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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学教学法制意识小学生
近段时间以来,“海南案”重新将公众的注意力聚焦到了小学生的安全问题上,在该事件的带动下,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小学生安全事件浮出水面让整个社会为之汗颜。自杀、他杀、虐待、童工、被辍学,在提倡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今天,小学生的法律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证。这其中固然有社会、家庭的原因,但是作为专门培养学生教育的学校,必须认识到在学生安全问题中所应担负的责任。事实上,小学生法制意识的培养应贯穿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本文将从数学教学的角度对此进行阐述。
一、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
很多人认为法制教育应与语文、政治、思想品德等科目联系紧密,二小学数学主要讲数字运算和简单的应用题,与法制教育关系不大。事实上,在新课改的培养目标下,小学课本的内容已经变得更为丰富和实用,教育性极强。因此在不动摇数学课的主体地位下,应充分挖掘书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内容。比如在课本中经常出现这样的应用题:一个班20个人去春游,但是面包车一次只能载10个人,问该怎么办。这个时候就可以告诉学生车辆超载可能造成的交通隐患和对人生安全的危害,要学生在遇到这种事时应该拒绝或者求助家长及警察。再比如,数学课本中经常会出现克、千克等数量单位,这时就可以让学生具体的感受到他们的重量并教授学生有关的知识,使他们明如此轻微的重量对人体造成的巨大伤害和法律严禁的重要意义,使他们能够对等物品保持警惕之心。需要注意的是,法制教育只是数学教材中的附带部分,数学课不是法制科,因此数学教师应该把握好二者的授课比例,不能够本末倒置。
二、结合数学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由于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还不成熟,因此在教学中最好结合实际的生活体验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得教育活动更为可观可感。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去商店购物,教学生看商品的保质期、合格证、有效成分、生产地、售后说明书等,使学生在提高了生活能力的同时还可以知道应该享受的服务,方便学生维权。在结账、打折、促销时,可以让学生尝试运用学过的数学知识去解决这些问题,并及时发现商家在这些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学会以一个消费者的身份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还可以给学生讲述315维权的相关案例,事实上近些年来毒奶粉、镉大米、毒鸡蛋等侵害消费者的无良行为不断发生,不能不说是因为广大消费者缺乏相关的产品知识和维权意识,因此对孩子从小进行这些方面的教育,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在教学情境中渗透法制教育
新课改要求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由传统的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把课堂主人公的位置归还给学生。因此,针对小学生爱动爱玩的特点,教师可以在教学情境中设置相关的游戏来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小学生有时会争强好胜,对于胜利者会不服谩骂甚至殴打,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学校的安定团结。因此,教师可以设计专门的游戏,在游戏中设定详细的规则,在分出胜负后告诉学生,游戏的规则就像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你不遵守游戏的规则游戏就无法继续,同样对于按照游戏规则胜出的学生我们应对他的成就给予认同和肯定。这样的教学情景可以使学生较早的培养成一种社会规则意识,防止学生长大后对社会种种不满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在作业布置中引入法制教育
小学作业一般包括课堂作业和课后作业,前者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如在一个红绿灯的情境图中提问学生,这些信号等有什么颜色,分别代表什么意思,引导学生思考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些信号灯会带来什么不良后果。还可以让学生观察书中的斑马线,提问学生这些斑马线与我们日常见到的其他的线有什么不同以及这些斑马线的作用。针对后者,这个由于教师无法监督和指导,因此可以采用一些操作难度不高但效果教师依然可以看到的。比如可以让学生回家搜集易拉罐、废报纸,将这些数量记录下来并进行横向或者纵向的比较,然后让学生写下搜集这些东西中获得的感受及对这些垃圾应该怎样处理,培养学生自觉环保的意识。
五、教师应提高自身的法制修养
教师首先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学习专业的法律书籍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等,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其次教师要在日常的行为中严格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约束自己,防治做出一些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教师是小学生除父母以外接触最多的人,也是最能影响小学生心理行为的人之一,因此良好的教师行为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并根深蒂固的。最后,法制教育最终还是需要实施到学生中,因此教师应该在平常的教学活动中努力发现、善于发现其中蕴含的法律知识,还要尽可能的创设条件引导学生学习法制知识,对于班级中出现的违法法律或着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的批评指导,并作为典型事件对全班进行思想教育。当然法制教育的推进不是依靠教师个人就可完成的,也需要教师和学校、家长进行沟通,在获得他们的理解及支持下共同培养孩子。
六、结束语
小学是小学生思维意识萌芽和培养的关键时期,因此在这个时期学校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以便帮助学生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长远看对促进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也有重大意义。因此作为教师,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培养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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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献超,朱雄君.略论中小学法制教育[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 大学生法治人格 塑造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理念,其致力于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人与社会有序发展。基于此,法治人格可以理解为法治理念在个体心理和行为中的体现,其具有一定的特征,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同时个体需要具备人文和理性双重精神内核,在法治人格的塑造过程中既要尊重法律更要尊重人的价值。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意义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体现对人的尊重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人格塑造体现了对正义之法的追求,注重激发人的主体性地位,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依法治国价值理念的理解。
(二)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高等院校对学生的培养应注重学生人格和综合能力的提升,因此法学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优秀法治人格为核心任务,为社会输送机法律知识、技能和素养于一身的优秀人才。因此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不仅要用理论知识武装学生,更要为学生提供人格培养的机会,增强自身的能力与素质。
(三)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构建法治国家
我国倡导依法治国,提倡法治国家这一理性的治国方针政策,在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并尊重法律,确保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法律从业人员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之际资源所在,因此必须确保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技能,高校法学教育为依法治国输送优秀人才,在其教育过程中注重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必然提升人才的整体实力,从而有利于法治国家的构建。
二、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学教育注重实用价值
以往法学教育过程中主要注重其使用价值的体现,教师主要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及条款的实际意义和应用情况进行讲解,以此保证学生理解并可以进行相关实用性操作。但在教育过程中忽略了法学的人文价值,造成大学生法治人格形成缺乏一定的人文基础。
(二)高校法学教育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
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受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为学生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教师将其视为核心任务,这样一来学生对法学的学习与理解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层面,因此只懂得尊重法律,而对法治理念并没有深入了解。最终造成学生以功利的视角看待知识,重视可操作的理论而忽视价值形态的重要性。
(三)高校法学教育注重技能忽略素养
随着课程体制的改革,高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注重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以此缓解就业压力为社会输送更多优质人才。但是也导法学教育过程中将职业素养等同职业技能,日常教学中将技能的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忽略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即便注重学生人格培养也停留在人文情怀方面,并未上升至法治人格层面。
三、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的有效措施
(一)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新教学体系与教学方法
法治人格培养的前提体现在法学教育价值观中,只有在价值观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在调整相应的教学体系与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要摒弃原有教学体系与教学法中的不合理之处,避免全理论讲授带来的不良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引导学生进行对比与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独特的法律思维与意识。例如在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的学习中,教师在介绍相关理论知识后可引入其他国家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并带领学生一同了解相关国家的历史沿革与社会发展状况,在学生对法律内容和背景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讨论活动,引导学生理解国家政体、经济发展、历史变迁及社会形态与法律发展的关系,并充分理解我国法律法规设置的根本出发点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帮助学生跳出理论学习与技能提升的模式,为其法治人格的形成创造新的意识形态。
(二)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营造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对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法学教育中要改变传统死板的课堂教学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公平正义的校园法律文化环境。例如学校或社团可与社会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根据学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开展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律月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由学校教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为学生贡献法律发展、依法治国和生活中法律常识的讲座,在提升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开拓学生视野,将社会视角带入到校园之中,为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形成提供更加宽泛的平台。除此之外,在活动月接近尾声期间,举办法律活动月闭幕晚会,为师生风险以法律精神或相关从业人员事迹改变的精彩节目,以此感染学生提升其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的意识。
(三)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
法治人格的塑造应该成为学生的终身使命,并且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通过多学科之间的结合与升华,为学生营造法治人格塑造的良好学习氛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避免将法学孤立起来的做法,而是要在教学实际中利用其它学科优秀资源,并将其整合融入到法学教育之中。例如在国际贸易法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学生的学习与掌握情况为出发点,在教学内容中适当地加入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或者国际文化等学科知识,为法律相关条款内容找寻其他领域的依据,以此丰富法学教学内容,使得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完善化与人性化,避免单纯法律知识造成学生枯燥或知识断层现象的出现。这样一来,学生在多元知识熏陶的氛围下,学生不仅能够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还能通过摄取多元化知识来开拓自身视野,以此实现法治人格塑造的知识补给,为法治理念理解的深入和法治人格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四)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造实践模拟机会
在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与基本技能培养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实践机会,通过前身参与达到对法学内涵与法治理念更加深入的理解。例如教师将班级内部学生进行分组,由相关教师或者合作律师带队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带队教师先为小组内部学生讲解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中注意事项,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学生进行分工,由1~2名学生负责一个单元环节的受理,最后召开讨论会议,带队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件进行整体梳理,既保证案件的完整性又能使小组内部学生熟悉整个案件。除此之外,在谈论会上带队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心得体会分享,引导学生将案件办理中运用的知识与技能上升至素养探究,从而激发学生关注自身法治人格的意识,带队教师根据学生的交流内容进行总结,体现法律的崇高与神圣。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必须打破法学教育的传统模式,创新教育模式与教育理念,为学生创造新颖易接受的教育氛围,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感悟法律精神,形成法治人格。在这一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更加彻底地增强学生的法治人格基础,领悟依法治国政策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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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智.高校法学教育与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研究[J].法治与社会,2016,(20).
[2]于军.当代高校法学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10).
[3]田世宏.刍议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中法治信仰教育的意义[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5,(08).
[4]董翼.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6,(03).
关键词: 职业院校 法治教育 德育
一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繁,人们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更关注。职校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重要实践性人才群体,其是否具有法治意识,其法律素养如何,关乎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影响和谐社会能否构建。当前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法治教育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法治教育状况不容乐观,忧虑有三。
(一)学生接受的法治教育缺失严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法治教育作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历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课程设置上,在整个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中,仅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有个别章节的内容涉及法治教育,而且内容较为单薄,缺乏系统化。在实践层面,设立法治教育研究室或专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辅导机构的院校寥寥无几,甚至对学生已经触犯法律的部分案例的分析,也将大部分成因归结于心理问题和道德问题,强调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道德教育,而归因于法治意识、法治教育缺失的较少,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也不够切实。学生接受的学校法治教育仅仅局限于高等教育寥寥无几的片段式的法律课程,没有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不利于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对“法治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法治教育流于表面。
学校德育,多把对法律方面的教育表述为“法制(rule by law)教育”,而不是“法治(rule of law)教育”,这是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定义表述为:“已制订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而“法制”仅仅指现阶段的国家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总汇。法制与法治既相互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制是法律制度,是人们活动的规范;法治则是以法制为基础的社会状态,没有法制的法治是不存在的,但是有法制却未必有法治,例如希特勒统治时代即有法制而无法治。其次,法制强调的是实在的规范与秩序;法治则是对法制的价值要求,它要求法律制度贯彻自由、平等、人权等,同时要求法制在程序上、形式上也应当是公正的。在学校教育中,长期将“法制”等同于“法治”,造成在德育课中仅仅简要介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而并未完善地论及法治观念;仅仅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造成学生的片面理解,将法律简单地等同于惩罚与负担,而忽略法律本身维护公民权益的本质,没有树立起权利本位的意识,部分学生对侵权行为麻木,对违法行为冷漠。这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不利于职业院校学生素质的提高。
(三)职业院校重职业教育,法治教育的力量相对薄弱。
我国职业院校的蓬勃发展时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职业院校的建校时间普遍短暂,学校德育既缺乏深厚的底蕴,又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而且许多职业院校建校以后忙于学校的扩展和学生的就业,在重视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将法治教育放在较为次要的地位。当前职业院校的法治教育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德育课中“法律基础”部分的课堂教学,二是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相关教育。同时,职业院校思政队伍对法治教育的底蕴不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多数主攻思政、哲学等专业,既缺乏法律方面的理论基础,又缺乏法律方面的实践经历,很难准确把握对法治的理解,自然无法在教学中将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清晰完善地传达给学生,从而导致教学过程中的照本宣读,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教学力量薄弱是导致教育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二
面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现状,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对策。
(一)对法治教育进行系统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应适当加大法治教育在德育体系与教学计划中的比重,延长课时加大内容量,有条件的院校可以设立法治教育教研室、法律咨询室,为全校学生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同时,结合专业技能课程加强各个专业部门法的教学,使学生切实了解该专业的工作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
其次,加强法治实践教育,一方面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庭审,从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中切实感受法律的威严与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也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讲座,听取第一线的信息,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与法治现状。另一方面可以在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成立法学会,开展辩论赛、案例讨论会、模拟法庭,引导学生观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马克思说过,人们从事的活动,总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关。把法治教育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起来,能使学生熟悉自己本行业的法规,提高处理行业纠纷的能力,从法律层面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与学生的接触最多也最为深入,如果能够提高班主任、辅导员的法治教育能力,在解决学生纪律管理、人生引导、奖惩事项办理、心理问题排解等工作的同时,恰当地辅之以法治教育,就可以使学校德育工作更为全面。学校还应该引进专门的法治教育从业教师,强化法治教育队伍,因为专业的法律教师能够准确把握法治的意义与法律发展的进程,保证法治教学的质量。
(二)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
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重点,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深层次的原因是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君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唯一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君主既可一言废法,又可一言兴法”,“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只希望有“明君”、“圣君”的统领,有“包青天”式的好官,而远离法律。德主刑辅、特权思想、法律工具主义、耻讼等观念根深蒂固,对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存在负面影响。另外,社会环境也会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当下我国社会转型引起社会秩序的剧烈变化,社会上种种利益分配、法的实施存在不公等现象都会给学生造成负面的影响。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的信仰和社会领域其他各种信仰一样需要人们有意识地培养,西赛罗在《论法律》中说,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因此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就必须以树立法律信仰为核心,使现代法治的精神――公平、民主、正义、效率等内化为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在青年学生心中的权威。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提升公众特别是青年学生法律意识的任务尤其艰巨。学校不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对青年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离不开全社会法律信仰的普及与社会环境的改善。
综上所述,针对职业院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加强法治教育的过程中,首先应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改进课程设置,增加法治实践,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把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放在核心位置,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为祖国输送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建设者,真正发挥职业院校在建立法治国家、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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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山河,黄章华.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08.7.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高等院校的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律基本知识的教育。而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普通公民的法制教育相比,大学生更侧重于理论教育,对于普通公民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法律条文的教育,而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则不能简单的进行法律条文教育,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丰富,大学生不会像中小学生一样简单的服从家长和学校,而是对许多社会现象进行独立的思考,他们不仅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不再是对法律单一的认识和接受,而是更多的探讨和论证,法律为什么会这样规定?会给我带来什么?这些都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特点。当然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不可能学习所有的法律知识,而是要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对于大学生如果想更多的了解某一门法律课程,则可以通过其自学能力得以解决,所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心应该是提高法律意识和树立法律信仰。
二、现代学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地位
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根本环节,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学校的系统的学习,使学生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的基本途径。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和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一条真理。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只有法律信仰才可能守法。中国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的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律信仰更是空中楼阁。现代教育的系统性、规模性和科学性有组织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育受教育者的法治信仰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为最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刑事犯罪逐年上升。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不计后果。这些很多都是因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较差而导致的严重后果。一些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加上法制观念极其缺乏等,其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而学校利用其自身的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的施加法制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能够有效地遏制青少年犯罪。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法制教育的欠缺使大学生缺乏正确的认知
现在很多高校重视科学教育而忽视人文教育,重视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我国从1987年就在高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而后又于1998年设置“两课”,以及后来的05年课改后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后面简称《基础》),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大多都流于形式。尤其05年课改以后,道德与法律结合,压缩了原有的课程内容,并且很多老师原来要么是学德育的要么是学法律的,其上课也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将该课程上成单一的德育课或者法律课程,没有起到应有地效果。另外一些高校内部本身存在不少问题。有些班主任或辅导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对学生必要地关心和了解,以至于学生不良行为的发展,甚至沦丧到违法犯罪。另外由于学校管理不严,规章制度不落实,对大学生迟到旷课,考试作弊和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行为未能及时的处理和有效控制,这无疑助长了学生的侥幸心理和反叛心理,使一些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二)社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冲击
现实生活中很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思想造成了不小的冲击,金钱与权力凌驾于法制之上;权钱交易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遵纪守法、热心助人的人没有得到褒奖甚至还受到诬赖误解;还有一些以低俗下流挣人眼球,甚至还以次成为名人,这一切都让大学生迷惘、彷徨,导致一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认知产生错觉,甚至导致其不能明辨是非。另外社会上对一些现象的误读,也使大学生无所适从,很多学生对违法犯罪认识片面,就像药家鑫一样,认为交通事故中撞人不如撞死,怕受害人难缠进而犯罪。相信权力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拿钱买命,无法无天。有这些思想的人还不在少数,这些都是舆论媒体的片面报道对大学生所产生的一些误导,而这些误导有些却引导着大学生行为。最后网络深深影响着当代大学生,其中一些低俗、下流、污秽不堪的东西冲击着大学生地视野,这些极具刺激和诱惑力的东西很容易让大学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甚至毁掉自己,近来大学生犯罪其中很多都和网络有关。
(三)家庭教育的欠缺使大学生产生心理问题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是传播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家长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部分家长要么过分溺爱孩子,要么对孩子过于严厉。过分溺爱的孩子会使孩子过分自我、缺乏磨砺、缺乏同情心和责任心。而过于严厉会使孩子形成冷酷自卑的心理。部分家长自身素质低下,无形中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构建
(一)充分有效地利用《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基础》不是原来两门课程内容的罗列,也不是两种知识简单的相加,而是要构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一门新课程。该课程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放到首要位置,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领悟法制精神和道德精神以及两种精神的实质,帮助大学生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等综合素质。为此,该课程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能只熟悉自己所教的学科,还要通过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教师应当提高对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教师要能够寓法制教育于道德教育中,使学生认识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以道德自觉为目标,而道德的最底线就是法律。教师要建立“整体教育观”,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效地融合,而不是割裂两部分的内容。一方面让学生懂得自觉地学法、守法、护法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从根本上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让学生懂得把基本道德义务纳入法律规范,有助于人们道德情操的养成。因为如果只靠个人的良心和社会舆论来保障道德要求的实施,显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利用法律强制手段加强法律的执行环节,才会使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从“软约束”变为“硬约束”。这样既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又可以增强人们对道德的认同,从而保证道德教育的成果。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在了解和懂得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他们对法律具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从而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这也是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及大学生社会化的必要途径。也是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和融入社会,更快地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道德教育的理想结果是培养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如果一个人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那么他的内心道德标准就会要求他遵守法律的规范,因为能够遵守法律的规范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法制教育的理想结果则是培养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而法律的基本原则都是来源于道德,对法律规范的深入理解和内化就是对道德规范的遵循。因此,我们法制教育的成果除了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外,还可以进一步升华为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道德教育的成果除了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外,还可以促进良好法制观念的形成,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统一起来,有利于法律规则和道德规范相辅相成地调整大学生的行为,也有利于指引和保障大学生的健康。
(三)课堂教学与社会化教育相融合
法制教育不能离开社会这个大环境,而教育者必须学会利用社会这个大课堂对学生进行有效地法制教育。教育者可以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把握一切有利机会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改变传统“课堂说教”式教学,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纪律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如何在社会上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何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主流媒体也要积极地引导,褒扬楷模,批判错误。对社会道德模范大力褒扬广泛宣传,而对于少数的不法分子进行大力的批判,以警示社会公众。这对于正处于身心重要发展阶段的大学生,给他们现实有力的道德和法制教育。
【关键词】法治思维;学生管理
法治是当今时代有关政治和法制建设的一种综合性的价值目标,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基本行动原则以及实现过程和结果。在现代社会,法治的意义在于在国家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以规制公共统治为重心,以保障和促进全体国民的民利和个人尊严为归宿。
1.法治思维的内涵与应用的意义
在这里所说的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需处理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和形成结论的思想认识的活动和过程。高校要慢慢培养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中的能动性。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越来越深入,培养学生自我管理中的法治思维,形成管理中的法治化越来越有必要,也越来越紧迫。原因如下:
1.1高校学生自我管理中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
实行法治,保证人权,已经成为社会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和发展要求。在教育领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必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高校大学生作为高校知识分子的重要群体,他们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教育价值的确立、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带动思维更新的速度,都对学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提出要求。在学生管理中贯彻法治思维、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学生中形成讲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
1.2高校学生自我管理中法治化是高等学校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当前形势下,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已经由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转化成契约关系和服务与被服务的法律关系,使得在高校学生自我管理中实行法治化就称为高校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必然选择。
2.高校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
现在高校的学生管理面临很多问题和严峻挑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高校招生人数不断增长,学校规模扩大,社会经济环境引发的浮躁心态,社会开放度不断变大,信息量急剧增长,信息传播地速度呈几何倍数的发展,高校学生更方便快捷地接受外界文化和信息,东西文化的碰撞也成为了一种常态,由此在学生思想领域造成的激发,学生在行为方面也会有所体现。针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去改变或者去调整。高校的规模不能盲目追求过大,也要警惕社会思潮对高校大学生的影
3.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应用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作为公民我们在生活中也需要具有法治思维。高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综合体,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也需要法治思维的规范和保障。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法律精神下指导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合理的结构形式和制约机制。
3.1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应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和严峻挑战,学生的“自我”意识觉醒早,但自我管理能力下降,因而在高校学生管理中进行学生自我管理很重要。学生要进行自我管理,必须有可以依靠的规章制度和法律依据,使得自我管理的方式、手段、水平都是自觉、有意识且有效的,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学生自我管理中贯彻法治精神就显得极为必要和重要。法治思维是按照法治的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有这样的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将法律付诸实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担负着更多的道义良知和更大的社会责任。法治作为制度的集合体,是保障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最强有力的力量。在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趋于成熟的当代中国,在政治文明正在成长的现代社会,只有把法治作为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哲学之一,树立和笃化法治思维,才能健全完善法制体系,才能维系公民的生活与秩序。
3.2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实施的方式和途径
3.2.1强化管理者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高校管理者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可以更好地明确权力实行的范围、职能和程序,防止权力的滥用,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高校管理者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养成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还要组织法制教育宣传讲座,鼓励自学等方式,培养高校学生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在校的生活、学习、社会活动等等各个方面都实现规范化、秩序化、合理化。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遵循程序正当原则,这是保障学生权力的基本要求。
3.2.2制定校内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制度规则化。
大学生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高校要依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制定符合各校自身实际情况,适用于本校学生的制度法规,遵循以人为本、公开透明的原则,力求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利益。而且学校法规的制定要坚决切合本校本专业的具体实际,避免生搬硬套,杜绝一刀切。
3.2.3开设法律法规相关课程,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方式
各高校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设常规法律法规项目,或者与本行业相关的基本法律课程,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更能加强本行业的法律规范,也为学生将来就业之后能够遵规守法、规范行为奠定了基础。
3.2.4根据实际,模拟法庭、法例,学生亲身参与
部分高校现开展模拟求职大赛、模拟招聘,开设有相关法律课程的高校,可以设置模拟法庭,配备相关人员,通过某些法律案件的审查审判流程,让学生参与其中,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性、不可抗性。
3.3高校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其他必要路径
3.3.1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秩序,实行听证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做到充分体现法治精神,管理权的使用要公正合理,需要与之配套的程序。为规范学生管理,可以采取听证制度。引入听证制度,既可以保证学生的利益,又可以倾听学生的心声。国内已经有高校引进了听证度,并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浙江大学自2009年——2014年的5年时间,已经举行了10次听证会,内容涉及考试作弊的处理,学位证办法的条件等等,学生参与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实施过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3.2维护学生应有权利,实行诉讼(申诉)制度
高校内纠纷就已存在,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当今时代,由于人们维护权利意识的高涨,学校依法治校观念的加强与提升,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大量的纠纷开始浮出水面,进而走入正常的程序,得到一种有序的解决与处理。在当今诉讼“大爆炸”的年代,大量的涉及高等学校的法律纠纷出现,当然,涉及学生权益的纠纷也就同样的与日俱增。如何面对这种形势与挑战,需要冷静、理性地分析。诉讼作为传统的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手段,在解决大学生与高等学校法律争议方面,虽然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未免也会暴露其不足。建立高等学校的校内申诉机制,作为大学生维护权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成为必然。学生的法治思维在申诉进行的过程中得以培养、建立和实践。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思想也应该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高校依法治校、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和必然选择,在实践这一理论的道路上还是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广大教育者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彭海.法治思维下高校学生管理的现状与前景[J].思想理论教育,2014.2.
[2]许进.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思维[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