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59:45
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范文第1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12项,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性规范,是对我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居于指导性地位,它为整个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具有指导作用。
我国12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下面四类:一是总体性要求;二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四是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一、总体性要求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客观性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下面三层含义:一是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是会计核算应当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会计核算应当具有可检验性,使会计信息具有可验证性的特征。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可比性原则是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的。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便于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纵向比较。
可比性原则强调的是横向比较,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纵向比较。从总的方面来说,两者都属于可比性的要求。
一贯性原则并不否认企业在必要时,对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的变更。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信息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要讲求时效,要求会计处理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及时利用。
3、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三、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于收付实现制相对称的一个概念。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
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配比,也包含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即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
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置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
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
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入有关。
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的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
四、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或称保守主义。
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足;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引言
在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对于经济层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较好促使相应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得到较为理想的资金支持,保障各项工作的运行较为流畅可靠,还需要重点加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高度重视,促使其会计核算能够表现出较为理想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基于现阶段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进行有效改进和优化也就显得极为必要,应该在后续工作开展中进行深入探究。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1.预算管理不到位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执行来看,相应预算管理是比较核心的一个方面,这种预算管理工作的落实在现阶段存在的各类问题也就必然会影响到最终整体财政执行效果。具体到预算管理工作中来看,因为其涉及到的内容和要素比较多,相应管理难度也就比较大,具体预算的精确度难以得到较为理想控制,预算的资金相对较大带来的影响也是比较突出的。此外,这种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的出现还和相关预算管理的后续落实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对于相关账目的审查而言,其存在的缺陷还是比较明显的,如此也就必然会限制预算的执行准确性效果,资金的应用效率必然也会存在一定问题,还容易出现各类事故。
2.原始凭证存在问题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执行而言,其必须要具备较为全面可靠的依据,尤其是在原始凭证方面,其更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相关原始凭证缺乏真实性和全面性,最终影响到整体会计核算效果。结合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中,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各个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不足,存在着较多的虚假信息,其信息数据不准确所带来的资产浪费和利用效率不高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当然,这种原始凭证方面的缺陷不仅仅表现在相应信息的虚假上,其在原始凭证的填写完整性方面存在不足,同样也会影响到后续会计核算效果,威胁性较为明显
3.管理制度不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在相关制度的约束下能够表现出较为理想的可操作性和流畅性,但是从现阶段具体执行工作中来看,相P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还是比较明显的,如此也就必然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效果。结合这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相关制度体系而言,其在很多环节中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问题,比如对于预算管理制度以及对于相关资金应用管理制度,都存在着一些较为明显的缺陷,进而也就很可能会产生较大故障。这种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还容易导致相应会计核算人员得不到较好约束,相关工作的落实很可能会受到较为明显的冲击,主动性不强,执行落实的规范性也会出现较大缺陷,最终形成极大威胁。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优化对策
1.健全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对于未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来看,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和健全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这种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完善主要就是为了较好促使其相应规章制度能够针对相应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严格约束,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较为理想的规范性指导。围绕着相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其应该首先从相应会计核算任务入手进行分析,了解相应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目标,如此也就能够促使相应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具备更为理想的流畅性,避免其在后续工作落实中出现较多的问题和缺陷;另外,还需要重点加强对于相关任务的有效分配,促使相应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能够和相关人员建立一一匹配关系,如此也就能够最终有效提升具体工作的执行力度,保障相应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较为合理,对于会计核算人员的指导性更强,相关任务的落实更为有效;为了较好提升相应会计核算管理落实效果,还需要从相关积极主动性的调动方面进行有效构建,建立较为理想的激励考核制度,如此也就能够有效提升相应会计核算工作的落实水平,避免因为人员不尽责而出现各类问题和缺陷。
2.优化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协调性
对于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执行而言,其还和相关资金的应用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保障相关会计核算能够和资金管理较为流畅,进而也就能够充分保障其相应会计核算更为精确合理,降低出现各类偏差问题的可能性。具体到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的协调性方面来看,其应该做好全面资金的有效掌握,促使其各个资金的应用都能够得到较好监管,其具体资金管理流程较为规范,进而也就能够为会计核算工作提供较强的辅助,避免因为资金的运用较为散乱而影响到会计核算的流畅性。
3.加强监督控制
结合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缺陷,为了更好提升其执行效果,从监督入手进行严格把关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这种监督控制工作的落实主要就是为了促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都能够得到较好规范,相关问题和缺陷也能够得到及时修正,最终也就能够充分提升其可靠性价值。相应监督控制制度也应该和上述管理制度形成理想的匹配性管理,最大程度上促使相关工作能够得到有序执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落实而言,其在当前虽然引起了较高重视,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也是比较高的,进而也就需要结合这些不足进行有效弥补,充分提升其会计核算价值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较为高效。
参考文献:
[1]王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不足与对策分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9):65+64.
[2]叶友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不足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1):12-13.
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范文第3篇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建设落后
每一项会计核算都要有制度为前提,严格上来讲,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我国当前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还是以财政部门在1999年184号文公布的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以及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这些制度和规定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目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的不健全,会导致我们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时,没有依据,或者是核算的口径不统一,导致了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核算的混乱。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已经不适应目前住房公积金的发展要求,国家应根据当前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具体法律制度,及时修补在实践中的漏洞,制定出切实可行,符合住房公积金发展需要的会计核算方针政策。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
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和要求,不同的会计人员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随意的创设会计核算科目,不同的会计核算科目核算同一个项目,导致了同性质的会计科目的重复,给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结账带来了麻烦。例如在对抵偿的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设置“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进行处理,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甚至是不进行账务处理,使得这部分资产成为帐外资产。核算的混乱,很难使会计核算发挥其应有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再例如,对于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规定的对于“委托贷款”以及“逾期贷款”两个科目的具体规定中,对于等额本息方式还款的,大多数都是停留在5年到30年之间,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只有等贷款合同到期未归还的那部分贷款才能够转入逾期贷款中,进行逾期贷款的管理,这样的规定势必会演示住房公积金日常资金管理的问题,很容易出现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上的漏洞。在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建设时要认真研究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问题,认真做好制度建设研究,避免这些现存的问题,才能够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增加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精确性。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存在空白区
笔者从事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多年,在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实际操作中,我认为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对于一些业务并没有明确规定,不便于日常的会计核算。比如说对于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的规定不够明确。财政部颁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较,按照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或者按照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进行核定。这样笼统的规定使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不够明确,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范围、项目没有进一步规定。比如说对于应收利息的规定,应收利息的会计核算是在公积金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利息,主要是个人委托贷款发生的应收利息。如果计提个人委托贷款应收利息,在期末无法收回的,如果数额比较大,就会虚增收益,不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的原则。如果出现逾期的情况,何时进行停止计提委托贷款业务的应收利息。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没有具体细化的规定,导致了对于应收利息的会计核算随意性比较大,各个地方的核算办法不统一。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质量
(一)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建设
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核算要求,修订和完善我国现存的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办法,并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合并相同性质的会计科目,杜绝统一住房公积金收支项目在两个科目中核算的现象,达到优化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目的。目前,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快速发展,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增多,给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只有不断的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建设,才能够适应我国经济新形势。比如说我国可以统一实行权责发生制。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会计执行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是切实可行的,因为它不仅可以弥补住房公积金会计的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不足,满足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的需要,而且又能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经办机构增进绩效。完善住房公积金立法,创建依法理财环境。要按照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预算、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提供全面和完整的法律依据。针对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完善性,建议将住房公积金核算引入政策性银行管理理念,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其次,在全国各地定时开展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反馈各地在财务核算中发现的问题,规范统一财会核算软件以减少各地花费在财务和业务软件上的开发费用和升级费用,实行全国全省网络一体化。组建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上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
(二)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的设置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有很多不尽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对于发放的贷款项目,在清收资金时,对方可能以土地或者房产甚至是动产等实物资产进行抵偿债务,由于受到各种实物资产的变现能力不一样,有些实物资产可能是几年内都没有办法变现。对于这部分收回的抵偿债务的资产住房公积金会计应该怎样进行核算?财政部门在1999年184号文公布的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以及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都没有涉及,也没有明文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这部分资产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建议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中,增加“抵债资产”这一会计科目,按照资产的类别设置二级会计明细科目,再按照资产的债务人设置三级会计明细科目。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建设时,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有根据有依据的进行,不然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制度建设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比如说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可以增设“待处理财产损益”这一过渡性的会计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产清查时的资产盘盈和资产盘亏等情况,真实的反应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状况。在“业务支出”科目下,增加一个明细科目“其他业务支出”,用来核算除“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支出”“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三项支出以外的企业业务支出。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和“公积金管理发展金”会计科目,核算影响损益的前期重大差错等。
(三)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范围
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范围,弥补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空白区,提高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水平。比如说对于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的会计核算,应该以委托的银行实际入住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为记账时间。当实际收到本金、利息后,在贷款人的个人账户中记录本金的减少,利息的增加的会计核算处理,未收回的本金和利息做备查登记,作为催收逾期贷款的账簿资料。建议对于年度结算的利息改为每个月结一次利息,以每月份的最后一日为当月的结息日,按照银行挂牌公告的利率为基准。比如说笔者建议取消《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较,按照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或者按照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进行核定。以统一年末贷款的余额为基数的提取办法,体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与贷款余额相挂钩。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额=年度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年度提取比例。每一年度的提取比例有上级政府部门统一规定。每个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按照提取的比例进行累加,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一定的充足率时,按照“备抵法”(即可以按照差额进行补提取),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始终保持在固定比例上。开始年度可以按照一个比较低的比例进行提取,并进行累加,是为了避免当年提取的太多,影响了当年的收益太多,保证管理经费和廉租房等补充资金足够运转。经过历年的提取能够达到固定的比例即可,这样既能够弥补住房公积金会计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空白,又能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小结
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网络会计集中核算3
一、前言
网络会计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对各种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会计活动,它是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指本级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拥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的前提下,通过会计委派,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随着计算机的广泛使用,企业内部网络的建立,使得基于网络环境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得以实现。与传统会计核算模式相比,网络会计集中核算有传统会计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探讨了网络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方案。
二、网络会计集中核算的优越性
与传统会计核算模式相比,网络会计集中核算有许多优点,如下所述:
1. 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传统会计核算处理方式中二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基础数据不规范,造成汇总会计信息滞后、失真,对下属单位财务监控困难。网络集中核算有利于规范基础信息,贯彻和执行统一的会计核算政策,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2. 实时查询单位固定资产。通过网络财务软件可以统一整个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报废流程;实现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状态的实时查询,全面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以及使用状况、折旧情况等各种信息。
3. 加快报表编制。通过财务软件能够快速准确的完成单位内部对账工作。通过业务协同处理,实现单位内部的协同作业,实现业务的同步自动触发;软件的对账模块可以为合并报表提供内部交易数据,实现内部交易数据的自动读取,能够提高合并报表编制效率。
三、网络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实行网络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带来很多便利,但在实践中也存在如下的一些问题:
1. 预算管理基础问题。实行网络会计集中核算能改变了单位分散管理财政性资金的现状,实现财政性资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管理制度及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还较薄弱,预算执行不力的矛盾相当突出。
2. 接口设计问题。集中核算要求财政、银行、单位等相关部门要实现联结,实现资源共享,但是在实践中,相关系统的数据接口以及处理软件具有很大的不相容性。各个单位使用的相关财务软件在数据库平台、数据库结构以及对外输入输出的数据文件存储格式不尽相同,相互之间不能进行财务数据的交换。若各单位的财务软件接口问题不能解决,这将成为推行集中核算的一大阻碍。
3. 网络安全问题。集中财务核算方式的实现,必然借助于一定的网络技术来完成,网络的开放性就必然给安全带来威胁。财务系统作为单位运营的内部核心,一般不宜公开,而将单位财务系统置于Internet上通过WEB登录进行财务处理查询等工作无疑给单位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容易出现拦截侦听、口令试探和窃取、身份假冒等问题。如果对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水平不高或疏于管理监控,一旦网络系统瘫痪将严重影响单位的整体运行。
四、改进措施
网络会计集中核算在提高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廉政建设和会计信息共享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效果。为了能在网络建设更加完备的基础取得更大的成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 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内部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会计核算中心廉洁、高效、准确地为各单位正常工作服务。
2. 会计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核算中心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要彻底扭转将其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3. 强化预算管理。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4. 财务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化。目前国内有数以百计的财务软件产品,各软件在财务数据结构等存在很多差异。为了能在各系统的财务软件之间实现会计信息等数据共享,必须按照公认的财务软件数据接口标准进行软件的开发设计,才能解决各系统财务核算软件与其他应用软件互相支持、数据共享问题,解除更大范围内使用网络集中核算的障碍。
5. 加强网络安全防范。集中核算中心的网络系统直接关系到单位的财产安全和商业信息,在安全方面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基于网络的集中财务面临着信息传输的安全问题、非法操作、身份识别、计算机病毒等安全性问题。应从管理和技术等多个方面加以防范,例如采用数字加密、身份认证、虚拟专用网(VPN)等新技术,建立安全认证平台,进行严密规范的系统管理,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五、结论
与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相比,网络会计集中核算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财务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化及网络安全防范应加强改进。
参考文献:
[1] 程克群:《网络会计一种新兴的会计模式》香港经济与法律出版社2002.6
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 成本核算 财务管理
高校成本核算是高校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加速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学生收费标准的依据。对高校成本进行核算,会提高高校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目前,我国的高校成本核算还面临着各种问题。
1.高校成本的构成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但又不仅仅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因为除此之外,高校还需要开展科研、社会服务等各种活动,最终形成以教学活动为主体、以服务教学活动为补充的办学模式。目前我国办学模式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位为一体的,这就决定着高校总成本应由教育成本、科研成本和社会服务成本构成。
教育成本是为培养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人才所发生的各项教育费用。主要由直接物质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教管费用组成。直接物质费用是教学单位为培养某类人才所发生的物质费用,包括教师资料讲义费、各项实习实验费等;直接人工费用是教学单位为培养某类人才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包括教学人员工资、奖金、津贴以及福利费等;教管费用是教学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教学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教学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等。直接物质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必须直接计入教育成本,教管费用则应分配计入教育成本。
科研成本是科研单位为进行某一课题的研究活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直接物质费用、直接人工费用、科管费用。这三个项目的内容分别与教育成本相对应项目的内容相类似。
社会服务成本是高校为社会生产某一种产品或提供某一项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分别与制造企业的制造成本(生产成本)相对应的项目内容一致。
2.高校成本核算办法
高校为培养每个学生而支付的全部费用成为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它一方面要能够反映高校各项成本的使用情况,考虑成本预算的各项定额的执行情况,及时计算出偏离成本预算目标的差距,使教育成本的控制有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要为成本分析提供实际数据,也为今后成本预算提供依据。为了准确计算高校成本,高校就必须要确定一下内容。
2.1高校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核算高校成本,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这样可以全面反映高校的债务状况。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要求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或产出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与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在实际工作中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比。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3)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2.2确定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核算教育成本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各种费用而确定的承担费用的产品。所以对于高校来说,合格的毕业生就是核算的对象。我国高等院校培养的学生层次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学历层次,可采用“约当学生人数”的概念对学生的数量进行核算。这种方法是把本科生作为基本量,其他层次学生按系数折算为约当学生数。这样,在计算每学年每个学生负担的教育成本,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生均教育成本”时,就可以用学年总成本除以约当学生数得出。
根据教学活动的特点,在计算教育成本时应按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因为在同一期间内不同专业、不同年级所需经费不同,一些特殊专业如艺术专业所需经费是最大的。因此,只有分系、分专业核算并编制成本核算单,才能正确计算出各专业每年成本及人才总成本。
2.3确定核算期间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是指按成本核算对象确定核算、报告教育成本的周期。我国《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从准确核算教育成本的角度来说,以学期或学年为成本计算期限比较合适,通常是当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但这样会使学校会计制度与政府财政年度不一致,不利于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年度统计,不过学校可以通过按月来生成财务报表,形成1—12月的公历年度报表,成本计算报表需要通过教育成本核算(包括归集、分配结转等),按照当年8月到次年7月来生成报表,真实地反映教学上所耗费资源的进程。
2.4确定成本核算项目
高等教育机构成本是学校以及其他从事教育活动的教育机构在教育过程中耗费掉的资源。分为助困成本、政策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经常性成本、资本性成本五大类。助困成本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启动的助困工程而付出的成本,属于转移支付性质,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贴息等。政策成本是以教育成本补偿形式补偿国家相关政策出台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职工住房补贴、勤工助学基金。人力资源成本是高等学校在人力资源引进、进修、培养等方面发生的费用。资本性成本是学校为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设备、图书和构建或租赁耐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资本化支出,以及按照相关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修购基金。经常性成本是教学科研过程中日常发生的教育资源耗费,通常按照会计周期(一年)界定,即一年内消耗的教育资源视为经常性成本,资本性支出应按年度折旧和利息支出摊入经常性成本。
在进行高效成本核算时,在确定了哪些应该是核算的对象时,也应该知道哪些对象是不应该计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
根据当前一般高等院校资金运行的情况,归纳起来有如下项目是不应该纳入成本核算体系的。(1)属于全社会公共性质的支出,如社会保障中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因为这与学生教育成本无关;(2)投资经营性支出;(3)已经进入社会化运作的后勤服务支出;(4)单纯性科研机构成果转化中的支出;(5)横向科研经费支出。
3.高校成本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3.1高校成本核算理论的研究不成熟
我国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对高校成本核算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是目前的研究还不成熟、不完善。在对成本的概念、成本核算对象及项目设置和成本所包括的内容范围等方面的认识仍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这些都会导致理解上的偏差和操作中的混乱,甚至于无法操作。
3.2现行制度上存在瓶颈
现行的以排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制度不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高校的财务会计属于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主要以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准绳。但纵观这两个制度,对有关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内容只字未提,仅在《财务制度》中的内容中提及了一下财务监督,但是比较零星的、缺乏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并且也没有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3.3高校成本核算在操作层面上比较复杂
虽然许多研究者对成本的项目设置等进行了研究说明,但真正在实践中进行成本核算,还存在许多困难。一是目前客观条件限制成本核算,比如在会计核算期间上采用的日历年制与高校培养学生的周期不一致,各级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学校实行收付实现制,显然,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和费用。成本科目设置上无法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例如缺少固定资产折旧,无法正确反映成本支出等。
3.4高校不具备财务会计基础
高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制约其进行成本核算。我国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是非经营性组织。其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高校现在实行的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的是预算会计模式,尚未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高校会计核算只要求对预算经费收支进行记账和报账,而不需要考核成本。目前,高校成本核算还不具备财务会计基础,满足不了成本核算的要求。
3.5 高校的隐性浪费极为严重
学校的隐性成本是由体制、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导致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合理合法性”。主要表现为:高校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矛盾不可避免会增加高校的运行成本;学籍管理限制的过于狭隘,没有给学生最大的自由度,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长被扼杀;课程设置与课程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导致重复教学或学生专业文化知识的缺失;师资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造成作为教育消费主体的学生的消费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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