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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1编制目的

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1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政办〔〕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19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全市范围内的出租汽车行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预警分析,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力争将事件遏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突发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属地为主。各县(市)和矿区人民政府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机构,实行市、县两级政府管理,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构建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处置体系。

4坚持依法处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重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说服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

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为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税局、监察局、总工会、广电局、无线电管理局和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的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税局、监察局、总工会、广电局、无线电管理局和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1.1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2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及时掌握和报告全市范围内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动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落实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汇总应急工作信息并上报。

2.2县(市)和矿区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县(市)和矿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是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联动

各级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根据应急任务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要服从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4.1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

1发生500人以上大规模出租汽车行业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

2其他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对待的事件。

4.2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

1发生499人以下、10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堵塞交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2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对待的事件。

4.3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

1两个以上县(市)出租汽车行业发生集体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

2发生99人以下、5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3其他需要作为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对待的事件。

4.4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

1一个县(市)出租汽车行业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2发生49人以下、1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停运的事件;

3其他需要作为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对待的事件。

5应急响应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性事件等级,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统一指挥、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信息报告

突发性事件信息的,由应急工作指挥机构通过通讯、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突发性事件信息包括事件情况、应急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1根据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所对应的情形,事发地县级相关部门须立即向当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报告。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在30分钟内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上一级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2应急处置阶段,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处置情况须及时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紧急情况须及时报送;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

3应急状态解除后,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将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于2日内书面报告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4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善后处置措施等。

5.2应急措施

突发性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制度,按照不同突发性事件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5.2.1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Ⅰ级发生后,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各有关部门及事发地政府在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处置工作。

2市公安局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

市交通局、局、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5.2.2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发生后,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各有关部门及事发地政府在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紧急处置。

2市公安局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市交通局、局、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5.2.3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1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的建议,启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处置工作。

2事发地公安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事发地交通、、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5.2.4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发生后,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启动突发性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当地政府做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决定。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事发地公安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事发地交通、、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6应急结束

现场处置和指挥机构在确认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处置结束后,向批准启动预案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提出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的建议。批准预案启动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综合有关意见后,宣布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

7预防和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在市和县(市)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善后事宜。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和解决办法。

8应急保障

8.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有关部门、单位现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8.2人员保障

各县(市)和矿区要落实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人员。应急人员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8.3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应急处置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对突发性事件的协同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9附则

9.1奖惩

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新出台有关政策侵害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利益,或对从业人员的合理诉求敷衍塞责,引发突发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2对本地存在可能引发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了解,不做细致工作,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从业人员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突发性事件发生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引发突发性事件的

4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

5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2预案制订与更新

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根据突发性事件发生的趋势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和矿区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应急预案分级

(一)一级预案:当桥梁坍塌或桥梁主体结构出现严重病害且发展趋势较快,完全失去承载力经评定为五类危桥。

(二)二级预案:当桥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出现严重病害且发展趋势较快但未完全失去承载力,经评定为四类危桥。

(三)三级预案:当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出现较为严重的病害,经评定为三类危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由县局成立公路桥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值班电话: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机安股:

工程队:

路政大队:

财务股: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指导桥梁抢险,物资和资金调配;

2、指导桥梁管养单位进行交通管制;

3、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采访,公告等;

4、负责紧急抢修方案、维修或改造方案的制定;

5、适时将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市公路局汇报。

(二)由养护站成立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工作组在养护站成立应急办公室,由呼红飞任办公室主作。

应急工作组负责该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事故发生时,加强桥梁观测,发现问题,紧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制定事故桥梁突发事件具体应急方案,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部署及相应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实施,迅速组织便道便桥的抢修、恢复交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做好紧急调用人员、机械设备和相关物资材料的工作。

4、将应急工作的实施情况适时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相关事宜。

5、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通报有关单位。

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桥梁突发事件的协调、现场补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2、危桥发生险情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3、协调组织技术专家对该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桥梁的调查处理工作,跟踪落实事故桥梁抢修计划和资金到位。

5、加强对事故桥梁的观察检测工作和日常养护工作,认真落实桥梁专项养护制,落实“三个一”责任制,每日观测一次并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专职桥梁工程师应对该桥进行等级评定,做好危桥加固改造技术培训工作,对桥梁资料整理归档。

应急工作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组长及主要职责如下:

1、观察维修组,组长:负责现场24小时值班观察,组织桥梁状况检测及评定,组织抢修工程实施。

2、施救工作组,组长:负责现场人员及车辆的施救工作。

3、交通管制组:组长:根据应急事件级别,负责现场交通封闭或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实行交通管制。

三、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根据发生险情桥梁的评定等级、荷载设计等级和现状制定三个等级预案措施:

(一)一级预案措施

应采取以下预案措施:

1、由观察维修组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立即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抢救伤亡人员:由施救工作组负责,受伤人员就近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3、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事故桥梁现场立即封闭交通并引导分流,进行交通管制。现场立即封闭交通并引导分流: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封闭分流方案如下:

(1)在桥梁两端设置分流管制点,每个点安排路政、交警各2人,车辆两台,实施现场指挥分流。

(2)交警人员实施流动执勤,积极疏导,防止在分流过程造成新的交通堵塞。

(3)同时向媒体公告,公布分流方向,引导社会车辆正确选择行驶路线。

4、由县政府通过电视、新闻等媒体和通告等方式,对事故桥梁封闭交通并引导分流,进行交通管制的情况进行告示。

5、交通管制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交通,观察维修组负责每天对事故桥梁病害演变发展情况进行观测,遇大雨暴雨天气每日24小时现场不间断地观测,并填写好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等观测数据,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6、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对桥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增列计划,并落实加固或改造资金到位。

(二)二级预案措施

应采取以下预案措施:

1、由观察维修组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立即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立即在桥两端设置限速、限载、危桥等警示标志或立即采取封闭交通措施,制定绕行方案。

3、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该桥行进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禁止大中型载重货车通行,及时疏导交通,增设绕行警告标牌,加强对绕行线路的养护,确保绕行线路路面、桥梁等设施安全畅通;

4、由县政府通过电视、新闻等媒体和通告等方式,对该桥允许通行车辆的条件进行告示;

5、交通管制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交通,观察维修组负责每天对事故桥梁病害演变发展情况进行观测,遇大雨暴雨天气每日24小时现场不间断地观测,并填写好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等观测数据,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6、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对事故桥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增列计划,并落实加固或改造资金到位。

(三)三级预案措施

应采取以下预案措施:

1、立即在桥两端设置限速、限载、危桥等警示标志;

2、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该桥进行限速、限载通行的交通管制,禁止总重55T以上超载车辆通行;

3、观察维修组负责每10天对桥梁病害演变发展情况利用必备的观测工具进行观测,填写好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等观测数据,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春运工作全局,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以“平安春运”为主题,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完善协调机制,提前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春运形势分析

根据市春运办客流调查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13年春运我市旅客流量增长约5%。鉴于2013年春运节前15天,节后25天,节前返乡流、学生流和旅游探亲流将叠加,特别是今年春节较去年提早,学生流与返乡流重叠,高峰持续时间集中,以返乡探亲旅客为主。

三、运力安排

为快速疏运高峰客流,各客运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将利用现有的运输能力,进行长班套短班、白天加密班次、晚上延长收班的方法进行科学调配。

在城市公交方面,重点抓好火车站和各长、短途汽车站旅客运输的集散衔接工作。春运期间,公交企业要加强所属公交专线车辆、旅游车辆、出租车与火车站、汽车站、工业园区衔接,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火车站、汽车站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延长开收班时间,缩短发车间距,方便旅客出行。

四、做好灾害性气候和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制定建阳市春运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务求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确保旅客运输安全通畅。

五、组织机构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局(电话:5822208;传真:5827440),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各运输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春运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具体组织分工

(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有关春运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春运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总工会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对外来务工人员留下过年,指导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配合铁路、道路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五)公路管养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特别是融雪、融冰物资准备;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

(六)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加强与各镇街、劳动部门和工业园区、企业的联系,要在春运前开始预售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铁路部门应该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做好团体订票记录,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可以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市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九)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一)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十二)市总工会要积极协助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下过节,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潭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十三)各运输单位和站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客运站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车辆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环境,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提高车辆的始发正点率。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设置一定的场馆、学校等区域作为应急安置点。

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各部门要遵循“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变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亲临第一线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运力协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春运值班制度,及时向市春运办报送春运交通安全信息,如发生春运交通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春运办和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领导报告,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春运期间公路、铁路、公交、劳动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涉及跨行业的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市春运办公室将抓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运,确保旅客平安回家、顺利返岗。

(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配合各交通运输单位,完成春节旅客运输的工作。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开始前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要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宣传和查堵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风、大雾、冰雪天气,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三)规范客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坑、倒、宰、甩客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 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会同物价部门,监督各客运站场、运输企业在售票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杀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营造“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春运氛围。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网上售票、上门售票、 售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准备,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旅客候车环境,还要通过增设服务人员,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五)广泛利用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各车站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火车、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六)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办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的客流运输统计日报工作,市春运办公室负责汇总客流量统计,收集春运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2:

建阳市2013年春运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特制定《建阳市2013年春运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等其它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五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建阳市春运办作为我市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市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市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春运应急办联系电话:5822208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市公安局

(1)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应急联系电话:5820522、5623814

2.2.2市交通运输局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动态并及时向市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火车站及各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应急联系电话:5843151

2.2.3建阳公路局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畅顺。

应急联系电话:5828939

2.2.4市安监局

协调春运期间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应急联系电话:5838966

2.2.5市卫生局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5822464

2.2.6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5822746

2.2.7市民政局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应急联系电话:5631866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3.1.1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市春运办。

3.2 信息报告

3.2.1 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 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市春运办,市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3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 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 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1)交通部门迅速向全市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码头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码头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2)公路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市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特别当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到结冰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如交通堵塞在1小时以上,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公路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严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卫生部门和市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市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必须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

4.4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市公安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市公安局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市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场所在地公安机关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市公安局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市春运办发出实施《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春运办成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2)市春运办向市政府申请增派执勤人员,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站前广场区域。

(3)交警部门对站场周边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交警输大队制定。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5)各站场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它客运交通工具,及时向市春运办通报铁路列车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疏运旅客。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7)民政部门配合政府做好滞留人员保暖、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8)卫生部门要及时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五、应急响应

5.1.1分级负责

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市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市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市春运办,市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市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南平市春运办。

5.1.2 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 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六、预案演练与调整

6.1演练

各级政府与部门要在春运前实施至少一次演练,按照预案要求排查隐患、演练报送、响应、处置内容。

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日常办事机构

2.3县(区)指挥机构

3等级划分

3.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3.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3.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通报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5.2调查评估

5.3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6.2信息保障

6.3资金保障

6.4运力保障

6.5物资、器材保障

6.6请求援助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8.2管理与更新

8.3解释部门

8.4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取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机械设备、船舶(车辆)的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

(3)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4)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相关物资和船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市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1.1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交通委主任

副组长: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

成员: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海事局、市公路局、**港务局(市航管局)等部门负责人。

2.1.2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船舶、车辆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

(3)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协调、指挥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视情向省有关部门或邻市(县、区)请求紧急援助;

(5)参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工作,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

(6)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对道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3)**海事局:负责对管辖水域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4)市公路局:负责部署做好全市公路抢险工作,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负责做好全市道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车辆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运输保障工作。

(5)**港务局(市航管局):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船舶,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船舶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运输保障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传达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示,检查、指导本方案的实施情况。

2.3县(区)指挥机构

比照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组成,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和上级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县(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3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对道路水路运输的需要,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划分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Ⅱ级运输应急保障、Ⅲ级运输应急保障三个等级。

3.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破坏性地震等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国道、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环境污染,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省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省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启动本方案的。

3.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比较严重环境污染,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急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市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3.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运输应急保障。

(1)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交通中断,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传染病疫情,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Ⅰ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Ⅰ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方案,事发地县(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必须启动。

(2)根据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

(3)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需要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时,市公路局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协助事发地政府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国道、省道等主干线道路交通畅通。市公路局、**港务局(市航管局)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调用全市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市公安局负责运送道路的安全管理。

(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向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

4.1.2Ⅱ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Ⅱ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本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必须启动。

(2)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职责。

(3)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省、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和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需要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市公路局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协助事发地政府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国道、省道等主干线道路交通畅通。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市公安局负责运送道路的安全管理。

(5)需要实施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时,**港务局(市航管局)迅速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运输船舶和机械设备,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水路运送。**海事局负责水路航道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水路交通的抢险任务。

(6)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向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根据本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必要时,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领工作组和救援队伍直接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及时向省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提出支援请求。

4.1.3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Ⅲ级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2)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县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县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上级运输保障领导机构的指令。

(4)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迅速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征调抢险机械设备,负责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和障碍清除,确保道路交通畅通。迅速落实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公安、海事部门负责运送道路、水路的安全管理。

(5)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协调支援力量。

4.2信息通报

4.2.1预警信息来源

(1)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有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

(2)水利部门提供有关江河、湖泊的相关水文监测信息;

(3)地震部门提供地震灾害分析预测信息;

(4)气象部门提供天气监测和气象预报的信息;

(5)卫生部门提供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

(6)民政、经贸等部门提供有关应急物资和人员运送的需求信息;

(7)公安、海事部门分别监测重大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预报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中断和安全事故的信息;

(8)公众提供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9)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负责监测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4.2.2信息报送

(1)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启动后,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人员物资运输要求及有关运输保障等基本信息,迅速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相关的市应急指挥机构。

(2)各成员单位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3)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涉及的有关县(区),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需要运送的人员、物资等有关信息报告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结束,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任务完成,经本级政府或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由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结束通知书”,各成员单位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接到“应急结束通知书”后,应急行动结束。

5.2调查评估

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履行职责、应急行动组织、应急保障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上报评估报告。

5.3善后处理

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的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单位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被征用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指挥所需的指挥设施、通信设备、信息网络等由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障。

6.2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各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系和综合协调机构,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及时、准确、通畅。

6.3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所需资金,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6.4运力保障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与其签订突发公共事件运力征用协议。在运力选择类型方面,根据可能发生事件的性质,合理确定车(船)型。储备运力必须做到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能够正常投入运输活动。应急储备运力单位、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要逐级报备。

6.5物资、器材保障

各级公路、水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公路、水路抢修工具、设施、器材、物资等的应急准备,确保道路水路安全畅通。

6.6请求援助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以及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际能力,适时向省有关部门或兄弟市提出援助请求。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常识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事件易发地区的政府和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日常科普宣传,增强公众自觉参与意识。

7.2培训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专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应急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7.3演练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政府的安排,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市交通委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全市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交通委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政府依据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日益发展,对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参考国内外相关城市的相关经验,为发展中城市制订相应的应急模式提供有益参考。

引言

地铁一旦遭遇不可抗力,正常运营受到影响或中断时,必将对于城市居民的正常出行产生影响。健全和完善的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机制与模式,有助于降低地铁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国内外的一些城市,对此都日益重视,并陆续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和实践。

一、国内大城市地铁应急经验概述

国内对于地铁应急做出了一定的尝试,如广东广州成立了城市轨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行首长负责制。还下发了一系列应急方案,增强地铁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这些模式的优点:能够实现应急接驳运力的集中投放,迅速疏散滞留乘客。存在的问题是:应急车辆完全依靠从既有的公交线路中抽调,高峰期的操作性和响应速度可能难以保证;应急接驳车辆只沿地铁故障段开行,乘客可能需要经过多次换乘,才能到达目的地;只实现了滞留乘客的疏散,而忽视了公交对地铁的功能补充;方案实施至地铁滞留乘客疏散完毕,而没有考虑滞留乘客疏散完毕,地铁可能尚未恢复正常,居民的出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或解决;只对运力进行了重新分配,而总量供应没有增加。

二、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模式研究简介

在总结国内各城市地铁应急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对国内各城市地铁运营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理模式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1.基本策咯

从以上国内各城市地铁应急经验中可以总结出相关的应急预案所必须涵盖的构成要素包括协调机制和处理模式。

2.地铁应急协调机制

清晰明确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以及上下畅达的响应机制,是地铁应急协调机制高效的保障和支持。

①构成要素。一套完整的应急协调机制应包含“责任主体”、“责任分工”、“应急方案”、“启动条件”、“协调机制”等五大基本要素。

②协调模式 地铁应急响应模式有三种基本类型:

a水平响应型:政府中没有常设的应急机构。地铁发生紧急事件后,一般情况下,地铁公司是应急处置的主体,地铁与其他相关应急单位或机构采取一对一的联系模式。2000年以前的北京地铁基本上是这样一种形式;

b 垂直响应型:政府设立有专门的地铁应急指挥机构。专业常设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紧急事态下的处理中枢,担负着指挥协调的任务,运用政府强制力保障应急措施的到位。上海地铁和广州地铁采取的是这样一种形式;

c混合响应型:有常设的地铁应急指挥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下达命令,并协调工作,但是地铁突发事件下的地面交通紧急接驳,由地铁公司与公交公司自行联系,或交由自营巴士进行。北京地铁、香港地铁目前采取的是这样一种方式。

③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

⑴ 轨道交通应急机构的设置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a成立独立的常设机构,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b应急机构的成员,应涵盖紧急事态或突发事件下可能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和单位;

c由市一级的行政领导出任该应急机构的指挥,必要时以强力的行政手段保障应急措施的执行效力。

⑵ 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a制订、审核和完善地铁突发事件专项预案;

b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指定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对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和事件蔓延和扩大;

c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善后处理的工作;

d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每年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

e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信息,平息误传或谣言,保持社会安定。

④地铁应急响应机制

地铁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是指地铁突发事件的事故现场(或灾害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应急处理单位三者之间,在既定信息通道上的信息发送与反馈机制,具体包括:预测预警机制、预案启动机制、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机制等。

⑴ 预测预警机制。一套完整的预测预警机制包括:预警、报警、接警、通报和响应五个部分。

⑵ 事件报告机制。

当地铁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地铁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详细信息、已经采取控制措施和控制效果等,通过专线电话,迅速上报至市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具体上报程序、上报形式、上报内容等,参照市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和《运营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当达到需要启动地面交通应急保障方案的条件时,地铁控制中心值班主任应将如下内容通过电话,迅速上报至市地铁应急指挥办公室:

a中断的开始时间,影响区段、方向

b预计影响的客运量;

c预计影响持续时间;

d需公交接驳的两端车站的站名、接驳地点;

e其他有必要报告的信息。

市地铁总公司在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按要求写出书面快报,分别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相关部门,并根据要求,续报有关情况。

3.3应急处理模式

应急处理模式包括地面交通应急和站内乘客疏散两个层面。站内乘客疏散的应急预案一般由地铁公司自行制订并完成,主要涵盖的要素有:站内监控、事态报告、信息、客流引导、进出站控制、地铁运营调整。

制订紧急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主要目的是快速、安全地应对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疏散地铁滞留乘客和有效降低突发事件对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的负面影响,减少地铁停运对居民出行产生的干扰,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 制订不同等级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交通保障方案;② 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建议。

目前采用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主要有三大类:①疏运巴士;②出租车;③公交线路调整。其中,公交线路调整具体又分为:加密并行线路、开辟应急专线、线路延伸调整三种。

三、结束语

国内各个城市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各有优势,但是所采用解决方案单一,并且没有产生新的运力,只是实现了运力转移,缺口依然存在,平衡没有恢复。因此,实际采用的交通应急保障模式,应针对不同的故障情况和事态发展,组合搭配三组分项方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