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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范文第1篇

新沂市启明中学中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项目组

一、前言

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中学生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也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能否协调稳步发展。本次调研以问卷方式对新沂市启明中学的中学生做调查,调查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在发出的150份问卷中,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较平衡,大致平分,在这些调查对象中,其中有52%是来自城镇,48%是来自农村。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出发,调查的结果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二、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显示及分析

1.中学生大多认同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素质教育大力提倡与推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已成为党和政府,成为全社会共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初步形成。调查显示,有67%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没有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重要的。由此可见,法律在生活中占据的地位还是得到中学生的肯定,而且也可以看出中学生法制教育日益受到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学生具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

2.中学生大都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在时代的今天,作为明天的接班人的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备受关注,青少年的权益得到特殊保护,国家也不断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调查显示,绝大多少中学生觉得自己对法律有一点了解,只有1%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不了解法律。但是,也只有5%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对法律非常了解,所以由此可以看出,中学生虽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是具体到某一个特定情况时,仍然会比较模糊,也由此可以看出现在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还不够大。

3.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广泛,但学校仍是主渠道

问题: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从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来看,学校、家庭和书籍、新闻媒体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如图所示,32%的学生表示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学校老师的教授获得的,可以看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5%的学生表示通过新闻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表明在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但是对比学校,各类媒体,家庭教育就显得比较低,只占9%。但是家庭教育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着重大影响作用,所以需要继续加大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

4.现今法制教育的效果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由此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而在家庭法制教育方面,39%学生认为家长在这方面做的好,47%学生认为家长做的一般,只有一少部分学生认为家长在对自己的法制教育方面做的不好的。同时,根据调查,法制校长在中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授课得到了学生认可:95%学生认为法制校长在法制教育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5.中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自护意识,面对不法行为时能够作出较为正确的选择。

问题: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问题: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问到是否了解关乎青少年利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时,78%的学生是部分了解,说明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比较关注,但是对该法非常了解的只有8%,由此可见,中学生有一定的自护意识,但是并不是很强,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增强中学生自护意识。在遇到侵害时,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向老师反映、向家长反映、向司法机关救助等方法来解决,只有很少数学生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选择正确的方法。但是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6.大多数中学生渴望或者愿意学习法律知识

79%学生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情,且有80%的学生有计划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说明中学生对法律的关注还是比较高的,随着法律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不断加大,学生对法律的相关问题也不断重视。

三、建议

1.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能有效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经问卷调查情况显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但是,调查发现学校 的法制教育虽然比起其他渠道,当前对中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播的比例是最大的,但是总的来说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不够到位,法制教育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固定完整的体系。对此,学校应该确立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中学生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学校还应注重课堂教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集中开展以政治课为主,逐渐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让学生时时受到熏陶。

再次,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主要原因是法制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因此,学校除了确立目标体系和重视课堂教学之外,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应选择适当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要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学校可以通过办办报、手抄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诊所、开展模拟法庭,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2.言传身教,提高家长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家长的责任和作用不容小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就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很难增强。作为家长,除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要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自身己有的法律知识,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合乎法律规范的方法,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学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提高家长自身的法律素质是前提。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等专题法律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竞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3.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其他法制宣传渠道,形成多元化

未成年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从社会中吸取法律知识的营养,特别是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司法机关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如悬挂大型法制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张贴法制标语,开设法制宣传窗,主办法制图文展,召开法制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宣传游行,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视专题片,党报党刊设置法制专栏,定期开办法律培训班,举行法制演讲比赛、见义勇为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文明社区等等。又由于中学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来源还有影视文学作品,由于创作的需要,影视文学作品中传递的法律知识并不健全和准确,容易误导学生。作为影视文学作品的作者和出品人,要注意法制内容的准确性,以免误导学生。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多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

要注重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入手,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真正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条件允许,多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要关心和帮助流浪儿童、离婚家庭子女、孤残儿童、外来人口家庭子女以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的弱势人群,减少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只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他们才会学法、知法、信法、守法、护法,法律意识才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5、 加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

经费短缺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瓶颈”问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长期坚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加大经费的适当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四、结语

通过本次调研活动,让我们了解到了当代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也使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法律在当代中学生的掌握和运用上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数据显示,让我们看清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通过分析数据,剖析现状,找出原因与不足,然后得出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和结论。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中学生法律意识的调研,给今后如何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学生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对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让广大中学生健康成长,并在美好的蓝天下闪耀出自己的一片光彩。

附件:

新沂市启明中学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您好!我们是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为了了解本地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特设计了该问卷。请您如实填写该问卷,此问卷只供研究参考,我们决不泄漏您的任何个人信息!请您放心!谢谢您的参与!

请您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下面划“√”,在“_____”上填上您所要表达的内容。

1.您的性别是:A.男 B.女

2.您的家庭在:A.城镇 B.农村

3.您自己觉得您了解法律吗?

A.非常了解 B.了解一点点 C.不了解

4.您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B.比较重要 C.一般 D.不重要

5.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A.学校老师的教授 B.同学朋友的交流 C.家长的教育 D.看电视、听广播

E.自己阅读报刊杂志 F.其它

6.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

A.保护公民的权利 B.惩罚违法犯罪 C.规定公民的义务 D.其它

7.您觉得以前的中学在普法教育方面的开展情况如何?

A.开展过,很有成效 B.开展过,效果一般 C.开展过,没有效果 D.没开展

8.您觉得您的家长对您的法制教育方面,做得好不好呢?

A.非常好 B.好 C.一般 D.不好

9.您认为在中小学设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如何?

A.有很大作用 B.作用一般 C.没什么作用 D.根本没作用

10.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A.非常了解 B.部分了解 C.听说过这部法律,但不了解 D.没有听说过

11.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A.知道 B.不知道

12.您是否遇到过侵犯您权利的事件?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13.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A.忍过去 B.及时向老师反映 C.向家长反映 D.向司法机关求助 E.其它

14.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A经常 B.很少 C.没有

15.您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件吗?

A.会 B.不会

16.您有无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呢?

A.有 B.无

17.您对哪一方面的法律比较感兴趣?

A.刑法 B.民商法 C.行政法 D.诉讼法 E.其它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范文第2篇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关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工作,是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充分把握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不断创新教育方式,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一)在教育内容上,坚持分类指导,突出两个目标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于中小学生,应突出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注重法律知识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大中专学生,应突出增强法制观念,

加强法律基础教育和法治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意识。

(二)在教育对象上,注重内外结合,实现三位一体

对内,突出在校学生在法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积极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活动。

对外,实现向家庭、向社会的二个延伸,强化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整体联动”的法制教育工作格局。一是重视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向家庭延伸。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村民学校和学法夜校,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引导家长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良好的品质当好子女的第一位教师,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二是动员各方力量,向社会延伸。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注重与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选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各类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着力抓好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青少年学法的浓厚氛围。

(三)在教育方式上,实现双轮驱动,突出四招并举

一是突出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应指导各级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课堂教学为主,确保“计划、教材、教师、课时”的四落实,不断创新课堂法制教育模式。

二是坚持四种方式,丰富第二课堂,指导各级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推行四招并举的课外学法方式。四种学法方式”即:开办法制园地、设立法律信箱、观看法制电影等生动直观的学法方式,举办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等集中辅导的学法方式,组织法律知识主题班会、有奖征文、演讲比赛等交流互动的学法方式,举办模拟法庭、参加公审大会等司法实践式的学法方式,通过学法方式的创新以不断提高青少学生的学法热情。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突出服务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把好青少年权益的保障关

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是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应紧紧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这条主线,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和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青少年维权中心,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集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用工作实绩赢得广大青少年的信赖。我市已于*4年成立了孝感市“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和“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运行二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热情接待未成年人的来访咨询,帮助解决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适时宣传讲解各种法律常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纠正犯错误倾向和违法苗头,主动为他们化解矛盾,排扰解难。

三是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合法的范围内尽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生理渐趋成熟,心理仍显幼稚,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更容易因为不懂法律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对违法乱纪者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本无可置疑,但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维护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争取一个宽大处理、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挽救失足青少年,减少违法犯罪中显得十分必要。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辩护中应注重、突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为失足青少年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充分发挥法律矫正的职能作用,突出改造的系统性和长效性,把好青少年犯罪的转化关

青少年学生因其生理、心理特点,可塑性极强,努力改造、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减少重新犯罪是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应紧紧依托劳动教养管理所这个改造阵地,充分发挥法律矫正职能,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像“父母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加强对未成年劳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爱,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建立改造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转化质量。

一是用先进文化帮,引导未成年劳教人员矫正恶习。把加强对未成年劳教人员的教育作为矫治的重要手段,通过课堂教育、个别约谈、心理辅导、道德实践等活动,进行思想道德、民主法制、文化技能教育,努力提高整体素质,促进他们自觉服从管教,认罪认错,矫正恶习。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范文第3篇

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或者变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范文第4篇

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措施。几年来,共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人246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9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落实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我们成立了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长Xx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基层科、宣传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初步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协调,乡镇司法行政机关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在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四种法制教育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机制。主动与县教育部门联系,在全县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教育局领导的密切配合下,全县中学都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

二是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

以漫画、图片作宣传展牌,在全县学校巡回展览。我们向省、市普法办以邮寄形式,收集关于吸毒、网吧、不尊重长辈和老师等一些漫画图片,共制作160块展牌,深入各学校巡回展览,让学生观看和自我对照剖析,并要求每一名学生写出《观后感》交给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评阅。通过巡回展览,不少学生深受教育和启发,同学们感慨的说:“平时我们听法制课倍感乏味,而看这些图片让我们还有些吸引力,也领会了很多法律知识”。

三是开展把法律带回家的主题活动。

组织县普法讲师团,在各学校巡回宣讲法律知识。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吸纳法律和授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成立了Xx县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全县各学校巡回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义务教育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课。结合生活中实例案件进行以案说法,让学生通俗易懂,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县共有中小学生2.6万余人接受法制教育。

四是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结合青少年实际,在Xx电视台常年开辟“普法之窗”。青少年尤其是十三四岁的青少年,很容易在法律上产生一些模糊认识,对一些犯法,罪与非罪的辨别亟待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我们购买了一些愚教于乐的专题法律节目片,在Xx电视台以“以案说法”和“一问一答”等形式开辟“普法之窗”。让学生们观看后晓知以理,懂知以法,使他们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

三、大力实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程

四、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县团委、县妇联和十个乡镇设立了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让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全县基本上形成了由团县委、县司法局组织协调,法律援助中心具体指导,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介入,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系点主动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二是简化了工作程序,畅通了工作渠道。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我们简化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程序,规定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同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先承办再申请,以节省工作时间,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确保任务分解落实。为了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实处,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列入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了奖惩措施,签订了《法律援助责任书》,规范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数量和质量落到了实处。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青少年;法律意识;途径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101-01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屡见不鲜。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八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其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一、法律意识概述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法律意识不是人们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逐步学习和自觉培养起来的,同时也是受法律文化传统和法制教育宣传潜移默化作用的结果。

二、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由于青少年社会经验的欠缺和生理心理的不成熟,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家庭对青少年法律教育缺失

我国目前的法制化进程仍亟待加强,部分家长不能给予充分的法律意识灌输。也有部分家长受自身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的限制,处理问题方式简单粗暴,青少年耳濡目染之下就会养成错误的行为习惯。此外,有的家长与孩子分开居住生活,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出现未成年大孩子照顾未成年小孩子和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未成年人等情况,导致了家庭法律教育缺失的出现,这是导致青少年法律意识缺乏的重要原因。

(二)学校法律教育方法机械、滞后

青少年大多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担负着教育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任,但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校过分地注重学生的成绩,忽视了学生的法律教育,导致了在法律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专业的法律教师,教师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仅是照本宣科对学生进行法律条文的灌输。有些学校拥有专业的法律教师,但学校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大多是流于形式,而且教育方法机械、滞后,与社会实践严重脱节。

(三)相关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律教育活动缺乏有效的规划

近几年,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尤其是司法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在青少年间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宣传。由于各司法部门更多的精力主要花在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上,很少安排对青少年进行长期的法律教育,导致青少年法律知识接受不均衡。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律教育规划不足,出现了活动内容重复的现象,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四)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

毫无疑问,社会主体的法律知识体系储备是谈论任何社会群体法律意识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作为前提,法律意识将无从谈起。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了法律意识的淡薄,所以即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青少年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青少年易受到不法侵害的重要原因。

三、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是由不成熟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世界外象的美好诱惑为青少年学生受到不法侵害埋下了隐患。因此我们应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家庭法制观念教育

家庭是青少年接受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最早的地方,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尤其是监护人自身言行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作用,在注重学生智力教育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更要注重青少年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法制意识的培养,以事明理,培养青少年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意识,引导青少年学会分清是非、辨别善恶,并逐步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学校法律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首先,学校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树立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人文教育、法制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把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目标。其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在遵纪守法方面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同时,学校也应开展多种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第三,建立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家校联合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青少年受不法侵害。

(三)政府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供良性的社会法制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会从社会中汲取法律知识的营养。政府部门应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治理,建设法制教育阵地。同时,还要充分运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此外,司法机关应建立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加强开展青少年法律教育的规划和衔接。

21世纪是法治化时代,社会的安定有序依靠法律的规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大举措。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2]孙春伟.法律意识形态论[M].法律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