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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时代概念

全媒体时代概念

全媒体时代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媒体;自媒体;关系

引言

随着互联网与传媒行业的快速发展,新媒体与自媒体在21世纪的风头已经盖过传统媒体,然而在实际使用中,两者却存在令人尴尬的局面:新媒体与自媒体混淆。因此,对自媒体与新媒体的定义进行梳理,辨析两者的关系成为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这对新媒体与自媒体显示作用的发挥有重要意义。

一、新媒体的与自媒体的定义梳理

新媒体比自媒体出现的更早,关于新媒体的定义研究有很多的说法,在传媒界也没能够对新媒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因此认为通常将新媒体成为“一个混乱的概念”。随着新媒体的以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逐渐出现,而当自媒体出现后,新媒体与自媒体概念的较差使得混乱新媒体概念混乱现象更加突出。为此,通过对新媒体与自媒体概念的梳理,希望可以对两者之间的界限进行划分,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两者的效益。

(一)新媒体的定义

“新媒体”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P.Goldmark)提出,当时,戈尔德马克将新媒体制作电子录像,随着美国传媒界对新媒体这一概念的继续研究与深入,新媒体在全美乃至世界广泛流行。

我国对新媒体这一概念的研究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80年代,根据现有最早的英译译文,推测我国最早出现新媒体这一概念是在1978年,此后,关于新媒体的译文以及研究受到传媒行业的普遍关注。90年代后,我国电子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传统传媒业依托网络技术的便利,也逐渐朝新媒体方向迸发,新媒体因此逐渐成为潮流,而后,我国传媒界也尝试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界定,在2000年,吴征就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可以将新媒体定义为交互式数字化复合媒体。

进入到21世纪,各传媒学界与传媒领域的领导者也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了研究与概述,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所谓新媒体就是一个新的概念,是相对而言的,比如广播相对报纸就是新媒体,而电视相对广播也是新媒体,我们今天所接触的新媒体是通过计算机处理后的信息并通过网络形式传播的一种媒体形态”。而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执行主席吴征则认为,新媒体只是在表达形式上与旧媒体不同,其实在本|上新媒体与旧媒体没有什么不同。其中对新媒体概括比较全面的是宫承波在《新媒体概论》中的阐述,他汇聚了国内外学者对新媒体的定义,是目前国内比较认同的有关新媒体概念的阐释,文中对新媒体的界定为:所谓新媒体,指的是利用现代数字基础、网络基础以及移动通信技术,并借助现代互联网、无线通信网以及卫星的渠道进行信息传播,而以电视、电脑、手机为接受终端,向用户传播视频、音频、连接游戏等的信息或娱乐服务的一种传播形式的总称。

综合国内外学术界对新媒体的观点,可以发现,虽然学者所给出的新媒体在角度上有很大的区别,使得概念的形式多样,但是都指出新媒体是继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的新的传播形式,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借助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高科技产品与技术,形成新的传播手段。

从旧媒体到新媒体的转变上来看,如果将新媒体的作为区分传统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显然在概念上会显得比较宽泛与粗糙,但是由于新媒体本身发展的较快,且各方观点不同,因此将其定义进行统一规范也就无从下手。所以,传媒工作者为了充分利用新媒体,就将以互联网与手机为载体的媒体形式。

(二)自媒体的定义

自媒体这一概念最早由“博客”形式创始人丹.吉尔默与2001年9月提出,在自媒体博客中,吉尔默提出了“新闻3.0”的想法,在他的理解中,将新闻1.0概括为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而新闻2.0则可以称作为新媒体,新媒体3.0就是以“博客”等互联网传播形式为趋势的自媒体。从这一概念上来看,自媒体出现的比新媒体晚。此后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联合提出的“自媒体”报告。

吉尔默在博客中对自媒体的定义分析中,将自媒体称作草根新闻,并对自媒体的作用和前景进行了阐述,2003年,博客这种形式在互联网上出现,人们能够在任何时间、地点文字、图片,并且能够将其分享给他人,因此,博客也风靡全球,受到人们的追捧,媒体研究人员对自媒体这一概念谈论越来越多,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移动通信的快速发展,自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在不断发生改变。

我国对自媒体的研究也出现的比较早,但是大多数都是根据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的研究报告进行的定义拓展,在自媒体定义的认同上,传媒界普遍认可一种观念,那就是自媒体是具有交互性的,也就是在自媒体中,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通过现代互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二、新媒体与自媒体的关系辨析

通过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分析,可以明确新媒体是继传统媒体之后的一种新的传媒形式,是媒体发展的重要方向,然而随着自媒体的出现,新媒体与自媒体由于都是借助现代互联网与高技术手段进行传媒过程,这导致在实际使用与研究过程中出现两者定义混淆的局面。所以,为了更好的区分新媒体与自媒体,根据两者定义上的差异,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辨析,有利于两者更好的发展。

(一)新媒体与自媒体并非接续关系

接续关系,指的是将自媒体定义为继新媒体后的有一种新媒体类型,关于自媒体是新媒体这一接续关系最早的认可者就是“自媒体”概念提出者丹.吉尔默,在其“新闻3.0”的想法中,提出媒体发展的趋势是“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过程,在这一发展链条下,自媒体显然作为新媒体的接续。

在自媒体刚提出的一段时间,这种观念比较流行,很多研究者也将吉尔默的新闻发展方向作为思路,并且人们也认可当时比较流行的博客形式,将其作为新媒体的接续。但是从新媒体与自媒体的发展上来看,两者显然不是接续关系,因为新媒体是以现代互联网为基础的传媒形式,涵盖的传播面非常广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也逐渐出现,两者在信息传播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共同点,就是两者都是借助现代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进行的传播活动,吉尔默所阐述的自媒体与新媒体是接续关系事实上只关注了两者的差异,却没有认识到两者在互联网背景下所具有的共同属性。

此外,从本质与技术背景上来看,新媒体与自媒体也有很大的相同之处。不管是自媒体还是新媒体,两者在本质上都是媒体类型的一种,都注重对受众的主观质量感受,并且都希望通过挖掘受众的需求来不断提升自我吸引力,两者同属一个传媒背景,并且在资源挣脱方面日趋激烈。此外,新媒体从报刊、电视、广播等演变之路可以发现,新媒体的出现不依托传统媒体,而是现代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因此人们很容易区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而自媒体却不同,它和新媒体产生的条件相同,其演变并不是跨技术的,而是在新媒体的基础上衍生的,为什么现代传媒人员会将新媒体与自媒体两者混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新媒体与自媒体两者都是在互联网科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媒体形态,两者不存在技术鸿沟,因此新媒体与自媒体并非继续关系。

(二)新媒体与自媒体并非等同关系

将新媒体与自媒体等同,事实上就是将两者概念混淆,既在定义上将自媒体看作新媒体,这也是目前传媒界混淆两者的原因。例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编在有关自媒体的研究报告中,将新媒体的定义归纳为“反思利用最新的鞑ナ侄危尤其是现代互联网、收集自媒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形式,都是新媒体”,这一概念阐述事实上将新媒体与自媒体进行混淆。然而事实上,两者却存在清晰的界限。

从上文对新媒体与自媒体定义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两者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却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第一,传播主体不同。新媒体的传播主体主要施工传统媒体的传播主体演变而来的,新媒体的传播方式也仅仅是“点到面”的传播过程,并非针对某一个体。而自媒体却更加大众化,传播者与接受者由于都可以是普通民众,因此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既可以是“点到面”的传播,也可以是“点到点”的传播,比如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人们可以将信息分享给制定的好友,因此在传播上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然而,这种变化也并不能理解为自媒体是新媒体的一种接续,因为两者虽然在传播主体上有所不同,但是新媒体与自媒体却都是依托互联网这颗大树进行散枝的。第二,自不同。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传播手段不同,但是新媒体与自媒体的传播手段却相同,然而由于两者传播主体不同,所受的约束也不同,与传统媒体相同的是,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上与传统媒体有着同样的约束,这是因为新媒体的传播者主要是正规的传媒结构,并且其“点到面”的传播方式要求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向民众传播错误的观点。而自媒体却不同,由于其亲民化的特征,因此比新媒体拥有更多的自与话语权,民众可以通过构建自己的自媒体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来张扬自我个性,并且还能够实现传播者与接收者的互动,因此,在自方面,自媒体要比新媒体有更大的自。

通过对新媒体与自媒体的描述,可知两者有并非等同关系,而是存在个性上的不同。

(三)自媒体与新媒体是从属关系

自媒体既非接续关系,也非等同关系,究竟两者存在何种关系?笔者认为,自媒体与新媒体是从属关系,既自媒体是新媒体大树上的一个树枝,并非全新的物种。对两者关系进行具体分析,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自媒体属于新媒体,两者在技术背景上无区别。和新媒体演变方式不同,自媒体的演变更加顺利,自媒体的演变充分接触新媒体演变的经验,在数字科技与网络技术基础上不断发展与壮大,并且每一次互联网革命都会形成新一轮的自媒体形态。吉尔默所阐述的自媒体实施上都是建立在新媒体所依托的网络技术背景下,当时将博客视为自媒体的主要形式,但是随着互联网以及手机通讯的快速发展,微博、微信等降博客蚕食殆尽,从博客到微博到微信,虽然自媒体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其所依托的技术背景却是永恒不变的。

第二,新媒体概念中涵盖自媒体,但是两者不等同。在所有关于新媒体概念的定义研究中,有几个概念是被公认的,比如美国《连线》杂志提出新媒体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又如“数字化、互动式是新媒体的根本特征”。而如果将自媒体的定义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新媒体的定义中其实涵盖了自媒体的定义,在区分两者的定义中,传媒学者往往认为两者只在传媒主体上有所不同,既新媒体与自媒体的传播主体由传媒机构变为普通大众,然而这种主体变化并不意味着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只能说两者是一种涵盖关系。随着传媒行业对新媒体研究的不断深入,新媒体在概念上既包括专业传媒机构“点到面”的传播过程,也包括普通大众主导的“点到点”的自媒体形式,因此将自媒体作为新媒体大树上的一个枝丫,两者属于从属关系。

三、结语

新媒体与自媒体作为当前广泛使用的传媒形式,使信息交流更加便捷,由于两者在技术背景与本质上存在较大的区别,因此在实际使用上两者经常会出现混用的情况,但是从两者的定义以及媒体属性上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两者有清晰的界限,只是一种从属关系,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辨析,能够使两者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锦宣. “新媒体”的定义及其内涵探析[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07:28-29.

[2]张美玲,罗忆. 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分析[J].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1:45-49.

[3]邓新民. 自媒体: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及其特点[J]. 探索,2006,02:134-138.

[4]张骁. 自媒体的分类和发展路径研究[D].北京印刷学院,2015.

[5]吴潮. 新媒体与自媒体的定义梳理及二者关系辨析[J].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4,05:33-37.

全媒体时代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定义;概念;形式逻辑。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也给学术理论界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也成为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的研究对象。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定义的依据是什么?”、“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基础理论的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构成一概念元素之总和”或“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或称指谓,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①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鉴于此,本文在列举了种种定义观点并进行分析比较之后,根据形式逻辑原理,从媒体的属性和要素等方面对“新媒体”做出全新的定义,以求抛砖引玉,丰富和完善新媒体的理论建设,促进新媒体实践发展。

一、新媒体定义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 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 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 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 schramm)曾经预言: “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 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 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 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 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 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 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 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 is “new 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http://blog.soufun.com/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 /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1 eeecd0100085r.html

全媒体时代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传播力;新媒体;概念转化;研究愿景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07-2-0034-02

作为传播学研究的一部分,对新媒体研究的起点首先落在概念与知识的转型上。每一次传播技术的革新以及由它所引起的传播理论研究范式转向,不仅深刻影响了传播研究的发展,同时也折射着传播与社会机制之间复杂关系的变迁。在各种社会文化特异性相互缠绕的全球化浪潮下,传播交互方式变革的同时也催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当技术效应不再局限于客观世界而与各种关系结合时,即使间接的传播现象也可能成为新理论的起源,并以现实推动力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一、技术神话:概念底蕴与观念变迁

当前,我们谈论的“新媒体”,特指以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终端技术等数字化信息传播技术相结合的综合体。因此,其概念首先指向媒介技术和媒介形式本身,而同时又指向用来表达和交流的设备、内容以及围绕其所产生的实践行为与组织形式。由新媒体通过社交网络搭建的社会关系网交互作用的影响下,以权力关系为依托左右现实局势的场域共同为技术语境下的传播范式转换提供了基础。

目前,大量的传播研究指向媒介的微观层面及其在社会情景中的互动关系,以实现文本性(textuality)与情景域(contextuality)的结合。因此,对新媒体属性与特性的研究是一个需要加以整体考察的概念。

对传播技术及其与社会理论命题之间关系的探索,自20世纪70年代就已开启。先有贝尔的“后工业社会”概念的诞生,后有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概念的提出,随后还有托夫勒对信息化趋势所形容的“第三次浪潮”等概念提出。这些理论无不例外地对技术力量的作用给予相当的肯定描述。由于这些理论对于科技之于传播乃至人类社会活动的作用赋予相当的期望,而经常被批判为过度的科技乐观主义。通过技术武装起来的传播活动,整合社会资源成为技术决定论的新形式。在此过程中,新的诠释认为新媒体技术能够改变社会形态,同时也开创社交新形式,拓展知识生产结构,转移权力中心等。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万物,万物即媒介”“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行为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行为尺度”[1]的主张在此背景下被发展为一个新版的“技术神话”。他认为“在电子技术下,人类的全部事务变成学习和掌握知识……时间和空间在瞬时信息时代双双化为乌有,人们的交互方式将重新部落化,从而产生一个人人参与的地球村”[1]的观点,也被新媒体技术与同时带来“时间的终结”“空间的终结”“权力的终结”[2]所证实。这种技术迷思所造就的期待使得新媒体能够解决人类社会诸多问题的“电子乌托邦”成为传播研究的愿景。凯瑞曾经以麦克卢汉将技术“奉为人们期待的社会变革的动力、重建人道主义社会的关键所在、回归珍贵的自然乐园的途径”[3]对此加以批判。但技术的神话在传播研究历程中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或许还会存在。技术的进步体现的始终是物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固有的底蕴与属性,而媒介的延伸并不能将其证伪。当去掉了技术语境上的决定论光环时,新媒体的技术神话也就从“决定”走向“主流”,从“媒介延伸”走向“媒介融合”。至此,新媒体研究从开始被看做革命性的一步步转向演进、融合的多元研究路径。而正是多元路径的产生,让后面将要谈到的新媒体与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研究成为传播研究的又一方向。

二、关系更新:新观念与旧理论

除开技术切入点的研究视角,另一大研究视角是从媒介、受众以及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维度加以阐释。需要强调的是,对技术之于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整个社会关系的考察或许在实践意义上并不突出,但它却是建构新媒体研究这一领域里的新分支的必要部分。没有对于这些关系之间的分析与研究,传播研究在以新媒体为代表的新技术语境下就难以建构起适应新环境的新理论。

理论内部关系的更新常常源于新观念的诞生。因此,如果将当前新技术语境下的新媒体及其研究看作是传播研究的一大“势力”的话,那么传播学界之于技术的神话探讨就是其中的“力”,即左右传播形态发展与进步的基础,而其与社会理论、社会制度、社会关系框架下的研究则是其中的“势”,即之于社会的意义。

在新媒体时代下,首先改变的观念是传播观中的媒介观或者说渠道观。大众传媒时代的传播,与媒介和传播机构紧密相关。而在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递是人们通过分享和具有表征意义的中介来实现的,就这一点来看,信息媒介在大众中的延伸和普及极大地增强了媒介“去中心化”的趋势。受众参与,通过互联网构筑的媒介平台,今日的传播已变成受众、传统媒介机构、公司、政府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复杂交互行为。其二是受众观的变迁。受众从过去被动的接受者转化为信息内容的生产者与者,同时也是这些信息的消费者与使用者。其三是传播的过程观转变。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对于传播过程的认知不再是简单的单向、线性过程,互动传播观成为当前新技术语境下社会传播的真实写照。由此,“受众”一词在新媒体时代下其表意已不再准确,而“用户”与“使用者”这样的表达则更符合新媒体时代的要求。因此,虽然以受众为中心的研究仍然在新媒体研究中较为流行,但以用户为中心的研究大幅增长,更多学者从研究接受行为转向研究使用行为。[4]

既然新媒体为传播研究带来了如此大的变化,那么新媒体是否能够带动传播研究一次转型呢?传播学界对此持谨慎态度。当前以互联网研究为代表的新媒体研究增长速度相当惊人,在美国社会科学七大热门研究领域中排名第三。相关的一个趋势是,在当前的新媒体研究中采用“网络分析”视角进行研究的现象也日益增多。[5]而所谓“网络分析”指的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相互交织形成模式和组成方式。在网络环境中,通常用户不会直接进行关于自我的描述,而是通过朋友列表或者相册等“第三者”来实现展示,也就是说在典型的互联网社交平台这样的新媒体上,信息流动过程是“信息”―“用户”―“观众”。尽管在新媒体上实现的信息传播几乎都发生在虚拟空间之中,但世界却是包含了现实的世界和线上的网络世界。因而具体的分析依然要具体地解析新媒体的社会网络结构。正如前文提到的,新媒体与旧媒体并不是完全的取代与被取代关系,而是日益地体现出融合共生关系,新观念的产生也并不意味一定就与旧观念站在相反的立场上。关系与观念的更新为传播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但这个途径毕竟不是唯一的。因而,比较新媒体与旧媒体之间的差异与共性,为凝聚新技术的现实力量与社会新关系理论属性以形成新媒体统一的传播力,并试图找出新媒体下一步的发展趋势,这才是新媒体研究不断拓展的对象与议题。

三、结语

传播研究一直都在进步与发展之中,而在当今跨文化、跨地域的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为了让新媒体研究能够在不断的学术探索中建构起一套其独特而有解释力的理论,这不仅对新媒体本身自我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样对传播研究的演进有着积极的作用。当前的新媒体研究中,对于微观层面研究的力度依然较大。学界公认的意见,新媒体技术突破了时空以及一定程度上权力对人类的束缚,但技术决定论的迷思,以及对于新媒体之于社会制度与权力关系的过高期待,使得相关研究依然有着流于乌托邦式想象的趋势。

当然,一切传播研究都应置于具体的、历史的情景中加以考察。各不相同的文化情景及其衍生出的种种特殊性,即使在全球范围网络世界的新媒体上也依然有着深刻的体现,或者说正是由于新媒体的产生与普及,使得今天的传播研究处于一个较之大众传媒时代更加多文化、形式各异却又彼此相关的社会交互网络中。因此,对于未来的新媒体研究而言,在关注全球化以及传播研究转型的大背景下,对于新媒体在中国社会独特性之下,宏观社会关系属性与微观现实技术支撑属性间达成平衡并统一在传播力概念下的研究,对于新媒体的理论建构将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M.McLuhan,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M].New York:McGraw-Hill,1996.

[2]文森特・莫斯可.数字化崇拜:迷思、权力与赛博空间[M].黄典林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詹姆斯・W・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M].丁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4]T.Peng,L.Zhang&Z.Zhong.Mapping the Landscape of Internet Studies: Text Mining of Social Science Journal Articles 2000-2009[J].New Media & Society,2013.01.26.

全媒体时代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物理 课堂教学 多媒体 有效利用

多媒体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动画、影视等各种信息传输手段于一体,具有很强的真实感和表现力。教师怎样准备才能实现课堂教学的最优化呢?我以多媒体在物理课堂中的有效利用作为切入口,进行了积极探索,探索的关键是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利用多媒体拓延时空

如通过组织观看“原子能”或“登月”的教学电影,使学生能够“参观”原子反应堆,观察月球表面的探索。又如国内外的高能电子加速器、对金星、火星等的探索、国外的先进技术或有危险性不适合于课堂实验演示的实验(如原子弹、氢弹的核聚变等),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跨越时空,完整安全地呈现在学生观察的屏幕上。

二、利用多媒体“改变”形体的大小

中学物理研究的对象大到宇宙天体,小到原子电子,都是学生不能直接感知的,因而学习起来有困难。借助多媒体我们可以将宏观的天体微观化,在多媒体上模拟其运行过程;也可以将微观的原子、电子宏观化,在多媒体上模拟其运动过程,从而增强学生的感知能力,促进理解。如在“分子运动论”一节中,由于分子属微观世界,看不见、摸不着,只有在高倍显微镜下才能看到,可利用多媒体资源设计以下两组动画:①铜块一分为二,无限分割,铜分子模型由小到大地呈现在大屏幕上;②水滴越分越小,水分子模型又一次呈现在学生面前。又如,在“温度计”一节的教学中,由于液体热胀冷缩的变化小,一般温度计的体积也较小,用常见的温度计演示实验时,学生对液柱的升降、刻度的示数不易看清。教师可利用多媒体将温度计投影到大屏幕上。这样提高了信息传递的形象性和直观性,提高了教学效率。

三、利用多媒体变更速度快慢

很多物理运动过程瞬间发生、稍纵即逝,学生很难细致全面地观察实验现象多媒体动画技术能很好地重现某些物理现象,且可按需要随时进行控制,或化快速为慢速,或暂停,使实验现象清楚、直观地呈现于学生面前。比如,两个小球的碰撞过程分析,对初学的学生来讲是难以分析清楚的,原因就是球的碰撞过程太快,但是用多媒体将球碰撞运动过程用“慢镜头”模拟出来,则学生很容易理解碰撞过程经历的各个阶段。又如在学习“分子运动”时,其实容器内两种不同液体的分子扩散往往要好几天才能完成,而采用多媒体手段,可以通过拍摄剪辑成教学片的方式,使学生在短短几分钟内看完扩散运动的全过程。

四、利用多媒体使抽象与具体互补

中学物理中有许多概念或过程是比较抽象的,以往教学中教师主要通过语言和板书呈现信息,教师讲得乏味,学生听得厌烦,教学效果差。利用多媒体呈现,则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应用多媒体对力的合成与分解的演示使同学们对分力与合力的大小、方向、关系一目了然。又如人们常常用一些平面的图像来描述简谐振动、横波和纵波的动态变化,晶体的空间点阵结构,等等。在学习这些内容时,往往因图形的复杂、易变化而遇到困难。采用多媒体技术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这些活动以立体形象的活动形式呈现出来。有些物理现象是人眼观察不到的,如电流、电磁场的传播、电磁感应等都可以借助多媒体的模拟功能,将这些“无形”的动态的物理现象变为“有形”呈现出来。

五、利用多媒体建构知识网络

多媒体课件容纳了大量的教学内容,有利于把知识横向或纵向网络化,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从而达到提高物理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目的。利用超文本可以把概念结构和相关案例组织起来,形成“纵横交叉形”概念图,通过这一概念图能访问某一既定概念结构的大量案例。学生能够同时看到一系列的概念应用,而不是依赖零散地碰上能反映概念不同应用的真实案例。因此,很容易看到概念的变化。这样呈现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与教学内容之间的交互作用更有效。

尽管多媒体有许许多多的优越性,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多媒体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还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教学。所以为提高多媒体在物理课堂教学中的有效性,我们还应注意:

1.使用多媒体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要求和教材的重点、难点,结合教学实际,周密安排,由于一节课的时间是有限的,而且使用多媒体也不是用得越多教学效果就越好,教学任务是中心,防止“喧宾夺主”。

2.多媒体课件的信息量不能太大,千万不能通过节约学生思维活动的时间来扩大教学容量。要做到多媒体教学资源的运用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并重。如果教学中借助于多媒体容量大、呈现快的特点将教学内容全部由计算机包办代替,就会使学生没有停顿的思考时间,记忆暂留时间太短,就会导致刺激不够强烈,印象不够清晰。这无疑会使学生产生学习障碍,在较短的时间内接受大量的信息,不利于学生思考、学习,不能取得预期效果。

3.多媒体不能代替老师,因为它不能代替人际互动,不能代替主体参与学习,应将多媒体置于物理课堂教学的合理空间。

4.多媒体不能代替板书,更不能搞成教材搬家和黑板搬家,从调查看出,为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对于重点的概念、定理、定律,老师在多媒体上展示的同时,在黑板上再加以板书,效果会更好。

全媒体时代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高中数学教学 多媒体技术 优点 应用原则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时代,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是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教学中将图形、文字、声音、图像、动画、视频等融为一体,使教学内容直观生动,教学活动丰富多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轻松愉快地掌握知识。因此,在教学中应掌握和善用多媒体技术,为提高教师的现代化教学水平服务,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一、多媒体技术的优点

在讲解三角函数一章时,我利用多媒体教学,鼓励学生使用计算器和计算机探索和解决问题。例如:借助计算机求三角函数值,画三角函数图像,分析参数变化对函数的影响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一方面,把学生从繁琐复杂的运算中解脱出来,为学生借助信息技术探索数学规律,从事富有探索性和创造性的数学活动提供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1.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多媒体教学的特点是具体、形象、生动。它可以多角度、直观地展示各种图文声像,为学生创设出形象、逼真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充分传达教学意图,从而有利于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学习效率。如利用计算机的三维图形功能模拟数列中数的变化规律,利用动画或录像模拟演示集合的特点等。

2.有利于丰富和充实教学资源。

利用多媒体网络系统,可以实现网上多媒体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网络提供的学习资源远远超过任何教材,甚至任何一个图书馆所能提供的信息量。比如有关函数的教学资源,在网络上即可搜索到各种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的视频材料、PDF、文档、电子书籍、动画演示和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的信息资源。

3.有利于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

教学方法是课堂教学中实现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的有效保证。多媒体技术应用于课堂教学,可以为教与学创造多层次的需求。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扩大和丰富了传统教学手段和方式方法,新出现的WebQuest教学模式、情景化教学模式、网络协作学习、基于电子学档的教学模式等为学生提供了新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体验,促进了教师教学理念、方法的更新。

4.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

计算机视频技术或动画技术可以实现情景虚拟与仿真,从而使教学内容形象化、直观化,通过各种感官刺激形成全方位的数学图像,给大脑以丰富的思维加工素材,从而优化学习过程,降低学习知识的难度,极大地提高学习效率。

多媒体可以实现下列内容的直观性和形象性:

(1)对于画图效果不显著的章节,通过模拟将“现象”放大,如两类函数图像的交点坐标显示。

(2)一般实验条件下不能完成的实验,需要反复观察现象的实验和现象不明显的实验。例如斐波那契数列,直观说明没有多媒体展示方便快捷。

(3)微观概念、微观结构及反应机理。利用计算机模拟能够将微观世界生动地展示在学生面前,化抽象为具体、复杂为简单,例如求曲线上某一点处的切线斜率。

(4)数学教学中的算法流程。例如必修三中的流程图,算法,书本的静态图表给人的只是零碎的片段,而模拟之后动态演示易给学生一目了然的感觉。

(5)分类很多的概念。录取录像定格、慢放、重放等手段能方便学生观察过程,从而易于找规律。例如概率的古典概型,几何概型。

使用多媒体教学方案设计,可以减少教师备课、上课、辅导各环节的重复劳动,以超文本格式保存的教案在课后可根据教学情况适当调整,可用于辅导学生,提高教学效率。

5.实现因材施教与转变学习方式。

在计算机软件的帮助下,学生可以分析自己的学习状况,教师也可以根据计算机的记录对学生学习情况加以分析,这种交互式学习环境实现了个别化教学与辅导,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随着多媒体及网络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学习的有效工具,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是信息技术环境下有效的学习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扩大了教学的视阈。随着因特网的普及,海量网络信息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教与学的效率。

6.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的新型教学模式。

现行的教科书,不过是可供采用的教学材料之一,利用广泛的网络资源有助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使用信息化手段获取知识和更新知识的高素质人才。

运用多媒体可以建立形象化、可动态切换的知识概念图、网络图,帮助学生形成对数学学科各部分及整个学科的系统理解。

运用多媒体可创设生动和丰富的情景素材,既增强课堂教学的表现力,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大课堂的信息量,使教学更贴近生活和生产实际,让学生轻松愉快地获得知识。

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原则

1.更新理念,正确认识多媒体的辅助作用。

新课程理念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效果、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培养。教学媒体应该是学生进行发现、探究、接受信息并最终掌握知识形成能力的工具,是学生学习的帮手而不只是讲解演示的工具。多媒体技术的地位应该是辅的,其作用在于调动学生思考的积极性,启发学生的思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到多媒体时,老师往往想到的是PowerPoint,随便做几张幻灯片,把板书、习题输入电脑,上课时只要动一下鼠标一切都可以搞定,“一台电脑,一个投影”代替了“一支粉笔、一本书、一块黑板”。很多情况下电脑只是减少教师书写量的工具,多媒体成了花架子,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外衣下仍然是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依然是讲的主体,学生依然是被动的接受者,灌输之风依然盛行。

2.优化组合,以适用为主。

多媒体技术可以提供声、光、电等多种信息刺激,可以有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但是如果不顾实际需要盲目使用,就会使课堂中的信息过多过滥,甚至分散学生的注意力,这样不仅不能辅助教学反而会影响教学目标的实现。一些公开课上,有的老师哗众取宠,在多媒体课件中添加大量的音乐、使用过多华丽的动画,把学习过程完全变成了图画浏览或音乐欣赏的过程。某些学校片面追求多媒体辅助教学,形成了“无多媒体不成公开课”的局面,而其所用的所谓的多媒体课件只是简单的文字加图片,是用投影仪完全可以代替的。这样大材小用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达不到好的效果。教师应当关心的是多媒体内在的深刻性和启发性而不是表面的花哨,既要寓教于乐,又不能把学习变成游戏。我们认为较适宜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内容有:

(1)对于画图效果不显著的章节(两类函数图像的交点坐标显示);

(2)一般件下不能完全理解的概念(数列中的斐波那契数列);

(3)微观概念、微观结构及反应机理(求曲线上某一点处的切线斜率);

(4)错误的思维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概念;

(5)数学教学中的算法流程(必修三中的流程图);

(6)分类很多的概念(概率的古典概型,几何概型)。

三、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现状

媒体技术应用于数学教学前景十分广阔。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必将在数学教学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给传统教育思想观念、教学方式手段、学生学习方法等方面带来深刻的变革。但我们在教学中仍然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1.可供选择的课件素材少。

要制作出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没有充足的课件资源和素材是难以做到的。数学教师在制作课件的过程中,通常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寻找合适的素材,这大大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教师平时应多注意素材收集,制作课件时才能灵活使用。

2.多媒体教学应与传统教学相结合,不能取代板书。

由于多媒体教学的推广和运用,很多教师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时脱离了粉笔和黑板,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作为传统课堂教学象征的黑板的教学功能是现代化教学媒体无法取代的。黑板即时重现能力强,随写随看、随擦随写,内容可以方便地增删,教师在教学中时有灵感突来,这些灵感往往是教学艺术的动人之处,结合传统教学手段,恰当地将板书和多媒体相结合,能强化教学效果。

3.根据教学需要恰当选择多媒体。

在数学教学中并不是每节内容都适合用多媒体,教师在教学设计过程应根据教学需要恰当地处理好用还是不用,或是怎么用的问题,避免出现“盲从”的误区。如在“向量”的教学中,运用多媒体不一定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运用板书板画则能够引导学生层层深入。

4.课件制作应适用,避免“画蛇添足”。

有时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时,片面追求课件的完整性,将教材中浅显易懂的内容原封不动地搬到投影屏幕上,教学的每个环节都做成幻灯片,甚至教师说的每一句话都打在幻灯片上。整堂课是在教师不断地敲击键盘中完成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多媒体课件是突破难点和重点的一种手段,不一定每个教学环节都得用多媒体。比较抽象、难以理解的内容适合用多媒体动画、展示自然景观图进行突破。几张简单的幻灯片照样可以上好一堂课,幻灯片之间不一定都得联系在一起。另外,在幻灯片的空白区域很多教师习惯穿插一些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很花哨的动画,这样做是不可取的,与教学内容相比,它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注意力分散。

5.解决好课件的播放速度与学生记笔记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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