧不同程度地表现出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对立。正是在这些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人及进步的理论工作者深入研究和传播了唯物史观。如陈独秀在为上海亚东图书馆于1923年12月出版的《科学与人生观》一书写的序中说:“我们相信只有客观的物质原因可以变动社会,可以解释历史,可以支配人生观,这便是‘唯物的历史观’。”何干之在1937年1月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一书中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历史唯物论的ABC。”第三,运用唯物史观解决中国革命基本问题。李大钊在1924年5月1日发表的《这一周》一文中说:“应该细细的研究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怎样应用于中国今日的政治经济情形。详细一点说,就是依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以研究怎样成了中国今日政治经济的情状,我们应该怎样去作民族独立的运动,把中国从列强压迫之下救济出来。”正是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之下,中国共产党逐步从理论上解决了中国革命基本问题,并在实践上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在社会主义时期,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具备了更加广泛传播的条件。这时期,唯物史观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翻译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着作,包括全集、选集、专题汇集、专题摘编。第二,出版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及其他中共中央领导人的着作,包括选集、文集、文选、专题汇集、专题摘编等。第三,出版研究专着,发表研究论文。如吴黎平与艾思奇合着的《唯物史观》(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雪永生着的《唯物史观形成史稿》(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央党校课题组编写的《唯物史观新视野》(东方出版社1999年出版),等等。第四,普及教育。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成为一门受到高度重视的学科。第五,运用唯物史观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理论问题。随着实践的发展,许多新的理论问题提了出来,这就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去认识和解决。比如,怎样进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怎样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改革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关系、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等。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唯物史观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之,在社会主义时期,唯物史观的传播更加广泛而深入。正是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逐步解决了社会主义时期重大理论问题,并在实践上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产生的两大理论成果。在唯物史观方面,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也都有重大发展。

“三个代表”与唯物史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唯物史观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结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范文第5篇

    【 正 文】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国哲学战线同整个理论战线一样,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结合时展,科技进步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研究迫切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包括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取得了重大成就,也出现一批哲学新人,促使我国的哲学研究步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所谓哲学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的说法,是极端片面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勿庸置疑的。我国哲学研究的发展在总体上也是健康的,其发展前景充满希望。但这绝不是说目前我国哲学研究,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就没有不足和问题了。如果这样认为,当然也是不客观的。我们还认为,在我国哲学理论研究和发展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无论出现何种理论观点,都可以从不同方面、角度促进我们的理论反思,启迪心灵,开阔视野,寻找到理论研究发展的新生长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理论观点的出现,都有它的历史理由和积极意义,都为哲学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但是,正如人们常说的,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局部正确未必完全正确。如果夸大了局部,甚至以局部替代整体,那就容易曲解理论的实质,客观上肢解了马克思主义,甚而造成新的混乱和危害。这就有必要提出,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事业中,既要注意克服教条主义,又要克服以偏概全的倾向问题。所谓“教条主义”是大家所熟悉的,即指在理论研究中的脱离现实,唯书唯上,思想僵化,人云亦云的倾向;所谓“以偏概全”是指理论研究中的随心所欲,各取所需,以偏概全,为我所用的倾向。这里所说的两种倾向,均属于学风和研究方法问题,一般属于学术范围内的问题。近些年来在哲学研究特别是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争论中,就存在着这两种倾向。一方面表现为教条主义,这是理论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固疾(包括老教条和新教条),是相当长的时期要努力克服的主要倾向,本文在此不加赘述;另一方面表现为以偏概全、各取所需的倾向,这是当前特别值得提出和重视的新倾向。这一倾向在近年来我国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中,表现得十分突出。

    近十几年来,我国哲学界在批评和纠正以苏联哲学教科书为范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旧体系的过程中,为了返本归真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和改革、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体系的研究,围绕什么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展示了广泛而热烈的争论。许多专家学者,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原着,特别是后来新发表的马克思着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为写《资本论》而撰写的《经济学手稿》、以及《人类学笔记》等),以便重新认识马克思哲学的实质。这是极其必要的,并在研究过程中,提出许多有重大价值的理论观点和理论发现,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本真意义的理解,有助于我们重新解读和把握马克思哲学的真谛。但是令人担忧的是,人们在看到这些喜人的成就的同时,也感到了新的迷惘。这就是对同一个马克思哲学,有了许多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解,彼此激烈对峙,互不相让。比如,有人认为马克思哲学是以物质论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是实践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哲学;有的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法、是人学、是实践交往理论、是生存论、是文化人类学,等等。有的明确提出马克思哲学不是唯物主义,甚至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达的唯物史观,只是个别观点,而不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原理。观点纷呈,不一而足。我们仔细阅读各家之见可以看到,上述诸种观点几乎都是建立在分析解读马克思原着文本基础上提出来的,大部分观点也确是马克思哲学思想所固有的内容;许多观点又是被哲学界长期所忽视或否定的,因而突出强调马克思的某些观点或方面,是有历史理由的,对于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哲学,建构马克思哲学新体系有重要价值。但是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基本上都是抓住或强调了马克思哲学中的某些方面,而不能真正反映马克思哲学的整体,在研究工作中,我们可以而且有必要以其中的某些观点为切入点深入探讨,揭示和展开其新的方面,从而丰富与发展马克思哲学的完整体系。但不可以以偏概全,各取所需,抓住其某一方面或为强调其被忽视的方面,而对其他方面不计其余,用自己对于某些方面的理解替代对马克思哲学的完整把握,甚至认为只有自己才发现了本真的马克思云云。我们哲学界长期以来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争论不休,是与某些人采取这种学风或研究方法分不开的,急待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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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上述解读方式背离了对马克思哲学的完整理解。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体系哲学,然而其本身已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当然是开放的、不断发展着的体系。所谓科学体系在宽泛意义上讲,即指理论、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虽然没有指明过自己建立了什么样的哲学体系,但马克思的哲学观点是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实质上已形成了马克思哲学体系的雏型或基本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它的理论观点必然带有历史的痕迹或说打上了历史的烙印。这就是:其产生的社会背景,是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批判的结果;其思想理论背景主要是对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资产阶级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直接批判继承的结果。在哲学方面,其直接的理论来源是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在欧洲存在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尽管其中包含有许多合理思想和天才的预见,但由于这三大领域基本上是相互分离的,因而没能形成统一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哲学方面,虽然有黑格尔辩证法这一辩证法的最高形式和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这一唯物主义最高形式,也是由于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分离,而没能形成科学的哲学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建立新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以人类解放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它不仅把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的研究结合起来,吸收其合理方面,克服其弊端,而且总结新的经验进行理论创新,建立了统一的社会发展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把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与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结合起来,吸取其合理方面,克服其弊端,并在实践基础上,对此加以革命的改造,实现了理论创新,即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是综合创新的产物。因而它是继承前人,又高于(超越)前人,实现了人类哲学思想发展的革命性变革。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哲学创建的固有(原生)形态。不仅如此,马克思本人也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经历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过程。他起初信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当然是辩证的唯心主义),后来又接受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强烈影响,并以此为武器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方面(见1844年《巴黎手稿》、《神圣家族》等)。同时,由于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工人阶级斗争实践的发展,马克思开始认清费尔巴哈(包括以前唯物主义)的局限性,认识到其根本原因在于脱离革命实践。于是,马克思站在实践立场,以实践观点为核心,尝试系统地批判费尔巴哈,这就是被恩格斯赞誉为“包含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诞生。《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表明了实践观点是马克思新哲学的核心观点和根本特征。接着马克思又以实践观点为基础,研究社会历史,展开了对费尔巴哈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史观进行彻底清算,这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着作的出现。在这部着作里,马克思以实践的观点(“现实的人”即实践的活动中的人)为基础和前提,系统地阐发了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标志马克思哲学理论系统的基本完成。马克思后来集中研究《资本论》。他在《资本论》中使用的基本方法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不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并且对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在《资本论》中作了充分的论证。同时马克思积极支持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以充分揭示辩证法规律的普遍性。这些都是大家熟知的历史过程。我们概要地叙述这一过程,是为了说明必须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整体与历史形态,而不能停留在或仅抓住其中的某个方面以视全体。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发展中的革命变革,从理论总体上看是实现综合创新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就是他那个时代的人类先进思想综合创新的产物。第二,马克思哲学的完整内容是包括唯物主义、辩证法、实践观、历史观、人学、人类学等在内的完整思想。第三,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实质是以实践观点为核心(或基础)的历史的辩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确从没给自己的哲学规定具体名称,但他已明确提出“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我的辩证方法”,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门生。这些几乎是哲学界所熟知的常识,而常识的客观性是勿庸置疑的,它有力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完整内容。因此,不可以只抓住其某一方面,而忽视或否定其他方面。比如有的学者不承认马克思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马克思多次肯定评价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强调“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怎么能说马克思不坚持唯物主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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