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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第1篇

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科级干部队伍现状,确定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11名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资格:

1、范围:

(1)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人员必须是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疗单位、垂直管理单位)中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国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即2003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

(2)报考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人员必须是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610办公室中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国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即2003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从事政法综治工作2年以上的国家干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版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然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登记表》、照片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公选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党史党建、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综治副乡长(副主任)笔试内容增加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与拟选拔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向全区公布。

(四)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与拟选拔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由公选办组织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研究决定。对经组织考察的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提拔人选。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组织考察占20%。

(七)任前公示。将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提拔人选名单在全区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任职。公示期满后,如无发现拟任人选有影响任用的问题,办理试任职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时间安排

公告(3天,5月9日—5月11日)

报名及资格初审阶段(3天,5月12日—5月14日)

资格复审阶段(6天,5月15日--5月20日)

笔试阶段(11天,5月21日—5月31日)

面试阶段(5天,6月1日—6月5日)

组织考察阶段(8天,6月6日—6月13日)

党委讨论决定阶段(5天,6月14日—6月18日)

办理任职手续阶段(7天,6月19日—6月25日)

六、组织领导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打盗抢、打、压发案、保稳定”为重点,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打击职能和村(居)委会群防群治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实施

成立处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委员任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副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派出所教导员任副组长,处综治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社区民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派出所所长毛轩兼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调度。

三、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辖区治安混乱地区,配合公安机关集中清查特业、场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配合公安机关力争破获一批刑事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消除一批治安乱源和安全隐患。实现全处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熟悉社会情优势,严控侵财性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如: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侵财性犯罪。村居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发现、查找治安防范和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利用社区民警打击犯罪的职能结合熟悉社情的优势,建立、完善控制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街面防控,严密措施挤压犯罪空间。要以街面防控为重心,不留死角,全方位、全天候加强重点地区的巡逻防控和盘查检查。春节期间城区十个居委会要组织义务巡逻队伍,在居委会干部和社区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尤其是在聚集地开展巡逻守护工作,从而进一步挤压犯罪空间,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突出治安乱源,大力整治重点地区、行业场所和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暂住流动人口和租赁屋的清理整治。各村、居委会要抽调专门人员,组织社区民警、计生专干等相关职能工作人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查和管控。要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租赁房屋集中区域,开展入户清查行动,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居住证,增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和震慑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处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立即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主动进攻的态势,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与辖区内医院、大型超市上门签订安保责任状,确保各位门前安保责任。村、居委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治安整治专项经费,确保治安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第3篇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促进现代化社区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村)有关组织设置及干部管理的规定》,现就蠡园开发区(蠡园街道)社区有关组织设置及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一)社区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站、综治办、集体经济组织等。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要充分履行在社区整体工作中的统揽、协调职能;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社区社会管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社区工作站是承担政府下移到社区的有关管理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平台,要强化职能,切实做好行政事务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工作;

社区综治办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基层组织,主要牵头协调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按规定管理、经营集体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范运作。为壮大社区财力,发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具备条件的可设立社区集体全资的经济发展公司。

(二)社区干部主要是指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选任或委任的社区党组织正副书记(不含社区党组织下属分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副主任,工作站长、主办会计、综治办主任等。

(三)社区干部队伍按照合理、精简原则设置职数。党组织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不含挂职),是中共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般要兼任副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一般不超过2名。工作站站长设1名,主办会计设1名。全面落实社区民警进社区兼职制度,工作站站长、主办会计可由符合要求的社区干部兼任。

(四)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推进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社区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的原则上要具备大专学历。新任社区正副书记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社区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按照开发区(街道)机关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执行。

(六)从有利于干部锻炼成长、优化班子结构、增强工作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出发,开发区(街道)将因地制宜、积极实施社区干部交流工作。对在同一社区、同一职位任职时间偏长的社区书记、副书记、主办会计等干部,有计划进行跨社区交流任职或内部轮岗,探索实施社区主办会计上级选派制。

(七)完善和落实好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有关规定,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长或经济发展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由所在社区书记兼任。社区书记人事调整后,要及时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程序和变更手续。

(八)按照“以岗定酬、注重实绩、绩效挂钩、强化激励”的原则,由开发区(街道)制定社区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根据社区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确定报酬。

(九)根据区文件规定,实行社区书记备案管理。在调整社区书记前,将拟任免方案报区委组织部,经区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实施干部任免程序。

(十)连续担任15年以上的现职社区书记,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度高、个人身份为公务员或在编事业人员的,开发区(街道)党工委按上级核定名额推荐至区委组织部。经组织考察,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明确副科级。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第4篇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我镇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卫生管理状况,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根据区综治委《2010年*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镇综治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全镇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联合执法、共同整治,通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排查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重点地区和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师生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我镇成立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育)

*(组织委员,综治办主任)

成员:*(司法所所长)

*(党政办主任)

*(派出所所长)

*(综治办副主任)

*(中心小学小组)

*(中心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孔祥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综治办。

镇班子成员包保情况:

*(党委书记)中心小学

*(党委副书记、镇长)中心中学

*(人大主席)幼儿园

*(党委副书记)*村辖区小学

*(纪委书记)*村辖区小学

*(组织委员)*村辖区小学

*(宣传委员)*村辖区小学

*(武装部长)*村辖区小学

*(副镇长)*村辖区小学

*(经济发展办主任)*村辖区小学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原则,组织、部署和协调辖区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暴力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财犯罪;学校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利诱欺骗学生参与、传销的组织等。严格防止不法人员侵入校园实施侵害,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特别是镇村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

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重点包括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别是非法经营的、较隐蔽的“黑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以及出租屋、钟点房、违章建筑等;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设立的站点,600米内设立的专营场所,中小学周边50米之内设立的卷烟经销点等。加大力度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现象等,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厉查处社会上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重点包括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招生中介机构,利用介绍勤工俭学、提供实习机会的名义诈骗学生钱财,社会人员因各种原因到学校聚众闹事、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等。

四是全面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加强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治安隐患问题,危险品管理、危房、管制刀具、枪支进校园等问题。重点检查学校管理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是否实施等。要通过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切实防范暴雨、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巡防管控力度,有力震摄违法犯罪份子。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制定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介入,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办负责全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察工作。

中心中、小学督促指导各学校认真做好学校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隐患整改,督促学校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等防控措施,协助公安、文广、工商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的外来人员管理、商业网点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等。

派出所组织专门力量,落实破案责任制,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坚决铲除学校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督促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落实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镇司法所要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镇文化站要联合区文广局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电子游戏机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等,落实网吧等上网场所管理措施;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对学校及周边的印刷复制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卫生部门要指导学校创建等级食堂,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场所,指导学校创建校园放心店。

共青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和娱乐消费引导,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

各学校对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要求,落实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位责任制和各类防控责任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做好学校内部安全稳定工作。

五、实施步骤与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综治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按照中央提出的“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工作中做到普遍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查堵问题与有效疏导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讲究整治工作的实效。

第一、排查摸底阶段(4月15日前)

要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把排查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地对本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摸排,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乱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汇报。要建立健全集中整治项目基础台账资料,及时互通信息,为实施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奠定基础。

第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治安安全和隐患问题等进行分类,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制定本辖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将具体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

第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由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组织2-3次集中统一行动,对排查出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周边地区进行重点整顿。具体可分两个时间段:一是5月至6月,重点是整治校园周边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黑网吧”和搭载学生的“黑校车”等,为学生学期结束前和假期生活创造良好环境。二是8月至10月,重点是对新学期开学后易反弹的问题进行整治,如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店、卫生条件差的饮食摊点、无证照流动摊点以及出租房屋、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为庆祝国庆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集中整治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措施,定学校、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效果,要动真格、敢碰硬、攻难关,一抓到底,迅速改变治安混乱面貌。对情况负责、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层层督办,做到不落到实处不放松,不见到成效不放手,防止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第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第5篇

一、强化领导责任、健全机构机制

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半年来,我始终把综治工作放在全镇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将综治工作纳入了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综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切实做到了维护稳定,综治工作亲自抓,健全组织专门抓,落实责任共同抓,确保了各项维稳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了镇综治专干和村级调委会、治保会、巡逻队等综治组织,促进了综治工作规范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主要领导挂点包村负责制,并逐步完善了党委、政府定期召开稳定分析会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三是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年度综治责任书、禁毒工作责任书。四是逐步完善综治基础工作电子档案,推动基层网络建设。

二、推进综治工作新高度、形成群防群治新局面

(一)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管理理念。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纳入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综治中心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日常工作由司法所长、综治专干负责,完成了综治中心人员的配置。镇综治中心设立监控研判分析室、心理疏导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室和群众接待室,每个办公室配齐办公设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实行实体化运行,发挥实战功能,做到一个体系领导、一个平台统揽、一个机制运行、一个窗口服务,协调配合,高效便捷,规范有序,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各行政村的综治中心建设也同步进行,目前为止,全力打造了郑柴村、沸泉村和南柳村3个示范点,全面完成了9个村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并且各村保证了综治机构、两会一队、网格细化管理等人员和办公设备的配备,并且做到了职责、制度版面上墙。村级综治中心的建设方面,制作了全面详细的大尺寸喷绘版面,上面有村简介、平面图、三级网格构架图、每个村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机构职责和制度,专职巡逻队排班、义务巡逻排班版面都钉在了显著位置。当前,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法治大宣传方面,我镇统一制作了十个方面法制宣传版面,全镇17个村共60块;每个村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对人民调解员、治保会主任进行了六次集中培训,提高了对综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把综治中心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各村群防群治队伍人数及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平安南樊”建设,我镇壮大了队伍力量,各个机构进行了实体化运营。目前,全镇建立了治保会17个,共有 51人,调委会17个,共有 51人,专职巡逻队17个,共有130人,义务巡逻队17个,各村所有18至60岁男性都安排全年轮流值班,带上红袖标、拿好巡逻器材、做好日常巡逻日志。全镇的17个行政村划分了街巷,共有街巷长103人,网格长34人,有效推进了工作的精细化开展。

三、打响扫黑除恶持久战、构建风清气正新局面

(一)成立机构,迅速部署。我镇于2018年2月6日上午9时在镇政府召开了南樊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制订了《中共南樊委员会、南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由镇党委书记于秀丽担任南樊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箐杰、镇党委副书记张晨君任常务副组长,镇纪委书记蔚一宾,镇组织委员许白茹、镇宣传委员杨荣、镇派出所长郭建、镇司法所长朱新阳、镇综治专干李晓庆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纪委、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法庭、镇司法所、镇国土所、镇计生办、镇民政办、镇农经站、镇工商所、镇文化站、镇城建办、各行政村等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张晨君兼任,主要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专项斗争。

(二)宣传形式多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1、在2018年2月6日南樊镇召开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镇政府统一制作条幅57条,下发给各村,要求17个村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扫黑除恶的条幅;在各村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1000余份、发放彩页公告1000余份和宣传手册1500余册,入户摸排线索、讲解黑恶势力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聚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开设、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传统宣传的同时,利用微信群推送扫黑除恶打击对象的内容和线索奖励,倡导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赢取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2、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和包村干部从三月份开始陆续进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推进会,会上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线索,提高知晓率,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的强大声势。

四、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坚持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队伍,因村委会换届选举,重新调整配备了专职治保主任17名,人民调解主任17名,积极做好事前防范预警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今年1—6月份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起,成功12起,成功率100%。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镇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做到领导重视、排查认真、信息畅通、职责分明、处置及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综治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并定期向综治联席会议提议解决。

五、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协作机制

南樊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先后完善了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党政领导包案制度、综治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处置突发性重大群体事件和危及公共安全重大事件工作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今年以来,坚持不稳定因素每月一排查制度,各村每月15日定期将村里的不稳定因素报送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互相配合,互通信息。

六、创新重点群体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帮教主导作用,加强部门配合,同时积极发挥农村的帮教组织作用,建立帮教志愿者队伍,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重点归正人员不漏管、不失控,南樊镇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0名,矫正人员帮教率达到100%,今年上半年无重新犯罪。

七、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南樊镇始终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确保稳定,乡镇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南樊镇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领导下访约访、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定期研究突出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在期间,及时收集信息,稳控重点人员,密切掌握动向,建立落实稳控措施,确保了在全国两会期间无人赴省进京上访,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